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教育督导制度改革与发展的对策建议
浅谈我国教育督导体制实施的问题以及改进路径

浅谈我国教育督导体制实施的问题以及改进路径【摘要】我国教育督导体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监管不到位、评估标准不清晰等。
为此,本文提出了一些改进路径建议,包括加强教育督导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的教育督导机制等。
强调了教育督导对于提高教育质量和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性。
在展望未来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提高教育督导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也应该加强对教育督导的关注和支持,为构建一个更加公正、质量更高的教育体系做出更大的努力。
通过对我国教育督导体制现状的分析和改进路径的建议,可为教育实践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教育督导体制、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改进路径、重要性、机制建设、引言、背景介绍、研究意义、正文、结论、总结回顾、展望未来.1. 引言1.1 背景介绍教育督导是教育系统运行中的核心环节,是保障和促进教育质量提升的重要方式之一。
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教育督导体制也在不断完善和改进。
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化研究和探讨。
教育督导是教育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政府行使教育管理职能的有效手段。
教育督导旨在促进教育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建立健全的教育督导体制,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一背景下,对我国教育督导体制实施的问题以及改进路径进行深入探讨,对于积极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2 研究意义教育督导体制的实施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教育督导是教育质量的保障和改进的重要手段,关系到教育的公平、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指导、监督、评估和改进,可以有效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教育督导体制实施的问题和改进路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通过对我国教育督导体制现状进行分析,可以深入了解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为提出改进路径和措施打下基础。
浅谈我国现行教育督导制度的现状及建议

浅谈我国现行教育督导制度的现状及建议教育督导是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加强我国对教育事业的全面管理,保障教育方针和政策的执行,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
教育督导的职能包括监督、指导、评估和反馈,是一个职能部门。
在我国的现代教育管理中,教育督导制度逐渐恢复建设,并在实践中摸索发展。
教育督导的内容主要是对教育人员的监督和指导,对学校的教学设备、财政、领导和管理、教师和宿舍、办学政策和精神等进行监督。
教育督导的性质是行政方面的监督,主要责任是对地区内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以保障教育法规、政策等的执行和所确定目标的实现。
教育督导的手段是监督,以导为基础和前提。
二、我国现行教育督导制度的现状我国现行的教育督导制度包括“督政”和“督学”两种形式。
多年来的教育实践表明,我国现行的教育督导制度还存在不健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督导的发力方向不明确。
教育督导是县以上行政单位为保证相关教育法规的执行和教学目标的实现,对本地区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意义在于从行政管理的角度上确保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教育督导的行政单位是教育部门内设立的专门部门,负责对学校等工作进行监督、评价。
然而,某些地区的教育督导实质上只是教育部门内部的一个机构,受到领导的控制,导致缺乏独立性。
此外,大部分教育机构实为事业单位,也影响了教育督导的发挥作用。
为了规范教育督导制度,需要加强对其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教育督导工作。
同时,要规范教育督导机构的性质和职能,重点加强学校的教育督导制度,确保其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最终目标是常态化教育督导工作,使其成为教育工作的常规程序。
浅谈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现状及发展对策教育论文

浅谈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现状及发展对策教育论文第一篇:浅谈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现状及发展对策教育论文摘要:教育督导是在长期的教育管理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对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的一种基本制度,是现代教育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督导作为教育行政过程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经常地、系统地进行教育督导活动,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改进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教育督导队伍制度当前,教育督导在国际上已作为一种普遍通行的强制的手段,被广泛运用于现代教育的科学管理之中,而且已经愈来愈成为一些发达国家现代教育制度日臻完备的重要标志。
