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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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整版.doc(2024精)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整版.doc(2024精)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整版一、引言二、合同信用管理原则1.公正信用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秉持公正、诚信的原则进行合同交易和履行。

2.全面信用原则:从多个维度对合同当事人的信用进行评估,充分考虑其合同履行能力和诚信度。

3.自愿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自愿参与信用评估和管理,接受合同信用管理制度的约束。

4.相互信任原则:合同当事人之间应建立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促进信用的形成和发展。

三、合同信用管理内容1. 合同信用评估1.当事人基本信息的收集,包括企业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等;2.信用历史的记录和分析,包括过去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记录等;3.资信评估的方法和指标,通过多种指标对当事人的信用进行评估;4.信用评级的制度,将当事人按照信用等级进行分类;5.评估结果的发布和查询方式,方便合同当事人查询和了解自身的信用状况。

2. 合同信用管理1.合同履行保证的要求,包括履约保证金、保函等;2.合同风险的分析和评估,防范合同风险的发生;3.合同履行信息的记录和留存,确保相关信息的可查性和有效性;4.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对关键合同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5.合同违约处理的规定,明确违约指责和处理措施。

3. 合同信用奖惩机制1.合同信用奖励的设置,对信用优良的当事人进行奖励和激励;2.合同信用惩戒的制度,对信用不良的当事人进行处罚和惩戒;3.信用记录的公示和通报,及时公示信用不良企业的信息。

四、合同信用管理流程1.合同签订阶段:对当事人进行信用评估,并记录评估结果。

2.合同履行阶段:监督和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记录合同履行信息。

3.合同结算阶段:根据合同履行的结果进行结算,并记录结算情况。

4.合同评估阶段:定期对合同当事人的信用进行重新评估,并更新评估结果。

1.合同当事人的责任:合同当事人应按照合同信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2.管理部门的责任:负责制定和执行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并对合同当事人的信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97984

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97984

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97984一、背景和目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越来越紧密,签订合同已成为企业之间交易的重要手段。

然而,合同的履行信用问题也成为制约合作关系的一个关键因素。

为了规范企业的合同行为,提高合同信用水平,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与其他企业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等。

三、合同信用评估1.合同信用评估的目标是通过对合作方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估,从而确定与其签订合同的可行性。

2.根据合作方的信用记录、财务状况、履约能力和市场声誉等因素,进行合同信用评估。

3.评估结果可分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其中,优秀表示合作方在信用方面表现良好,有较高的履约能力和市场声誉;合格表示合作方在信用方面一般,能够履行合同义务,但存在一定风险;不合格表示合作方在信用方面存在较大风险,不建议与其签订合同。

四、合同签订与履行1.合同签订前,我公司应对合作方进行信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后,我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3.如遇到合作方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我公司应及时与其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并追究其责任。

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我公司应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五、合同履行的奖惩措施1.对于信用等级为优秀的合作方,我公司可以提供优惠价格、优先购买等奖励措施,以激励其保持良好的信用表现。

2.对于信用等级为合格的合作方,我公司应密切关注其履约情况,必要时采取监督措施,提醒其履行合同义务。

3.对于信用等级为不合格的合作方,我公司应暂停合作、解除合同等处罚措施,并向有关部门举报,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信息公示与监督1.我公司应及时更新合作方的信用评估结果,对外公示,以提高合作方的信用意识和行为规范。

2.建立合作方信用档案,记录其合同履行情况和信用评估结果,并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

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合同范本专家。

合同标题,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合同范本: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和范围。

为了规范企业的合同签订和履行行为,维护企业的信用形象,保障合同交易的安全和稳定,特制定本《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与合作伙伴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等。

第二条合同签订。

1.企业与合作伙伴签订合同前,应对合作伙伴进行信用评估,确保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诚信度。

2.合同签订前,企业应明确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期限、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避免合同模糊不清或存在漏洞。

3.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合同审批流程,确保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第三条合同履行。

1.企业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违约。

2.如遇合作伙伴存在违约行为,企业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并记录违约情况,以便今后的合作决策。

3.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合同履行跟踪机制,确保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

第四条信用管理。

1.企业应建立合作伙伴信用档案,记录其合同履行情况、信用评级等信息。

2.对于信用评级较低或存在违约行为的合作伙伴,企业应加强风险防范,谨慎选择合作方式。

3.企业应定期对合作伙伴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控,及时调整合作策略,降低信用风险。

