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A6.0防止强迫劳工及禁用工管理程序
RBA社会责任管理手册(6.0版)

版本 / 版次页次变 更 内 容 制表 审核 核准日期02 40 EICC 变更为 RBA XXX XXX 2017.12.25总 页 次为健全和完善公司RBA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确保符合劳工、健康与安全、环境及道德规范相关要求,履行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根据RBA- 《责任商业联盟行为准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本手册。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本《RBA 社会责任管理手册》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切实贯彻执行,保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
公司及全体员工应做到:1 )积极参与RBA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各项活动,在自己的工作中贯彻RBA 社会责任、环境、健康与安全方针,为实现公司的社会责任管理目标,持续改进RBA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以及过程能力而努力;2)遵守相关劳工、道德、环境、健康与安全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3)严格执行程序文件,确保RBA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有效性;4)不断加强相关劳工、道德、环境、健康与安全政策的宣传,不断加强环境健康与安全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环境健康安全意识,通过对社会责任风险的识别与评估,避免或减少社会责任违规事件的发生,预防环境健康安全事故,降低企业风险。
5)《RBA 社会责任管理手册》是公司社会责任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不断提高公司社会责任管理绩效。
《RBA 社会责任管理手册》从2018 年01 月01 日起正式实施。
:第1 章 21.1 前言第1 章 1.2 目录 3 第2 章RBA 社会责任管理手册 4 第3 章RBA 标准概述 4 第4 章公司概况 5 第5 章术语与定义5-6 第6 章RBA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总要求7 第7 章组织结构与职责7-10 第8 章劳工标准11-18 第9 章健康安全标准19-32 第10 章环境标准24-26 第11 章道德规范26-28 第12 章体系管理要求28-32 附件A 劳工、环境、健康与安全及道德政策33 附件B 社会责任、环境、健康与安全目标附件C RBA 管理代表任命书附件D 安全管理员\体系维护管理员任命书附件E 道德委员会主任任命书附件F 法律法规收集人任命书附件G 环境健康安全事务统筹员任命书附件H 急救组长任命书附件管理方与员工代表组织架构附件环境健康安全(EHS)委员会架构附件道德委员会组织架构附件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2.1.1 手册的编制、审核和批准RBA 社会责任管理手册由行政部根据《RBA 责任商业联盟行为准则》进行编制,总经理负责批准。
RBA6.0惩戒性措施管理程序

5.0 相关文件 5.1 奖励与惩处管理制度 5.2 员工投诉管理程序
6.0 相关记录 6.1 惩戒记录
4.0 工作程序 4.1 行政人事部制定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禁止从事及不支持对员工 实行肉体上的惩罚、心理或生理上的压制和语言上的凌辱。 4.2 行政人事部根据劳动法等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奖励与惩处管理制度》。 4.3 行政人事部按照《奖励与惩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规章制度来管理员工,以精神上的 鼓励和批评教育为主,辅之以纪律和必要的经济处罚。 4.4 各部门不准因员工工作或生活上的失误或差错而对其进行肉体上的惩罚或当众语言 上的凌辱。 4.5 各部门严禁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也不得侮辱、体罚、 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员工。违者将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处以 15 日以下拘留、罚款 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不应使用保安人员向员工采取纪律措 施,保安人员只能维持工厂里的正常秩序,不能使用武力威胁员工。 4.6 如果出现严重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或者蓄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依法送交上级 劳动行政人事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4.7 公司不应反对或压制员工对管理层的不满,员工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直接向行政人事 部、或向直属主管以外的更高管理者或总经理投诉,或将投诉书投递到意见箱。公司 行政人事部将在 5 日内对员工意见或投诉进行调查,做出答复。 4.8 如受罚员工对公司惩戒措施及处理方法不满,可参照《员工投诉管理程序》提出上诉。
文件名称
惩戒性措施管理程序
编号:P-RBA-007 版本:A/0 生效时间: 页码:1/1
1.0 目的 为了说明本公司在执行惩戒性措施时,不可因员工犯错而对其肉体上的惩罚、心理或生理上 的压力,和言语上的凌辱等规定。
RBA重体力劳动作业管理程序

