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方法的准则(最后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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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方法的准则》[法]E迪尔凯姆著读后感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法]E迪尔凯姆著读后感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法]E迪尔凯姆著读后感第一篇范文:《社会学方法的准则》[法]E迪尔凯姆著读后感在阅读《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这本书后,我对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和理论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作者E迪尔凯姆通过严谨的论证和丰富的实例,向我展示了一种科学的社会学研究方法。

这本书首先明确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即社会事实。

社会事实是社会生活中独立于个体意志之外的存在,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

这一定义使得社会学的研究具有明确的对象和范围。

E迪尔凯姆认为,研究社会现象必须采取一种客观的态度。

他提出了“集体表象”的概念,用以描述社会成员对事物共同的、共识性的认知和观念。

通过对集体表象的深入研究,可以揭示社会现象背后的规律和原因。

书中还详细阐述了比较研究的重要性。

比较研究可以帮助我们发现不同社会现象之间的相似性和差异性,从而揭示社会规律。

E迪尔凯姆强调了比较研究应该遵循的原则,如公平比较、同类比较等,以确保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这本书还强调了统计研究在社会学研究中的地位。

E迪尔凯姆认为,统计研究可以揭示社会现象之间的数量关系,为社会规律的发现提供有力支持。

他提倡研究者应熟练运用统计方法,对数据进行严谨的分析,以得出科学的社会结论。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E迪尔凯姆对社会学的严谨态度。

他提倡研究者应具备批判精神,不断质疑和检验现有的理论,以推动社会学的发展。

这一观点使我深受启发,明白了科学研究的本质就是不断探索和求证。

第二篇范文:《社会学方法的准则》[法]E迪尔凯姆著读后感——社会学的探索与启示在阅读《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这本书后,我从一个全新的视角来思考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和理论。

作者E迪尔凯姆通过严谨的论证和丰富的实例,向我展示了一种科学的社会学研究方法,从而使我重新审视了社会学的探索与启示。

这本书首先明确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即社会事实。

社会事实是社会生活中独立于个体意志之外的存在,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

这一定义使得社会学的研究具有明确的对象和范围,使我们能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社会现象的实质。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客观性:社会学方法强调要客观地观察和研究社会现象,避免个人主观意见的干扰。

社会学研究应该基于客观的数据和证据,而不是主观的臆断或偏见。

2. 综合性:社会学方法倡导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和途径来理解和解释复杂的社会现象。

这包括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结合,同时借鉴历史、心理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和观点。

3. 非唯物主义:社会学方法不仅关注物质层面的社会现象,也关注非物质层面的社会现象,例如文化、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等。

社会学研究应该综合考虑物质和非物质因素对社会行为和社会变迁的影响。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涂尔干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涂尔干

一、社会现象的两种类型:
① 正常现象:应该是什么就表现为什么的事实。 ② 病态现象:应该是什么却未表现为什么的事实。

二、区分正常现象和病态现象的标准:
①一个社会事实一般发生在进化的一定阶段出现的一定种的社会里,对 于出现在这一发展阶段的一定的社会类型来说是正常的。 ②指出现象的普遍性是与所研究的社会类型中集体生活的一般条件有联 系的,就可检验上述方法的结果。 ③当这个事实与尚未完成其全部进化过程的社会种有关时,这个检验就 是必不可少的。

第五章 关于解释社会事实的准则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以社会事实解释社会事实:必须从社会本身的性质中
去寻求对社会生活的解释。

具体准则:
①一种社会事实的决定性原因,应该到先于它存在的社会事 实之中去寻找,而不应到个人意识的状态之中去寻找。 ②一种社会事实的功能应该永远到它与某一社会目的的关系 之中去寻找。
第六章 关于求证的准则
一 比较方法或间接的实验方法是社会学的求证 方法。 二 在各种比较方法中,共变法是社会学研究的 最好手段。 (一)共变法含义 (二)共变法的优越性
行分类。以数量有限的类型代替数量无限的个体进行研究和 做全面的分析。

