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议议事规则
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

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意义行政办公会议是机关、单位进行决策、协调和沟通的重要形式,为了规范行政办公会议的组织、程序和议事规则,提高会议效率和决策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行政办公会议的组织、程序和议事规则。
第二章组织和召开第三条主持人行政办公会议由主持人主持,主持人由行政办公会议的召集人或召集机关指定。
第四条会议召集行政办公会议通常由召集人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地点通知与会人员。
通知应明确会议目的、议题和要求与会人员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会议材料行政办公会议的召集人应及时提供与会人员所需的会议材料。
会议材料应包括会议议程、相关文件和资料等。
第六条会议记录行政办公会议的记录由专人负责,记录应准确、完整地记录会议内容,包括讨论和决策的主要内容、意见分歧,以及与会人员的发言等。
第三章议事规则第七条安排议程行政办公会议的议程由召集人或主持人安排,在确定议程时应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并根据会议的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第八条讲话顺序行政办公会议按照事先确定的讲话顺序进行,每位与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发表讲话,不得长时间占用会议时间,并应控制发言时长。
第九条辩论与表决对于有争议或需要决策的议题,行政办公会议应充分进行辩论,并按照程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以多数通过或按照法定比例通过为准。
第十条决策和执行行政办公会议的决策应当尊重少数人的意见,保证合理决策并确保决策得到有效执行。
对于涉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经过集体讨论并形成明确的会议记录。
第四章会议纪律第十一条准时参会与会人员应准时参加行政办公会议,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准时参会,应提前请假或说明原因。
第十二条遵守议事规则与会人员应遵守行政办公会议的议事规则,不得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不得擅自离席或私自发表与会议无关的言论。
第十三条尊重他人发言权与会人员应尊重他人的发言权,不得打断他人发言,应听取他人意见并进行适当回应。
第十四条保持会议秩序与会人员应保持会议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嘈杂交谈,不得进行无关议题的讨论,不得使用方式或其他电子设备,以免影响会议的进行。
小学行政会议议事规则

小学行政会议议事规则第一条会议召开1.小学行政会议按常年会和临时会分别召开。
2.常年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校长主持。
3.临时会由校长召集,对本校各项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讨论。
第二条会议组织1.小学行政会议设主席团和会议代表两个组成部分。
2.主席团由校长担任主席,各副校长、行政负责人等担任副主席,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列席参加会议。
3.会议代表由校长推荐,经教职员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代表任期两年。
4.主席团负责组织并主持会议,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并发表意见。
第三条会议议事程序1.会议按日程表逐项进行讨论,对于每项议题,必须进行充分讨论,准确表达各自的观点和意见。
2.会议代表须认真听取主席团和其他代表的发言,自己发表言论时应切实如实陈述自己的观点,并且积极配合主席团做好会议记录和文件的整理工作。
3.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向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作出说明和报告。
第四条会议责任1.会议代表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对本校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有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应积极向主席团反映和提出。
2.主席团应认真负责,组织好会议,保证会议的质量和效果,并及时向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作出说明和报告。
3.教师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和完善本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等各种方面。
第五条会议纪律1.在会议期间,会议代表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离开会场,不得在会场内大声喧哗或进行无意义的争吵。
每位会议代表应认真听取别人的发言,谦虚诚恳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并积极配合主席团做好会议记录和文件的整理工作。
2.如有违反会议纪律者,由主席团引导其改正,如情节严重者,要给予批评教育,并对其作出处理。
第六条会议决策1.关于本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各项工作的决策,需由会议代表进行讨论、表决。
表决结果以过半数赞成或否决为有效。
2.本规则的修订,由小学行政会议进行讨论和表决,修改前的规则自修订后失效。
结束语以上就是小学行政会议议事规则的所有内容。
行政会议议事规则

