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与中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对比研究及其借鉴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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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社会保障制度的优缺点比较分析

国外社会保障制度的优缺点比较分析

国外社会保障制度的优缺点比较分析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国际交流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不同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

每个国家的制度都有其优缺点,在进行比较分析时需要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研究。

本文将通过对比分析美国、加拿大、德国、瑞士和澳大利亚的社会保障制度,探讨其优缺点,以期为我国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美国美国是一个以自由为主导的国家,因此其社会保障制度也体现了自由主义的特点。

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造成了广泛的贫富差距,社会福利程度也比较低。

首先,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分为社会保障和医保两部分。

社会保障主要是指职业退休金和社会福利,对底层人群帮助不大,其中也涉及到失业救济、残疾人福利等领域。

而医保则是由联邦政府和各个州政府负责的,其财政来源主要是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美国医保制度虽然覆盖面很广,但其费用也很高,不同的医保政策在不同州之间也存在差异。

其次,美国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也相对较少,很多职业退休金和社会福利需要个人自己承担。

因此,美国社会福利程度远远不及欧洲一些国家。

美国的贫富差距也很大,社会福利能力弱,导致底层人民生活质量下降,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加拿大加拿大是一个福利国家,其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完善,对公民保障的力度也比较大。

在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养老金、失业救济和家庭福利。

与美国相比,加拿大的医疗保险是由联邦政府负责,覆盖面比较广,一些医疗费用可以完全免费或者减免。

加拿大的养老金制度也比较健全,可以帮助老年人养老。

失业救济也有一定的保障,失业人群可以获得经济补助。

此外,加拿大也为有低收入家庭的家庭提供福利。

然而,加拿大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在医疗保险方面,虽然覆盖面广,但有些医疗项目需要自己承担费用。

养老金方面,加拿大的养老金制度只能保障到最低限度,对于一些高收入人群来说,其退休金可能无法满足其生活需要。

三、德国德国是一个社会福利比较充分的国家,其社会保障制度也比较完善。

国内外社会保障制度比较研究

国内外社会保障制度比较研究

国内外社会保障制度比较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是各国政府为保障公民生活水平和提高社会福利而实施的政策。

这其中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经济高速增长下的社会福利体制匮乏,难以应对人民的诉求。

如何构建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成为当代各国政府和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比国内外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探讨优缺点和借鉴意义。

一、经济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普遍较为完备,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救济、低保救助等多种形式的福利保障。

在西欧国家,法国、瑞士、丹麦等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以普惠性为特点,标志性特征是医疗免费、养老覆盖率极高、培训和就业服务完备。

在德国、瑞典、芬兰等北欧国家,倡导“福利主义”,政府的福利政策走向社会化,积极发挥社会福利责任。

比如,德国自由民主党主席Christian Lindner提出了社会保险的个人选择制度,鼓励私人投保为社会保障提供更多的支持。

瑞典让市场机制帮助追求效率,国家和市场作为双重推动力来实现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这些模式均有其优点,彰显了国家和市场的合力促进社会福利的主要手段。

然而发展工业化的成本一方面,福利政策的成本壁垒也十分受到各国政府和民众的关注。

因此发达国家对于保障福利的承担比重大多在政府,但普遍需要较大的财政支出。

对于人口老龄化压力下的社保财政缺口,西欧国家经常采用提高税收和奖励个人商业型养老保障的政策来填补。

比如挪威、芬兰等国,在国家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鼓励个人商业型养老保障,但这样仍需要国家提供补贴,并引发商业型养老保障的竞争议题。

两者的平衡相当重要。

二、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其社会福利体系也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一。

在保险制度中,中国推出了低保、基本医保、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六类保险。

另外,中国还设立了统一的股权转移计划,涉及到的项目范围较为广泛。

通过社保范围的扩大和制度的完善,中国的社保体制已经逐渐形成,但其与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相较之下仍显得不足。

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的国际经验借鉴

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的国际经验借鉴

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的国际经验借鉴【摘要】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国际上是一个重要的财政政策工具,各国都有自己独特的运行机制和发展历程。

本文主要通过对德国、新加坡、美国、日本和中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探讨其特点、优势以及发展不足之处。

在本文总结了国际经验对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启示,并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指导未来发展方向。

通过对国际经验的借鉴和总结,可以帮助中国不断完善和优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提高居民的住房福利水平和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制度、国际经验、德国、新加坡、美国、日本、中国、启示、发展方向、研究价值1. 引言1.1 国际经验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性国际经验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各国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可以为其他国家提供宝贵的借鉴。

