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伤残、死亡和医疗费用等损失。
下面将详细介绍工伤保险制度的基本概念、适用范围、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及申请流程等内容。
一、基本概念工伤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它的目标是对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和职业病进行赔偿,提供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帮助受伤或患病的劳动者恢复健康、重返工作岗位。
二、适用范围工伤保险制度适用于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形式的就业单位。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和职业病都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赔偿。
三、保险金发放标准1. 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制度将支付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等。
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2. 工伤津贴:对于因工伤造成的劳动能力丧失或暂时丧失的劳动者,工伤保险制度将支付工伤津贴。
工伤津贴的标准一般是根据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和伤残程度来确定的。
3. 伤残赔偿金:对于因工伤造成的劳动能力永久丧失或部分丧失的劳动者,工伤保险制度将支付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一般是根据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伤残程度和工龄等因素来确定的。
4. 生活护理费:对于因工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劳动者,工伤保险制度将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的标准一般是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和生活自理能力来确定的。
四、申请流程1. 报告事故: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尽快前往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2. 办理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给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并协助劳动者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3. 提交申请材料:劳动者需要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证明、工资证明等,并按要求提交给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4. 审核和赔付: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赔付。
总结:工伤保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权益。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在职员工,包括转岗、暂时借调、下岗员工。
第三条工伤保险是指企业为员工购买的,用于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所遭受的意外伤害后的医疗费用、丧失劳动能力后的生活费用以及因工致残、死亡后给予个人或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工伤保险。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或者患病的,应当及时向企业报告,并向医院提供工伤证明。
第六条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员工进行工伤保险申报和理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七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工伤保险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工伤保险的了解和认识。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伤保险调查处理机制,对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九条企业应当定期评估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第十条企业应当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并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明确责任和权益。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保障范围、赔偿标准等政策的宣传,使员工对工伤保险有正确的认识。
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的,企业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工伤保险申报和理赔第十五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或者患病的,应当及时向企业报告,并向医院提供工伤证明。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员工的工伤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对工伤保险申报进行审核后,应当及时给予员工理赔,并按照规定发放工伤保险金。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协助员工处理工伤保险理赔事宜,提供必要的证明和协助工作。
第三章工伤保险知识培训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工伤保险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工伤保险的了解和认识。
第二十条企业可以邀请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来企业进行工伤保险知识的培训。
企业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企业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工伤及职业病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障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条公司要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为保障员工健康奠定基础。
第四条员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尽可能减少工伤及职业病的发生。
第二章工伤认定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八条员工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后,要及时给予治疗,轻微伤情的,在本公司医务所治疗,伤情较重的,到本县指定医院治疗,如本县医院不能治疗的,经指定医院出据转院证明,总经理批准后,可转院外出治疗(紧急情况下,三日内履行手续)。
第九条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个人或其所在部门要在24小时之内向公司安全部报告。
安全部在48小时内填写工伤认定表送达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要及时向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4年工伤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三篇)

2024年工伤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一、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建筑法》、《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维护职民工的合法权益,转移参建各劳务施工队的事故风险,增强参建劳务施工队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参建各劳务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1、项目部必须为项目员工集体投保。
2、项目部负责监督各外协施工单位为职、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将保险单复印归档。
三、保险金额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时,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国家相关规定的最低标准,以确保最低保险金额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
四、保险期限保险期限应从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到施工竣工验收合格日为止。
提前竣工的,保险自然终止。
因延长工期的,应当为理保险顺延手续。
五、程序____项目部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完投保手续。
2.办理投保手续后,应将投保有关信息告知被保险人。
3.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就医,同时按条款要求的时间限制,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向保险公司提出办理赔付的申请。
六、记录项目部建立台账,对投保人员情况、投保金额、期限;发生事故后的赔偿等进行记录。
2024年工伤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二)引言工伤意外伤害是社会发展中无法完全避免的问题。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提供必要的保障,政府在2024年实施了全新的工伤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本文将对该制度进行阐述和分析,包括制度背景、目标、政策、实施方案以及可能的影响。
