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贷款和异地购房提取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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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2023年新规出台

公积金2023年新规出台

公积金2023年新规出台2023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新政一:租房提取公积金无需租金发票和完税证明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新政二: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降至两成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公积金缴纳金额上调在2023年的规则修订规则中,并没有明确的提出提高公积金缴纳比例,可是我国在之前实施了员工基本工资提高的政策,这使得公积金的基数增加,在工资增加的基础上,即使公积金缴纳比例不增加,也使得公积金的数额增加。

仅在12月9日,江苏一座城市将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最低限额上调到了28000元,较此前增加了3000元左右。

与此同时,从12月份开始,广州,茂名,长春,都开始将自己的公积金支付上限提高到最低。

如果你的公积金额度提高了,那么你的存款就会更多,公司也会给你提供更多的资金。

一,公积金的具体用途变宽公积金不但能用来买房子,有些城市的老式住宅区,考虑到老人们走楼梯不方便,就想着给他们安装一部升降机,说这升降机的成本,可以是自己的公积金,也可以是子女的公积金。

不光是加装电梯,只要是自己的亲属都可以经过本人的同意后,使用公积金账户的钱。

有许多城市通过了这样的提案,包括上海,长春,北京。

最重要的是从2020年起,我国大部分的地区通过了公积金支付大病医疗的政策,如果有了严重的医疗问题,就可以用公积金账户来支付医疗费用,像河北唐山就已经实行了这样的政策。

2. 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加由于房价的飞涨,国家为了减轻年轻夫妻们购房的压力,上调了公积金贷款额度,在符合当地的要求后可以在购买首套房及第二套房的时候给予一定的公积金贷款,并且公积金贷款额度已经增加至一百万元。

甚至部分地区,夫妻双方可以一起贷款近一百五十万元。

异地买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异地买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异地买房公积金提取流程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异地买房,而公积金提取也成为了许多人关注的问题。

那么,异地买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了解异地买房公积金提取的基本规定在开始介绍异地买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相关的基本规定。

根据我国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的条件包括: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在当地连续缴存公积金满1年,且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购房人名下没有其他房产。

对于异地购房的情况,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购房人必须在异地缴存公积金满1年以上。

2.购房人在异地购房的房屋必须符合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3.购房人需要在当地购房产权登记机关进行房屋登记手续,同时将登记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交给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异地买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了解了以上基本规定,我们就可以开始介绍异地买房公积金提取的具体流程了。

1.准备材料购房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提取公积金的申请表;(2)购房合同或者预售合同;(3)购房发票或者收据;(4)购房者的身份证明;(5)购房者的公积金账户信息。

2.提交申请购房人需要将以上材料提交给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在提交申请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申请提取公积金的申请表必须由购房人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购房合同或者预售合同必须为购房人本人签订,并加盖公章;(3)购房发票或者收据必须为购房人本人开具,并加盖公章。

3.审核申请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购房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过程中,需要核实购房人的身份信息、购房合同或预售合同的真实性、购房发票或收据的真实性等。

如果审核通过,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会将购房人的公积金提取到购房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领取提取证明购房人在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后,需要领取提取证明。

提取证明是购房人进行房屋登记手续的必备材料之一。

5.进行房屋登记手续购房人需要将购房合同、提取证明等材料提交给当地房屋登记机关,进行房屋登记手续。

2022青岛调整公积金政策,二次申贷时间缩短

2022青岛调整公积金政策,二次申贷时间缩短

2022青岛调整公积⾦政策,⼆次申贷时间缩短随着很多省市调整社保⽐例,青岛调整了公积⾦缴费⽐例。

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青岛调整公积⾦政策,⼆次申贷时间缩短⽅⾯的知识,欢迎⼤家阅读!记者从昨天下午⼭东省青岛市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5⽉1⽇起,青岛市对住房公积⾦个⼈贷款政策以及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部分政策进⾏调整,以更好满⾜职⼯诉求。

