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商行政执法现状及对策
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工商行政管理的目标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就是要加强对市场主体及市场经济行为的监督管理,就是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对市场内各类经营主体进行监管。
以保证每个经营户知法、懂法、守法。
营造一个良好的竞争机制和竞争环境,真正做到公平交易。
目前就我国工商体制而言,行政执法的大量工作是由基层工商所来承担。
基层工商所已经基本具备了有法可依,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等方面有不尽如人意之处。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在一些地区、一些部门还相当严重,这种现象的存在将有损于执法部门在群众中的形象。
我们必须对其进行研究和探索,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切实把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纠落到实处。
基于此,本文将对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加以探讨。
一、行政执法中存在。
,再用法律禁止,难免造成法不责众的现象。
同时,由于立法滞后一些地方只能用条例、规章甚至用政府通知来代替法规使用,使其失去法律的严肃性。
造成一些经济领域长时间无法可依,严重影响了公正执法的效率。
而一些已颁布执行的法规,条款也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达不到预期的实际效果。
(二)行政法规权限不明主要是法规、法条之间存在交叉,多头处罚、多层处罚情况时有发生。
(三)执法条件落后,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到执法机关办事常遇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还有的执法人员素质低下,贪图享乐,吃请受贿。
为一些违法者逃脱法律的制裁,成了金钱和人情的俘虏,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去甚远。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尤其是基层执法机构人员表现更为突出。
其中真正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少数,法律专业毕业的人员更少。
二是执法队伍的知识结构不合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过程中,经济纠纷大量出现,要求执法人员不仅要懂法律,还要懂经济、懂外语。
对规范基层工商行政执法行为的思考

对规范基层工商行政执法行为的思考工商行政执法工作,从中央到地方,均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约束,在法律层面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部门层面有《工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省工商局八条禁令等,促进了工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发展。
但在基层工商行政执法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部分制度不健全,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执法行为不规范等现象存在。
笔者就此谈一些看法。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当前,基层工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采取强制措施不严肃主要表现在:一、特别对于偏远的工商所来说,人手比较少,经费比较紧张,扣留少量的财物还要到县(市)局办理行政强制措施的手续,不但增加了人力物力,还要花费很多时间,所以干脆不办理行政强制措施手续。
二、无论有无必要均采取强制措施,但为了管理的需要,往往未经批准采取强制措施,无法定依据采取强制措施、随意扩大采取强制措施的物品范围、采取强制措施后未向当事人出具相关手续等。
(二)相关证据材料不完整一是证据不充分。
突出表现在把当事人的陈述或询问笔录作为唯一的处罚证据,没有其它相关证据予以支持。
这也有主客观的原因,由于执法力度不强,再加上农村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当事人不愿意配合,增加了取证的难度;二是涉案证据不能相互映证,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突出表现在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与收集的证据材料有一定的差异或不符。
三是证据提取的要件不完整,有的无当事人签字,有的未对证据作出说明,有的执法人员未签字等等。
(三)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我国现行的涉及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只对行政处罚的罚种和处罚的幅度做了原则性规定。
在具体的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违法行为的情况千差万别,情节各不相同,如何对行政违法当事人根据其违法行为给予恰如其当的处罚,一直是一个难题。
例如:《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如何把握这条的量刑幅度,实际行政执法过程中,只能根据行政执法人员自行作出判断,执法人员主观随意性大,不免出现熟人轻罚或不罚;同一行为有的重罚,有的轻罚;出现处罚畸轻畸重,处罚不公的现象发生。
基层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基层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基层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步伐加快,基层行政执法的责任也越来越重。
然而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执法机构人员素质不高
由于基层执法机构缺乏人力资源,一些工作人员素质不高,且工作经验不足,导致基层行政执法不规范,办事效率低下。
2.执法程序不规范
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时只顾行政强制执行,不重视法律程序的保障,或存在个别执法人员侵犯民权民利的情况。
3.执法方式单一
