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股东大会与监事会关系与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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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权力与义务

公司治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权力与义务

公司治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权力与义务公司治理是指在法定机构内部和外部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下,管理和控制公司以实现股东权益和利益相关方的目标。

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会和董事会是两个核心机构,既有权力,也有相应的义务。

本文将探讨公司治理下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权力与义务。

一、股东会的权力与义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公司所有股东的权益。

股东会的权力和职责如下:1.1 股东会的权力股东会享有以下权力:首先,股东会有权选举和罢免董事会成员。

这意味着股东们可以通过股东大会来决定谁应该担任公司的董事,并且有权随时罢免无能或不称职的董事。

其次,股东会有权审议和批准公司重要事项。

这包括批准公司的战略计划、预算、财务报表、股份发行等。

股东会对公司的重要决策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

另外,股东会有权决定公司的盈余分配。

股东会通过审议财务报表和利润分配政策,决定是否派发股息以及派发的比例。

最后,股东会有权对公司提起诉讼。

如果股东认为公司的行为有违法或不公正,他们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1.2 股东会的义务股东会也承担一些特定的义务,以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首先,股东会应依法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股东会要求董事会和管理层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声誉和股东的利益。

其次,股东会应定期审查公司的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股东会有责任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透明度。

此外,股东会应积极参与公司事务,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指导意见。

股东会的成员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管理层提供有价值的指导。

最后,股东会应确保公司的决策和行为符合道德和社会责任要求。

股东会有义务推动公司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平衡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促进社会责任的履行。

二、董事会的权力与义务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的经营战略,其权力和义务如下:2.1 董事会的权力董事会拥有以下权力:首先,董事会有权决策公司的经营策略和计划。

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的职权比较图表

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的职权比较图表

附录1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联系并规范股东(财产所有者)、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和义务分配,以及与此有关的聘选、监督等问题的制度框架。

简单的说,就是如何在公司内部划分权力。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解决公司各方利益分配问题,对公司能否高效运转、是否具有竞争力,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是采用“三权分立”制度,即决策权、经营管理权、监督权分属于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独立董事)。

通过权力的制衡,使三大机关各司其职,又相互制约,保证公司顺利运行。

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的职权比较图表
总结可言,即我国企业采取的是“三会一总”、“四权分离”的公司治理结构。

三会一总指的
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以经理为代表的经理层。

四权则是指公司的所有权、经营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通过这一结构,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托管给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励及解雇权;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其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在选举产生董事会的同时,为保证董事和经理人员合规经营,还选举产生了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经营和投资分配等。

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管理制度

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管理制度

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管理制度一、引言在现代企业治理中,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是核心决策机构,对于确保公司的有效运营和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使这些机构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其运转顺畅、透明和合规。

本文将就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管理制度的要点进行探讨。

二、董事会管理制度1. 董事会组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应兼具专业性和多样性,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全面性。

董事的选拔和任职程序应透明公正,避免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的出现。

2. 董事会职责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战略和发展规划,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确保公司的长期利益和可持续发展。

董事会还应负责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合规。

3. 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的议事应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确保所有董事的发言权和投票权能够得到平等保障。

董事会议事记录应详实准确,以备后续审计和追责之需。

三、监事会管理制度1. 监事会组成监事会的组成应兼具独立性和专业性,能够独立监督和评估董事会的工作,并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内部控制体系提供独立意见。

监事的任期和任期限制应予以明确规定,以确保监事会的独立性和稳定性。

2. 监事会职责监事会主要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经营管理,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报告进行审查。

监事会还应对公司的合规风险进行评估和把控,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3. 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的议事应遵循独立决策、客观公正的原则,监事的意见和决定应着眼于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监事会议事记录应详实完整,以备后续追责和法律程序之需。

四、股东会管理制度1. 股东会组成股东会是公司股东的最高决策机构,应由所有股东按比例代表出席。

公司应确保股东会的信息公开和投票程序的公正性,避免一些股东通过掌控会议而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 股东会职责股东会主要负责审议公司的重大决策,如公司章程的修订、财务报告的批准等。

股东会还应监督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并对公司的经营和治理进行评价和指导。

监事(会)的权利与义务

监事(会)的权利与义务

监事(会)的权利与义务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

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

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

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及监事会的权利一、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法》第54条,监事或者监事会的职责如下:(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章程范本解读如何规定公司的董事与监事的权利与义务

