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增强团结,发挥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主要规范会议议事程序、内容、方法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局党组对县委和市局党组负责,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对市局负责。
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工作;局长总揽全局,负责局全面工作;副局长对局长负责,抓好分管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
凡政策性较强的大事、本局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任免调配和奖惩以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等,必须按会议的议事内容分别提交党组会、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二、会议的准备第四条凡提交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的有关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成熟的提交会议研究;凡准备提交研究的议题涉及几个科室或与其他科室职权范围和业务分工有交叉的,主办科室要切实做好沟通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材料,经分管局领导批准,提交办公室。
个别不能协调一致,又要急于研究的问题,主办科室要列出各方理由、依据,提出暂时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后,提交会议研究。
凡应协调而未按程序协调的议题,一律不上会研究。
凡没有书面材料的议题,办公室不予呈报局长审定。
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议定的事项,经分管局领导批准,报送办公室,转呈局长审定。
各科室提交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的书面材料,必须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观点、有建议。
三、会议的召开和议事内容第五条局党组会由局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各党组成员参加。
具体时间和会议议题,由局党组书记决定。
列席科室和人员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报会议召集人审定后,通知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的内容主要有: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国家局、省局、市局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方针政策、指示的具体实施意见;研究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意见;研究贯彻有关党风党纪的规定和处理违反党的纪律的问题;研究本局科级机构的设置和撤并;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及人事调配;讨论决定以局名义的奖惩事宜;讨论通过以局的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向上级发出的重要请示、报告;研究上级布置并需党组研究的其他事项;其他需要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11.20•【字号】•【施行日期】2020.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通知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现将《长沙市教育局局长办会议议事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沙市教育局2020年11月2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章会议议题第四章会议召开第五章会议决定第六章附则长沙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依据有关政策精神,结合市教育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局长办公会是讨论研究决定市教育局行政工作中重要事项的决策性会议,实行局长负责制。
第三条局长办公会由局长主持。
固定人员:全体局领导、办公室主任;列席人员:与议定工作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四条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一)研究确定重要业务工作事项的布置、落实和办理,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二)审议财务、规划、建设、物资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有关工作;(三)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四)审议重要文件(五)研究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三章会议议题第五条提请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的议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或局机关处室(单位)提出,经分管局领导审阅报办公室汇总,由局长审定。
第六条会议议题在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前,主办处室(单位)应征求局领导、有关处室(单位)意见,原则上会前应协调一致,会议材料需提前一天报办公室。
第四章会议召开第七条局长办公会一般每两周召开1次。
第八条办公室负责收集议题,拟定会议方案,报局长审定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有关问题时,分管局领导应当到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一般不安排其分管领域内相关议题上会。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七篇】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七篇】1. 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1)会议通知应提前公布相关议题和会议时间;2)会议参与人员应当严格按时到场,未能按时参加的需说明理由;3)会议主席应当严格按照议程主持会议,在较为紧凑的会议中应对议程进行严格掌控;4)会议应当注重讨论分析和现场决策,在决策前要充分听取各方声音;5)每项议案决策要求得到多数人员赞同方可通过;6)对于重要决策要形成书面会议决定,并保留相关材料以备审查。
2.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1)会前需收集相关材料,并提前通知会议参与人员;2)会议应当在较短时间内将讨论和决策路线明确,并有效地开展讨论;3)会议应当注意提出可操作性建议,并通过措施确保其执行;4)会议主席应当在讨论中引导较为开放的讨论环境并将讨论结果准确反馈到议案中;5)对于任何会议的议案,要求得到多数人员赞同方可通过。
3. 局务会议议事规则1)会前应当收集和检查会议相关的材料、文件和信息;2)以事项为主要议题,侧重于操作性和执行力;3)会议应当在短时间内充分讨论并给出可行的方案,并大力促进会议成员之间更加紧密的协作关系;5)对于每一项议案所需得到多数人员赞同通过。
4. 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1)会议应当事先确定议程和议案,并提前通知会议参与人员;2)会议应当紧密关注局党组工作以及中段事务,就局势发展进行审议;3)会议应当关注和解决党组内部产生的分歧和协作问题;4)对于重要决策应当得到党委书记、局长的讨论和意见,并形成书面决定;5)对于任何议案所需得到多数人员赞同通过。
5.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1)会议应当提前通知会议参与人员,并提供题目和材料;2)会议应当集中精力,以执行力和可行性为中心,关注重点问题和方案;3)会议主席应当在讨论中引导较为开放的讨论环境并将讨论结果准确反馈到议案中;4)会议应当注重讨论分析和现场决策,在决策前要充分听取各方的声音,并提出可行的建议;5)对于任何议案所需得到多数人员赞同通过。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第一条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议事范围包括:(一)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机关指示、决定、决议会议精神的工作措施;(二)研究确定全局性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类规章制度;(三)研究确定重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则等;讨论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的重要报告、工作汇报、请示以及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四)研究确定各类资金的安排使用和审定全局教育培训I、考核奖惩、工资福利等事宜;讨论临时人员的招聘和辞退;(五)听取副局长和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汇报,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六)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