行政会议议事规则1. 引言在行政管理机构中,行政会议是一种常见的决策和讨论机制。
为了确保会议的高效进行和决策的质量,制定一套行政会议议事规则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些行政会议的议事规则,以提高会议的效能和结果。
2. 会议召集2.1 召集人应提前确定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和议题,并向参会人员发出邀请。
邀请函应明确会议的目的、议题和要求参会人员准备的材料。
2.2 参会人员应接受邀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是否参会。
对于无法出席的人员,应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
2.3 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的适当时间内向参会人员发送会议议程和相关文件,并提醒参会人员阅读并做好准备。
3. 会议议程3.1 会议议程应提前制定,包括每个议题的时间安排和讨论事项的详细描述。
3.2 会议议程应按照重要性和紧急性排序,确保重要议题得到充分的时间和讨论。
3.3 参会人员可以提前向召集人提出议题,以便纳入会议议程。
4. 会议准备4.1 参会人员应在会议前充分准备,并阅读与会议相关的文件和材料。
4.2 参会人员可提前向召集人提交需要讨论或解决的问题,以便会议能更有针对性地进行讨论和决策。
4.3 召集人应确保会议相关人员和材料的充分准备,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5. 会议组织5.1 召集人应在会议开始前宣布会议的目的和议事规则,提醒参会人员遵守会议秩序。
5.2 会议应按照制定的议程进行,确保每个议题的时间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5.3 参会人员应尊重他人发言、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干扰他人发言或方式。
5.4 会议记录人员应全程记录会议内容,准确记载讨论的要点和决策结果。
6. 会议决策6.1 会议决策应基于充分的讨论和各方意见的充分表达。
6.2 对于重要决策,应采取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6.3 会议记录人员应准确记录决策结果,并向与会人员确认。
7. 会议纪要7.1 会议结束后,应尽快制作会议纪要,并发送给参会人员以备查阅和确认。
7.2 会议纪要应清晰地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和决策结果,便于参会人员回顾和跟进。
行政会议议事规则

行政会议议事规则行政会议议事规则一、前言及目的行政会议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和指导行政会议的进行,确保会议的高效和有序进行,确保会议决策的公正与执行的有效。
二、会议召集和准备1.会议召集1.1 确定会议召集人和召集单位。
1.2 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1.3 根据议事需要,确定会议形式,如面对面会议、电.化会议、视频会议等。
2.会议准备2.1 确定会议主题和目标,并制定会议议程。
2.2 收集与会议议题相关的材料和信息,准备会议资料包括议题背景资料、相关报告及决策建议等。
2.3 分发会议资料给与会人员,提前让与会人员了解会议议题并做好准备工作。
三、会议组织与流程1.会议组织1.1 会议召集人应准时到达会议现场,确保会议开始按时进行。
1.2 会议要有明确的主持人,由主持人主持会议进行,确保会议秩序井然。
2.会议流程2.1 主持人开场发言,介绍会议议程和目的。
2.2 与会人员进行签到,确定出席人员名单,核实是否达到开会人数要求。
2.3 依次讨论每个议题,确保每个议题都有充分的讨论和决策时间。
2.4 会议期间可以邀请专家或相关人员发表意见或提供相关信息。
2.5 记录会议讨论内容和决策结果,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
四、会议决策与实施1.会议决策1.1 主持人对每个议题进行概述,并邀请与会人员进行讨论和发表意见。
1.2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多数人意见或通过投票等方式进行决策。
1.3 对于重大决策,可采取征求专家意见或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
2.会议实施2.1 根据会议决策内容,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和行动方案。
2.2 明确责任人和分工,确保实施计划的顺利进行。
2.3 监督和评估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跟进。
五、会议记录与总结1.会议记录1.1 指定记录人员,对会议讨论和决策结果进行记录。
1.2 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名单等基本信息。
1.3 准确记录与会人员的发言和问题讨论,确保记录完整和准确。
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

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办公会议的组织和程序,提高办公会议的效率和质量,保障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行政办公会议是指为处理和决策行政管理事务,促进行政工作顺利进行而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所有行政部门的办公会议。
第四条行政办公会议应当依法、合规进行,会议议题和决策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二章会议召开第五条行政办公会议由主持人召集并主持。
主持人应当根据会议的性质和重要性确定与会人员的范围。
第六条行政办公会议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说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等信息。
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送或口头通知,并记录相关情况。
第七条会议室应具备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括适当的空间、设备和秩序,保障与会人员顺利进行会议。
第三章会议程序第八条行政办公会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确认与会人员名单。
(二)审议会议议程,确定议题顺序。
(三)对每个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和辩论,并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四)针对每个议题做出决策,并记录相关内容。
(五)总结会议讨论和决策结果,并宣布会议结束。
第四章会议纪要第九条行政办公会议应当派员担任记录员,负责会议纪要的书写和整理。
第十条会议纪要应真实、准确地记录会议的讨论和决策内容。
第十一条会议纪要应在会后及时完成,并提交与会人员审阅和确认。
第十二条会议纪要应保存备查,作为会议决策的依据。
第五章会议决策第十三条行政办公会议的决策应当经过讨论和表决,采取多数意见决策原则。
第十四条会议决策应当与会议议题紧密相关,符合会议的讨论和辩论情况。
第十五条会议决策应当记录并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依据会议决策执行相关工作。
第六章附件1、本文档涉及附件:(1)会议通知样本(2)会议议程模板(3)会议纪要样本(4)会议决策执行报告样本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省略内容)。
行政会议议事规则