⼆次申贷5年缩短为2年据介绍,此次青岛市住房公积⾦贷款政策进⾏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次住房公积⾦贷款政策;⼆⼿房住房公积⾦贷款最低⾸付款⽐例;扩⼤公积⾦异地贷款范围;租赁住房提取公积⾦等。

其中⼆次住房公积⾦贷款政策调整主要涉及:将⼆次贷款由结清5年⽅可再次申请,调整为结清2年即可申请;将⼆次贷款新建住房最⾼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50万元、⼆⼿房最⾼贷款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30万元;⼆次贷同样实⾏单⽅缴存为双⽅缴存60%的贷款额度限制,即单⽅缴存的,最⾼贷款额度为新建住房30万元,⼆⼿房为18万元;⼆次贷款计算单笔贷款额度的缴存余额倍数由15倍调整为10倍。

此次调整还包括将⾸次和⼆次公积⾦贷款购买⼆⼿房的最低⾸付款⽐例分别由40%和60%,统⼀调整⾄30%。

同时,⾸付款⽐例与房龄挂钩,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龄的房屋,房龄增加以5年为⼀档,贷款⾸付款⽐例将相应提⾼10个百分点。

在贷款利率⽅⾯,公积⾦⼆次贷款利率没有变化,为⾸次贷款利率的1.1倍。

市住房公积⾦管理中⼼相关负责⼈表⽰:由于青岛市公积⾦使⽤率仍维持93%左右的⾼位运⾏状态,此次调整,从资⾦管理稳健和贷款政策相对稳定的⾓度,由5年缩短为2年,下⼀步将根据运⾏情况进⾏后续调整。

同时,由于青岛市尚有超过70%的缴存职⼯未使⽤过公积⾦贷款,为优先保证⾸次贷款职⼯的资⾦需求,缩短期限的同时适当降低了⼆次贷款最⾼额度及缴存余额倍数。

扩⼤公积⾦异地使⽤范围此次调整还扩⼤⼤住房公积⾦异地贷款范围,将省内异地贷款政策放宽⾄全国范围,对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的职⼯,可以在青岛使⽤住房公积⾦贷款购房。

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最新)

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最新)

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最新)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最新)公积金是一种长期资金,平时按月缴纳,日积月累,慢慢就成为一笔不小的资金。

当人们生活中需要的时候,公积金的作用就能体现出来。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希望大家喜欢!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新政一:租房提取公积金无需租金发票和完税证明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新政二: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降至两成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如何提取公积金呢?首先你必须要向申请者单位提出申请,然后由单位审核相关证明后,单位填写符合提取条件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之后职工(或经办人)持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单位所对应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

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所需的专用章。

最后的时候,职工(或经办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的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职工单位相关账户,并且由单位来取出该住房公积金然后才能够支付给职工。

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具体人员要求购买、建造或修缮住宅类房产;将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房屋贷款;退休及失业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等的离休人员;户口迁出或出国定居人员;没有房产产生的的租房费用;职工死亡后,其遗产继承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应余额。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023年南京公积金提取政策

2023年南京公积金提取政策

2023年南京公积金提取政策1.提取条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①、购置、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②、离休、退休的;③、局部或者完全丢失劳动力量,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④、出境定居的;⑤、归还购房贷款本息的;⑥、租房;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1、5、6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2.提取政策①购置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归还购房贷款本息)。

必需同时满意“买第三套房及以上”和“已经提过两次”这两个条件,才不能提取公积金。

注:省级公积金认贷不认房,只要公积金使用次数不超过两次,仍旧可以提取公积金。

②购房提取次数不含住房公积金转账还贷。

③异地购房:在南京无房,异地购房时可提取公积金。

在南京有房,在异地购房,购房所在地不是本人(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能提取公积金。

④同一套住房在一年内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

申请提取时,账户至少应当保存人民币1元。

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提取公积金还贷,可以分为托付划转和柜面转账两种形式。

托付划转可实行逐年和逐月两种形式。

这两种都可以归还纯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和商贷组合贷款。

办理逐月划转还贷时,要求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账户须分别保存不少于13个月的余额。