第五条法律责任。

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其他。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企业相关部门审批并报领导批准后执行。

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经企业法务部门审核通过并正式颁布。

特此制定。

制定单位(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以上为《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合同范本,如有需要,请按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1. 概述合同信用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中合同管理部门或人员对于企业与供应商、客户等签订的合同进行信用评估、合同履行监督和维护信用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流程。

2. 目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企业的声誉和信誉,保障企业承担的业务风险,提高合同履行效率和合作效果。

通过建立合理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与供应商、客户等涉及到合同签订事宜的关系管理,减少纠纷和损失。

3. 主要内容3.1 合同评估针对与供应商、客户等的合作,企业应当建立合同评估制度。

在签订合同前,中小企业应当对供应商、客户等进行调查,特别是对信用评估的有效性进行评估,以确保与他们的合作具有可持续性和互利性。

同时,还应当建立合理的合同模板或样式,以及一套完整的流程,来规范合同签订的过程。

3.2 合同管理为确保合同履行的顺利实施,企业应当建立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包括合同生效前的流程管理和合同执行中的流程管理。

前者必须保证所签合同的有效性、合法性;后者应当按照合同的条款,严格执行,确保双方的权利,自觉执行履行义务。

3.3 合同维护企业与供应商、客户等间的合作,其基础是良好的信用关系。

为此,企业应当建立有效的合同维护管理制度,保护企业的声誉和信誉以及社会信用。

具体进行了以下工作:•定期汇总资质、信誉、行为等情况的信息,以及对供应商、客户等的跟踪记录;•将信息与企业内部的荣誉评定等挂钩,以激励供应商、客户等积极配合企业的合同要求;•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对违约等不诚信行为进行监督和惩罚。

4. 建议在实施合同信用管理制度时,企业应当考虑以下建议:•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或职能部门,保证合同相关工作透明可观;•制定和执行合同评估、管理和维护的标准,以确保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强化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高他们的意识和履职水平,确保合同管理制度的顺利执行;•对供应商、客户等进行持续的信用评估与监督,及时识别并解决不良信用表现,确保与其的合作具有可持续性和互利性。

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转变政府职能,改革企业合同信用评比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合同信用评价机制,促进上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和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企业合同信用评价”是指,由本市企业自愿申报,经企业合同信用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对该企业申报期内的合同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由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根据评估报告认定该企业申报期内的合同信用等级的评价活动。

本办法所称“促进会”是指,由企业自愿组成,以倡导诚信守约、提升企业合同信用水平为宗旨,认定企业合同信用等级的社会团体。

本办法所称“评估机构”是指,具有资信评估资质并采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工商局”)指定的数学模型和软件,从事企业合同信用综合指数评估的中介组织。

第三条(认定原则)企业合同信用评价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职责)本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工作由市工商局统一规制、指导和监督。

市工商局负责制定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的规则,监督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的过程,指导评估机构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综合指数评估和指导促进会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工作,采用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的结果。

市促进会负责年度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指导区、县促进会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和管理工作。

区、县促进会负责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管理的培育、辅导,受理企业参加合同信用等级认定的申报,审核企业申报的资料,根据评估报告认定企业合同信用等级。

评估机构应当采用市工商局指定的统一评价标准(包括数学模型和计算机软件),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进行评估,并出具企业合同信用评估报告。

评估机构可以应企业的要求,为该企业有偿提供咨询服务。

评估机构对被评估企业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申报条件、评价内容和等级第五条(条件)企业合同信用等级申报认定的主体条件为:(一)本市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二)开业已满两个会计年度;(三)具有本市促进会会员资格。

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合同管理,提升合同信用水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等各环节。

第三条企业应树立合同信用意识,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信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业务人员负责。

合同签订前,业务人员应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进行全面调查,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签订合同的条件和履约能力。

第五条合同文本应使用国家发布的示范文本或企业制定的标准文本。

特殊情况需使用非标准文本的,应经企业法务部门审核同意。

第六条合同条款应明确、具体、完整,包括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

第七条合同签订前,应经过企业法务部门或法律顾问的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合理。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八条合同生效后,企业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九条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加强与对方当事人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条若因不可抗力或对方当事人违约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需变更履行的,企业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依法处理。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一条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遵循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或解除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变更或解除的内容、时间、责任等事项。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或解除后,企业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合同变更或解除的顺利实施。

