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事业单位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
探亲假报销路费标准

探亲假报销路费标准根据公司规定,员工在享受探亲假期间可以申请报销路费,以便能够顺利回家探亲。
以下是关于探亲假期间路费报销的相关标准和流程。
一、路费报销标准。
1. 公路出行,员工可以选择乘坐公共汽车、火车或者自驾汽车回家探亲,报销标准为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需提供有效的交通票据和发票。
2. 飞机出行,如果员工选择乘坐飞机回家,报销标准为经济舱机票价格的80%,需提供有效的机票和发票。
3. 其他交通工具,如乘坐轮船、小飞机等其他交通工具回家,报销标准为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需提供有效的票据和发票。
二、路费报销流程。
1. 提交申请,员工在享受探亲假之前,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路费报销申请,包括出行方式、出发地点、到达地点以及预计费用等信息。
2. 出行报销,员工在出行结束后,需保存好交通票据和发票,并在探亲假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将相关票据和发票交至财务部门进行报销申请。
3. 审批流程,财务部门会对员工提交的报销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票据和发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会将报销款项打入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1. 出行前需提前申请,员工在享受探亲假之前,务必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路费报销申请,并等待审批通过后再进行出行。
2. 保留有效票据和发票,员工在出行期间需妥善保管好交通票据和发票,以便在探亲假结束后能够顺利进行报销申请。
3. 报销时限,员工需在探亲假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将相关票据和发票交至财务部门进行报销申请,逾期将无法进行报销。
四、总结。
公司为了方便员工回家探亲,特别规定了探亲假期间路费的报销标准和流程,希望员工们在享受探亲假的同时,能够按照规定合理申请报销路费,保持票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便能够顺利获得报销款项。
在此,希望全体员工能够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合理合法地享受探亲假,同时也希望大家在探亲期间能够度过愉快的时光,回来后更加充满活力地投入到工作中。
公司也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探亲假差旅费怎么报销

探亲假差旅费怎么报销
我们知道国家有规定只要是事业单位的职⼯在满⾜⼀定的条件下是可以申请探亲假的,但是很多⼈并不知道探亲假差旅费⽅⾯是要怎样报销的呢?关于这个问题,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探亲假差旅费怎么报销
1、职⼯探亲往返车船票开⽀标准
(1)乘⽕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律报销硬席座位费。
(2)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统舱⾼⼀级舱位)费。
(3)确属需要乘坐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交通⼯具的,凭据按实⽀报销。
(4)职⼯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部分由职⼯⾃理。
2、已婚职⼯探望⽗母的往返路费在其⼯资额计算基数的百分之三⼗以内的,由本⼈⾃理,超过部分给予报销。
其计算基数为本⼈职务(技术等级)⼯资与国家规定⽐例计算的津贴。
⼆、报销条件
凡⼯作满⼀年的全民正式职⼯与配偶不住在⼀起,⼜不能在公休假⽇团聚的,可以报销探望配偶路费;与⽗亲、母亲都不住在⼀起,⼜不能利⽤公休假⽇团聚的,可以报销探望⽗母路费。
1、职⼯探望配偶的,每年可报销⼀次探望配偶路费。
2、未婚职⼯探望⽗母的,每年可报销⼀次探望⽗母路费。
3、已婚职⼯探望⽗母的,每四年可报销⼀次探望⽗母路费。
通过上⽂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探亲假⼀般是可以报销路费的,但是休探亲假的话也是要满⾜⼀定的条件才可以的。
以上这些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步的要求,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探亲差旅费报销制度

探亲差旅费报销制度第一条探亲假(一)在公司工作满1 年且已转正定级的员工,与配偶的工作所在地、父母的常住地不在同一城市的且车程≥300公里,自下一公历年起可享受探亲假探望配偶、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二)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可以休假一次(限一方),假期30天。
探望父母的,未婚员工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20天。
如果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休假,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经所在部门和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可两年合并使用,假期为 45天;己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3年可以休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三)探亲假应一次休完,员工国内探亲旅费的报销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财事字【1981】113 号)、《关于重新修订自治区城镇职工探亲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发字【2001】2 号)中的规定确定。
员工出国探亲,往返路费由员工自行承担。
(四)员工离婚或丧偶,未再婚无子女的,在离婚或丧偶满 1 年后,自下一公历年度起可比照未婚员工享受探亲待遇的有关规定。
(五)按规定可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待遇的员工,因故当年不能探亲的,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可按照标准凭票报销探亲路费。
已报销探亲路费的员工视为己享受探亲假待遇,其假期不能与下年度合并使用。
第二条公假(一)下列情况属于公假或比照公假:1、经批准,参加各种短期学习、培训及社会活动的;2、持有学校证明,经批准参加学生家长会的;3、经领导批准占用工作时间脱产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4、由于身负社会民主团体职务,需出席各种团体会议和活动的;5、员工参加单位组织的无偿或义务献血后,给予一次性休假7天。
(二)公假时间根据工作安排以及实际需要核批,如超出批准时间则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第三条事假(一)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亲自办理的,可请事假。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1天(含)以内的,由所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批;1 天以上的,需同时报请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事假期限原则上单次最长不得超过 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超过的部分原则上按旷工处理。
探亲假报销路费标准

