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程序、规范

资产评估程序、规范
资产评估程序、规范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doc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制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下文是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欢迎阅读!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办法》第二条所说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发布的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和国务院发布的 有关资产评估的行政法规。 第三条《办法》所说的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依据法律取得的,国家以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收益形成的或接受捐赠而取得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形态的资产。 第四条《办法》第三条所说的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包括: (一)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及其他占有国有资产的社会组织; (二)国营企业、事业单位; (三)各种形式的国内联营和股份经营单位; (四)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 (五)占有国有资产的集体所有制单位; (六)其他占有国有资产的单位。 第五条《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是指发生该条

款所说的经济情形时,除经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予评估外,都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第六条《办法》第三条所说的情形中: (一)资产转让是指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有偿转让超过百万元或占全部固定资产原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非整体性资产的经济行为。 (二)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以承担债务、购买、股份化和控股等形式有偿接收其他企业的产权,使被兼并方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 (三)企业出售是指独立核算的企业或企业内部的分厂、车间及其他整体性资产的出售。 (四)企业联营是指国内企业、单位之间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投入组成的各种形式的联合经营。 (五)股份经营是指企业实行股份制,包括法人持股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不上市)企业和股票上市交易的企业。 联营、股份经营的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时,应对联营及合股各方投入的资产进行全面评估。 (六)企业清算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宣告企业破产,并进行清算;或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改组、合并、撤销法人资格的企业资产进行的清算;或企业按照合同、契约、协议规定终止经济活动的结业清算。 第七条《办法》第四条中所说的情形中: (一)抵押是指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本单位的资产作为物质保证进行抵押而获得贷款的经济行为。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条文讲解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 中评协[2007]1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本准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现予以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请各协会将上述资产评估准则转发评估机构,组织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08年7月1日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99年发布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指南》、《资产评估计划指南》、《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指南》和《资产评估档案管理指南》(评协字[1999]53号)同时废止。 附件:1.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2.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3.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4.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5.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6.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7.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条文讲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履行评估程序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具体指代对象包括注册资产评估师、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 相关当事方包括产权持有者、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等与评估报告相关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评估程序,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所履行的系统性工作步骤。 准则所称程序涵盖评估业务全过程,按照评估业务的进展步骤阐述具体程序。只有履行了合理有效的评估程序,才能出具评估报告。 第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评估程序的要求既是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要求,也是对评估机构的要求。本准则中仍以“注册资产评估师”为规范主体,对其执行评估业务提出要求,同时适用于评估机构。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可以参照本准则。 一般项目都要求履行本准则的既定程序,但基于评估业务的复杂性与特殊性,由于特殊情况需采用不同于本准则要求的程序时,注册资产评估师应该在报

资产评估程序练习题

资产评估程序 需重点把握的考点 1.评估业务基本事项构成。 2.评估委托合同内容、订立、补充和变更、终止及解除。 3.评估计划主要内容。 4.现场调查内容、手段、方式、受限及处理。 5.评估资料分类、收集、核查验证受限的处理。 6.评定估算形成结论、方法选择、判断形成结论。 7.编制出具评估报告、内部审核、与当事人沟通。 练习题 【习题1·多选题】明确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包括()。 A.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基本状况 B.资产评估目的、对象、范围、基准日 C.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D.价值类型 E.评估当事人提供的承诺函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主要包括:(1)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2)评估目的;(3)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4)价值类型;(5)评估基准日;(6)评估报告使用范围;(7)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8)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9)委托人、相关当事人与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工作配合和协助等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最新版资产评估师资料购买唯一联系QQ:421722449 ,后续课程获取务必加Q群567633860 其他渠道均为倒卖,不保证课程质量! 【习题2·单选题】明确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后,决定是否承接业务,不需要对()进行评价。 A.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B.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的独立性 C.业务风险 D.业务收费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明确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资产评估机构可以在受理评估业务前,对评估业务的背景、基本情况、委托要求、可能的工作条件等有一个全面、充分的了解,进而对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业务风险进行评价,决定是否承接相关业务,并在决定承接的情况下,为洽商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做好准备。 【习题3·多选题】评估机构洽谈人员应()。 A.与委托人沟通,了解拟委托评估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B.根据对评估目的的理解,结合资产评估准则,选择恰当的价值类型 C.告知委托人拟设定哪种价值类型,具体定义是什么,其基于哪些可能存在的各种明显或隐含的假设及前提 D.与委托人就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加以明确 E.对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予以界定,然后由项目执行人员了解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资产评估业务基本项9个方面的内容均与业务洽谈人员相关。在对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予以界定后,评估机构洽谈人员还应对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予以初步了解,如:评估对象为整体企业(或单位)的,应了解企业所属行业、经营范围、资产和财务概况、企业长期股

