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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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108.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局长(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局、省、市局(公司)的重要部署,实行集体领导,贯彻民主集中制,切实提高我局(分公司)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和效率,进一步规范我局(分公司)班子议事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局(分公司)行政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局长(经理)办公会议议事,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的原则。

第三条局长(经理)办公会议一般由局长(经理)、副局长(副经理)、纪检组长参加,技术总监、主任(副主任)科员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纪检监察人员以及与会议议题有关的部门负责人视情况可以列席;涉及督办或资料等事宜时,办公室可视情派人员列席会议。

第四条会议的召集和主持:局长(经理)办公会议由局长(经理)召集和主持,必要时也可由局长(经理)委托副局长(副经理)主持召开;原则上10—15天召开一次,每月不少于2次.第五条局长(经理)办公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必须三人或三人以上方可召开局长(经理)办公会议。

第六条列入局长(经理)办公会议的主要议事范围包括:(一)传达学习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分公司)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贯彻意见。

(二)审定加强和改进我局(分公司)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办法及重大措施。

(三)审定“两烟"生产经营发展中的重大事项;根据权限制定在我局(分公司)范围内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内部工作制度和办法。

(四)审定须向省局(公司)、市局(公司)请示、报告的有关重大事项。

(五)审定年度费用预算,审定列入局长(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相关经费开支项目,听取有关经费支出情况通报。

(六)讨论并决定有关中层干部人事工作事项:(七)讨论审议召开我局(分公司)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和我局(分公司)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八)讨论审议我局(分公司)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意见.(九)紧急信息的通报。

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增强团结,发挥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主要规范会议议事程序、内容、方法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局党组对县委和市局党组负责,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对市局负责。

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工作;局长总揽全局,负责局全面工作;副局长对局长负责,抓好分管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

凡政策性较强的大事、本局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任免调配和奖惩以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等,必须按会议的议事内容分别提交党组会、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二、会议的准备第四条凡提交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的有关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成熟的提交会议研究;凡准备提交研究的议题涉及几个科室或与其他科室职权范围和业务分工有交叉的,主办科室要切实做好沟通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材料,经分管局领导批准,提交办公室。

个别不能协调一致,又要急于研究的问题,主办科室要列出各方理由、依据,提出暂时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后,提交会议研究。

凡应协调而未按程序协调的议题,一律不上会研究。

凡没有书面材料的议题,办公室不予呈报局长审定。

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议定的事项,经分管局领导批准,报送办公室,转呈局长审定。

各科室提交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的书面材料,必须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观点、有建议。

三、会议的召开和议事内容第五条局党组会由局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各党组成员参加。

具体时间和会议议题,由局党组书记决定。

列席科室和人员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报会议召集人审定后,通知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的内容主要有: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国家局、省局、市局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方针政策、指示的具体实施意见;研究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意见;研究贯彻有关党风党纪的规定和处理违反党的纪律的问题;研究本局科级机构的设置和撤并;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及人事调配;讨论决定以局名义的奖惩事宜;讨论通过以局的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向上级发出的重要请示、报告;研究上级布置并需党组研究的其他事项;其他需要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为提高工作效率,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特制定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一、议事内容及范围1.传达学习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讨论决定贯彻意见;2.贯彻落实县机关后勤管理的有关规定,审定全局性的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3.决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奖惩;4.研究确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职责分工;5.研究确定重大建设项目和较大的经费开支;6.研究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7.局长认为需要研究的其他事项。

二、议事形式1.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2.局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正、副局长,办公室主任。

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并主持,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由局长或副局长临时指定列席人员;3.会议召开前,要做好议题征集工作。

需提交会议决策的,由办公室主任收集整理,然后按主次缓急分门别类拟定程序,征得局长同意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提交前,还应将会议议题、日期及有关资料提前通知或分送与会人员,以便作好充分准备;4.指定专人记录。

三、议事方法1.重大问题应按职责权限规定,分别由局长或副局长提议,与会人员应根据议题的内容发表意见,在反复磋商、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作出明确表态;2.决策前作好充分准备,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按分工拟定好实施意见,然后在会上集体研究,作出决议;3.决策时局长应注意集中大家的意见,在认识比较统一时形成决议。

