法律法规传达给相关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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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3、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设备、环保部门。

负责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确认、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

负责及时宣贯、遵守与本部门、车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并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

4、内容与要求4.1、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4。

1.2、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4。

1。

3、河北省、唐山市的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章、规程;国家、行业、河北省、唐山市有关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则、标准及其他要求等;4。

1.4、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4.1.5、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4.2 获取方法4.2.1、上级发文、转文;4.2。

2、报刊、杂志登载;4.2。

3、会议获取;4.2.4 、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4.2.5、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4。

2。

6、上网查询;4。

2.7、其他渠道。

4。

3 识别和确认4。

3。

1 安全、设备、环保部们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及相关部门、单位收集的信息,编制公司通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作为各部门、单位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4.3。

2 各部门、车间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部门、车间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识别到适用的相关部分),编制本部门、车间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4.4 贯彻执行4。

4.1 安全、设备、环保部们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向各相关部门、车间进行培训、传达、分解.4.4。

相关方安全告知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告知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告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相关方安全告知管理,确保相关方的安全权益,维护企业的社会责任形象,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属各级单位的相关方安全告知工作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相关方安全告知管理应遵循依法、科学、公平、诚信原则,积极主动提供相关方安全相关信息,合理回应相关方关切,维护相关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应当明确相关方安全告知的工作目标,明确相关方安全告知的工作责任。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相关方安全告知的健全机制,以保证相关方安全告知的畅通和安全性。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相关方安全告知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清单,强化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

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相关方安全告知的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第八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相关方安全告知工作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章安全告知的内容及途径第九条公司应当以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告知相关方有关其产品、服务、经营活动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应急处理等相关信息。

第十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告知相关方其产品、服务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贮藏及运输方法及可能存在的危险性、使用限制等信息。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及时告知相关方其产品、服务的质量、性能、使用方法及事故应急处理等重要信息,安全告知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公司不得隐瞒有关产品、服务、经营活动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信息。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告知记录的管理制度,对重要事项的安全告知,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保留相关记录。

第三章安全告知的方式和组织第十四条公司应当根据安全告知内容的特点,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组织形式,实施安全告知。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告知的负责机构和责任人,并对其进行专门培训。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告知相关方,如网站、专业热线、产品标签、使用说明书等方式。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安全告知标识与警示标志。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度(3篇)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度(3篇)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1 为了识别、获取、更新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规定,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分工2.1 本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规定的识别、获取、更新并建立台帐,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认其适用性。

2.2 专职安全员负责向各岗位相关人员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规定。

2.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对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规定进行符合性评价。

2.4 各相关岗位人员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规定,应及时传递给技术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

3 程序3.1 获取途径3.1.1 由技术负责人通过网络、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形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

3.1.2 上级部门的通知、公告等。

3.1.3 各岗位人员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规定,应及时报送技术负责人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3.2 识别与登记3.2.1 根据单位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

3.2.2 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

3.2.3 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获取和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组织评审确认,报单位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目录》。

3.3 更新3.3.1 当现行的适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更新时,应及时重新识别。

3.3.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组织进行一次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3.3.3 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的重新识别。

3.4 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3.4.1 专职安全员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1.目的为获取、确定、更新炼钢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将传达给各级人员,保证生产运行的各个环节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炼钢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与运行的控制。

3.定义其他要求:是组织根据其具体情况与自身需求,自愿遵守一些法律法规要求之外的,适合其活动、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标准、公约等。

4.职责4.1各科室负责获取、传递、更新与本单位活动、产品、服务过程中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编制本单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并传达贯彻。

4.2安环科组织识别、获取与炼钢活动、产品和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对其评审、更新和传递,监督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应用于炼钢活动、产品和服务全过程中。

4.3内控部负责将安全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信息以电子版形式发布炼钢网站。

5.工作程序5.1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范围分类:a. 宪法等国家法律;b. 国务院、各部委有关法规和其他要求;c. 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d. 地方性法规、标准;5.2获取的途径和频次5.2.1途径a.各级政府:国家和地方人大、政府或相关科室制定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等。

b.标准化机构:国家颁布的标准及行业、地方政府行政科室标准。

与官方的协定、非法规性指南及相关方要求等。

5.2.2频次a.安全环保每年四月份前获取一次,填写<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记录>。

b.各单位根据需要随时获取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或信息。

5.3评审5.3.1 各单位及时将其识别、获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传递到安全环保部,并做好信息交流记录。

5.3.2安全环保部对获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并组织对其适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传递到内控部。

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修订时,要重新评审。

5.4 传达贯彻5.4.1应将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和内容发布炼钢网站。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识别与获取制度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识别与获取制度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识别与获取管理制度总则1、为及时识别、获取和更新与公司经营活动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并将获取信息及时传达给驾驶和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以达到提高员工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目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管理制度的获取、识别与更新的控制。

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的目的是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需要获取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包括:国际公约,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地方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政府文件通知等.对法律法规的识别应做到及时、有效、可靠。

职责4、安机科负责获取、识别、更新与安全生产管理、事故与应急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现场职业危害防治等相关的国际公约、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地方行政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和其他要求,并及时传递到各相关方。