部分基层管理者和执法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只采用粗暴执法方式,缺乏人性化处理,存在一些不良行为和不正当执法。
4.执法执行难
执法执行难是基层行政执法中常见的现象,由于在流程上缺少对各级机构的措施,导致执法文书难以执行。
对策
1.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建立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加强执法人员的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培养,完善执法培训体系,确保执法人员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2.合法执法,严格依法行政
要求执法机关必须依法行政,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法定权限,规
范执法行为,对违法操作的行为及时处理,确保执法工作合法、公正、完善和保障民权民利。
3.探索多元化执法方式
探索多种执法方式,而非单一性的强制执法,如通过一定的话术
沟通、解释等方式,扩大法律知识普及范围,增强市民法律观念
4.加强执法执行监督
建立健全执法文书执行的监督机制,加强信访、检察、法院等相
关机构的配合和沟通,建立执法文书自动执行制度,确保文书得到快
速执行。
浅析当前基层工商联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当前基层工商联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基层工商联工作也越来越重要。
作为各级工商联的一个基本单元,基层工商联对于带动地方经济和促进企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在当前的工作中,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存在问题1. 人才不足。
在基层工商联的工作中,人才储备不足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
许多基层工商联缺乏专业化的人才,无法有效地引领企业发展,也无法满足地方政府对于企业发展的需求。
2. 组织建设不够完善。
有些地方的基层工商联组织建设不完善,职责不明确,管理混乱,导致基层工商联的工作难以开展。
3. 缺乏资源支持。
许多基层工商联缺乏资金和资源支持,无法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限制了其发展空间。
4. 理念落后。
一些基层工商联理念和观念比较落后,对于市场经济的变革、新的政策和法规等方面无法充分适应,这对于基层工商联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二、对策1. 优化人才队伍。
基层工商联应积极引进和培养专门人才,让专业化人才参与到基层工商联的建设和工作中。
同时,应该加强对现有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增强其专业知识和素质。
2. 加强组织建设。
针对组织建设不完善的问题,应该优化基层工商联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和协作。
3. 扩大资金和资源支持。
基层工商联应积极联合企业和地方政府,争取更大的政策资源和资金支持,充分利用各方优势,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4. 创新理念。
基层工商联应积极推动理念和观念的创新,加强学习和研究,抓住市场机遇,适应经济发展的变化,并为企业提供精准的服务,帮助企业提升竞争力。
总之,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基层工商联的工作任务更加紧迫和重要。
只有充分发挥基层工商联的作用,加强各方合作,能够更好地支持和帮助企业加快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的繁荣稳定。
当前基层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风险地对策

当前基层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风险地对策当前基层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风险及对策苍梧县工商学会梁芳滔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务院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的调整和转变,特别是停征“两费”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职能转为工商部门以后,工商部门监管的领域不断拓宽,市场监管责任也随之加重,国家对行政责任追究力度的加强,基层工商的执法风险也随之加大。
作为基层工商执法部门,如何正确认识和防范风险对更好地履行工商职责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基层工商执法风险现状工商机关作为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能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相比,是涉及法律法规最多的机关,共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200多部,工商执法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监督检查等各方面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所谓有权必有责,权责必相等,有责任也就有风险。
作为工商部门而言,市场监管领域越宽,监管责任越重,行政风险也就越大。
目前,作为基层工商部门开展市场监管执法面临的责任风险力保障。
基层工商所经常遇到执法难的尴尬局面。
如梧州市苍梧县工商局龙圩工商所执法人员最近在查处一起未经检疫的私宰猪肉时,当事人莫钦泉在现场不但拒不配合执法,喊打喊杀威胁执法人员,还拿起杀猪刀强行将部分猪肉转移、藏匿,为执法人员现场取证设置了巨大障碍,执法曾一度陷入僵局。
这种案件往往是在市场巡查时发现的,没有预见性而且要迅速查处,所以不可能随时都能得到公安警力的配合,在这种情况下,工商部门要有效查处案件的难度可想而知。
(四)行政干预简接制约。
就当前而言,把行政干预相当于直接作用于工商执法机关的软暴力并不为过。
当前,各地都在努力发展经济的大环境下,部分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要求工商部门简化登记程序、放宽登记条件、降低登记门槛,甚至以“强化招商引资服务,营造良好招商环境”为由,要求工商部门“特事特办”,对一些企业跨越程序办理登记甚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登记。
工商所行政执法现状调研报告三篇

