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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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编制纲要》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编制纲要》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编制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6.09•【字号】苏建城[2009]175号•【施行日期】2009.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编制纲要》的通知(苏建城〔2009〕175号)各省辖市城管(市容)局,苏州市市容市政局,无锡市市政公用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指导各地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编制工作,促进全省环境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我厅在征求各省辖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2002年制定的《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编制纲要》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编制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一、认真学习,提高对规划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是城市环境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和保障,也是评价与考核城市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环卫专业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全面掌握《纲要》内容。

各级环卫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将环卫专业规划的内容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并在制定城市详细规划时作出具体安排。

二、加强研究,明确并落实规划编制目标。

各地要按照《纲要》的要求,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分析研究城乡一体化发展需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对已经编制环卫专业规划的城市,可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作相应修编。

尚未编制环卫专业规划的城市,要尽快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各地环卫专业规划必须在2010年年底前编制完成。

三、规范程序,确保规划编制质量。

各地要按照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发展以及环卫信息化建设等要求,全面落实环卫专业规划的分级指导与评审制度。

省辖市环卫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县(市)的指导。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1.03.22•【字号】苏卫农卫[2011]6号•【施行日期】2011.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卫农卫〔2011〕6号)各市卫生局:为进一步规范村卫生机构服务与管理,健全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卫办农卫发〔2010〕48 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要求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是指在政府领导下,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乡镇卫生院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履行管理职能,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行政和业务实施统一、规范的管理。

通过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合理配置村级卫生资源,规范村卫生室服务,保障乡村医生待遇,提高村卫生室服务效能,促进乡村卫生机构统筹协调发展。

2011年,以县为单位规范实施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比例要达到70%;2012年提高到90%以上。

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将村卫生室的资产和人员并入乡镇卫生院,实现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

二、一体化管理主要内容(一)统一机构管理原则上按照行政村或3000-5000服务人口规划设置一所村卫生室,纳入当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审批。

村卫生室主要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政府举办,其房屋设施、设备条件应达到省定建设标准。

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鼓励由乡镇卫生院院长担任村卫生室法人。

(二)统一人员管理1、严格人员准入。

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原则上按照服务人口1-1.2‰比例配备,在岗乡村医生必须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村卫生室新补充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或其他符合法定资质的执业证书。

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一名女性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组织开展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组织开展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组织开展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1.08.03•【字号】苏卫办发[2011]8号•【施行日期】2011.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组织开展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发〔2011〕8号)各市卫生局,厅直各有关单位,各三级医院:随着信息技术的深入应用,卫生信息化对于卫生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日益显现,信息系统已成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和管理活动的重要支撑与保障。

但同时,由于在信息化过程中普遍存在“重建设、重应用、轻安全”问题,我省医疗卫生领域的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还十分脆弱,信息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为加强我省卫生系统网络和信息安全,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保障正常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做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是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国家已就此制订发布了一系列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此项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牵头,在2007年作过专门部署。

各地、各单位要在全面调查现有信息系统状况、理清系统承载业务重要程度和受众规模基础上,分析梳理重要信息系统目录,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见附件1)等规定和要求,对未实行定级备案的重要信息系统,抓紧完成定级备案工作;之前已做过备案的系统,如有重大变更亦需要重新定级备案。

按照卫生部相关指导意见,省辖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三级甲等医院和日均门诊量超过3000人次的其他三级医院的诊疗信息系统,要确定为三级以上安全等级,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信息化十二五规划

