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理公司保理业务保后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经营行为,加强保理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保理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经营保理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商业银行开办保理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商业银行开办保理业务应当妥善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关系。
第五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保理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定义和分类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保理业务是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债权人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向其提供下列服务中至少一项的,即为保理业务:(一)应收账款催收:商业银行根据应收账款账期,主动或应债权人要求,采取电话、函件、上门等方式或运用法律手段等对债务人进行催收。
(二)应收账款管理:商业银行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其提供关于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对账单等财务和统计报表,协助其进行应收账款管理。
(三)坏账担保:商业银行与债权人签订保理协议后,为债务人核定信用额度,并在核准额度内,对债权人无商业纠纷的应收账款,提供约定的付款担保。
(四)保理融资:以应收账款合法、有效转让为前提的银行融资服务。
以应收账款为质押的贷款,不属于保理业务范围。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权属确定,转让明责”的原则,严格审核并确认债权的真实性,确保应收账款初始权属清晰确定、历次转让凭证完整、权责无争议。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提供商品、服务或者出租资产而形成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第九条本办法所指应收账款的转让,是指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全部权利及权益的让渡。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管理制度一、概述商业保理公司作为一种金融服务机构,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保理融资、催收风险管理等业务。
为了规范商业保理公司的运营,提高业务管理效率,本文档确定了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管理制度。
二、业务管理流程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管理流程包括客户开发、合同签订、融资审核、账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环节。
2.1 客户开发商业保理公司的客户开发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包括以下步骤:1.市场调研和客户筛选:商业保理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定位,通过市场调研来确定潜在的客户,并进行筛选。
2.客户洽谈和合作意向确认:商业保理公司组织专业团队与潜在客户进行洽谈,了解其资金需求和合作意向,并确认合作意向。
3.资格审查和尽职调查:商业保理公司对潜在客户进行资格审查和尽职调查,包括客户的信用状况、经营情况等方面的考察,以确定是否具备合作资格。
4.合作协议签订:商业保理公司与客户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规范业务合作关系。
2.2 合同签订商业保理公司根据与客户的合作协议,确立具体的合同签订流程,并命名专人负责跟进。
合同签订流程包括以下环节:1.合同起草和审核:商业保理公司根据合作协议的内容起草合同,并进行内部审核。
2.合同商务谈判:商业保理公司与客户进行合同商务谈判,明确合同条款和要求,并达成一致。
3.合同签订和归档:商业保理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归档。
2.3 融资审核商业保理公司对客户提出的融资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融资决策。
融资审核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融资申请材料收集和整理:商业保理公司要求客户提供相关的融资申请材料,并进行核实和整理。
2.财务分析和风险评估:商业保理公司对客户的财务情况进行分析和风险评估,评估其融资能力和风险程度。
3.决策会议和融资审核:商业保理公司组织决策会议,对融资申请进行审核,并做出融资决策。
4.融资合同签订和放款:商业保理公司与客户签订融资合同,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放款手续。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全球贸易的逐渐扩大和逐渐复杂化,企业融资的形式和方式也在不断变化和创新。
商业保理是一种融资方式,它在加速企业资金流动、降低企业风险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商业保理业务,提高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和融资效益,本文将探讨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管理制度。
二、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简介商业保理是指以应收账款为基础,由保理公司向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并帮助企业管理账款、催收款项等业务的一种金融服务。
商业保理公司在提供融资服务的同时,能够实现整个账款管理的流程优化,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率和风险把控能力。
商业保理公司一般会提供以下几种业务:1、应收账款保理:企业将其应收账款向保理公司转让,由保理公司提供相应的融资服务,并负责管理账款、催收款项等相应业务。
2、非保理融资:商业保理公司对某些企业的非应收账款项目提供融资服务,通常情况下这些项目是企业在账簿上的流动资产。
3、催收服务:商业保理公司会帮助企业管理和催收账款,从而保证由优秀的账款管理人员来处理催款、清账等业务。
