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增发项目案例201605
盘江股份定向增发案例研究

盘江股份定向增发案例研究盘江股份定向增发案例研究摘要: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通常为机构投资者)发行股票,以筹集资金或引入战略投资者,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
本文以中国盘江股份有限公司的定向增发案例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该案例的深入分析,探讨了定向增发的背景、动机、目的以及影响,为进一步了解和研究定向增发提供了参考。
1. 引言在中国证券市场中,定向增发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被广泛应用于上市公司。
定向增发能够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公司扩大规模和发展业务,同时也能够引入具有专业知识和资源的战略投资者,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本文将以盘江股份定向增发案例为基础,对定向增发的影响因素进行深入研究。
2. 盘江股份定向增发背景盘江股份成立于 2002 年,是一家以铜雕、铜艺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
在过去的几年里,公司的业绩发展较为平稳,但受制于资金和资源的限制,无法实现业务的快速扩张。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盘江股份决定通过定向增发来筹集资金,实现资本实力的提升。
3. 定向增发动机定向增发的动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筹集资金:定向增发可以直接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从而筹集到更多的资金用于公司的扩张和发展;(2)引入战略投资者:通过定向增发,公司可以引入一些具有丰富经验和资源的投资者,与其合作,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业务和管理;(3)优化股权结构:通过定向增发,盘江股份可以稳定股东结构,防止股权过于集中,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 定向增发目的盘江股份此次定向增发的主要目的包括:(1)扩大公司规模:通过筹集到的资金,盘江股份将加大对生产设备的投入,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力;(2)优化产品及技术创新:盘江股份将利用筹集到的资金,加大对产品及技术的研发投入,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创新性,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3)引入战略投资者:盘江股份希望通过此次定向增发引入一些具备相关经验和资源的战略投资者,从而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国资通过定增获得上市公司控股权的案例

国有资产是国家的重要财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国家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国有资产的管理必须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实现国有资产的良性增值。
其中,国资通过定向增发(以下简称“定增”)获得上市公司控股权的案例备受关注。
1. 定增是什么?定增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
定增不同于公开发行,其对象通常是特定的投资者,包括但不限于特定机构、特定个人或者公司工作人员。
定增的方式有多种,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定增、资产置换定增等。
2. 定增的意义国资通过定增获得上市公司控股权,意味着国有资产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增强。
这对国家战略性产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定增也可以为上市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公司业务拓展,实现良性发展。
3. 定增的案例分析近年来,国资通过定增获得上市公司控股权的案例不在少数。
以我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为例,2019年4月,中石油通过定向增发方式,成功收购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的50.002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
这一交易使得中石油夯实了在国内天然气市场的主导地位,为我国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4. 定增的风险和考量然而,国资通过定增获得上市公司控股权并非没有风险。
定增可能导致股权结构的不稳定性,引发股东利益的冲突。
定增也可能面临反垄断审查等法律风险。
在国资通过定增获得上市公司控股权时,需要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
5. 定增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我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文件均对定增行为作出了一定规范,要求定增必须符合公司章程、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
相关部门也会针对国资通过定增获得上市公司控股权的行为出台相关政策,以加强对定增行为的监管。
6. 定增的前景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资通过定增获得上市公司控股权的案例将不断增多。
我国将进一步加大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力度,调动国有资产的活跃性,提高国有资产的配置效率,为国家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定向增发(私募)案例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二〇一〇年五月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贵会证监许可[2010]525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发行人”或“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1,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大东南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认为大东南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大东南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发行定价过程符合非公开发行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大东南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等情况报告如下:一、发行概况(一)发行价格根据发行人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2009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09年7月28日)前20个交易日大东南股票均价的90%(即不低于6.74元/股)。
