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学(重难点问题)

证据法学(重难点问题)
证据法学(重难点问题)

《证据法学》重难点问题

1、证据学研究对象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①在诉讼中运用证据的司法实践;②有关运用证据的各项法律规

范;③有关诉讼证据的理论。

2、当事人主义的特点是什么?

①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②充分尊重犯罪嫌疑人即被告人的主体性;③法官扮演着仲裁者角色,保持中立,庭审不是必经程序。

3、我国分权主义诉讼制度的表现是什么?

表现在司法机关方面,是公检法三机关的职责分权;表现在审判机关内部,是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审判员、合议庭的职责分权;表现在诉讼活动上,是控诉、辩论、审判三种诉讼职能的分权。当然,这种分权是在统一目标下的分权。分权的另一方面就是诉讼主体的各种诉讼权利和义务的结合。

4、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①公式化,法律预先对各种证据进行分类,并规定各种不同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②形式化,法律对证据力的规定也是根据一些形式化的因素确定的,而不是根据证据的实际状况确定的。③等级化,法定证据制度中对证据证明力的规定,也明显受到了封建等级特权观念的影响;④绝对化,法定证据制度在规定证据和证据证明力的同时,也规定了法官在审查判断证据问题上的职责,只要求法官机械地按照法律的规定识别各种证据的证明力,计算证据证明力的大小或证据数量的多少,而不允许法官按照自己的见解审查判断证据。

5、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是什么?

①17世纪以后,欧洲大陆的资产阶级革命和启蒙运动从政治的

层面上推动了司法制度的改革,也包括证据制度的改革。

②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欧洲各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之

后,势必要求维护其阶级统治的法律制度也必须发生相应的变革,从而用自由心证的证据制度取代了法定证据制度。

③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辩论式的诉讼程序逐渐取代了纠问

式的诉讼程序,只有建立新的证据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新的诉讼制度得以巩固。

6、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如何评价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即对证据

的自由评价和根据内心确信作出裁判。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与法定证据制度相比,自由心证制度具有较大

的灵活性,可以更好地在个案中实现司法公正。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体现了人道主义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司法裁判的客观事实基础。自由心证制度有利于推进司法活动灵活地为政治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天地。然而,自由心证制度的理论基础基本上属于主观唯心主义,它并不能使法官发现案件的真正事实,在司法实践中,客观受裁判者主观因素的影响,从而造成司法认证实践中的混乱。因此,现代各国对法官的自由心证都作出了一定的限制。7、证据制度与诉讼制度的关系是什么?

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组成部份和重要内容之一,它与诉讼制度

是从属关系,即有什么样的诉讼制度就有什么样的证据制度,诉讼制度决定证据制度。当然,证据制度并不是完全被动和消极的,它可以影响并反作用于诉讼制度。总之,二者密切联系,不能截然分开。

在奴隶社会,是控诉式诉讼制度,与之相适应的是神示证据制度;在封建社会,是纠问式诉讼制度,与之相应的是法定证据制度;在资本主义社会,是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的混合式诉讼制度,与之相适应的是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在我国是分权主义诉讼制度,与之相适应的是客观真实的证据制度。

8、证据在诉讼中的意义是什么?

证据是整个诉讼活动的基础和核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①证

据是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和根据;②证据是揭露、证实违法犯罪的有力武器;③证据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④证据是对社会公众进行法制教育的工具。

9、在英美法系国家中,主要存在的证据规

则有哪些?

(10)相关性规则;(2)传闻证据规则;(3)任意性自由规则;(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5)最佳证据规则;(6)证人的特权规则;(7)交叉询间规则;(8)补强证据规则;(9)推定;(10)司法认知。

10、物证审查判断的内容和方法是什么?

物证审查判断的内容主要有:(1)审查判断物证的来源是否合法;(2)审查判断物证是否有伪造、变造和有无发生变形、变色、变质的情况;(3)审查判断物证与案件中有无客观联系,有何客观联系。

审查判断物证的方法主要有:(1)辩认法;(2)鉴定法;(3)实验法;(4)质证法;(5)比较和印证法。

11、什么是书证?诉讼中的书证具有哪些特点?

书证是指以文字、图形、符号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

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或其物品。

诉讼中的书证,具有以下特征:

(1)书证具有思想性,并以其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2)书证

具有物质性,且其物质形式和外部特征多种多样;③书证具有直接证明性;④书证具有稳定性。

12、书证证明力的特点是什么?

①书证所表达的思想内容和意图同案件事实有联系;②书证所

记载的内容可以被认知;③书证有明确的制作者。

13、证人的资格条件有哪些?

1)证人的资格条件包括积极资格和消极资格两个方面。积极

资格是使公民能够作为证人的条件和要求:包括(1)在司法或执法活动外了解案情。(2)能够辩别是非、正确表达。(3)应是自然人。

2)消极资格是限制公民成为证人的资格和条件:(1)生理上、

精神上有缺陷或年幼,不能辩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2)办理该案的司法人员及参与诉讼的鉴定人、翻译人、记录人等不能兼任本案证人,(3)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不得同时兼任证人。

14、收集证言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收集证人证言就是对证人进行询问,询问证人的基本程序是:(1)

对证人的询问应由指定的办案人员进行;(2)询问应做好充分准备,拟订询问提纲,认真分析案情,做到心中有数;(3)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最好到证人单位或本人住所进行,询问时要出示询问证件;(4)必须个别进行;(5)应告之证人如实提供证据;(6)询问时,要查明证人的身份及基本情况,及证人与本案的关系;(7)要制作询问笔录,并由证人在笔录上签名或捺手印;(8)询问未成年人证时,要有未成年证人的父母或监护人的在场,选择好场地。

15、如何确定证人证言的证明力?

(1))按照证人证言形成的三个阶段(感受、记忆、陈述),判

断证据力的大小和强弱;(2)审查、判断证人证言同案件事实的关联性;(3)审查判断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或案件本身是否具有利益关系,以确定其倾向性,判断其真实程度;(4)审查认定证人的品格,操作对其证言是否产生影响;(5)审查判断证人的作证能力;(6)综合对比,实物验证。

16、如何对证人证言进行审查、判断?

①审查判断证人证言的来源;②审查判断证人与本案当事人有

无利害关系;③审查判断证人的资格和品质;④审查判断证人作证的收集方法是否科学合法;⑤审查判断证人证言形成的具体情况;⑥审查判断幼年证人证言与其本人情况是否相符。

17、被害人陈述证明力的特点

被害人陈述的证明作用比较复杂,一方面,它具真实性和直接性;

另一方面,由于被害人与案件事实和处理结果的直接利害关系,其陈述虚假,错误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18、视听资料证明力的特点

①视听资料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其证据力是其他任何据所不能代替的;②视听资料具有直接、形象、准确、科学和综合性的特点;

③视听资料容易被伪造或篡改,而且在被伪

造篡改后往往难以发现。

19、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概念是什么?各有哪些特点?