二、社会类型的划分:
1、简单的多环节社会和简单合成的多环节社会:这是由 斡 尔朵或氏族的简单再现而形成的社会。 2、双重合成的多环节社会:这种社会是由若干简单合成 的多环节社会的并存或融合而产生的。 三、划分社会类型的原则: 首先,以最简单的社会或单环节社会为基础,根据社 会表现出的融合程度对社会分类。其次,再在各类社会的 内部根据最初的多环节是否完全融合为一体来区分出各类 变种。
第四章 关于划分社会类型的准则

试评述迪尔凯姆的_社会学方法的准则_

试评述迪尔凯姆的_社会学方法的准则_

2007年第23卷第5期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V o l.23 N o.5 2007 (总第95期)JOURNAL OF NORTH UN IVERSIT Y OF CH INA(S OC I AL SC IENCE ED ITI ON)(Sum.95)文章编号:167321646(2007)0520015204试评述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方法的准则》Ξ杨 光(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摘 要: 对迪尔凯姆著作之一《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进行了简单评述,介绍了他的社会学方法论,包括他对社会学研究对象的界定及如何去观察和解释研究对象的原则,以及社会学求证的具体方法。

关键词: 社会事实;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共变法;社会种 中图分类号: C91206 文献标识码: AO n D urkhe i mΕs The Ru le s of S oc io log ica l M e thodYANG Guang;Ph ilo sophy and Soci o logy Co llegeΚShanxi U niversityΚT aiyuan030006ΚCh inaΓAbstractΠT h is p ap er m akes a b rief in troducti on and review of T he R u les of S ociolog ica l M ethod by E.D u rkhei mΚand review s h is soci o logical m ethodo logyΚincluding refinem en t of research ob ject of soci o logyΚp rinci p le of ob servati on and in terp retati on to research ob jectΚand detailed m ethod of soci o logical p robe.Key wordsΠsocial factΜT he R u les of Soci o logical M ethodΜcovariance m ethodΜsocial sp ecies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是社会学重要奠基人之一,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1858~1917年)社会学研究成果的代表作之一,在1895年正式出版。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读书笔记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读书笔记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读书笔记在学习有“社会学之父”之称的孔德时,学到了他首先将研究自然科学的方法准则用以研究社会科学的实证主义。

到了孔德,他意识到了就像斯宾塞这样的大家都没有明确指出或混淆了社会学研究的方法,将一些普通的归纳与演绎作为研究方法,于是他基于观察事实需要提出严谨的依据的情况、做一个真正的社会学入门可以看的理论方法,写下了这本书。

作者首先界定了社会研究对象的范畴——社会事实,给出了社会事实的定义即“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约束的,或换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

”又根据一些有强制性的既有制度组织,比如法律、金融制度等确定的规则,和政治、文化信仰和惯例的习俗、道德、教义具有的无形的约束力来界定出“存在于个人之身外,但又具有使个人不能不服从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感觉方式”所构成的特殊社会事实。

涂尔干例举了集会所引发的狂热情感导致人们做出了违背常理或者不符合自己平常的人格所能做出的事情,用来展现出一种无形的压力与规则在制约着人们。

这与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所表达的观点有相似之处,就是群体所引发的狂热意识,促使人毫无平常的道德感和羞耻心做出暴力行为。

这样说来,社会事实就是存在于个人之外却又使人不得不服从的一种强制力,它具有外在性、普遍性、强制性的特点。

一旦有人有意或无意的违反了社会规则,都会有一种客观存在的东西对其进行制约。

在这之后作者又论述了观察、解释并划分论证社会事实的准则,这些的背后都隐藏着全书中最核心的两个问题,一是究竟什么才是社会学应该研究的对象,二是运用什么方法对其进行研究。

通过对前人的批判,即涂尔干认为孔德和斯宾塞都是在对概念进行研究,而真正的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则应该是作为“物”被研究的社会事实,也在第二版的序言中称并不是说社会事实是物质之物,而是与物质之物具有同等地位但表现形式不同的物。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推进,社会学研究的领域也在不断发展,而为了更有效地进行社会学研究,必须建立一套公认的准则学习指导方法。

因此,社会学的准则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可以帮助社会学家们有助于更有效地理解社会的现实。

