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金库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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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商业银行金库安全管理制度

xx商业银行金库安全管理制度

xx商业银行金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金库的安全管理,确保存放在金库中的现金、贵重物品的安全,维护银行的正常运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商业银行金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金库是指用于存放现金、贵重物品的特定场所,包括主金库和分金库。

第二章金库的组织管理第四条金库的管理由金库主管负责,金库主管由银行行长指定。

第五条金库主管负责制定金库的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金库主管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第七条金库主管应组织金库员工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员工熟悉金库操作流程和安全管理规定。

第八条金库主管应定期召开金库安全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发布安全通知,解决安全隐患。

第三章金库的设施设备第九条金库的出入口应设有防盗门,并配备电子监控设备、报警系统,确保出入口的安全。

第十条金库应配备安全柜、防护网、防火墙等设施,保护现金、贵重物品的安全。

第十一条金库应配备消防设备,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演练,确保金库的防火安全。

第十二条金库应配备应急照明设备,保证在停电情况下金库的正常运作。

第四章金库的安全措施第十三条金库的出入口应设有门禁系统,并由金库主管负责管理。

第十四条金库的出入口应设置刷卡、指纹识别等进出方式,严格控制人员的进出。

第十五条金库的现金、贵重物品应进行分类、编号、封存,确保安全管理的可追溯性。

第十七条金库的员工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金库的安全监控第十八条金库应配备24小时不间断的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范围应涵盖金库的每个角落。

第十九条金库的视频监控记录应保存至少三个月,并定期进行备份。

第二十条金库的视频监控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金库的视频监控设备应与银行总部的监控中心相连,实现远程监控和报警功能。

第六章金库的安全检查第二十二条金库主管应定期组织对金库的安全检查,包括现金和贵重物品的清点和核对。

金库管理办法

金库管理办法

金库管理办法一、引言金库作为存放和管理大量资金和贵重物品的重要场所,其管理的安全性、准确性和高效性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金库的正常运转,保障资金和物品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金库的定义与分类(一)金库的定义金库是指专门用于存放货币、金银珠宝、有价证券、重要票据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的场所。

(二)金库的分类1、按照所属机构划分,可分为中央银行金库、商业银行金库、企业金库等。

2、按照保管物品的性质划分,可分为现金金库、贵重物品金库等。

三、金库的选址与建设(一)选址要求1、应选择在地理位置安全、交通便利、周边环境稳定的区域。

2、远离易发生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

(二)建设标准1、具备坚固的建筑结构,能够抵御外部暴力入侵和自然灾害。

2、安装先进的防火、防盗、防潮、通风等设施。

四、金库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一)金库负责人1、全面负责金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2、监督金库工作人员的工作执行情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二)金库管理员1、负责金库的出入库操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和审核。

2、对库存物品进行定期盘点和检查,确保账实相符。

(三)安保人员1、负责金库周边和内部的安全巡逻,防范非法入侵。

2、监控金库的安全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报告异常。

五、金库的库存管理(一)现金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控制现金库存限额。

2、对现金进行分类存放,便于盘点和支取。

(二)贵重物品管理1、对金银珠宝、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进行详细登记,注明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

2、定期对贵重物品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其质量和价值不受损。

(三)库存盘点1、定期进行全面盘点,一般每月至少一次。

2、不定期进行抽查,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六、金库的出入库管理(一)入库流程1、入库前,相关人员应提交入库申请,注明物品的名称、数量、来源等信息。

2、金库管理员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并进行登记。

(二)出库流程1、出库时,需凭有效的出库凭证,如审批单、领料单等。

银行安全金库管理制度范本

银行安全金库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银行金库安全,维护银行资产安全,防范各类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金库,包括现金库、有价证券库、重要凭证库等。

第三条金库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责任明确,分工协作;(三)技术防范与人员管理相结合;(四)严格执行,常抓不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行设立金库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金库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

第五条金库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金库安全保卫部,负责金库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金库安全保卫部职责:(一)制定金库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金库安全设施的安装、维护和管理;(三)负责金库钥匙、密码的管理;(四)负责金库值班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五)负责金库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六)负责金库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七)负责金库安全工作的总结和报告。

第三章金库安全管理第七条金库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一)防盗门、保险柜、金库墙等;(二)报警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三)消防设施、通风设施等。

第八条金库钥匙、密码管理:(一)金库钥匙、密码应严格保密,专人保管;(二)钥匙、密码应定期更换,并做好更换记录;(三)钥匙、密码不得外借,不得随意复制。

第九条金库值班人员管理:(一)值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二)值班人员应熟悉金库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三)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条金库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一)定期对金库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二)定期对金库钥匙、密码进行核对,确保其安全性;(三)定期对金库值班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四)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一条金库发生安全事件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金库安全保卫部,并采取以下措施:(一)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二)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三)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银行加强金库安全管理制度

