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员舱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检测方法
SJ-NW-38-2008汽车零部件材料挥发性有机组分及醛酮组分采样技术规范

编号SJ-NW-38-2008代替密级商密3级▲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技术规范汽车零部件材料挥发性有机组分及醛酮组分采样技术规范2008 -07 -15制定2008 -09 -25发布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规范是在车内挥发性有机组分及醛酮组分测试方面指导汽车零部件材料进行气体采样的规范和原则,并在今后的实际应用中不断修正和完善,使采样过程的质量得以保证。
本规范由汽车工程研究院法规标准所进行管理;本规范由汽车工程研究院车身所橡塑材料室VOC项目组负责起草和解释;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罗华、王晓、杨旭俭、廖学斌、沈驰、徐朋编制:校核:审定:批准:本流程规范的版本记录和版本号变动与修订记录汽车零部件材料挥发性有机组分及醛酮组分采样技术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总成及材料挥发性有机组分及醛酮组分测试采样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零部件总成及材料挥发性有机组分及醛酮组分测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HJ/ T 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组分和醛酮组分采样测定方法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挥发性有机组分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本规范中挥发性有机组分是指利用tenax 等吸附剂采集,并用极性指数小于10 的气相色谱柱分离,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到正十六烷之间的具有挥发性的化合物的总称。
3.2 醛酮组分本规范中醛酮组分是指含有羰基官能团的有机化合物的总称如:甲醛、乙醛、丙酮、丙烯醛、丙醛、丁烯醛、丁酮、丁醛、甲基丙烯醛、苯甲醛、戊醛、甲基苯甲醛、环己酮、己醛等化合物。
吉利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物资采样测定 方法

Q/JLY J711489-2008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物质采样测定方法编制: 毛招凤校对: 曹绪军审核: 俞厚升审定: 杨国斌标准: 黄晶晶批准: 何伟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〇八年十二月GEELY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物质采样测定方法 Q/JLY J711489-2008前 言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害物质是造成车内空气污染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防治车内空气污染,改善车内环境质量,实现对汽车非金属件环保质量的统一控制,确保汽车能够满足国内外汽车环保法规要求,提高汽车品质,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环保的乘车环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JLYY-JT9-08《车内非金属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物质采样测定方法》的修订。
与JLYY-JT9-08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增加零部件封装规范;——对测量用样件要求进行重新定义;——对TENAX管、DNPH管的采样条件进行重新定义;——对分析设备进行重新定义;——对原有的章节进行重新编排。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试验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毛招凤。
本标准于2008年12月30日发布并实施。
于2008年3月第一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物质的术语和定义、测试原理、试验设备、测量目标化合物、样件采集、气体捕集、分析方法、质量控制、结果报告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内饰、行李箱等涉及的零部件及与汽车内室导入流动空气接触的零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QJQ 11159-2014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要求及测试方法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技术标准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要求及测试方法
编 号 Q/JQ 11159-2014 代 替 号 Q/JQ 11159-2012 第 1 ......................................................... 2
1 范围 ....................................................................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3 术语和定义 .............................................................. 3 4 技术要求 ................................................................ 3 5 试验方法 ................................................................ 5 6 数据处理及试验报告出具 .................................................. 8 7 送样要求 ................................................................ 9 8 检验原则 ................................................................ 9 附录 A ................................................................... 10
SJNW37208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零部件取样技术规范

编号代替密级商密1级▲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技术规范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零部件取样技术规范2008 -07-15制订2008-09-25发布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前言本规范是在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方面指导汽车零部件取样的规范和原则,并在今后的实际应用中不断修正和完善,使取样过程的质量得以保证。