重体力劳动作业管理程序(EICC/RBA6.0)1.0目的规范公司体力劳动作业,防止和减少因重体力劳动而造成的人身伤害。
2.0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重体力劳动的管理。
3.0定义3.1.重体力劳动:按照《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1997)标准规定的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
3.2.第三级体力劳动:劳动强度指数大于20小于25的体力劳动,即指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为7310.2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3%,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当于重强度的劳动。
3.3.第四级体力劳动:劳动强度指数>25,即指8小时日平均耗能值为11304.4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7%,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的劳动。
4.0职责4.1各单位4.1.1依规定对重体力劳动做好现场作业管制。
4.1.2定期对重体力劳动者进行统计。
4.1.3其他管理事项之配合。
4.2行政部4.2.1负责重体力劳动者相关的培训。
4.2.2督导有关部门按程序执行。
4.3.3定期/不定期进行各厂安全稽查与督导重体力劳动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0内容5.1重体力作业安全管理5.1.1公司针对体力工作,每年须至少评估一次,由行政部和各相关部门承担,评估结果记录在《体力劳动风险识别和控制标准》中。
5.1.2基于本公司体力劳动的状况,公司将致力于作业方法的改善、作业频率的减低、搬运距离的缩短、搬运物体重量的减少及适当搬运速度的调整,并尽量以机械代替人力。
5.1.2女工和未成年工严禁参加第四级体力劳动的作业和单人连续负重量(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超过20公斤、间接负重每次超过25公斤的作业;女工在经期、怀孕期、哺乳严禁参加第三级体力以上劳动作业。
5.1.3从事重体力劳动作业时,应考虑员工的体能负荷情形,减少工作时间给予充分休息。
5.1.4在危险工作区域,应尽量避免进行重体力处理操作;若不能避免时,要作进一步评估减少因体力的处理操作对雇员造成的伤害。
RBA(6.0.0)各个条款审核范围-20190716-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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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2 实施一个充分且有效的机器安全防护计划,而且工人安全地操作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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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1 所有必需的、与食品、公共卫生和住宿有关的健康与安全执照、许可证、注册登记和证书均已齐备,并制定了一个充分且有 效的流程,以确保始终及时更新许可证和执照。
A1.4 在录用时,雇主/劳工代理商或承包商(如果适用)不扣留工人持有的、由政府签发的身份证和个人证明文件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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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5 对工人的活动及基本的自由活动范围无任何不合理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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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 工人年龄不低于最小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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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 制定一个充分且有效的政策和流程,以确保不直接亦不通过劳工代理商/承包商雇佣未达法定最小工作年龄的工人。
RBA6.0.0 各个条款审核范围
RBA6.0.0 条款号及条款简述
现场 记录 管理 员工 备注
察看 审核 访问 访问
A1.1 不使用任何类型的被迫、非自愿或剥削性的监禁劳工、受契约约束或受束缚(包括债务束缚)、拐卖或奴役的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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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 制定充分且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不使用任何形式的被迫、非自愿或剥削性的监禁劳工、拐卖或奴役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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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
已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怀孕妇女/哺乳母亲从事高危害的工作条件,尽量减少孕妇对工作场所的健康和安全风险,并为哺乳 母亲提供合理便利的一些设施。(新增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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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 消防安全响应设备(包括灭火设备)和应急准备必需的所有许可证、执照和检查/测试报告均已齐备,并且已实施一个流程,以 确保始终及时更新执照和许可证。
RBA(原EICC)社会责任程序文件.禁止使用强迫劳动管理程序

