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增发比较分析
不同所有权性质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式资产注入事件的效应比较分析

不同所有权性质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式资产注入事件的效应比较分析摘要:本文针对股权分置改革以后,我国资本市场出现的定向增发式资产注入现象,按照上市公司大股东国有或民营的背景分类,比较两类资产注入事件的累计超额收益率。
得出结论认为定向增发式资产注入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短期股东财富和市场业绩的推动作用不及对于民营控股上市公司明显。
根据结论,本文提出政策建议:进一步完善市场环境和法律规范,对于资产注入事件中大股东加强监管,进一步严格对定向增发股价的规定。
关键词:资产注入;所有权;超额收益率股权分置改革改变了我国证券市场上同股不同权的现象,使大股东不再对上市公司有强烈的“掏空”动机,支持意愿更加强烈,大股东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的现象更加普遍,定向增发成为资产注入最普遍的形式。
国有背景控股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各级国资委或者相关行政机构,受企业规模大,行业有优势,国家政策扶持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国有企业在定向增发式资产注入行为中处于优势地位。
于此相对应,民营控股的第一大股东是私人股东,私人股东关注的是私人利益能否得到增长,而上市公司经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控股股东预期投资收益率的高低,也关系到控股股东获取收益的时间区间,因此民营上市公司更愿意采用各种可行的方式来提高公司业绩。
大股东在定向增发式资产注入行为过程中,是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还是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呢?在定向增发式资产注入行为发生后,国有背景的上市公司和民营背景的上市公司有什么不同的市场表现呢?本文将讨论这些问题。
本文选取从2006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已经公布定向增发式资产注入预案的公司为研究样本。
数据主要来自于国泰安(csmar)数据库、万德(wind)数据库等。
本文运用累计超额收益率(car)这一市场指标衡量公司宣告资产注入后的宣告效应。
对于研究的第i个公司样本,其宣告资产注入后的第t日的超额收益率为:arit=rit-rmt=pit-pit-1pit-1-pmt-pmt-1pmt-1其中,rit为第i个公司样本的股票第t日收益率,rmt为相对应时期的市场收益率,pit为第i个公司样本的股票第t日的收盘价格,pit-1为第i个公司样本的股票第t-1日的收盘价格,pmt 为大盘第t日的收盘指数,pmt-1为大盘第t-1日的收盘指数。
我国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目的实例分析

7作者:[杨世敏冯星]来源:[本站]浏览:[ 94]评论:[ 0]一、定向增发的概念定向增发,也叫非公开发行,它具有定向发行和增发两层涵义,国外常称作private placement,private offerings等。
台湾学者将其归于私募,称为公开上市公司私募。
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定义为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二、定向增发的优点定向增发作为一种相对新兴的融资方式,相比其他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有以下优点:(一)定向增发成本较低定向增发的发行对象属于原前十名股东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
相对于配股和公募增发,定向增发可以省却招股说明书等公开宣传费用,另外由于对特定对象发行可以节省承销成本,并且可以通过协议定价而非公开竞价,降低交易成本①。
(二)发行方式简单相对于上市和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程序相对简单,审批更为快捷。
另一方面,管理层对于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并没有关于公司盈利水平等的硬性规定,对于一些过往盈利记录未能满足公开融资条件,但又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的公司而言,定向增发也会是一个关键性的融资渠道。
(三)减少市场压力一方面,定向增发不会增加市场的即期股票供给,不会增加对二级市场的资金需求,也不会改变二级市场存量资金的格局,因此不会给股价带来压力。
另一方面,由于定向增发的财富效应,股价出现了一定的溢价,有利于增强二级市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持股信心。
(四)提高公司价值同业间相互持股以及收购或者换购母公司相关资产,一方面从源头上避免了相关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增强公司业务与经营的透明度,实现了上市公司在财务和经营上的完全自主,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
另一方面,能够横向或者纵向的扩展公司产业链,降低经营成本,实现规模经济,提高公司价值。
三、定向增发的目的由于定向增发有以上诸多优点,目前在国内受到上市公司的普遍青睐,2006年在我国资本市场采用以来,其增发数量、平均融资规模及其在再融资市场中占的比重均增长迅速,目前已经成为我国上市公司最重要的股权再融资手段,2006~2007年间成功实施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达到191家②。
定向增发融资并购研究

现代商业MODERN BUSINESS25定向增发是在全流通背景下借鉴境外市场经验引入的新的融资发行制度,即上市公司向10 名以内的特定投资者进行私募融资的行为,由此给有关公司提供了向特定对象进行资产重组, 或引进战略投资者乃至让新股东借壳上市的工具,为全流通背景下我国上市公司的购并重组提供了“新大陆”,并已经成为购并重组的主要载体。