本规范由汽车工程研究院车身所橡塑材料室VOC项目组负责起草;本规范由汽车工程研究院车身所橡塑材料室进行管理和解释;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罗华、王晓、杨旭俭、赵志宏编制:罗华、杨旭俭、赵志宏校核:王晓审定:刘杨胜批准:本规范的版本记录和版本号变动与修订记录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零部件取样技术规范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汽车零部件总成及材料的取样。
本规范适用于车内零部件,包括维修用零部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 T 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3 术语与定义本规范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3.1 车内零部件interior parts用于车内与排放有关的区域包括所有直接或者通过空气与汽车乘客舱相连的区域,也包括行李室、空调和加热装置以及车身内衬后面的空间的有机非金属材料零部件,主要由塑料、橡胶、毡、纺织品、人造皮革、真皮、泡沫、喷漆、密封胶、隔热隔音材料等构成的零部件。
4 适用部件需要接受检测的车内零部件,见表1。
5 取样、包装运输5.1 取样原则5.1.1样品应从经检验合格包装的零部件中抽取。
原则上应保证样品材料及零部件的取样时间符合零部件的最短供货状态。
从样品生产到取样最长时间不超过5天。
5.1.2 一种零部件取样时要在同一批产品中选择二个平行样。
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测试方法及比较

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测试方法及比较I. 前言- 介绍挥发性有机物的来源和危害- 阐述挥发性有机物测试的必要性和意义II. 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测试方法- 详细阐述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测试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分析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测试的相关标准和法规- 着重介绍各种功效测试方法,如静态头空间法、扫描电子显微镜等III. 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测试比较分析- 对比分析不同测试方法之间的优缺点- 分析判断不同测试所得的挥发性有机物测试数据的可靠性、精确度和重现性- 讨论不同测试方法在实际应用中的适用性和局限性IV. 结果与讨论- 分析不同测试方法下得到的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测量数据- 对所得数据作出科学、客观的评价V. 结论- 总结不同测试方法下所得的数据及分析结果- 提出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测试的优化建议- 表达对未来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测试研究的期望VI. 参考文献第一章:前言据统计,汽车内饰件是环境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最主要的来源之一,其中包括苯、甲醛、乙醛等等。
这些VOCs对人体健康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如嗜睡、感觉不适、呼吸道疾病、癌症等。
因此,测试汽车内饰件的VOCs是非常必要的。
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测试方法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不同的测试方法其原理和应用范围也各不相同。
但是,当前对于汽车内饰件VOCs的测试标准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在国家和地区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
因此,本篇论文旨在介绍挥发性有机物的来源和危害,并阐述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的测试方法及相应标准和法规,以期对汽车内部环境安全保障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第二章: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测试方法为了测试汽车内饰件的VOCs浓度,有许多不同的方法。
首先,如何收集样品和如何制定标准是解决该问题的关键所在。
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测试方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 采样方法采样方法是汽车内饰件VOCs测试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BT-SGMWJ 0835-2013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及测试方法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及测试方法Sampling and Test Method of VolatileOrganic Compounds and CarbonylCompounds of Parts in Vehicles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标准代替BT/SGMWJ 0835—2012 《车内非金属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采样及测试方法》,与BT/SGMWJ 0835—201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改了标准名称,改为《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采样及测试方法》;——修改了适用范围(见1);——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2);——修正了醛酮组份的定义(见3);——修改了样件准备、包装、运输和接收要求(见4);——修改了试验设备,并增加了采样袋反复使用的前提和次数的规定(见5);——修改了样件取样要求(见6);——修改了采样袋空白清洗流程,并增加了采样袋清洗后的采样袋要求(见7.1);——修改了样品处理要求(见7.2);——修改了采样简图(见7.3.1.2);——修改了收集条件(见7.3.2);——修改了分析方法和数据处理(见8);——修改了结果计算和表达(见9);——修改了测试结果报告(见10);——删除了附录A;本标准由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由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宝林、侯兆平、余敏、莫国庆、陈晓、韦兰萍。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BT/SGMWJ 0835—2012。