2010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
2010年3月8日,公司已完成了权益分派实施工作,根据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底价相应调整至6.65元/股。
定增法律风险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以下简称“定增”)筹集资金已成为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
然而,定增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本文将以XX公司为例,分析定增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XX公司定增背景XX公司是一家从事新能源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为了扩大产能、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于2019年启动了定增项目。
此次定增拟募集资金总额为10亿元,用于建设新生产线、研发新技术等。
三、定增法律风险案例分析1. 定增方案设计风险(1)定价基准风险在定增方案设计中,定价基准的选择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
若定价基准过低,可能导致公司估值偏低,损害现有股东的权益;若定价基准过高,则可能影响定增的完成。
XX公司在制定定增方案时,选择了市盈率法作为定价基准,但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导致市盈率波动较大,存在定价基准风险。
(2)发行对象选择风险定增发行对象的选择直接关系到资金募集的顺利与否。
若发行对象选择不当,可能导致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
XX公司在定增过程中,选择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产业投资者作为发行对象,但由于未充分调查发行对象的背景、信誉等情况,存在发行对象选择风险。
2. 定增信息披露风险(1)信息披露不完整在定增过程中,信息披露的完整性至关重要。
若信息披露不完整,可能导致投资者对公司的真实情况产生误解,影响定增的完成。
XX公司在定增过程中,部分信息披露不够详细,如未披露发行对象的背景、业绩等信息,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的风险。
(2)信息披露不及时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也是定增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若信息披露不及时,可能导致投资者在关键时刻做出错误决策。
XX公司在定增过程中,曾出现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如定增方案修改未及时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风险。
3. 定增程序合规风险(1)股东大会审议程序风险定增方案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若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存在瑕疵,可能导致定增方案无效。
定向增发成功与失败案例

定向增发成功与失败案例定向增发则因其低门槛、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受到了广大企业的青睐,自2006年中国证监会出台《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来,定向增发己成为上市公司进行外部融资的首选,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定向增发成功案例,欢迎阅读!一、什么是定向增发?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
1.人数限制: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2.折价发行:发行价不得低于董事会预案公告日前20日均价的90%3.锁定期:发行股份12个月内(认购后变成控股股东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4.高门槛:单个项目一般需要几千万甚至几亿资金。
2013年定增项目平均参与起点1.31亿元。
二、定增市场新趋势定向增发作为融资方式的一种,在资本市场的重要程度正逐渐增强。
Wind数据统计显示,2006-2013年,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规模、家数、实际定增数量及规模均呈现快速上升。
2014年,两市定增募资金额超过6000亿元,接近2013年3463亿元的一倍。
让我们再深入一些……定向增发的收益来源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即折价率、市场波动收益(β)、个股成长性收益(α),可以用如下公式来表示:定向增发收益=折价率+市场波动收益(β)+个股成长性收益(α)折价率:定增参与价格较二级市场一般有10%-30%的折价,具有一定的“安全垫”作用。
市场波动收益(β):目前A股市场整体估值较低,各大机构预期未来市场上涨概率较大。
根据历史数据统计,在市场低位参与定增投资,可分享市场上涨带来的β收益,定增盈利概率较大。
个股成长性收益(α):从定向增发的成功案例来看,定向增发后公司股价上涨与其定增资金用途、对公司当前经营状况的改善程度(盈利增厚、单位盈利能力提升、财务健康等)等息息相关。
定向增发股的上涨逻辑,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1)新入资产/新投项目改变了公司原有估值;(2)新入资产/新投项目提升公司单位盈利能力;(3)定向增发项目公布吸引市场关注。
定向增发案例

定向增发案例【篇一:定向增发案例】各路资本大施入局手法今年以来,定增再融资出现新趋势:募集资金同时不忘引入“新鲜血液”,有的是为了引进新主,以图让公司发生质变;有的是为了给未来运作带来活力。
而从这些入局者角度看,各路资本或为规避监管新规,或为未来操作留后手,采取不同方法进场。
各取所需,造就上市公司定增案例“新异”纷呈一边募集资金,一边引入“新鲜血液”,今年以来上市公司再融资出现新趋势。