通过比较不同国家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以发现各自的特点和优势,从中学习借鉴,为本国制度的完善和优化提供参考。

国际经验也可以帮助各国更好地应对住房领域的挑战和问题。

随着全球化的加剧,各国之间经济联系日益紧密,住房问题也日益成为全球性的挑战。

通过学习国际经验,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些挑战,促进住房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借鉴国际经验对于推动本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本文中,我们将通过对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分析和比较,总结其特点和经验教训,为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进提供参考。

1.2 本文的研究价值本文的研究价值在于对比国际各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总结其特点和运行机制,以及探讨其优势和不足之处。

通过对不同国家的经验借鉴,可以为中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益的启示。

本文还将从未来发展方向的角度出发,提出建议,为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化和完善提供参考。

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可以推动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不断改善,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居民的住房需求,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德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分析的开题报告

德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分析的开题报告

德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分析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随着德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和就业市场变化,德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当前,德国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四个方面。

但是,随着德国大量人口进入退休年龄,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成为福利支出的巨大负担;同样,由于全球化和技术进步,德国就业市场的竞争性也在不断提高,失业保险成为财政担忧的一个方面。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对德国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分析和研究。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本文旨在对德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进行系统分析和研究,梳理其发展历程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具体来说,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可归纳如下:1. 分析德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在制度设计、政策执行、经济效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挑战,为德国社会保障政策的改进提供参考。

2. 探索德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路径和方法,为其他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供借鉴。

3. 加深人们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公众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关注,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本文将主要研究德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况、发展历程、制度设计、政策执行和经济效益等方面。

具体内容包括:1. 德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况介绍,包括其组织结构、财务状况等方面。

2.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对比其与其他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异同。

3.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制度设计,包括其法规政策、参保范围、缴费方式等方面。

4.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执行,包括福利标准、社保金融管理、劳动力市场等方面。

5.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经济效益分析,包括其支出与收入的比例、福利标准与就业市场的关系等方面。

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为文献研究和实证分析相结合。

通过阅读相关文献和政策法规,根据德国社保制度的实际情况,运用多种统计分析方法,分析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问题、运行机制和经济效益,以及可能的改进建议。

四、论文结构安排本文将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

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的国际经验借鉴

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的国际经验借鉴

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的国际经验借鉴一、德国德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从1952年开始实施,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比较成功的制度之一。

德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主要特点有:强制性、分级资助和政府保障。

德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强制性的,每个有工作的人都要向公积金账户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

另外,德国政府还对购房者进行资助,即使是没有工作的人也可以得到政府的资助,以保证他们能够有一套住房。

此外,德国政府还会对住房公积金进行一定的补充,以确保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健康发展。

德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还采取了分级资助的方式。

即不同层次的人缴纳的比例和得到的资助标准不同。

例如,低收入者缴纳的比例较低,但是可以得到较高的资助。

相反,高收入者缴纳的比例较高,但是得到的资助就会比较少。

德国政府保障的措施也非常重要。

一方面,德国政府设立了一个专门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用以管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资金;另一方面,德国政府还为购房者提供了一些辅助服务,例如提供住房租赁服务、维修服务等,以便购房者更好地利用住房公积金。

二、新加坡与德国不同,新加坡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个自愿性质的制度。

每个购房者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情况选择是否加入住房公积金制度。

但是,一旦选择加入,就意味着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如定期缴纳住房公积金。

新加坡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资助标准与德国相似,即不同层次的人缴纳的比例和得到的资助标准不同。

但是,新加坡政府采取了一些创新的举措,以鼓励购房者更好地利用住房公积金。

例如,新加坡政府设立了“公积金抵押贷款计划”,即购房者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抵押贷款,从而减轻购房者的负担。

另外,为了提高人们的购房积极性,新加坡政府还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设立了一些有关购房的奖励和惩罚措施。

例如,购房者可以获得一定的购房奖金,而没有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购房者则会被处以罚款和其他惩罚措施。

三、加拿大与德国、新加坡不同,加拿大并没有像他们一样设立单独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不过,加拿大政府通过一些其他的措施来支持购房者。

影响中国和德国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对比分析

影响中国和德国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对比分析

影响中国和德国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对比分析【摘要】中国和德国是世界经济大国,两国房地产市场发展水平不同,受多方面因素影响。

本文通过对比分析,探讨了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政策、人口结构、金融政策以及城市规划对中国和德国房地产价格的影响。

