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ABS)
资产证券化abs详细解读,2分钟看懂!

资产证券化abs详细解读,2分钟看懂!
资产证券化(ABS)是一种金融工具,它将各种类型的债务合并
成一个证券化产品并出售给投资者。
这些债务可以包括房屋抵押贷款、汽车贷款、信用卡债务等。
在ABS中,资产持有人将其资产打包成证券,并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向公众募集资金。
证券化后,原来的资产持有人就变成了证券持有人,而资产则被转移至专门的特殊目的实体(SPV)中,由SPV进行管理和还款。
SPV的资产和负债是与原始资产相关联的,因此证券化产品的价值也受到资产的表现影响。
如果资产表现良好,则证券化产品的价值会上涨,反之亦然。
ABS的优点在于可以将风险分散化,从而降低投资者的风险。
同时,ABS也为资产持有人提供了流动性,使其能够快速变现,从而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
总的来说,ABS是一种复杂但有效的金融工具,可以帮助机构和个人实现资产证券化,减轻风险,提高流动性,并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选择。
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ABS)项目方案

二、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特点
目前企业债务性直接融资主要采取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这等几种 方式,资产证券化是对传统融资方式的突破,与传统融资方式比较,资产证券化 在融资规模、融资期限及资金用途上具有较强的优势,详细比较见下表: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ABS)
主管机关 融资规模 证监会 无监管限制,取决于基 础资产现金流规模 无期限限制,一般为 2-10年
敬呈:中国建材
关于发行应收账款ABS融资建议书
二O一六年五月
前言
XX证券对可以就中国建材发行应收账款ABS融资提供建议深感荣幸! 在对目前市场形势和对贵公司融资需求初步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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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12月《 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修订稿) 》公 布以来,ABS发行规模日益扩大。 证监会大力发展ABS市场,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流程。 XX证券作为历史最为悠久的证券公司之一,汇聚了优秀的投资银行专业人才,具有丰富的 国内市场融资经验,拥有与审核机关顺畅的沟通渠道,能够为贵司提供高效、一流、综合化 的投行服务,助贵司业务再上新台阶。 XX证券担任管理人和主承销商的合生创展应收账款ABS项目、融创应收账款ABS项目、融侨 应收账款ABS、天地源物业费及尾款ABS项目、新华联物业费ABS、荣盛物业费ABS、北大青 鸟潍坊园区租金ABS项目等等。 如蒙委以重任,我们定当不负所托,竭尽所能保证贵司ABS的成功发行,并力求在融资成本 最低的前提下实现最佳的融资效果。同时也期望能以此为契机,与贵公司建立长期、稳定、 深入的合作关系,为贵公司提供持续、优质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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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私募债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基金子公司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 信托融资 融资租赁 夹层融资
应收账款abs入池标准

应收账款abs入池标准应收账款ABS(Asset-Backed Securities)是指将企业的应收账款作为资产,通过证券化的方式进行融资。
而入池标准是指将应收账款纳入资产证券化池的条件和要求。
本文将探讨应收账款ABS入池标准的重要性和影响。
首先,应收账款ABS入池标准的制定对于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入池标准的合理性和严格性直接影响到ABS产品的质量和投资者的信心。
如果入池标准过于宽松,将导致低质量的应收账款被纳入资产证券化池,增加了投资者的风险。
相反,如果入池标准过于严格,将限制ABS市场的发展,降低了企业融资的渠道。
因此,制定合理的入池标准,既要保证ABS产品的质量,又要促进市场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应收账款ABS入池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到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特点。
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应收账款特点各异,因此入池标准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制定。
例如,对于大型企业来说,其应收账款的规模较大,风险相对较低,可以适当放宽入池标准;而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其应收账款规模较小,风险相对较高,应该加强入池标准的要求。
此外,不同行业的应收账款的回收周期和可变现性也存在差异,需要在入池标准中进行考虑和规定。
再次,应收账款ABS入池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风险控制的因素。
应收账款ABS的核心是将应收账款转化为证券,通过证券化的方式进行融资。
因此,入池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风险控制的因素,以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保护。