一、制度背景工伤意外伤害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受伤或致残的意外事故。
这种意外伤害不仅给劳动者本人带来身体上的痛苦和经济上的负担,也对劳动者的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当前,我国工伤保险制度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保险金额太低、理赔流程繁琐和参保率不高等。
二、制度目标2024年工伤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主要目标是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提高参保率,简化理赔流程,提高保险金额,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3篇)

安全生产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一、凡是施工现场的职工都必须投保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二、项目部及有关部门不得采用借口或阻挠的形式,不给予施工人员办理投保手续。
三、意外伤害保险是直接工程费中现场管理费的组成部分,施工企业不得向职工个人摊派。
四、提前竣工的工程,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五、对已办理投保手续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上岗作业。
六、凡已办理投保手续的项目工程,因故停工须办理停工手续,复工也应及时办理复工手续。
七、保险具体条款按意外伤害保险规范文本内容执行。
安全生产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2)是指由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的一种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因意外伤害而导致的医疗费用、残疾或死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该制度的执行主体包括国家、地区、企事业单位等,其具体实施细节由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缴纳保险费用,并向保险公司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然后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职位等情况,确定每位员工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
当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时,可以向用人单位报告事故,并由用人单位协助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理赔金额主要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等。
安全生产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职工的权益,并刺激用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职工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同时,该保险制度的实施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形象,增加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
安全生产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3)是指在工作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中,为职工提供医疗费用、伤残费用、护理费用和丧葬费用等保险保障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安全生产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经济保障,帮助他们应对因工作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带来的经济困难。
同时,该制度还能够鼓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通常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参与,其中政府负责颁发政策和标准,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参与保险计划。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4篇)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公司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因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引起的损失,维护公司员工权益和公司稳定运营,制定本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公司将依法依规购买工伤保险,为员工提供法定保险待遇。
第四条公司将做好员工工伤保险的管理工作,及时受理和处理员工工伤申报事宜,并积极协助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参加工伤保险投保工作,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配合公司对工伤保险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伤保险申报程序第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及时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第七条员工如需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应提供以下材料:1. 事故发生证明: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相关资料。
2. 医疗证明:包括医院诊断、治疗记录等相关资料。
3.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调职证明、复工证明等相关资料。
4. 其他相关资料:如事故照片、报案材料等。
第八条公司将依法责任认定工伤及时进行,对于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案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九条如员工对公司对工伤申报结果存在异议,可以提出申请进行复审,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司将按照程序进行复审,并及时作出复审结论。
第十条公司将对员工的工伤申报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员工个人隐私。
第三章工伤保险理赔程序第十一条员工如需申请工伤保险理赔,应依法提供以下材料:1. 工伤保险申请书: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和工伤情况。
2. 身份证明: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医疗证明:提供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鉴定证明、残联评残证明等。
第十二条公司将依法责任认定工伤保险理赔及时进行,对符合工伤保险理赔条件的案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险理赔款项。
第十三条如员工对公司对工伤保险理赔结果存在异议,可以提出申请进行复核,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参考内容)
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为了执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公司研究决定,劳务公司为全体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并制定本公司《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劳务公司的工伤风险,公司参加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制定本制度。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三条劳务公司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公司内公示。
劳务公司和公司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四条工伤保险基金由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五条公司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劳务公司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公司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二、工伤认定第一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公司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公司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工伤保险管理,保障员工权益,充分发挥工伤保险的作用,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保险范围1.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和实习生,均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
2.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发生的意外伤害,均可申请工伤保险理赔。
第三章保险责任1.公司负责为员工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工伤保险,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2.员工在工作期间的意外伤害,公司将协助员工申请工伤保险理赔。
3.公司将对员工在工作中所发生的意外伤害进行定期统计和分析,为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提供参考。
第四章申请理赔流程1.员工在发生工作意外伤害后,应及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报备。
