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了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餐和食品安全教育等各个环节,提高了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为了避免幼儿园食堂发生伤害事故,预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保证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白话文整理的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优秀6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一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篇二餐厅工作人员应从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方面依据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要求,并把各项要求纳入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尤其落实到岗位责任制中去。
把各项要求纳入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作为对餐厅各工作岗位考察评比的重要内容。
一、食品卫生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菜肴、原料、调味品等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无标识的食品。
饮用水必须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须清除干净。
清洗要彻底。
蔬菜与肉类、水产品须分池清洗干净,然后分类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须生熟分开,有明显的标记,用后清洗消毒,定位架上存放。
4、原料的取用、发放,应本着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以防止日久变质。
5、存放在冰箱内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开,不留隔餐隔夜的饭菜。
冰箱应经常冲洗,保持清洁干净。
6、发现饭菜不新鲜时,应妥善处理,不准分发腐烂变质的菜点,以防食物中毒。
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幼儿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后勤主任、保健医生、食堂管理员等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三、食品采购与储存1. 幼儿园食堂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食品,并留存采购记录。
2. 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明、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
3. 食品储存应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地面、墙壁至少20厘米,距离天花板至少50厘米。
4. 冷藏食品应放置在专用冰箱内,温度控制在2℃-8℃之间。
5. 冷冻食品应放置在专用冷冻柜内,温度控制在-18℃以下。
6. 食品储存间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空气流通,防止食品变质。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1. 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食堂工作人员在操作前应洗手、消毒,穿戴工作服、口罩、发帽。
3. 食堂应配备专用工具和容器,生熟食品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4.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质量。
5. 食堂应配备留样冰箱,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保存,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6. 食堂应定期对餐具、容器、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五、食品供应与分发1. 幼儿园食堂应根据幼儿的年龄和营养需求,制定合理的食谱,确保营养均衡。
2. 食堂应按时供应三餐,确保幼儿按时用餐。
3. 食堂应合理分配食物,确保每个幼儿都能获得足够的营养。
4. 分发食物时,工作人员应使用专用工具,避免用手直接接触食物。
5. 食堂应定期对幼儿的用餐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1. 幼儿园应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幼儿园应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实验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实验幼儿园幼儿的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验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全面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实验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幼儿园园长、食堂管理人员及食堂从业人员。
第四条实验幼儿园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实验幼儿园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由园长、食堂管理人员、厨师等组成,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督促食堂改进工作。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三、食品采购与储存第八条实验幼儿园应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食品质量、安全等相关要求。
第九条食品采购应遵循新鲜、卫生、营养、安全的原则,不得采购有毒、有害、变质、过期、失效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第十条食品采购应有完整的记录,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食品名称、规格、数量、采购日期等,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
第十一条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二条冷藏食品应存放于冰箱,温度应保持在2℃以下;冷冻食品应存放于冷冻箱,温度应保持在-18℃以下。
第十三条食品储存容器应清洁、完好,不得使用过期、破损、变质的容器。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四条食堂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食堂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子、口罩等。
第十六条食品加工前应进行质量检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得加工制作。
第十七条食品加工工具应专用、专用清洗,不得交叉使用。
第十八条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避免生食与熟食接触,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九条食品加工后的容器应进行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安全。
幼儿园园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园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园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幼儿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园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留样、废弃物处理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幼儿园园区食品安全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幼儿园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幼儿园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幼儿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六条幼儿园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与其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双方食品安全责任。
第七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制度,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幼儿园的实际需求进行采购。
第八条幼儿园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保存相关凭证。
第九条幼儿园应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及时清理变质的食品。
第十条幼儿园应定期对食品仓库进行清理和消毒,防止食品腐败和滋生细菌。
第三章食品加工与供应第十一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幼儿园厨师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保持个人卫生,穿戴工作服、帽子、口罩等。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加强食品加工工具的管理,定期进行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确保食品供应过程中的安全,食品应充分加热,中心温度不低于70℃。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食品留样制度,对每餐供应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00克,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第四章废弃物处理与食品安全事故应对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食品废弃物处理制度,按照环保和食品安全的要求进行处理。
幼儿园饮食卫生管理制度(5篇)

幼儿园饮食卫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幼儿园的卫生管理工作,提高幼儿的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滨海县幼儿园章程》第五十条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经常清扫,保持厨房的清洁。
2.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洗刷干净,做到生熟分开,食具一餐一消毒,食物要有防蝇设施。
3.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食物,买来的熟食要加热处理后再吃。
4.搞好儿童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幼儿都要用肥皂、流水洗手,饭桌要用“84”消毒液揩洗干净。
5.要培养儿童不偏食,不吃零食的良好饮食习惯。
6.水果要洗净削皮后再吃。
7.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入厕所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时不抽烟。
幼儿园饮食卫生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幼儿饮食安全与健康而制定的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制度内容:1. 食品采购与储存:- 采购食品必须选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供应商,确保供应商有相关资质合法。
- 食品采购应保证新鲜、无变质、无过期等质量问题。
- 食品储存应按照不同食品的储存条件和要求进行分类、分区,并定期进行检查、清理、消毒。
2. 食品加工与配送:- 食品加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关健康证明,并严格遵守食品加工卫生法规。
-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卫生措施,如洗手、戴帽子、穿工作服等,并确保器具、设备等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
- 配送食品的车辆和运输工具应保持干净卫生,并符合食品运输要求。
3. 饮食环境与设施:- 幼儿进餐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和卫生条件。
- 餐具、餐具清洗设备等应保持干净,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
- 食堂内应设置垃圾桶、食品残渣处理设施等,保持整洁并及时清理。
4. 营养配餐:- 配餐应根据国家或地方相关要求,制定幼儿所需的营养分配标准和配餐方案。
- 配餐应注重多样性,合理搭配主食、蔬菜、肉类、水果、奶制品等食物,确保营养均衡。
- 严禁使用添加剂、色素、防腐剂等对幼儿健康有潜在危害的食品成分。
吉首市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吉首市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吉首市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幼儿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吉首市范围内所有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幼儿园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当由园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厨师、营养师等组成。
第六条园长是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八条厨师负责食品的加工、制作、保管和分发等工作,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营养师负责制定幼儿膳食计划,监督食品的配制和营养搭配,保证幼儿营养均衡。
第三章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十条幼儿园食堂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具备良好的卫生环境、设施设备和操作条件。
第十一条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验收、保管、加工、分发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食品采购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建立供应商档案。
