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连续墙规范
地下连续墙规范标准

免混凝土绕过接头管注入另一槽段。
混凝土应在终凝前灌注完毕,槽段过深时宜加缓凝剂。
第11.6.6 各单元槽段的接缝一般选用圆形接头管或工字钢接头。
第11.6.7 清刷混凝土接头面的工作应在清槽换浆即将完成之前进行。
若用清刷锤清刷,清刷锤应与接头混凝土面紧贴并上下来回拉动,直到钢丝刷上不带泥屑为止。
第11.6.8 待混凝土浇筑后强度达到0.05~0.20Mpa(一般在混凝土浇筑开始后3~5h,视气温而定)开始提拔接头管,开始时约每隔20~30min提拔一次,每次上拔30~100cm,上拔速度应与混凝土浇筑速度、混凝土强度增长速度相适应,一般为2~4m/h。
接头管不宜停在初凝的混凝土0.5h以上,拔管时,不得损坏接头处的混凝土。
第11.6.9 灌注混凝土时,应按设计、质检和施工单位商定的位置和数量留置混凝土试块,每个单元槽段至少留置一组。
第11.6.10 墙段的浇筑标高应比墙顶设计标高增加500mm。
第七节质量检查与验收第11.7.1条地下连续墙的质量检查,除对原材料、混凝土和钢筋笼等项容按国标GBJ204-83、国标GBJ107-87以及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检验外,尚应对导墙结构、槽段尺寸、槽底标高、槽底岩性土质、入岩(土)深度、终孔泥浆指标、沉碴厚度、槽段垂直度、混凝土灌注量和灌注速度、墙顶及钢筋笼标高、墙顶中心线的平面位置等项目进行检验,每一单元槽段完成后应进行中间验收,填写地下连续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灌注水下混凝土记录表;当土方开挖后,尚应对墙面平整度、实测墙身垂直度、墙身质量及接缝质量进行检查并填写验收记录,承重墙尚应保留槽底岩样备查。
第11.7.2条地下连续墙的墙身质量的检查可采用钻孔取芯或埋普超声波(γ射线)等非破损检测方法。
检测孔的数量和位置由设计、建设、施工及质检等单位共同研究决定。
检测孔最后应用压浆法切实灌满。
第11.7.3条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允许偏差和质量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槽底沉碴厚度:承重墙≤100mm;非承重墙≤100mm。
地下连续墙技术规程

地下连续墙技术规程地下连续墙是一种用于地下工程中的常见支护结构,它具有较高的承载能力和抗侧倾能力,广泛应用于建筑、桥梁、隧道等工程中。
为确保地下连续墙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制定了一系列的技术规程。
一、施工前准备地下连续墙施工前需要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设计,确定地下连续墙的深度、宽度、间距等参数。
根据地质情况,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法和支护结构。
在施工前还需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平整,确保施工条件良好。
二、施工材料和设备地下连续墙施工所需的材料包括钢筋、混凝土、支撑材料等。
钢筋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应按设计要求配制。
施工设备包括挖掘机、破碎锤、钢筋焊接机等,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并经过检测和维护。
三、施工工艺1. 开挖:地下连续墙的开挖采用机械开挖方式,根据设计要求控制开挖深度和坡度。
挖掘机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对周围建筑物和管线造成损害。
2. 支撑:在开挖过程中,根据地质情况选择适当的支撑方式。
常用的支撑方式包括钢支撑、混凝土支撑和钢筋混凝土支撑等。
支撑结构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支撑能力和稳定性。
3. 浇筑:地下连续墙的浇筑采用预制混凝土板块浇筑或现浇混凝土浇筑。
浇筑过程中应控制浇筑质量,确保混凝土的均匀性和密实性。
4. 钢筋焊接:地下连续墙中的钢筋焊接需要进行焊接前的清理和涂防锈漆处理。
焊接过程中应控制焊接质量,确保焊接强度和可靠性。
四、施工质量控制地下连续墙的施工质量控制包括施工工艺控制、材料质量控制和施工现场管理控制等。
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规程要求进行验收和检测,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安全标准。