例如,可以要求入池的应收账款具有一定的信用评级,以降低投资者的信用风险;可以要求入池的应收账款具有一定的分散度,以降低投资者的集中风险。
此外,还可以要求入池的应收账款具有一定的回收能力和可变现性,以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回收本金和利息。
最后,应收账款ABS入池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市场的需求和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不断发展,投资者对于ABS产品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因此,入池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市场的需求和发展趋势,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
应收账款abs 解析

应收账款abs 解析【实用版】目录1.应收账款 abs 的定义和概念2.应收账款 abs 的优势和作用3.应收账款 abs 的风险和挑战4.我国应收账款 abs 市场的发展状况5.应收账款 abs 的未来发展趋势正文一、应收账款 abs 的定义和概念应收账款 abs(Asset-backed Securities based on Receivables)是一种以企业的应收账款为基础,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
它是以特定资产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
二、应收账款 abs 的优势和作用1.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通过将应收账款证券化,企业可以提前获得现金流,从而加快资金周转,提高经营效率。
2.降低融资成本:相较于传统的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应收账款 abs 的成本较低,有利于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3.优化财务结构:通过应收账款 abs 融资,企业可以将应收账款从资产负债表中剥离,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产负债比例。
4.分散风险:应收账款 abs 将信用风险分散至多个投资者,有助于企业降低单一客户的信用风险。
三、应收账款 abs 的风险和挑战1.信用风险:应收账款 abs 的本金和利息回收依赖于基础资产的现金流,如果发行方的信用状况恶化,可能导致资产违约风险。
2.流动性风险:应收账款 abs 属于固定收益类产品,通常需要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但在市场流动性不足时,可能导致投资者难以及时出售资产。
3.法律法规风险:随着金融监管政策的不断变化,应收账款 abs 的发行和交易可能受到政策调整的影响。
四、我国应收账款 abs 市场的发展状况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应收账款 abs 市场规模逐年扩大。
截至 2022 年 12 月,我国应收账款 abs 市场存量已达到数千亿元。
同时,监管部门也在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应收账款 abs 市场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资产证券化(ABS)简单介绍

资产证券化(ABS)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又能够产生可预期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汇集起来,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再配以相应的信用担保和升级,将其转变成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证券的过程。
这些资产都具有质量和信用可被准确评估、有担保、能产生可预见的现金流等必备特征。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优点突出的新兴工具,已经引起了理论界的广泛关注,这其中被争论得较多的是关于资产证券化的切入点的选择,即应该从哪一类资产开始进行证券化。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应该以基础设施收费项目证券化为切入点。
一、证券化的标的资产的四大要求要讨论从哪一类资产开始进行资产证券化,首先要明确进行证券化的资产的要求。
从国外资产证券化的实践看,通常对证券化的标的资产有四个基本要求:1.该类资产必须有一定的存量规模,这样才能形成具有相似条件的资产组群,才能有效构建资产池进行信用担保和信用升级。
2.必须有可预期的稳定的现金流的资产。
当ABS的现金流出为既定时,若其现金流入不稳定甚至“断流”,那么ABS的发行人或担保机构就不可避免地面临支付风险甚至支付危机。
3.资产必须具有可重组性。
资产证券化的本质要求组合中的各种资产的期限、风险、收益水平等基本相近。
4.资产的信用等级要十分明确,即必须有明确的担保支持。
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还不能成为资产证券化的切入点目前占据主流观点和实践得最多的是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不可否认,住房抵押贷款由于其收益流稳定、风险相对较小、发展潜力大等一些自身的特点存在着优势,但它同样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限制条件,这些限制条件的改善还需要一定时间,将之作为我国实行资产证券化的切入点,为时过早。
(一)我国住房抵押贷款的存量规模限制了进行证券化的可能性一类资产要进行证券化,第一个基本条件就是该项资产要有一定的规模。
而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市场虽然在迅速发展中,但是目前市场仍然较为狭小。
在我国,截止2000年末,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为3212亿元人民币,仅占当年各项贷款余额的3.23%,其差距可见一斑。
资产证券化(ABS)深度解析!!!