第二条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如果局长不能出席会议,可由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会后副局长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和研究结果向局长报告。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和局办公室主任参加。
经局长批准,其他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第三条局长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随时召开。
第四条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或由副局长提出报局长确定。
相关科室、基层单位根据议题内容事先准备会议材料送到办公室。
第五条会议会务由办公室负责,提前将会议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及需要做的准备工作通知与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第六条局长办公会议程序:由提出议题的局长或副局长就议题作简要说明,或由列席会议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简要汇报。
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主持人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中出席会议人员意见,或经出席会议人员表决作出明确决定。
在意见分歧较大时,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做出决定,对需要立即决策的议题,按局长负责制的原则决定。
第七条会议上形成的决议由分管的局领导组织落实,相关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具体执行。
局办公室对会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原则上于每周一下午召开,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确定议题,并召集主持。
副局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并作会议记录, 其他人员根据议题需要列席。
三、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
1.讨论通过以局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材料;
2.研究确定局内重要会议的内容及有关事项,制定修改主要事项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等重大决策;
3.听取股室、局属单位的工作汇报、督促检查重要工作的进展;研究解决股室、局属单位日常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4.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人员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等;
5.研究推荐上级组织表彰的先进集体、个人;
6.研究决定大额资金(原则上指单笔支出1万元以上)支出、项目建设及招投标、物资采购、工作管理中的重要问题的方案;
7.研究讨论向上级请示、汇报的重要事项;落实上级对某些问题的具体批示、指示;
8.研究讨论各类会议和重大活动方案;
9.协调处理突发性和紧急重要问题及重大事项;
10.研究决定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或事项。
四、局长办公会议酝酿和讨论的问题,与会人员均应按保密时限内的要求严格保密。
五、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务和督办工作。
六、列入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通常由分管领导汇报。
汇报结束后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发表意见、明确表态。
最后,由局长综合与会人员的意见作出决定。
七、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分管局领导负责落实,相关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
需要督办的问题由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将督办情况及时向局长汇报。
八、对因病、因事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由办公室向其转达会议的内容。
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增强团结,发挥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主要规范会议议事程序、内容、方法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局党组对县委和市局党组负责,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对市局负责。
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工作;局长总揽全局,负责局全面工作;副局长对局长负责,抓好分管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
凡政策性较强的大事、本局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任免调配和奖惩以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等,必须按会议的议事内容分别提交党组会、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二、会议的准备第四条凡提交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的有关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成熟的提交会议研究;凡准备提交研究的议题涉及几个科室或与其他科室职权范围和业务分工有交叉的,主办科室要切实做好沟通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材料,经分管局领导批准,提交办公室。
个别不能协调一致,又要急于研究的问题,主办科室要列出各方理由、依据,提出暂时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后,提交会议研究。
凡应协调而未按程序协调的议题,一律不上会研究。
凡没有书面材料的议题,办公室不予呈报局长审定。
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议定的事项,经分管局领导批准,报送办公室,转呈局长审定。
各科室提交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的书面材料,必须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观点、有建议。
三、会议的召开和议事内容第五条局党组会由局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各党组成员参加。
具体时间和会议议题,由局党组书记决定。
列席科室和人员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报会议召集人审定后,通知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的内容主要有: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国家局、省局、市局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方针政策、指示的具体实施意见;研究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意见;研究贯彻有关党风党纪的规定和处理违反党的纪律的问题;研究本局科级机构的设置和撤并;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及人事调配;讨论决定以局名义的奖惩事宜;讨论通过以局的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向上级发出的重要请示、报告;研究上级布置并需党组研究的其他事项;其他需要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为提高城管局行政工作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推进办公会议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一、会议原则严格遵循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在“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础上,明确职责,提高效率,确保政令畅通。
