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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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德阳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德阳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德阳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8.29•【字号】德办函〔2016〕87号•【施行日期】2016.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德阳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2016年德阳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已经七届市委第191次常委会议、市政府七届七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6年德阳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分解表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29日2016年德阳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2016年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奋力实现“五个走在前列”目标,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着力搞好“六大统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继续深化“五项改革”,激发统筹城乡发展活力;抓好以镇级层面为主的试点示范建设,提高辐射带动能力。

一、着力搞好“六大统筹”(一)统筹城乡规划1.牢固树立“大德阳”理念,积极构建以成都国际化大都市北部新城为核心、卫星县城为骨干、卫星镇为重要节点、一批幸福美丽新村为基础的“四位一体”城镇体系。

加快推进德阳市、广汉市、绵竹市、中江县、罗江县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推进德阳市丹江街道路工程、德阳市市区背街小巷风貌整治工程——庐山路(凯江路至岷江路标准段)项目等旧城改造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德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成《中心城区提档升级专项规划》、《旌湖两岸修建性详细规划》。

加快推进什邡市、中江县、罗江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启动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修编)。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2.加快推进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05•【字号】德办发〔2016〕14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德办发〔2016〕14号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七届六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5日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工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工业创新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推进德阳工业转型升级发展,现提出如下政策。

一、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一)支持重大项目竣工投产对在年内按期竣工投产且新建企业当年实现产值2000万元以上,或现有企业当年产值同比增长25%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补助80万元。

(二)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实施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能效提升等节能技术改造,对年节能量200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按节能量给予10-50万元补助;支持工业用水循环重复利用、高效冷却、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洗涤节水、工业给水和废水处理等节水技术改造,对年节水量2万立方米及以上项目按节水量给予10-50万元补助。

(三)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对纳入国家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对企业管理信息化、信息系统集成、智能制造、电子商务、软件开发、物联网产品开发及应用等具有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典型示范作用的项目,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深入开展“互联网+智能制造”,企业加入德阳工业云平台,与技术支持单位进行深度合作的企业按项目投资总额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全面推进质量兴市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全面推进质量兴市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全面推进质量兴市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30•【字号】德府发〔2010〕17号•【施行日期】2010.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全面推进质量兴市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府发〔2010〕17号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全面推进质量兴市战略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德阳市全面推进质量兴市战略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兴川战略的若干意见》(川府发[2009]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全市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全面推进质量兴市战略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立足以质取胜,加快培育我国的国际知名品牌”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巩固回升,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强化投资拉动和产业支撑,实行工业提速增效,加快构建区域经济高地。

立足以质取胜、品牌带动、技术创新、标准引领、人才推动、法制保障,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推动我市质量效益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到2012年底,全民质量安全意识普遍提高,质量发展意识明显增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力争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新培育中国名牌产品2个,中国驰名商标2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个;新争创省政府质量管理奖2个,四川名牌8-10个,四川省著名商标8-10个。

(一)产品质量目标全面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重点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通过3C认证,支柱产业和地方优势产品总体质量水平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一般产品质量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居全省前列,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95%以上,地区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居全省前列,制假售假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22•【字号】德办发〔2018〕36号•【施行日期】2018.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8〕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22日德阳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优化办事流程、整合政务资源、融合线上线下、创新办理手段等方式,实现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时,群众和企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到政府办事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的全过程只需要跑一次或零跑路。

2018年6月底前,4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结,群众办事效率有明显改观;2018年8月底前,6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结,政府服务水平有根本性改变;2018年10月底前,8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结;年内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

二、工作原则(一)全面推进,重点突破。

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16号),现就推进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吸引外来有就业能力人员落户长沙,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

(二)基本原则。

1.稳步推进。

按照城乡人口合理布局和自由流动的要求,充分考虑长沙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积极稳妥地制定城乡人口规划和改革措施,合理引导农业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

2.以人为本。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由城乡居民自主选择是否落户城镇,依法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

进城镇落户的农民,其城乡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障。

3.合理引导。

从长沙实际出发,合理确定落户条件,科学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向城镇集中,把引导农民就近落户城镇作为工作重点,加快城镇化进程。

4.完善配套。

及时制定完善与户籍制度相关的配套政策,同步推进相关领域同步改革,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三)改革目标。

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重点解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和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水平,2017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4% ;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50% 以上。

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水户通工程的实施意见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水户通工程的实施意见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水户通工程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29•【字号】德府函[2011]90号•【施行日期】2011.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水户通工程的实施意见(德府函〔2011〕90号)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实现全市农村户户通自来水,让农村群众吃上安全、卫生、洁净的自来水,不断提高和改善农村群众的生活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实施农水户通工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水户通工程是改善农民生存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