资产证券化(ABS)深度解析资产证券化最早起源于美国,在我国起源于2005年,历经10年经过了3次变更,逐步完成了从审核制到备案制过度,实现了规模快速增长、发行速度加快、业务主体逐渐扩展、融资成本越趋市场化。
本文从资产证券化概念开始深度剖析其流程、注意点等,并且以实例佐证进行多维度分析。
1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概括1、界定资产证券化,是指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等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
简单的讲:资产证券化就是出售基础资产的未来现金流进行融资。
2、基本结构3、结构解析(1)合格投资者通过与管理人签订《认购协议》,将认购资金以专项资产管理方式委托管理人管理,管理人设立并管理专项计划,认购人取得资产支持证券,成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
(2)管理人在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时,可以聘请财务顾问,可以完善增信措施(主要包括内部增信和外部增信),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专项资管计划的运作提供服务。
(3)根据管理人与原始权益人签订的《资产买卖/出售协议》的约定,原始权益人同意出售,并由原始权益人(作为卖方)向计划管理人转售基础资产,且管理人(作为买方)同意代表专项计划的认购人按照《资产买卖/出售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购买相应的基础资产,并向原始权益人直接支付转购买基础资产的全部价款。
基础资产即自初始日至截止日的特定期间,原始权益人根据特定合同的约定,对特定用户享有的债权及其从权利。
(4)原始权益人根据《资产买卖/出售协议》的约定,对基础资产中的特定用户仍然负有持续责任和义务。
同时,计划管理人委托原始权益人作为资产服务机构,负责基础资产对应的收取和催收等事宜。
(5)管理人对专项计划资产进行管理,托管人根据《托管协议》对专项计划资产进行托管。
4、主要业务参与人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涉及很多当事人,主要业务参与人如图:主要业务参与人解析:原始权益人(发起人):转移其合法基础资产用于融资的机构;管理人: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之利益,对专项计划进行管理及履行其他法定及约定职责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认可,期货公司、证券金融公司、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管的其他公司以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可参照适用;托管人: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之利益看,按照规定或约定对专项计划相关资产进行保管,并监督专项计划运作的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资产服务机构:为基础资产管理服务,发起人一般会承担资产服务机构的角色;信用评级机构:通过收集资料、尽职调查、信用分析、信息披露及后续跟踪,对原始权益人基础资产的信用质量、产品的交易结构、现金流分析与压力测试进行把关,从而为投资者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保护投资者权益,起到信用揭示功能;外部担保机构:为资产证券化按时足额偿付提供外部增信(例如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中证登:为资产证券化的登记结算机构,负责资产证券化的登记、托管、交易过户、收益支付等。
超强干货应收账款类ABS解析及全套操作手册()

超强干货!应收账款类ABS解析及全套操作手册(建议收藏!)根据目前交易所市场上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类型,基础资产为应收账款类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分类如下表所示:下文将集中探讨探讨上述几类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
第一部分:第一类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一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特征1、应收账款期限较短由于应收账款期限较短,一般在半年以内。
为了支持长期证券通常采取循环的交易模式。
循环期内,SPV回收的应收账款现金流在支付完投资者利息后,不会支付给证券的本金,而是去购买新的应收账款,以维持资产池的规模。
在证券的整个存续期内包含两个子期间:循环期和本金摊还期。
在循环期内,只向投资者支付利息而不偿还本金,循环期通常持续18至48个月。
在本金摊还期,新的现金流不再用于购买新的应收账款,而是向投资者偿还本金。
2、应收账款无利息收入应收账款一般采用赊销形式,是企业给予客户还款期的宽限,因此只要在约定的日期之前客户完成对销售企业的支付即可,无需支付利息。
而证券化产品则在收款期间需要支付优先费用和利息支出,这部分利息及税费的支出通常由应收账款的本金进行支付,证券采用超额抵押的方式发行。
用应收账款本金来支付证券利息及税费,可能导致无法按时足额支付而产生流动性风险。
因此,一般应收账款证券化需要设立一个费用和利息支出的准备金账户去覆盖交易合同约定的各时点的费用和利息支出。
3、应收账款可能存在价值摊薄应收账款价值摊薄是指任何因非信用事件导致的应收账款的减少。