一、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动因分析和主要对象(一)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动因分析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实现集团整体上市或收购其他公司,无论对于我国资本市场还是参与公司都有明显的优化效应。
与普通股的增发相比,具有审核程序简单、发行成本低、信息披露要求低、发行人资格要求低等“一简三低”的特征。
同时,对于实施公司而言, 其成本节约优势主还体现在:1、债务和道德成本优势。
通过定向增发, 增加公司的权益比例,可以有效地降低公司的财务杠杆,优化公司治理, 提高公司业绩和投资者信心。
定向增发对象作为公司未来的股东可以对上市公司实施有效监督,形成上市公司的激励机制。
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着关联交易的现象,中小投资者以此为俱,上市公司也因此而受到特别地监管和审核, 这对上市公司形成了相当大的道德成本, 公司可以通过透明的审批体系得以改善但效果不佳。
而通过定向增发使集团整体上市,可以使关联交易、尤其是和母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大幅减少,从而减轻了公司所受的“道德歧视”。
2、重组成本优势。
在定向增发并购中,收购方以接近市价的价格获得目标公司股票,使大股东与小股东的持股成本处于较翁国林 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成都 610064【文章摘要】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定向增发作为并购支付方式得到市场的极大追捧,通过向母公司或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进而实现收购的案例层出不穷。
本文通过分析公司定向增发的动因及所存在的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为公司在并购中提出一点参考意见。
【关键词】定向增发;上市公司;并购公平地位。
通过定向增发进行重组并购,将取得目标公司控股权、向目标公司注入获利能力强的优质资产两个关键环节合二为一,大大节约了重组成本。
定向增发资产评估与利益输送

定向增发资产评估与利益输送介绍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的投资者增发股份以实现融资的行为。
而定向增发资产评估与利益输送是指在进行定向增发时,如何对增发的资产进行评估,以及与资产评估相关的利益如何分配的问题。
本文将对定向增发资产评估与利益输送进行详细介绍,并提供一些相关的案例和经验,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复杂的过程。
一、定向增发资产评估在进行定向增发前,公司需要对增发的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合适的发行价格,保证投资者的利益。
定向增发资产评估的基本步骤包括:1.确定评估对象:确定被增发资产的范围,包括股权、债权、资产等。
2.收集信息:收集与评估对象相关的信息,包括财务信息、市场信息、竞争信息等。
3.选择评估方法:选择适合的评估方法,如市盈率法、净资产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
4.进行资产评估:根据所选评估方法,对被增发资产进行评估,得出评估结果。
5.确定发行价格: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增发的发行价格。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定向增发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资产评估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利益输送问题定向增发资产评估与利益输送紧密相关,因为定向增发涉及的资产与利益分配会对公司和投资者产生重大影响。
下面我们将分别从公司和投资者的角度探讨利益输送的问题。
公司的利益输送对于公司而言,定向增发可能涉及到公司财务状况、控制权等问题,因此在资产评估和利益输送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定向增发会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东利益,从而影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的构成和财务状况。
2.控制权的变化:定向增发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因此在利益输送时需要考虑公司治理结构和对控制权的保护。
3.公平和公正:在利益输送时需要考虑公平和公正原则,保证所有股东的利益受到保护。
投资者的利益输送对于投资者而言,定向增发涉及到他们的投资利益和收益,因此在利益输送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投资风险:定向增发是一种投资活动,涉及到一定的风险。
非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几种方式分析

非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几种方式分析股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资金。
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其股权融资的方式相对有限,下面将分析几种比较常见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方式。
一、定向增发:定向增发是指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新股的行为。
非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与合作伙伴、战略投资者或资本机构等达成协议,向其定向增发股份来融资。