直接证据是指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经过逻辑推理,才能证明案件中主要事实的证据。

直接证据的特点是:(1)直接证据的证明方法、过程简单;(2)直接证据容易失真;(3)直接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较为困难。

间接证据的特点是:(1)证明关系的间接性;(2)证明过程的依赖性;(3)证明作用的隐蔽性;(4)证明方式的推理性。20、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有哪些?

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1)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2)所有直接证据必须经过质证、询问等方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3)孤证不能定案;(4)案件中的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必须相互印证,彼此之间没有矛盾或矛盾得到合理排除。

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1)间接证据必须真实可靠;(2)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存在客观联系;(3)间接证据之间必须协调一致,不得存在矛盾;(4)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5)依据间接证据组成的证据体系进行逻辑推理,足以对案件事实得出肯定的,唯一的结论。

2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概念和运用规则有哪些?

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的证据;传来证据是指在原始证据的基础上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衍生而成的证据。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是:(1)在收集证据时,要尽可能收集原始证据;(2)不能忽视传来证据的作用;(3)根据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不同特点认真审查其真实性。

22、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概念和运用规则有哪些内容?

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因而又称为人证。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实物证据又叫广义上的物证。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各有优缺点,因此在认定运用证据上,应当结合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使二者相互印证,相互补充,扬长避短。

23、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的概念和运用规则有哪些内容?

有罪证据是指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加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据。无罪的证据是指能够证明犯罪事实不存在或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其刑事责任的证据。在运用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时,要坚持以下规则:(1)在证据的收集过程中,要全面收集,审查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2)在证据的运用和证明标准上,有罪证据必须有一定数量要求,形成一个彼此之间没有脱节、没有矛盾的证据链,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而无罪证据则没有数量上的要求,无须形成证据链条;(3)在证明过程中,如果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同时存在,谁也否定不了谁的情况下,只能按疑罪从无的原则,宣告无罪。

24、什么是物证?物证有哪些特征?

物证是以自己的特征、属性或者存在的状况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或者痕迹。

物证具有以下特点:(1)物证的表现形式是实物或者痕迹;(2)物证以其特征、属性或者存在状况证明案件事实;(3)物证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4)物证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具有间接性和不明显性。

25、收集证据的要求是什么?

(1)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收集证据;(2)收集证据必须主动、及时;(3)收集证据必须客观、全面;(4)收集证据必须深入、细致;(5)收集证据必须依靠群众;(6)收集证据必须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7)收集证据要抓住本质,分清主次,并要注意保密;(8)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要注重效益。

26、证据保全的特征是什么?

(1)证据保全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公证机关和司法机关;(2)证据保全以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为前提;(3)证据保全

可以依职权实施或者应申请采取;(4)证据保全的时间是在诉讼中或者诉讼前。

27、三大诉讼证明的差异有哪些?

(1)证明责任的分配不同;(2)证据的种类有所不同;(3)证明标准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4)证明对象不同;(5)证明的程序规则不同。

28、证明对象有哪些特征?

(1)证明对象的范围具有特定性;(2)作为证明对象的事实,一般为法律规范所调整;(3)作为证明对象的事实必须是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确认的事实;(4)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和证明要求紧密相关。

29、我国关于证明责任问题有哪些立法规定?

(1)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均没有提到证明责任或举证责任这一词汇,只有行政诉讼法第32条明确提到了举证责任的概念;(2)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的规定;(见《刑事诉讼法》第162条见教材P441)(3)民事诉讼法律第6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4)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30、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有哪些?

(1)有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2)有关量刑情节的事实;(3)排除行为的违法性、可罚性和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事实;(4)刑事诉讼程序法上的事实。

31、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是什么?

(1)侵权诉讼中的证明对象;(2)合同诉讼中的证明对象;(3)有关婚姻诉讼中的证明对象;(4)有关继承诉讼中的证明对象;(5)其他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32、行政诉讼中证明责任由谁承担?行政诉讼实行证明责任倒置的原因是什么?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在我国行政诉讼中,原则上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

行政诉讼实行证明责任倒置的原因有两个方面:(1)行政诉讼中法院审查的主要对象是行政主体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具体行政行为又是由行政主体作出的,因此,由行政主体承担证明自己行为的合法性具有合理性。(2)行政机关承担证明责任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33、我国证明标准的特点是什么?

(1)证明标准与证明主体相系;(2)证明标准与证明对象密切相连;(3)证明标准是一个程序概念;(4)证明标准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5)证明标准是法官认定事实的底线。

34、全案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是什么?(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即客观真实的标准。(2)优势证据标准。(3)合理可能性标准。

35、事实推定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1)必须无法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存否,因而只能借助间接事实推断待证事实;(2)基础事实必须加以证明,否则无适用事实推定的必要;(3)前提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须有必然的联系;(4)许可对方当事人提出反证,并以反证的成立与否确认推定的成立与否;(5)事实推定必须符合经验法则。36、推定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

推定是指以一定的事实为根据,由法律规定或由法院按照经验法则,从已知的前提事实推断未知的结果事实存在的活动。

推定具有以下特征:(1)推定具有假设性,其适用不在于“求真”而在于“求果”;(2)由于推定只是一种法律上的假设,因此在证明上它不像其他诉讼证明方式那样去强调所认定事实的可靠性和真实性。(3)从基础事实到推定事实的推定,它是建立在基础事实确实存在的基础之上的,因此,不能说推定就是恣意的和非理性的。

37、推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推定的首要条件是基础事实的存在,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基础事实的真实可靠性;(2)推定事实与基础事实之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3)如果要对推定事实加以采信的话,则须以无相反证推据翻推定事实为要件;(4)使用推定应具有必要的正当性。

38、无罪推定原则的含义及意义

无罪推定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专门概念,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任何涉嫌或被指控实施

犯罪行为的人,在特定的司法机关经过特定的司法程序确认其有罪之前,在法律上应当推定其无罪或假定其无罪。

无罪推定包含如下具体内容:(1)只有特定的司法机关才能确定被告人有罪;(2)确定被告人是否犯罪必须通过法定程序;(3)在依法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之前,不得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罪犯。

无罪推定原则的意义是:(1)保障人权;(2)促进司法公正;(3)促进文明与人类的进步。

39、什么是免证事实?哪些事实是免证事实?