3.提取还贷方式1.托付逐月提取还商贷适用状况:本市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2.柜面逐年提取还商贷适用状况:未承办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本地、异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治理机构(省公积金,铁路、省监狱、华东石油局等)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柜面提取一次性还款或托付逐年、逐月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适用状况:买房一年内可提取公积金还贷。

资讯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2023

资讯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2023

资讯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20232023年最新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2023,欢迎学习,大家一起来看看吧!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2023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出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这意味着,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此外,为了提高提取审核效率,新规定要求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

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公积金买房的使用方法1、假如买房人是购买不限贷不限购的房屋的话,则可以一次性把公积金账户中的金额提取出来进行买房。

假如买房人是办理商业贷款进行买房的话,则可以把公积金账户中的金额提取出来,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或者是用于支付每月所需偿还的本金和利息。

2、假如买房人是办理组合贷款来进行买房的话,则可以把公积金账户中的金额提取出来,用于支付每月所需偿还的本金和利息。

假如买房人自己没有办理房屋贷款的话,则可以把自己父母公积金账户中的金额提取出来买房。

3、假如买房人自己已经办理了商业贷款的话,那么当自己支付了房屋首付款以后,就可以把自己父母公积金账户中的金额提取出来,用于支付每月所需偿还的本金和利息。

异地购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如何使用公积金异地购房

异地购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如何使用公积金异地购房

异地购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如何使用公积金异地购房
异地购房公积金提取是指在购买房屋时,将本人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于支付购房款项。

公积金是一种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的一项福利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在异地购房时,为了提取公积金,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条件。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公积金异地购房的注意事项和使用方法。

首先,进行异地购房公积金提取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按照国家规定,购房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即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对象。

2.购房人和单位缴存的公积金账户必须存在一定的缴存年限和余额,具体数额和年限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而定。

3.购房人必须在购房所在城市连续缴存公积金,购房所在城市可以是购房人户口所在地或者工作地。

接下来,具体的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流程如下:
2.单位根据购房人提供的材料,审核购房资格和购房所需的公积金额度。

3.审核通过后,单位将向购房人提供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格,并告知购房人提交时限及相关手续。

5.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格和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并按照单位的要求进行核对和盖章。

6.单位审核通过后,将购房人的公积金提取信息和申请材料一起提交给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

7.住房公积金中心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审核并核实购房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

一旦审核通过,购房人的公积金将被划拨至购房人的指定账户。

在使用公积金异地购房时,提取的公积金主要用于支付购房款项,包括购房首付款、贷款还款等。

购房人可以向购房所在地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并将提取的公积金作为首付款或者还款。

购房人还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项,或者依据贷款合同按期支付贷款。

[合肥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合肥异地公积金贷款

[合肥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合肥异地公积金贷款

[合肥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合肥异地公积金贷款合肥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指在合肥地区,非本地户籍居民在购买住房时,可以使用自己所在城市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这一政策旨在方便非本地户籍居民在合肥购房,并推动地区经济发展。

根据合肥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在合肥地区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者需要提供所在城市的公积金账户信息,并满足所在城市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条件。

申请者还需要在合肥地区找到合适的住房,并提供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

合肥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还款方式等具体细节,根据不同城市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利率根据市场情况而定,还款方式可以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等方式。

总的来说,合肥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为非本地户籍居民在合肥购房提供了便利。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以在合肥地区使用所在城市的公积金贷款,享受较低的贷款利率和灵活的还款方式。

然而,申请者需要注意满足相关政策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才能顺利获得公积金贷款。

重点和难点解析:1. 公积金账户信息:申请者需要提供所在城市的公积金账户信息,以证明其公积金缴存情况。

这通常包括公积金账户号码、所在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等。

申请者应确保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以便合肥地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核查。

2. 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者需要满足所在城市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条件。