五、施工安全措施地下连续墙的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包括施工现场的警示标识设置、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等。
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六、施工验收和监督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和监督。
验收内容包括地下连续墙的尺寸、平整度、混凝土质量等。
地下连续墙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地下连续墙质量验收规范标准6.2.1 地下连续墙适用于地下工程的主体结构、支护结构以及复合式衬砌的初期支护。
6.2.2 地下连续墙应采用防水混凝土。
胶凝材料用量不应小于400kg/m3,水胶比不得大于0.55,坍落度不得小于180mm。
6.2.3 地下连续墙施工时,混凝土应按每一个单元槽段留置一组抗压试件,每5个槽段留置一组抗渗试件。
6.2.4 叠合式侧墙的地下连续墙与内衬结构连接处,应凿毛并清洗干净,必要时应作特殊防水处理。
6.2.5 地下连续墙应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条件减少槽段数量;地下连续墙槽段接缝应避开拐角部位。
6.2.6 地下连续墙如有裂缝、孔洞、露筋等缺陷,应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修补;地下连续墙槽段接缝如有渗漏,应采用引排或注浆封堵。
6.2.7 地下连续墙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每连续5个槽段抽查1个槽段,且不得少于3个槽段。
Ⅰ主控项目6.2.8 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及坍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计量措施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6.2.9 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抗渗性能检验报告。
6.2.10 地下连续墙的渗漏水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渗漏水检测记录。
Ⅱ一般项目6.2.11 地下连续墙的槽段接缝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2.12 地下连续墙墙面不得有露筋、露石和夹泥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或复合墙体允许偏差应为30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地下连续墙6.2.1 地下连续墙适用于地下工程的主体结构、支护结构以及复合式衬砌的初期支护。
6.2.2 地下连续墙应采用防水混凝土。
胶凝材料用量不应小于400kg/m3,水胶比不得大于0.55,坍落度不得小于180mm。
6.2.3 地下连续墙施工时,混凝土应按每一个单元槽段留置一组抗压试件,每5个槽段留置一组抗渗试件。
地下连续墙规范部分

地下连续墙规范cetco生产的voltex膨润土防水毯在地下连续墙防水施工中的应用地下连续墙5.2.1 本节适用于地下工程的主体结构、支护结构以及隧道工程复合式衬砌的初期支护。
条文说明:地下连续墙主要是用作地下工程的支护结构,也可以作防水等级为1、2级工作的与内衬结构构成复合式衬砌的初期支护。
强度与抗渗性能优异的地下连续墙,还可以直接作为主体结构,但从耐久性考虑这类地下连续墙,不宜用作防水等级为1级的地下工程墙体。
一般项目5.2.2 地下连续墙应采用掺外加剂的防水混凝土,水泥用量:采用卵石时不得少于370kg/m3,采用碎石时不得少于400kg/m3,坍落度宜为180~220mm。
条文说明:由于地下连续墙结构是在水下灌注防水混凝土,所以其水泥用量比一般防水混凝土用量多一些。
同时,为保证混凝土灌注面的上升速度,混凝土必须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坍落度也相应地大一些。
其他均与本规范第4.1节防水混凝土相同。
5.2.3 地下连续墙施工时,混凝土应按每一个单元槽段留置一组抗压强度试件,每五个单元槽段留置一组抗渗试件。
条文说明:本条文参考国标《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第4.6.5条的有关规定。