4、风险控制:商业保理公司会帮助企业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开发相应的信用保障措施,从而降低企业的业务风险。
三、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管理制度建设商业保理公司作为一家金融机构,其业务管理制度的建设至关重要。
以下是商业保理公司在制定业务管理制度方面应考虑的几个方面:1、管理结构建设商业保理公司的管理结构,应该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和业务部门等。
在制定业务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应该制定相应的职责和管理范围,以便更好地实现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
2、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商业保理公司作为一种金融服务机构,应该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这个体系应该包括风险控制原则、评估方法、监控安排等内容。
在风险评估的过程中,应该采取科学的评估方法,充分评估企业的信用情况和经营状况。
3、业务运营流程设计商业保理公司在实现整个应收账款管理流程的优化时,应该制定相应的业务运营流程。
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

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保理公司的管理行为,推动商业保理业务的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业保理公司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并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公司。
第三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业保理业务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合法经营、诚信经营、风险控制、依法合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各个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商业保理公司的董事、监事应当具备相关的资格和经验,并依法履行其职责。
第六条商业保理公司的总经理应当具备相关的资格和经验,并依法履行其职责。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七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依法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八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与供应链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并对其进行信用评价和风险管理。
第九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参与保理业务的各方进行尽职调查,并建立合作档案。
第四章风控管理第十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管理体系,确保商业保理业务风险的预测、评估、监控和控制。
第十一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不良资产的形成和集中风险的出现。
第十二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操作的规范和合规性。
第五章资本金管理第十三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设置资本金,并保持相应的资本金充足性。
第十四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准备金政策,形成合理的资本金和风险准备金的比例。
第十五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进行资本金的核算和报告。
第六章监管和执法第十六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并按照相关执法部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调查。
第十七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保理融资业务保后管理办法

保理融资业务保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保理融资业务的经营管理,有效控制保后风险,确保保理资产安全,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后管理”是指从保理融资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各项管理与服务活动。
主要包括:日常监测、保后检查、风险预警、风险分类及保理款到期处理、不良保理款处理、档案管理等。
第三条保后管理坚持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安全收回的原则。
第四条保后管理的最终目标是按期足额收回保理融资业务本金及保理费用,并与客户建立持续发展的业务合作关系。
第二章保后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保后管理由公司协同承担,日常管理由公司业务部门负责。
第六条职责分工如下:(一)业务部职责业务部是保后管理的具体承担者,承担客户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主要职责是:1.日常管理。
及时收回保理融资本金及保理费用。
2.保后日常监测和检查。
监测客户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及现金流变化情况,开展保后跟踪检查,收集客户财务、非财务信息。
通过对相关信息的分析,并与授信审批时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变化的原因及对客户未来发展、现金流的影响,填写保后检查表。
3.资金监管及客户维护。
限制性条件落实情况,如有资金监管条件的,监管账户资金回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并定期联系客户,做好客户维护工作。
4.对担保人近况及担保物、质押物情况进行定期监测。
5.风险预警。
发现风险信号及时预警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及时上报。
6.提出不良保理款的清收预案,上报审批后并具体实施。
7.公司交办的其它保后管理工作。
(二)风险管理部职责1.指导业务部进行保后检查。
2.对保后管理情况实施检查,审核业务部提交的《保后检查表》,提出审核意见;必要时可走访客户,深入了解客户风险状况。