探亲假报销路费标准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员工在享受探亲假期间,有权申请路费报销。
以下将详细介绍探亲假报销路费的标准和流程。
首先,员工在享受探亲假期间所产生的路费报销,需符合以下条件,1. 探亲对象必须是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2. 路费报销范围仅限于往返探亲地点的交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票、机票、高速费等;3. 员工需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探亲证明、车票、发票等。
其次,探亲假期间路费的报销标准如下,1. 城市间交通费用,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报销比例为80%;2. 城市内交通费用,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报销比例为50%;3. 高速费、停车费等其他相关费用,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报销比例为80%。
在申请路费报销时,员工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填写《探亲假路费报销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2. 申请表需由员工本人填写,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3. 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至财务部门进行审核;4. 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路费报销款项发放至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最后,为了保证探亲假路费报销的顺利进行,员工在申请路费报销前,务必仔细阅读公司相关规定,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操作。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可随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或财务部门进行咨询。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员工在享受探亲假期间的路费报销有所帮助,也希望员工们能够在探亲假期间度过愉快的时光。
感谢大家的配合与支持!。
2016年关于黑龙江省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探亲假最新规定

2016年关于黑龙江省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探亲假最新规定2016年关于黑龙江省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探亲假最新规定如下黑龙江省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探亲假最新规定是三思教育网小编整理的,由于2016年政策尚未出台故继续沿用往年版本,如有变动,以官网为准。
黑龙江省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探亲假最新规定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黑人社发〔2015〕93号省直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9号),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依法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有关规定,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好带薪年休假制度。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三、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
工作人员在带薪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同等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带薪年休假天数。
四、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一)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带薪年休假天数的;(二)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带薪年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探亲假有关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探亲假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探亲假是指员工在特定条件下享受的用于探望亲属的休假制度。
为了照顾员工的家庭需求,维护员工与家庭的关系和健康发展,机关事业单位制定了一系列探亲假有关规定。
一、探亲假的适用范围1. 探亲假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员工,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
2. 探亲假适用于员工的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
二、探亲假的申请条件1. 员工必须与被探望的亲属具有直系亲属关系。
2. 探亲假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交请假申请,并获得批准。
三、探亲假的时长和次数1. 探亲假的时长根据员工与亲属的具体关系而定。
一般情况下,探亲假的时长在3-7天之间。
2. 探亲假的次数通常每年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具体限制根据单位规定而定。
常见的限制是每年不超过3次。
3. 特殊情况下,如驻外使领馆等单位,探亲假的时长和次数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
四、探亲假的工资待遇1. 一般情况下,员工在享受探亲假期间,单位将视其为正常工作状态,并按照正常工资进行发放。
2. 在特殊情况下,如员工的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单位可能会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特殊待遇。
五、其他相关规定1. 探亲假期间,员工应当履行请假手续,并保持联系畅通,以备单位紧急联系或工作需要。
2. 在探亲假期间,员工必须遵守单位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从事与工作岗位无关的活动。
3. 如员工未按规定请假或擅自延长探亲假期,单位有权据实情况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机关事业单位探亲假的有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事业单位探亲假财务制度