二、会议内容(一)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讨论决定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本系统各基层单位的工作。
(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讨论决定给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三)分析当前城市管理工作形势,通报有关重大事件和重要情况,讨论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专题事务,研究调度重点工程项目任务分解及推进办法。
(四)听取有关科室和基层单位的专题汇报以及报请局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问题和事项。
(五)研究决定工作考核、大会表彰和人员奖惩等事项。
(六)其它需要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会议程序(一)局长办公会原则每周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由局长决定临时召开。
(二)局长办公会由局长主持或委托的副局长负责召集主持,其他副局长参加。
必要时,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指定人员根据需要列席会议。
(三)办公室主任负责局长办公会的议题收集、记录整理、决定或纪要拟制。
四、会议决定及其执行(一)局长办公会上形成的决议,由办公室作好书面记录,根据会议精神和工作需要下发会议纪要或通报,并由督察部门实施督办督查。
(二)执行中对出现意外情况一时难以落实的决定事项,经办部门应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
(三)对保密要求的议定事项,未经局长委托,任何与会人员不得向外透露。
(四)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中发生误传、走样或拒不执行决议等情况时,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附则(一)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精神不符,则按上级有关精神办理。
(二)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在局长办公会。
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度3

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健全我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程序和机制,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局长办公会议是局班子对重大事项行政议事的决策性
会议,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决策部署,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任务,处理重要行政事务。
第二章议事规则
第三条议事范围。
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意见;讨论决定业务工作重大事项;审议各项规章制度;其它需要局长办公会议讨论事项。
第三章议事程序及要求
第四条局长办公会议坚持“会前充分准备,会中议题集中,会后检查落实”的程序,确保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
第五条议事程序。
(一)会前准备。
提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的内容,各股室应先调查研究、充分酝酿,准备充分后由股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经主要领导审定后,再提请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局长办公会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局长请示并经同意后采取圈阅签批的方式进行。
(二)会中决定。
局长办公会议作出决定的过程,必须体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要求。
议题由局分管领导或相关议题股室负责人作汇报,汇
报内容简明扼要,各出席人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
参会人员在充分听取、反复磋商、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作出明确表态。
(三)会后落实。
局长办公会议作出的决定,由承办业务股室在规定时限内贯彻落实。
局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问题。
第六条会议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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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4 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我局的集体领导制度,保证局机关及全市教育工作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程序化,特制定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1、局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全市教育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制定贯彻执行上级行政部门的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或办法;听取分管主任的工作报告和提请研究的主要问题,并作出决定或报请市政府、省教育厅研究批示。
2、召开局长办公室会议时,局主要负责同志至少要提前一天将研究的主要议题通知分管负责同志,各位分管负责同志要提前做好准备,以便在会议上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分管负责同志要将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提前向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以便作出安排。
3、局长办公会议必须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可举行。
参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主要负责同志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送达。
列席会议的人员由主要负责同志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
4、每次会议议题要相对集中,原则上一次会议重点讨论解决一至三个议题。
会议决定或决策应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进行;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一般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参考比较的方案,全面征求意见,科学周密地论证,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人事问题和政纪处分问题,必须由全体成员参加,慎重研究,方可作出决定。
对下级单位或部门提出研究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通常要征求下级单位或部门的意见。
需要下级单位或部门调查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下级单位或部门通报。
要保证下级单位负责同志能够正常行使职权,支持下级单位或部门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凡属下级单位或部门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不干预。
5、局长办公会议对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认真考虑。
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下次会议再表决。
重大问题,可报请市委、市政府或省教育厅裁决。
6、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形成决议后,要按照会议的决定,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个人无权决定应由集体决定的问题,也无权改变集体的决定。
如对集体决定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的情况,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或提请复议,也可以向市委、市政府或省教育厅报告,在未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会
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7、各位与会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决定不准向外公布的事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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