信息化十二五规划

信息化十二五规划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二〇一一年三月目录一、“十一五”发展回顾及“十二五”面临的形势(一)“十一五”发展回顾(二)“十二五”面临的形势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奋斗目标三、主要任务(一)全力构筑苏北信息产业第一高地(二)强力推进“智慧”建设(三)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四)着力推进政务和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五)积极推动农村信息化发展(六)努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七)高度重视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四、重点工程(一)信息产业千亿元工程(二)“智慧”建设工程(三)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531”示范工程(四)电子政务平台升级改造工程(五)信息惠农兴农工程(六)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工程五、政策措施(一)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构建信息化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体系(三)建立信息化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四)强化科技创新和技术应用(五)加快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根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发展回顾及“十二五”面临的形势(一)“十一五”发展回顾“十一五”时期,我市按照国家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战略部署,把信息化作为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战略举措加以全面推进,在信息基础设施、信息产业、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社会信息化等方面取得长足进展,尤其是在探索符合市情的电子政务道路上取得明显成效,总体水平处于全国前列,“数字”初具雏形,为“十二五”时期的深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信息产业加速崛起。

信息产业成为全市重点打造的主导产业。

2010年,实现增加值62.01亿元,销售309.21亿元,为2005年底的10倍。

其中,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248.03亿元,初步形成了计算机及其配套件、绿色能源、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四大特色产业集群,引进培育了富士康、达方电子等大集团、大企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41.96亿元,初步形成“一核”(软件园)、“四特”(软件科技产业园、网新科技园、软件产业园、动漫科技产业园)软件产业园区格局, 4家软件企业通过CMMI3认证,11户企业、35项产品通过“双软”认定,网络游戏、动漫、呼叫中心、互联网与无线信息服务等现代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苏卫疾控[2007]8号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苏卫疾控[2007]8号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苏卫疾控〔2007〕8号)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疾控发〔2006〕512号,见附件)要求,全面开展儿童免疫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儿童免疫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网络平台和省、市、县、乡免疫预防接种信息网络体系,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共享与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具体目标任务儿童免疫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是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免疫规划工作水平和儿童预防接种工作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儿童免疫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

我省儿童免疫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总体目标是:2008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儿童免疫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网络平台和省、市、县、乡免疫预防接种信息网络体系,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共享与管理。

具体目标任务:1、2007年底前全省85%以上的基层预防接种单位建立并正常运行儿童免疫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

2008年6月底前全省95%以上的基层预防接种单位建立并正常运行儿童免疫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

2、已使用其他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地区,要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交换集成标准》的要求,对应用软件进行调整,于2007年底前实现与国家信息管理平台的数据交换。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医院网站建设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医院网站建设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医院网站建设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8.09.12•【字号】苏卫办医[2008]34号•【施行日期】2008.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医院网站建设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苏卫办医〔2008〕34号)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为了指导、规范全省医院网站建设和管理,增强医院网站服务功能,促进医院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充分发挥医院网站的作用,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医院网站建设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各地,请各医院在建设医院网站时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医院网站建设管理规范(试行)二○○八年九月十二日附件:江苏省医院网站建设管理规范(试行)为指导、规范全省医院网站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增强、发挥医院网站的各项服务效能,促进医院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业务、管理工作的协同,特编制本规范。

一、医院网站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应遵循的原则医院网站建设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医院的各项医疗活动,更好地展示医院的社会形象。

网站建设应全面体现服务至上的理念,通过网站这个平台能够为患者提供就医帮助,为医患双方开辟新的沟通与交流渠道。

医院开办网站应依照国务院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省级通信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

医院网站原则上只能以医院名称冠名。

未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冠以“中国××网”、“中华××网”、“全国(全省)××网”、“江苏××网”等名称。

医院网站发布的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必须科学、准确,转载卫生政策、疫情、重大卫生事件等信息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注明信息来源。

未取得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的,不得发布医药及健康相关产品的广告信息。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05•【字号】苏政办发[2013]152号•【施行日期】2013.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城市建设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5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8月5日江苏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目录序言第一篇发展背景与规划目标第一章发展背景第一节发展现状第二节发展趋势第二章发展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第二篇发展重点第三章基本公共教育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四章基本医疗卫生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五章就业与社会保险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六章社会救助与福利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七章人口与家庭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八章基本住房保障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四节保障政策第九章公共文化体育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十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十一章基本公共交通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十二章环境保护的公共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三篇实施保障第十三章机制创新第一节财政保障机制第二节服务供给机制第三节管理运行机制第四节监督检查机制第五节城乡统筹机制第六节区域协调机制第十四章组织实施第一节明确责任分工与绩效评价第二节推动法制化第三节注重规划宣传与检查评估序言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由政府主导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能够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大致均等的公共服务,一般包括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促进、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与家庭、住房、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广义上还包括与人民生活环境紧密关联的交通、通信、公用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以及保障安全需要的公共安全、消费安全和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公共服务。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28•【字号】苏政办发[2012]29号•【施行日期】2012.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江苏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并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阶段,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