首先,社会学的准则不仅涉及研究的范围和深度,还涉及研究的正确设计和评估。

社会学准则指导社会学家们应该以系统化和有序的方式进行研究,以便在研究区域深入探索其原因和影响。

因此,研究应该从被研究的群体的实际情况出发,发掘群体内的特点和需求,然后确定研究的范围,以便根据这些特点和需求更有效地设计研究方案,并将研究方案的内容与采取的行动相结合。

随后,应该选择合适的研究方法,确定样本来源,并建立有效的数据收集和分析程序。

最后,社会学家们还需要分析研究结果,进行结论推理和思考,以实现研究目标。

其次,社会学的准则包括遵守伦理准则、研究公正性、程序正确性和调查数据的真实性。

伦理准则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基础,它告诉社会学家们在进行社会学研究时要尊重被调查者的权利和利益,不能侵害他们的隐私和尊严,同时要充分考虑文化差异和文化多样性。

另外,研究公正性要求社会学家们应以客观和中立的态度来处理和分析研究问题,用偏见和影响不能破坏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程序正确性是社会学研究的关键,要求社会学家们系统地收集、组织、分析和报告研究资料。

最后,社会学家们还要对研究调查所得的数据进行准确检查和评估,以确保研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最后,社会学的准则还应该建立在广泛的研究基础上,因为没有健全的社会学研究基础是毫无意义的。

社会学研究员应该运用多种多样的学术文献来充分理解深入了解被研究问题的背景,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对可能的理论进行检验,以便对研究问题的不同方面做出正确的推断。

此外,社会学家们要收集社会现实的详细数据,包括调查、实验和文献研究等,以支撑研究的理论和观点,依靠充分的信息来增强研究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社会学的准则是一套完整的标准,它涵盖了社会学研究中从研究设计和研究方法到伦理准则、研究公正性和数据准确性等方面。

社会学方法准则

社会学方法准则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埃米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 1858-1917)[本书精要]该书在社会学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实证主义社会学最具代表性的著作之一,也是每一位研习社会学的人必读书之一。

一、作者介绍涂尔干(又译迪尔凯姆、杜尔克姆等)是法国第一位学院式社会学家,现代社会学方法论的主要创立者,他同马克思(Karl Marx)和韦伯(Max Weber)一起,并称为古典社会学的三大家,被视作现代社会学真正的奠基者。

一般认为,现代社会学发展出三大范式:实证主义的,历史解释的和社会批判的,涂尔干、韦伯和马克思分别为这三种范式的早期代表和开拓者。

当代西方社会学的方法论思想以及许多基本概念、观点和理论取向,都受到上述三人极大的影响。

涂尔干在社会学方法论、社会学基础理论、现代社会问题、道德社会学、宗教社会学和知识社会学等众多领域都作出了的重要贡献。

涂尔干1858年出生于法国东部边缘地区的埃皮纳尔,他的父亲及好几代先辈都是犹太教教士。

如果不脱离传统的道路,他也将会成为一名犹太教教士。

他13岁时接受了传统的犹太教受礼仪式。

但他后来逐渐成为一名不可知论者,不参加任何宗教活动,虽一直保持对各种宗教现象的浓厚兴趣,却仅限于学术上而不是神学上。

在两次考试失败的情况下,涂尔干第三次终于通过了严格的考试,于1879年如愿以偿地进入著名大学巴黎高等师范学校,该校享有法国知识精英之摇篮的美称。

大学毕业后,涂尔干在巴黎附近的一所公立中学当了几年哲学教师,其间赴德国进修一年。

他并不想将传统的哲学研究作为终生的职业,认为当时的哲学严重脱离了实际,并决心从事对社会的科学研究,他对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社会科学有着浓厚的兴趣,大量涉猎孔德、斯宾塞等人的著作。

1887年,涂尔干被聘为波尔多大学的教师,讲授教育学和社会学,这也是社会学第一次登上法国大学的讲坛。

1893年涂尔干的博士论文《社会分工论》通过答辩并公开出版,1895年他发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1897年又发表《自杀论》,这三部著作使他跻身于学术界的最前列。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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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的那些事
实证主义社会学的方法论纲领
(法)-迪尔凯姆-1895年 著
制作人:朱益青 2014435810015
本书框架:
序言一 两序言 序言二 一引言 一、什么是社会事实 二、关于观察社会事实的准则 三、关于区分正常现象和病态现象的准则 六主题 四、关于划分社会类型的准则 五、关于解释社会事实的准则 六、关于求证的准则
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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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社会事实

