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物业管理区域内各专业管理部门维修范围的界定
物业管理区域维修责任界定

物业管理区域维修责任界定
梁殿学
【期刊名称】《中国物业管理》
【年(卷),期】2007(000)008
【摘要】物业管理区域内各专业管理部门的维修范围,一直没有明确的界定。
尤其是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于维修范围不清,部分业主以为只要实施了物业管理,缴纳了物业费,所有维修问题就应该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殊不知,物业管理公司只是一个服务型企业,其职责范围是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供电部门、供水部门、供暖部门、供气部门、房产部门、消防部门、
【总页数】2页(P48-49)
【作者】梁殿学
【作者单位】辽宁豪森凯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
【相关文献】
1."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研究——从"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行政案件入手 [J], 陈广华;刘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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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大中修标准

物业大中修标准物业大中修是指对建筑物进行一定范围内的维修和更新工程,旨在保护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价值。
为了确保物业大中修的质量和效果,制定一套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就物业大中修的标准进行论述,以期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一、概述物业大中修是指对建筑物进行外观和内部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该修复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以确保修复后的建筑物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和要求。
二、修复范围物业大中修的范围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外墙、屋顶、室内设施等方面。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维修:1. 外墙修复:包括墙体漆面、外墙保温层、外墙砖瓦等的修复和更换工作。
2. 屋顶修复:包括屋面防水层、瓦片、屋顶结构等的维修和更换。
3. 室内设施修复:包括电路、管道、门窗等的检修和更换。
4. 公共区域维修:包括楼道、道路、绿化带等公共区域的维修和改造。
三、修复标准物业大中修的工作需要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修复标准:1. 工程质量:修复工程必须符合相关建筑材料和构造标准,确保修复后的建筑物具有良好的性能和结构稳定性。
2. 施工工艺:修复工程应按照施工工艺进行,保证施工质量。
同时,施工人员应保持工地的整洁,遵守现场安全规范。
3. 使用材料:修复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并具有良好的质量和环境友好性。
4. 工期要求:修复工程应制定合理的工期计划,并确保按时完成,以减少对业主和居民的不便。
5. 维修成本:修复工程的成本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同时确保修复质量。
四、品质保证为了保证物业大中修的品质,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1. 严格选择施工单位:选择有资质和经验的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工作。
2. 定期检查和维护:修复后的建筑物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复,以延长使用寿命。
3. 居民参与和监督:居民可以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修复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业主的权益。
五、总结物业大中修标准的制定对于维护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探讨物业管理区域内各专业管理部门维修范围的界定

探讨物业管理区域内各专业管理部门维修范围的界定物业治理区域内各专业治理部门的治理维修范围,向来没有一具明确的界定,早在1994年颁发的沈政发(35)号《沈阳市住所小区治理方法》,界定了住所小区内各专业治理部门的职责划分。
可是随着时刻的进展,随着物业小区各种设施设备的别断增加,随着各专业治理部门体制及治理职能的变化,往常界定的治理维修范围,己习惯别了物业治理飞快进展的需要。
由于治理责任别清,维修范围别清。
各专业治理部门之间的扯皮之事,推诿之事,时有发生,严峻妨碍了业主的正常日子,尤其是实行物业治理的住所小区,由于治理责任别清,维修范围别清,严峻地妨碍了物业公司的正常工作,将本别应属于物业单位治理和维修的,全让物业治理单位来承担.由于部分业主对物业治理工作认识别脚,以为只要我们的小区或花园实行了物业治理,缴纳了物业服务费。
所有的咨询题就应该由物业治理单位来负责。
殊别知,物业治理单位,既别是行政治理部门,又别是行政执法部门,物业治理单位算是一具企业,而且不过一具服务型企业,他的职责范围,算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来进行服务。
在服务中体现治理,超出《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就别应该由物业治理单位来负责。
决别能以为,我们居住的小区或花园实行了物业治理,就一切咨询题全由物业治理单位来负责,只要我们按时交纳了物业治理服务费,一切损坏就全由物业治理单位来维修。
依照建住房字[1998]213号《住所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治理方法》的规定“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降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干线、照明、锅炉、暖气干线、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以上设施设备涉及供电部门、供水部门、供暖部门、供气部门、房产部门、消防部门、市政部门等。
在一具物业治理区域内,有这样之多的专业治理部门,若别对其治理责任和维修范围进界定,势必会妨碍到治理和维修,妨碍到业主和使用人的正常日子。
如何界定物业共有部位维修责任物业共用设备设施维修责任?