最全资产评估项目的管理办法完整版.doc

陕西华泰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产评估项目管理一般包括评估项目承接及委派、实施、审核及报告、归档、结算、考核阶段。评估人员在执业中应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不得逾越或简化评估程序。 第二章项目承接及委派 第三条评估项目承接及委派阶段主要包括承接人与客户的接触与洽谈、现场调研、风险评价、承接、签约及本公司承做人员委派等过程。 第四条项目承接的责任主要由合伙人(包括高级合伙人、合伙人)担任。承接人在获取市场信息后,应与委托方进行接触与洽谈,了解被评估方的基本情况、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评估基准日、时间要求等,初步评价评估风险和专业胜任能力,根据初步了解的情况决定项目承接。视客户具体要求,提供资产评估项目建议书。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均有获取评估业务信息并提交评估合伙人组织承接的职责,提交的方式可以是书面报告、可行性分析或其他。 第六条合伙人应就本公司评估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人员可供调配的情况、项目本身风险及成本效益等情况,对项目承接的可行性进行评价,确定承接项目。 第七条合伙人确定承接项目后,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或根据情况委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人的名义代为履行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具体条款洽商程序。员工个人承接的评估项目应由合伙人签约。 第八条本公司实行项目委派制,高级合伙人委派合伙人或副总经理为项目合伙人,负责全程跟踪、指导项目实施和解决重大问题。高级合伙人根据项目情况也可由自己作为项目合伙人。 第九条高级合伙人填写“资产评估项目委派单”交项目合伙人,项目合伙人商部门经理确定项目负责人和签字评估师后将“资产评估项目委派单”交项目

资产评估评分标准

第1页,共26页资产评估业务底稿评分标准(二00八年八月) 一、管理类工作底稿 管理类工作底稿反映的评估程序主要有:签订评估业务约定书、编制评估计划、评估机构内部复核工作、工作底稿归档。 (一)签订评估业务约定书的要点、打分要求 1、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指南》(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评协字【1999】53号)的相关规定,可重点关注以下要点: (1)业务约定书是否由资产评估机构和委托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订。 (2)业务约定书中关于评估的有关要素是否全面、完整,主要要素是:a.签约双方的名称; b.委托资产评估的目的; c.资产评估范围; d.签约双方权利与义务; e.资产评估基准日; f.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时间要求; g.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 h.资产评估收费; i.约定书的有效期限; j.违约责任; k.签约时间等。

2、打分要求打分可根据上述关注要点进行判断: (1)上述要点(1)、(2)中的要素点具备90%以上的,可打3分; (2)上述要点(1)、(2)中的要素点具备60%-90%以上的,可打2分; (3)上述要点(1)、(2)中的要素点不到60%的,打1分;(4)无业务约定书的,打0分; (5)无“签约双方名称、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中任何一项的,打分不超过1分。 3、其他 (1)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应在业务约定书中进行明确,检查中可提示。(2)通过核查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相关内容,明确评估报告与委托方要求是否一致,如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评估基准日,以及其他的委托方评估工作时间要求等。 (3)评估业务约定书是评估机构质量控制的重要措施,关注内容与形式过于简单的业务约定书及报告。 (二)编制评估计划的要点、打分要求 1、根据《资产评估计划指南》(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评协字【1999】53号)的相关规定,可重点关注是否包含以下要点: (1)评估项目的背景; (2)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评估的价值类型及评估基准日;(3)评估方法及评估主要程序;

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

附件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履行资产评估程序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程序,是指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所履行的系统性工作步骤。 第三条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基本遵循 第四条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履行适当的资产评估程序。 第五条资产评估基本程序包括:明确业务基本事项;订立业务委托合同;编制资产评估计划;进行评估现场调查;收集整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形成结论;编制出具评估报告;整理归集评估档案。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资产评 估业务的具体情况以及重要性原则确定所履行各基本程序 的繁简程度。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随意减少资 产评估基本程序。

