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工作程序
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

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济南市的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物业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济南市范围内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三、物业管理责任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的主体,应履行以下责任:1. 维护小区内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管理;2. 组织开展小区安全巡逻、防范工作,确保小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3. 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巡逻工作,配合处理小区内的治安纠纷;4. 组织开展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保持小区环境整洁;5. 维护小区内的公共秩序,管理小区停车场和道路交通秩序;6. 协助业主开展公共设施维修、改造和建设;7. 定期向业主公布物业费使用情况和收支情况;8. 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职责。
四、业主权利和义务业主作为小区的共有权利人,应履行以下权利和义务:1. 拥有并使用其自有住房,享有合法产权;2. 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 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并按规定使用该费用;4. 遵守小区公共秩序,不扰乱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5. 配合物业公司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6. 关心小区环境卫生,共同维护小区的美观和整洁;7. 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物业公司的评估评价;8. 其他与业主身份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五、物业费管理物业费是由业主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费用,用于支付物业公司的管理费用和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修缮。
1. 物业费的计算和缴纳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进行;2. 物业公司应向业主公布物业费的使用情况和收支情况;3. 物业费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合理的原则;4. 物业费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公司个人或其他项目的经营;5. 物业公司应按时开展物业费的收缴工作,确保物业费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六、物业管理纠纷解决对于物业管理方与业主之间出现的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解决。
济南物业管理制度

一、概述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济南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物业管理原则1. 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相结合原则;2. 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原则;3.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4. 诚信、文明、和谐原则。
三、物业管理区域划分1.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并考虑建筑物规模、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因素;2. 分期开发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物业,其配套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3. 配套设施设备能够分割并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四、物业服务用房配置1. 物业管理区域内应当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由开发企业无偿提供,属于全体业主共有;2. 物业服务用房配置面积应当满足物业管理需要,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0平方米。
五、物业服务收费管理1.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透明原则;2.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依法进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3.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公开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六、业主委员会1.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代表业主行使物业管理权利;2. 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a. 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b. 组织召开业主大会;c.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d. 监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e. 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七、物业服务企业1.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2.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及相关秩序。
八、监管与处罚1. 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2.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吊销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处罚。
济南物业管理条例(二)2024

济南物业管理条例(二)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物业管理应依法公开、公正、公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管理的原则,根据物业的特点和业主的需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尊重业主意愿,充分发挥业主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业主参与的机制,加强业委会等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提升业主自治水平。
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要求,提供必要的保洁、绿化、安全等服务,维护小区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应依法提供必要的维修、抢修等服务,及时解决业主在住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物业管理服务的投诉,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收费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收费透明、公正、合理,做到收支公开、合规经营。
第三章小区环境卫生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扫道路、公共区域、垃圾处理等,保持小区的整洁和卫生。
第九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制度,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和教育,指导业主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确保垃圾处理环节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小区的绿化工作,保护和维护小区内的绿地和植被,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小区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小区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小区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小区的安全和居民的生活安宁。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供消防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居民的消防意识。
第五章维修管理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小区房屋、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小区内部的房屋、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处理小区内发生的突发事件,组织维修人员迅速应对,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
济南市物业管理规定

济南市物业管理规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物业管理在城市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济南市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物业管理规定。
一、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遵循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
新建物业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现售备案前,按照有关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由区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根据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管理区域。
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后不得擅自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当由相关业主共同决定,并按照规定重新办理划定手续。
二、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等权利。
同时,业主应当履行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等义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等职责。
三、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活动。
济南物业管理办法