工商所行政执法现状调研报告三篇【范文大全】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机构的通知》国发[2008]11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部级设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018年3月,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商所行政执法现状调研报告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第一篇: 工商所行政执法现状调研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环境是指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活动相关的,直接、间接地影响或者作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活动的主客观因素的总和。
它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常开展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基础条件,决定着工商行政执法的难易程度。
良好的执法环境有利于保障公正执法、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不良的执法环境必然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付出更多的行政成本,使行政执法举步维艰,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环境包括多方面的因素,如社会经济发展程度、文化教育程度、地方政府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公民的法制观念、工商机关的地位和形象、工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规范及各种内部机制的完善程度等。
下面从内部执法环境和外部执法环境两个层面进行探讨。
(一)外部执法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1、地方行政干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地方保护。
有的地方政府和部门从地方利益出发,设置壁垒,限制地区间商品和服务的正常流通,限定或者变相限定经营者经营其指定商品,利用政府部门在市场中特殊的独占地位实施行业垄断等,干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
二是干扰执法。
特别是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或者是在地方经济中占有地位的企业实施了违法行为,地方政府和部门领导时常以维护稳定、发展,建设诚信形象为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要求”、“打招呼”,使行政执法的目的难以实现;还有的强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给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外来投资者颁发营业执照;在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通过行政命令,限制执法机关依法正常行使日常监督检查活动等。
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规付诸于实施 的活动 。 目标是建立 庇 护 , 恃 无 恐 , 缴 或 少 缴 税 费 , 其 有 不 获 合 法 律 程 序 。在 基 层 执 法 中 , 在 着 存
和 维 护 市 场 经 济 秩 序 , 市 场 内 各 类 取暴利 , 坏 了经济秩 序。 对 破 经 营主体进行监 管 。 以保 证 每 个 经 营 没有法律依 据 、 经法定 程序就擅 自 未
21— 00 8
基 层 工 商
口 高 建 华
工商 行政执 法是指按 照法律 、 法 济 秩 序 , 害 经 营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 一 证 据 形 成 有 效 证 据 链 的 意 识 不 够 强 。 损 规 和 规 章 赋 予 的 权 限 将 国 家 法 律 法 些 无 证 经 营 者 , 执 法 单 位 个 别 人 的 受
严 、违 法 不 纠 的现 象 在 一 些 地 区 、 一 威 。
完 善 , 对 同 一 违 法 行 为 的法 律 适 用 在
些 部 门仍 然 存 在 。 找 出存 在 的 问题 ,
( ) 证 质 量 不 高 , 查 工 作 不 中 .经 常会 出现法规竞 合 的情形 . 三 取 调 有
( ) 罚 力度 打 折 。 律 的 权 威 采 取 行 政 强 制 措 施 的 现 象 。 “ 案 必 二 处 法 每
对 每 似 业 主知 法 、 法 、 法 , 造 一 个 良好 性 减 小 。一 些 执 法 人 员 , 自己有 利 扣 、 扣 必 罚 ” 乎 已 成 了 一 些 执 法 懂 守 营 的竞 争 机 制 和竞 争 环 境 , 正 做 到 公 的事 情 争 着 管 . 别 是 涉 及 罚 款 处 理 人 员 的 办 案 习惯 。 意 扣 押 当事 人 商 真 特 随
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引言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对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化,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
本文将从执法主体、执法手段、执法效果三个方面,阐述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执法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对策。
执法主体问题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主体主要包括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委员会、行政执法队等。
然而,在执法过程中,这些主体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能不明确。
其中,部分分局存在管理执法不分、行政执法不到位、违法行为处置不及时等问题,使得监管不够到位。
其次,消费者委员会的服务意识不够。
近年来,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关注,但是消费者委员会的服务意识却一般。
最后,行政执法队队员素质不高、执法水平不够,难以达到执法标准。
同时,执法队队员也存在,容易对失信企业达成和解、执法不公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应加大对执法主体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执法能力与服务意识,并加强执法队队员的监管,防止执法不公。