银行加强金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前言金库是银行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是银行资金安全的重要保障。

为加强金库安全管理,确保金库安全,防范各类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银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金库安全管理目标1. 确保金库内资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等贵重物品的安全,防止被盗、被抢、被毁。

2. 确保金库内部及周围环境的安全,防止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及人为破坏。

3. 确保金库安全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提高金库安全防范水平。

三、金库安全管理措施1. 金库设施设备安全管理(1)金库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水、防雷等安全功能,确保金库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标准。

(2)定期对金库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3)金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2. 金库人员安全管理(1)金库工作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金库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金库管理制度,不得擅离职守。

(3)金库工作人员不得携带私人物品进入金库,不得在金库内吸烟、饮酒。

3. 金库出入管理(1)金库出入必须实行严格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出入人员、时间、事由等信息。

(2)非金库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金库,特殊情况需进入金库的,应经金库负责人批准,并全程陪同。

(3)金库钥匙实行专人管理,不得随意借出、复制。

4. 金库安全防范(1)加强金库周边环境管理,设置安全警戒线,配备监控设备,确保金库周围安全。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3)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四、金库安全管理监督与考核1. 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金库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金库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安全意识、职业道德等方面。

3. 对违反金库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商业银行金库安全管理规定

商业银行金库安全管理规定

商业银行金库安全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金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加强现金业务库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制止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确保库款和实物的安全,保障业务的正常进行,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明确了金库相关业务人员和值班守库人员的安全职责和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的总行金库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金库,是指本行为办理日常现金收付业务而设立的现金保管库房,同时也作为款箱、有价单证的保管库。

其保管的现金是为了保证正常营业的备付金,是本行营运资金的组成部分,属于流通中货币的一部分。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七条总行清算中心负责金库的具体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监察保卫部负责金库守护制度的落实、人员的管理、检查金库守护等。

第九条库房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金库的护卫值勤工作。

每班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为安全负责人。

第十条金库各办公区域安全员负责责任区的防范、防火等工作。

第十一条稽核部负责金库管理工作的稽核审计监督。

第三章内容与要求第十二条金库安全工作规定金库是保卫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必须选配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忠实可靠人员担任管库、守护工作。

(一)严格执行双人管库、双人进出库的出纳制度、双人武装(含坐班)昼夜监护的守库制度,一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和接近金库;(二)库房、保险箱应装配不同的锁具和密码字盘,并配备正、副钥匙各一套。

正本钥匙上密码必须由两人分别保管,不得一人保管两把钥匙,任何人不得复制钥匙。

副本钥匙由管库员密封后,交领导或保卫部门保管,除发生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启封动用,如必须启用,应经行领导批准,并办理启用签发登记手续。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和个人物品。

管库人员有权检查寄库物品;第十三条金库安全设施的管理(一)库锁、指纹密码锁、转字密码锁的安装、更换和维修由本行业务部门指定人员负责,进行完毕要记录备查,严禁外部人员接触以防失密。

金库安全管理制度

金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金库的安全,防止盗窃、抢劫、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各分支行金库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金库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行设立金库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金库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金库安全领导小组下设金库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金库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六条金库安全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金库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金库安全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更新。

3. 负责金库安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4. 负责金库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报告。

5. 负责金库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第三章金库安全管理第七条金库的选址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库房,具备良好的通风、消防条件。

第八条金库的建筑结构应满足以下要求:1. 墙体、门窗等部位应采用防火、防盗材料。

2. 金库内部应设置防火、防盗报警系统。

3. 金库内部应设置应急照明、疏散通道等设施。

第九条金库的钥匙管理:1. 金库钥匙实行专人管理,钥匙不得外借、乱放。

2. 钥匙的领取、归还、保管等环节应有记录。

3. 金库钥匙应定期更换,确保安全。

第十条金库的安全设施:1. 金库应配备防火、防盗报警系统,并与公安机关联网。

2. 金库应配备应急照明、疏散通道等设施。

3. 金库应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第十一条金库的安全检查:1. 金库安全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金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金库安全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金库建筑结构、安全设施、钥匙管理、值班人员等。

第十二条金库的值班制度:1. 金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

2.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金库安全。

第四章奖惩第十三条对在金库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银行安全金库管理制度

银行安全金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金库的安全管理,确保银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金库被非法侵入、盗窃、破坏等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金库,包括总行金库、分行金库、支行金库等。