3.对保理款风险状况进行风险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应随时上报,及时提示并督促业务部限期处理。
4.对风险预警信号提出处置意见或对业务部提出的处置意见进行审核,必要时咨询律师等专家,报批后督促业务部落实。
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

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保理业务的管理,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保持商业保理业务的合法有效性和风险可控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业保理公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专门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四条商业保理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通过向资金短缺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帮助企业加速资金回收,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第五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合规及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业务风险的评估、控制和监管。
第六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商业保理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标准,确保合规经营。
第七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商业保理业务的风险可控,防范业务风险。
第八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业务操作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第九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经常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风险问题,确保业务风险可控。
第二章商业保理业务的分类和流程第十条商业保理业务的分类:(一)单保理业务:商业保理公司向客户提供单一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
(二)双保理业务:商业保理公司既向客户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又为客户提供应付账款催收服务。
(三)逆向保理业务:商业保理公司在客户授权或同意的前提下,向客户的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帮助客户实现采购货款的融资。
第十一条商业保理业务的流程:(一)申请:客户向商业保理公司提出申请,提交商业保理公司要求的文件和资料。
(二)审批:商业保理公司审核客户的信用及应收账款,制定合适的融资方案及融资额度。
(三)签订合同:商业保理公司与客户签订商业保理业务合同及相关协议。
(四)融资:商业保理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支持,将融资款划入客户指定账户。
(五)催收:商业保理公司通过对客户应收账款进行催收,并对逾期款项进行催收。
(六)清算:客户的应收账款到期或已结清,商业保理公司将融资款从客户指定账户中划出,完成融资清算。
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
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商业保理是指指企业通过向商业保理公司转让应收账款获得流动资金,商业保理实质上是一种以应收账款为基础的融资方式。
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主要涉及商业保理公司的资质认定、服务内容、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
本文将从以上四个方面详细介绍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
一、商业保理公司的资质认定商业保理公司的资质认定是指为了保证商业保理公司的资信、经营能力和风险把控能力,符合条件的各种企业经过严格审核后方可开展商业保理业务。
商业保理公司必须具备一定资产规模、资质要求等方面的条件,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资产管理业务许可证》、《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证》等相关业务许可,并且还需要提交所在地监管部门的合规报告、风险控制计划等相关材料。
二、商业保理公司的服务内容商业保理公司主要提供以下四种服务内容:1、应收账款管理服务:商业保理公司利用自身的信誉和财务实力,对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全面管理,包括账期审批、催收、回款等全流程管理服务。
2、融资服务:商业保理公司提供符合货物流转的应收账款,给企业提供先期融资服务,可大大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3、风险控制服务:商业保理公司有专业的风险管理团队,并通过优化其风险预测模型,设立风险准备金等措施,使得企业的风险得到防范和控制。
4、法律支持服务:商业保理公司将会对企业的合同、应收账款的质量进行初步审核,以确保应收账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商业保理的业务流程商业保理的业务流程主要分为以下五个步骤:1、企业申请:企业需要将可转让的应收账款提供给商业保理公司,以便商业保理公司进行资信评估以及融资额度的确定。
2、商业保理评审:商业保理公司会对企业的资产财务、应收账款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并给出账期、折扣等具体方案。
3、转让企业代表签订合同:若企业与商业保理公司所提出的融资方案达成一致,那么企业代表签订相关合同。
4、商业保理公司审核:商业保理公司根据它自身的条件和信誉来审核账款,若审核通过,商业保理公司将会向企业提供融资。
2023修正版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
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一、总则商业保理是一种通过向商业保理公司转让应收账款融资的方式,以提高企业的现金流和风险管理能力。
为了规范商业保理市场的发展,保护各方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组织形式商业保理公司可以是独立的法人实体,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依法设立的子公司。