多年来,全市上下对农村饮水工作高度重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农村饮水状况得到极大改善。

但是,目前全市仍有40多万农村人口没有吃上洁净、方便的自来水,还存在饮用水水质超标及局部严重缺水等饮水不安全问题,严重影响着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已成为广大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之一。

实施农水户通工程,既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具有重要的政治和社会意义。

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农水户通工程作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大事来抓,周密组织,狠抓落实,全力推动工程建设。

二、明确目标任务,着力推进农水户通工程建设计划用5年时间,每年规划解决约10万人,到2015年之前彻底解决剩余的45.7355万群众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到2015年底,全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实现"村村通上自来水,人人喝上干净水"。

其中,平坝区自来水入户率要达到100%,户户用上自来水;丘陵区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0%以上,家家用水有保障;山区自来水入户率达到75%以上,人人喝上干净水。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整市推进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整市推进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整市推进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19•【字号】德办函〔2021〕17号•【施行日期】2021.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整市推进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函〔2021〕1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德阳市整市推进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19日附件德阳市整市推进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根据省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川农改组办〔2020〕1号)、《关于深化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的意见》(川农改组办〔2019〕2号)精神,为整市推进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建设一支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职业农民队伍,促进乡村振兴,结合德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

按照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要求,以提高农民、扶持农民、富裕农民为方向,探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体系,建设一支扎根农业农村的职业农民队伍,提升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立足产业。

把探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体系作为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布局、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瞄准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明确支持方向和重点。

(二)坚持市场导向。

遵循职业农民发展规律,发挥市场在推动职业农民和产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引导,建立各类主体参与的有效机制。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德办发〔2016〕51号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德办发〔2016〕51号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德办发〔2016〕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切实推进全市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2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川办发〔2016〕49号)及《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函〔2016〕13号)要求,经市政府七届八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扩大改革范围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德阳市人民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基础上,2016年底,德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德阳市口腔医院、德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德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及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全部纳入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二、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所有城市公立医院逐步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按取消药品加成前一年度的药品加成额核定。

对核定的收入减少额,在医院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消化一部分的基础上,通过财政补助和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弥补。

除德阳市人民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8:1:1比例建立补偿机制(即: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按调整服务收费占80%、政府补助10%和医院自身消化10%的比例进行补偿)外,其他城市公立医院补偿比例按照7:2:1比例建立补偿机制(即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按调整服务收费占70%、政府补助20%和医院自身消化10%的比例进行补偿),政府补偿额每年按前一年具体药品销售情况核定补助金额,并纳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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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进
程的意见
【法规类别】户籍与身份证
【发布部门】德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1.08
【实施日期】2013.1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意见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一三五八”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推进“两化互动”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1〕9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经七届市委第69次常委会议和市政府七届二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我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意义重大。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户籍制度改革,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初步建立
了城乡一体的新型户籍制度。

但由于我市的户籍制度改革目前还停留在户口登记制度改革的层面,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各项社会福利制度没有改变,相关配套改革措施没有跟进出台和实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的城镇化进程。

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利于调动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积极性,有利于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加快我市的城镇化进程。

各地、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积极稳妥推进,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扎实有效。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契机,以打造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为目标,以建立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和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彻底放开户籍迁移管理政策,全面取消城镇落户的限制条件,加强相关政策配套衔接,逐步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发展新机制和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服务全局的原则。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群众需求,打破城乡户籍制度壁垒,全面放开人口流动限制,最终实现城乡户籍制度一体化。

2.自愿迁移、综合配套的原则。

充分尊重农民转户意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农村居民进城后生活得到保障、实际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加快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与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的配套衔接,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3.促进发展、稳步推进的原则。

充分兼顾社会发展实际和城镇资源承载力,出台具体的配套改革措施,积极稳妥、有条不紊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激活城乡各类要素,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进程,确保全市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8个百分点以上;力争到2015年,全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建立起与户籍制度改革相配套的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等支撑保障的机制、体制,逐步消除城乡户籍待遇差距,促进城乡户籍制度融合,市区常住人口达到100万人以上,广汉、什邡、绵竹、中江城区常住人口达到20万人以上,罗江城区常住人口达到10万人以上。

四、改革措施
(一)放宽城市城镇落户条件
1.推行经商人员入户。

在我市城镇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在有房屋产权的经商处办理城镇居民落户手续;无房屋产权的,可在本人经常居住的亲朋好友处或辖区公安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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