如何界定物业共有部位维修责任物业共用设备设施维修责任?纵观当下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屡屡发生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物业维修责任问题及与此相关的赔偿问题已成为物业公司面临的高发风险之一,究其原因在于业主大多对物业公司应承担的维修责任范围存在认识误区。
为防范和减少物业公司此类法律风险,与业主共建和谐的物业服务关系,本期法律讲堂将为各位同事讲讲物业维修责任的界定和维修责任风险的防范措施。
相关概念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2条对于物业管理的定义,物业公司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来履行物业维修责任,而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业主支付的物业费中有一部分是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
也即物业公司一般法定的维修责任范围是“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设施”;除此之外,业主和物业公司可以通过具体协议约定其他的维修责任和费用,当然此时的维修费用是不包括在物业费中的。
那么“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设施”具体是指什么呢?1.物业共用部位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第3条,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第3条,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物业维修责任具体界定依据根据物业管理过程中的实际通行做法和行业惯例,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物业维修责任的承担主体大致分为四类,不同主体各自承担相应范围的物业维修责任,具体为:1.建筑施工单位的维修责任根据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保修期内,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以及业主自用部位的维修由建筑施工单位无偿维修。
物业管理中的修缮和改建规定

物业管理中的修缮和改建规定物业管理在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维护物业的价值和提升居住质量,修缮和改建工作必不可少。
然而,为了保证施工过程的规范和居民生活的安宁,物业管理中需要制定相关的修缮和改建规定。
本文将探讨物业管理中的修缮和改建规定,包括修缮范围、程序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一、修缮范围物业管理中的修缮范围涵盖了建筑物内外部的维修和维护工作。
一般来说,以下几个方面可以被视为修缮范围:1. 外墙修缮:包括外墙漆面破损、裂缝及渗水等问题的修复,保障建筑物的外观和防水性能。
2. 屋顶修缮:主要针对屋顶漏水、瓦片破损等问题进行修复,防止雨水渗入建筑物内部。
3. 水电设备修缮:包括管道、水龙头、电路等设备的维修和更换,确保居民正常使用生活设施。
4. 门窗修缮:处理门窗漏风、密封性差等问题,提升保温隔音效果。
二、程序物业管理中的修缮和改建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居民的权益受到保护。
一般来说,以下步骤可以被视为修缮和改建程序:1. 审批申请:居民需要向物业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修缮和改建的具体计划和方案,包括施工时间、范围和所需材料等。
2. 审核评估:物业管理处将对申请进行评估,确定修缮和改建方案的可行性,并评估所需资源和预算。
3. 承包施工:一旦审核通过,居民可以选择自行施工或委托物业管理处推荐的合作方进行施工。
4. 监督检查:物业管理处需要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5. 完工验收:修缮和改建工作完成后,物业管理处将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三、注意事项在进行物业管理中的修缮和改建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合法合规:修缮和改建工作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遵从当地的建筑规定和审批程序。
2. 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安全标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人和居民的人身安全。
3. 工期控制:修缮和改建工程的工期应合理安排,以减少对居民生活的不便,并确保施工进度的顺利推进。
如何划分物业维修责任

如何划分物业维修责任第一篇:如何划分物业维修责任如何划分物业维修责任一、建筑施工单位的维修责任根据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保修期内,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以及业主自用部位的维修由建筑施工单位无偿维修。
若建筑施工单位在保修期内虽然履行了房屋保修责任,但未彻底解决,尽管过了保修期,如业主能提供相应证据,也应由建筑施工单位给予维修。
二、物业公司的维修责任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主体共用设施,在保修期外由物业公司维修。
三、业主的维修责任(一)业主自用部位的维修责任由谁承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作为物业的所有权人,应对其所有的物业承担维修养护责任。
因此,业主自用部位即户门以内的部位和设备,包括水、电、气、户表以内的管线和自用阳台,由业主负责维修。
业主可以自行维修养护其自用部分和自用设备,也可以出资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专业维修人员代修。
(二)为什么说物业服务费不包括业主自用部位的维修费用?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规定,物业服务费的成本构成包括: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及保养费;3、绿化管理费;4、清洁卫生费;5、保安费;6、办公费;7、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8、法定税费。