我国的教育督导制度才正式恢复重建,在实践中探索发展。
一、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主要成绩:自恢复、重建教育督导制度以来,教育督导工作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主要表现在:第一,各级领导提高认识建立教育督导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第二,各地根据自己情况,建立了教育督导机构;第三,拓宽和深化教育督导内容,初步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的新路子;第四,制订关于教育督导工作的一些法规与制度;第五,开展了多方面的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第六,注重实践经验,使督导与科研相结合。
2、存在问题:二十多年来,我国教育督导工作虽然不断地得到加强和改善,但只是初步打开了局面,发展不平衡,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依然是传统教育督导指导下的教育督导,偏重于行政视察和监督,具体表现为:注重督导政府对教育经费的投入,忽视督导政府对教育的统筹规划、政策导向、信息服务和育人环境创设;督学队伍良莠不齐,少数督学的政治理论素养、科研能力、分析能力和文字能力难以适应现代化督导工作的需要……随着我国教育发展战略地位的落实和教育督导地位的提高,这种传统的教育督导观已难以适应现代教育督导的需要,必须确立政府与学校主体责任。
“督政”与“督学”兼顾、督导主体与督导对象平等合作,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等现代教育督导观。
调研报告:我国教育督导的现状、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

调研报告:我国教育督导的现状、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调研报告:我国教育督导的现状、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教育督导的教育行政管理职责是保障教育方针政策的落地,提高教育教学效能。
目前,我国教育督导在机构设置、职能定位和人员队伍建设三个方面存在不足。
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增强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应将着力点放在重塑教育督导机构、转变教育督导职能和建设专业化的队伍上,形成中国特色的教育督导制度。
关键词:教育督导;机构设置;职能定位;专业化教育督导具有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基本职能,是与教育决策、执行并列的监督环节,教育督导机构是学术性的行政机构,对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目前我国的教育督导仍存在较多问题。
本文以教育督导的机构设置、职能定位和队伍建设为着力点,剖析存在的问题,探索改进的措施,以期对教育督导工作有所裨益。
一、当前我国教育督导的运行机制1.教育督导机构设置教育督导职能的有效行使依赖于督导机构的合理设置,这是教育督导制度的核心问题。
纵观世界,教育督导机构设置与各国的政治体制、文化传统等因素息息相关,并没有统一的模式,我国教育督导机构的设置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目前采用中央和地方四级督导机构体系。
21世纪以来,部分省市级地方政府在教育督导机构改革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大胆的创新,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设置参与教育督导的地方政府派出机构。
如2008年,作为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排头兵的上海市,成立了教育督导事务中心,它被赋予独立的人事和财务权,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教育督导的具体事务工作,与统领教育督导工作的市督导办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教育督导活动。
二是成立与教育部门合署办公的机构进行教育督导。
三是成立具有中介性质的地方教育评估机构开展专业评估,完成政府或社会委托的评估项目。
如江苏、浙江等地探索建立的教育评估院,实施“普通高中星级评估”“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等评估业务。
浅议我国教育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我国教育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我国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已经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但是也面临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本文将从如下几个方面探讨我国教育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教育不公平问题我国教育体制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是教育不公平。
一方面,城市和发达地区的教育资源要比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更丰富;另一方面,教育机会的分配更多地依赖关系、贿赂和其他不正当用途的方式,而不是不分贫富、由自治区政府按照固定方式分配。