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物质采样及测试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的术语和定义、采样要求、试验设备、测试流程、分析方法、检测报告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乘员舱及行李舱内零部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HJT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HJ/T 400-2007)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量机动车乘员舱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的采样点设置、采样环境条件技术要求、采样方法和设备、相应的测量方法和设备、数据处理、质量保证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车辆静止状态下,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的采样与测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M1、M2、M3、N 类车辆采用GB/T 15089 中的定义:M1类车辆指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
M2类车辆指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个,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 kg载客车辆。
M3类车辆指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个,且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5000 kg的载客车辆。
N 类车辆指至少有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3.2 挥发性有机组分本标准中挥发性有机组分是指利用Tenax 等吸附剂采集,并用极性指数小于10的气相色谱柱分离,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到正十六烷之间的具有挥发性的化合物的总称。
3.3醛酮组分本标准中醛酮组分是指利用本标准附录C的方法能够测出的甲醛、乙醛、丙酮、丙烯醛、丙醛、丁烯醛、丁酮、丁醛、甲基丙烯醛、苯甲醛、戊醛、甲基苯甲醛、环己酮、己醛等化合物的总称。
4采样4.1采样技术要求4.1.1实施采样时,在本标准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受检车辆处于静止状态,车辆的门、窗、乘员舱进风口风门、发动机和所有其他设备(如空调)均处于关闭状态。
4.1.2受检车辆所在的采样环境应满足下列条件:a) 环境温度:25.0℃±1.0℃;b) 环境相对湿度:50%±10%;c) 环境气流速度≤0.3m/s;d) 环境污染物背景浓度值:甲苯≤0.02mg/m3、甲醛≤0.02mg/m3。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方法(企标)

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方法目次前言............................................................................................. I I 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 测试对象化合物 (2)5测试...........................................................................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 测试样品 (2)5.2 测试原理 (2)5.3 测试设备和试剂 (3)5.4 测试流程 (4)附录A(规范性附录)被测车内零部件总成及取样要求 (8)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车内零部件总成放散出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醛酮类物质采样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由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方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车内零部件总成放散出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醛酮类物质的采样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座椅、仪表板、顶棚、车门内饰板、地毯等与车内部有空气交换的零部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7630-2011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HJ/T 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标准状态下初沸点小于或等于250℃,且在常温常压下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或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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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挥发性有机组分 指利用 TENAX 等吸附剂采集,并用极性指数小于 10 的气相色谱柱分离,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到正十 六烷之间的具有挥发性的化合物的总成。 3.2 醛酮组分 指利用 DNPH 吸附剂采集,使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能够测出的甲醛、乙醛、丙酮、丙烯醛、丙醛、丁 烯醛、丁酮、丁醛、甲基丙烯醛、环己酮、己醛等化合物的总称。
1
Q/BYDQ-××.××—××××
吸附剂
与 HJ/T 400 中规定的吸附剂相同
分析设备
用气质联用(GC-MS)和高效液相色谱(HPLC)分别对挥发性有机组分和醛酮组分定性定量分 析,分析设备应满足 HJ/T 400 中对于分析设备的要求。
其他
其他可能与样品气体接触的管、阀等需要选择 Teflon 等不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材料。
加热完成后,按照下图所示安装相应的管路。轻揉装有零件的样袋,使内部的气体均匀化,微开阀 门,挤出管道内残留气体。然后安装吸附管按照表 4 的条件进行采样。采样过程中保持表 3 所列的温度 条件。
图 1 采样装置示意图 7.2 方法 2 7.2.1 试验准备
采样袋容积为 10L,应有三个个以上的阀门,使用前需要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前处理。 (1) 填充容量 40%的纯氮气(纯度 99.999%以上),密封。 (2) 用泵迅速将袋内的气体抽出; (3) 重复上述(1)(2)操作 3 次。 7.2.2 样品准备 样品上切取 80mm*100mm 大小的试片,当样品不适合切取 80mm*100mm 的试片时,切取面积为 8000mm2 的试样或控制样品的重量。 7.2.3 试验 称量并记录样件质量,取前处理后的 10L 采样袋,将样品放入采样袋,将投入口进行加热密封或者