上证报记者统计发现,今年以来,事先确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案例数量已经超过以询价方式进行的定增案例,与之相随的是需求供给方的易位与众多新型资本运作手段的勃发。
红塔证券投资事业总部总经理沈春晖在其认证微博上表示,目前非公开发行中机构投资者(发行对象端)驱动的迹象很明显,比重将越来越大。
另有市场人士认为,一方面,多元化的运作目标需要更多复杂的交易结构;另一方面,高持股比例的财务投资者或许是并购基金在中国大规模发展的先声。
现象1:大股东配合外来资本进场在原大股东的配合下,外来资本通过定增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却不谋求控制权,多数是为了暂避借壳新规,待时机合适再进行下一步运作典型案例:、和通过定增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却不谋求控制权,近期这样的案例不断出现。
最近一例是科华生物,方源资本旗下的lal公司认购上市公司全部2500万股新股,加上此前从四名自然人股东手中收购的4925.97万股,lal公司最终将持有上市公司15%股份。
有趣的是,在掏出4亿“真金白银”支持上市公司的同时,lal公司却表示,虽成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但无实际控制公司的意图,也未与其他股东达成一致行动协议,因此并不成为控股股东,科华生物将不存在。
同样的案例还有去年底推出定增预案的长园集团与东晶电子。
如果定增顺利完成,前者第一大股东将变为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所创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持股比例14.8%;后者的第一大股东则变更为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千石创富,持股比例同样为14.8%。
全市场 待发竞价定向增发项目(截至2016年11月)

预案价下限 定价方式增发数量(万股) 预计募集资金(亿元) 定向增发目的 65.38 竞价 3,193.64 20.88 配套融资 29.85 竞价 27,872.80 83.20 融资收购其他资产 竞价 3,300.00 7.53 项目融资 14.30 竞价 33,566.43 48.00 补充流动资金 14.33 竞价 837.40 1.20 配套融资 12.16 竞价 2,759.05 3.36 配套融资 13.62 竞价 9,589.64 13.06 项目融资 11.52 竞价 7,958.00 9.13 项目融资 竞价 2,600.00 8.01 项目融资 竞价 14.80 项目融资 竞价 18,000.00 20.00 项目融资 竞价 9,865.00 26.93 项目融资 竞价 1.25 配套融资 11.03 竞价 72,529.47 80.00 配套融资 11.58 竞价 1,337.78 1.55 配套融资 13.13 竞价 1.44 配套融资 竞价 5.17 配套融资 8.35 竞价 20,269.06 16.92 配套融资 竞价 3,736.67 3.50 项目融资 竞价 65,000.00 45.00 项目融资 15.97 竞价 2,899.19 4.63 项目融资 5.31 竞价 47,080.98 25.00 项目融资 13.52 竞价 20,730.93 28.03 配套融资 竞价 9.90 配套融资 16.12 竞价 1,209.68 1.95 配套融资 6.06 竞价 19,741.34 11.96 配套融资 10.67 竞价 19,190.18 20.48 配套融资 8.44 竞价 8,180.85 6.90 配套融资 26.56 竞价 3,245.63 8.62 配套融资 13.90 竞价 2,158.27 3.00 项目融资 3.89 竞价 77,120.83 30.00 配套融资 14.31 竞价 24,535.29 35.11 项目融资 竞价 1,500.00 2.39 项目融资 4.84 竞价 49,019.61 17.90 项目融资 16.50 竞价 26,424.24 43.60 配套融资 12.62 竞价 17,432.65 22.00 项目融资 15.74 竞价 5,473.16 8.61 项目融资 24.95 竞价 2,308.62 5.76 配套融资 9.52 竞价 11,766.00 11.20 项目融资 4.69 竞价 35,935.38 16.85 项目融资 竞价 25,000.00 32.00 项目融资 5.95 竞价 19,730.50 11.74 项目融资 竞价 2.03 配套融资 19.51 竞价 3,587.90 7.00 配套融资 竞价 10,000.00 14.91 项目融资 竞价 4,140.00 8.87 项目融资 14.12 竞价 9,600.00 13.53 项目融资 5.40 竞价 55,555.56 30.00 配套融资 竞价 8.00 配套融资 竞价 7.08 配套融资 13.20 竞价 8,480.00 11.19 项目融资 8.86 竞价 33,860.05 30.00 项目融资 5.06 竞价 14,744.83 7.46 项目融资
xxxx公司定向增发项目方案(泉州某上市公司也可参考此方案)

XXXX公司定向增发项目方案(泉州某上市公司也可参考此方案)【新朋友】点击标题下蓝字“泉州金融同业” 关注【老朋友】点击右上角,转发或分享本页面内容XXXX公司定向增发项目方案一、基本情况XXXX公司非公开定向增发方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YYY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定增对象之一,YYY合伙企业拟认购8610万股,约占上市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9%(简称“标的股票”),定增价格为2.00元/股,限售期为3年。
二、交易结构1、由ABC基金子公司(以下简称“ABC基金子公司”)设立ABC 基金子公司- YYY合伙企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规模为15220万元。
其中,优先级规模12220万元,劣后级规模3000万元。
2、ABC基金子公司作为YYY合伙企业的新LP入伙,YYY合伙企业原LP退伙,YYY合伙企业原GP---ZZZ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GP增资至2000万元,并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3、XXXX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取得证监会的批文后,ABC 基金子公司开始募集资金。
4、ABC基金子公司与ZZZ公司、YYY合伙企业、民生银行签订托管合同,将资产管理计划的募集资金以及GP出资的2000万元资金托管于在民生银行开立的托管账户,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后,资金划转至XXXX公司指定的券商募集资金账户。
5、YYY合伙企业取得XXXX 公司7000万股股票后,质押给ABC基金子公司。
6、ZZZ 公司在定增完成后第12个月末按照年化14%的利率回购ABC基金子公司持有的LP基金份额,ZZZ公司可以选择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为12个月。
7、ZZZ公司实际控制人为LP的基金份额回购提供保证担保。