准确把握信息化发展的趋势和重点,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是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战略选择。

本规划依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是“十二五”时期政府履行信息化发展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一)“十一五”期间的成绩和问题“十一五”期间,是江苏信息化进程中的重要5年。

全省上下紧紧围绕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的战略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意见》(苏政发〔2005〕26号),顺利完成了“十一五”信息化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信息化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推动作用日益显现。

2010年,全省信息化水平总指数超过了0.73,提前2年实现了国家提出的“十一五”期末信息化水平总指数超过0.7的目--国民经济信息化全面推进,成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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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信息化
发展规划
江苏省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 -7-28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 - )》的通知
苏卫办〔〕13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为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进一步推动卫生信息化建设全面、健康、有序发展,我厅研究制订了《江苏省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 -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卫生厅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江苏省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
一、规划背景与发展现状
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支撑,对于改进卫生服务体系运行状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强化政府与社会对卫生服务的监管、促进人人享
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经过多年努力,全省卫生信息化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但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卫生信息化建设还存在发展不够平衡、各业务信息系统之间缺乏联系互通、信息共享困难等问题。

为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进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实用高效的原则,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目的
本规划的目的是,明确我省卫生信息化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思路和基本原则,确立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建设重点,提出规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以实现卫生信息资源的集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投入效率和建设效益,推动我省卫生信息化全面、健康、有序地发展。

本规划是为我省卫生信息化“十二五”建设发展提供指导,不代替具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

规划的适用期限为-。

(二)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特别是近两年来,我省卫生信息化建设取得较大发展,信息化基础设施得到改进,应用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人才队伍有所加强、水平得到提升,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信息化已经成为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的重要保障。

1、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入。

县及县以上医院基本都建立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临床信息系统也在相当部分医院、特别是三级医院得到应用。

各地围绕医保和新农合基金结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建设基层卫生信息系统,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规范化程度和服务能力。

2、疾病控制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

“十一五”期间,我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已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以个案为基础的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以及结核病、艾滋病、鼠疫、流感等10多个专项疾病和学生因病缺课的监测管理信息系统。

儿童计划免疫预防接种管理实现了信息系统全省联网运行、实时监控。

3、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

省暨各地开展了以医疗资源调度为基础的急救医疗指挥系统、12320公共卫生咨询服务系统、采供血管理业务系统等建设,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和公众咨询服务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4、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

新农合省级信息平台暨县级业务系统规范化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实现了统筹区域内参合农民看病就医的即时结报,基金管理更加完善。

省级平台为参合农民
转外就医获得即时补偿、经办机构加强费用控制等提供了有效手段。

5、卫生监督、药品供应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应用。

为规范各级卫生监督工作业务、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我省于开始全面实施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底项目已进入推广应用阶段。

全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于初基本建成并投入常态化运行,为我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提供了可靠保障。

6、卫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得到加强。

省级卫生统计、卫生财务网络直报系统于建成投入运行,实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统计、财务、医改监测信息的在线报告。

加强对报告数据的深度挖掘与综合分析,为管理和决策提供了信息支持。

7、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开始试点。

苏州、无锡、南京、镇江等地积极开展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并取得初步成效。

如苏州市将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列入政府“惠民工程”,推进医疗便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探索健康管理和服务新模式,形成了良好示范效应。

(三)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
我省卫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1、缺乏顶层设计和信息标准,信息孤岛和烟囱问题突出
医疗机构内部的信息系统已初具规模,但机构之间的业务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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