第六条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因法律法规规定、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资产评估基本程序,经采取措施弥补程序缺失,且未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时,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可以继续开展业务,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得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第七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记录评估程序履行情况,形成工作底稿。 第三章实施要求 第八条资产评估机构受理资产评估业务前,应当明确下列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价值类型; (五)评估基准日; (六)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七)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及方式; (八)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九)委托人、其他相关当事人与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工作配合和协助等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 第九条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对专业能力、独立性和业务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2009)2914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发改价格【2009】2914号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收取评估费用。 第三条资产评估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条实行计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为计费依据,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

评估费用。即按被评估资产的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 第七条实行计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按照完成资产评估业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评估项目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确定。 第八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其上下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提出意见,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制定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以资产评估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法定税金、合理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对资本市场、社会公众的影响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应由资产评估机构提出收费标准范围,具体标准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确定收费标准时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和执业成本; (二)评估业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国有资产运营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的通知》(国办发[XX]102号),根据国家及某某关于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某某地国有资产行政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某地各类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 第三条占有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清算; (四)除上某公司以外的原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五)除上某公司以外的整体或者部分产权(股权)转让; (六)资产转让、置换、拍卖; (七)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八)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第四条占有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一)经某地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对整体企业或者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 (二)国有独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划转、置换和转让。 第五条占有单位有其他经济行为,当事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进行国有资产评估。 第六条占有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非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一)购非国有资产: (二)非国有单位置换资产; (三)受非国有单位以实物资产偿还债务。 第七条占有单位有本规定所列评估事项时,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注册资产评估师及评估机构对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承担法律责任。占有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评估机构独立执业。 第八条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第九条经某地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由某地财政局负责核准;某

资产评估基础-国际评估准则知识点

国际评估准则 第二节国际评估准则 内容概要 一、国际评估准则产生与发展 鉴于各方面的迫切需求,国际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The International Assets Valuation Standards Committee,即TIAVSC)于1981年成立,总部设在英国伦敦。 该委员会于1985年制定了第一部《国际评估准则》。 1.《国际评估准则》(International Valuation Standards,IVS)是目前最具影响力的国际性评估准则。 2.《国际评估准则2017》于2017年发布(第十一版),在结构和内容上都发生了变化。成为包含不动产、企业价值、无形资产和机器设备等评估业务在内的比较完善的综合准则体系。 二、国际评估准则的结构体系 (一)简介 1.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IVSC)的性质、宗旨和基本目标

2.国际评估准则的整体状况和国际地位 3.对国际评估准则的运用进行了总体说明 4. IVSC准则委员会(IVSB)是国际评估准则(IVS)的制定机构。 5.准则委员会在准则的制定议程、发布和批准方面拥有自主权。 6.对准则委员会在国际评估准则制定过程中所遵循的指导精神和原则进行了介绍。 (二)术语表 明确了国际评估准则中使用的特定术语的定义。如:资产或资产组、客户、司法管辖权、参与者、目的等 【注意】术语表不定义评估、会计或金融行业中的基本术语。因为在此处假定评估师已经理解了这些基本术语。 (三)国际评估准则框架 该部分对国际评估准则的适用范围、评估师、客观性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背离等方面进行了说明。 (四)基本准则 1.适用于所有的资产类型和评估目的 2.包括五个准则 (1)国际评估准则101—工作范围 (2)国际评估准则102—调查和遵循 (3)国际评估准则103—报告 (4)国际评估准则104—价值类型 (5)国际评估准则105—评估途径和方法 (五)资产准则 1.作用 (1)对具体资产的评估提供指导。 (2)对基本准则要求的细化或扩充,说明了基本准则中的规定如何应用到特定资产以及在评估时应特殊考虑的事项。 2.资产准则包括六个准则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2005年8月31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本会)会员的自律管理,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包括当然团体会员(含特别团体会员)和联系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包括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见习会员、联系个人会员、资深会员和名誉会员。 第三条会员享有《章程》规定的相应权利,履行《章程》规定的相应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会会员。 第二章会员条件 第五条团体会员条件: (一)当然团体会员:依法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在取得资产评估资格后,应当加入本会,成为当然团体会员。 (二)特别团体会员:依法取得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当然团体会员,履行登记手续成为特别团体会员。