第十三条食品验收应当对食品的包装、标签、保质期、外观等进行检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得进入食堂。
第十四条食品保管应当做到分类、分区、分层、分架存放,保持食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蝇等。
第十五条食品加工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生熟食品分开加工,煮熟食品应当充分加热,确保食品煮熟煮透。
第十六条食品分发应当做到定量、分时、分区、分班分发,保证幼儿饮食安全。
第四章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第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幼儿和家长食品安全意识。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精选篇1)一、加强幼儿园日常食品卫生安全管理1、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实际,指导分管人员指定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年度目标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每月分析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学期末及年终将安全各种情况向全园教职工汇报。
2、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涉及全园各部门,要做到经常教育,警钟常鸣,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加强幼儿一日生活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始终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3、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措施的完善: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各部门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建立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制度;食物、药品等采购、使用、保管、管理制度;幼儿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预警方案,坚持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并对执行情况不定期检查、督导。
4、注重食品卫生安全,避免事故隐患:幼儿园应为幼儿创设食品卫生安全的生活环境,避免事故的发生。
一日活动中避免开水、一餐两点的烫伤。
5、加强幼儿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与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增强幼儿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掌握食品卫生安全常规,从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严格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1、凡幼儿园购买的食品、食物一定要把好食品卫生安全关,与供货单位签定双方合同。
杜绝"三无"食品进园。
食品供货单位必须做到三证齐全(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经营许可证)。
2、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3、幼儿园食堂应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并保持室内外环境的整洁。
有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昆虫和起孳生条件的措施。
4、餐具、炊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使用后洗净、保洁。
5、储存食品的熟事间必须安全、无毒、保洁,使用前要消毒,防止食品的污染。
食品仓库储存的食物必须在保质期内供应给各班。
6、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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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五、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七、废弃物处置制度八、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十、投诉处理制度十一、场所、设施及用具清洗消毒和维护保养制度十三、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十四、留样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一)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体检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4.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本幼儿园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幼儿园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本幼儿园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幼儿园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质量卫生标准。
3.本幼儿园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品。
4.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幼儿园。
5.本幼儿园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为加强对食品质量的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进货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实施索证制度。
在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方的真实身份,索取并检查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手续,以查验供货方和生产者的主体合法性。
2.实施索票制度。
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的检测、检疫报告等合格证明,并对食品包装上的标识以及内在质量进行检查或抽查,查验食品质量的真实性;对于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拒绝购进。
3.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4.批发食品建立销售台帐,向购货者出具多联式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留存用于建立销售台帐,另一联交购货者作为进货凭证。
保证批发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2.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3.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4.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5.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进行洗刷消毒。
6.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
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一.以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幼儿园,侵害幼儿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幼儿园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认真做好上柜及仓储食品的经常性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立即撤下柜台或清除出库,停止销售:1.已经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经法定检测机构和行政执法机关检测为不合格的食品;3.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4.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和发现其生产加工的原料、辅助材料、添加剂为不合格产品或违反国家禁令或其生产工艺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
三.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必须依据销售台帐立即召回,并及时向工商部门报告和退还货款或进行赔偿。
四.不合格食品一经退市或召回,不得再次投入市场。
废弃物处置制度为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防止“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以下制度:一、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三、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有资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五、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一.在经营场所内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字样,明示牌应当完整、清晰。
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专柜)的设置应当符合食品标签标注的储存条件,并区分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
临近保质期食品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二.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公众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接受公众监督。
同时,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
并向消费者明示:“请您理性购买并注意在保质期内食用”,接受公众监督,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时效和范围为:1、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2、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3、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4、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5、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6、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三.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职人员岗位,并加强对员工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的培训,建立营业场所临近保质期食品定时、定人、包片的日常清查制度,定期检查库存和待销售食品,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时,应及时转至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实行负责人负责制。
如与供货商有临近保质期食品退货约定,应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退货记录内容包括退货商品名称、规格、数量、退货时间等,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含电子签章)。
退货记录应建档备查。
四.每天对临近保质期食品进行检查,到期食品,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及时销毁,建立销毁记录台账,销毁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销毁超过保质期食品,应确保该过期食品外包装一并销毁。
销毁记录台账应如实记录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销毁时间和地点、销毁方式方法、承毁人、监销人等内容,或者保留可供追查的影像资料等。
五.向本幼儿园提供购货凭证,如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必须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妥善处理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出现的纠纷,严防因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管理不善而出现大量申(投)诉或举报。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为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防止或减轻食品安全事故的社会危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检查登记本,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三、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本地卫生行政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四、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中,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好食品安全事故有关事宜。
投诉处理制度为了构筑入市食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一.设立投诉处,在食药监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
具体工作由本单位质检员负责承担。
二.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三.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负责人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四.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五.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负责人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