(三)业主(装修施工队)进行室内装修承担那些责任?凡因装修施工造成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公用部位,或给他人财务造成损达失的,由装修户承但全部责任和后果。
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水、停电、坠落等事故,装修户须负责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并视情况予以必要的赔偿。
因装修施工不当引起报修的,装修户应承当全部维修费用。
如装修施工队违反规定,不听从物业管理企业的劝阻和安排,物业管理企业有权令其停止装修行为,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违规者的施工队及业主负责。
物业负责维修的范围

物业负责维修的范围
物业负责维修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筑结构和设施维护
1. 建筑外围结构:物业需要检查建筑的外围结构,包括门窗、外墙、屋顶、阳台、外围水管等,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2. 内部设施:物业需要维护建筑内部的电器设备、水管道、燃气管道等,保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3. 消防设备:物业需要对消防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运行,保障业主和住户的安全。
二、公共区域维护
1. 垃圾清理:物业需要定期清理公共区域的垃圾,并保证垃圾桶的清洁和定期更换。
2. 卫生清洁:物业需要对公共区域进行卫生清洁,保持其干净整洁。
3. 绿化维护:物业需要维护公共区域的绿化,包括修剪草坪、浇水、施肥等。
三、管理维护
1. 业主服务:物业需要提供优质的业主服务,包括接待业主、解答问题、帮助处理突发事件等。
2. 安全管理:物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公共区域
的安全设施,确保业主和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3. 管理设施维护:物业需要对楼房内的管理设施进行维护,包括电梯、门禁、监控等。
以上就是物业负责维修的范围,希望物业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进行
维修和管理,保障业主和住户的权益。
民法典关于物业维修范围

民法典关于物业维修范围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的基本法律之一,对于物业维修范围也有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民法典的角度出发,探讨物业维修的相关内容。
一、物业维修的定义和范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物业维修是指保持、修缮、维护、更换和更新物业的活动。
物业维修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建筑物的维修:包括建筑物的外墙、屋顶、门窗、地板、墙面等的修缮和维护工作。
对于老旧建筑物的改造,也属于物业维修的范畴。
2. 公共设施的维修:物业维修还包括对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修缮,如电梯、水电设备、暖气设备等,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管道和设备的维修:物业维修还包括对楼道、走廊、楼梯、通风管道等的维修和保养。
同时,还包括对停车场、储藏室、供暖设备、空调设备等的维修和保养。
4. 绿化和环境的维护:物业维修还包括对小区内绿化和环境的维护,如花坛、草坪、道路等的修缮和清理。
5. 安全设施的维修:物业维修还包括对小区内的安全设施的维护,如防火设施、监控设备、门禁系统等的维修工作。
二、物业维修的责任主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物业维修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是小区物业维修的主要责任主体,其职责是对小区内的各项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小区的正常运行和居民的生活安全。
2. 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设立业主委员会,其职责是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维修工作,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3. 业主:作为小区的业主,也有义务参与物业维修工作,如遵守小区的公共秩序,不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等。
三、物业维修的权利和义务物业维修不仅涉及到责任主体,还涉及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应遵守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利和义务:1.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业主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同时也有义务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环境。
2. 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小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同时也有义务及时响应业主的维修需求,确保小区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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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物业管理区域内各专业管理部门维修范围的界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各专业管理部门的管理维修范围,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早在1994年颁发的沈政发(35)号《沈阳市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界定了住宅小区内各专业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
可是随着时间的发展,随着物业小区各种设施设备的不断增加,随着各专业管理部门体制及管理职能的变化,以前界定的管理维修范围,己适应不了物业管理飞速发展的需要。
由于管理责任不清,维修范围不清。
