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乡镇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谈心对话座谈会上的讲话

在全县安全生产谈心对话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8月12号晚上,中国北方最大的港口城市——天津,发生了一起震惊中外的危化品爆炸事故,大家通过新闻媒体特别是电视报道对事故都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可以说,这次事故的场面之惨烈、损失之惨重、影响之恶劣,难以用语言来表述。截至9月4号,在事故中发现的遇难者人数已达到160人,仍有13人失联;在住院治疗的246人中,危重症4人,重症9人。天津“8·12”爆炸事故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第一时间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张高丽副总理先后作出29次批示,要求彻查此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于8月15日组织召开了规模宏大的安全生产专题调研会,守盛书记、家毫省长分别就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和强调。今天,我和泽世、小良、四清同志视察3个单位后,立即召开全县安全生产谈心对话会,既是落实中央指示和省市要求的集体谈话,也是对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概括起来讲就是“三个到位”。

一、认识要到位

任何一项工作的落实成效怎么样,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认识

这个“总开关”问题。党委是一个地方的领导核心,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作用,承担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崇高使命,也就是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但我们在抓发展、抓民生的同时更要抓好安全生产,因为如果一个地方的安全生产抓不好,就谈不上发展;如果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就谈不上民生。因此,作为基层党委书记,我们要统一一个思想认识:抓安全生产就是抓发展,抓安全生产就是抓民生。具体来讲,就是要树牢“三种意识”。

1. 要树牢底线意识。安全是发展的最大前提,也是头号民生问题,抓不好安全生产,一切发展都将“归零”。我在2013年4月27日全县负责干部会议上,谈到了底线工作的概念,与中央的工作要求一脉相承。我多次强调,如果一个地方由于客观原因发展慢一点还可以谅解的话,那么一个地方的底线工作没有抓则是不可饶恕的。哪一些是底线工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计划生育、森林防火、山洪泥石流的防预、抗洪抢险,这些都属于底线工作。作为乡镇党委书记,如果不能稳定一方,辖区内的人民生命财产得不到保障,那就是上对不起组织,下对不起人民群众。所以,作为领导干部,不要追求当多大官,而要研究怎样当好官、干好事,切实增强底线思维,把安全生产作为最大的底线工作来抓,敢抓敢管,勇于负责,时

刻把安全生产放在心上、抓在手里,坚决杜绝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 要树牢红线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总书记旗帜鲜明地划出生命“红线”,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置于高于一切的位置,充分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对生命的敬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必须树牢红线意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推动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3.要树牢法治意识。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使安全生产步入了新的法制化轨道。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我们不但要树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法治观念,而且要树立“不执法就是违法”法治意识,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无禁区。一方面在学习宣传上下功夫,加强安全生产教育,让每一个企业、每一名群众知法懂法;另一方面在贯彻执行上下功夫,把法律贯穿安全生产全过程,做到守法用法。

二、履职要到位

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落实到安全生产的每个领域、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

1.在职要明责。什么是党政同责?归纳起来五句话:一是党

政要同抓安全;二是党政要同负责任;三是发生了安全问题和事故,对党政要同时追责;四是追究安全事故背后的责任,不但要给政纪处分,还要给予党纪处分;五是党政对《安全生产法》执行情况要进行监督问责。

2.履职须尽责。县委将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在工作思路、用人导向、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并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政府及其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监管责任,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乡镇党委书记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做到首位负责、敢于担责、率先履责;要督促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管哪方面的工作,就要对哪方面的安全生产负责。

3.失职必担责。乡镇党委书记要清醒认识到:乡镇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但是安监站工作人员要担责,而且是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必须同时担责。因为按照《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湘办发电〔2014〕120号)规定,如果乡镇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属地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一律先免职后调查。因此,各乡镇要加强乡镇安监站建设,在人员配置、经费保障方面重点考虑。

三、措施要到位

美国工业安全专家海因里希提出了一个“海恩法则”(又名海因里希法则),法则指出:每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所以说,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如何实现措施到位?主要是严把“三道关”。

1.要严把源头关。1984年发生的印度博帕尔事故,造成3000多人死亡,5万人双目失明,许多孩子先天畸形,毁了几代人。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招商引资来者不拒,引进了一个使用剧毒的异氰酸甲酯的项目。所以,今后我县的招商项目必须要符合安全生产规划和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项目坚决不引进。招商引资不能盯着眼前那点利益,不能片面追求引进外资指标,不能因招商给安全生产埋下隐患,不能降低门槛引来一个“定时炸弹”。

2.要严把检查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采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突查检查。各乡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下村调研必看安全,现场办公必查安全,基层走访必问安全。要推动安全生产检查常态化,形成天天都是安全生产检查日、天天都是安全

生产落实日的工作模式。

3.要严把整治关。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那些违规的企业、非法生产的企业,要采取行政、法律、舆论和经济的手段严厉制裁,大力营造“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和“不敢违法生产、不愿违法生产”的良好氛围。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盯紧抓牢、立即整改,坚决防止出现新的安全隐患。在这里我还要强调一条纪律:对属地的企业,不管你与老板的关系有多亲、有多近、有多铁,在安全生产上都不要去打招呼,不要人为地为安全生产工作制造障碍。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重于泰山,大家作为基层党委书记,是乡镇“一把手”,是地方“父母官”,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要算好“四笔账”:一是算好“亲情账”,伤不起。只要发生安全事故,出现人员伤亡,则意味着破坏了一个家庭,也会给几个家庭带来悲痛。二是算好“经济账”,赔不起。发生了安全事故,至少有5笔损失:①要给予伤亡者及家属赔偿;②事故处理过程中的费用;③企业停产期间的日常费用;④给予企业的经济处罚;⑤企业停产带来的经济损失。三是算好“形象账”,丢不起。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企业就会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列入“黑名单”,给企业带来负面的社会形象,员工也就不愿在这个企业工作,也会给社会稳定埋下隐患;属地党委、政府被上级约谈、通报、黄牌警告,甚至是“一票否决”,会严重影响党委、政府形象。四

是算好“责任账”,担不起。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职工有伤亡,管理人员受惩罚,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监管部门人员被追责。大家能走上今天的岗位不容易,对于这“四笔账”,要经常算一算,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履职意识,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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