禁止使用强迫劳动管理程序1、目的为保障公司所有员工人身自由,确保本公司所雇用之员工均属自愿受雇,禁止非法的招聘、运输、移送、暴力威胁人口而获利的行为,避免奴役人口、贩卖人口等事件的发生。
2、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3、职责与权限3.1公司行政部负责本程序的制定并监督执行。
3.2公司各部门配合行政部落实本程序及公司有关规定。
4、定义4.1强迫劳动即是强迫职工劳动罪,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5、工作程序5.1招聘员工时,行政部需向应聘人员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及相关政策和管理程序,尤其是有关工作时间、薪酬福利等信息。
5.2制订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它利益相关者,禁止使用及不支持任何劳役或契约式劳工、监禁、体罚、暴力威胁。
5.3所有员工都需自愿被雇用,禁止以任何强迫或欺骗手段招聘员工。
不得使用囚工、监狱工、抵债工、被拐卖工等。
5.4员工入厂及离职不须缴纳任何押金或培训费用。
5.5公司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向进厂员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员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它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
所有证件交行政部复印留底即可,原件返还给员工。
5.6公司为到场的应聘者提供面试后回程交通方式及工具。
5.7严禁任何部门、任何人对员工进行体罚、殴打、搜身和侮辱,以及锁闭工作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限制员工人身自由。
5.8严禁任何部门、任何人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
5.8.1在生产过程中,员工须通过必要的培训,须详细地了解产品要求、工艺程序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合理安排生产(适当的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
5.8.2在未完成上述要求而指示员工生产导致产品不合格而返工时,不得以强迫手段延长工作时间作无偿返工或进行惩罚。
5.8.3员工因身体不适应时需请假就医,凭医生出具的证明可以请假休息。
5.8.4确实因生产需要而加班的,须与员工代表和员工协商并不得超过法定时间。
RBA6.0纠正和预防管理程序

纠正和预防管理程序版本:A0版适用部门:公司所有部门文件编号: COP-041生效日期:1. 目的为了对违反标准或体系文件规定的事项采取有效的纠正或补偿措施,更好地进行持续改进,使体系保持与标准的符合性、有效性,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体系覆盖的所有职能部门。
3. 职责3.1管理者代表、管理部分别通过管理评审、内部审核的手段组织各职能部门制定纠正和/或补偿措施,并组织整改效果验证。
3.2工会、行政部就员工反映或公司发现的违反标准的问题,采取调查处理的手段制定纠正和/或补偿措施,并监督该措施的实施。
3.3各职能部门在管理者代表、行政部、工会组织下制定纠正和/或补偿措施,并予以实施。
4. 程序内容4.1 制定措施的需求来源:处理员工疑虑、员工反映、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外部审核。
4.2 制定措施的操作步骤。
1)弄清楚事项的关键内容,分析出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2)查找标准及体系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采取纠正和/或补偿措施后应达到的目标。
3)责任部门在涉及此类问题的范围进行排查,将相同或类似的情况全部甄别出来。
4)根据排查检索反映出来的现状与应该达到的目标之间的距离,组织责任部门制定纠正和/或补偿措施,并确定所需的整改期限,需要予以补偿的,要确定补偿方式及合法的补偿额度。
5)纠正和/或补偿措施的实施结果以记录的形式体现“不符合项报告”的实施结果栏中,整改期满时,由管理者代表、行政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巡查验证。
6)采取的任何纠正和/或补偿措施应考虑法律法规、问题的严重程度、实施客观条件三个方面。
4.3 各要素纠正和/或补偿措施列示1)当发现公司存在童工现象时,按《童工补救措施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2)当发现或员工反映公司存在强迫劳动现象时,管理者代表要求行政部协。
RBA6.0防止歧视、惩罚、虐待及性骚扰管理程序

1 of 4 版本:A0更新日期:20200505 文件编号:COP-005文件名称:防止歧视、惩罚、虐待及性骚扰管理程序防止歧视、惩罚、虐待及性骚扰管理程序版本:A0版适用部门:公司所有部门文件编号: COP-005生效日期:2 of 4 版本:A0更新日期:20200505 文件编号:COP-005文件名称:防止歧视、惩罚、虐待及性骚扰管理程序修订记录版本改版者日期改版原因改版内容说明3 of4 版本:A0更新日期:20200505 文件编号:COP-005文件名称:防止歧视、惩罚、虐待及性骚扰管理程序1 .目的1.1防止在聘用、培训、晋级、工资报酬、解聘或退休等事务上对员工歧视;1.2防止公司内部管理人员、保安及其他人员对员工进行骚扰及虐待。
1.3禁止从事及不支持对员工实行非法或不人道的惩戒性措施,有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 .范围公司管理与实务,以及可能的对供应商/承包商的要求。
3 .权责3.1 公司及外界人员,社会团体均有权对公司行为进行监督或投诉.3.2 人事行政部作为公司内部职能机构对歧视、惩罚、性骚扰及虐待行为进行监督及受理投诉.4 .程序4.1 反歧视1)公司在聘用、培训、工资报酬、晋级、解聘或退休等事务上,不可从事或支持任何基于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年龄、具体能力、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2)公司不可干涉员工尊奉涉及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规范或要求的权力.3)凡有歧视行为的公司管理人员(包括公司保安人员),一经查实,均将受到公司处分。
4)公司在女工任用、晋级不得歧视;5)公司不得对工会人员、员工代表或投诉的员工歧视或打击报复。
6)公司不得强迫工人接受带有歧视性的医学检查;(如乙肝等)4.2反惩罚、体罚及虐待制定本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禁止从事及不支持对员工实行肉体上的惩罚、心理或生理上的虐待和语言上的凌辱。
RBA责任商业联盟(EICC)6.0管理手册与全套程序文件与表单(含68个程序文件共427页)