公司章程范本解读如何规定公司的董事与监事的权利与义务

公司章程范本解读如何规定公司的董事与监事的权利与义务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文件,规定了公司内部运营的基本原则和具体事项。

在公司章程中,董事与监事作为公司治理组织的核心成员,也被赋予了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本文将通过解读公司章程范本,探讨如何规定董事与监事的权利与义务。

一、董事的权利与义务1. 董事会的角色和职权公司章程中,通常会明确董事会的角色和职权。

董事作为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战略、决策重大事项等。

章程可以规定董事会在公司重要事务上具有最终决策权,并规定董事的任期、继任程序等。

2. 董事会的会议和表决董事会的会议和表决程序在章程中也会得到规定。

章程可以规定董事会的召开频率、参会要求等。

同时,章程还可以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方式,如绝对多数表决、特定比例表决等。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董事的权利和责任章程会明确规定董事的权利和责任。

董事享有参与公司事务和决策的权利,可以对公司的业务进行监督和决策。

然而,董事也需要履行一定的责任,如保证对公司的忠诚度、保护公司利益、维护商业机密等。

4. 董事的职业背景和独立性要求有些公司章程会对董事的职业背景和独立性进行规定。

例如,章程可以要求董事具有特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确保董事会的决策能够获得正确和合理的指导。

同时,章程还可以规定董事中应有的独立董事比例,以确保公司决策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二、监事的权利与义务1.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公司章程会明确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的日常运营。

章程可以规定监事会的成员数量、任期等,并明确监事会的职权,如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等。

2. 监事的义务和责任章程还可以规定监事的义务和责任。

监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全面了解和监督公司的运营情况,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要事项。

监事也要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并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监事会的会议和表决监事会的会议和表决程序在章程中也会得到规定。

公司法中的董事会和监事会职责

公司法中的董事会和监事会职责

公司法中的董事会和监事会职责在公司法中,董事会和监事会被赋予了重要的职责,旨在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监事会则负责对董事会的监督。

本文将就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责进行详细阐述。

一、董事会职责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市场环境,制定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规划,明确公司的目标和方向。

2.决策和管理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重大投资、合作、扩张等。

同时,董事会还应制定公司的运营管理体系,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规范、高效。

3.任免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负责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总经理等。

他们的聘任和离职都需要经过董事会的决策,以保证高级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4.财务管理和监督:董事会应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健康,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同时,董事会还要对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5.维护股东权益:董事会作为代表股东利益的机构,应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董事会还要及时向股东披露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保持信息透明。

二、监事会职责监事会是对董事会的监督机构,主要职责如下所述:1.监督董事会的行为:监事会有权对董事会的决策和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董事会的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审计和监督公司财务: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和核实公司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发现并纠正财务违规行为。

3.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考核和激励制度进行监督,确保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利行使合法、公正。

4.防范公司内部违法违规行为:监事会要加强对公司内部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制度,预防和发现内部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司的安全稳定。

5.代表小股东权益:监事会作为代表小股东利益的机构,应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治理的公平公正。

公司治理权责边界

公司治理权责边界

公司治理权责边界公司治理权责边界是指公司内部各个组成部门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之间的权力和责任的划分范围。

这种边界的划定对于公司的发展和运营非常重要,它能够有效地规范和限制各个组成部门的行为,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首先,公司治理权责边界的划定关乎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之间的权力和责任。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对公司的战略、运营以及风险进行决策和监督。

监事会则是董事会的监督者,负责监督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他们依法、合规地运营公司。

而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所有股东的集体决策机构,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在公司治理中,这三者之间的权责边界的明确划定,可以有效地平衡彼此的利益和权力,实现公司治理的有效运作。

其次,公司治理权责边界的划定还涉及到各个部门之间的权力和责任的分工。

公司内部往往存在着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营销部等各种职能部门,而这些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需要进行清晰的划分。

比如,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决策的质量和效率;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员工等事项;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工作;市场营销部负责市场拓展和销售管理等业务。

这些部门之间的权责边界的清晰划定能够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顺畅,提高公司的执行效率和管理质量。