中国房地产市场受经济发展和政府政策双重影响,价格波动较为频繁;而德国房地产市场较为稳定,受人口结构和金融政策较大影响。

通过对比分析,可以看出两国房地产市场存在一些异同,未来发展趋势也因此不同。

政府在应对房地产市场挑战时可以借鉴对方经验,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关键词】中国、德国、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经济发展、政府政策、人口结构、金融政策、城市规划、市场异同、发展趋势、政府策略。

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中国和德国是世界上两个经济实力强大的国家,房地产市场在两国的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国和德国的房地产市场也受到了国际市场的影响。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和德国的房地产市场都经历了快速增长和波动,并且在不同程度上受到经济、政府政策、人口结构、金融政策和城市规划等因素的影响。

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房价飙升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德国作为欧洲经济强国,房地产市场相对稳定,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挑战。

比较分析中国和德国的房地产市场,探讨影响两国房地产价格的因素,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将从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政策、人口结构、金融政策和城市规划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以期为了解两国房地产市场的异同及未来发展趋势提供参考和借鉴。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比较分析中国和德国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因素,探讨两国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政策、人口结构、金融政策和城市规划等方面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

通过对比研究,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各种因素在两国的不同表现,进一步探讨中国和德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并提出政府应对策略的建议。

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比较研究

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比较研究

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比较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在经济、社会和政治层面上为保障国民的生活和权益所建立的制度。

不同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其各自的特点和运作方式,这些差异主要受到国家历史、文化、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政府政策的影响。

本文将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三个方面,对各国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比较研究。

首先,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方面,对比中国和加拿大的医疗保险制度可以发现明显差异。

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注重基本医疗保障,由政府负责管理和提供基本保险服务。

而加拿大的医疗保险制度则是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政府通过税收收取医疗保险费用,并为所有公民提供医疗服务。

这两个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在资金来源、服务范围和运营方式上存在差异,但都致力于为国民提供合理的医疗保障。

其次,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另一个重要方面。

在养老保险方面的比较研究中,可以以德国和日本为例。

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一种纳入公共福利体系的强制性制度,包括基本养老金、企业养老保险和个人私人养老金三个层面,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保险费用。

而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国民年金为核心,根据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确定养老金水平。

这两个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层次划分和费用分摊上存在差异,但都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的经济保障。

最后,失业保险也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失业保险方面的比较研究中,可以以美国和瑞典为例。

美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由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共同管理和提供,失业者可以领取一定的失业救助金。

而瑞典的失业保险制度则更加综合和完善,除了失业救助金外,还提供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就业介绍等服务,旨在帮助失业者尽快重新就业。

这两个国家的失业保险制度在救助方式和服务内容上存在差异,但都着眼于为失业人员提供支持和帮助。

综上所述,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比较研究是一项复杂而有意义的任务。

通过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方面的比较,可以发现不同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上的差异和共同点。

保障中低收入者住房制度比较论文

保障中低收入者住房制度比较论文

保障中低收入者住房制度比较研究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5-113-01摘要“居住权”是当代社会居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为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这一严峻课题,西方发达国家均依据其特定国情,建立了各具特色的住房保障制度。

关键词国外住保共性差异一、世界主要国家住房保障制度介绍(一)美国最初美国通过一系列的政策规划对需求住房的中低收入者进行直接的补贴。

到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美国改变策略,通过补贴开发商,降低房价,以使中低收入者能够有能力买房。

随着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暂停了公共住房建设,又将补贴的对象转变为住房需求者,并随实际不断改进这一制度。

政府作用方面则主要运用住房税收减免和抵押贷款的方法。

税收减免包括对低收入者的补贴和对有房户的税收减免。

抵押贷款则是美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部分,1938年建立的联邦全国抵押协会是美国住房市场的一大支柱。

(二)英国二战后初期,为稳定社会治安,快速使经济复苏,英政府兴建公共住房,以低价出租给居民。

随着经济的逐渐复苏,出租公共住房已不再可行。

英政府又兴建了一些独立的新市镇,集中出租给需要住房保障的人,形成完善的市镇规模。

几乎同一发展轨迹的住房协会出租住房的举措则更具有针对性,它主要提供给中低收入者家庭,单身者,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群体。

住房协会的房子多用于出租,近年来政府推行私有化政策才逐渐有少部分出售。

目前英政府不再兴建公共住房,主要通过鼓励住房协会和建筑协会兴建出租房以扩大民间住房市场。

除出租方式外,英政府还通过政府减价的方式倡导将公共住房低价出售给有一定购买能力的人群,使住房的私有率飞速提升,并通过将住房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合作社的方式以满足市场需求。