66
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RBA-SP-65
32
食堂卫生管理程序
RBA-SP-31
67
RBA文件管理程序
RBA-SP-66
33
宿舍管理程序
RBA-SP-32
68
RBA记录管理程序
RBA-SP-67
34
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控制程序
RBA-SP-33
69
供应商/分包商实施RBA管理程序
RBA责任商业联盟6.0(原EICC电子行业公民联盟)全套文件
【管理手册47页+全套程序文件及其表单378页+清单2页=427页】
文件清单
No.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No.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1
RBA社会责任管理手册
RBA-01
36
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管理程序
RBA-SP-35
2
禁止使用强迫劳动管理程序
RBA-SP-01
RBA的作用:
——制定标准以确保电子行业及信息通信技术产业供应链的工作环境安全、工人得到尊重,同时确保在制造过程履行必要的环保责任。
——为提高供应商在道德、劳工标准、环保和健康安全方面的表现,RBA提供了和谐的解决方案。
——酝酿于2004年6月至10月期间,由HP、IBM、Dell、Celestica,、Flextronics,、Jabil,、Sanmina SCI和Solectron共同发起。
62
RBA绩效监测和测量管理程序
RBA-SP-61
28
上锁挂牌管理程序
RBA-SP-27
63
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
RBA-SP-62
29
动火作业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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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强迫劳工及禁用工管理程序
版本:A0版
适用部门:公司所有部门
文件编号: COP-001
生效日期:
修订记录
版本改版者日期改版原因
改版内容说明
1.目的
制订政策和程序,禁止及不支持任何劳役或强迫劳工及囚工,包括发外给监狱工劳工。
确保员工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工作或劳动。
2.范围
公司管理、实务以及可能对供应商/承包商及其它利益相关方的要求。
3.程序
3.1 制订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它利益相关方,禁止使用及不支持任何强迫、劳役或契约式劳工及体罚、监禁、暴力威胁。
3.2 公司招工时须以公正自愿为原则,禁止以任何强迫或欺骗手段招聘员工。
3.2.1 招工时以及员工入厂工作后,不得扣押员工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2.2 不得收取押金、保证金,员工入厂不需要担保或订立契约。
3.2.3 任何人不得向员工索取介绍费或以其他理由收取费用。
3.2.4 人事部招工人员需向应聘人员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及相关政策和管理规
定,尤其是有关工作时间、工资福利待遇等信息。
3.2.5 经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3.3 在生产过程中,员工须通过必要的训练,管理人员须详细地为员工介绍产品要求、工艺程序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合理安排生产(适当劳动时间及适当的劳动强度)。
3.3.1 在未完成上述要求而指示员工生产导致产品不合格而返工时,不得以
强迫手段延长工作时间作无偿返工或进行惩罚。
3.3.2 确实因生产需要而需加班加点的,须与员工代表和员工协商并经当地
劳动部门批准,且不得超过法定时间。
3.3.3 工厂遵循加班自愿的原则。
为了便于组织、安排生产,员工如不参加
预计的加班工作,需提前通知本部门主管。
3.3.4 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强迫员工实行具有显著安全卫生风险的作业或
违章作业,员工有权利拒绝操作任何有风险工序或机械设备。
3.3.5 员工上班工作期间允许有合理理由时离位(如上卫生间、饮水等)
3.4 下班休息时间员工可以自由进出宿舍和厂门。
3.4.1 出于管理和安全考虑,工厂深夜零时到凌晨6时关闭,此间一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