免证事实指与当事人主张有关的而不是需要当事人举证证明的事实。

根据法律规定,免证事实的范围包括:(1)当事人自认的事实;(2)众所周知的事实;(3)自然规律及定理;(4)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5)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7)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共7类事实属于免证事实。

40、司法认知的范围有哪些?其效力如何?司法认知的范围,我国立法尚未作明确规定,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法院依职权采用司法认知的事项包括:(1)众所周知的事实;(2)按照自然规律或科学定理所能确认的事实;(3)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裁判所确认的事实;(4)已为生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6)根据不能合理提出质疑的普通常识所确认的事实。(7)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可以对以下事项进行司法认知;(1)对我国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条约以及在国内公布过的国际法;(2)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和地方性法规;(3)行业习惯、地方习俗等。

司法认知对当事人的效力;集中表现为它免除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对该司法认知事实的举证责任

司法认知对法院的效力:法院一旦作出司法认知,在其没有被推翻之前,它即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或者裁判的依据。

41、证据裁判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证据裁判原则,是指依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原则,亦即必须依据经过法定的正式的证据调查程序后,具有证据能力的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

在现代诉讼制度下,证据裁判原则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1)对事实问题的裁判必须依靠证据;(2)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3)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经过质证的证据。

42、鉴定人具有哪些权利义务?

鉴定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1)鉴定人有权了解鉴定对象(如送鉴材料)的来源;(2)鉴定人根据鉴定的需要,经公安司法人员许可,可以询问证人、当事人;(3)鉴定人有权要求提供鉴定所必需的充足的材料;(4)鉴定人有发表独立见解的权利;(5)鉴定人有权拒绝鉴定;(6)鉴定人有权获得必要的劳务报酬和费用补偿;(7)鉴定人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

鉴定人的诉讼义务包括:(1)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客观鉴定;(2)按期提出明确的鉴定结论,并签名,加盖单位印章;(3)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应当依法回避;(4)依法按时出庭,接受询问和发问;(5)合理使用,妥善保管鉴定材料,不得丢失,销毁或挪用,并在鉴定后按要求退还委托鉴定单位,或适当处理;(6)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鉴定事项,应当严格保密;(7)不得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请客送礼,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甚至承担伪证罪的刑事责任。

43、简述自认的范围与效力

自认的范围是当事人在诉讼程序的延续过程中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不利于自己的案件事实所作的承认。

自认的效力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当事人的拘束力。首先作出自认者的相对方对自认的事实不再承担举证责任;其次,自认者在自认后不得随意撤回自认,也不得在同一诉讼中再次就自认的事实进行争执或主张与自认事实相反的事实。

二是对法庭的拘束力。一旦当事人对事实作出自认,法院必须视自认事实为真实,以其作为裁判依据,而不得再动用职权对自认事实进行调查,更不得作出与自认事实相反的事实认定。

根据立法与司法实践,对以下几种情形下的自认不产生效力:(1)民事诉讼中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2)民事诉讼中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3)民事诉讼调解或和解中的自认;(4)民事、行政诉讼中属于法院主动依职权调查的事项;(5)属于司法认知的的事实。

44、司法认知的特征

(1)司法认知在性质上属于法官的认证行为,它是专属于法官的职责;(2)司法认知的对象,具有特定性;(3)属于司法认知范围的事实,当事人无须另举证予以证明。45、简述我国三大诉讼中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

(1)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直接规定证明责任的承担者,但通过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的规定,可以发现在刑事诉讼中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是控诉方—公诉机关。在特殊情况下,被告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在自诉案件中,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是自诉人。(2)在民事诉讼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原则上是被告,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8种的诉讼,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是原告。

(3)在行政诉讼中,除一些特定的事项外,原则上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是被告,即行政主体。

46、我国三大诉讼的证明标准

1)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是我国刑事诉讼传统的证明标准,也是统摄整个刑事诉讼证明的根本要求。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些具体事项的证明标准是:(1)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2)立案的证明标准是“有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关于拘留的证明标准是“确信”;(4)关于逮捕、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抗诉及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证明标准都是“高度确信”;(5)关于回避的证明标准是“基本确信”;(6)关于开庭审判的证明标准是“犯罪事实存在,且是被告人所为的可能性较大”

2)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证据优势”标准是民事事实体法事实的一般证明标准,同时也是部分程序法事实的证明标准;“高度盖然性”标准仅为一些特殊的案件和程序法事实的证明适用,而“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是检察院提起抗诉和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证明标准,“基本确信”标准则对部分程序法事实的证明适用。

3)我国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

我国行政诉讼采用和民事诉讼相同的证明标准体系,即“排除合理怀疑”、“高度盖然性”标准、“证据优势”标准和“基本确信”标准。这是由行政诉讼的规律或特征所决定的。(1)行政诉讼定案的证明标准一般采用,“高度盖然性”标准;(2)对某些特殊案件或事项采用“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3)对某些特殊案件或事项采用“证据优势”的证明标准;(4)对某些特殊案件或事项采用“基本确信”的证明标准。

[笔记]证据法学案例分析题

[笔记]证据法学案例分析题 (2011) 三、(本题22分) 案情: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证据)朱某——在侦查中供称,其作案方式是3人乘坐尤某的汽车在街上寻找作案目标,确定目标后由朱某、何某下车盗窃,得手后共同分赃。作案过程由尤某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但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尤某——在侦查中与朱某供述基本相同,但不承认作案由自己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翻供,不承认参与盗窃机动车的犯罪,声称对朱某盗窃机动车毫不知情,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何某——始终否认参与犯罪。声称被抓获当天从C市老家来A市玩,与原先偶然认识的朱某、尤某一起吃完晚饭后坐在车里闲聊,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声称以前从没有与A市的朱某、尤某共同盗窃,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公安机关——在朱某、尤某供述的十几起案件中核实认定了A市发生的3起案件,并依循线索找到被害人,取得当初报案材料和被害人陈述。调取到某一案发地录像,显示朱某、尤某盗窃汽车经过。根据朱某、尤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认定何某在2010年3月19日参与一起盗窃机动车案件。 何某辩护人——称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并提供4份书面材料:(1)何某父亲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前后,何某

因打架被当地公安机关告知在家等候处理,不得外出。何某未离开C市;(2)2010年4月5日,公安机关发出的行政处罚通知书;(3)C市某机关工作人员赵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案发前后,经常与何某在一起打牌,何某随叫随到,期间未离开C市;(4)何某女友范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期间,何某一直在家,偶尔与朋友打牌,未离开C市。 (法庭审判)庭审中,3名被告人均称受到侦查人员刑讯。辩护人提出,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被告人供述系通过刑讯逼供取得,属于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要求法庭调查。公诉人反驳,被告人受伤系因抓捕时3人有逃跑和反抗行为造成,与讯问无关,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法庭认为,辩护人意见没有足够根据,即开始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 法庭调查中,根据朱某供述,认定尤某为策划、指挥者,系主犯。 审理中,何某辩护人向法庭提供了证明何某没有作案时间的4份书面材料。法庭认为,公诉方提供的有罪证据确实充分,辩护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充分证明何某在案发时没有来过A市,且材料不具有关联性,不予采纳。 最后,法院采纳在侦查中朱某、尤某的供述笔录、被害人陈述、报案材料、监控录像作为定案根据,认定尤某、朱某、何某构成盗窃罪(尤某为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5年和3年。 问题: 1(法院对于辩护人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2(如法院对证据合法性有疑问,应当如何进行调查, 3(法院对尤某的犯罪事实的认定是否已经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什么, 4(现有证据能否证明何某构成犯罪,为什么,

