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损害赔偿上诉状
火灾事故起诉模板范文

火灾事故起诉模板范文原告:王某被告:某某公司申请人王某与被申请人某某公司之间发生巨大的纠纷,王某对被申请人某某公司提起了火灾事故的刑事诉讼,经审理后,现将起诉书如下:一、请求事项1、判令被申请人某某公司承担火灾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王某的损失;2、要求被申请人某某公司公开赔礼道歉;3、要求被申请人某某公司在全县范围内告知同胞不得从事火灾事故二、事实和理由1、2018年12月12日凌晨,王某的住宅发生火灾,导致王某家中财产损失惨重,且王某本人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
事后调查确认,火灾是由某某公司的一款电器产品引起的。
2、王某曾多次向被申请人某某公司反应过该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但被申请人某某公司一直没有积极处理,甚至不假思索地将责任推卸给王某。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被申请人某某公司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赔偿王某的损失。
同时,为了消除公众对被申请人某某公司产品的负面印象,被申请人某某公司应当公开赔礼道歉,并在全县范围内告知同胞有关火灾事故的危害。
这是法律对被申请人某某公司应尽的社会责任。
三、证据1、火灾发生地的现场照片及视频证据;2、被申请人某某公司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3、王某向被申请人某某公司反应问题的书面证据;4、王某的医院诊断证明及住院收据等相关医疗证据。
四、诉讼请求1、被申请人某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王某的损失;2、被申请人某某公司公开赔礼道歉;3、被申请人某某公司在县范围内告知同胞有关火灾事故的危害。
五、其他事项本案系王某与被申请人某某公司之间的民事纠纷案件,请贵庭审理,并依法维护王某的合法权益。
以上事实和理由真实无误,特此诉请贵庭审理,并依法判决。
原告:王某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北京市XXXX年XX月XX日。
民事上诉状(火灾事故赔偿纠纷)律师拟定版本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XX橡胶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XXXXXXXXXXXXXXXX号,机构代码: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X,男,19XX年1月16日出生,汉族,住XX县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
上诉人因不服贵州省XX县人民法院[20XX]湄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特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查清事实,依法改判,判准上诉人诉讼请求为盼。
上诉的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上诉人不承担任何过错责任。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火灾事故的原因及损害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原审法院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按一般侵权处理,即有过错就要承担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
上诉人没有异议,但对于责任的认定,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错误,导致原审法院错误判令上诉人承担相关过错责任。
本案中火灾事故原因不能确定,根据XX县公安消防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对起火原因认定:起火部位位于中梁的西侧,排除放火、小孩玩火、自燃、累计、用火不慎等引起火灾的可能,不能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的火灾的可能,该事故认定说明没有确定是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的火灾,即使是线路故障,也可能是店里线路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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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诉状书

火灾事故诉状书原告:XXX先生/女士被告:XXX物业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承担火灾事故赔偿责任,并依法向原告支付相应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具体事实和理由如下:一、原告简介1. 原告XXX,男/女,XX岁,现住址为XXXXXXXXX。
2. 原告为XX小区XX栋X单元X室的业主,持有该房产的所有权证和房产证。
3. 原告在XX年XX月XX日发生的火灾事故中受到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打击。
二、被告简介1. 被告XXX物业公司,是XX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
2. 被告应当依法履行对小区内公共安全设施的维护和保养义务,并承担对火灾事故的防范和责任。
三、事实和案情1. XX年XX月XX日,原告在家中准备晚餐时,突然发现厨房插座附近冒出浓烟,并迅速蔓延至整个房间。
2. 原告立即报警并尝试自救,但由于火势迅速蔓延,未能扑灭,只能被迫逃离现场。
3. 火灾事故造成原告的厨房和客厅内的电器、家具以及装修等财产受到严重损失,损失金额约XX万元。
4. 原告因火灾事故受到了严重的精神打击,导致精神抑郁、睡眠障碍等精神损害,据医院诊断需要至少XX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5. 经消防部门调查鉴定,火灾事故是由插座线路故障引发的,而该插座线路是由被告XXX 物业公司负责维护和保养的范围之内。
6. 被告XXX物业公司未能依法保障小区内的公共安全设施,导致插座线路故障未及时发现和排除,严重违反了《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诉讼请求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特向贵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XXX物业公司承担本案火灾事故的全部赔偿责任,并向原告支付XX万元的财产损失赔偿。