定向增发相对于公开发行,具有流程简便、融资速度快、可控性强等优点,但需要注意的是,定向增发需要与特定投资者达成一致,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购买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来获得资本收益或控制权的一种投资行为。
非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与风险投资机构或个人进行洽谈,促使其对公司进行投资。
风险投资的优势在于可以为公司提供更多的资金、资源和管理经验,并且通常与非上市公司有战略合作的可能。
但需要注意的是,风险投资可能会对公司的控制权造成影响,需要在合约中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三、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是指公司为员工提供购买公司股权的机会,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忠诚度。
非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来融资,增加公司的资金来源。
员工持股计划的优势在于可以增强员工与公司的利益共享,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但员工持股计划可能会造成公司股权结构的复杂化,并需要提前制定好退出机制。
四、合并收购:合并收购是指通过购买其他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来实现扩张或完成战略布局的一种方式。
非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合并收购来获得新的资金来源。
合并收购的优势在于可以快速扩大企业规模、实现战略转型,并且能够获取被收购公司的资源和客户。
但需要注意的是,合并收购需要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以降低后续经营风险。
五、债转股:非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将部分债务转换为股权融资。
债务方愿意将债务转为股权是出于公司经营前景看好,希望通过股权变动获得更大的回报。
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债转股可以减轻负债压力,提高企业的资本实力。
定向增发深度解析

定向增发深度解析最近,定向增发投资再度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热点,很多投资者都在咨询我关于定增的问题,收益如何?风险系数高不高?过程透不透明?投资期限是多久?这是大多数投资者提到的问题。
对于投资者的这些疑问,个人整理编辑出以下几点问答,希望对各位投资者有所帮助!一、什么是定向增发?已经上市的公司,如果为了融资而发行新股,被称为再融资。
定向增发是被广泛采用的一种再融资手段,意为: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募得资金通常被上市公司用来补充资金、并购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
参与定增的玩家主要是大的机构投资者——10名以内的投资人提供几亿到几十亿的资金,购买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新股。
上市公司定增新股票有如下几个特征:1、投资人不超过10名;2、定向增发股票的价格相比二级市场价格一般有6-8折的折让;3、投资者通过定增持有的新股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认购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上市公司为什么要定向增发新股?定增已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要手段,经益财网投研中心的统计,其总体融资额不断扩大,已超过IPO成为A股市场第一大融资来源1。
同时作为再融资手段的一种,相比配股不仅不会造成股价大跌(大股东参与时,为了降低增发价会恶意打压股价),而且还会明显刺激股价上升。
而且,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新股不需要经过繁琐的审批程序,对公司没有盈利要求,也不用漫长地等待。
并且采用定向增发方式,承销佣金大概是传统方式的一半左右。
对于一些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的公司而言,定增是一个关键的融资渠道。
三、投资人怎么看定向增发?定向增发在经投资人竞价的定价机制中,投资人对最终定价有一定的影响力。
而折价定价使得投资人能获得比其他投资者成本更低、安全边际更高、投资风险更低的综合优势,达到比二级市场的股票投资者赚得更多、亏得更少的投资效果。
对参与定增的投资人来说,可以凭借这种简单和低成本的方式进入高成长公司或行业,轻易获得公司和行业高速发展带来的利润(缺钱的渴望通过增发再融资,现金流充沛的不需要增发)。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投资机会分析(doc7页)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投资机会分析统筹:陶毅执笔:邱亚桢许越洪报告日期:2007-04-03主要观点:1、2007年以来,共有25家上市公司实施了定向增发,共募集资金达214.64亿元,而今年以来发布定向增发意向的上市公司有77家,预计融资规模将超过560亿元。
2、目前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都存在一个较低的折价率。
2007年以来,25家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折价率普遍较低,折价率在50%-70%之间,平均价率为63%。
3、作为目前上市公司使用最频繁的融资手段,定向增发不仅为上市公司筹集了急需的资金,也为参与认购的各路机构带来了丰厚的回报。
4、实施过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超额收益。
以云南铜业定向增发为例,定向增发的超额收益率主要集中在董事会预案公告日到股东大会通过日以及证监会批准日至定向增发实施日这两个阶段,而定向增发实施后,超额收益率呈下降趋势。
一、定向增发的现状及分类定向增发,亦即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取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自2006年5月国内证券市场融资开闸以后,定向增发作为上市公司十分偏爱的和种融资方式,一度呈现“千帆竞渡”的局面。
