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培训知识讲解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点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点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而订立的明确双方权
利和义务的法律协议。
合同管理的核心在于确保合同的条款得到严格执行,从而保障工程
的顺利完成。
合同的签订应当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
任何一方都不应该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强迫对方接受
不平等的条款。
合同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范围、质量要求、工期、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这些内容构成了合同的主体,是双方权利义务的
基础。
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建设单位应当按时支付工程款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施工条件;承包单位则应当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在
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变更和调整,这时应当及时协商,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确
保合同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再次,合同管理还涉及到风险的控制。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预见的风险,
如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
合同中应当包含相应的风险分担机制,明确在不同情况下双方
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还应规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以便在出
现分歧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
合同的终止也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合同可能因为工程完工、合同解除、合同无效
等原因而终止。
在合同终止时,应当进行清算,包括工程款项的结算、物资设备的清点、
未完成工作的处理等。
确保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害,同时也为今后的合作留下良好的基础。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第六讲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第六讲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关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等事项所订立的协议。
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复杂,经济价值巨大,因此,对合同的管理要求极高。
合同的基本原则在探讨具体的合同条款之前,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基本原则。
首先是公平原则,即合同双方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不得有强迫或欺诈行为。
其次是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诚信,不得有任何隐瞒或虚假陈述。
最后是合法性原则,所有合同条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讲的核心内容在本讲的范本中,我们将重点讨论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的订立:包括合同的形式、签订程序以及合同生效的条件。
2. 合同的主体:明确指出合同的甲方和乙方,以及各自的资格要求。
3. 工程的范围:详细描述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工程量、质量标准、工期等。
4. 价格与支付方式:确定工程的总价款、计价方式及支付时间节点。
5. 违约责任:约定双方违反合同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
6. 争议解决:设定争议发生时的解决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双方意愿的体现,必须经过充分的协商。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通常需要经过招标、投标、评标等一系列程序。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也可能附有一定的条件,如获得必要的行政许可或满足特定的先决条件。
合同主体的资格要求建设工程合同的甲方通常是建设单位,而乙方则是承包单位。
双方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如甲方需具备土地使用权,乙方则需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
这些要求旨在保证项目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工程范围的明确工程范围的明确对于合同的履行至关重要。
它包括了工程的具体地点、规模、设计标准、材料使用等。
这些细节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和成本,因此在合同中应有详尽的描述。
价格与支付方式的约定合理的价格和明确的支付方式是合同顺利执行的基础。
价格应当根据市场情况和工程的实际成本来确定,而支付方式则要考虑到资金的流动性和工程进度的需要。
建设工程合同重点

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文件,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法律依据。
在签订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点:一、合同主体资格合同主体资格是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前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包括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
发包人应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应认真审查对方的资质证书,确保合同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工程内容和范围工程内容和范围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核心条款。
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建设内容、工程量清单等。
同时,合同中还应详细规定承包人的工作范围,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
明确工程内容和范围有助于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三、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是建设工程合同的关键内容。
合同价格应包括工程造价、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管理费用等。
支付方式可以采取进度付款、验收付款、竣工付款等方式。
合同中应明确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条件等,以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
四、工程质量和标准工程质量和标准是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要求。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要求,包括材料质量、施工工艺、验收标准等。
同时,合同中还应规定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责任的承担方式。
明确工程质量和标准有助于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质量保障。
五、工期和进度工期和进度是建设工程合同的必要条款。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同时,合同中还应规定工程进度的监控和协调机制。
明确工期和进度有助于确保工程项目的按时完成和顺利进行。
六、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是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内容。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责任、安全措施、文明施工要求等。
同时,合同中还应规定安全事故的处理方式和责任承担。
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有助于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是建设工程合同的必备条款。
快速学习建设工程合同

快速学习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方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建设工程,发包人支付价款。
建设工程合同分为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
为了快速学习建设工程合同,我们需要了解其基本概念、主要条款、分类及特点、履行与管理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
一、基本概念1. 发包方:指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或个人。
2. 承包人:指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或个人。
3. 勘察:对工程建设地点进行实地考察,为设计提供依据。
4. 设计:根据勘察结果和发包人的要求,编制工程建设方案和施工图纸。
5. 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标准,进行工程建设。
二、主要条款1. 工程范围:明确承包人承担的建设工程范围。
2. 工程质量:约定建设工程的质量标准。
3. 工程进度:约定建设工程的完成时间。
4. 工程价款:约定建设工程的价款及支付方式。
5. 材料设备:约定工程建设所需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6. 质量保修: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7. 违约责任:约定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
8. 争议解决:约定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和程序。
三、分类及特点1. 分类:(1)勘察合同:约定勘察人承担勘察任务的合同。
(2)设计合同:约定设计人承担设计任务的合同。
(3)施工合同:约定施工人承担施工任务的合同。
2. 特点:(1)专业性强: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勘察、设计、施工等专业领域,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履约时间长: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周期较长,一般分为勘察、设计、施工等多个阶段。
(3)投资金额大:建设工程合同涉及的资金规模较大,需要充足的资金保障。
(4)风险较高: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受到自然环境、政策法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风险较高。
四、履行与管理1. 履行:(1)发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勘察、设计工作所需要的基础资料、技术要求等协助,按约定支付价款。
(2)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完成勘察、设计、施工任务,交付合格的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合同培训资料(ppt 67页)