另外,公司治理权责边界还涉及到公司与外部机构之间的关系。

比如,上市公司需要履行证监会和交易所制定的法律法规、规则和规章制度;公司还需要与银行、供应商、客户等外部机构之间建立合作关系。

这些外部机构与公司之间的权责边界的划定,涉及到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等重要方面。

在公司治理权责边界的划定中,还需要关注划定的准确性和灵活性。

权责边界的划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具体需求来进行调整,不能一成不变地固定下来。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可能会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需要及时调整权责边界来适应新的情况。

公司法中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公司法中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公司法中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公司法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两个核心的机构。

作为公司的重要决策机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公司治理和运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职能和责任进行介绍,以及它们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关系。

一、董事会的职能和责任董事会是由公司的董事组成的,负责监督和决策公司的重要事务。

它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公司治理:董事会负责确保公司的合法合规运作,制定合适的内部规章制度,监督公司管理层的行为。

2. 重大决策:董事会就公司的战略规划、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负责。

3. 行政管理:董事会管理公司的日常事务,包括人事任免、薪酬制度、市场开拓等。

4. 代表公司: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与外部机构和股东进行沟通,代表公司参与各种商业活动。

董事会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对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负责,遵守法律法规,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成员应当以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的原则,为公司的长期发展负起责任。

二、股东大会的职能和责任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由所有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重要决策权: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章程、治理结构等进行审议并决定,同时对公司的重大事项、重大投资进行决策。

2. 监督董事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决策和管理进行监督,可以选择或罢免董事会成员。

3. 资本运作: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融资计划,并行使赎回、增发股票等权利。

4. 利润分配: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派发股息、转增股票等。

股东大会的责任是代表所有股东的利益,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决策,并对决策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关系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和互动关系。

首先,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

股东大会通过表决决策,而董事会负责具体落实决策并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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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股东大会与监事会关系与权利义务
篇一:董事会股东大会与监事会关系与权利义务
董事会股东大会与监事会关系与权利义务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它对经理层作出的决定进行管理,决定高层管理的水平和结构,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系统,决定公司的主要战略和决策。

监事会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行职责。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例:中国石化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
(四)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八)代表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涉或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起诉;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具体职权如下: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债务和财务政策、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任何种类证券(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及其上市或回购公司股票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的重大收购或出售方案以及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规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 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副总裁;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二)委派或更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委派、更换或推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
(十三)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置;
(十四)制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改方案;
(十五)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八)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九)决定除法律、行政法规、有权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规定应由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外的其他重大事务和行政事务,以及签署其他的重要协议;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有权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

若董事会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投赞成票的董事应承担直接责任(包括赔偿责任);对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投反对票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对在表决中投弃权票或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的董事不得免除责任;对在讨论中明确提出异议但在表决中未明确投反对票的董事,也不得免除责任。

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推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7、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本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特有的职权)。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10、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购事项。

一、董事会职责 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决定
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二、
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主持股东会、董事会会议; 2、签署或授权签署公司合同及其它重要文件,签署由董事会聘任人员的聘任书; 3、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听取总经理关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 4、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时,可对一切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

但这种裁决和处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公司利益; 5.决定和指导处理公司对外事务和公司计划财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公司重大业务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权。

董事会是公司最高的权力组织,股东是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

股东会是所有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组成的大会,董事会是股东大会选出来的管理公司日常事务和任免总经理的负责机构,股东大会是委托方,董事会是受托方来管理公司。

篇二: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的职权比较图表
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的职权比较图表
篇三: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的职权比较图表
附录1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联系并规范股东(财产所有者)、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和义务分配,以及与此有关的聘选、监督等问题的制度框架。

简单的说,就是如何在公司内部划分权力。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解决公司各方利益分配问题,对公司能否高效运转、是否具有竞争力,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是采用“三权分立”制度,即决策权、经营管理权、监督权分属于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独立董事)。

通过权力的制衡,使三大机关各司其职,又相互制约,保证公司顺利运行。

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的职权比较图表
可言,即我国企业采取的是“三会一总”、“四权分离”的公司治理结构。

三会一总指的
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以经理为代表的经理层。

四权则是指公司的所有权、经营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通过这一结
构,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托管给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励及解雇权;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其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在选举产生董事会的同时,为保证董事和经理人员合规经营,还选举产生了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经营和投资分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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