5.2.4 地下连续墙墙体内侧采用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涂料防水层或塑料板防水层时,应分别按本规范第4.2节、第4.3节、第4.4节和第4.5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条文说明:地下连续墙用作结构墙体时,应对墙面凿毛与清洗,必要时施作水泥砂浆防水层;地下连续墙与内衬构成复合式衬砌时,应对墙面凿毛与清洗,施作卷材、涂料或塑料板防水层后,再浇筑内衬混凝土。
5.2.5 单元槽段接头不宜设在拐角处;采用复合式衬砌时,内外墙接宜相互错开。
条文说明:地下连续墙的防水措施,主要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加大槽段的长度以减少接缝,提高防水效能。
由于拐角处是施工的薄弱环节,施工中易出现质量问题,所以接头尽量少设在拐角处,防止渗漏水发生。
地下连续墙规范

第11.6.7清刷混凝土接头面的工作应在清槽换浆即将完成之前进行。若用清刷锤清刷,清刷锤应与接头混凝土面紧贴并上下来回拉动,直到钢丝刷上不带泥屑为止。
第11.6.8待混凝土浇筑后强度达到0.05~0.20Mpa(一般在混凝土浇筑开始后3~5h,视气温而定)开始提拔接头管,开始时约每隔20~30min提拔一次,每次上拔30~100cm,上拔速度应与混凝土浇筑速度、混凝土强度增长速度相适应,一般为2~4m/h。接头管不宜停在初凝的混凝土内0.5h以上,拔管时,不得损坏接头处的混凝土。
第11.5.4条钢筋笼的连接除四周两道钢筋的交点需全部点焊外,其余的可采用50%交叉点焊,焊接点必须牢固,临时铁丝绑扎点在钢筋入槽前应全部清除。
第11.5.5条钢筋笼应在清槽换浆合格后立即吊装。钢筋笼应平稳入槽就位,如遇障碍应重新吊起,修好槽壁后再就位,不得采用冲击、压沉等方法强行入槽。钢筋笼就位后应在4小时内浇筑混凝土,超过4小时而未能浇筑混凝土,应把钢筋笼吊起,冲洗干净后再重新入槽。
第11.3.1条挖槽机械应根据成槽地点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施工环境、设备能力、地下墙的结构、尺寸及质量要求等条件进行选用。一般常用的机具有挖斗式、冲击式、回转式。
第11.3.2条挖槽前,应预先将地下墙划分为若干个施工槽段。槽段平面形状常有一字形、L形(拐角处)、T形(与柱子相接处)等。有拐角的单元槽段,其拐角应不小于90°。槽段的长短应根据设计要求、土层性质、地下水情况、钢筋笼的轻重大小及设备起吊能力、混凝土供应能力等条件确定,一般为3~6m。
第11.5.2条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70mm。为保证钢筋笼的保护层厚度,可采用预制混凝土垫块或铁垫件,绑扎或焊接在钢筋笼外侧的设计位置上。
地下连续墙施工技术方案与规范

地下连续墙施工技术方案与规范地下连续墙施工技术方案与规范包括以下步骤:1.制作导墙:导墙是控制挖槽精度的主要构筑物,导墙形式有L型、T型、一字型,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导墙采用一字型。
2.泥浆护壁:在槽壁周围会形成泥浆护壁,泥浆可以防止槽壁的塌方。
3.成槽施工:使用抓斗等工具按设计要求形成一定深度的沟槽。
4.清底换浆:清除槽底部的残渣和泥浆,并使用新泥浆进行置换。
5.钢筋笼制作与安装:按照设计要求制作钢筋笼,并将其安装在沟槽中。
6.混凝土浇筑:使用导管法浇筑混凝土,并在顶部进行水下混凝土封底。
7.抓斗的使用:使用抓斗将沟槽中的泥土抓出,直到达到设计深度。
8.清底换浆:抓斗抓斗完成后,使用清底换浆的方法清除沟槽底部的残渣和泥浆。
9.钢筋笼的吊放与固定:将钢筋笼吊放入沟槽中,并使用导管和混凝土进行固定。
10.混凝土浇筑:使用导管法浇筑混凝土,直到达到设计高度。
11.质量检测:完成后进行质量检测,包括沟槽深度、钢筋笼位置、混凝土质量等。
此外,地下连续墙施工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应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并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2.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噪音、振动、泥浆污染等方面的影响。
3.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沟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钢筋笼和混凝土的质量和稳定性。
5.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6.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成槽施工的精度和质量。
7.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清底换浆的质量和效果。
