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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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3.02•【字号】临州办发〔2015〕77号•【施行日期】2015.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州办发〔2015〕7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临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州机构编制委员会讨论通过,州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2日临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临夏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4〕52号)和《中共临夏州委临夏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州委发〔2014〕12号)精神,设立临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的职责1.取消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2.取消对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垂直管理。

(二)划出的职责将食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职责、强制检验职责划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增加的职责承担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的审批。

(四)加强的职责1.加强全州质量发展工作,牵头落实州人民政府质量工作目标责任书,健全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职责。

2.加强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推动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职责。

3.加强特种设备事故预防和调查处理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职责。

4.加强节能地方标准制定监管职责。

5.加强全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负责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十 )负 责 食品 安全监 督 管理 。建立 覆 盖食 品生 产、 流通 、消 费全过 程 的监督 检查 制度 和隐 患排 查治 理机 制并 组织 实 施 ,防范 区域 性 、系统 性食 品安全 风险 。推 动建 立食 品生 产经 营者 落 实主体 责 任的机 制 ,健 全食 品 安全追 溯体 系 。组织 开 展食 品安 全监 督抽 检 、风险 监测 、核 查处 置和 风险 预警 、风 险交流 工作 。组 织 实施特 殊食 品注 册 、备案 和监 督管理 。
办公厅综合规划司法规司执法稽查局登记注册局信用监督管理司反垄断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广告监督管理司质量发展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食品安全协调司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计量司标准技术管理司标准创新管理司认证监督管理司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新闻宣传司科技和财务司人事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此外还有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五 )负 责监 督 管理 市 场秩 序 。依 法 监督 管 理市 场 交 易 、网络 商 品 交 易及 有关 服务 的 行 为。 组织 指 导查 处 价格 收 费 违法 违 规 、 不正 当竞 争 、违 法 直 销 、传 销 、侵 犯商 标 专 利知 识 产权 和 制售 假 冒 伪劣 行 为 。指导 广 告 业发 展 ,监 督 管理 广 告活 动 。指 导查 处 无照 生产 经营 和相 关 无证 生产 经营 行 为 。指导 中 国消 费者 协会 开 展消 费维 权工 作 。
(九 )负 责食 品 安全 监督 管 理 综合 协 调 。组织 制定 食品 安 全重 大政 策 并 组织 实 施 。负责 食 品 安全 应 急体 系 建设 ,组 织 指 导重 大 食 品 安全 事件 应 急 处置 和 调查 处 理工 作 。建 立 健全 食 品 安全 重要 信 息 直报 制 度 。承 担 国务 院 食 品安 全 委员 会 日常 工 作 。

国家质检总局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

国家质检总局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

国家质检总局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
关新标
【期刊名称】《质量指南》
【年(卷),期】2001(000)005
【摘要】国务院决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 ,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部级 ,简称国家质检总局 )。

国家质检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 ,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 ,国家质检总局设 15个职能司 (局 ) :办公厅、法规司、质量管理司、计量司、通关业务司、卫生检疫监管司、动植物检疫监管司、检验监管司、进出口食品安全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产品质量监督司、执法督查司 (国家质检总局打假办公室 )、国际合作司 (科技司 )、人事司、计划财务司。

机关党委负责总局机关和【总页数】1页(P41-41)
【作者】关新标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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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安顺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安顺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安府办发[2014]53号【发布部门】安顺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7.30【实施日期】2014.07.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顺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安府办发〔2014〕53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4年7月30日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黔府发〔2013〕29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顺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4〕33号)精神,按照《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市发〔2014〕13号)规定,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调整设置为安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建制。

一、职责调整1、取消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将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二)推进区域名牌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负责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后续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违法行为。

(三)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活动;负责所属质检机构(含授权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日常监管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的管理体制(doc 5页)

质量技术监督的管理体制(doc 5页)

质量技术监督的管理体制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设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国务院管理标准化、计量、质量工作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的直属机构。

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改革现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实行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垂直管理。

这对于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新体制,进一步加强标准化、计量、质量的管理和行政执法,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关于行政机构的管理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业务领导。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职责是:(1)拟定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和发布规章、制度。

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法规备案。

(2)管理质量监督工作。

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

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

(3)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国质量工作。

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

研究拟定提高我国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

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

协调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

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

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4)统一管理国家标准的计划、审批、编号、发布。

组织制定国家标准,协调和指导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管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备案。

监督标准实施。

管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5)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

组织建立、审批和管理国家计量基准和标准物质。

制定计量器具的国家检定系统表、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量值传递。

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6)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

审批、指导认可机构和认证人员注册机构。

协调和监督实施强制性安全认证。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佚名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年(卷),期】2001()27
【摘要】为加强对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国务院决定组建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管理的事业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主管机构。