执法手段问题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使用的执法手段主要包括检查、调查、取证、处罚等。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执法检查不规范。
由于执法检查不规范,使得执法人员可能会出现滥用职权、执法主观随意等问题。
其次,调查不深入。
在部分案件中,执法人员未能从案件背后的利益纠纷入手,深挖案件的本质,导致案件处理不力,难以达到应有的法律效果。
最后,处罚模糊不清。
部分执法人员处理案件时,处罚的基准不明确,导致处罚结果不一致,影响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树立执法工作规范,加强执法人员素质培训,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执法效果问题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的效果主要包括对市场秩序的监管、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对群众满意度的提升等。
然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效果也存在不足。
首先,市场监管效果差。
当前基层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风险地对策
当前基层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风险地对策
一、加强机构建设和能力建设。
基层工商部门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
训和提升,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同时,完善组织体系、梳理
业务流程,优化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优化执法流程和规范执法行为。
基层工商部门应建立健全市场监
管执法工作制度,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
同时,要加
强监督和考核工作,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执法公正、透明、规范。
三、强化执法力度和效果。
基层工商部门应加大对市场违法行为的打
击力度,提高打击效果。
同时,要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作,建立联合
执法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市场违法行为。
四、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基层工商部门要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规定,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防止腐败行
为发生。
对于发现的腐败问题,要依法进行查处,从源头上杜绝腐败行为。
五、加强信息安全保护。
基层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信息的保护,建
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执法数据
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同时,要加强对外部黑客攻击的防范,做好数据备份
和恢复工作,确保执法数据的安全可靠。
总之,当前基层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风险需要通过加强
机构建设、优化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力度和效果、建立廉
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信息安全保护等对策来应对,以提高市场监管执法
的水平和效果,保障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工商所行政执法现状调研报告(2篇)
工商所行政执法现状调研报告(2篇)范文(一)关于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现状及应对措施分析基层工商所是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派出机构,是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基础,是履行行政执法,市场监管职能的窗口部门,是整个工商局的门面,而在这个门面里,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大众对整个工商系统的认知,因此基层工商所的工作,是整个工商系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行政执法又是基层工商所的一重要职能,作为一名基层工商所工作人员,对于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现状及应对,有如下粗浅体会与认识:一、外部执法环境国家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方针后,要求各执法机关都必须严格遵守这一大的准则,在这个建立法制社会的大环境下,国家对于工商行政执法有着高标准、高要求,同时工商行政执法受社会、舆论、司法机关,及上级部门等诸多监督,更进一步督促了工商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现今,基层工商所基本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三乱”行为,从以前的不合法、不规范,转变成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宗旨办案,力争个个是铁案。
但是在众多监督下,大众也应该看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问题和困难。
一方面,国家逐步走向法制化的轨道使我国工商行政执法环境得到了很大提高,但是中国行政执法的本身就是具有范围广、数量大、任务重、执法依据的层次和种类多等特点,特别是基层工商所在行政执法中,面对和接触的有部分法律知识缺乏,对于工商的职能不了解的当事人,执法人员时常会面临言语污辱及打击报复的言论威协,甚至暴力抗法的情况。
而舆论环境中也有部分不明真相、跟随起哄的群众以及某些不负责任,为吸引大众眼球,报道偏颇的媒体。
这些因素构成了目前压力大的、条件艰苦的执法环境。