全国自考《证据法学》考前试题和答案00229复习课程

2018年10月全国自考《证据法学》考前试题和答案00229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第1题下列关于众所周知的事实的说法错误的是【】 A. 众所周知的地域范围至少应当与受诉法院地域管辖的范围相一致 B. 众所周知的事实是为一定地域或领域内大多数人所知晓的事实 C. 众所周知的事实通常无需证据证明而可以直接作为法院判决的根据 D. 当事人不得提供反证推翻众所周知的事实 【正确答案】 D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2题行政处罚决定书属于【】 A. 公文书证 B. 私文书证 C. 公证文书 D. 符号书证 【正确答案】 A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3题下列有关证据保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 证据保全是以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为前提条件 B. 证据保全可应申请采取,法院也可依职权主动采取 C. 证据保全可分为诉讼前的证据保全和诉讼中的证据保全 D. 法院一般应主动采取诉讼前的证据保全 【正确答案】 D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4题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该条规定确立了【】 A. 意见证据规划 B. 相关证据规则 C. 最佳证据规则 D. 补强证据规则 【正确答案】 D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5题盖然性优势的证明标准【】 A. 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特有的证明标准 B. 是英美法系刑事诉讼特有的证明标准 C. 是双方当事人举证在证明力上的比较标准 D. 是当事人双方举证在数量上的比较标准 【正确答案】 C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6题下列有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不存在任何例外 B.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例外主要是书证、物证和证人证言等 C.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利于纠正违法行为 D.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仅适用于刑事诉讼 【正确答案】 C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7题在审查判断证据的各种方法中,甄别法是指【】 A. 对证据逐一进行个别审查的方法 B. 对两个以上的证据进行比较,寻找其共同点和差异点的方法 C. 将若干个证据所反映的事实联系起来考察,确定它们相互之间是否相互呼应、协调一致的方法 D. 执法人员组织有关的人员对有关的物品、人身和场所进行识别的方法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证据法学和刑事政策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证据法学和刑事政策学》考试大纲 (2016年12月) Ⅰ.考查目标 公安学专业警察法学研究方向复试科目包括证据法学和刑事政策学两部分。 证据法学要求考生具有全面了解、熟悉证据法学基本原理,掌握证据基本法律规范和基本制度的专业素养,具备分析、判断和解决证据实践问题的基本能力。 证据法学具体包括: 1.准确掌握证据法学的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和我国证据取得和运用的相关法律规定。 2.全面理解我国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领会认识论、价值论等多元理论的内容、与证据法学的关系及其支撑作用。 3.了解证据制度的类型和发展历史,熟悉法定证据制度、自由心证等证据制度的内容。 4.了解证据法的原则,掌握证据裁判原则等的内容和要求。 5.了解证据制度的主要内容,理解证据的概念、特征,准确掌握证据种类、分类的相关内容。 6.了解证明理论,掌握证明对象、举证责任、证明标准等证明制度的基本内容,熟练运用刑事证据规则。 7.了解证据法学理论研究中的重大、前沿问题,知晓对国外先进

成果的客观评介,明晰司法实务部门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面临的问题、挑战。 8.运用证据法学基本原理、基本制度,结合证据法律规范,合理地分析和认定案件。 刑事政策学要求学生了解刑事政策学与刑法学、犯罪学的关系,了解国内外主要刑事政策思想,掌握犯罪社会预防的基本内容,掌握我国刑事政策的发展变化以及我国当前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 具体包括: 1.对刑事政策学、刑法学与犯罪学之间关系的理解程度。 2.对刑事政策主要价值的思考能力。 3.对国外刑事政策主要思想的了解程度。 4.对我国刑事政策发展变化的认识程度,以及如何理解刑事政策 在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事司法中的体现。 5.对如何实现犯罪社会预防的认识情况。 6.对我国当前各种具体刑事政策问题的了解和掌握程度。 Ⅱ.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80分;考试时间为90分。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题型结构 1.名词解释题,共20分。

(完整word版)证据法期末考试复习题(案例)

证据法期末复习指南(案例分析) 一、案情:于1998年5月借给B人民币2万元,但是A因为与B是好朋友就没要B立借据。还款期已过多时,B仍然不向A偿还该借款。A欲起诉B,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A非常愤恨,于是在B的房间里偷偷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B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于是,1999年2月,A提起诉讼,请求B偿还2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 问:(1)法院审查核实该证据是A通过窃听取得的,没有采纳该证据。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 (2)在案件审理过程中,B承认自己于1998年5月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法院可否根据B的承认作出A胜诉的判决?为什么? 二、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并说明理由。 (1)3辆汽车的性质 (2)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 (3)B公司购买行为的合法性 (4)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三、案情:原告在沈阳某商厦买了一批黑木耳,发现质量不好,送技术监察局检验,鉴定为不合格,原告诉至法院,但被告否认原告在其商场购买。 问:(1)案件证明对象有哪些? (2)应当如何分明证明责任? 四、深圳市A公司将3套进口设备卖给长沙市B公司,B公司将成套设备运回至长沙以后,被长沙市工商局查处。长沙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成套设备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B公司也没有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对A公司和B公司进行处罚。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法院受理应当审查的主要对象是什么?并说明理由。 五、赵某被杀害在家中,侦查人员发现一个笔记本和一张纸条,但与案件几乎每一关系。侦查人员通过对笔记本和纸条的笔迹鉴定分析,最后找到了犯罪嫌疑人。 问:(1)在本案中,笔记本和纸条属于何种证据? (2)结合本案件分析物证和书证的关系。 六、吴某诉王某,要求王某支付其拖欠的货款80万元。被告王某则认为,他仅仅拖欠原告吴某货款18万元,而且诉讼时效已经超过,因此拒绝支付货款。吴某则认为他一直向被告王某主张支付货款,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问:(1)吴某应当对哪些实事承担证明责任? (2)哪些实事应当由王某承担证明责任? 七、张某由某地购进了属国家一极保护的珍稀动物的皮革250张,打算转卖给王某,双方用手机约定于10月10号在王某家交货.按事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由张某乘马某的出租车将货物运到王某的家中,但并未告知马某所运何物.当张某叫马某从车上卸货时,马某才发现此物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皮革,于是表明自己不参与此事的立场.在张某刚将货物搬下车,公安人员突然出现在现场,并将张某,王某和马某三个一起抓获,同时扣押了面包