(三)联系团体会员:凡承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的下列单位,可以申请成为联系团体会员: 1.港澳台评估机构; 2.从事资产评估研究、教学的单位; 3.与资产评估行业相关的其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中介机构。 第六条个人会员条件: (一)执业会员:通过考试或依法认定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加入本会,成为执业会员。本会根据不同专业,可以将执业会员划分为不同类别。 (二)非执业会员:通过考试或依法认定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不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的人员,承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可以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三)见习会员:未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在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人员,承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可以申请参加并通过本会组织的入会考试,成为见习会员。 (四)联系个人会员:从事资产评估研究、教学或从事与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的社会人士,承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可以申请成为联系个人会员。 (五)名誉会员:对资产评估行业做出重大贡献的社会人士,或境内、外知名人士,由本会秘书处提名,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可以成为名誉会员。

资产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评估工作方案 我公司为安徽国祯生物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方)提供资产评估服务。根据《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评估服务工作方案。 应当履行的评估程序 整个评估过程中必须履行下列评估程序 1、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包括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报告使用人、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评估所需资料的收集及配合工作等。 2、签订业务约定书。通常评估业务约定书应先行签订,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以及评估收费等内容。当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时,应当与委托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业务约定书。 3、编制评估计划。包括项目整体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其中,整体计划应当包括组织和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等内容。具体实施计划应当包括项目调查方面的安排等。 4、现场调查。安排对口熟悉的评估师及其他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无论项目大小,均必须履行现场调查程序。评估人员必须到现场收集资料、勘察实物资产、审核财务资料及实物资产运行情况。必

要时聘请相关方面的专家协助工作。 5、收集评估资料。主要是收集有关评估基本事项的明确、评估对象的权属、资产存在状况、资产使用及运行状况以及市场询价等方面的评估资料。 6、评定估算。根据收集的评估资料及现场勘查的情况,按照资产评估的技术规则进行方法适用性的评价和判断。选择评估方法并选取合适的参数,估算委估对象的价值。 7、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由项目的现场负责人负责编制评估报告初稿。报告初稿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与委托方进行必要的沟通并按照本公式规定的三级复核制度进行复核并出具正式报告。 8、工作底稿归档。按照有关档案管理办法进行评估底稿归档。 以上程序中,如需删减或增加,应该报内部审核。 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步骤 整个评估工作一般分四个步骤来进行。 第一步:前期洽谈与准备。进行项目的前期洽谈,在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后,考察自身的业务承接能力,当决定承接后,对评估对象的情况组织内部人员根据初步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同时准备对于评估项目涉及到的行业信息等进行网络搜集与整理,考虑本公司内部评估师专业情况进行安排。对于企业价值评估和其他资产组合的评估,还需考虑安排相应的审计机构协作问题。 第二步:现场调查。评估人员应当亲自到现场勘查评估对象的具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2)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2)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公司履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职责,承担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财务部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公司应履行的国有资产管理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制订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建立、维护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二、按规定办理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 三、及时申报企业增减资本、投融资等重大事项。 四、依法经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并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五、执行司制定的投资收益管理办法。 六、制订国有资产管理与考核实施细则,并组织考核。 第三章国有资产管理内容 国有资产管理包括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和国有资本营运管理。