2. 判令被告XXX物业公司向原告支付XX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3. 要求被告XXX物业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附:证据清单1. 原告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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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一篇火灾事故索赔纠纷上诉状,欢迎阅读参考!民事上诉状上诉人(原审被告原审反诉原告):XXX有限公司住所地:武义县XXX街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电话:13911369XXX(代理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原审反诉被告):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武义县XXX街道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浙江省武义县法院(201X)金武民初字第646号判决;2、请求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支持上诉人的反诉请求;3、本诉、反诉、上诉诉讼费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人因与浙江乔扬实业有限公司财产损害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201X年4月21日作出的(201X)金武民初字第646号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
事实及理由:一、本案基本事实:201X年11月26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了一份《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石向红为开办武义县华锐工具制造有限公司的需要,承租被上诉人自有的3#厂房,该厂房坐落于武义县熟溪街道东南工业区(端村),该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做出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被上诉人将房屋交给上诉人使用。
《厂房租赁合同》签订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又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一份,其中第三条约定:“公共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由乔扬公司负责”。
消防设施应属公共设施,说明上诉人租用被上诉人厂房期间,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修由乔扬公司管理和维护,包括厂房内、外的消防设施。
被上诉人按照出租厂房的面积收取了上诉人的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管理是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
《物业管理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完全符合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火灾事故起诉书

火灾事故起诉书原告:王某被告:xx市xx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事由:火灾事故损害赔偿纠纷xx市人民法院:原告王某,男,×××岁,××××××××××××号。
现住xx市xx区xx街xx号,系xx市市民。
原告因被告xx市xx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xx市xx区开发的xx小区发生火灾事故,造成原告房屋及财产受损,原告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现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如下:一、被告xx市xx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原告因火灾事故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xx万元。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一、原告王某系xx市xx区xx小区的业主,在xx小区共有一套房产,该房产为原告的自用住房。
二、xx年xx月xx日,由于被告xx市xx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不善,导致xx小区的某栋楼发生火灾事故,造成原告房屋和财产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三、经过鉴定,原告的房屋和财产总价值约为xx万元,其中包括xx万元的房屋结构损失和xx万元的财产损失。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责任法》第四十条规定,因他人的过错行为使他人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五、火灾事故是由被告管理不善导致的,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并赔偿原告因此遭受的损失。
六、本案起诉请求合理,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原告有权享有起诉前解除、减轻或者中止侵权行为的权利。
在此,原告现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法院履行法定起诉和请求包括现时和其后可能引起的侵权行为。
敬请法院判决。
原告:王某xx年xx月xx日(注:附件1:火灾事故发生地点的相关证明;附件2:相关鉴定证明;附件3: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
侵犯消防权益的诉状

侵犯消防权益的诉状
李某某:
本案李某某起诉被告造成车辆火灾,我方已向法院递交法律诉状,侵害了我方的消防权益。
经过认真调查取证,我方有充足的证据
证明被告对我方的消防权益造成了直接侵害,现依法向法院提出以下
事实和诉讼请求,希望法院依法公正裁决:
一、事实与理由
被告在某某日期、某某地点,将车辆停放于我方物业区车库内,未采取任何防火措施,导致车辆起火。
车辆起火后火势蔓延迅速,严
重威胁到周围居民和物业区的消防安全。
经消防人员扑救后,才将火
势扑灭,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和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立案施工单
位和其现场管理人员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造成火灾、爆炸事故,扑救工作不到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按照本法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和罚款责任追
究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责任。
”被告违反了消防法相关规定,造成了
火灾事故,严重侵犯了我方的消防权益。
二、请求事项
1. 要求被告承担所有车辆火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
限于车辆损毁、物业区内设施修复和维护等费用;
2. 要求被告赔偿我方因火灾事故造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3. 要求被告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保障
我方的消防权益;
4. 其他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请法院依法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谢谢!