一、划入的职能(一)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以及相关的对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认可、计量认证和资格认定工作。

(二)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承担的管理并组织实施进出口认证认可和进出口安全质量许可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注册认可。

【总页数】3页(P23-2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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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23•【字号】豫政办[2009]56号•【施行日期】2009.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豫政办【2009】56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9〕18号),设立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

(三)进一步减少直接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范围,将有关技术性评审及事务性工作移交给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关事业单位。

(四)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产品质量认证、安全质量许可工作,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管,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省质量技术监督法规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二)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全省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省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全省质量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实施方案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实施方案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实施方案根据《x委办公室、x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宜办字[x]71号),组建x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局),挂x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为x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原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工商行政管理局、x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责和x卫生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1.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

2.加强市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强化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3.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

(三)整合的职责1.整合行政审批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探索建立具有x特色的新型市场准入机制。

2.整合申诉举报机制,构建统一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申诉举报体系,完善申诉举报网络,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使用者合法权益。

(四)职能转变按照x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做好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的落实工作,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x、x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四)组织指导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拟定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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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质量技术监督局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行政机构。

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辖区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领导所辖县、分局和直属技术机构开展工作。

截至目前,市质监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室、人事劳资科、法制宣传科、质量监督科、食品监督科、特种设备监察科、标准计量科、稽查大队、监察室、10个职能科室,辖管\县局、分局(筹建中)、分局,拥有直属技术机构2个,即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所、特种设备检验所。

其主要职责是:(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组织制订机关办公室规章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机关文秘、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政务信息、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派出单位、挂靠单位有关行政事务协调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协调内外关系和有关公务接待工作。

(二)计划财务室
组织编制全市本系统经费收支预算、决算;管理本局财务及本系统的财务、国有资产、社会保险、基本建设、内部审计、信息和统计工作;管理本系统物价工作和规费收缴工作;负责本系统发展规划、技术改造和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本系统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科研项目、信息服务、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评审、防伪技术管理和实施政府采购等有关工作。

(三)法制宣传科
宣传和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办理行政复议和协调大要案件的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民事、行政、经济等法律法规事宜及其与执法部门的衔接与协调工作;协助省局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考核发证有关工作;组织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政策的调查研究;管理和组织法制宣传和新闻发布、报道工作;编制和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制教育培训计划。

(四)质量监督科
对全市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组织研究和拟定提高本市质量水平的计划和意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实施国家、省和本市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负责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对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管理工业产品许可证工作,指导查处无证产品。

(五)标准计量科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发布市级农业标准规范,指导企业制订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宣传贯彻、组织实施强制性和基础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开展和指导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及其他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受省局委托组织新产品、进口设备、引进技术项目的标准化审查;推进电子监管码商品条码、机构代码和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行业、部门和企业的标准化工作。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计量工作规划;推行国家
法定计量单位;管理全市量值传递;负责管理全市计量标准考核和计量授权考核发证工作;实施强制性计量检定的管理;负责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实施许可证管理;对进口、制造、销售、使用中的计量器具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计量行为,负责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管理社会中介计量机构;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指导计量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协助省局管理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和计量考评人员的考核发证;规划管理计量技术机构业务建设;指导和协调行业、部门和企业的计量工作。

(六)锅炉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游乐设施和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按省局分工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游乐实施和防爆电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进行日常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对有关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预防措施;协助省局管理有关检测机构、检测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重大安全技术成果,并组织推广。

(负责人:杨贤忠)
(七)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负责本地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用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监督管理。

负责组织本地区食品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查和申报工作。

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强制检验、巡查、回访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管理、食品标签监督管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注册管理工作。

负责标签
监督管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注册管理工作。

负责本地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工作。

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监督检查和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食品安全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召回制度。

组织本地区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采集和发布工作、配合监督科查处生产、加工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

负责与市州政府和市州有关部门食品质量安全的联系,承担市州局食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市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人事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本系统组织人事劳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管理县(市、分局)局领导班子建设及其后备干部考核、考察、培养选拔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离退休干部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管理本系统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领导干部监督检查、离任审计及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

(九)监察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十)稽查大队
负责全市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锅容管特管行政执法工作;受理质量投诉。

(十一)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基本职责:承担全市食品、化工、建材等产品的检测和计量检定;
办事程序:来样、抽样——分送检验——实施检验——数据整理——编制报告——审核批准——打印发送
(十二)特种设备检验所
基本职责:负责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安全质量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职责范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液化石油气钢瓶、起重机械、电梯、厂(场)内机动车辆、安全阀、锅炉水质等检验检测。

办事程序:申报——制(审)定方案——方案告知——实施检验——数据整理——出具报告——审核审批——缴费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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