这些条件可能包括连续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公积金账户余额、信用记录等。

不同城市的公积金贷款条件可能有所不同,申请者应提前了解并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3. 购房合同:申请者需要在合肥地区找到合适的住房,并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重要依据,申请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4. 贷款额度和利率:合肥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额度和利率根据不同城市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利率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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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异地贷款和异地购房提取新政策公积金异地贷款和异地购房提取新政策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提取在异地如何办理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公积金异地贷款和异地购房提取新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近日,《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异地购房或购房还贷提取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出台。

该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将由全省推至全国范围(港澳台除外)。

据了解,凡是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抚州户籍职工,住房缴存6个月以上(含6个月),在抚州购买自住商品房(含自住二手房),可获得抚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在抚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地购买或贷款购买自住商品房(含自住二手房),也可向抚州市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使用个人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附上政策全文抚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异地购房或购房还贷提取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一、根据国家住建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9】135号)和省住建厅《江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省内“一体化”政策实施办法(试行)》(赣建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为统一规范开展好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异地购房或购房还贷提取的业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所称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在抚州市行政区以外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缴存职工、户籍及购买的自住房在抚州市行政区内(省内不限户籍),向我市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业务。

异地购房或购房还贷提取是指在我市缴存职工,在抚州市行政区以外地区购房或贷款购房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业务。

三、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受理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和办理异地购房或购房还贷提取的业务,统一按本细则操作实施。

四、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办理(一)对象及条件申请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异地缴存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缴存地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含)6个月以上,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状态,且工作、收入相对稳定者;2.户籍所在地为抚州市行政区内(省内的除外);3.所购买的自住房(含再交易房)在抚州市行政区内,但不包括在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及小产权房;4.在异地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者;5.能提供1—2名具有本市城市户口且具备民事行为和经济承担能力的担保人;6.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所需提供的材料1.购买自住商品房的(1)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2)在本地已备案的正式购房原件及复印件2份;(3)购房首付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4)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5)个人资料:本人或夫妻双方户口簿、二代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的原件及各2份复印件;(6)由银行提供的本人或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

2.购买自住再交易房的(1)卖方过户前房产证备案认证复印件2份(公积金机构在房产证复印件上盖章件);(2)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3)房屋交易的契税纳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4)交易过户后的房产证书及复印件2份;(5)同前款第(1)(5)(6)项资料。

以上资料除异地缴存使用证明、购房合同、个人征信报告外,其它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均统一使用A4纸张。

(三)贷款的首付比例、额度、期限购房首付比例20%,国家如有新政策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每户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偿还贷款期限可延长至借款人退休年龄后5年,但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四)业务办理流程1.本地公积金机构接受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的咨询,做到一次性告知。

2.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从抚州公积金网站(网址:)使用A4纸下载《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审批表》一式两份进行填写(不能准确填写的内容请到贷款地公积金机构现场填写)。

3.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在《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审批表》内的“申请人收入证明”、“申请人配偶收入证明”一栏中填写内容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4.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该证明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5.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携本细则规定的所需资料向本市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6.本市公积金管理机构向开具证明的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信息真实性、完整性的情况核实,并调查审核其它各类资料。

7.本市公积金受理机构按审批程序报批。

8.本市公积金受理机构告知申请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决定,并通知已批准贷款的申请人及配偶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委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9.市中心每月向批准贷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寄送贷款回执(式样附后)。

10.本市公积金管理机构按规定进行贷后跟踪管理,出现逾期情况及时向贷款人公积金缴存地的管理中心反馈。

以上贷款申请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公积金管理机构当场受理;经核实条件符合、手续完备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决定,并通知贷款申请人;调查核实难度较大的,可适当延长审核时限,但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五、异地购房或购房还贷提取业务的办理(一)对象及条件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外地购买或贷款购买自住房,申请提取使用个人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本市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公积金的;2.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3.在外地购买或贷款购买自住房的。