第五章合同纠纷处理第十四条发生合同纠纷时,企业应首先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选择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第十五条企业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应充分收集证据,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同时,应加强与法务部门或法律顾问的沟通协作,确保纠纷处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合同签订与履行行为,维护公司信誉,保障公司利益,经充分讨论,特制定本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二、信用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及公司与各类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之间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活动。

三、信用管理的基本原则1、公平原则。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互惠的原则,维护各方利益平衡。

2、诚实守信。

公司及其职工应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信守合同承诺,遵守法律法规。

3、风险可控。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对各种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险管理。

四、信用管理的具体要求1、合同签订(1)申请签订合同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经审核后方可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计划,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合同签订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虚假承诺和隐瞒事实。

2、履约管理(1)公司职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依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到期履约。

(2)如合同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签订书面协议确认变更内容。

(3)如有违约行为发生,应及时向公司进行报告,并协同公司进行处理。

3、信用评价(1)公司将对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建立合同信用档案。

(2)对于信用评价较好的合作伙伴,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3)对于信用评价较差的合作伙伴,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并暂停合作关系。

五、信用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公司将设立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负责信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信用管理部门将定期对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于严重违约行为,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六、违约责任1、如公司职工在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司利益或损害公司声誉的,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对于恶意违约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暂停合作关系。

合同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合同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合同信用管理,规范合同信用档案工作,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合同履约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信用档案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1.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信用档案的建立、管理、使用和保密工作。

2. 业务部门:负责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信用管理工作。

3. 法务部门:负责合同信用档案的审核、监督和纠纷处理工作。

四、合同信用档案的建立1. 合同信用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基本信息:合同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对方当事人等。

(2)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履行进度、履行结果、违约情况等。

(3)信用评价:对方当事人的信用等级、履约记录等。

(4)相关证明材料:合同附件、付款凭证、验收报告等。

2. 合同管理部门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信用档案的建立工作。

五、合同信用档案的管理1. 合同信用档案应按照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等分类存放,并建立目录索引。

2. 合同信用档案的查阅、复制和借阅,需经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3. 合同信用档案的保管期限为合同履行完毕后5年。

4. 合同信用档案的保管应采取以下措施:(1)设置专门的档案室,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

(2)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加强档案保密工作,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六、合同信用档案的使用1. 合同管理部门应根据业务需要,及时提供合同信用档案的相关信息。

2. 业务部门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充分利用合同信用档案,提高合同履约率。

3. 法务部门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应参考合同信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七、监督与考核1. 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合同信用档案工作进行自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公司对合同信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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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三、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守合同、重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信用管理部门相关岗位责任一、合同信用管理领导小组职能:(一)负责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合同法律法规培训合同信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和完善本公司合同信用政策、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三)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四)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活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五)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六)合同债务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七)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合同信用管理部门及人员岗位责任:(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1、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合同信用管理部门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3、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4、活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合同信用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1、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和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2、制定和完善本公司信用政策、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3、统一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4、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守法活动;5、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6、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7、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8、协调佣咯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三)合同信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5、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公司副总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活期向合同信用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8、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9、参与合同债务追收。

10、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活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合同信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做好合同信用管理工作。

(五)财务及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1)加强佣咯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6)配合企业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做好合同信用管理工作。

(六)其他部门职责第三章委托授权管理制度一、对外签订合同,需要办理授权委托手续的,适用本制度。

二、被授权者的条件:1、必须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确需签订合同并具有经济工作经验的有关人员。

2、必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培训考试合格并经工作业绩审查合格者。

3、能够遵纪守法执行好国家各项法令法规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

三、申请程序1、凡申请持证者先由申请部门向合同信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参加《合同法》培训人员登记表”。

2、由合同信用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申请持证者参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合同法》培训班并参加考试。

3、考试合格后申请部门按合同信用管理部门要求填写“法人授权委托书申请审批表”并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审查再经公司人事部门和合同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签章颁发授权证书。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1、合同信用管理机构负责“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申请审核和证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遗失声明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并为公司归口管理部门。

2、本公司颁发的签订合同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由公司统一印制,其他部门不得擅自印制,“法人授权委托书”在有效期限内可连续使用但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凡不持酉法人授权委托书”因特殊情况需对外签约者由所在部门向合同信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由合同信用管理部门具体办理一事一委托的临时“法人授权委拖事宜;未取得“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4、凡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对外签订合同者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合同信用管理规定和相关的配套制度做好合同台帐记载以备考查。