2、组织指挥能力
分析能力、设计能力、 变革能力
命令能力、领导能力
3、协调控制能力 4、用人的艺术
5、会议管理能力
项目经理与部门经理
三、施工合同的进度控制条款
1.施工准备阶段的进度控制
⑴合同工期的约定 ⑵进度计划 ⑶其他准备工作 ⑷开工及延期开工
2.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⑴工程师对进度计划的检查与监督 ⑵暂停施工 ⑶工程设计变更 ⑷工期延误
第3条中供“乙方参考使用”提法不当,应改 为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作为乙方现场 施工的依据。
第4条“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 给其他施工单位”不妥,不允许分包单位再次分 包。
【答案解析】:
5、本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如何处理?
1)钢材涨价,承包商不可以向业主要求追加 工程款,因为本工程采用的是总价合同,材料涨 价的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不可抗力风险 风险 工程量风险,价格风险
业主
承包商
2)单价合同 特点:
承包人承担报价的风险, 业主承担工程量变化风险
①量价分离,量变价不变
②风险合理分摊
③合同成立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计算方法的确认
适用范围 :
• 适用项目很广,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 大型复杂工程的施工,以及为了缩短建设周期,初 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
发包人
提
需对原工
前 14
程设计进 天
行变更 书面形
式通知
变更通知 承包人
不得对原设计 进行变更
形成 争议
取得批准 变更图纸 未在
14天内
工程 变更
14天内
承包人提出变
承包人未在14天 更工程价款报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知识讲解

精品文档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社会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社会法治意
识的不断加强,“按合同办事”已成为工程建设领域公认的一中规律和要求。
施工合同依据法律的约束,遵循公平交易的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进一步规范各方建设主体的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培养和完善建设市场将起着重要的作用。
主要表现在下列四个方面:
一、明确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施工阶段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
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有三层含义:即双方都应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修改或废除合同;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履行合同义务。
就不能享受相应权利,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实行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的法定依据
根据《建筑法》第30 条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 第31 条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
工程合同讲解

工程合同讲解合同主体确认合同应明确指出甲方(业主)和乙方(承包商)的基本信息,包括全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
这是合同有效性的基础,也是日后可能出现纠纷时,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据。
工程项目概述合同中应对工程项目进行详细的描述,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技术要求等。
这些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实施和验收。
工程期限与进度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各个阶段的完成时间。
同时,应当设定合理的延期条款和违约责任,以应对不可预见的情况。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是合同的核心部分。
合同应详细列出工程质量标准,包括材料、施工、验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同时,应明确不合格工程的处理办法和返工责任。
价格与支付方式合同应明确工程的总价、计价方式以及支付条件。
包括预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节点、结算方式等。
还应规定发票开具和税费处理的相关条款。
变更与索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动等情况。
合同应包含变更程序、索赔条件和处理流程,以便双方在出现分歧时有据可依。
保修与维护工程竣工后,保修和维护同样重要。
合同应规定保修期限、保修范围以及维护服务的内容。
这有助于保障甲方的长期利益。
争议解决合同应预先设定争议解决机制,包括协商解决、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这有助于在出现争议时,双方能够高效、合理地解决问题。
结语通过上述内容的讲解,我们可以看到,一份好的工程合同应当详尽、明确,既要保护甲方的利益,也要考虑到乙方的实际情况。
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充分沟通,确保每一项条款都能够被理解和接受。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实现双赢。
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知识培训教程PPT课件( 47页)