主要包括对债务人出具的贷项通知单(因清单错误或者产品质量问题而对债务人开具的用于抵减应收账款),对客户提供的折扣等,会对应收账款的价值产生很大影响。
摊薄风险一般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控制:一是来自原始权益人提供的流动性支持;二是附加的信用增级方式,如超额抵押、现金抵押、准备金账户等。
现金抵押与现金储备不同,现金储备是用来为证券费用和利息的支付提供保障,若应收账款的损失并不会影响证券费用和利息的支付,则不会动用现金储备,现金抵押同超额抵押的做法基本相同,但由于现金流的信用质量和稳定性高于还没有变现的应收账款,因此现金抵押提供相同信用增级量的所需金额低于支持同样组合的超额抵押资产的所需金额。
资产证券化(ABS)简单介绍

资产证券化(ABS)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又能够产生可预期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汇集起来,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再配以相应的信用担保和升级,将其转变成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证券的过程。
这些资产都具有质量和信用可被准确评估、有担保、能产生可预见的现金流等必备特征。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优点突出的新兴工具,已经引起了理论界的广泛关注,这其中被争论得较多的是关于资产证券化的切入点的选择,即应该从哪一类资产开始进行证券化。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应该以基础设施收费项目证券化为切入点。
一、证券化的标的资产的四大要求要讨论从哪一类资产开始进行资产证券化,首先要明确进行证券化的资产的要求。
从国外资产证券化的实践看,通常对证券化的标的资产有四个基本要求:1.该类资产必须有一定的存量规模,这样才能形成具有相似条件的资产组群,才能有效构建资产池进行信用担保和信用升级。
2.必须有可预期的稳定的现金流的资产。
当ABS的现金流出为既定时,若其现金流入不稳定甚至“断流”,那么ABS的发行人或担保机构就不可避免地面临支付风险甚至支付危机。
3.资产必须具有可重组性。
资产证券化的本质要求组合中的各种资产的期限、风险、收益水平等基本相近。
4.资产的信用等级要十分明确,即必须有明确的担保支持。
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还不能成为资产证券化的切入点目前占据主流观点和实践得最多的是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不可否认,住房抵押贷款由于其收益流稳定、风险相对较小、发展潜力大等一些自身的特点存在着优势,但它同样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限制条件,这些限制条件的改善还需要一定时间,将之作为我国实行资产证券化的切入点,为时过早。
(一)我国住房抵押贷款的存量规模限制了进行证券化的可能性一类资产要进行证券化,第一个基本条件就是该项资产要有一定的规模。
而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市场虽然在迅速发展中,但是目前市场仍然较为狭小。
在我国,截止2000年末,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为3212亿元人民币,仅占当年各项贷款余额的3.23%,其差距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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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研究近年来,随着中央企业的做强做大,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和经济效益迅速增长的同时,中央企业“两金”规模也在持续增长,其中:中央建筑企业的“两金”占全部中央企业“两金”总量的四分之一,由于不能及时收回项目应收账款,导致企业大量资金被占用,降低了资产回报率,资金成本逐步增加,严重影响企业经济运行发展质量。
如何更好地提升中央建筑企业财务风险防范能力,盘活低效无效资产,不断优化资产结构,切实推动企业提升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率,促进中央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中央建筑企业的“两金”压控,特别是应收账款的压控,已成为中央建筑企业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1 资产证券化概述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即期流动性的资产,但该资产具有可预期的收入、有稳定的未来现金流,通过借助内外部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并以此为偿付基础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可以流通的资产支持证券,以获取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指以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以其未来现金流为偿付基础,设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SPV),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归集企业的应收账款,并打包形成资产包,整体转移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实现应收账款与原始债权人法人层面的风险隔离,通过结构分层设计及外部信用增级,提高债券评级,实现应收账款的卖断出表。