特此申请。
李某某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火灾事故赔偿民事起诉书

火灾事故赔偿民事起诉书原告:XXX被告:XXX系诉讼代理人XXX诉称:一、原告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火灾事故赔偿责任,支付原告因火灾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共计人民币XXX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案件基本事实和理由1. 2019年XX月XX日凌晨,在被告经营的XX商场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了原告严重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2. 在火灾发生后,原告即刻向当地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报案,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和材料。
3. 经过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调查和鉴定,确认该火灾是由被告商场内电线老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系被告的过失行为。
4. 由于火灾造成原告店铺内的商品和设备损毁严重,估计损失共计人民币XXX元,另外原告本人也因受伤需医疗治疗,已经花费人民币XXX元,因此,原告合计要求被告支付人民币XXX元的赔偿金。
5. 在火灾发生后,被告未能及时承担赔偿责任,未能积极与原告协商或与原告达成赔偿协议,故原告不得已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承担法律责任。
三、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1. 报案材料、消防部门调查报告、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2. 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
四、诉讼请求和理由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应承担对原告的赔偿责任。
2. 被告商场因火灾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是可以依法赔偿的,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的赔偿金属于侵权行为所致的损害赔偿,合法合理。
3. 原告已向法院提交了充分的证据和相关材料,证实了被告商场负有火灾事故的过失责任。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火灾事故赔偿责任,支付原告因火灾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共计人民币XXX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如主文。
代理人(签名):日期:XX年XX月XX日法院地址:联系电话:。
火灾事故索赔纠纷上诉状

火灾事故索赔纠纷上诉状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
下面是一篇火灾事故索赔纠纷上诉状,欢迎阅读参考!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原审反诉原告):XXX有限公司住所地:武义县XXX街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电话:13911369XXX(代理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原审反诉被告):XXX有限公司住所地:武义县XXX街道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上诉请求:1 、请求撤销浙江省武义县法院(2010)金武民初字第646 号判决;2、请求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支持上诉人的反诉请求;3、本诉、反诉、上诉诉讼费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上诉人因与浙江乔扬实业有限公司财产损害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2011年4月21日作出的(2010) 金武民初字第646 号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
事实及理由:、本案基本事实:2013 年11 月26 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了一份《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石向红为开办武义县华锐工具制造有限公司的需要,承租被上诉人自有的3#厂房,该厂房坐落于武义县熟溪街道东南工业区( 端村) ,该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做出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被上诉人将房屋交给上诉人使用。
《厂房租赁合同》签订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又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一份,其中第三条约定:“ 公共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由乔扬公司负责” 。
消防设施应属公共设施,说明上诉人租用被上诉人厂房期间,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修由乔扬公司管理和维护,包括厂房内、外的消防设施。
被上诉人按照出租厂房的面积收取了上诉人的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管理是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
《物业管理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完全符合公安部第61 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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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损害赔偿上诉状