负责建立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清单”和法律法规文本数据库,每年进行一次更新。

5、行政综合部门负责获取、识别收取当地政府法规、规章、文件通知、公报等,经公司领导批阅,并及时传递至安机科存档。

6、综合部门负责获取、识别、更新与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地方行政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和其他要求,并及时传递至安机科。

7、运输调度部门负责获取、识别、更新与运输安全等相关的国际公约、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地方行政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和其他要求,并及时传递至安机科。

8、财务部门负责获取、识别、更新与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及审核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并及时传递至安机科。

9、其他部门、岗位根据管理职责,负责获取、识别、更新与本单位安全职责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和其他要求,并及时传递至安机科。

获取与识别10、获取途径(1)、安机科通过各级政府会议、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管理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或团体、标准化数据库和服务机构、媒体、网络等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获取与合规性评价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获取与合规性评价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获取与合规性评价管理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为规范对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建立获取渠道,及时更新与传达并对其遵循情况进行评价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项目部对适用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与合规性评价工作的控制管理。

2职责和权限2.1公司总工程师是本制度的主管领导,负责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的最新法规和其他要求信息的获取及对其遵循情况评价管理的领导。

2.2工程管理部是本制度的主责部门,建立公司法律法规总台账。

负责识别最新的有关技术和质量管理有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等信息并及时传递。

组织相关部门对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适用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评价,并将结果输入管理评审。

2.3安全质量部是本制度的协管部门,负责获取最新有关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的法规和其他要求信息,定期传递给工程管理部。

2.4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部根据各自业务范围负责识别相关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建立获取渠道。

2.5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部根据各自业务范围负责将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要求传达给有需求的岗位员工并遵照执行。

2.6项目部负责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生产活动涉及到的适用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获取、更新及遵循情况进行评价,结果报公司安全质量部。

3管理要求: 3.1管理流程3.2管理方法3.2.1法律和法规:主要包括国家、地方政府、各部委和相关部门制定、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条例、规章、标准、制度等。

3.2.2其他要求:指产品实施规范、与官方机构的协定、非法规性指南(如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规定、通知、标准、行业规范)等及相关方(上级各主管部门的制度、规定、通知等)的要求。

3.2.3工程管理部、各相关部门应与对口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出版社、书店、专业性报刊等对口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并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补充,以保持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变化的及时跟踪和获取。

相关方管理控制程序(含记录)

相关方管理控制程序(含记录)

相关方管理控制程序(ISO9001-2015/ISO14001-2015)1.0目的为确保本公司使用的材料或服务中的一些重要环境因素得以控制并对供方或承包方的有关活动提出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施加影响,以提高供方或承包方的环保意识。

2.0范围适用于本工厂所有的相关方(供方和承包方)。

3.0权责3.1 总经理负责对重要相关方的选定进行最终的审批。

3.2采购部3.2.1 负责收集工厂所有材料供方的环境因素信息,并传达至相关部门。

3.2.2 负责对材料供方环境体系方面的初审,并将结果提交至管理者代表。

3.2.3 负责向供方宣传工厂的环境方针,且对供方的有关活动提出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施加影响。

3.3人事部3.3.1负责收集新、改、扩建承包方的环境因素信息,并传达至相关部门。

3.3.2负责对新、改、扩建承包方关于环境体系方面的评审和选择,并对选择的承包方进行管理。

3.3.3负责对新、改、扩建的承包方宣传工厂境方针,且对承包方的有关活动提出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施加影响。

3.3.4负责收集固体废弃物处理及运输承包方的环境因素信息。

3.3.5负责协助对固体废弃物处理及运输承包方关于环境体系方面的初审,并将结果提交服务公司。

3.3.6负责固体废弃物处理及运输承包方宣传工厂境方针,且对承包方的有关活动提出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施加影响。

4.0程序4.1 宣传环境方针与施加影响4.1.1 业务部和行政部应分别与供方和承包方进行以下信息的交流,并作好相关记录.4.1.1.1 向供方和承包方传达工厂的环境方针,使其了解工厂环境管理的宗旨和方向。

4.1.1.2 定期与供方或承包方交流环境保护方面的信息,频次为每半年一次,并对其环境意识施加影响。

4.2相关方的评审4.2.1 业务部和行政部在选定供方和承包方时,需根据《相关方环境状况调查表》对其在环境保护现状和能力方面进行调查,具体内容如下:a)是否取得ISO14001认证或有认证计划;b)是否有其它环保方面的计划;c)排污、排气等是否超标;d) 生产中是否产生有毒废弃物或废气,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e)运输车辆是否使用含铅燃油,尾气排放是否超标等。

法律法规传达相关方

法律法规传达相关方
安全 监管 职教) 部门 审批 意见
(盖章)
年 月日
附件:1、参加培训人员名单2、参加培训人员考试成绩
3、二、三级教育考试题
XXXXXX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序 号
姓名
8:00
11:3
0
2:00
18:3
0
备 注
序 号
姓名
8:00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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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18: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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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法律法规相关方传达记录
相关方单相关方传达时间:
适用相关万内容:
相关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曰
相关方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参加人数
法律法规名称
记录人
内容:
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方及外来施工人员培训实施计划表
培训单位:填报人:填报时间:年 月曰
培训 地点
负责人
联系 电话
培训级别
培训起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学员 人数
止时间
培训 工种
授课 老师
培 训 内 容
监考员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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