定义: 存在于个人之身外, 但又具有使个人不能不服从的强制力的 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感觉方式构成。 特点:外在性、强制性、普遍性、(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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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观察社会事实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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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区分正常现象和病态现象的准则
正常现象(规则事实):应该是什么就表现为什么的事实 病态现象(不规则事实) :应该是什么却未表现为什么的事实
三条准则: 1. 一个社会事实一般发生在进化的一定阶段出现的一定种的社会 里时,对于出现在这个一定发展阶段的一定的社会类型来说是
正常的;
2. 指出现象的普遍性是与所研究的社会类型中的一般条件有联系 的,就可检验上述方法的结果;
3. 当这个事实与尚未完成其全部进化过程的社会种有关时,这种ຫໍສະໝຸດ 检验就是必不可少的。5
五、关于解释社会事实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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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求证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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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特点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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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评: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摘要:社会学要成为一门科学,就必须具有自己的独特的研究对象及方法。

迪尔凯姆把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并提出了一系列研究社会事实的方法、准则及检验标准。

他认为社会学像自然科学一样,其研究对象是可以实证的,从而为实证研究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参考。

本文通过描述迪尔凯姆实证研究方法的准则,并对其进行了简要的总结,已达到深入学习的目的。

关键词:社会学方法社会事实方法的准则一、迪尔凯姆提出社会学方法的背景社会学是在十九世纪中后期由孔德在实证哲学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他试图使用一种物理学的方法来统一所有的人文学科——包括历史、心理和经济学,从而建立经得起科学规则考验的学科。

他的社会学既无明确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又无专门的社会学研究方法。

继孔德之后,著名的社会学家斯宾塞试图明确社会学的内容,提出了一系列开展社会学研究的问题,但也没有涉及方法问题。

而对于一门科学能否独立存在,关键取决于它是否涉及到某种独特的“客观现实”,是否拥有独立的研究对象。

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这本论述社会学方法的著作中,迪尔凯姆意在说明把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研究的独特对象,以区别于其它的学科,以及它所使用的特别方法,从而使社会学变成一门科学成为可能。

二、《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的主要内容(一)、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社会事实迪尔凯姆提出,应把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而社会事实是什么呢?在此,应对社会事实下一个定义:“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或者换一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

[1]也就是说,社会事实是一种团体现象,是团体的信仰、倾向和习俗这类东西构成了社会事实,绝不能等同于纯粹的个体事实。

社会事实具有这样的一些特点,社会事实的外在性、社会事实对个人的强制性与社会事实的普遍性。

首先,社会事实的外在性表现在“它的存在不依存于它的团体内部扩散时表现于个体的形式,我们还可以通过社会在团体内部的扩散来界定它”。

社会事实存在于个体之外,而不同于那些存在于个体身内的生理的和心理的现象。

其次,社会事实对个人具有强制性。

社会事实由存在于个人之身外,但又具有使个人不能不服从的强制力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感觉方式构成。

最后,社会事实普遍性的普遍性指的是社会事实是全社会成员共有的特征,而不是个别人的特征。

这样的社会现象必须是一种普遍现象。

“它之所以是普遍的,是因为它是集体的(即多少带点强制性的),而不是因为它是普遍的,所以它才是集体的。

这是一种强加于个人而后再由个人重复的团体状况。

它存在于整体中的每个个体,是因为它已存在于整体,而不能说它存在于整体,是因为它已存在于个体”。

同时,为了更好的理解什么是社会事实,迪尔凯姆还把社会事实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属于社会形态学方面的社会事实,即社会事实的形态部分,是社会上存在的一些外貌的、形态的现象。