证据法学案例分析题参考

证据法学案例分析题参考: 08年案情: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 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1.纠纷发生后,肖某与甲公司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 和解;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 2.诉讼中,肖某与甲公司分别应当对本案哪些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肖某应当对以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①与甲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②其受伤属工伤的事实; ③各项损失的事实;④未支付全额工资和奖金的事实。 甲公司应当对以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①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②减少肖某住院期间工资报酬的事实。 3.二审中,肖某依法可以对哪些请求事项申请先予执行?对该申请应当由哪个法院审查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该裁定应当由哪个法院执行? 肖某依法可以对医疗费,住院期间的工资申请先予执行;肖某应当向二审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的裁定应当由B区法院执行。 4.若执行中甲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采取哪些与金钱相关的执行措施?对甲公司及其负责人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①法院可采取以下与金钱有关的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的利息。 ②法院可对甲公司采取罚款的强制措施;对甲公司的负责人可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 5.根据案情,甲公司可以根据何种理由申请再审?可以向何法院申请再审?甲公司申请再审时,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如何处理? 甲公司可以二审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为由申请再审;可以向某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执行程序继续进行。 6.本案中,有关法官的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 法官赵某向当事人泄露承办人信息;向当事人就法院未决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法官赵某提出法律意见;法官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私下会见原告肖某的代理人。 11年案情:案情: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

10月全国自考证据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全国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证据法学试题 课程代码:00229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以承认的方式为标准,可以将当事人的承认分为() A.对案件事实的承认和对诉讼请求的承认 B.明示承认与默示承认 C.全部承认与部分承认 D.诉讼上的承认与诉讼外的承认 2.我国民诉法第68条中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这一规定属于()A.意见证据规则B.最佳证据规则 C.传闻证据排除规则D.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3.下列关于我国三大诉讼法的证明标准的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三大诉讼法有各自不同的证明标准 B.我国三大诉讼法的证明标准相同 C.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标准高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D.我国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明标准相同,而高于民事诉讼法 4.以笔录的制作主体为标准,可以将笔录分为() A.刑事诉讼笔录、民事诉讼笔录、行政诉讼笔录和行政程序中的听证笔录 B.公安机关的笔录、检察机关的笔录、审判机关的笔录和行政机关的笔录 C.庭上笔录和庭外笔录 D.证据笔录与非证据笔录 5.以发现物证的感官为标准,可以将物证分为() A.特征物证、属性物证和状况物证 B.宏观物证、常态物证和微量物证 C.固体物证、液体物证、气体物证和无体物证 D.视觉物证、触觉物证、嗅觉物证和听觉物证 6.司法认知的目的是() A.提高诉讼效率B.证明案件事实 C.解除当事人的举证责任D.在当事人之间分配和转移举证责任 1

证据法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1?证据法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1、某村村民李某与邻村村民赵某为争一头母猪诉至法院。李某在诉状中称我家养的一头黑色母猪于2003年10月15日丢失丢失前未配种。丢失后我向派出所报了案。2004年2月12日听说县水泥库旁有一头黑色母猪我前去看果然有一头母猪带四个猪崽2白1黑1花。我确认这就是我家丢失的那只就赶了回去。第三天赵某带人来我家说这头母猪是他的强行将猪赶走。为此我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我对这头母猪的所有权并判令赵某立即归还我家的母猪。审理中李某提出以下证据一母猪是2000年在镇上赶集时买的。二母猪因咬伤自家的小鸡被我用木棒将后腿打坏了留有白印。三邻居刘某证实2000年李某确实买了一头黑色母猪。赵某在诉讼中提出以下证据一该母猪是从邻居王家买来的。二由于母猪好跳圈被栓了个木块结果将后腿磨出白印记。三王某证实他确实卖给赵某一头黑色母猪。法院在审理中收集到以下证据一鉴定人的鉴定结论是母猪配种到下崽需115天黑色母猪生产白色或花色的猪崽只有用白色公猪配种才有可能。二李某现在的邻居朱某反映诉讼前听李某的妻子董某说他家的母猪是10月底丢失的。三镇派出所在2003年11月11日底台历页上记载“李某于10月30日丢失一头母猪黑色。”四法院对所争母猪的检查记录反映该猪为黑色两后腿内侧有白色印记。请问上述证据事实从法律上的分类分析各属于何种法定证据参考答案李某的证据一当事人陈述二物证三证人证言. 赵某的证据一当事人陈述二物证三证人证言. 法院收集的证据一鉴定结论二证人证言三书证四勘验笔录 2、2000年7月

13日凌晨在某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有以下证据一尸体、血迹、摩擦痕迹事故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摩托车尸体旁边有被害人的血迹。尸体不远处有汽车急刹车留下的磨擦痕迹二手表被害人手腕上的表已被摔坏时针指在5点50分三勘验结果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四照片侦查人员拍摄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五鉴定结果经法医鉴定认定被害人系被汽车撞击而死六有妇女张某作证她对侦查人员说事故发生时她行走在离事故现场50米处目击一辆解放牌大卡车撞倒被害人后逃离而去七里程碑事故现场不远处有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A市15公里八A市某厂车辆一处漆皮新脱落的痕迹A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点50分左右曾有二辆解放牌大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处。其中有一辆为A市某厂车辆。经侦查人员察看该车上有一处漆皮新脱落的痕迹九A市某厂调度员证明司机刘某13日早驾车从B市返回A市下车后脸上有慌张的神色十出车登记表该登记表记明司机刘某13日早6点15分回厂2 十一询问笔录侦查人员询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两人均承认他们当天早上发生过交通事故。请问从法律上的分类分析上述证据中哪些证据属于书证哪些证据属于物证哪些证据属于鉴定结论哪些证据属于言词证据书证2、7、10 物证1、8 鉴定结论5 言词证据6、9、11 3、个体工商户刘某领取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服装、百货。因经营服装亏损与他人合伙改营图书但未依法申请变更经营范围未申领特种经营许可证。县工商局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处罚款1万元。刘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向上级工商局申请复议上级工商局作出维持决定。刘某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诉讼中县工商局认为处罚决定并无违法和不当。问1