8.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钢筋笼吊放和固定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9.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混凝土浇筑的质量和效果。
10.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应进行必要的质量检测和控制,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工程和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和规范,因此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
地下连续墙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方案

地下连续墙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方案一、前期准备工作1.在施工前需制定地下连续墙施工质量验收计划,并在相关人员知晓和同意后执行。
2.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和检测,确保地下连续墙的施工条件符合要求。
3.检查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数量,明确施工前准备工作的要求。
二、验收条件1.施工方须根据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现场监理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地下连续墙的施工达到相关标准。
2.施工单位须具备相关执照和资质,施工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书。
3.施工方须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并根据地下连续墙的构造特点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4.地下连续墙施工结束后,需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其达到验收标准。
三、验收范围和方法1.施工质量验收的范围包括地下连续墙的材料、施工工艺、工程质量等方面。
2.验收方法包括目视检查、抽样检测、试验验证等,以确保地下连续墙的施工质量。
四、验收标准1.材料验收标准:地下连续墙所使用的钢筋、混凝土、抗渗材料等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验收时可进行抽样检测。
2.施工工艺验收标准:地下连续墙的开挖、支护、浇筑施工等工艺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3.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地下连续墙的竖直度、水平度、尺寸偏差、强度等质量指标要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五、验收记录和报告1.验收人员需按照验收计划进行工作,记录验收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数据和发现的问题。
2.验收报告应包括验收结果、问题发现和提出的整改措施等内容,报告中应具体说明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间。
整改完成后,需重新进行验收。
六、附加规定1.施工方需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施工工序和质量标准。
同时,根据监理单位和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和评定。
2.施工方需定期进行自查和自评,确保施工质量的合格性。
3.施工方需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提供相关的施工记录和资料,以供验收和评审使用。