(三)新加坡新加坡住房实行了“建屋计划”“居者有其屋计划”“公共住房补贴计划”“中央公积金制度”等一些列有特色的制度举措。

通过“建屋计划”和“居者有其屋计划”使更多的居民拥有了享有所有权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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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与中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对比研究及其借鉴
摘要:德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始于二战以后,战争的破坏使得当时住房短缺,加之大量资金用于恢复工商业建设,资金短缺,住房投资相对较少,政府不得不采取一系列措施,从五个方面加大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以解决住房问题。

在政府的作用下,德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本文就德国的住房保障制度作一些简要的介绍,并对比分析我国现阶段住房保障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应该从德国住房保障制度中得到的启示和借鉴。

关键词:德国住房保障借鉴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住房的商品化程度越来越高,住房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也受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

不可否认,市场经济调节住房在社会各阶层的分配,刺激了房地产业的发展,拉动了国民经济的增长。

但是另一方面,这种无形的调节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住房在社会各阶层的分配不公。

结果是有钱的人住高档别墅,没钱的人只有穷居陋室甚至露宿街头。

住房保障制度就是为了解决住房在社会各个阶层中的合理分配而产生的,它是政府保障人民行使居住权的有效手段,也是解决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我国现阶段住房保障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制度以及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主,在理论上指导上很正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困难重重。

这就要求我们善于借鉴其它国家住房保障制度的先进经验,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

下面我仅以德国为例,分析其住房保障制度的措施,并从中得到相关的启示。

一.德国的住房保障制度
德国的住房保障制度产生的背景和很多发达国家一样,都是由于在二战后出现了住房荒。

基原因有二,一是大量住房毁于战火;二是战后大量移民的涌入加剧了住房的紧张状况。

住房短缺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租金管制或指导租金制度
主要是在战后住房短缺时期,住房租金上涨,普通民众无力承担。

政府采取相应的权益保护措施,要求各地方政府按照不同区位、不同房屋结构和房屋质量,提出相应的指导租金水平,作为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确定住房租金的参考标准。

在当时条件下此政策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缺点是限制了出租市场的发展。

因此随着矛盾的缓解,政府从60年代开始解除租金管制制度。

2.公共住宅建设与供应
在实行租金管制制度的同时,政府大力推动低价住宅建设,同时也支持建设了相当规模的福利性公共住宅。

1951-1956年,住宅建设法规定建造住宅180万套,1953年修订为200万套,而实际建成住宅310万套,其中公共住宅为180万套。

联邦法律规定,对于因经济收入低,或某一民族、信仰某一宗教,或孩子太多等原因导致找不到房子的家庭,政府有提供公共住宅供其租住的职责。

尽管80年代以来,德国住房数量基本得到满足,但政府一直没有停止建设高质量福利房。

目前,德国共有住宅3400万套,有230万套是通过政府长期、低利率贷款等手段建设的公共住宅。

3.房租补贴制度
房租补贴制度是在租金管制制度逐步取消的同时建立的,也是目前德国对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的主要方式。

房租管制制度取消后,住房租金普遍上涨,给普通民众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政府采取了新的房租补贴制度,由政府根据家庭人口、收入及房租支出情况给予居民以适当补贴,保证每个家庭都能够有足够的房租支付能力。

住宅补贴法规定,居民实际交纳租金与可以承受租金的差额,由政府负担;其中,居民实际交纳租金要与家庭住房需要相结合,可以承受的租金一般按照家庭收入的25%确定。

房租补贴的资金由联邦政府和州政
府各承担50%。

1998年,有300万个家庭申请了住房补贴,仅联邦政府提供的房租补贴资金就达到70亿马克。

4.住宅储蓄制度
德国的住宅储蓄制度起源于英国的住房信贷合作社制度。

二战后,德国面临住房和资金双重短缺的危机。

因此,在金融系统重建过程中,政府把住宅储蓄制度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加以保留,希望通过住宅储蓄制度发挥住房储蓄者的积极性,筹集建房资金。

几十年来,该制度得到了良好的发展,为德国住宅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1999年,德国住宅投资占GDP的7.2%,其中住宅储蓄占整个住宅信贷的22%。