解决办法:加强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加大对贫困和落后地区的教育支持力度,并采取更加公正的教育机会分配办法,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够平等地接受优质的教育。
二、课程设置问题我国教育课程设置存在一些问题。
目前,教育部门不断增加学生学习任务和课程设置,很多课程内容已超出学生的承受能力和时间限制。
此外,一些校园课程闭塞,缺乏现实联系。
解决办法:精简课程设置,合理分配学习任务,注重多维度的课程设计,如融入现实社会问题的案例教学,这不仅能够让学生学以致用,也能够掌握专业技能,更能培养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三、考试评价问题我国教育考试评价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应试教育的本质上。
针对分数等级,平时课业考试及模拟考试的分值和现实意义,在考试前花极大力气提高分数而不是源流教育成果的建立,这使得学生和教师们变得功利性很强,并疏远了那些不擅长应试的人。
解决办法:改革考试评价制度,推行多元化评价体系,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估和录取。
并不是通过考试成绩来判定一个学生是否能够成才,而是通过独具特色的表现形式来发现学生优点、发扬特长。
四、教师素质问题教师素质问题是影响教学效果的主要因素之一。
目前,很多地方发生的办学毛病不少源于教师的专业课程学习不够,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不足的情况。
其次,教师们的教育意识不足,夹杂着一些过时的思想和管理方式。
解决办法: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和督导力度,注重提高教师在专业领域的知识水平,丰富教师教育、追求知识、认真对待教学职业本质的热情和兴趣,同时激励老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格局和理念,推动教育优化和改革实现良性互动。
简述中国教育督导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教育理论

简述中国教育督导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教育理论论文关键词:教育教育督导法制建设论文摘要:教育督导是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教育中的政、教、学三个方面应该是教育督导活动中督与导的对象。
而要使教育督导工作顺利进行并收到良好的效果,就必须建立一个具有相对独立和权力的教育督导机构,一支人员结构合理的督导队伍,并采取恰当的督导策略,加强教育督导过程中的心理分析。
教育督导是教育行政过程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
经常地、系统地进行教育督导活动,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改进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
编辑。
一、教育督导概述从性质上讲,教育督导即行政的监督,其主要任务是对本辖区内(一般指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促进和保障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教育督导能对依法治教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
教育督导的目的在于“导”,而“督”则是手段,是“导”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没有导,就没有督;而没有“督”,“导”也乏力。
因此必须通过监督发现问题,通过指导从而解决问题。
总体而言,教育督导是督促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履行职责,转变职能,加强领导,创造条件,办好每所学校;督促指导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同时教育督导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引导社会、家长用正确的标准评价学校的办学水平,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作。
教育督导是对整个教育教学活动的监督和指导,是全方位的。
它涉及到教育教学活动的方方面面。
具体来说,教育督导主要是对教育行政、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的学习进行监督和指导,即全面地督导“政”、“教”、“学”。
改革开放20年来,从督导的实际内容来看,我国教育督导评估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督政”为主的。
教育督导制度的完善与实施

教育督导制度的完善与实施教育督导制度是现代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
然而,当前我国教育督导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督导机构设置不健全、督导内容单一、督导方式简单等,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实施。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教育督导制度的完善与实施。
一、完善督导机构设置首先,要建立健全督导机构,明确其职责和权限,确保其独立性和权威性。
督导机构应该由具有丰富教育管理经验和专业素养的人员组成,具备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督导评价的能力。
同时,应该加强与其他教育行政部门、社会组织的沟通与合作,形成教育督导工作的合力。