证据法学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D ) A.证据法为法院裁判提供正当的根据 B.证据法受宪法指导并将其有关诉讼证明的规范具体化 C.证据法是程序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D.证据法与实体法之间不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2.法律事先对证据的形式、范围和证明力作出明确规定,法官只依据法律规定作出机械判断的证据制度是( B ) A.神示证据制度 B.法定证据制度 C.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D.实事求是证据制度 3.诉讼证明行为不包括( D ) A.提供证据 B.调查收集证据 C.审查证据 D.提起诉讼 4.下列不属于我国司法认知范围的是( A ) A.外国法律 B.当事人承认的事实 C.众所周知的事实 D.自然科学公理和定律 5."公证文书效力推定"是( A ) A.法定证据法则 B.不可反驳的法律推定 C.直接推定 D.推测 6.关于程序法事实是否属于证明对象的范畴,正确的说法是( B ) A.程序法事实属于证明对象的范畴 B.程序法事实不属于证明对象的范畴 C.广义上的证明对象包括程序法事实 D.证明对象包括程序法事实,但举证责任仅仅涉及实体法上的事实 7.不属于诉讼证据基本特征的是( B ) A.客观性 B.科学性 C.关联性 D.合法性 8.下列有关证据种类的正确说法是( A ) A.证据种类是指法律规定的表现各待证事实的证据资料的各种外在形式 B.被害人陈述是民事诉讼中特有的证据种类 C.现场笔录是刑事诉讼中特有的证据种类 D.证据种类是法律从内容上对诉讼证据的划分 9.根据证据的来源,可将诉讼证据分为( D ) A.本证和反证 B.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C.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D.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10.根据证据是否能够单位证明__A__为标准,可以把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A.主要案件事实 B.次要案件事实 C.一般案件事实 D.全部案件事实 11.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相比,行政诉讼特有的法定证据种类是( D ) A.视听资料 B.勘验笔录 C.鉴定结论 D.现场笔录 12.债权人甲以买卖合同书证明他与债务人乙之间存在买卖法律关系,此买卖合同书属于 ( D ) A.间接证据 B.物证 C.反证 D.书证 13.物证的根本特征是( B ) A.以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证明案件事实

证据法期末考试复习题(案例)

证据法期末考试复习题(案例)

证据法期末复习指南(案例分析) 一、案情:于1998年5月借给B人民币2万元,但是A因为与B是好朋友就没要B立借据。还款期已过多时,B仍然不向A偿还该借款。A欲起诉B,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A非常愤恨,于是在B的房间里偷偷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B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于是,1999年2月,A提起诉讼,请求B偿还2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 问:(1)法院审查核实该证据是A通过窃听取得的,没有采纳该证据。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 (2)在案件审理过程中,B承认自己于1998年5月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法院可否根据B 的承认作出A胜诉的判决?为什么? 二、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

对象?并说明理由。 (1)3辆汽车的性质 (2)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 (3)B公司购买行为的合法性 (4)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三、案情:原告在沈阳某商厦买了一批黑木耳,发现质量不好,送技术监察局检验,鉴定为不合格,原告诉至法院,但被告否认原告在其商场购买。 问:(1)案件证明对象有哪些? (2)应当如何分明证明责任? 四、深圳市A公司将3套进口设备卖给长沙市B 公司,B公司将成套设备运回至长沙以后,被长沙市工商局查处。长沙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成套设备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B公司也没有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对A公司和B公司进行处罚。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法院受理应当审查的主要对象是什么?并说明理由。 五、赵某被杀害在家中,侦查人员发现一个笔记本和一张纸条,但与案件几乎每一关系。侦查人员通过对笔记本和纸条的笔迹鉴定分析,最后找

电子商务法案例分析题

电子商务法复习题 案例分析题 1、某网站是一家提供网络商品拍卖的电子商务公司。小丽在该网站“好美化妆品”卖家发现,其出售的某化妆品比她在商店里购买的同一品牌的商品便宜4成。在仔细核对了网上商品介绍及相关图片后,小丽按既定购物流程购买了该化妆品。随后,小丽发现网上购得的化妆品属于假货。在与卖家协商退货不成又无法获知卖家详细联系方式的情况下,小丽将该网站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维护其合法权益,判决该网站赔偿损失。但是,法院并没有采纳小丽的诉求。因为,“好美化妆品”是根据该网站的服务协议开设的网店,该网站仅提供买卖双方的交易平台,并在网页上提示,并不保证卖家所卖商品的真伪。在小丽寻找卖家时,该网站也尽其所能地提供了卖家注册时的联系方式。 根据案例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1)从案例引发的事实,思考网络服务商的责任规范应有哪些基本要求? (2)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该网站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答案:(1)应当区别电子商务企业的经营模式而确认不同的责任。 ①网站是交易当事人的,应当对所交易的行为负责。即如果是网站自己与客户进行交易,网站应对客户承担责任。 ②网站是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在其能力范围内,履行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和披露义务,则对他人利用其交易平台提供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行为不负责任。反之,若明知他人利用其交易平台提供违法的商品,则应承担责任。 (2)从本案可知,该网站作为一个交易平台提供者,所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如果没有说明可能存在假货,或者不能提供卖家地址无法找到卖家的情况下,可能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但该网站已在网页上提示,并不保证卖家所卖商品的真伪。在小丽寻找卖家时,也尽其所能地提供了卖家注册时的联系方式,所以最终不承担出售假货的法律责任。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网络服务者在如下情况才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参与他人侵权行为;通过网络帮助他人实施侵权;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权利依然纵容;经权利人提出警告,但却不采取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 2、2004年1月,原告杨某(男)结识了被告韩某(女)。同年8月27日,韩某用手机发短信给杨某,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元,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的卡里。”杨某见短信后立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周后,杨某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其6000元并汇到了韩某的账户。因都是短信来往,两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借了两次钱后,韩某非但没有还钱,反而继续向杨某借钱。杨某起了疑心,要求韩还钱。但几经催要,韩某只是发短信说:“我一定还,但需要等一段时间。”可韩某还是久欠未还,杨某逐将韩某告上了法庭。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 法院审理认为,手机短信载明的款项数额、往来时间与杨某在银行的业务凭证相符,同时短信还载明了被告承诺偿还借款的意思表示,证据间相互印证,故可以认定被告向原告借款的事实。据此,法院判令被告韩某偿还原告人民币1.1万元。 问: (1)本案中的手机短信是数据电文吗?其证据力如何? (2)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时的证据力受哪些因素的影响? (3)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什么?手机短信作为证据的判断主要依据哪部法律? 答案: (1)依据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电子签名是指数据

2018年自学考试《证据法学》试题及答案

2018年自学考试《证据法学》试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 证据学证据学的研究对象证据学的体系证据法律制度 二、填空题 1.各国证据学中具有代表性的体系主要有( )和( )。 2.证据学大研究方法很多,但( )是证据学的基本研究方法。 3.证据属于历史范畴,证据是伴随着( )活动发展而来的。 三、选择题 1.无论是( ),在诉讼证据上都采用自由心证原则,凭法官的良心、理性判断而采用证据。 A.职权主义还是当事人主义 B.控诉式诉讼与神示证据制度 C.纠问式诉讼还是法定证据制度 D.大陆法系或英美法系 2.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学具有( )的特点。 A.注重司法推定 B.注重制定法典 C.注重实用性 D.注重自由心证 四、问答题 1. 什么是证据力?什么是证明力? 2. 当事人主义的特点是什么? 3. 我国分权主义诉讼制度的表现是什么? 参考答案: 二、填空题 1.英美法系国家证据学体系大陆法系国家证据学体系