商业保理公司需要向监管机构进行登记注册,并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三、资本金要求商业保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规定的最低额度,并按照法规的要求缴纳注册资本。
四、经营范围商业保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承揽应收账款的转让业务。
2. 发放买方融资,即向客户提供资金,以补充其应收账款的资金缺口。
3. 提供应收账款催收服务,包括逾期账款的追回和催收工作。
4. 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包括信用评估、风险预警和风险防控等。
五、业务流程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流程包括以下环节:1. 融资需求确认:与企业确定其融资需求。
2. 应收账款审查:对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审查和评估,包括账款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等方面。
3. 资金发放:商业保理公司向企业提供融资,并将资金划入企业指定的账户。
4. 应收账款转让: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公司,并签署相关的转让协议。
5. 应收账款管理:商业保理公司根据协议管理和催收应收账款,提供相关的催收服务。
6. 回款结算:企业的买方向商业保理公司还款,商业保理公司将回款划入企业的指定账户。
六、风险控制商业保理公司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审查,确保账款来源合法。
2. 买方信用评估,降低逾期和坏账风险。
3. 融资额度的合理控制,确保风险可控。
4. 提供风险预警服务,及时提醒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5. 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制度。
七、监管和监督商业保理公司应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管和监督,在经营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保理业务管理办法
保理业务管理办法保理业务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保理业务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商业金融服务,它帮助企业实现应收账款的融资和风险管理。
为了规范和促进保理业务的发展,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保理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二、保理业务的定义保理业务是指保理公司通过股权投资、债权受让、委托收款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合同管理、账款催收、资金融通、风险管理等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
三、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保理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管理保理公司负责审核和管理应收账款的相关合同,包括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等。
,保理公司还需要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2. 账款催收保理公司负责对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催收工作,确保企业能够按时收到款项。
催收工作主要包括方式催收、上门催收等方式。
3. 资金融通保理公司可以为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服务,即通过向企业提供融资,解决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帮助企业提高流动性。
4. 风险管理保理公司负责对保理业务涉及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保理公司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少和控制风险。
四、保理业务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 业务准入要求保理公司在开展保理业务前,需要满足一定的业务准入要求,包括注册资本、专业人员配置、风险防范措施等。
2. 内部管理制度保理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加强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业务的安全和稳定进行。
3. 客户管理要求保理公司需要对客户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客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经营状况。
,保理公司还需要与客户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风险管理措施保理公司应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监控、风险防范等方面。
保理公司需要建立风险管理团队,负责监测和应对各类风险。
5. 信息披露要求保理公司应及时向相关监管机构披露业务信息,包括保理业务的规模、效益、风险等。
,保理公司也需要向客户公开一定的信息,保障合作的透明度。
保理业务管理办法
保理业务管理办法保理业务是指企业将其应收账款权益转让给保理公司,由保理公司提供融资和风险管理服务的一种商业模式。
为了规范和管理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保理业务的定义、主体责任、资格准入、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探讨保理业务的管理办法。
一、保理业务的定义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应明确保理业务的定义和范围,以便于各方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保理业务可以包括国内保理和国际保理两大类,以及保理公司和保理客户之间的资金融通和风险管理活动。
同时,保理业务可以涉及不同层次和类型的企业,如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等。
二、主体责任保理业务的主体责任是保理公司和保理客户。