一、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包括产权管理(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权证管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统计等。 二、国有资本营运管理包括国有资本变动、资产处理(资产处理方案、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有偿转让、资产出租、资产报废)、实物资产收益、对外捐赠和接受捐赠、投融资、投资收益、资产损失审批等管理。 第四章产权管理 一、产权界定。遵循“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产权界定的规定执行。 产权界定工作程序: 1、公司委派中介机构进行清理和界定,经清理、界定属于国有资产的部分,按规定由公司报财政部确认。 2、经认定的国有资产,要按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二、产权纠纷调处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的规定执行。 三、产权登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产权登记管理的规定执行。 四、凡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并已取得或申请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当按规定申办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企业产权归属关系不清或者发生产权纠纷等情况的,能够申请暂缓办理登记。在批准暂缓办理登记期限内,界定产权、处理纠纷,然后办理登记。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履行资产评估程序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程序,是指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所履行的系统性工作步骤。 第三条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基本遵循 第四条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履行适当的资产评估程序。 第五条资产评估基本程序包括:明确业务基本事项;订立业务委托合同;编制资产评估计划;进行评估现场调查;收集整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形成结论;编制出具评估报告;整理归集评估档案。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以及重要性原则确定所履行各基本程序的繁简程度。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随意减少资产评估基本程序。 第六条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因法律法规规定、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资产评估基本程序,经采取措施弥补程序缺失,且未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时,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可以继续开展业务,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得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第七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记录评估程序履行情况,形成工作底稿。 第三章实施要求

第八条资产评估机构受理资产评估业务前,应当明确下列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价值类型; (五)评估基准日; (六)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七)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及方式; (八)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九)委托人、其他相关当事人与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工作配合和协助等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 第九条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对专业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受理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满足专业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控制要求,否则不得受理。 第十条资产评估机构受理资产评估业务应当与委托人依法订立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资产评估机构和委托人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内容。第十一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编制资产评估计划,并合理确定资产评估计划的繁简程度。资产评估计划包括资产评估业务实施的主要过程及时间进度、人员安排等。 第十二条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调查,获取评估业务需要的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现场调查手段通常包括询问、访谈、核对、监盘、勘查等。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可以根据重要性

资产评估师 cpv -资产评估基础-分章节练习题 第六章 资产评估程序

第六章资产评估程序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的制定部门为()。 A、财政部 B、财政部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C、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D、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在评估现场调查程序受限的情况下,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确定是否继续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所考虑的因素中,一般不应当包括()。 A、判断所受限制是否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产生重大影响 B、能否采取必要的措施弥补不能实施调查程序的缺失 C、能否取得委托方关于同意资产评估机构可以不执行相关程序的承诺 D、判断所受限制是否对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构成重大影响 3、以下工作内容属于独立性分析的是()。 A、确定评估对象的产权归属 B、检查提供的相关资料是否存在虚假遗漏 C、判断评估机构是否有能力评估工作 D、筛查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已执行的业务 4、下列各项中,()是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为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拟定的资产评估工作思路和实施方案。 A、资产评估计划 B、资产评估步骤 C、资产评估调查 D、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5、最常见的调查方式是()。 A、访谈 B、核对 C、监盘 D、询问 6、下列各项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收集评定估算所需要的相关资料的过程指的是()。 A、收集评估资料 B、现场调查 C、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D、评定估算 7、下列各项中,不属于通常对评估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的方式的是()。 A、观察 B、盘点 C、书面审査 D、实地调查

8、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时,()应当对采用各种方法评估形成的初步结论进行分析比较,对所使用评估资料、数据、参数的数量和质量等进行分析。 A、资产评估机构 B、委托人 C、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D、财务经理 9、下列各项中,在评定估算形成评估结论后,应当编制、审核和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是()。 A、资产评估机构及评估专业人员 B、资产评估机构 C、资产评估师 D、产权持有人 10、下列各项中,通常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日后90日内,整理工作底稿,并与其他相关资料形成评估档案,交由所在资产评估机构妥善管理的主体是()。 A、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B、资产评估机构 C、委托人 D、审计师 11、下列事项中,不属于受理资产评估业务前必须明确的基本事项是()。 A、评估方法 B、评估项目 C、评估基准日 D、价值类型 1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评估机构洽谈人员应当详细了解委托人具体的评估目的及与评估目的相关的事项的是()。 A、经济行为的历史成本金额 B、评估目的的相关方 C、计划实施的经济行为 D、经济行为的进展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委托人需要确定一个评估基准日 B、评估机构洽谈人员洽商业务时应当了解委托人选择的评估基准日 C、评估机构洽谈人员对评估基准日的确定提供专业建议 D、评估基准日是需要明确的业务基本事项之一 E、评估基准日不需要反映在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 2、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A、资产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的名称、住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B、评估目的 C、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 D、评估使用的具体方法 E、资产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资产评估工作方案精选