二、内部执法现状(一)指导力度不统一各工商局根据职能分工划分了各个部门,有法制股、办公室等,而各部门的业务范围侧重不同,但又有交汇之处,对于交汇之处,经常由于所站角度不同,考虑的问题也有不同,从而意见不统一,要求基层工商所执行的也各不相同,这让基层很难得心应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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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商行政执法现状及对策一直以来,依托自身职能,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完善中实现职能到位,进而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发展,是现代工商人的使命和期盼。
但是,由于立法层面、体制层面、管理层面和队伍层面等诸多因素掣肘,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衍生了许多不容回避的问题和弊端。
基层工商所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前沿阵地,是整个工商工作的基石,基层工商所的执法形象,是监管职能能否充分发挥是能否搞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
当前,有关基层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主客观因素的看法和见解众说纷纭,这其中究竟有哪些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探究,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何在,以及如何破解?本文拟从工商职能定位及履行职责的角度出发,粗浅分析当前基层工商行政执法的现状,辅之以预防和矫治之策。
一、基层行政执法的现状(1)行政执法的功利性倾向。
任何主体总有各种层次的需求和利益,行为正是由主体的需求和利益决定的。
工商部门也不例外。
主要表现在:一些基层执法部门利用手中权力,使办案变成了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少数人在利益的驱动下,有利的争着管,无利的则弃之不管或相互推诿,为求私利滥用行政权力,导致权力发生异化,更多地表现为违法不究,以费代罚,玩忽职守不作为等。
(2)行政执法的高风险倾向。
现代公共行政理念要求权力与责任对等。
既然工商机关承担了相应的监管职能,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无法回避的职业风险。
主要表现在:某些单位(个人)未能按照法定的职责范围,保证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到位,该管的没有管,该制止的没有制止,该处罚的没有处罚,该许可的没有许可等产生的不作为风险;有的对执法授权产生偏差,对职能认识出现误区,执法目的出现异化,导致作为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后果所带来的作为不当风险;有的在履行自身职能的过程中,承担了本该由他人(其他部门)承担的职能,行使了一些自己不能或不该行使的权力,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的乱作为风险;还有的虽然履行了职能,实施了行政行为,但没有严格按法律规定或法定程序从事监管活动,人情监管、弹性监管或执法程序违法导致的作为不规范风险。
如碍于熟人、上级“打招呼”,把不符合条件或不该进入的市场主体放进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该移交而不移交等,都可能埋下行政、乃至司法责任的风险隐患。
(3)行政执法的低效能问题。
执法效能是指执法产生的有利作用,它是衡量执法水平和效果的标尺。
实践中尚存一些问题影响着执法效能的提升。
主要表现在:监管行为情绪化,由于市场监管面广、量大且情况复杂,一些执法人员随心所欲,不能正确地履行法定的监管职能,工作中避重就轻、挑肥拣瘦,该管不管,管而不当、能管就管、难管就放、有利则管、无利则让,有的把管事片面地当作管人,在监管执法中居高临下、语言失当、行为失范,造成不良社会后果;行政处罚随意化,主要是对法律法规设置自由裁量权的目的理解不清,使用自由裁量权不合理,处罚标准不统一,畸轻畸重,甚至滥用自由裁量权,损害了法律的公平和统一,造成不良的社会后果;个别执法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业务素质较低,对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不熟悉,一知半解,执法不懂法,甚至执法违法。
(4)行政执法的公信力缺失问题。
主要表现在:长官意志色彩比较浓厚,多数基层执法者和领导者习惯于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处理问题,不重视按照法定程序操作;人情网和关系网干扰较多,基层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往往考虑法外因素,人情和关系渗入行政行为中,行政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政策观念淡化。
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特权思想严重,态度蛮横粗暴,不能以娴熟的执法技能,丰富的法律知识,入情、入理去说服管理对象,而是先靠“人治”的威力,违法侵权。
一旦遇到硬的、横的或权势阶层的管理对象又患了软骨病,缩头缩脑,该罚的不罚或少罚。
由此引起管理相对人的心理失衡和强烈不满,严重损害了法律尊严和执法者的形象。
这些现象直接导致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遭到破坏,导致滥用职权或不公正行使行政职权,进而导致基层行政执法的公信力缺失。
二、产生原因(1)职能泛化。
体制改革后,工商部门的职责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
但作为综合性执法部门,基层工商部门在各自辖区内除了要履行好自身职责外,还承担着当地政府分配的大量非本职工作。
工商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坚持“三个不变”原则(即服从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原则不变、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宗旨不变、坚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不变)理所当然。
但应以依法行政为前提,而目前基层工商有时却成了“万金油”,如街道整治要求工商参与,卫生创建要求工商出力,甚至计划生育也要工商派人,往往“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
职能泛化成为制约基层工商行政执法的重要原因之一。
(2)保障虚化。
尽管工商系统已实行“收支两条线”,但实际上仍未摆脱“以收定支”的模式,有收才有支,且多收多支,少收少支。
这种体制上实际上形成了规费、罚款数额与单位预算、个人待遇之间的利益链关系。
由于财政供给有限,基层工商部门普遍存在经费不足的问题,削弱了执法效能。
另一方面,这也是“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一些基层工商部门的领导出于本单位利益的考虑,往往会袒护甚至纵容某些违规行为;办案人员在查处案件时多倾向于罚款的方式,且尽量不移交;执法人员也存在着违法违章行为越多越好的思想,以保证案源,甚至采取“割韭菜”的方式办案。