保理公司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专业能力,接受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批和注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的要求经营保理业务。
保理客户应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应收账款信息,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配合保理公司进行风险管理和监控。
三、资格准入为了保证保理业务的风险控制和市场秩序,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应设立资格准入制度。
对保理公司的准入条件可以包括注册资本要求、从业经验要求、资金实力要求等。
对保理客户的准入条件可以包括信用评级要求、经营状况要求和合规监管要求等。
四、合同管理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应明确合同管理的要求和程序。
保理合同是保理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费用分摊、风险承担和争议解决等条款。
保理公司应审慎评估保理客户的信用风险,并与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同时,保理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风险控制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应强调风险控制的重要性,保护保理公司和保理客户的利益不受损害。
保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分散和风险处置等方面。
保理客户应提供真实的应收账款信息,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同时,监管机构应加强对保理业务的监管和风险评估,保障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六、监管机制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应明确监管机构的职责和监督措施,加强对保理业务的监管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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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业务保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对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的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流程控制、规范业务操作,提高应收账款管理能力,降低坏账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制定的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管理”是指,我司与应收账款债权人签订《商业保理业务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围绕受让应收账款而开展的应收账款管理账户建立、应收账款导入、应收账款日常管理、风险预警、应收账款催收及纠纷解决等综合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卖方”是指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一方,是应收账款的债权人;本办法所称“买方”是指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一方,是应收账款的债务人。
第四条业务部、风控部、财务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开展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等工作。
第二章账户建立与应收账款导入第五条业务部与卖方企业签订的《商业保理业务合同》应提交风控部备案登记;综合管理部根据经备案登记的《商业保理业务合同》为卖方企业在公司数字管理平台中建立应收账款管理账户(即销售分户账)。
我司受让应收账款并为卖方建立应收账款管理账户是我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基础。
第六条我司可以仅为卖方企业提供应收账款管理或应收账款催收服务,亦可以同时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或为买方提供信用担保等多项服务。
我司为卖方企业提供应收账款管理服务,并不意味着一定要为其提供保理融资。
第七条我司为卖方提供全面应收账款管理服务的,卖方需将现有所有应收账款进行并账,制作《应收账款清单(未清偿部分)》(附件一)列明应收账款编号、交易合同编号、发票编号、应收账款金额、到期日期、应收账款总额等内容,并提供交易合同原件、物流单据、验收清单、会计账务及会计原始凭证等材料,将经并账处理后的应收账款一次性转让给我司。
我司应将上述受让应收账款导入至卖方应收账款管理账户。
我司仅为卖方提供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服务,但不提供保理融资服务的,业务部应对受让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与核实,着重查明逾期的、未发货的、买方破产的、债权不完整的、存在争议的应收账款的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卖方应收账款的质量及卖方的业务情况。
第八条我司仅就卖方用于获取保理融资的应收账款,为其提供应收账款管理服务的,卖方仅需就该部分应收账款做并账处理并转让给我司,单笔应收账款转让的无需进行并账处理。
卖方应当制作《应收账款清单(融资转让部分)》(附件二),列明应收账款编号、交易合同编号、发票编号、应收账款金额、到期日期等内容,并提供交易合同原件、物流单据、验收清单、会计账务及会计原始凭证等材料。
我司将受让应收账款导入至卖方应收账款管理账户,并根据保理合同约定向卖方提供保理融资。
第九条我司受让卖方的应收账款并将其导入应收账款管理账户后,我司应通知卖方由卖方单独或由卖方与我司联合,向买方发出《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
如买方对《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所载债权存在异议的,我司应暂停开展保理业务及时查明情况并告知卖方,督促卖方出面与买方进行对账或协商。
买方撤回异议后,根据保理申请人的申请,恢复开展保理业务。
第三章应收账款日常管理第一节账户管理与收款第十条业务部、风控部和财务部负责台账的记录,综合管理部负责应收账款管理账户的维护和导入工作。
台账记录我司、卖方、买方三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变动情况,控制卖方授信额度使用,并根据账户的表现和变化趋势定期提供对账单和相关的销售和财务分析报告。