评估工作方案 本公司根据《资产评估法》、《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和资产评估各项准则、指南及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评估服务工作方案。 一、委托方基本情况 二、服务工作目的 本机构遵循独立、公正、公平的原则,为委托方实现经济行为目的所涉及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所提供服务:本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三、服务依据 (一)法规类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7月2日发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991年); 5.《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2005年8月25日); 6.《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2003年12月31日); 7.《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8.《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 9.《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941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 14.《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号)

资产评估规章制度

篇一:建筑资产评估管理制度建设 筑资产评估管理制度建设 修建财物评价要进行全面的内部剖析,经过有序的机制建造,全面进步修建财物的归纳办理水平。必须从不一样的办理形式动身,活跃引导财物办理形式和准则立异,全面优化修建财物办理方法,不断进步修建财物归纳办理功率,为财物评价办理准则立异发明杰出的环境。 立完善的修建财物办理准则能够全面进步修建公司的运营办理水平,为修建财物的有用办理发明杰出的条件。修建财物在评价办理中,需求从不一样的办理形式动身,活跃引导修建财物办理向评价形式立异视点改变,因而修建财物的有用办理,为修建财物的全面评价发明杰出的环境。在新的办理形式下,修建公司要从财物评价的整体战略动身,活跃引导公司经过有用的财物评价,不断的防范修建财物危险,进步修建公司的整体运营办理水平。在新的修建财物评价办理形式下,需求不断的进行财物内部办理与建造,引导财物规划优化,进步修建财物评价的准确性,为修建财物的全面有用办理发明杰出的条件。在新的修建财物办理过程中,需求不断的进行修建财物立异,经过对修建财物的运营办理,进步修建财物的保护和办理水平,为修建财物的全面优化发明杰出的条件。 、建筑资产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的内涵界定分析 筑资产评估管理中需要不断的进行内涵分析,通过对内涵制度的优化,积极引导建筑资产评估向多元化方向转变,让资产评估成为推动建筑产业发展的动力,同时也能引导建筑企业更好地进行决策,对其经营管理会产生积极的作用。建筑资产评估制度建设需要从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出发,对会计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优化和控制,全面建立建筑企业内部管理模式,为内部建筑模式创新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筑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对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通过有效的资产模式创新,实现资产的全方位评估,为资产的综合性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筑企业在管理中需要进行内部会计模式创新,通过有效的会计模式创新实现建筑资产制度建设,对建筑企业的综合性发展会产生重要的意义。建筑资产评估制度建设中需要从内部模式创新开始,积极引导其进行资产优化,通过对资产的有效配置,提高建筑资产的综合管理水平。 、建筑资产评估制度建设的主体研究 筑资产评估制度建设需要对主体进行分析,由于建筑企业在运行过程中内部管理制度涉及的主体较多,必须对多元化的主体进行综合分析,主要从企业负责人、审计管理层和内部员工出发,积极稳妥的提高建筑资产的有效管理,为资产的综合评估和科学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筑资产评估制度建设需要和各个主体的管理目标结合在一起,形成完善的建筑企业管理制度,为建筑企业资产优化和科学评估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筑资产评估过程中要完成可靠性目标,资产评估要从优化和可靠性角度出发,积极引导建筑资产评估更加科学合理,为建筑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筑资产评估要从效益目标管理出发,建立完善的效益管理制度,为资产产生良好的效益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筑资产优化管理与资产综合评估是紧密联系的,必须从会计信息管理和财务报告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建筑资产评估的主体出发,提高资产的综合利用效率,为建筑资产的全面优化创造良好的条件。 、建筑资产评估制度建设的风险情况分析 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面临各种风险考验,因此资产管理要从建筑企业的经营情况出发,对各种运营风险进行有效的分析,全面提高建筑企业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水平。为建筑资本的优化提

资产评估工作操作标准规范(doc 53页)

资产评估工作操作标准规范(doc 53页)

资产评估工作 操作规范 目录 流动资产评估 长期投资评估 房屋建筑物评估 机器设备评估 递延资产评估 无形资产评估 整体资产评估 负债评估

◆用货币资金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货币资金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对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并填制现金盘点表。如果帐实不符,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作适当调整。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的调整,并要求企业提供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索取所有银行帐户基准日时的银行对帐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所有的银行帐户进行函证。 ◆用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存款明细帐进行核对。 ◆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的未达帐项逐项了解其原因,对三个月以上的未达帐项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 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