I
Q/BYDQ-1901.771—2012
前言
本标准的编制按照 GB/T 1.1-2000 和 GB/T 1.2-2002 的要求编制。 本标准由汽车工程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汽车工程研究院产品规划及标准法规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汽车工程研究院汽车材料研究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鹏、董琳。 本标准于×年×月×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5-10 天的零件;对于整车开发 SOP 节点后的零
保 存 时 间 件,本测量中所用的零件应为入库后、装车前 材料生产后,于通常保管状态下保存 5-10 天
和条件
的零件。与通常保管状态不同的零件应在报告 后进行测试。
书内注明(温度、湿度、通风状况)。取好的
样品用铝膜或锡箔纸包装后再用 PE 袋密封。
Q/BYDQ-1901.771—2012
乘员舱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 质检测方法
2012-XX-XX 发布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2-XX-XX 实施 发布
目次
Q/BYDQ-1901.771—2012
前言……………………………………………………………………………………………………………Ⅱ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试验设备 ………………………………………………………………………………………………… 1 5 样品 ……………………………………………………………………………………………………… 2 6 试验条件 ………………………………………………………………………………………………… 2 7 试验方法 ………………………………………………………………………………………………… 2 8 分析项目 ………………………………………………………………………………………………… 4 9 分析方法 ………………………………………………………………………………………………… 4 10 分析报告 ……………………………………………………………………………………………… 4
挥发性有机组分分析依据 HJ/T 400 附录 B。 醛酮组分分析依据 HJ/T 400 附录 C。 10 分析报告 分析结果格式如表 5。
4
表 5 分析报告格式
Q/BYDQ-1901.771—2012
样品名称
生产厂商
适用车型 样品重量(g)
样品面积 (mm2)
生产日期
试验日期
试验前保存条件说明(温度、湿度)
样件需要在 10 天之内分析完毕。
6 试验条件
6.1 温度条件 试验温度条件按照如下要求。
表 3 试验温度条件
方法 1
方法 2
仪表板、后搁物板 仪表板、后搁物板之 仪表板、后搁物板材 仪表板、后搁物板之
外的零部件
料
外的零部件材料
采样袋温度
60±2 oC
40±2 oC
60±2 oC
40±2 oC
保温时间
4.5h±5min
4.5h±5min
2.0h±3min
2.0h±3min
6.2 采样管捕集条件 采样管捕集条件按照如下要求。
表 4 采样管捕集条件
方法 1
方法 2
挥发性有机物
醛酮
挥发性有机物
吸附管
TENAX 管
DNPH 管
TENAX 管
采样速度
0.2 L/min
0.8 L/min
0.1 L/min
采样时间
加热完成后,安装相应的管路,轻揉装有零件的样袋,使内部的气体均匀化,微开阀门,挤出管道 内残留气体。然后安装吸附管按照表4的条件进行采样。采样过程中保持表3所列的温度条件。 7.3 吸附后的采样管保存条件
已捕集完的TENAX管应立即进行定量分析,在无法立即分析的情况下,应用密封卡套密封管的两端, 再用铝箔纸包好捕集管,并做好标记,在冰箱中冷藏(4-10℃)保存(保存期限最多一周)。
采
采样袋容量 / L
样
加热温度 / oC
充入氮气体积 / L 加热时间
条
TENAX 捕集速度
TENAX 捕集时间
件
DNPH 捕集速度
DNPH 捕集时间
样品试验结果-空
分析项目
空白样结果
样品试验结果
白结果
苯
甲苯
乙苯
二甲苯
苯乙烯
对二氯苯
试验
邻苯二甲酸二正
结果 μg/m3/样品
丁酯 邻苯二甲酸二(2-
乙基己基)酯
正十四烷
甲醛
乙醛
丙酮
丙烯醛
丁醛
TVOC
5
乘员舱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检测方法
编 制: 校 核: 审 查: 标准检查: 批 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修 改记录
年代号 代替年代号 修改人
修改原因
2012
首次发布
实施日期 批准人 2012-03-01 廉玉波
7.1.2 试验 称量并记录样件质量,取前处理后的 2000L 采样袋,将样品放入采样袋,将投入口进行加热密封或
者采用不会漏气的构造将其密封。向采样袋内充入其容积 40%左右的纯氮气后,用泵将气体抽出;反复 进行 3 次后在常温下注入 1600L 纯氮气,记录充入氮气的量。另取一空白采样袋,不放样品,执行以上 步骤。将两个采样袋放入环境舱加热至表 3 规定的温度后,保温 4.5h±5min。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400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
3
Q/BYDQ-××.××—×××× 采用不会漏气的构造将其密封。向采样袋内充入其容积 40%左右的纯氮气后,用泵将气体抽出;反复进 行 3 次后在常温下注入 4L 纯氮气,记录充入氮气的量。另取一空白采样袋,不放样品,执行以上步骤。 将两个采样袋放入环境舱加热至表 3 规定的温度后,保温 2.0h±3min。
II
Q/BYDQ-1901.771—2012
乘员舱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检测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乘员舱内零部件及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的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内饰、行李箱装饰件等零部件及与乘员舱导入空气接触的零部件及材料。方法 1 适用于零部件及总成,方法 2 适用于材料或零部件取样。
已捕集完的DNPH管应立即用乙睛洗脱,若不能及时洗脱,应用铝箔纸包好在冰箱里低温保存(保存 期限最多一周),但保存温度不能低于4℃。乙腈洗脱液,应尽快分析,若不能及时分析,应在冰箱中冷 藏保存,保存时间最多一周。 8 分析项目
本标准的分析项目包括以下 15 种化合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对二氯苯、邻苯二 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正十四烷、甲醛、乙醛、丙烯醛、丙酮、丁醛以及 TVOC。 9 分析方法
15 min
30 min
10 min
采样量
3L
24 L
1.0 L
醛酮 DNPH 管 1.0 L/min 2 min 2.0 L
7 试验方法
2
Q/BYDQ-1901.771—2012 方法 1 适用于零部件总成的试验,方法 2 适用于材料及零部件取样的试验。 7.1 方法 1 7.1.1 试验准备 采样袋容积为 2000L,应有三个个以上的阀门,使用前需要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前处理。 (1) 填充容量 40%的纯氮气(纯度 99.999%以上),密封。 (2) 用泵迅速将袋内的气体抽出; (3) 重复上述(1)(2)操作 3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