其次,要加强对督导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督导人员应该具备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知识,能够运用科学的督导方法和技术,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科研等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同时,应该加强对督导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其廉洁自律、秉公办事。
二、丰富督导内容除了传统的教育教学评估外,还应该加强对学校管理、师资队伍、学生发展等方面的督导。
一方面,要加强对学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促进学校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学校师资队伍的评估和建设,关注教师职业发展、福利待遇等方面的问题,为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同时,要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加强对学校德育、体育、美育等方面的督导,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
三、创新督导方式传统的督导方式过于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因此,应该创新督导方式,采用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如问卷调查、访谈、实地考察等。
同时,应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网络督导平台,实现远程督导和实时反馈,提高督导的效率和效果。
四、强化结果运用教育督导结果应该成为学校改进工作和教师评价的重要依据。
首先,应该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给学校和教师,帮助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其次,应该将督导结果纳入学校和教师的评价体系,作为奖惩、聘任、晋级的重要依据。
关于督学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思考及建议(最新分享)

关于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思考及建议(最新分享)教育督导制度是《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是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实施依法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在新时代不断变革的社会潮流推动之下,实现教育发展的现代化目标,成为当前国家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而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达成教育现代化的关键。
体系的健全、治理能力的提升,除了教育自身的变革发展外,教育督导事业的创新发展,更是促进教育现代化和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力量。
一充分认识教育督导具体机制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教育督导是教育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目标直指教育发展和教育教学管理,是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内容,是保障教育改革的重要手段。
要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等重要要求,要通过深化教育督导制度和重大政策的改革,健全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起教育决策、执行、监督三者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协调、统筹有力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
教育发展是一个系统复杂、结构开放又充满变数和活力的大工程,为满足时代进步和教育自我成长的迫切需要,深化督导制度政策改革,建立完善适应教育发展需求的监督管理策略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性和时代性意义。
二、基于时代变革,不断提升督导效率和质量,是增强体制机制有效性的本质要求增强教育督导对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指导和引领,更好适应和满足不断发展的教育改革需求,必须强化教育督导的科学属性和专业化程度。
一是要建立健全教育督导信息数据库。
《意见》指出,“大力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开展督导评估监测工作。
”教育督导工作要深度融合多种现代媒介平台的传播功能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个体学校教育发展实施的大数据、政府统计核算的教育事业发展数据、社会反馈的各种信息、督导机构自身采集的数据信息等,是建成相对完备可用的督导数据库的重要信息资源。
督导数据的收集整理要讲求准确性和完整度,数据库是教育督导的基础工作,不仅要真实描述督导对象的发展现状,也能反映其发展历史和未来趋势,为教育督导的策略选择、具体实施、意见形成提供信息支撑和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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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教育督导制度改革与发展的对策建议摘要: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恢复重建,有效地推进了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但总体而言,我国的教育督导工作依然存在一些明显的弊端。