2.唯物辩证法 3.诉讼 三、选择题 1. A 2. C 四、问答题 1. 证据力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可信性,可靠性和可采性。 2.(1) 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 (2) 充分尊重嫌疑人即被告人的主体性; (3) 法官扮演着仲裁者角色,保持中立,庭审不是必经程序。 3. 现在司法机关方面,是公检法三机关的职责分权;表现在审判机关内部,是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审判员、合议庭的职责分权;表现在诉讼活动上,是控诉、辩论、审判三种诉讼职能的分权。当然,这种分权是在统一目标下的分权。分权的另一面就是诉讼主体的各种诉讼权利和义务的结合。 一、名词解释 神示证据制度神誓法水审火审决斗法定证据制度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二、填空题 1.现代证据制度可以分为( )、( )和( )。

证据法教学大纲

《证据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T06054 课程名称:证据法 evidence law 课程类型:专业课 先修课程: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 面向对象:本科 开课单位:文学与新闻传播学系 总学时数:36 理论学时:36 其他教学学时:0 学分:2 一、课程教学目标及学生能力培养要求 课程教学目标:通过讲授证据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和前沿学术成果,使学生理解证据法学科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系统掌握证据法学以及三大诉讼法所规定的证据相关原理,做到能够正确区分各种证据的不同特点,并能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司法个案及相关法律问题。同时在教学中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训练,通过案例研讨、课堂辩论等方式,提升学生的法学运用能力。 能力培养要求:法律事实的判断和法律逻辑推理能力;法律思辨和语言表达能力;独立分析和处理各种诉讼案件证据的能力;较强的社会交往、沟通与协作能力。 二、课程的教学内容与学习目标 第1章证据法学概述 学时:2课时 主要内容: 证据法的性质、渊源和立法模式 证据法学的学科定位及研究对象

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 教学要求:本章内容是学生的入门课,要求学生对我国证据法学的基本框架和体系有清晰的认识,对证据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有所把握,认识我国证据法的学科定位、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重点、难点:证据法的概念、证据法的学科定位、研究对象。 其它教学环节:无 第2章证据法的历史沿革 学时:2课时 主要内容: 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 我国证据法的历史沿革 教学要求:要求学生了解我国和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理解世界主要国家的古代和近现代证据立法,掌握我国古今证据立法的历史脉络与主要内容。 重点、难点:国外证据立法的特点与自由心证制度、亲亲相隐在我国证据法中的体现与作用;我国三大诉讼法的修改与完善。 其它教学环节:讨论三大诉讼法的修改的意义。 第3章证据法的历史发展 学时:2课时 主要内容: 外国证据法学的历史发展 中国证据法学的历史发展 教学要求:要求学生了解外国证据法学的历史发展,理解并掌握外国证据法学的历史发展。 重点、难点:我国古代证据法学研究的思想与历史意义;我国证据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与趋势。 其它教学环节:讨论我国证据法学研究的主要特点。 第4章证据法的基本理论 学时:2课时 主要内容: 认识论

《证据法学》练习题一答案

《证据法学》练习题一答案 名词解释 1、传来证据 凡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也即经过转、述、传抄、复制的第二手以及第二手以下的证据,是传来证据,也叫“派生证据”或“衍生证据”。如证人从他人处得知案件事实的证言、书证的副该、音像资料的复制品等都是。 2、书证 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凡是以文字来记载人的思想和行为以及采用各种符号、图案来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对待证事实具有证明作用的物品都是书证。书证从形式上来讲取决于它所采用的书面形式,从内容上而言取决于它所记载或表达的思想内涵与案情具有关联性,因此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自由心证制度 所谓自由心证制度,是指“证据之证明力,通常不以法律加以拘束,听任裁判官之自由裁量”。近年来,“自由心证”制度在我国有渐进之势,民事案件中用自由心证审案也见诸报端。围绕自由心证能否成为我国法官判断证据的标准,我国法学界一直颇多争议。但是,实践中自由心证的运用,以及目前进行的庭审改革,将庭审由原本法官的职权主义模式变为当事人对抗主义模式,都为自由心证的运用提供了土壤。 5、证明责任 证明责任最初是德国民事诉讼法的术语,后经日本传入中国。其基本含义是,在诉讼中,应当由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并予以证明,若诉讼终结时根据全案证据仍不能判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真伪,则由该当事人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证明责任又称举证责任。 6、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6、物证 物证是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情况的实物或痕迹。 8、鉴定结论 证据的一种。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称为鉴定。进行这种鉴定活动的人,称为鉴定人。鉴定人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结论,称为鉴定结论。有的国家称为鉴定意见。 9、口供 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所作的口头供述(包括对其他人的揭发检举)。在我国,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口供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一种证据。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10、证据为本

(完整word版)证据法学试题及答案

、单选题 1. 在证据法课程上,王教授希望学生在学习时能够将我国现行证据法律制度及其适用的具体环境与其他国家地区相应的制度及其适用的具体环境作对比。这体现的证据法学学习方法是?(C) A.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 B. 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方法? C.比较的方法 D. 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2.2009 年 6 月23 日,某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逮捕该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原党委书记、副指挥吴某。若 法院最终判决吴某罪名成立,应达到的证明标准是(?C) A. 排除合理怀疑 B. 证据确凿? C.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D.清晰的、有说服力的证明? 3. 关于物证的概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 是指以自身所反映的内容或存在的状态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或痕迹? B. 是指以自己的属性、特征或存在的状态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或痕迹? C. 是指以自己所具有的质量、重量、材料、成分、结构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 D. 是指以自己的所处的位置、所占的空间、时间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 4. 关于书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 对于公文书证记载的事项,不允许加以推翻? B. 报道性书证本身也可以引起相应的法律后果? C. 特殊书证仅基于法律的规定才可产生? D. 文字书证是最为常见的书证? 5. 关于视听资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A. 视听资料不是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 B. 视听资料是以静态的文字、符号或图像等所体现的内容来再现案件事实 C. 视听资料是以动态和直观的音像来再现案件事实的发生、发展和消灭过程 D. 以录音方式录制的证人证言属于视听资料 6. 关于电子证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 我国已经就电子证据问题做了专门的立法 B. 电子证据是现代电子技术发展的产物? C. 目前世界上尚没有国家制定有关电子证据的专门法律 D.理论界对于电子证据的概念内涵做出了周延的界定