事业单位探亲假财务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工作范围越来越广,随之而来的是需要跨城市、跨国家进行商务旅行和探亲访友的情况也越来越多。
为了顺利处理员工因探亲所产生的费用,许多事业单位都会设立探亲假制度,以便员工能够顺利完成探亲任务。
而探亲假制度的财务管理对于企业的运作至关重要,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探亲假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
二、探亲假费用支付标准探亲假费用支付标准是衡量探亲假制度是否合理的重要标准之一。
事业单位应根据员工的家庭情况和探亲地点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费用支付标准,保证员工在探亲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1. 交通费用: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员工探亲的地点和方式,支付相应的交通费用。
比如,员工如果乘坐飞机探亲,事业单位应承担机票费用;如果乘坐火车或汽车,则应承担车票费用。
此外,还应支付由机场或车站到探亲地点的交通费用。
2. 住宿费用:员工在探亲期间需支付的住宿费用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事业单位应根据员工探亲地点的实际情况,支付相应的住宿费用。
比如,如果员工在酒店住宿,事业单位应承担酒店费用;如果是在亲朋好友家中,事业单位也应支付适当的住宿费用。
3. 伙食费用:员工在探亲期间的伙食费用同样需要得到支付。
事业单位应根据员工的实际需求和探亲地点的情况支付相应的伙食费用,以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4. 其他费用:探亲期间可能还会有一些其他的费用,比如探亲期间的购物费用、景点门票费用等。
事业单位同样应根据员工的实际需求,支付相应的其他费用。
以上是探亲假费用支付标准的主要内容,事业单位应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探亲地点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探亲假费用支付标准,确保员工在探亲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三、费用支付流程探亲假费用支付流程是探亲假制度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之一。
事业单位应建立一套完善的费用支付流程,确保探亲假期间费用的及时支付和核实。
1. 申请:员工在探亲假前应向所在的部门提出探亲假申请,并填写探亲假申请表。
职工探亲费用报销规定

职工探亲费用报销规定
一、报销探亲费用的人员范围
学院在职在岗的正式职工(含采用人事代理的人员)。
见习(试用)期内的职工不享受探亲费报销待遇。
二、探亲费用报销标准
1、探亲费用包括往返途中的交通费、住宿费及伙食补助费,其标准参照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2、未婚职工、与配偶两地分居(不在同一市)职工的探亲费。
可以每学年报销一次;职工凭正式(电脑出具的清楚标注有日期)车票报销探亲往返交通费,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坐标准参照职工出差标准执行,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及轮船二等及以上舱位的不予报销。
2、已婚职工的探亲费。
已婚职工可每四年报销一次探亲路费用,但探亲费用在本人月职务*与国家规定比例津贴之和30%以内的部分,由本人自理。
三、探亲费用报销程序
1、职工按规定填写费用报销凭*,报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
2、学院人事处每年9月份集中审核、备案;
3、院长审批。
四、几点说明
1、学院作为从事高等教育的事业单位,每年均安排有寒暑假期,职工可在此假期内从事探亲活动,故不再享受探亲公假。
2、探亲目的地为分居的配偶、不共同生活的父母居住地。
3、本规定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从20**年1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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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事业单位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
2016事业单位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内容有哪些呢?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1981-03-14国发[1981]36号文件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
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
十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第四条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
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第五条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六条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已婚职工
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七条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
备案。
自治区可以根据本规定的精神制定探亲规定,报国务院批准执行。
第八条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五八年二月九日《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
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哪些员工可享受探亲假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应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
其中,国有单位职工探亲时,年休假天数不足于原规定的探亲假天数部分可给予补齐。
旅途车船费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和探亲路费应由谁承担
案例:项某大学毕业后分配至兰州市某国有化工公司任技术员,2006年春节,某化工公司为振兴企业生产经营,成立了科技攻关小组,项某也是科技小组成员之一。
由于科技攻关未获成功,厂方未给他探亲假。
2007年春节前,攻关小组攻关成功,项某向公司提出回老家探望父母要求,公司只批准其20天的假期。
项某到家后,因其母患病住院,需照料,于是他又向公司请求补休上一年20天的探亲假。
事后,某化工公司对批准项某探亲的20天假按事假扣发了当月工资,另20天作为超假按高于工资1倍的标准扣发了工资,同时未报销其往返路费。
项某问能否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并报销探亲路费?
律师答复:
根据国务院1981年3月发布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2条之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
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休息待遇;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
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休息待遇。
”探亲假的具体规定为:“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假期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项某分
配至某化工公司后,2006年就应享有探亲假20天。
因工作原因未休,可以放在2007年补休或合并使用。
两年给假一次的按上述规定应为45天。
项某实际休假40天,加上4
天路途时间合计为44天,并没有超过法定假期。
另外,《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
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6条
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据此,某化工公
司扣发项某休假期间工资,不予报销路费的做法是错误的,应予纠正,向某完全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补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并报销探亲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