2 应收账款管理现状及实施资产证券化意义2.1 应收账款现状分析近年来,由于建筑市场资金短缺,建设单位对建筑企业的资金承受能力上要求更加苛刻,以及企业内部基础管理工作薄弱,致使企业计价确权和回款不及时,应收账款规模持续增加,应收账款周转率低,资产流动性差,资金利用效率偏低,项目垫资不断增加,现金流持续为负,项目创效能力不足,导致债务风险累积,危及企业经济安全和健康发展。
本文选取了2017年度A股市场年报营业收入在1000亿元以上的八家代表性建筑企业,对其相关财务指标进行了分析。
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持续扩张,建筑企业应收账款也在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
根据表2-1上市公司年报数据所示,在2017 年八大建筑企业应收账款余额高达7157亿元,八大建筑企业中只有三家建筑企业的应收账款占资产总额比例在10%以下,应收账款规模越大,企业被占用的流动资金越多,资金周转压力越大,严重影响了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水平。
2.1.2 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较低反映企业应收账款周转速度的比率为应收账款周转率,是在特定的时期内营业收入与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数的比值,该指标越高,表明应收工程款的回款速度越快,应收账款周转次数也就越多,反之,则越慢。
目前,由于我国没有形成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以及建筑施工行业的特殊性,建设单位信用情况不良,导致应收款项拖欠情况比较严重,建筑企业工程款回款时间较长,周转速度比较慢。
如表2-1上市公司年报数据所示。
2.1.3 债务融资成本高由于建筑企业应收账款回收效果不佳或手续繁复回收周期较长,资金周转率较低,导致资金短缺的问题持续凸显,工程项目垫资占比上升,企业带息融资规模持续增加,由于企业的债权人承担较高的风险,企业的资金成本也较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高,需要支付更高的利息。
根据表2-1上市公司年报数据统计,2017年,八大建筑企业的利息支出高达642亿元,如此高额的利息支出,严重影响了建筑施工企业健康发展。
2.1.4 应收账款内部管理薄弱建筑企业生产管理过程中,项目管理者重视安全、质量和工程进度,忽视对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债权管理制度不健全,无法有效落实债权管理责任。
同时,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不能及时进行沟通,账务核对不及时,应收账款长期得不到有效清理,造成应收账款余额大、账龄时间长,以致最后形成坏账、呆账。
随着工程项目的竣工,不能及时进行末次结算和撤并工作,应收账款长时间无人清理,债权资金转变货币资金遥遥无期,使企业的预期综合收益大大受损。
2.2 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意义2.2.1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改善资金状况与传统的融资方式比较分析来看,债权融资门槛高,限制性条款多,受国家政策影响大,需要银行信用评级,融资空间小,还要支付高额的利息费用。
股权融资因为容易使企业控制权分散,信息沟通和披露成本大,且资本成本负担较重。
而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以未来预期收益为基础提前收回工程款的融资方式,不会分散企业的股权,不受企业银行信用评级和自身财务状况的影响。
因此,对企业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不仅可以减少应收账款管理的麻烦,还可以拓宽建筑企业的融资渠道,优化现有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改善企业现金流状况,加强资金保障,实现企业的融资需求。
2.2.2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作为企业金融创新融资方式,有别于传统的企业融资方式,通过较为合理及严谨的交易结构设计,并通过内部增信和外部增信等多种方式,降低了企业资产管理风险,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可以有效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应收账款整理后出售给一家特殊目的机构(SPV),可以用活现有资源,改善融资结构,及时收回资金,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了企业资金成本。
2.2.3 优化企业财务结构, 改善资产负债率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对财务结构有着很大的影响,如果债务融资过高,势必会导致企业资产负债率的上升,增加企业财务风险,威胁企业的健康发展。
开展应收账款证券化业务,一是企业可以通过出售应收账款收回资金及时偿还债权融资,改善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二是将应收账款剔除出财务报表,实现应收账款出表,提高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加快资产流动,优化企业关键的财务指标,实现盘活存量资产的目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2.4 提高企业资产收益能力,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通过应收账款证券化,将应收账款上市交易融资,减少企业应收账款余额,降低应收账款各项管理成本,提高企业资产收益能力。