据统计,2006年,定向增发公司家数达51家,筹资额938.39亿元,分别占到融资公司总家数(141家)和筹资总额(2846.66亿元)的36.2%和33.0%,迅速超过配股和公开增发等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要手段。
而2007年以来,有25家上市公司实施了定向增发,共募集资金达214.64亿元,而今年以来发布定向增发意向的上市公司有77家,预计融资规模将超过560亿元1。
(见表1)表1:2007年实施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1来源:根据wind资讯统计而成据wind资讯统计而成上市公司纷纷选择定向增发作为其再融资的方式,主要是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因为定向增发的融资成本低廉,节约时间。
定向增发只需要找到特定的增发对象,经过询价后就可以轻松地完成募资的所有环节,一个月就可以完成融资,而如果采取公开增发,不但在财务上,要求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还需要先刊登招股说明书,然后聘请承销机构,公开询价等必要程序,不但承销费用是定向增发的一倍左右,而且操作时间上也要比定向增发长得多。
定向增发与整体上市的利益路径分析

20 年 期 总第3 期) 09 第2 ( 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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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理论与实践
【 证券市场 】
20 0 6年 l 2月 1 2日万 科披 露 , 国证 监 会 核准 其定 中
从 20 0 6年 起 ,公 开 增 发 转 变 为 定 向增 发 , 据 WI D资讯 统计 , 2 0 N 从 0 6年 初 至 2 0 0 6年 l 月 已有 1 3 6家 上 市公 司实 施 了定 向增 发 , 上 1 0多 家存 在 加 5 尚未实 施定 向增发 计划 的上 市公 司 ,已实施 和拟 进
的迹象 。 时隔数 年 , 增发 又成 为二 级市 场一个 重 要 的 融 资工 具 , 只是本 次增 发 主要为 定 向增发 。 本文 拟通 过分 析增 发 的历史 轨迹 来揭 示定 向增 发本 质 及其 与 整体 上市 的关 系 ,由此 揭示 其蕴 含 的投 资机会 和 风 险。
一
流通 上市赚 取 收益 制造类 股权 分 置机会 。
股 权 分置 问题 解决 以后 人 为地创 造 “ 股权 分 置机 类 会 ” 利 用 对 股权 的控 制影 响 、 用政 府 大 力 培育 和 , 利 发 展证 券 市场 的契 机 ,低成 本获 取股 权 为 以后股 权
投 资人 , 增发 价格 较 高 , 有 明显 的向二 级市 场套 现 具
a d t e a m s t b o b g o e o r e o l td c mp n e .B o a i g p b i o f r g a d n h i i o a s r o d r s u c s t i e o a is y c mp rn u l f i n s c e n
为什 么笔 者称 之为 “ 类股 权分 置 机会 ” ?股权 分 置 时代 明显 的 特征是 大 股东 和 中小股 民具 有 相 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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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比较分析
一、定向增发概述
1、概念
定向增发,又称为私募,是指上市公司(挂牌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的行为,属于非公开发行。
2、类型
资产注入类:为打通产业链、减少关联交易、消除同业竞争,大股东用其资产低价换股。
项目融资类:为新项目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一般发行价格较高,以尽量少的股份换取资金,提高每股净资产,同时新项目很有希望成为公司新利润增长点。
3、特点
与公开发行相比,定向增发主要有以下特点:
(1)人数受到限制
我国证券法规定非公开发行的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否则为公开发行。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另外新三板要求,除公司股东外,单次发行新进入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名。
(2)发行方式受到限制
我国证券法规定,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证券法从反面对定向增发的发行方式做了一个禁止性规定。
定向增发只能通过直接传递方式进行,发行消息的传播范围有限。
(3)发行对象的资格限制
定向增发所针对的对象必须是富有投资经验且抗风险能力强的投资者,即合格投资人,主要是面向机构投资者、原股东、公司员工。
他们或者具有较强的金融或商业上充分判断的实践与经验,或是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抵制投资风险,或是有自身的途径可以获取投资决策所需的信息。
二、主要市场定向增发业务规则对比
(一)定向增发条件
关于定向增发的条件,上市公司和场外市场规定有很大不同,具体区别主要有:
1、是否需证监会核准要求不同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均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新三板则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定向发行导致股东人数累计超过200人以及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进行定向发行,需证监会核准;二是定向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
的,证监会豁免核准。
其他场外市场定向增发,则均无需证监会核准。