整体交易结构如下图所示:三、风险控制措施1、定增完成后YYY合伙企业持有的XXXX公司7000万股票质押给ABC基金子公司;2、ZZZ 公司在定增完成后第12个月末按照年化14%的利率回购ABC基金子公司持有的LP基金份额,ZZZ公司可以选择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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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分行青山路支行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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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交易结构及融资方案 02 非公开发行方案
03 上市公司情况
04 风险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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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交易要素/结构
本方案合计投资金额共计9.5亿元。 第一部分 融资人:济民可信(恒信融达)、待定投资者 1、期限:12月+6月+6月 2、价格: 优先级:固定收益7.5%+超额收益部分10%; 3、管理费(后端):投顾1% 4、规模:7.5亿元(我行出资优先级4.5亿元、济民可信劣 后级1亿元,待定投资者劣后级2亿元)
53650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司 5 6 7 8 9 10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 股票 是否上市 是 600482 委员会 代码 蓄电池开发、研制、生产、销售;蓄电池零配件、材料的生产、销 售;蓄电池生产、检测设备及零配件的制造、销售;蓄电池相关技 术服务; 5.37/5.2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简称中船重工,CSIC)成立于1999年7月1日,是在原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国家 授权投资的机构和资产经营主体,由中央管理,是中国十大军工集团之一。中船重工是中国最大的造修船集团之一,拥有46个工业企业、28个科研院所,员工14万人, 总资产1900亿元。
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中船重工集团、七〇三所、七〇四所、七一一所、七一二所、七一九所、中国重工、中船投资及风帆集团。 募集配套资金:包括中船重工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
募集资金
拟募集资金总额总额不超过134.82亿元。 用于支付现金收购标的资产的对价,同时投资建设舰船综合电力推进系统及关键设备、舰船燃气轮机、舰船汽轮机及推广应用、船用 特种发电机及柴油机特种配套、舰船传动及应用推广、核电关键设备及配套生产线能力改造升级、铅酸蓄电池、新型锂电池及特种电池 等项目、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的流动资金等
5、优先劣后比:1.5:1
6、增信措施:(1)恒信融达、待定投资者为优先级份额 承担平补仓和差额补足(2)对应于7.5亿元认购的定增股 票质押于我行。(3)设定预警平仓线
第二部分
我行成立资管计划直接投资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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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交易要素/结构
融资人:济民可信(恒信融达)、待定投资者
济民可信(恒信融达)、待定投资者 7.5 4.5|3 1.5:1 12+6+6 7.50% 10.00% 利随本清 180731|52434 不高于2896万股 5.5% 是|2017年5月 17.20% 2015-9-1 不低于25.9元/股(29) 2.4% 35.5|107.5|8.6 33.2|100|98.1 40.8|4.78 15.47|64|5.2 24.75|160% 21.66|140% 17.78|14.32
未承诺利润的八家公司 2015年1-6月 营业总收入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329,932.40 16,339.64 21,813.72 17,863.72 2014 669,969.39 43,585.05 56,880.84 48,567.94 2013 636,250.36 58,834.11 65,936.96 56,4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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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地位
上市公司情况—主营业务
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在原第六机械工业部直属企事业单位和交通部所属
的15 个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成立,是国务院直接领导的正部级行政性总 公司,为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国有特大型企业。由中央管理,是中国十大 军工集团之一。中船重工是中国最大的造修船集团之一,拥有46个工业企 业、28个科研院所,员工14万人,总资产1900亿元。 中船重工拥有中国最大的造修船基地,集中中国舰船研究、设计的主要 力量,有3万多名科研人员, 8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7个国家级企业技术 中心,150多个大型实验室,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并出口 到世界五大洲6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形成年造船能力500万吨。 中船重工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拥有国内最齐全的船舶配套能力,自主开发 生产的上百种非舰船类产品,广泛服务于航天、铁路、汽车、水电、冶金、 石化、烟草以及基础建设等20 多个行业和领域,并出口到世界各地。
融资人 融资总规模(亿元) 优先级额度|次级额度 优先劣后比 期限(月) 我行固定收益 我行浮动收益 还本付息 质押股权总股本|流通股本(万股) 质押股数(万股) 质押股数占流通股的比例 是否为限售股|解禁月份 (当前价格-半年内最低价)/半年内最低价*100% 定价基准日 定增价格 融资期内解禁规模/当前流通股规模 5日均线|PE|PB 60日均线|PE|PB 行业平均PE|PB 质押定价|PE|PB (按定增价格上限29计算) 追加线 (按定增价格上限29计算) 平仓线 (按定增价格上限29计算) 质押市盈率2016|2017