5、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变更或核准注销手续:(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内容变更;(2)证件有效期届满不再续展;(3)持证人因工作变动不再对外签约;(4)持证人因调离本公司退休或死亡;(5)持证人因违反本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需撤消"持证人"资格;(6)持证人擅自涂改授权内容转借和弄虚作假撤消"持证人"资格。

6、经颁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遗失持证人应书面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将本部门批示意见送合同信用管理部门由合同信用管理部门向法定代表人或合同信用管理领导晓组报告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7、凡核准注销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证件由所在部门负责收回交合同信用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五、责任1、各部门应加强对持证人的教育和管理凡发现严重违反本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签约或利用证件进行守法活动以及失职、渎职等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者应依法追究责任同时注销证件。

2、持证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在有效期内签订合同如因超越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发生的纠纷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持证人承担。

第四章合同印章和合同文本管理制度一、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1、各有关部门的合同专用章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归口管理。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申请报告的审批、合同专用章的登记、留样、发放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2、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

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合同专用章,凡需刻制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必须由申请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时按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用途提供合同专用章刻制的数量、要求和样章草图,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审查后统一办理。

3、凡持有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应做到合法使用、专人保管。

如遇工作需要,需携带外出,应事先办理借用手续,用后立即归还。

4、合同专用章不得代用,混用。

5、凡遇合同专用章遗失,应立即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将本部门批示意见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备案,在当地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办理相关证明材料。

6、凡遇合同专用章变更,需重新刻制,其申请程序与手续与新申请相同,原合同专用章交还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处理。

公司重大对外经济往来活动,均应按本规定订立合同,但金额在10000元以下,即时清结的(指合同签订、履行、终止在同一时刻完成且现款交易的)除外。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业务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劳动合同除外)。

二、具体要求1、合同必备条款合同文本应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2、当事人信息合同文本应在调查核实的前提下,载明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全称、联系方式、地址、法人代表等。

3、合同标的合同文本对合同标的描述应准确,不能产生模糊和歧义。

对于比较复杂难以描述的合同标的,应当采用图表、照片等形式加以明确,并作为合同的附件,经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4、数量、质量合同文本所涉及的数量应准确,涉及数量较多的,可采用表格的形式进行描述。

数量单位应采用国家统一标准和行业标准。

合同文本中对质量的规定应按照国家标准,并参照地方标准和本公司有关规定。

5、价款合同文本中关于价款的约定,应包含总价款,以及各部分或各阶段的价款。

价款的书写应采用阿拉伯数字和汉字大写相对应的形式。

若合同价款可能调整,则应明确价款调整依据、调整方式(如何计价、总价如何最后确定等)。

6、付款方式我方付款的合同,应在友好合作的前提下,采取有利的付款方式,可约定付款过程所产生费用由对方承担。

我方作为买受方的,除合同标的额较小外,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分步付款的方式督促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对于大型工业设备购买和工程施工等,合同文本中应规定质量保证金,质保金的数额一般为合同标的额 %,质保金在双方约定的质保期届满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给对方。

7、合同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应在与对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确保合同利益的实现。

我方作为买受方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约定由对方负责运输,在我方处交货,由对方卸货,在此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对方承担。

8、权利、义务合同文本所涉及的权利、义务条款,在权利义务对等的情况下,兼顾公司利益。

9、违约责任明确双方履行合同违约时应承担的责任,不要超过法定责任。

针对合同文本中关于对方义务的条款,可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维护合法权益。

可明确对方逾期完工的,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合同标的额3 ‰以上。

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可明确对方应在接到我公司通知后24小时内到我公司现场维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对方承担,否则,每延迟一日,对方应承担标的额5‰以上的违约金。

可明确对方提供的标的物,经验收未合格的视为逾期交货,应按我公司要求重新施工或制作,并按实际交付合格标的物日期计算逾期交货违约金。

11、保密条款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

12、合同担保凡本公司涉及的重大合同,对方负有作为(如交付物、给付金钱、提供劳务等)义务或不作为(不进行竞争、不行使某项权利等)义务的,都应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对方承诺提供担保的,应在核实对方提供的担保且担保无瑕疵的前提下,按法定程序办理担保手续,并将相关材料作为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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