德国住宅储蓄制度的两大支柱是:(1)固定利率、低息互助。

住宅储蓄制度是一种封闭运转的融资系统,独立于德国资本市场,存贷款利率不受资本市场供求关系和通货膨胀等利率变动因素的影响。

因此,居民还贷额固定、明确,对居民有相当大的吸引力。

(2)国家对住房储蓄的奖励政策。

住宅储蓄奖励分为两种:一种是储蓄奖励,任何16周岁以上、年收入5万马克以下的单身家庭,每月1000马克以下部分的住宅储蓄,可以得到政府每月最高100马克(即10%)的储蓄奖励;年收入10万马克以下的单身家庭,每月2000马克以下部分的住宅储蓄,可以得到政府每月最高200马克(即10%)的储蓄奖励。

另一种是购房奖励,对通过住房储蓄进行的建房活动,政府还给予贷款总额14%的贷款补助。

此外,政府对住宅价格的有效调控以及相应的住宅价格稳定,保证储蓄的住宅购买力不发生大的变化。

5.购房财政税收政策
为鼓励私人建房,政府通过减免税和其他奖励措施予以鼓励。

联邦所得税法规定了几个方面的优惠:一是,建房费用可在最初使用住宅的12年内折旧50%(后又改为在最初8年内折旧40%),从而降低房主应纳税的收入;二是,申请建房的贷款也可从应纳税的收入中扣除;三是,免征10年地产税,并在购买建房地产时免征地产转移税。

此外,财政还给予收入较低的购房人不同程度的购房补贴,86%的德国人都可以享有不同额度的补贴。

二.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借鉴
目前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和廉租房制度。

理论上说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有很值得肯定的方面,但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特别是中低收入者占了很大的一部分,且分布较为广泛,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存在很大的困难。

下面具体分析。

首先是住房公积金制度。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学习借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经验,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涵盖了养老、住房、医疗、教育、投资等多个领域,我国仅仅学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在交缴的对象和比例上也有很大的差别,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覆盖的面还不够广泛,就上海来说仅包括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而把广大的农业人口与有正当职业的外来人员排除在公积金制度之外;缴存比例上我国也少于新加坡。

公积金的管理上也有较大差异,最严重的问题就是我国住房公积金货款申请程序过于复杂,各种手续证明材料达14种之多,申请人要往返于各部门,没半年下不来,因此并未达到公积金的使用要求,造成了现阶段公积金利用效率较低。

把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德国的住宅储蓄制度对比来看,德国的突出措施就是对进行储蓄的住户进行储蓄奖励。

目前我国公积金征缴范围很大程度上局限在中高收入者,而一些低收入者,由于收入较低,参加公积金远远不能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很多人不愿意加入加入到公积金的征缴中。

因此我国可以在这方面学习德国的储蓄奖励制度,对参加公积金的住户进行奖励。

当然奖励措施应该以保护低收入者为主,可以考虑不同的收入者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收入越低,奖励额度越高,以此提高中下收入者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性。


的说来,就是将强制储蓄和有奖储蓄相结合,努力扩大公积金的征缴范围,真正保障中下收入者的利益。

其次是我国的廉租房制度和经济适用房制度。

按照国务院文件的规定,我国的住房供给为三级供应结构,一是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市场化商品房供给体系;二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带有政府补贴与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三是面向低收入家庭的廉租房保障体系。

在我国目前这样的供给结构中,收入的划分成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现阶段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就是以收入为标准。

对比德国的福利性建房和房租补贴制度,我认为我国的经济适用房制度有待改变,正如有些人说,经济适用房根本不适用。

政府在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中提供划拨土地,由开发商建造经济适用房,然后再在公开市场上出售给中低收入者,操作中出现很多问题。

可以考虑从经济适用房的砖头补贴走向人头补贴,砖头补贴使得经济适用房背离了其建设的初衷,在执行过程中补给了不应该受到补贴的人,而人头补贴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许多房地产开发公司打着经济适用房的旗号争项目、争计划、争土地、争贷款,避免诱发政企间的交易和寻租行为,而使经济适用房游离于主体适用范围之外。

另外从德国的公共福利性建设中我们应该看到,政府应该在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即政府应该作为主体参与到房屋的建设中,可以与私人机构合作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然后直接供应给需要补助的对象,避免开发商在其建设中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

最后,德国的购房财政税收政策也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对中低收入的购房者给予税收减免政策和其它奖励措施,德国对于申请贷款的购房者,其贷款从应纳税额中扣除,使购房者减少了部分税额。

同时,应该给予低收入者不同程度的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提高其购房积极性,减少其经济压力。

总之,住房制度的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应该积极学习和借鉴他国有益经验,争取早日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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