行政会议议事规则行政会议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保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院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促进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议事决策的效率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高等教育法》与《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行政议事要以“四个坚持”为指导思想,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确保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就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学校党委的决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实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坚持依法治校,在宪法与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三条行政会议主要由院务会议与院长办公会议组成,由院长根据工作的性质与任务要求确定召开何种形式的会议。
第二章会议召开第四条院务会议的安排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
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可随时召开。
院长办公会根据工作要求可随时召开。
第五条院务会与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或受其委托的副院长召集主持会议。
第六条院务会成员由正、副院长,正、副书记组成。
党委与院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院务会一般应在正副院长到齐的情况下召开,若遇特殊情况需召开院务会,院务会成员应有半数以上人员出席,正副院长不少于2人。
院长办公会由正、副院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参加。
参加会议的正、副院长一般不少于3人。
第七条行政会议议题涉及到有关单位,可通知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讨论到有关内容时列席会议,非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须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
列席人员可就会议议题内容进行介绍、说明或提出建议。
参加专题汇报的列席人员,按办公室通知要求候会,以便讨论相关议题时能及时参会。
第三章会议议事范围第八条院务会议事范围1、学习与讨论党与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与学校工作有关的法令、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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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1. 会议召开1.1 召开会议的目的行政办公会议是组织全体行政人员进行沟通和决策的重要工作形式,其目的是为了有效地传达信息、协调工作、提供指导和决策支持,确保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召开会议的原则会议召开应遵循公开、民主、公正、有序的原则。
会议应合理安排时间和地点,确保与会人员能够充分准备和参与讨论。
会议的召开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提供相关材料,确保与会人员对会议内容有所了解。
1.3 召开会议的程序会议主持人应在规定时间准时召开会议,并在会议开始前宣布会议议程。
会议主持人应确认与会人员的身份,并记录参会人员的名单。
会议主持人应控制会议的进程,引导讨论,确保会议高效进行。
会议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应对会议结果进行,并发布会议纪要。
2. 会议议程2.1 设定议程目标会议议程是会议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设定合理的议程目标可以使会议内容明确,并保证与会人员在会前有充足的时间准备。
2.2 确定议程内容会议议程应根据会议目的和重点问题确定,确保会议内容紧密联系、有条理。
会议议程应包括会前准备、会中讨论和会后等环节,以确保会议全面、有序进行。
2.3 分配议程时间会议议程应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每个议题有足够的讨论时间。
议程时间安排应根据议题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进行优先考虑。
3. 会议纪律3.1 准时到达会议现场与会人员应准时到达会议现场,并准备好与会所需的材料和工具。
3.2 禁止打断和干扰在他人发言时,其他与会人员应保持安静,不得打断或干扰。
与会人员应严禁使用方式、电脑等设备进行私人事务。
3.3 遵守发言顺序与会人员在会议讨论中应遵守发言顺序,按照主持人的指示发言。
发言应清晰、简明扼要,并围绕议题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在发言过程中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恶意诋毁他人。
3.4 尊重决策结果决策结果是经过讨论和投票形成的,与会人员应尊重决策结果,并积极配合执行。
4. 会议记录与4.1 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人应全程记录会议内容,并在会议结束后整理成会议纪要。
行政会议议事规则_规章制度_