只有组建权威高效的教育督导机构,确立平等合作的教育督导主客体地位,建设内行专业的教育督导队伍,实施科学合理的教育督导方式,才能有效地发挥教育督导的积极作用,贯彻教育方针、政策与法规,推动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教育督导教育督导制度教育督导机构教育督导队伍教育督导方式教育督导是在长期的教育管理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对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的一种基本制度,是现代教育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恢复重建,教育督导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和改善,有效地推进了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但总体而言,我国的教育督导工作依然存在一些明显的弊端———教育督导机构设置不合理、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教育督导主客体地位不平等、教育督导方式不科学等,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教育督导功能的充分发挥。
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有效贯彻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推动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发—1—展,必须进一步加强我国教育督导制度建设,使其与我国的教育决策、执行相协调,以适应教育督导实践的需要。
一、组建权威高效的教育督导机构1.建立由政府直接管理的教育督导机构衡量一个机构设置是否合理的标准之一,就是考察该机构的层级关系是否清楚,是否符合统一领导与统一指挥的原则,避免多头领导与多头指挥。
我国的教育督导机构虽然在形式上是由人民政府设立的,实际上却是由教育行政部门代管,其初衷是在“督政”时由人民政府指挥,在“督学”时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指挥,兼顾“督政”与“督学”两方面工作。
但在实践中这种情况常使教育督导机构处于十分尴尬的地位,教育督导机构与教育行政部门、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很难处理,导致教育督导机构难以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鉴于此,应改变教育督导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代管的体制,推行教育督导委派制,教育督导部门应直接对同级政府负责,同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并在政府主管教育的行政首长领导下,与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同工作、互通情报。
这样,在行政隶属关系上,教育督导机构作为人民政府的一级机构,直接受人民政府管辖;在教育督导业务上,教育督导机构受上级教育督导部门的指导,与教育行政部门并列,教育行政部门以实施和执行为主,而教育督导部门以评价和监督为主。
2.合理划分教育督导机构与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责—2—教育督导机构专门负责监控任务,行使国家督导教育的权力,对下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对上进行反馈、参谋,其工作内容是广泛和综合的,但不参与日常行政工作的推动和执行。
教育行政机构则专门负责决策和执行任务,行使国家管理教育的权力。
由于教育督导机构和同级教育行政机构的性质、任务、职责范围各不相同,工作的角度、内容和方式也不尽相同,因此可以通过划分彼此职责,做到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教育督导机构在督导检查前应与教育行政机构沟通信息,交流工作计划和安排,努力做到在工作内容和时间上不重叠。
教育督导机构应主动邀请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职能处(科)室负责同志参加教育督导检查工作。
包括对于口头的或书面的回复意见、督导报告、督导通知书等督导检查的结果,教育督导机构要主动听取同级教育行政机构主管领导及有关职能处(科)室负责人的意见,力求取得认识上的一致,以形成正确的督导意见。
教育督导机构和同级教育行政机构对各自了解和掌握的基层工作信息和动态,对一些重大的或带有倾向性的问题的评估与分析意见及准备采取的对策,要定期互通情况,交换意见。
二、确立平等合作的教育督导主客体地位1.更新思想,确立教育督导新观念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督导表现为一种居高临下的行政视察,目的在于检查和考核学校和教师工作的优劣,造成教育督导人员与学校、教师的矛盾与冲突。
借鉴国外教育督导的有益经验,我—3—们应更新教育督导观念,确立督导主体与督导对象平等合作的教育督导观。
为此,必须改革凭借等级的职位和权力进行督导的旧观念,以合作意识和集体参与代替强制和命令,以权力平衡代替消极的服从;必须改革单纯以检查监督或奖惩为手段的旧观念,用热情的关怀和激励、内行的指导或辅导,真心实意地与被督导者共同研究探索并鼓励其自我改进、自我成长的创新精神。
2.重视教育督导过程中教育督导主客体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教育督导的过程同时也应该是协调与合作的过程。
督导主体只有发动督导对象积极参与,鼓励他们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才能保证教育督导工作的客观性和结论的科学性、全面性,最大限度地避免主观随意性。
现代教育督导不应把督导对象置于被指责、控制的地位,不应用文件、指示、指标等对他们的工作进行简单的干预和限制,不应把督导对象作为检查、评价、调节、纠偏的主体,而应以合作意识、内行的指导或辅导对他们进行帮助和导向。
这样,“督”与“被督”之间才会目标一致、情感相通,“督”的导向作用和“被督”的主体作用才能达到最优结合。
在教育督导的过程中,督导人员要广泛听取督导对象的意见,与他们坦率真诚地交换意见,允许不同观点的争鸣,允许不同意见的争论。