济南物业管理办法济南物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济南地区的物业管理活动,保障物业所有人合法权益,维护社区安全和谐,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济南市辖区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小区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和公共设施的维修等工作,确保居民的生活质量。
第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物业管理单位第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注册资本和合法的经营资质。
(二)有专业的物业管理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三)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自查和整改。
(四)保证为业主提供安全、公正、高效的服务。
第六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服务标准,履行相关职责,确保其服务质量。
第七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召开业主大会或者物业委员会会议,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解决问题。
第三章物业管理责任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负责以下工作:(一)建立健全小区管理制度,维护小区的安全、卫生、环境等。
(二)制定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计划,及时维修和更新设施。
(三)组织居民参与社区活动,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四)监督小区内的秩序,防止违法和不良行为的发生。
第九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做好物业费的收缴工作,并按规定使用和管理物业费。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开物业管理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第四章业主权益保护第十一条业主有权参与小区管理工作,并有权通过业主大会或者物业委员会表达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严禁侵占、挪用或者浪费业主的物业费。
第十三条业主对于物业管理单位的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出投诉,并要求物业管理单位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单位不得限制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任何歧视、虐待或者侮辱业主的行为。
第五章督查与处罚第十五条相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3.30•【字号】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7届〕第32号•【施行日期】2022.05.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物业管理正文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七届〕第32号《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22年2月24日由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22年3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3月30日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2月24日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22年3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业主和业主组织第一节业主第二节业主大会第三节业主委员会第四节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第五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及相关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构)筑物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可以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人或者自行管理的方式实施。
第三条本市物业管理工作应当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坚持党建引领、业主自治、政府监管、多方参与、协商共建、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实施年度考核。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物业管理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物业管理工作。
济南物业管理条例(一)2024

济南物业管理条例(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济南市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工作,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济南市所有的住宅小区、写字楼、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等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三条物业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小区环境整洁,公共设施正常运行,维护住户的生活品质,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符合公众利益和业主合法权益,遵循自愿、公平、公开、互利、诚信的原则,并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第五条物业管理应当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满足业主需求为核心,加强与居民沟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关注业主的合理诉求。
第二章物业管理的主体第六条物业管理主体是指依法对物业区域进行管理和服务的组织形式,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是物业管理的执行主体,其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日常管理:负责小区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环境、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小区的正常运行。
(二)公共设施维护:负责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更新,及时处理设施故障,确保居民的生活便利和安全。
(三)收费管理:统一收取物业费用,优化收费管理方式,防止乱收费、多收费现象的发生。
(四)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小区的安全管理体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八条物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发组成的管理机构,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协调,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参与管理决策:就小区事务进行投票表决,决定小区的管理政策和重大事项。
(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绩效进行监督,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组织物业活动:组织业主参与共建共享,促进邻里关系的和谐发展。
第九条物业管理委员会是由居民代表组成的机构,负责物业管理事务的协调和决策,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办理入住手续:负责为新居民办理入住手续,包括签订合同、办理入住手续等。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一、背景介绍济南市作为山东省的省会城市,人口众多,物业管理成为城市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济南市制定了《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
二、物业管理范围1. 物业管理条例适用于济南市辖区内的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宇等各类物业管理区域。
2. 物业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保养、安全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三、物业管理责任1. 物业公司应当负责小区内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物业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3. 物业公司应当负责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小区的整洁和环境的良好。
4. 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响应业主的投诉和建议,解决相关问题。
四、业主权益保障1. 物业公司应当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按照约定收取物业费用。
2. 物业公司应当公开物业费用的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3. 物业公司应当尊重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业主的财产权、人身权等权益。
4. 物业公司应当建立业主委员会,与业主进行定期沟通和交流。
五、物业管理纠纷解决1. 物业管理纠纷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2. 物业公司应当配合仲裁机构或者法院进行调解和裁决。
六、物业管理监督1. 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业主也可以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
七、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物业公司,监督部门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2. 对于严重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物业公司,监督部门可以暂停其物业管理资格。
八、宣传和培训1. 物业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其物业管理水平。
2. 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业主的宣传,提高业主对物业管理条例的了解程度。
总结:《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制定旨在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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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工作程序
发表部门:信息中心
一、依据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二、申请
依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现售备案前,应向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房管部门提出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申请。
建设单位登陆市住房保障管理局网站(或)“物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在线申报物业管理区域划分。
三、申报材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申请书(系统打印、盖章);
(二)建设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三)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明、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四)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相关土地证明文件;(五)地名核准文件(标准地名使用证);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签章的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以上第(二)、(三)、(四)、(五)(六)项要件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四、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齐全的,县(市)、区房管部门当场受理备案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五、审查
县(市)、区房管部门对于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后,进行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并向建设单位出具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意见书。
六、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