上述地下连续墙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方案可作为参考,具体的施工质量验收工作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具体实施。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之地下连续墙施工与验收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之地下连续墙施工与验收地下连续墙是建筑地基基础工程中常见的一种支护结构,它承受着地面荷载和地下水的作用,对于保证工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因此,在地下连续墙的施工与验收中,合理的施工方法和严格的验收规范必不可少。
一、施工方法地下连续墙施工应根据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选取合适的施工方法。
一般来说,常见的施工方法有浇筑于隧道侧墙、挖沟式施工、开挖式施工等。
1. 浇筑于隧道侧墙这种施工方法适用于隧道侧面有大计划外开挖的情况。
地下连续墙直接作为隧道侧墙的一部分,采用一次性浇筑的方法。
地下连续墙的构造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浇筑过程中严格把控施工工艺和浇筑质量。
2. 挖沟式施工挖沟式施工适用于地下连续墙周边没有大范围开挖的情况,可以通过挖沟的方式逐段施工。
施工时,沿地下连续墙的轴线挖掘出一定宽度的沟槽,再逐段浇筑混凝土。
3. 开挖式施工这种施工方法适用于连续墙附近有大面积开挖的情况。
施工时,首先开挖出一定宽度的地下连续墙外侧土体,然后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支护,并逐段进行施工。
二、施工质量验收地下连续墙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施工质量验收,以确保其满足设计要求和安全可靠。
1. 外观质量验收对地下连续墙外观质量的验收主要包括墙体平整度、垂直度和墙面缺陷等方面。
验收时,可以使用测量仪器检测墙体的平整度和垂直度,对于墙面缺陷,如开裂、麻面等,应进行仔细观察和记录,确保墙体表面不影响正常使用和后续的施工工艺。
2. 强度验收地下连续墙的强度验收主要包括墙身强度和墙端强度的检测。
可以通过取样试验,测量墙体的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
验收时,应确保试验样品的代表性和检测方法的准确性。
3. 渗漏验收地下连续墙应具有一定的防渗漏能力,因此,在施工质量验收中,需要对地下连续墙的渗漏情况进行评估。
可以使用泡沫水等方法进行渗漏检测,以确保墙体的密实性和防渗性。
4. 钢筋验收地下连续墙中的钢筋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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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连续墙规范一般规定第11.1.1条广东地区地下连续墙常用的施工工艺如下:用液压抓斗(或机械抓斗)和冲孔桩机进行联合成槽作业.抓斗抓土。
冲孔桩机入岩并修边,形成具有一定长度、宽度、深度的单元槽段,然后在槽段内放入预先制好的钢筋笼,灌注水下混凝土筑成墙段。
如此连续施工,使各墙段相互连接形成一道完整的地下墙体,作为挡土防渗的施工支护结构,或(兼)作为承重的永久性地下结构。
第11.1.2条施工前,应具备详细的地质条件资料,其内容包括:一、土层的分布是否存在孤石、土洞等;二、地下水的水位(有无承压水)及变化情况,是否具有腐蚀性等;三、基岩的构造、岩性、风化程度和层厚度,是否存在溶洞、断层破碎带等。
第11.1.3条由于成槽机械和浇筑设备的限制,地下连续墙的最小墙体厚度为600mm。
第一节导墙的施工第11.2.1条槽段放线后,应沿地下连续墙轴线两侧构筑导墙,以防地表土的坍塌和保证成槽的精度。
导墙要具有足够的刚度和承载能力,导墙一般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制作。
第11.2.2条导墙的横断面一般可采用┑┏形、┘┗形或】【形等型式,导墙混凝土的厚度一般为200mm,导墙的高度一般取1.5m。
导墙顶面略高于施工地面,并应高于地下水位1.5m 以上。
第11.2.3条导墙宜建筑在密实的粘性土地基或杂填土地基上。
如遇不良地基时,应进行换填粘土夯实处理。
第11.2.4条现浇钢筋混凝土导墙拆模后应立即在两片导墙间按一定间距加设支撑。
然后才能回填。
导墙背后和导墙内均应用粘性土回填。
导墙背后要分层夯实。
第11.2.5条现浇钢筋混凝土导墙养护3d,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50%时,方可进行成槽作业。
第11.2.6条导墙的内间距要比地下连续墙设计厚度加宽50mm。
第11.2.7条导墙的施工允许偏差:一、导墙的轴线允许偏差为±10mm;二、导墙顶面应平整,要求平整度为30mm;三、内外导墙净距允许偏差为±10mm。
第11.2.7 导墙一般采用单面配筋,宜采用螺纹筋,间距150mm~250mm。