只有这样,才能增强“认同”感,激发自觉“参与”的积极性,使整个督导过程成为共同探讨教育思想、教育方针、培养目标、教学方法的过程,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三、建设内行专业的教育督导队伍—4—1.建立教育督导资格证书制度,确定教育督导职务系列教育督导资格证书制度的建立是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的必备条件。
教育督导资格证书制度在我国几乎还是空白,因此,必须尽快建立我国教育督导资格证书制度,对教育督导人员的任职条件、获得资格的程序、在何种情况下取消其资格以及资格获得者的权利与义务等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在此基础上,确定教育督导人员的职务系列。
教育督导专业职务系列的设立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应该在充分征求劳动、人事、编制等部门意见的前提下,在不违背政策与职业分工原则的基础上设立。
在设立教育督导专业职务系列时,应充分考虑教育督导人员兼具行政与专业的性质,适当兼顾两者的特点,先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行推广。
2.强化教育督导人员的专业意识,加强教育督导人员的队伍建设教育督导专业化是教育督导人员个体专业社会化的连续过程,教育督导人员的信念、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是其专业化的内在动因。
教育督导人员应对自身从事的督导工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培养专业意识和敬业精神,以主人翁的态度提高自身专业素质,进而促进教育督导队伍的整体建设。
为此,要适当加强对教育督导专业精神的宣传教育,营造教育督导人员专业发展的氛围,为教育督导人员的专业发展创设必要的条件。
3.建立有效的培训机制,重视教育督导人员的培训工作—5—在培训方式方面,应以有利于工作、有利于教育督导人员的专业发展为着眼点,既可以与高等学校合作搞培训,也可以安排教育督导人员在专业的培训机构接受培训,还可以实行“当地为主”的培训方式;在培训内容方面,应区分不同从业人员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教育基本理论、教育督导理论、教育管理理论、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督导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帮助;在培训时间的安排方面,应结合工作实践举办形式多样的短期培训和研修班,并为教育督导人员提供适宜的学习条件,创设学习氛围,鼓励教育督导人员养成边工作边学习、积极自学的习惯,使“工作——学习——研修”一体化,形成良好的学习机制。
四、实施科学合理的教育督导方式1.形成性督导与终结性督导相结合形成性督导即对中小学校教育过程的督导,其主要特点是注重过程的每一环节、每一岗位、每一阶段,而对活动的结果则较少注意。
其主要目的是,在中小学校实施教育的过程中,边施教边督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工作和调整教育目标;终结性督导即对中小学校教育结果的督导,其主要目的是了解中小学校教育目标和管理目标实现的程度,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奖惩提供依据。
这种督导不能改进本期工作,只能提供本期工作结果的反馈信息,但它对下一期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6—鉴于形成性督导与终结性督导各有优缺点,在对中小学校的教育督导中,要把两种形式结合起来。
如果只从结果督导的角度衡量一所学校为社会提供人才的质量,就难以很好的指导学校的发展。
因为结果是既成事实,不能改变。
因此,教育督导除了考察学校教育活动的结果,还要考察其活动的过程,了解其原有的基础,从而准确地判定督导评估对象的进展状况,对活动结果做出更为客观的判断。
2.静态督导与动态督导相结合静态督导就是对学校的已有条件和已经达到的实际水平的督导,如,对学校的校舍、设备、经费、现有领导结构、教师的素质、学生的质量等的评估;动态督导就是对学校正在发展的运动状态的督导,如,学校的发展规划、学校现有条件的运用和管理、各项工作的筹划和安排、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师生积极性的调动等。
静态督导是对学校现有办学条件的督导,评价学校的已有成绩;而动态督导则是评估学校在已有条件下是如何运动发展、如何运用已有条件创造最大价值的。
静态督导和动态督导在现实中都是不可或缺的,应该结合起来进行。
如果不进行静态督导,就难以看出学校的教育活动的实施背景及其客观价值的大小,就会影响督导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如果不进行动态督导,就难以看出学校的发展和被督导对象的人为努力程度以及积极性的大小。
因此,必须将两者结合起来,以获得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7—认识。
3.定性督导与定量督导相结合定性督导是对事物的质的确定,即根据督导者的认识和经验对被督导者的状况从性质上进行分析和评价,它能够有效地处理教育过程中那些难以用客观方法定量描述的因素,突出事物的特点,使人们认识事物的性质和特点;定量督导是对事物量的描述,即对教育过程及其结果从数量分析的角度进行督导,其特点是资料翔实可靠,分析客观精确,因而具有较高的客观性和可靠性,也具有较强的说服力。
学校教育活动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其效用既有许多可测性,又有大量的不确定性。
因此,在教育督导中,对于能量化的内容可以做量化处理,而对于一时难以量化的要素,则不必勉强量化,可以只做出定性分析。
如果一味追求量化,势必使督导有失科学,并可能挫伤学校领导和教师的积极性。
4.定期督导与经常督导相结合定期督导是以中小学的教育周期为时限进行的督导,如,学期督导、学年督导等,其特点是系统全面,结果可靠;经常督导则是在学校工作进行中,随时组织专项的督导,如,课堂教学督导、体育卫生督导等,其特点是简单明了,易于推行。
为使学校教育督导工作正常、持久地开展,并取得相应的成效,在教育督导的过程中,应将两者有机结合。
平时可不定期地进行一些经常性的、小型的单项督导,在此基础上,定期进行全面综合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