第三条金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严格管理,责任到人;3. 依法行政,公开透明;4. 技术保障,动态监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行设立金库管理委员会,负责金库管理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修订金库管理制度;2. 组织金库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3. 确保金库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4. 监督金库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五条金库管理办公室负责金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金库的钥匙管理、出入登记;2. 负责金库的安全检查、巡查;3. 负责金库设备的维护保养;4. 负责金库事件的调查处理。

第三章金库设施与设备第六条金库应具备以下基本设施:1. 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门;2. 防火、防盗、防破坏的墙体和门窗;3. 防雷、防静电设施;4. 防盗报警系统;5. 照明、通风、排水设施。

第七条金库应配备以下设备:1. 金库门锁;2. 钥匙管理系统;3. 监控系统;4. 报警系统;5. 防火、防盗、防破坏设备。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金库钥匙管理:1. 金库钥匙实行一人一锁,不得互相借用;2. 钥匙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放置;3. 钥匙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更换。

第九条金库出入管理:1. 金库出入需办理登记手续,详细记录出入人员、时间、事由;2. 非本行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金库;3. 金库内禁止吸烟、饮酒、饮食。

第十条金库安全检查:1. 定期对金库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2. 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3. 对金库内物品进行清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一条金库事件处理:1. 发生金库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2. 及时调查事件原因,追究相关责任;3. 对事件处理结果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银行金库进出管理制度

银行金库进出管理制度

银行金库进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银行金库进出管理,确保金库内资金和贵重物品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金库管理责任部门银行金库的管理工作由总行财务部门负责,各分支机构金库由分行或者支行负责。

三、金库进出管理人员1. 金库管理员银行金库由专门配备的金库管理员管理,金库管理员需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并且具备相关的安防知识和技能。

金库管理员有责任保证金库的安全及金库进出管理的顺利进行。

2. 金库监督员银行金库的金库监督员由财务部门或者审计部门的人员担任,负责对金库的进出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金库操作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四、金库进出管理制度1. 金库进出申请所有对金库进出的申请,需要填写进出单据并交由金库管理员审核和确认,确保相关手续完整和真实有效。

2. 金库进出审核金库管理员在收到进出申请后,需对进出事项进行审核,包括对进出人员的身份确认和进出物品的核对,确保进出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3. 金库进出手续金库管理员在审核通过后,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进出手续的办理,包括填写进出登记簿、办理金库门禁和监控系统开启等手续,确保进出操作的记录和安全。

4. 金库进出监控银行金库建立完善的监控系统,对金库的进出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存档,保证进出过程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五、金库内部管理1. 金库排班制度银行金库实行定期轮班制度,确保金库管理员在工作期间都处于最佳状态,有效防范金库内的安全风险。

2. 金库安全防护金库内部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门、监控摄像头、报警器等,保证金库的安全性。

3. 金库清点盘点金库管理员需要定期对金库内的资金和贵重物品进行清点盘点,并记录在册,确保金库内资产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 金库巡查制度金库管理员需定期对金库进行巡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确保金库的安全和整洁。

六、金库出入境审批对于重要物品的进出,金库管理员需要从上级领导部门或者审核人员处得到审批,确保出入物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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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金库安全管理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金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加强现金业务库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制止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确保库款和实物的安全,保障业。

务的正常进行,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明确了金库相关业务人员和值班守库人员的安全职责和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的总行金库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金库,是指本行为办理日常现金收付业务而设立的现金保管库房,同时也作为款箱、有价单证的保管库。

其保管的现金是为了保证正常营业的备付金,是本行营运资金的组成部分,属于流通中货币的一部分。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七条总行清算中心负责金库的具体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监察保卫部负责金库守护制度的落实、人员的管理、检查金库守护等。

第九条库房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金库的护卫值勤工作。

每班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为安全负责人。

第十条金库各办公区域安全员负责责任区的防范、防火等工作。

第十一条稽核部负责金库管理工作的稽核审计监督。

第三章内容与要求
第十二条金库安全工作规定
金库是保卫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必须选配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忠实可靠人员担任管库、守护工作。

(一)严格执行双人管库、双人进出库的出纳制度、双人武装(含坐班)昼夜监护的守库制度,一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和接近金库;
(二)库房、保险箱应装配不同的锁具和密码字盘,并配备正、副钥匙各一套。

正本钥匙上密码必须由两人分别保管,不得一人保管两把钥匙,任何人不得复制钥匙。

副本钥匙由管库员密封后,交领导或保卫部门保管,除发生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启封动用,如必须启用,应经行领导批准,并办理启用签发登记手续。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和个人物品。