有重大意见分歧时,应进一步协调或调查研究,经过深入交换意见后再作决议。

对需要立即决策的议题,则按局长负责制的原则执行。

四、实施与监督1.正、副局长必须执行局长办公会议的决议,在贯彻实施中应对局长负责;2.局长办公会议决议按职责范围,由分管局长或办公室负责落实、督查;3.执行决议情况应列入下一次会议议程,由分管局长或办公室汇报,必要时,可由有关科(室)、中心、公司和直属单位汇报,执行决策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七篇】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七篇】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七篇】1. 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1)会议通知应提前公布相关议题和会议时间;2)会议参与人员应当严格按时到场,未能按时参加的需说明理由;3)会议主席应当严格按照议程主持会议,在较为紧凑的会议中应对议程进行严格掌控;4)会议应当注重讨论分析和现场决策,在决策前要充分听取各方声音;5)每项议案决策要求得到多数人员赞同方可通过;6)对于重要决策要形成书面会议决定,并保留相关材料以备审查。

2.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1)会前需收集相关材料,并提前通知会议参与人员;2)会议应当在较短时间内将讨论和决策路线明确,并有效地开展讨论;3)会议应当注意提出可操作性建议,并通过措施确保其执行;4)会议主席应当在讨论中引导较为开放的讨论环境并将讨论结果准确反馈到议案中;5)对于任何会议的议案,要求得到多数人员赞同方可通过。

3. 局务会议议事规则1)会前应当收集和检查会议相关的材料、文件和信息;2)以事项为主要议题,侧重于操作性和执行力;3)会议应当在短时间内充分讨论并给出可行的方案,并大力促进会议成员之间更加紧密的协作关系;5)对于每一项议案所需得到多数人员赞同通过。

4. 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1)会议应当事先确定议程和议案,并提前通知会议参与人员;2)会议应当紧密关注局党组工作以及中段事务,就局势发展进行审议;3)会议应当关注和解决党组内部产生的分歧和协作问题;4)对于重要决策应当得到党委书记、局长的讨论和意见,并形成书面决定;5)对于任何议案所需得到多数人员赞同通过。

5.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1)会议应当提前通知会议参与人员,并提供题目和材料;2)会议应当集中精力,以执行力和可行性为中心,关注重点问题和方案;3)会议主席应当在讨论中引导较为开放的讨论环境并将讨论结果准确反馈到议案中;4)会议应当注重讨论分析和现场决策,在决策前要充分听取各方的声音,并提出可行的建议;5)对于任何议案所需得到多数人员赞同通过。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第一条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议事范围包括:(一)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机关指示、决定、决议会议精神的工作措施;(二)研究确定全局性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类规章制度;(三)研究确定重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则等;讨论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的重要报告、工作汇报、请示以及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四)研究确定各类资金的安排使用和审定全局教育培训I、考核奖惩、工资福利等事宜;讨论临时人员的招聘和辞退;(五)听取副局长和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汇报,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六)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

第二条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如果局长不能出席会议,可由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会后副局长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和研究结果向局长报告。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和局办公室主任参加。

经局长批准,其他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第三条局长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随时召开。

第四条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或由副局长提出报局长确定。

相关科室、基层单位根据议题内容事先准备会议材料送到办公室。

第五条会议会务由办公室负责,提前将会议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及需要做的准备工作通知与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第六条局长办公会议程序:由提出议题的局长或副局长就议题作简要说明,或由列席会议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简要汇报。

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主持人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中出席会议人员意见,或经出席会议人员表决作出明确决定。

在意见分歧较大时,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做出决定,对需要立即决策的议题,按局长负责制的原则决定。

第七条会议上形成的决议由分管的局领导组织落实,相关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具体执行。

局办公室对会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原则上于每周一下午召开,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确定议题,并召集主持。

副局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并作会议记录, 其他人员根据议题需要列席。

三、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
1.讨论通过以局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材料;
2.研究确定局内重要会议的内容及有关事项,制定修改主要事项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等重大决策;
3.听取股室、局属单位的工作汇报、督促检查重要工作的进展;研究解决股室、局属单位日常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4.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人员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等;
5.研究推荐上级组织表彰的先进集体、个人;
6.研究决定大额资金(原则上指单笔支出1万元以上)支出、项目建设及招投标、物资采购、工作管理中的重要问题的方案;
7.研究讨论向上级请示、汇报的重要事项;落实上级对某些问题的具体批示、指示;
8.研究讨论各类会议和重大活动方案;
9.协调处理突发性和紧急重要问题及重大事项;
10.研究决定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或事项。