本次予民生银行的定增融资9.5亿元(我行优先级4.5亿元,直投2亿元,劣后级3亿元),认购价格(25.929元之间),以最高价29元计算,质押总股数258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43%。 融资人:济民可信(恒信融达)、待定投资者,我行2016、2017年年质押市盈率分别为17.78|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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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认购质押市盈率
公司2015年12月非公开预案公告。本次非公开配套募资拟以不低于25.90元/股的价格,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52055.1081万股,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募集不超过134.8227亿元资金 同时向注入标的发行股份75026.56万股(价格17.97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807,31.6,685万股。
是军用起动铅酸蓄电池的定点生产单位,多年来公司引进了多条蓄电池
专用生产线和检测设备,年生产能力达到350万KVAh。公司完全等效采用 美国、德国及其著名汽车制造厂的先进技术标准,产品性能达到当前国际 技术水平。 已建立了健全的国内蓄电池经销网络,覆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设 立17个销售分公司、22个物流中转库作为区域性销售服务中心,在全国地 级以上城市开发了500余家特约经销商(一级经销商)。 风帆蓄电池得到“奥迪A6”,“帕萨特B5”,“桑塔纳”等旅行车、 “斯太尔”等重型汽车的配套认可,配套车型达30多种品牌,是国内外各 种车辆的理想电源。“风帆”商标多次被国家工商局评为“中国驰名商 标”,是中华民族优秀的蓄电池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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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交易结构及融资方案 02 非公开发行方案
03 上市公司情况
04 风险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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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案
本次重组的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其中风帆股份向中船重工集团、七〇三所、七〇四所、七一一所、七一二所、七 一九所、中国重工、中船投资、风帆集团发行股份,以购买其持有的广瀚动力100%股权、上海推进100%股权、齐耀重工100%股权、 齐耀动力15%股权、长海电推100%股权、长海新能源30%股权、海王核能100%股权、特种设备28.47%股权、武汉船机90%股权、齐 耀控股100%股权、宜昌船柴100%股权、河柴重工100%股权、风帆回收100%股权、风帆机电100%股权、风帆铸造100%股权、中船 重工集团以其拨入宜昌船柴、河柴重工、武汉船机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项目投资补助资金形成的权益和债权、中船重工集团持有的3宗 土地使用权和风帆集团持有的2宗土地使用权;向中船重工集团支付现金约47,079.08万元购买其持有的火炬能源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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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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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达产后利润增长显著
本次注入资产中2014年和2015年1-10月军品营业收入分别为32.21亿元和28.63亿元,占注入资产合计收入约30%
本次重组主要的投资类建设项目未来盈利前景良好,达产后可新增销售收入204.24亿元,新增净利润22亿元
控股股东。
注:右表测算数据中募集配套资金部分按照募集配套资金 上限1,348,227.30 万元,发行价格按照25.90元/股计算, 集团按照15%比例认购配套融资,各股东持股数量将以 中国证监会核准数量及实际发行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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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补偿承诺
本次重组中风帆股份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业绩补偿标的为采取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产,分别为:广瀚动力100%股权、上海推进100%股权、齐耀重工100%股权、齐耀动力15%股权、长海电推100% 股权、长海新能源30%股权、海王核能100%股权、特种设备28.47%股权,上述标的资产评估值合计为62.94亿元,占总交易价格的的45.11%;上述公司2014 年对应净利润合计数占2014年备考净利润的39.52% 2016年-2018年,上述标的资产对应的净利润预测数合计分别为4.02亿元、5.60亿元和6.93亿元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承诺认购部分配套募集资金 中船重工集团拟认购的配套融资金额为不超过本次配套融资总金额的15%,即不超过20.22亿元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对风帆股份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中船重工集团承诺所认购的配套融资股份自该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其他投资者所认购的配套融资股份自该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排名 1 2 3 4
股东名称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沪股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军工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 品-022L-CT001沪 钱伟民 李想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国有 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新能 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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