行政会议议事规则行政会议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保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院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促进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议事决策的效率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行政议事要以“四个坚持”为指导思想,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确保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学校党委的决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实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坚持依法治校,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三条行政会议主要由院务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组成,由院长根据工作的性质和任务要求确定召开何种形式的会议。
第二章会议召开第四条院务会议的安排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
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可随时召开。
院长办公会根据工作要求可随时召开。
第五条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或受其委托的副院长召集主持会议。
第六条院务会成员由正、副院长,正、副书记组成。
党委与院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院务会一般应在正副院长到齐的情况下召开,若遇特殊情况需召开院务会,院务会成员应有半数以上人员出席,正副院长不少于2人。
院长办公会由正、副院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参加。
参加会议的正、副院长一般不少于3人。
第七条行政会议议题涉及到有关单位,可通知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讨论到有关内容时列席会议,非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须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
列席人员可就会议议题内容进行介绍、说明或提出建议。
参加专题汇报的列席人员,按办公室通知要求候会,以便讨论相关议题时能及时参会。
第三章会议议事范围第八条院务会议事范围1、学习和讨论党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与学校工作有关的法令、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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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议议事规则
为充分发挥学校领导班子人员在教育教学中的核心作用,增强班子人员之间的团结和协调,提高班子的整体工作水平和办事能力,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一、总则
1、充分发挥校领导班子的集体作用,提高领导班子议事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认真履行领导班子的职责。
2、领导班子办公会议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二、议事的范围和议题的选定
3、讨论研究制定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4、研究落实上级部门部署和交办的重要工作。
5、研究决定学校中层干部任免事宜和学校教职工的调配工作和教师聘用事宜。
6、研究讨论学校教职员工教效管理与考核相关事宜。
7、研究数额较大的费用开支及自身建设方面问题。
8、讨论和研究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的各项工作。
包括:
(1)学校工作目标,学年、学期计划;
(2)制订或修改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3)全校性教育教学活动的安排(包括教师校本研修、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科研、校园“四节”活动活动等);
(4)分析各条线工作执行、完成情况。
9、各类先进(包括师生)、教师职评等的评选、上报及奖励。
10、学校设备设施的添置、更新或报损报废。
11、研究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
12、需要提交办公会议研究的其它重要事宜。
13、领导班子各成员要加强调查研究,对属于议事范围内确需讨论的事项,应准备好议案,事先征得校长的同意,方可正式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
会议的议题由校长确定。
三、议事的方法
14、除有特殊情况或处理突发性事件外,行政领导班子办公会议一般每周一次。
即周五工作碰头会(周五上午),由校长召集,如遇特殊情况,校长视具体情况召开会议,班子人员也可向校长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15、召开会议时,领导班子成员除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外,都应出席。
正常情况下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成员出席才能召开会议,特殊情况下,应有过半数人员到会;不能出席会议的班子成员若对会议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召开前提出;若没有半数领导班子成员出席,校长有权处理突发性事件,但事后要向班子成员汇报。
16、重大事项的讨论,会前校长应事先向有关线和校负责人征询意见。
17、在议事中,要做到一事一议,决不拉杂。
每位参加会议的成员要畅所欲言,对需要决议的事,必须明确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
并说明理由,议事时要认真听取每位同志的发言,不随便打断发言人的讲话,即做到认真听,认真分析,认真笔记。
18、会议中,对议题涉及的有关部门,必要时可通知有关人员列席,汇报情况,接受咨询,该议题讨论完毕,列席人员应立即退出。
19、会议中,如果有议案涉及某领导班子成员或其直系亲属的,该成员一般应主动回避。
20、每次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
四、议事要求
21、领导班子办公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充分发扬民主,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能盲目主观,意气用词,力求用事实说话。
22、讨论问题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允许保留个人意见,凡形成决议后,必须无条件服从,贯彻执行。
23、凡会议决议的事项,由分管人负责落实,分管人要经常检查决议的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力的要及时予以督促催办,在适当的时候,应把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办公会议报告。
24、决议一经形成,必须坚决执行,需要向上级汇报的,必须按决议汇报。
在执行决议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可以在内部提出复议要求,但在领导班子办公会议没有做出新的决议前,任何人在言行上不得有相反的表示,不得擅自违背决议精神和改动原决议。
每位成员在决议贯彻中要立足本职,纵观全局,同时注意信息反馈。
25、班子人员要维护集体利益,加强内部交流与沟通,增强班长的团结和统一,议事中要体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良好作风。
26、参加会议的所有成员,除了可以传达和公开的会议内容外,必须严守秘密,坚决杜绝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违者,将追究其责任。
xx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