四、局长办公会议酝酿和讨论的问题,与会人员均应按保密时限内的要求严格保密。

五、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务和督办工作。

六、列入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通常由分管领导汇报。

汇报结束后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发表意见、明确表态。

最后,由局长综合与会人员的意见作出决定。

七、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分管局领导负责落实,相关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

需要督办的问题由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将督办情况及时向局长汇报。

八、对因病、因事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由办公室向其转达会议的内容。

无锡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锡民办〔2019〕2号

无锡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锡民办〔2019〕2号

无锡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无锡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锡民办〔2019〕2号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无锡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已经局党委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民政局2019年3月18日无锡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工作,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参照《无锡市人民政府议事规则和市政府党组会议规则》,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局长办公会议是对全局行政工作重要事项、重要业务进行研究和决策的重要会议,实行局长负责制,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实行决策咨询机制、决策协商机制、决策酝酿机制,在充分讨论研究和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并形成决定。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局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包括:(一)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

(二)研究讨论全局行政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提出阶段性或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三)研究决定召开全市性民政工作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相关事项,讨论相关工作报告。

(四)研究确定民政有关工程项目事项。

(五)研究局财务预决算,提出经费使用和分配方案,研究讨论资金使用方面的相关问题。

(六)听取分管领导或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行政工作汇报,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并就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七)研究确定以行政名义发布的、涉及全局行政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及上报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

(八)研究确定需多个单位(处室)共同协商解决的工作事项。

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增强团结,发挥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主要规范会议议事程序、内容、方法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局党组对县委和市局党组负责,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对市局负责。

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工作;局长总揽全局,负责局全面工作;副局长对局长负责,抓好分管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

凡政策性较强的大事、本局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任免调配和奖惩以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等,必须按会议的议事内容分别提交党组会、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二、会议的准备第四条凡提交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的有关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成熟的提交会议研究;凡准备提交研究的议题涉及几个科室或与其他科室职权范围和业务分工有交叉的,主办科室要切实做好沟通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材料,经分管局领导批准,提交办公室。

个别不能协调一致,又要急于研究的问题,主办科室要列出各方理由、依据,提出暂时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后,提交会议研究。

凡应协调而未按程序协调的议题,一律不上会研究。

凡没有书面材料的议题,办公室不予呈报局长审定。

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议定的事项,经分管局领导批准,报送办公室,转呈局长审定。

各科室提交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的书面材料,必须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观点、有建议。

三、会议的召开和议事内容第五条局党组会由局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各党组成员参加。

具体时间和会议议题,由局党组书记决定。

列席科室和人员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报会议召集人审定后,通知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的内容主要有: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国家局、省局、市局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方针政策、指示的具体实施意见;研究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意见;研究贯彻有关党风党纪的规定和处理违反党的纪律的问题;研究本局科级机构的设置和撤并;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及人事调配;讨论决定以局名义的奖惩事宜;讨论通过以局的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向上级发出的重要请示、报告;研究上级布置并需党组研究的其他事项;其他需要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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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我局的集体领导制度,保证局机关及全市教育工作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程序化,特制定局长公会议议事规则。
1、局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全市教育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制定贯彻执行上级行政部门的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或办法;听取分管主任的工作报告和提请研究的主要问题,并作出决定或报请市政府、省教育厅研究批示。
5、局长办公会议对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下次会议再表决。重大问题,可报请市委、市政府或省教育厅裁决。
6、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形成决议后,要按照会议的决定,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个人无权决定应由集体决定的问题,也无权改变集体的决定。如对集体决定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的情况,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或提请复议,也可以向市委、市政府或省教育厅报告,在未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会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2、召开局长办公室会议时,局主要负责同志至少要提前一天将研究的主要议题通知分管负责同志,各位分管负责同志要提前做好准备,以便在会议上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分管负责同志要将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提前向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以便作出安排。
3、局长办公会议必须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可举行。参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主要负责同志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送达。列席会议的人员由主要负责同志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
4、每次会议议题要相对集中,原则上一次会议重点讨论解决一至三个议题。会议决定或决策应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进行;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一般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参考比较的方案,全面征求意见,科学周密地论证,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人事问题和政纪处分问题,必须由全体成员参加,慎重研究,方可作出决定。对下级单位或部门提出研究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通常要征求下级单位或部门的意见。需要下级单位或部门调查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下级单位或部门通报。要保证下级单位负责同志能够正常行使职权,支持下级单位或部门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凡属下级单位或部门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不干预。
7、各位与会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决定不准向外公布的事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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