另一类是属于社会生理学方面的社会事实,即社会事实的动态部分,由生理现象表现出来的,即关于思想、行为和感觉的现象。

(二)、社会学研究的方法1、关于观察社会事实的准则社会学作为一门科学,其研究的对象是可以观察的。

迪尔凯姆认为观察社会事实必须遵循以下两个原则:一是客观性原则,即社会事实是客观事物,要研究社会事实,就必须把它当作为物来考察。

我们应该使社会现象与在头脑中把它们表象出来的主体分开,而对社会现象本身进行考察。

我们要把社会现象作为外在的物从外部来研究,因为它们本来就是作为这样的东西呈现在我们面前的。

实际上,人们在认识一个物时,主要依据它不以人们的简单愿望而改变这个特征。

社会事实都具有这样的属性,它们非但不是我们的意志的产物,反而从外部决定着我们的意志。

二是特殊性原则,社会事实具有自身特殊的性质。

社会事实必须用社会事实来解释。

“我们不能全凭自身的经验去观察事实,而且以这种办法观察到的事实也是很少的、转瞬即逝的、变化无常的,以致不能对我们早已在习惯上形成的关于该事实的观念产生影响和发号施令。

社会事实非常自然地和直接地具有物的一切特性,它们支配着个人的意识,所以能依据自身性质形成于个人意识之外。

因此,把它们作为物来观察就不必想方设法去歪曲它们了”。

2、关于区分正常现象和病态现象的准则虽然社会事实是可以从外部进行观察的,但是我们还必须对社会事实的各种现象进行区分,因为社会事实包括正常现象和病态现象两种。

稍微不注意,就会出现错误!因此,如果我们能够找到一个为事实本身所固有的、并能使我们科学地分辨出各类社会现象中的健康与病态的客观标准,社会科学将有助于社会的改善与发展。

在社会科学中,主要的目的总的来说是确定正常形态,并对它进行解释,并指与反常形态的区别。

而在这个社会中,病态现象是必不可少的。

从反常当中把正常区分出来的好处,主要在于指导实践。

正常现象:也称规则的现象,是应该是怎样就表现为怎样的现象。

而病态现象则称不规则的现象,是应该是这样但偏偏却未表现这样的现象。

对社会中的正常现象和病态现象进行区分,有以下三条准则:A、时代特征。

一个社会事实一般发生在进化的一定阶段出现的一定种的社会里是,对于出现这个一定发展阶段的一定的社会类型来说是正常的。

B、正常现象带有普遍性。

指出现象的普遍性是所研究的社会类型中集体生活的一般条件有联系的,就可检验上述方法的结果。

C、当这个事实与尚未完成其全部进化过程的社会种有关时,这种检验就是必不可少的。

由此可知,为了使社会学真正成为一门研究事物的科学,那就必须把现象的普遍性作为衡量现象是否正常的标准。

这种社会学的方法既能调整人们的行动,又能调整人们的思想的好处。

充当社会的“医生”的角色:持之以恒地努力保持社会的正常形态,当这种形态遭到破坏,就去重建它,当它的存在条件改变了,就去重新寻找条件。

3、关于划分社会类型的准则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事实的内涵是不一样的。

把社会事实放在社会背景下进行研究,才能区分社会事实是正常的还是反常的,首先要确定某些社会的背景(社会种)是怎样的。

因此,社会学应当有一个分支来研究社会种的构成及划分。

实际上,社会种的观念已把真正的科学研究所要求的统一性和事实存在的多样性结合在一起了,因为种的属性在它的所有个体身上都是同样的,而另一方面,在种之间又是互不相同的。