第三节槽段的开挖第11.3.1条挖槽机械应根据成槽地点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施工环境、设备能力、地下墙的结构、尺寸及质量要求等条件进行选用。
一般常用的机具有挖斗式、冲击式、回转式。
第11.3.2条挖槽前,应预先将地下墙划分为若干个施工槽段。
槽段平面形状常有一字形、L形(拐角处)、T形(与柱子相接处)等。
有拐角的单元槽段,其拐角应不小于90°。
槽段的长短应根据设计要求、土层性质、地下水情况、钢筋笼的轻重大小及设备起吊能力、混凝土供应能力等条件确定,一般为3~6m。
第11.3.3条地下墙槽段间应跳挖,宜相隔1~2段跳段进行。
第11.3.4条同一槽段内槽底开挖的深度宜一致,同幅不同深的槽段,必须先挖较深的槽段,后挖较浅的槽段。
第11.3.5条成槽机抓斗在成槽过程中必须保证垂直均匀地上下,尽量减少对侧壁的扰动。
第11.3.6条如遇坍孔,宜回填黄泥,待其自然沉淀后再进行开挖,同时在钢筋笼的靠基坑面上固定一夹板等措施进行处理。
第11.3.7条槽段终槽深度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非承重墙的槽段、终槽深度必须保证设计深度;二、承重墙的槽段终槽深度应根据设计入岩要求,参照地质剖面图上岩层标高,成槽时的钻进速度和鉴别槽底岩屑样品等综合确定。
第11.3.8条槽段开挖完毕,应检查槽位、槽深、槽宽及槽壁垂直度,合格后方可进行清槽换浆工作。
第11.3.9条槽段的长度、厚度、倾斜度等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槽段长度允许偏差±2.0%;二、槽段厚度允许偏差1.5%、-1.0%;三、槽段垂直度允许偏差±1/50;四、墙面上预埋件位置偏差不应大于100mm。
第四节泥浆的拌制和使用第11.4.1条槽段的清底要求:一、承重墙槽底沉碴厚度不应大于100mm;二、非承重墙槽底沉碴厚度不宜大于300mm。
第11.4.2条除某些土层能自行造浆外,一般应选用优质粘土来制浆,粘土的塑性指数Ip>20,含砂率<5%,有条件时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选用膨润土。
第11.4.3条拌制泥浆前,应根据地质条件、成槽方法和用途等进行泥浆配合比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1.4.4条泥浆池的容积应不小于每一单元槽段挖土量的2倍。
第11.4.5条槽内泥浆面应高于地下水位0.5m以上,亦不应低于导墙顶面0.3m.第11.4.6条清孔后距孔底0.2~1m处的泥浆比重应控制在1.1左右;对于土质较差的砂土层和砂夹卵石层,清孔后孔底泥浆的比重宜为1.15~1.25,清孔后孔底泥浆的含砂率应≤10%,粘度应≤28s。
第五节钢筋笼制安第11.5.1条地下墙的钢筋笼规格和尺寸应考虑单元槽段、接头形式及现场的起重能力等因素。
钢筋的净距应大于3倍粗骨料粒径,并应在制作现场成形和预留插放混凝土导管的位置。
钢筋笼如分节制作,可采用搭接接头,接头位置和长度应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11.5.2条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70mm。
为保证钢筋笼的保护层厚度,可采用预制混凝土垫块或铁垫件,绑扎或焊接在钢筋笼外侧的设计位置上。
第11.5.3条为保证钢筋笼在起吊过程中具有足够的刚度,可采用增设纵向钢筋桁架(一般为2~4榀)及主筋平面上的斜拉条等措施,所有钢筋连接处应焊接或采用卡扣连接。
第11.5.4条钢筋笼的连接除四周两道钢筋的交点需全部点焊外,其余的可采用50%交叉点焊,焊接点必须牢固,临时铁丝绑扎点在钢筋入槽前应全部清除。
第11.5.5条钢筋笼应在清槽换浆合格后立即吊装。
钢筋笼应平稳入槽就位,如遇障碍应重新吊起,修好槽壁后再就位,不得采用冲击、压沉等方法强行入槽。
钢筋笼就位后应在4小时内浇筑混凝土,超过4小时而未能浇筑混凝土,应把钢筋笼吊起,冲洗干净后再重新入槽。
第11.5.6条钢筋笼的下端与槽底之间宜留有500mm间隙。
钢筋笼两侧的端部与接头管或混凝土接头面间应留有150~250mm空隙。
第11.5.7条钢筋笼导管位置周围需增设箍筋和连接筋进行加固。
第11.5.8条地下墙的预留锚固钢筋一般采用光圆钢筋,直径不超过20mm,如采用预埋钢筋连接器则宜用直径较大钢筋。
第11.5.9条钢筋笼应在验收合格后方可吊装入槽。
钢筋笼的制作和入槽后的安置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制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5.9的规定。