证据法学复习要点

第一单元 1.名词解释 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 证据法:是指司法机关和诉讼中依照法律运用证据来确认案件真伪是应遵循的法律规范。诉讼证明:是指在诉讼中依照法律运用证据来确认案件真伪的过程或结果。 证据法学:是专门研究诉讼证明问题的法律科学。 2.简答题 (1)简述证据法的功能。 答:1证据法保障当事人的平等诉讼主体地位。2证据法约束法官的遗志,确保法官正确对待当事人,并依法行使审判权。3证据法为裁判提供政党的依据和内容。 (2)简述证据法与宪法的关系。 答:宪法是证据立法和运行的根本法律依据。证据法受宪法指导,首先是指证据法目的的设立是在宪法所确立的框架内进行的,或者说证据法的目的在于激励保障宪法所确立目的或价值。这一点须始终贯彻证据的立法和证据法的运作之中。其次是指宪法在承认国民主权的同时,也保障国民享有自由、诉讼权、财产权及生存权。而证据法就是通过具体的证据规则在其中范围内竭力保障上述基本权的实现。 (3)证据法与诉讼的关系是怎样的?P 答:证据法的具体运作环 境是诉讼,其立足点和宗旨直接在于为诉讼裁判提供事实根据。诉讼基本构造与证据法在内容和特征上紧密相关。诉讼法关涉诉讼的整个方面,除了规范证据的运用或诉讼证明活动外,还包括诉讼管辖、当事人、诉讼程序等,而后一部分的内容通常不包含于证据法范畴。 (4)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答: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2.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3.程序法与实体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4.比较的方法。5.法律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5)如何发展我国的证据法学。 答:第一要处理好“怎样在我国实现诉讼证明和证据制度现代化”这个问题,至少从三个方面着手。1我们必须探究诉讼证明和证据制度现代化的涵义、内容和特征究竟是怎样的。2我们需要对自己的法律传统文化进行知识性的探究,对其内容、特征、发展和诉讼证明中所起的作用等进行详尽的描述和分析。3我们好药对中西证据制度和诉讼文化在碰面时可能会出现哪些问题进行哲学、文化和社会学方面思考。第二在看待和研究证据法的价值理性和价

证据法学试题及答案

证据法学试题及答案 二重证据法是由王国维提倡,“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本文是小编精心编辑的,证据法学试题及答案希望能帮助到你! 证据法学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第l~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广义的民法是指 A.民法典 B.商法典之外的民法典、民事法律法规 C.民法通则D.所有调整民事关系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法解释方法的是 A.文义解释B.类推适用 C.体系解释D.历史解释 3.根据民事权利的相互依赖关系,民事权利可以分为 A.主权利和从权利 B.原权利和救济权 C.支配权和请求权 D.绝对权和相对权

4.下列选项中,可以成立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A.甲向税务机关缴税 B.政府向某灾区拨款 C.乙向某小学捐款 D.违章司机丙被交警罚款 5.在下列选项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是 A.中华总工会 B.某乡政府 C.某市教育局 D.某大学法学院 6.北京甲公司与上海乙公司签订了一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将该合同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的成立时间为 A.甲、乙公司达成合意时 B.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C.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的签字、盖章时 D.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7.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的是 A.某企业寄送的价目表 B.某公司发布的招股说明书 C.某校教学楼施工招标公告

D.某超市货架上标价陈列的商品 8.甲向乙发出要约,下列选项中,甲可以撤回该要约的情形是 A.甲确定了承诺期限,但要约尚未到达乙 B.乙已经收到要约,但要约人未确定承诺期限 C.乙收到要约后,但尚未作出承诺 D.乙收到要约后,信赖要约不可撤销且为履行做好了准备 9.甲与乙订立空调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给付5万元,日后若甲提出解除合同,则甲丧失5万元;若乙提出解除合同,则乙应向甲返还10万元。本案中,甲所给付的5万元是 A.证约定金B.预付款C.违约定金 D.解约定金 10.甲、乙签订了一份机器设备买卖合同。因卖方乙已将该设备出租给丙,故双方约定租期届满时由丙负责交付。租期届满后,丙未交付。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只能向乙请求交付 B.甲只能向丙请求交付 C.甲不得向任何一方请求交付 D.甲既可以向乙请求交付,也可以向丙请求交付 11.甲是乙的债务人,丙受甲委托,为甲的债务提供抵

证据法期末考试重点内容

证据法 一、证据法的基本原则 证据裁判原则 程序法定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 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二、证据概述 1、含义: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 (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或凭据)。 2、特点: (1)证据具有一定的存在形式: (2)证据应该具有能够证明待证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内容,否则便不是证据: (3) 证据在证明过程中具有证明作用,这种作用的实现,取决与证据本身是否真实并于待证事实之间是否有联系。 3、证据的基本属性: (1)证据的客观性: (2)证据的关联性:指证据对其所要求证明的事实具有必要的最小限度的证明能力。证据的关联性是客观存在的;关联性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能够为人们所认识。 (3)证据的可采性(合法性),即具有被采纳为定案依据的资格。证据必须具有合法的形式、提供收集的主体必须合法、证据内容必须合法、证据必须依据法定程序收集。 4、证据能力:指某材料能够用于严格的证明的能力或资格。 5、证明力:指证据价值的大小,涉及证据对于要证明的对象是否有证明作用以及以及证明到什么程度。 6、意义:1.证据是诉讼活动的基本条件2.证据是司法公正的基础3.证据具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功能4.证据是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生动材料。 三、证据种类 (一)物证与书证 1、物证:物证是指以外部特征、物证属性和存在状况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 2、特征意义: (1) 物证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及存在状况证明案件真实情况。 (2)物证真实性大和客观性强。(3)物证一般为间接证据。(4)物证更直观,更容易把握。 3、刑事诉讼中物证的具体表现形式1、实施犯罪行为留下的痕迹2、实施犯罪的工具3、犯罪嫌疑人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的各个场所遗留的物品。 4、犯罪行为侵害的客体物 5、犯罪行为所产生的物品和痕迹 6、表现犯罪社会危害性后果的物品 7、在犯罪过程中或者犯罪后,犯罪嫌疑人为掩盖罪行、对抗侦查而伪造的各种物品或痕迹 8、能够表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的各种物品或痕迹 9、其他可供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或痕迹 4、书证与物证的联系与区别: (1)联系:1书证的外形载体是种客观的物质材料。因此,书证也属于戊义上实物 证据的范畴2、具有书面形式的材料既可能是书证,也可能是物证。(2)区别:1、书证以客观物质材料作为载体,借助有关的文字、符号或图画来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而物证则以其存在的方式、外部特征和物质属性来证明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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