4.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其他规定的条件。

(二)类别、额度及时效认定1.类别(1)购买自住商品房(含政策保障性住房)的提取,即不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性提取个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的。

(2)购买自住再交易房的提取,即不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性提取个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的。

(3)住房公积金或商业银行贷款购买自住商品房、再交易房的还贷提取,分为一次性结清还贷提取和一年一次还贷提取:一次性结清还贷提取是指全部或最后一次全部结清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

一年一次还贷提取是指每年在贷款发放的对应月份的次月对上一年度12个月还贷额本息的提取。

2.额度各类购房提取的提取额均不能超过房价总额,购房还贷提取不能超过结清还贷或年度每次还贷的额度,且每户提取总额均不能超过50万元的上限,个人账户最低必须保留200元。

(1)购买自住商品房、再交易房提取的,个人或夫妻双方可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余额;(2)一次性自付结清还贷本息提取的,可一次性提取个人或夫妻双方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余额。

(3)一年一次还贷提取的,可提取个人或夫妻双方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余额中上一年度12个月还贷本息的额度。

3.时效认定(1)购买自住商品房的提取,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时间为起始时间;购买再交易房的提取,购房时间以契税纳税凭证载明时间为起始时间。

(2)一次性结清个人住房贷款提取的,从公积金委托发放贷款银行或商业银行开具的结清证明时间起算,一年内申请有效。

(3)一年一次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的,在还款期满一年以上、贷款发放对应月份的次月申请,申请时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累计提取。

(三)所需提供的资料1.购买自住商品房的(含政策保障性住房)的(1)当地房管部门网站(提供网址和密码)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购房总额规定比例的付款发票或税务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经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表格由公积金机构提供);(4)个人或夫妻双方个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5)涉及提取父母、子女公积金的,提供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6)个人或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银行出具);(7)提取人银行账号(卡或折)原件及2份复印件。

2.购买自住再交易房的(1)买卖双方交易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房屋交易后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房屋交易契税纳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同上款的(3)、(4)、(5)、(6)、(7)项资料。

3.贷款(含公积金、商业银行)购自住商品房、再交易房还贷提取的:(1)住房贷款自付一次性结清提取公积金当地购自住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再交易房交易协议(合同)、契税纳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与当地住房公积金机构或商业银行签订的贷(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ƒ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或商业住房贷款银行签章出具的最后一次还款本息凭证和结清证明原件及各2份复印件;④同上款的(4)的各项资料。

(2)住房贷款一年一次提取公积金①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或商业银行签章出具的住房贷款上一年度12个月还贷交易明细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借款人个人银行账号(卡或折)原件及复印件2份;④的各项资料(第二次提取时不再提供贷(借)款合同、个人征信报告)。

以上提供的各类资料除结清证明、还贷交易明细原件外,其他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均统一使用A4纸张。

(四)业务办理流程、时限1.符合本细则条件的异地购房或购房还贷提取的职工向本市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资料;2.异地购房或购房还贷提取的职工在本市公积金管理机构领取《提取申请表》,并填写和工作单位盖章;3.本市公积金管理机构对所能提供的资料调查审核;4.本市公积金机构按审批程序报批;5.本市公积金机构告知申请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使用的决定,向准予提取人划拨批准金额。

以上提取申请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公积金管理机构当场受理;经核实条件符合、手续完备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决定,并通知提取申请人;调查核实难度较大的,可适当延长审核时限,但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1.市、县(区)公积金管理机构对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异地购房或购房还贷提取业务的申请,调查审核要认真负责、严谨操作、规范报批,切实防范骗贷、骗提现象的发生,一旦出现要按照部、省厅、市中心相关处理规定进行追究。

2.加强对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贷后提取、还款、变更等情况的跟踪,定期与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情况核对,加强对异地购买或购房还贷提取情况的管理,进行标识、建立台账。

3.本细则与市中心以往印发的相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本细则规定执行,不相抵触的结合一并执行。

4.本细则从2019年12月15日起执行。

5.本细则解释权归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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