(3)激励弱化。
从激励机制方面来看,基层工商部门存在明显的不足。
表现在:一是经济激励措施由于财力资源的制约,没有多大的吸引力,只能在较小的幅度内进行调节。
二是职位激励措施由于职位数量少、职级低而困难重重。
基层执法人员要晋升到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很难。
三是激励方式单一。
目前一般的基层工商执法人员除了靠职级晋升外,很难凭借岗位技术方面的提升来实现晋级目标。
(4)干扰强化。
在招商引资的热潮中,不少地方把改善投资环境曲解为限制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上,有的还人为地设置执法障碍,基层工商执法受到干扰加大。
如有的地方政府要求工商部门向社会提供超越权限的服务,承诺“首次不罚”、“先上车、后买票”等,将法律法规变为随意行为。
基层工商部门如不遵守地方政府的规定,其工作得不到地方支持而难以展开,既使工作展开了也难有成效。
造成基层工商“不敢为”、“不愿为”、“不思为”,严重影响了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削弱了法律的权威。
(5)考核滥化。
目前基层工商部门除了要接受本系统上级业务部门的检查考核外,还要应对当地党委、政府和其他部门的检查或考核。
如党风廉政、行风评议、综治考核、计划生育考核、审计、档案检查等。
有些考核与系统内上级部门的考核相重复,比如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综治等;而有些检查考核却并不能反映出工商部门职能的履行状况。
重复、多头的考核分散了基层工商部门的精力,有些基层单位不得不以牺牲职能为代价来换取考核的好名次。
(6)资源短化。
基层工商资源短化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力资源短缺。
目前大多数基层工商部门较少编制,特别是市场交易活跃、工作量大的区域,人员紧缺就显得特别突出。
但由于编制数额的限制,工商人员补充的空间小、整个队伍年龄偏大,适应新形势的能力减弱。
二是技术装备短缺。
近几年,虽然各级工商部门都加大了投入,添置和改善了一些技术装备,但基层工商部门现有的设备仍远不能适应监管工作的需要。
基层执法常常因无先进的检测手段而“望假兴叹”,导致行政执法效能的低下甚至行政失误的出现。
三是由于历史原因,基层工商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基层现有专业技术人才相对紧缺,对一些新兴领域的监管往往不能及时跟进,这些都制约了基层监管和执法效能的提升。
三、对策措施基于基层行政执法领域上述问题的存在,我们必须从自身实际出发,积极探寻有效措施,纠正不良倾向,破解问题和弊端,谋求和谐发展之道。
(1)关注行政执法背后的利益诉求。
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有很强的超脱性才能保证严肃、公正执法,但现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手段却使工商机关难以超脱,基层工商部门行政执法往往要兼顾多方的利益和诉求。
一是要正确处理部门利益与地方利益关系。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点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秩序,在此前提下兼顾地方利益,因而在执法中与地方利益发生矛盾在所难免。
基层工商部门驻在地方,许多事情都要依靠地方,正如个别地方领导所言“除非你们不喝地方的水,不用地方的电,不吃地方的粮”,言外之意不言而喻。
加上工商部门执法手段所限,执法活动遇阻不能正常进行时,常常需要地方政府出面协调,一般情况下不敢得罪地方,当然不易超脱地方而独立执法。
二是要正确处理本部门利益与公安、司法等其他执法部门的利益关系。
由于执法手段所限,基层工商部门在执法受阻时常常不得不依赖公安、法院等执法机关。
如许多行政处罚因执法权限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是要正确处理部门利益与执法对象利益关系。
行政执法部门自身并不创造财富,它们的收入必然来源于监管和执法对象。
只有逐步实现所有行政执法队伍的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统一予以保障,使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与部门经济利益彻底脱钩,从源头克服利益驱动。
(2)规避行政执法的职业风险。
一是全面履职。
规避责任风险的最好办法就是不折不扣地履行职能,按照法定的职责保证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行使到位。
工商部门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是全方位的,所有市场主体都是监管对象,所有市场行为都应纳入监管的范围,包括有形和无形的。
同时,还要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加强对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的研究,不断扩大新的监管领域。
二是正确履职。
要准确理解“法”的内涵、目的和原意,正确把握法律法规对管辖、教育、规范、处罚的不同要求和适用,避免对执法授权在理解上产生偏差,从而导致行使职能的错位。
在履行职能时,不但要考虑合法性,还要考虑合理性。
三是有效履职。
越权的行政行为,是无效的行政行为,是“乱作为”,必然要承担由于权力运用的“越位”所带来的责任。
我们应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坚持做该做的,而不是做能做的,坚持管该管的,而不是管能管的,坚持干该干的,而不是干想干的。
只有专注于本部门的法定授权职能,才能有效履行职能,做到不越位、不错位。
四是规范履职。
要严格规范行政行为,避免人情监管、弹性执法和程序违法。
(3)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徒法不足以自行”。
执法人员是执法工作的主体,他们对法律内涵的深刻理解,对法律现象的理性思考,对法律功能的清醒认识,对法律规则的正确领会,是正确执法、高效执法的基本条件。
一是严把“入口”。
要明确规定进入行政执法队伍的条件,并且要逐步提高门槛,在目前的情况下,必须要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进入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应至少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二是疏通“出口”。
对于严重违法执法人员,要坚决将其清除出行政执法队伍,从整体上确保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三是抓好教育培训。
通过开展“文明执法”竞赛,评选“文明执法单位”和“人民满意的执法者”等活动,形成竞争激励机制,弘扬正气,树立行政执法队伍良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