各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扯皮之事,推诿之事,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尤其是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于管理责任不清,维修范围不清,严重地影响了物业公司的正常工作,将本不应属于物业单位管理和维修的,全让物业管理单位来承担.由于部分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认识不足,以为只要我们的小区或花园实行了物业管理,缴纳了物业服务费。
所有的问题就应该由物业管理单位来负责。
殊不知,物业管理单位,既不是行政管理部门,又不是行政执法部门,物业管理单位就是一个企业,而且只是一个服务型企业,他的职责范围,就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来进行服务。
在服务中体现管理,超出《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就不应该由物业管理单位来负责。
决不能以为,我们居住的小区或花园实行了物业管理,就一切问题全由物业管理单位来负责,只要我们按时交纳了物业管理服务费,一切损坏就全由物业管理单位来维修。
根据建住房字[1998]213号《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干线、照明、锅炉、暖气干线、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以上设施设备涉及供电部门、供水部门、供暖部门、供气部门、房产部门、消防部门、市政部门等。
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如此之多的专业管理部门,若不对其管理责任和维修范围进界定,势必会影响到管理和维修,影响到业主和使用人的正常生活。
虽然沈政发[1994]35号《沈阳市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对物业管理企业与各专业管理部门的职责,做过分工和划分,可是该文件已经宣布作废,又没有相应的配套文件出台。
现在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只是凭各专业管理部门的“行规”来进行管理和维修,没有一个统一的“法规”进行规范和界定,尽管物业管理单位在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已经写进合同条款,可是由于其管理界限不清,在实际运作中,有些问题很难界定,因此有必要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管理责任和维修范围的界定问题进行探讨,以便把物业管理工作搞的更好。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管理与维修范围的界定根据建住房字[1998]213号《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厅门、楼梯间、走廊通道等”的规定。
对以上部位的管理和维修,应该属物业管理单位。
因为物业管理的基础是物业,而物业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类建筑物及其场地,作为物业管理单位,绝不能脱离物业这个基础,而去从事其它的经营与管理,那只能是专业公司,而不是物业公司,尽管现在有的物业公司是由原房管所和企事业单位下属的房管科改制的;有的是开发公司下属的子公司;有的是社会物业公司,但其管理的基础都应是各类建筑物。
所以房屋共用部位的管理和维修责任应该是物业管理单位,而不是其它专业管理单位。
其维修费用,在进行物业服务费成本构成测算的时候,应将其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小修工程的平均费用一般为房屋现时造价1%以下)维修成本计入物业管理成本之中。
当需要小修养护时,应从物业服务费中支付;当房屋共用部位需要中大修以上维修时,应由物业管理单位向业主委员会提交物业维修申请报告、开发建设单位《住宅质量保证书》、工程预算书、维修资金分摊情况说明等材料,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向市区房产局申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物业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勘查,发现有损坏的及时修复,以免因小修养护不及时而影响广大业主的正常使用;以免因小修养护不及时造成中大修工程。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维修范围的界定根据建住房字[1998]213号《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设施设备属园区共用设施设备:1供电线路与设备设施管理维修范围的界定供电线路与设备设施管理维修范围的界定,应实行供电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业主三方分段负责制。
从单元集中电表箱(含电表)至业主家中,应由业主负责管理,当该段线路或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和损坏时,应有业主自行维修或实行有偿维修。
从厢式变压器(变电所)输出端总开关至单元控制柜至单元电表箱输入端,应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当该段线路或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和损坏时,应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维修;当该段线路或设备设施需要中、大修时,应由物业管理单位向业主委员会提交物业维修申请报告、开发建设单位《住宅质量保证书》、工程预算书、维修资金分摊情况说明等材料,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向市区房产局申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从供电干线至厢式变压器(变电所)输出端总开关(含开关),应由供电部门负责管理,当该段线路或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和损坏时,应由供电部门负责维修,其费用由供电部门自行解决。
2供水管线与设备设施管理维修范围的界定供水管线与设备设施管理维修范围的界定,应实行供水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业主三方分段负责制。
从单元供水立杠三通开始到用户总阀门、水表及终端部位,应由业主负责管理,当这些部位出现漏水或损坏时,应由业主自行维修或实行有偿维修。
由此造成毗邻房屋损坏或影响使用的应积极主动维修。