2.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将向员工提供工伤保险理赔申请表格,并协助员工填写相关信息。
3.员工应向工作地点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妥善保存治疗相关的费用单据和诊断证明。
4.员工在治疗结束后,将相关材料及申请表格交给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5.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将协助员工填写完整的工伤理赔申请材料,并将其提交给公司的工伤保险公司。
6.公司工伤保险公司将对员工的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如符合条件,将给予员工相应的理赔金额,承担员工在治疗期间的部分医疗费用和误工费。
第五章预防措施1.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提前发现员工的健康问题,减少意外伤害的发生。
2.公司将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工作安全的重视程度,预防意外伤害的发生。
3.公司将定期对工作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六章管理措施1.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工伤保险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员工的工伤保险相关材料。
2.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工伤保险数据统计制度,对员工发生的意外伤害进行定期的统计和分析。
3.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对员工的工伤保险申请进行审核,并及时跟踪员工的治疗情况。
第七章具体实施细则1.公司将在员工入职时向员工解释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并提供相关材料。
公司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公司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公司员工在工作中所出现的意外伤害及工伤情况,确保员工权益,加强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提高企业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购买工伤保险,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工伤保障服务。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工伤保险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员工在发生工伤时能够及时得到救治和赔偿。
第五条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预防意外伤害的能力。
第六条公司将制定相关的工伤保险标准和规范,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履行报案、鉴定、救治和赔偿等程序。
第七条公司将定期对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完善,确保其有效实施并取得实效。
第二章工伤保险投保第八条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履行购买工伤保险的义务,为员工提供保障。
第九条公司将与具有资质的保险公司签订工伤保险合同,确保保险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十条公司将按照员工的实际情况,确定工伤保险的保额和保险期限,保障员工权益。
第十一条公司将及时向员工说明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和赔偿标准,使员工了解自己的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证员工在发生工伤后能够及时得到救治和赔偿。
第十三条公司将建立工伤保险档案,记录员工的保险信息和赔偿记录,为员工提供查询和管理服务。
第三章工伤保险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工伤保险管理机构,确保工伤保险的有效管理和运作。
第十五条公司将确定专门的工伤保险管理人员,负责工伤保险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规范工伤保险管理的程序和流程。
第十七条公司将开展员工健康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健康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公司将建立工伤保险的统计分析制度,对工伤情况进行分析和汇总,为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提供依据。
第十九条公司将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跟踪和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健康风险。
工伤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范本
工伤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员工在工作期间遭受工伤意外事故时的合法权益,维护员工的生活安全和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在编员工(以下简称员工)。
第三条:工伤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购买的由保险公司提供的工伤意外保险,用于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伤或遭遇意外事故导致的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所支付的赔偿费用。
第四条:本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意外伤害保险,并对员工的工伤意外事故进行赔偿。
第二章保险责任第五条:员工在下列情形下发生工伤意外事故时,可享受工伤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的事故;2. 在工作时间内以执行公务或任务为目的离开工作场所行动时发生的事故;3. 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4. 其他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认定为工伤的。
第六条:员工因工伤或遭遇意外事故导致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保险公司将根据员工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第七条:保险公司在对员工的工伤意外事故进行赔偿时,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三章保险保障范围第八条:本保险保障范围包括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的事故,以及在工作时间内以执行公务或任务为目的离开工作场所行动时发生的事故。
第九条:本保险保障范围还包括员工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十条:本保险保障范围还包括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事故,认定为工伤的。
第四章保险赔偿标准第十一条:员工因工伤或遭遇意外事故导致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保险公司将根据员工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第十二条:员工因工伤或遭遇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的,保险公司将支付死亡赔偿金。
第十三条:具体的保险赔偿标准将根据员工的工伤意外事故程度和伤残程度等因素进行细化,由保险公司制定并与企业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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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为了执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公司研究决定,劳务公司为全体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并制定本公司《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一、总则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
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劳务公司的工伤风险,公司参加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制定本制度。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三条劳务公司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的有
关情况在本公司内公示。
劳务公司和公司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四条工伤保险基金由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五条公司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劳务公司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公司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二、工伤认定
第一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本公司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本公司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保险待遇
本公司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四、意外伤害保险
公司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工程所在地为全体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