管库人员有权检查寄库物品;
第十三条金库安全设施的管理
(一)库锁、指纹密码锁、转字密码锁的安装、更换和维修由本行业务部门指定人员负责,进行完毕要记录备查,严禁外部人员接触以防失密。

(二)金库相关业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在其他场所谈论库房事宜。

(三)金库内的安全由管库员负责,随时检查,严防发生火灾、水浸、霉烂、虫蛀、鼠咬、盗窃和差错事故。

(四)库房周围环境以及监控报警、通讯设备、防卫器材、防火器材等由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处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库款安全。

(五)为切实保障非营业时间库房的安全,必须做到:金库延时和节假日办理业务,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非工作时间严禁开库,特殊需要经总行分管保卫领导批准后方可开库。

第十四条守库员的管理
(一)守库员必须按时或提前到达守库岗位,必须熟知守卫目标的相关情况和各种防范应急措施,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高度警惕,作好内部巡视检查工作。

(二)守库人员不得对外泄露守卫目标的位置、结构、防范设施和值班情况,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含值勤前5小时),不得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它活动,严禁以任何理由让与值班无关人员进入或留宿。

不得私自与其他人员调换班次。

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班次,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或监察保卫部同意。

(三)交接班和晚间上岗时,先检查保卫区域内环境有无异常情况,是否关好门窗、落好窗帘,电视监控、通讯工具、消防器材和CK报警设施等的技术状况是否良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四)守库人员应熟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冷静处置,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由主管领导发布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守库期间严禁随意开启外围门。

守库点周围不论发生何种非侵害库房
安全的事情,守库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外出参与。

但必须立即打电话通知公安部门或联防单位派人处理。

(六)守库员不得接触库房、尾箱库(柜)钥匙,不得随意触动营业室的各类物品。

(七)不准将守库用的各类自卫武器带出守库地点或转作它用。

(八)按照守库值班登记簿的内容、程序每天认真填写情况记录。

接班人员未到位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不允许出现任何情况下的空岗情况。

第十五条金库的消防管理
金库是消防工作的重点,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金库的日常火灾预防工作由监察保卫部负责监督、指导,金库管库人员为库内安全防火责任人, 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为金库四周安全防火责任人。

(一)监察保卫部负责结合金库特点制定出有效的消防预案,并做好预案演练工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金库不得存放除现金等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物品,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设备,库内安装防爆灯罩,严禁随意乱拉电源线。

(四)库内禁止吸烟,不得有明火存在。

在此区域内确需使用明火的,须经主管行长批准,监察保卫部备案,并指定专人持灭火器负责现场安全。

(五)全体人员均应掌握本单位的消防重点部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119火灾报警电话、监察保卫部电话号码。

第十六条查库
(一)查库要求
1(财务会计部负责人和清算中心负责查库,库管员必须始终陪同在场;
2(夜间只查岗不查库;
3(对上级管辖部门无查库介绍信和查库人身份证的查库应予以拒绝。

对其他单位或本系统其他部门的查库,一律不予接待;
4(监察保卫部的安全保卫检查,一般不得进入库内检查。

确需入库检查库内安全设施的,则要按照规定办理查库手续。

检查时,只检查库内安全设施,不得清点现金及有价证券等库存实物;
5(对公安部门的夜间金库安全检查,一律不予接待。

(二)查库频次
1(清算中心会计主管应每旬查库一次;
2(财务会计部负责人每月查库一次。

(三)查库手续
1(上级会计管理部门查库,查库人应出示《查库介绍信》(可印制专用查库介绍信)和查库人身份证,由被查分管行长(或指定的负责人,下同)负责接待,并在查库介绍信上签字。

查库时,分管行长、会计部门负责人和管库员应始终陪同在场,自觉接受检查,回答提出的问题。

对上级管辖部门的查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人民银行稽核查库,应按上述规定,办理查库手续,接受查库;
3(当地公安部门对金库及守卫的安全保卫检查,必须出示公安部门的安全检查介绍信和本人证件,并向检查单位核实,并由分管行长及保卫人员陪同检查,但禁止进入库内检查。

(四)查库内容
1(清点库款等实物是否账款、账实相符,有无白条抵库和挪用库款等情况;库内现金等的保管装封及出入库手续是否符合出纳制度规定;各项出入库交接手续是否齐全;库款及重要物品有否虫蛀、鼠咬、霉烂;库房干湿是否适度等情况;
2(各项安全保卫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坚持双人管库、进出库等制度,报警器及电视监控设备是否正常;
3(库内是否有吸烟、烧火、使用油灯情况,库内外是否打扫干净,有无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库内值班室防卫武器是否符合规定等。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农村商业银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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