而构成社会种的应该从描述每个个体和全部个体开始。

社会学应该使用先观察个体,而且是观察每一个个体,然后再上升到一般的准则。

分类与解释,社会形态学是以社会学中构成与划分社会类型为任务。

既然一切合成的东西的性质必然取决于它的构成成分的性质,数量和它们的组合形式,那么这些特性显然应该作为我们分类的依据。

分类方法的原则:根据社会的结合程度对社会进行分类。

(1)首先,以最简单的社会或单环节社会为基础,根据社会表现出的融合程度对社会分类;在此,首先必须对简单社会下个准确的定义。

而“简单”一词只有在表示整体中完全没有部分时才有确切的意思。

因此,应把简单社会理解成为没有比它自己更简单的社会的所有社会。

“斡尔朵”完全符合这个定义。

斡尔朵是一个社会集合体,其内部不包括而且从未包括其他最简单的集合体,但可直接分解为个人。

它是社会领域的原形质,因而也是一切分类的自然基础。

即把斡尔朵这种最简单的社会视为一切社会种的来源。

斡尔朵自我结合而形成新社会的方式有多少,就能分出多少基本类型;而在新形成的社会那里,它们的相互结合的方式有多少,也就能分出多少基本类型。

当这些集合体就像斡尔朵中的个人那样,完全是并列存在的,我们称为简单的多环节社会。

而由若干简单合成的多环节社会的并存或融合而产生的,称为双重合成的多环节社会。

每一高级类型都是通过同一类型里的社会,即最靠近它的低级社会的再现而形成的。

当然也有例外,如罗马帝国。

(2)其次,再在各类社会的内部根据最初的多环节是否完全融合为一体区分出各类变种。

社会类型一经确定,就要根据构成该社会的环节保留了多少个性或者被全体同化,来区分每一类型中的各种变种。

事实上,我们应该研究这些环节社会是否在某一时刻完全融合为一体,而这种融合的存在可由社会的原始构成不再对行政和政治组织产生影响这一点来确认。

事实上,各类社会不过是同一种单一的社会的不同组合而已。

同生物学上存在种的道理一样,社会也有种,但对于社会来说,它的种的属性只能存在一代,因为不能逐代加强。

从原则上来说,新产生的社会与产生的社会并不属于同一个种,因为后者系通过重新组合而产生的,是另一种全新的结构。

社会种特有的属性不能通过遗传得到使自己能够像生物那样抵抗个体变化的强大力量。

但在环境的作用下,它们会无休止地变化的改变面貌。

4、关于解释社会事实的准则社会学研究不仅仅是揭示和说明社会事实,更重要的是解释它们。

(1)对社会事实的完整解释必须包括因果和功能的分析。

迪尔凯姆认为当我们试图解释一种社会现象时,必须分别研究产生该现象的原因和它所具有的功能。

在此使用功能一词而不使用其它,正是因为一般来说社会现象并不是为了它所产生的有用结果存在的。

显然,我们所研究的社会事实与社会机体的普遍需要是否一致,这种一致表现在哪些方面,而没必要知道是否符合我们的意图。

在此,迪尔凯姆批驳了目的论者的观点与历史的方法。

并提出:“当我们试图解释一种社会现象时,必须分别研究产生该现象的原因和它所具有的功能。

对社会事实的原因和功能不仅要分别研究,而且应该先研究前者,再研究后者。

这种研究先后次序不仅符合社会事实产生的实际过程,而且符合先因后果的逻辑”。

他认为,只要找到现象的原因再分析它的功能就容易多了。

(2)研究事物存在原因的必要性。

(3)一种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只能通过其他的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去解释。

迪尔凯姆认为,社会事实能够而且只能用其他社会事实加以解释。

他认为由于社会现象的强制性的特点,个人的行为受制于社会强制力。

集体意识不是个人意识的总和,个人现象不同于团体现象,个人意识不能决定社会现象,所以不能用个人心理现象来解释社会现象。

要说明一种社会现象就必须找出它的动力因,而这种动力因只能从社会环境里面而非从个人的心理行为中寻找,即任何社会现象的产生原因都是另一种社会现象。

从而,他得出了解释社会现象的准则:“社会现象的确切原因应该从那些以往的社会现象中去寻找,而不能从那些个人意识状态中去挖掘。

”而且,这种方法在社会事实的原因与功能的解释上都应该使用。

5、关于求证的准则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的求证方法有以下几种:(1)比较方法。

比较的基础:同样的结果总是有其同样的原因。

在此基础上,以科学的态度,即遵照来自科学本身的因果定律来使用比较方法。

在所有的前提中存在着一种共同的因素,而正是由于这种共同的因素,这些前提才产生了相同的结果。

(2)共变法。

又称剩余法、差异法和共变法,以及契合法,是密尔提出的实验研究的四种归纳法,又称求因果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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