◆货币资金申报明细表, ◆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对银行余额调节表中三个月以上的未达帐项出 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相关银行的函证地址、邮编等资料 ◆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 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作 出必要的调整,并要求企业提供文字说明(签 名、盖章)。 ②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 ◆现金盘点表 ◆银行询证函 ◆填制函证情况表,并写出函证情况说明,主要 写出函证结果不符的原因及处理情况 1、短期投资 (1)评估过程 ◆用短期投资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短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制定本施行细则。 第二条《办法》第二条所说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发布的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和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资产评估的行政法规。 第三条《办法》所说的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依据法律取得的,国家以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收益形成的或接受捐赠而取得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形态的资产。 第四条《办法》第三条所说的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包括: (一) 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及其他占有国有资产的社会组织; (二) 国营企业、事业单位; (三) 各种形式的国联营和股份经营单位; (四)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 (五) 占有国有资产的集体所有制单位;

(六) 其它占有国有资产的单位。 第五条《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是指发生该条款所说的经济情形时,除经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予评估外,都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第六条《办法》第三条所说的情形中: (一) 资产转让是指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有偿转让超过百万元或占全部固定资产原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非整体性资产的经济行为。 (二) 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以承担债务、购买、股份化和控股等形式有偿接收其他企业的产权,使被兼并方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 (三) 企业出售是指独立核算的企业或企业部的分厂、车间及其它整体性资产的出售。 (四) 企业联营是指国企业、单位之间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投入组成的各种形式的联合经营。 (五) 股份经营是指企业实行股份制,包括法人持股企业、部职工持股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不上市)企业和股票上市交易的企业。 联营、股份经营的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时,应对联营及合股各方投入的资产进行全面评估。

资产评估项目流程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项目执行基本流程 一、项目洽谈 与委托方就评估项目进行洽谈,初步了解委托方、产权持有者(被评估单位)基本情况,就相关经济行为及其背景、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评估基准日、委估资产的分布情况、评估的时间及收费、客户的期望和特别要求等进行商谈。 二、风险评价 评估中的风险分为在评估执业中可能遇到的不确定性因素的多寡,也可以理解为客观合理的完成评估任务的把握程度。进行风险评价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客户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评估的经济行为的合法性; (三)是否具备评估的基本条件; (四)客户是否有影响评估结论的具体要求和条件限制; (五)评估机构是否有足够胜任此次评估任务的专业人士; (六)是否有影响评估独立性和客观性的其他因素。 三、签定评估业务约定书 四、要求和配合委托方(被评估单位、产权持有者)做好评估的准备工作(一)准备好有关法律文件和经济技术文件等相关资料 1、有关经济行为的文件:包括公司董事会关于此次评估的决议等; 2、被评估对象的产权证明文件及原始凭证; 3、被评估对象原始证明材料,如主要建构筑物和在建工程的单位工程竣工决算

书或预算书、主要进口设备进口合同等; 4、被评估单位现状及发展概要介绍; 5、被评估组织机构图和生产流程图; 6、评估基准日被评估的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 7、涉及房地产评估的要求提供委托方房屋总平面图和地下管线图等。 (二)对委托方(被评估单位、产权持有者)评估准备工作的要求 1、组织力量搞好委托评估范围的资产清查,清查的结果应该是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和账实相符; 2、对资产清查中的盘盈盘亏应按权限作妥善处理。在清查处理之后,按要求填好评估申报表; 3、评估申报表内各项目与评估范围一致,不重不漏。 五、评估机构的评估准备工作 (一)组成评估工作小组: 1、根据评估的不同类型,除选派项目经理(注册评估师)以外,还要选派各类评估专业人员及专业小组负责人,组成评估工作小组,以便在分工的基础上进行总体协调工作。 2、制定评估工作方案(评估工作计划) 评估工作方案包括评估综合计划和评估程序计划。 (1)评估计划的审核与批准 ①评估计划应当经总复核和部门经理审核,重大评估项目的评估计划应经总经理审核,审核意见应记录于评估工作底稿。对评估计划,应审核以下主要事项: A、评估目的、评估范围的确定是否适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