上诉人因火灾事故财产损害赔偿一案,不服一审法院(2009)青民初字第2121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依法撤销一审法院(2009)青民初字第2121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被上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一)判决认为本案的关键是查明火灾的起火点及火灾发生的原因。
原告提交的证据只能证明14日下午原、被告家均发生火灾,而不能证明是被告家焚烧垃圾引发的。
一审法院的上述判决不仅对事实认定错误,而且歪曲了事实。
上诉人也理解了一审法院为何不敢将证据证明的问题一一列明,只表述为原告向法庭提交了XXXX等证据,对该证据证明了什么问题却避而不
谈。
上诉人在一审向法庭提交了1 三位目击证人的证言证实:14日下午有人喊陈XX家着火了,大概有好几十人就跑去陈XX家救火,当时看到火从陈XX家厂棚前往南着,西北风很大火无法控制,烧到前院刘XX家,把他家房子草垛都烧光了。
2 村委会证实:火源是从陈XX家引起,造成刘XX家房屋财产全部烧毁。
当时恰好赶上县里到牧区检查防火情况,这样救火现场有县政府金县长扶贫办伊主任、镇政府徐书记、郝镇长及镇政府全体成员、镇派出所干警,县消防大队两台消防车经过八个小时将大火仆灭。
3公安机关调查笔录证实:陈XX在其家厂棚前烧破烂,后上山。
将厂棚前秸秆引燃,烧向了刘XX家,造成了刘XX家房屋以及财产全部烧毁。
事发后陈XX当着证人训斥其姑娘没好好看着。
4 县气象局证明:2009年4月14日我县出现了大范围大风天气,当日最大风速19.7MLS、风向北北西;16时最大风速19.3MLS,风向:北北西。
5 律师所作的四份调查笔录证实14日下午陈XX家厂棚前着火,风大,火无法控制了,烧到了前院的刘XX家,将房家俱草垛烧光。
6 现场照片等证据。
上述证据证明了这样一个案件事实:陈XX在其家(起火点)厂棚前烧垃圾(引起火灾的原因),下午离开家时,未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火由北向南将其家枯杆垛引燃,由于当天西北风大,火借风势又将其前院的上诉人刘XX家烧毁。
上述证据间相互印证,形成了一条清晰、完
整的证据链。
对于这一个客观事实,火灾发生前有证人XX XX 证实陈XX在厂棚前烧破烂;火灾发生时有目击证人XX SS证实起火点在陈XX家,先到陈XX家救火,后火烧向刘XX家;火灾发生后有证人SD AF证实陈XX从山上回来,见此情景,斥骂其姑娘未好好看着。
气象资料显示那天风速为八级,风向北北西风。
这些证据充分证实了此次火灾产生的原因、起火点、火的着向以及造成刘XX家财产损失情况,证实了陈XX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
没有一份证据证明是同时起火。
但一审法院却故意歪曲事实,笼统认为是两家均起火。
均起火不是同时起火,还有个先后顺序。
这种模糊笼统的认定就将陈XX的损害赔偿责任一笔勾销。
(二)一审法院认定原告没有提交《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据证人证言不能确定起火点、火灾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
《消防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由此可见:认定书固然重要,但也只是证据的一种。
认定书并不是火灾事故案件的唯一证据。
既然是证据的一种就与其它证据具有同一属性。
同样需要按照证据规则来审查判断,最终确定能否采信。
《消防法》只所以未将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唯
一依据,就是因为认定书虽然是专业人员依据技能作出的,但客观情况的复杂性、人认知的局限性、科学发展的阶段性等等都决定了认定书也不可能是完全正确的。
一如交通事故案件,有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分担更有力,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错误,法院仍然可以不采信。
同理《火灾事故认定书》也不会成为断案的唯一证据。
否则交通不便,偏远农村牧区发生火灾,时过境迁的火灾事故又如何处理呢。
本案是民事案件,并不象刑事案件那样需排除一切合理怀疑。
(三)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的法理基础火是否为陈XX烧垃圾引起,固然重要。
但火灾原因不明,消防部门未能出据事故认定书只是不能直接确定民事责任的承担者而已。
但起火点是明确的:陈XX家,这为所有的证据一致证明,是不容质疑的事实。
故应依据房屋院落管理、安全注意义务确定民事责任承担者。
陈XX做为房屋和院落的所有人应尽到善良人的管理和安全注意义务。
本案的起火点在陈XX家引起,应当首先推定被上诉人陈XX有过错,除非有证据证明陈XX 家的火系他人故意或不可抗力导致火灾发生,才可以免除陈XX的民事赔偿责任,但目前其均未能提出这方面的相关证据,故本案的民事责任应由被告陈XX承担。
二、适用法律错误
按照民事理论,侵权行为要有损害事实客观存在,行为具有违法性、损害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四个要件。
按照诉讼规则证明责任的分配,上诉人承担了证明其构成要件的责任,完成了诉讼请求需要加以证明的举证责任,而且证据能够证明客观事实。
就本案而言,被上诉人如果否认其应承担的侵权责任,就应当承担其举证责任,证明火灾不是被上诉人家起火烧到上诉人家,而是上诉人家着火烧到了被上诉人家,或者上诉人家着火不是被上诉人行为所致,是自然原因或意外事件,与被上诉人主观意志和行为无关,与其家中烧东西无关,这些问题要有证据证明,用事实说话。
而被上诉人在本案中举不出任何反驳证据,根据《证据规定》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被上诉人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对上诉人的损失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法院在适用法律上显然是颠倒了关系,错误地适用了证据规则,把不利后果承担者强加于上诉人身上。
本案当事人请求的仅仅是民事侵权责任,并不是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不需达到刑事责任的证据标准。
2、按照我国民诉理论,证据证明力要因案而异,达到一个证明标准。
这个标准不是完美无瑕。
民事诉讼中证据是靠当事人收集,不可能达到刑事案件收集证据标准,而要求较高盖然性既可。
也正是这种诉讼理念才赋予了法院应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赋予了审判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
只所以法院作
出错误结论就在于过分依赖消防证据,未能按照上述要求,对全案分析判断,从本案盖然性出发,确定双方举证中证据一方明显大于另一方证据的证明力,进而做出结论。
综上:望上级人民法院能够结合本案证据作出公正判决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上诉状判决书副本各五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