一是及时回笼资金,该部分资金可以用于再投资,获取再投资最大收益。
二是减少企业对建设单位资信评价、监控预警、跟踪清收等活动发生的费用。
三是应收账款一次性转让也可以减少企业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的精力消耗,将重心放在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开拓和发展上,做大做优自身企业。
3 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流程及基础资产入池标准3.1 参与主体及交易结构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上市交易涉及多个主体,既有应收账款法律关系的双方或多方,也有外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
这些参与方主要有原始债权人、原始债务人、计划管理人、证券公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主体,如图3-1所示。
图3-1 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图(以中铁建股份公司为例)3.2 具体操作流程及工作计划3.2.1 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工作流程可以归纳为以下六大环节,如图3-2所示。
图3-2 资产证券化业务流程3.2.2 上市交易工作计划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涉及机构和人员较多,需要建立具体的专项工作计划,明确各项工作时间进度安排。
专项计划从启动到上市交易预计需要七到八周时间,主要的工作进度安排如表3-1所示:3.3 入池资料及有关要求3.3.1 提供基础资产入池资料(1)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对上计价单、发票、银行收款回单等资料扫描件。
(2)应收账款回款计划表、初步尽职调查文件清单等表格。
(3)同意债权转让证明,项目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如果有限制债权转让条款或未经债务人同意不得转让债权等情形的,需要与业主联系并取得业主书面同意债权转让证明,否则不符合资产证券化入池条件。
(4)相关资料说明,如涉及保证金比例不一致及计价单不一致的情况,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出具详细的说明。
3.3.2 基础资产入池标准(1)入池基础资产即项目应收账款,是剔除质量保证金后的余额,入池基础资产不应包括逾期、违约的应收账款。
(2)入池基础资产执行负面清单管理,不应包括在《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负面清单》中列明的资产。
(3)入池基础资产应能合法有效确权转让。
(4)入池基础资产转让时没有权属瑕疵。
债权人与债务人无正在进行或将要进行的诉讼、仲裁或其他纠纷,应收账款不涉及诉讼、仲裁、执行或破产程序,且没有设定相关质押权、抵押权或其他担保物权等情况。
(5)入池应收账款不涉及国家机密、国防、军工。
(6)入池资产即项目应收账款应能产生稳定的现金流,完工、停工等不能滚动产生计价和现金流的项目应谨慎入池。
3.3.3 发包人或债务人要求(1)入池基础资产对应发包人若为房地产企业(除保障房、公租房、廉租房外)则其大股东、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级别需不低于AA+,整体房地产行业对应入池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不高于基础资产池余额的30%。
(2)入池基础资产对应发包人及承包人在与原始权益人合作历史中无违约、诉讼记录,发包人优先以上市公司及国有企业等影子评级较高的企业为主。
(3)单一债务人对应的未偿债权余额占资产池的比例不得超过15%,单一债务人及其关联方对应的未偿债权余额占资产池的比例不得超过20%。
(4)基础资产债务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
3.4 提供相关资料注意事项3.4.1 所提供计价单扫描件要求签字齐全,需要有业主和监理的签字盖章,计价单与合同需要扫描完整。
3.4.2 填报各项表格资料,应当准确并符合数据逻辑关系。
(1)应收款的信用账期是指依据合同给予的计价与付款的时间差。
(2)计划回款日是应收账款根据业主实际情况极大可能回款的时间。
(3)截至封包日财务确认的应收账款余额需要剔除预计价金额。
(4)尽职调查文件及回款计划表中的数据要与所附各项支撑资料数据一致。
4 结束语当前我国经济运行继续保持总体平稳,但结构性矛盾仍较为突出,为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和升级,国家提出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理念,要求“用好增量、盘活存量”,而资产证券化已成为企业“盘活存量”的一项重要举措。
建筑企业通过用好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方式来进行盘活存量资产,进而提高应收账款的管理水平,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资产负债率,提升企业财务风险防范能力,盘活低效无效资产,不断优化资产结构,切实推动企业提升运营质量和效率,对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