•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 内容及监理权限,书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
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
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单位与彼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
(二)分包与转包
• 1、分包 • (1)分包的概念 •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尤其是大型建设工程的建设
涉及众多的专业技能,承包人往往并不具备实施 全部工程业务的能力,尤其是一些专业工程,如 安装、电气等,因此分包就在所难免。 • 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者分项承包人,经发包人同 意将其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 完成。
(2)法律对分包的限制
• 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 A、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 B、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
工程分包出去; • C、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 D、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
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 •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
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承包人----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负责工程建设任
务的一方当事人; • 发包人----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委托承包人进行
工程建设、支付报酬的一方当事人。 • 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
4、建设工程具有次序性
•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涉及的方 面广,各阶段的工作之间有一定的严密顺序,因此,建设工程 合同也就具有次序性强的特点。例如,未经立项,没有计划 任务书,则不能进行签订勘察、设计合同的工作;没有完 成勘察、设计工作,则不能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没 有经过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则不能进行招标投标; 没有经过投标,则不能签订施工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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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培训一.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
2.《合同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视合同为交易的法律形式,凡不以交易关系为内容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的合同范畴。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3. 合同包括的主要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合同分类(1)《合同法》规定合同大类 15类(按业务范围划分)1.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定义。
3.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4.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5.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6.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7.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8.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按业务类型划分,还可按计价方式划分,后述)。
9. 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
10. 技术合同,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11.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12.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13.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14.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15.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合同分类表(另一种)补充:13.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根据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合同可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Famous contract),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设有规范,并赋予一定的名称的合同。
如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借款、租赁等15大类合同均为有名合同。
无名合同(Nameless contract),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尚未特别规定,未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
14.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Wants the type contract),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如,书面合同属于要式合同(所以建设工程合同均属于要式合同,且大多为特殊书面合同)。
而书面合同又分为一般书面合同和特殊书面合同,一般书面合同指当事人之间自行订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特殊书面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经批准、登记等程序方发生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
不要式合同(Does not want the type contract),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如口头合同。
但也必须说明,不要式合同并非排斥合同采取书面、公证等形式,只不过法律不强求特定的形式,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形式,当事人完全可以约定合同采取书面、公证等形式。
15.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格式合同(Form contract),又称定型化合同、标准合同、定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就是格式合同,也如保险合同。
非格式合同(Non- form contract),是指合同条款全部由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协商确定的合同。
对于格式合同,对方当事人只能对格式条款表示愿意或不愿意接受,一般不能对其进行修改。
因此,对方当事人在签订此类合同时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建设工程中的招标文件和FIDIC条款均属于格式合同范畴)16.国内合同与涉外合同17.传统合同与电子合同(咱们现在涉及的合同都是传统合同)(3)合同中主要专业名词说明(4)合同有关法律约束的内容三.建设工程合同(1)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合同的主体以法人为主。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发包的招标人,通常为该项建设工程的投资主体即项目业主;国家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通常为依法设立的项目法人(就经营性的建设项目而言)或者项目的建设单位(就非经营性建设项目而言)。
➢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不能是其他标的物,而是不可以移动的不动产工程,并长期存在和发挥效用,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这正是其标的物的特殊性。
这一点与承揽合同不同,是逐渐从承揽合同中独立出来的。
➢国家对建设工程实施应有的监督和管理。
建设工程一般涉及到投资大、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的特殊性,对国家经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这些工程建设项目都要纳入国家基本建设规划。
因此必须加强严格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是有程序性的要式合同。
工程建设合同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这是由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特点所决定的,也是国家对其监督管理的需要。
➢建设工程合同体现了计划性特征。
国家对基本建设工程实行计划控制,是实现国家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的重要措施,所以建设工程合同仍应受国家计划的约束。
对于计划外的工程项目,当事人不得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对于国家的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合同,更应该根据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和任务书签订。
(2)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转包:工程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工程分包:工程分包是指工程的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中的一部分(除主体结构)通过合同委托给其他单位完成的行为。
●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不得将其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第十八条规定: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3)总价合同(建设工程中以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划分,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价酬金合同三种形式。
)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单位依此完成合同的全部工作。
这种类型合同有利于建设单位确定最低报价的承包商,并有利于支付进度款及结算。
这种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的项目。
建设单位必须具备详细的设计图纸,一般要求详尽到施工图,使承包人能够计算出工程量。
总价合同又可分为两种:1)固定总价合同。
在图纸及工程要求不变的情况下,总价不变。
而当施工中图纸或工程质量或工期有变动,则总价也应相应变动。
这种合同中承包人承担了绝大部分风险,因此标价较高,因此对建设方也并不完全有利。
2)可调总价合同。
合同条款中约定,如果在执行合同中由于通货膨胀引起工程成本增加到一定限度时,合同总价根据事先约定的调价工式作相应调整。
(4)单价合同是指投标人就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部分项工程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
这种类型的合同风险得到较合理分摊。
对于发包人来说,单价合同可以缩减发包人在招标阶段的工作量及准备时间,并可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
发包人的风险在于工程结束前总价是未知的,尤其是无法在招标阶段较准确工作量的项目。
在遇到善于运用不平衡报价的承包商时,风险会加大。
而对发包人来说,出现工程量列表以外的漏项,可就此再报价,减小了风险。
单价合同分为以下几种方式:1)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bill of quantity)。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就分部分项工程的工作量作出估计,投标单位在工程量表中填入项目单价,并可依此算出总价作为投标报价。
中标后,在月进度款支付中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该单价确定数额,结算中据竣工图结算总价格。
这种类型的合同一般约定,当工程量增减到一定幅度(如+-15%)时,单价作相应的调整。
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单价的调整方式。
2)纯单价合同。
建设单位不能提供施工图或给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作项目一览表,报出相应项目的单价,施工时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3)单价与包干混合式合同。
以单价合同为基础,仅对某种不易计算工程量的分项工程采用包干办法。
其余均要求报出单价,并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5)成本加酬金合同。
是由业主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照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
这类合同的缺点是业主对工程总造价不易控制,承包人也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成本。
除因迫于形势须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或风险很大的项目外,一般不适用这种承包方式。
(6)补充:1)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施工计划。
2)固定总价合同其实是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用变化工程量* 包干单价,予以增减造价的。
如果没有设计变更,结算=预算(中标价)3)单价合同是指按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而工程量按实结算。
一般情况招标方都是给一个暂定量的。
结算=审计工程量*中标单价。
4)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建设工程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