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制作的允许偏差表11.5.9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1 主筋间距 ±102 箍筋间距 ±203 笼厚度(槽宽) ±104 笼宽度(段长) ±205 笼长度(深度) ±50第六节混凝土的灌注和接缝处理第11.6.1条灌注地下墙的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满足设计要求的抗压强度等级、抗渗性能及弹性模量等指标,水灰比应为0.45~0.6之间,水泥用量不宜少于370kg/m3;二、用导管法灌注的水下混凝土应有良好的和易性,入孔时的坍落度宜为180~220mm。
粗骨料最大料径不应大于30mm,宜选用中、粗砂,混凝土拌和物中的含砂率应不小于45%。
三、水泥宜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并可根据需要掺入外加剂。
第11.6.2条导管的构造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导管直径宜为200~250mm,导管壁厚不宜小于3mm,宜采用无缝钢管制作。
导管的分节长度应按工艺要求确定,底管长度不宜小于4m,两管之间可用法兰接头、穿绳接头或双螺纹方扣快速接头连接。
二、隔水栓宜用预制混凝土塞、钢板塞、泡沫塑料等,如采用球胆或木球作隔水栓,必须确保球胆或木球在混凝土灌注时能顺利排出。
第11.6.3 钢筋笼和导管就位后,应会同建设、设计和质检部门对该槽段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及时灌注水下混凝土,其间歇时间不宜超过4h。
灌注前后复测沉碴厚度是否符合要求。
第11.6.4 水下混凝土的灌注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开始灌注时,隔水栓吊放的位置应临近水面。
导管底端到孔底的距离一般为0.3~0.5m,以能顺利排出隔水栓为宜;二、开灌前储料斗内必须有足以将导管的底端一次性埋入混凝土中0.8m以上深度的混凝土储存量;三、混凝土灌注的上升速度不得小于2m/h;四、随着混凝土的上升,要适时提升和拆卸导管,导管底端埋入混凝土面以下一般宜保持2~4m,不宜大于6m,并不得小于1m,严禁把导管底端提出砼面。
五、在水下混凝土灌注过程中,应有专人测量导管埋深,填写好水下混凝土灌注记录表。
六、水下混凝土的灌注应连续进行,不得中断,一旦发生机具故障、停电停水及发生导管堵塞、漏水或混凝土内混入泥浆等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同时作好记录。
七、提升导管时应避免碰撞钢筋笼。
第11.6.5 在一个槽段内同时使用两根导管灌注时,其间距不应大于3m。
导管距槽段接头端不宜大于1.5m。
各导管处的混凝土表面的高差不宜大于0.3m,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避免混凝土绕过接头管注入另一槽段。
混凝土应在终凝前灌注完毕,槽段过深时宜加缓凝剂。
第11.6.6 各单元槽段的接缝一般选用圆形接头管或工字钢接头。
第11.6.7 清刷混凝土接头面的工作应在清槽换浆即将完成之前进行。
若用清刷锤清刷,清刷锤应与接头混凝土面紧贴并上下来回拉动,直到钢丝刷上不带泥屑为止。
第11.6.8 待混凝土浇筑后强度达到0.05~0.20Mpa(一般在混凝土浇筑开始后3~5h,视气温而定)开始提拔接头管,开始时约每隔20~30min提拔一次,每次上拔30~100cm,上拔速度应与混凝土浇筑速度、混凝土强度增长速度相适应,一般为2~4m/h。
接头管不宜停在初凝的混凝土内0.5h以上,拔管时,不得损坏接头处的混凝土。
第11.6.9 灌注混凝土时,应按设计、质检和施工单位商定的位置和数量留置混凝土试块,每个单元槽段至少留置一组。
第11.6.10 墙段的浇筑标高应比墙顶设计标高增加500mm。
第七节质量检查与验收第11.7.1条地下连续墙的质量检查,除对原材料、混凝土和钢筋笼等项内容按国标GBJ204-83、国标GBJ107-87以及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检验外,尚应对导墙结构、槽段尺寸、槽底标高、槽底岩性土质、入岩(土)深度、终孔泥浆指标、沉碴厚度、槽段垂直度、混凝土灌注量和灌注速度、墙顶及钢筋笼标高、墙顶中心线的平面位置等项目进行检验,每一单元槽段完成后应进行中间验收,填写地下连续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灌注水下混凝土记录表;当土方开挖后,尚应对墙面平整度、实测墙身垂直度、墙身质量及接缝质量进行检查并填写验收记录,承重墙尚应保留槽底岩样备查。
第11.7.2条地下连续墙的墙身质量的检查可采用钻孔取芯或埋普超声波(γ射线)等非破损检测方法。
检测孔的数量和位置由设计、建设、施工及质检等单位共同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