2、发行对象数量不同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必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不得超过十名。
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向发行对象除公司股东外,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名。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海股交中心”)、广州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广州股交中心”)和天交所均按照《证券法》非公开发行人数的规定,要求增资后挂牌公司股东不得超过二百人。
3、发行价格要求不同
上市公司要求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1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
新三板以及其他场外市场则对发行价格没有具体要求。
天交所对定向增发价格原则上有最低要求,但在特殊情况下,挂牌企业提交原因说明并经天交所审核后,可突破该要求。
4、锁定期不同
上市公司要求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十二个月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认购的股份,三十六个月不得转让。
新三板定向增发的新增股份不设锁定期。
上海股交中心、广州股交中心均规定,货币出资新增股份自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非货币出资新增股份自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天交所对定向增发新增股份采取自愿锁定原则,无锁定期要求。
(二)信息披露要求
关于定向增发的信息披露,新三板、上海股交中心和广州股交中心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首次披露和持续性披露的一般性规律,要求(1)及时披露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定向增发方案;(2)在主要节点披露股份认购公告、定向增发情况报告书、中介机构专项意见等。
并且,上海股交还将“拟定向增资的挂牌公司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作为审核条件之一。
而天交所对于定向增发的信息披露要求则较为宽松:(1)并未要求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及时披露;(2)也未要求披露阶段性公告,如交易所是否同意增发或备案的意见、发行结果报告等;(3)对中介机构的专项意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也未作信批要求。
(三)监管措施
新三板、上海股交中心和广州股交中心等场外市场均公示了定向增发的规则文件,并明确有关定向增发的监管措施。
但天交所尚未正式出台关于定向增发的有关规定和相应的监管措施。
从定向增发监管措施可见,新三板、上海股交中心和广州股交中心的监管措
1《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
由于董事会召开的时间较自由,多数情况下上市公司选择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定价基准日。
施大同小异,区别在于上海股交和广州股交更加强调针对中介机构的监管。
不管怎样,明确且公开的市场规则能够让市场产生明确的预期,要想定向增发就需要按照既定规则执行,否则将面临监管措施。
但是,天交所市场尚未公开定向增发业务规则,同时也未明确监管措施,处于一种宽松的“无政府状态”。
三、对天交所增发监管工作的启示和建议
1、尽快建立关于定向增发的业务规则等制度性文件
与其他场外市场相比,天交所成立时间比较早,但至今未形成关于定向增发的业务规则等制度性文件,仅仅制定了定向增发业务流程、所需文件及其模版。
而新三板、上海股交中心和广州股交中心均制订了定向增发业务规则、业务指南等制度性文件。
无规矩不成方圆。
为规范挂牌企业开展定向增发业务,明确有关机构和相关各方职责,建议天交所制定定向增发业务规则,规定定向增发的条件、流程、信息披露、各方责任、违规处理等内容。
并将之公示,以明确挂牌企业和中介机构对定向增发业务的预期。
2、发挥保荐机构或持续督导机构的风控作用
天交所保荐机构或持续督导机构在定向增发中的作用不足。
在定向增发中,天交所仅在近期才开始要求机构提供定向增发意见书,而新三板、上海股交中心和广州股交中心等场外市场还要求机构承担定向增发的组织协调和申报工作,要求机构发挥核心作用。
可见,天交所保荐机构在定向增发中发挥的作用不足。
随着定向增发业务的持续开展,在天交所人力有限的情况下,建议充分发挥保荐机构或者持续督导机构在定向增发中的作用,让机构对定向增发的必要性、合法合规性、增发价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募投项目可行性和资金需求量等事项勤勉尽责地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督导拟定向增发的挂牌企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规范定向增发的信息披露
与其他场外市场相比,天交所定向增发信息披露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披露内容较少,挂牌企业股东和其他潜在投资者只能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重大事项公告等内容了解关于定向增发的很少内容,很难通过披露的信息了解定向增发的详细内容。
二是信息披露及时性有待提高。
天交所定向增发主要披露的内容是定增挂牌企业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公告,按照天交所信息披露要求,三会公告应在召开后2日内进行披露。
而进行定向增发的很多挂牌企业未能按照要求的时间进行披露,一般都出现延期披露。
为规范定向增发的信息披露,天交所可以参考新三板等其他场外市场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情况,适当增加定向增发信息披露内容,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