从水泵房输出总阀门至各单元供水管线与立杠,应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当该段供水管线或立杠发生漏水或出现故障时,应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维修,当该段管线需要中大修时,应由物业管理单位向业主委员会提交物业维修申请报告、开发建设单位《住宅质量保证书》、工程预算书、维修资金分摊情况说明等材料,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向市区房产局申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从供水主干线至水泵房(含水泵房设备设施、水箱)输出总阀门(含总阀门),应由供水单位负责管理,当该段供水干线或设备设施出现漏水或损坏时,应由供水单位负责维修,其费用由供水单位自行解决。
3供暖设备设施管理维修范围的界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暖工作,应该实行谁供暖、谁管理、谁收费、谁维修的原则。
供暖单位不但要对锅炉房的设备设施进行管理和维修,同时还要负责对供暖干线、对供暖终端设备(暖气片)的维修。
供暖、管理、收费、维修应是一个整体,不能把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分离,目前有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暖工作,有分离现象,致使供暖质量下降,设备设施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遇事互相推诿、扯皮。
4排水管道(含沟渠、池、井)管理维修范围的界定排水管道管理维修范围的界定,应实行排水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业主三方分段负责制。
从下水立杠三通开始至地漏、作便、洗手盆、洗菜盆等部位,应由业主负责管理,当这些部位出现漏水或损坏时,应由业主自行维修或实行有偿维修。
由此造成毗邻房屋损坏和影响使用的应积极主动维修。
从单元下水立杠至园区排水管道(雨水排放管道)、窨井、化粪池,应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当该段排水管道发生堵塞或外溢时,应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维修,当该段管道需要中大修时,应由物业管理单位向业主委员会提交物业维修申请报告、开发建设单位《住宅质量保证书》、工程预算书、维修资金分摊情况说明等材料,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向市区房产局申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化粪池以外的排水管道和窨井,应由市政部门负责管理,当该段管道和窨井发生堵塞或外溢时,应由市政部门负责维修,其维修费用由市政部门自行解决。
5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维修范围的界定消防供水管线及在管线上设置的地下消防井、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管理和维修,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园区内消防供水系统,包括供水管道、室内消防栓、消防水箱、消防水泵等,园区内供电系统,包括消防控制柜、电机等,应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和维修,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其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成本应纳入物业服务费构成成本。
6煤气管道管理维修范围的界定煤气管道其管理和维修范围,应实行由煤气管理单位统一管理和维修、分段承担维修费用的原则。
属业主自主自用部位损坏的,应由煤气管理单位负责维修,业主承担费用;属园区共用部位损坏的,应由煤气管理单位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属中大修以上工程的,由煤气管理单位负责维修,从维修资金中支付费用。
7电梯管理维修范围的界定物业管理单位具备电梯维修保养资格的,应自行管理维修与保养;物业管理单位不具备电梯维修保养资格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
电梯在保修期内,其日常管理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维修保养由安装单位负责;保修期满后,物业管理单位自行维修保养的,自己负责管理和维修;委托维修保养单位的,由维修保养单位负责。
日常维修保养的费用从业主收缴的电梯运行费中支付,中大修费用从维修资金中支付。
沈阳市目前规定的电梯运行费,很难维持电梯的正常进行。
8园区绿化工作园区绿化应按规定和规划设计要求,由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栽种,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物业管理单位,由物业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管理,物业管理单位在进行物业管理成本核算时,应将绿化管理成本纳入物业管理服务成本。
9园区道路(含硬覆盖)园区道路(含硬覆盖)应按规划设计要求,由开发建设单位进行修建,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物业管理单位,由物业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管理,物业管理单位在进行物业管理成本核算时,应将道路(含硬覆盖)维修成本纳入物业管理服务成本。
三、其它设备设施管理维修范围的界定根据建住房字[1998]213号《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设施设备未包含在园区共用设施设备之内:1有线电视线路及设备设施的管理维修范围的界定有线电视线路、设备设施及信号应由有线电视台负责管理,当有线电视线路、设备设施及信号出现故障时,应由有线电视台进行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应由有线电视台自行解决。
2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设备根据国务院1993年129号令规定“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可是现在有不少园区都有个人或开发商安装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对这些设施应实行谁使用(谁收费)谁管理谁维修的原则,其维修费用应由使用人(收费单位)自行解决。
在私自安装过程种,给屋面及毗邻房屋造成损坏的,应负责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