第十一条风控部应在每月月末向每个买方和卖方提供《应收账款管理报告》(附件三),标明尚未到期但即将到期以及已经到期或逾期未付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管理报告》不仅能起到对账作用,而且可以提示买方恰当安排未来的资金,从而对买方的应付账款管理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有预先催收的性质。
第十二条业务部人员根据《应收账款管理报告》,在应收账款到期前一周内向买方企业发出付款提示;针对大额和集中到期的应收账款应尽早与买方沟通,或向卖方进行提示,使二者做好相应的时间安排。
第十三条我司收到买方支付的款项,应做入账处理,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及时注销相应的应收账款及对应的发票。
同时,我司应将已清除的应收账款所对应的交易合同原件、发票、物流单据、验收清单等材料退还给卖方,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保留至保理业务结束后5年。
第十四条我司应每周向卖方提供有关买方回款情况的统计报告,详细记录买方的付款情况,说明有无迟延付款或逾期未付、逾期应收账款催收进展等情况,以便我司与卖方之间进行对账,并及时发现坏账风险。
第十五条我司在核定的卖方国内保理融资额度内办理保理融资业务,在业务过程中,经办部门应根据卖方和卖方的资信状况、业务需求及进展来控制和调整额度的使用,对于资信下降或有不良付款记录的,应立即调减额度或停止使用额度。
第二节间接付款的预防与应对第十五条我司应谨慎防范买方企业发生间接付款的行为。
间接付款是指买方未将款项直接支付至《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指定的付款账户,而是将款项支付给卖方企业的付款行为,例如买方企业以签发支票或者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向卖方支付款项,或者直接将款项汇入卖方银行账户等。
第十六条我司应采取措施,防范买方企业发生间接付款的行为,具体而言,可以采取以下预防措施:(1)我司应确保债权人已采取稳妥有效的方式,向债务人通知了标的应收账款转让事宜。
一般宜采取债权人与我司联合通知的形式,不得采取由我司单独通知的形式。
由债权人单独通知的,我司应及时向债务人确认是否已收到卖方的债权转让通知,必要情况下,应要求买方在通知书回执上签署印鉴并寄回,以防卖方弄虚作假。
(2)应收账款转让的具体通知的方式一般应为邮寄通知或当面通知,且均应当获得并保留相关的书面凭证,如邮寄存根、签收回执、书面确认函等。
如果合同双方在交易合同中指定了联系邮箱的,亦可以以邮件方式通知,并注意保存通知的邮件。
(3)我司应确保受让的每一笔应收账款均已向债务人发出了《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逐笔通知或概括性一次通知的方式。
采用概括性通知的方式时,需要明确指明应收账款的期间、金额以及基础交易内容,便于买方及时确认概括性通知当中的具体应收账款。
(4)《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应明确载明标的应收账款债权人名称、债务人名称、受让人名称(我司)、交易合同编号、发票编号、应收账款金额、应收账款到期日期等;明确表明债权人将标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我司的意思;指定我司的账户为新的付款账户(即“保理专户”),并指令债务人向该账户支付款项;提醒债务人,未经我司书面同意,基础交易合同买卖双方均不能以任何方式变更该付款账户;根据具体保理业务情况,无法以我司抬头银行账户作为保理专户的,我司应采用虚拟子账户的方式;无法变更原付款账户时,我司应实际控制该付款账户,如将该账户设为共管账户、取消该账户的网上交易功能、对资金进行监控等方式;若以商业票据形式进行付款的亦应以我司为收款人或被背书人;《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中还应释明债务人间接付款的行为,并不产生债务清偿的法律效果,亦不能免除其向我司付款的法律责任,同时我司作为新的应收账款债权人,可以要求相应的违约责任。
(5)业务部客户经理应经常与卖方和买方保持联系,尤其是应收账款临近到期前以及与新客户合作初期,以便及时得知任何不利的付款信息。
(6)风控部人员应根据《应收账款管理报告》定期对账,及时发现间接付款,重点关注到期未付的应收账款是否已发生间接付款的情况。
对于大额应收账款或集中到期的应收账款,业务部客户经理应提前5日提示买方事先做好资金安排。
(7)应收账款到期前,买方向卖方提前付款的间接付款,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业务部、风控部人员应保持警惕,尽量防止此类情况出现。
第十七条买方已经发生间接付款的,我司应及时查明发生间接付款的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1)我司发现买方企业将应收账款直接支付给卖方企业时,应立即通知卖方企业将款项归还至我司指定的保理专户。
(2)业务部应及时查清发生间接付款的原因,并填写《异常付款情况调查表》(附件四)提交至综合管理部和风控部备查。
(3)业务部根据调查的结果,区分不同情况与买卖双方进行沟通,督查企业按要求付款,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若是因为买方企业疏忽大意导致的间接付款,我司可采用较为温和的措辞对买方企业进行善意提醒;若是因为买卖双方沟通不畅或者与基础交易有关的其他原因导致的间接付款,我司应要求卖方立即与买方进行协商,保证买方今后遵循我司要求付款,不再出现类似现象;若买方一再发生间接付款或者经卖方出面沟通仍然无效的,我司应判断买方的付款意愿及付款能力,并及时启动应收账款反转让措施,将未受偿部分应收账款反转让给卖方;若情况进一步恶化的,我司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买方发生间接付款时,综合管理部人员应在应收账款管理系统中做相应记录,将该笔应收账款及买卖双方列入预警名单,时刻监控该笔应收账款的风险。
第三节应收账款风险第十八条应收账款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买方信用风险、卖方信用风险、基础交易导致的风险、欺诈风险及保理业务操作风险。
(一)买方信用风险:买方资信差,财务状况差,到期不能偿还应收账款。
(二)卖方信用风险:交易标的商品不适合办理保理,商品适销性较差、易引起商业纠纷,卖方履约能力差。
在反向保理业务中,需要着重对卖方信用风险进行审查。
(三)基础交易导致的风险:基础交易合同不真实、基础交易卖方履约有瑕疵。
(四)欺诈风险:无真实贸易背景,卖方单方或买卖双方以伪造单据骗取保理公司融资。
(五)操作风险:在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过程中,保理公司业务人员未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理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业务操作。
第十九条我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具体应收账款及保理业务纠纷预警制度的建立。
第四章应收账款催收第二十条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催收”是指,债务人到期未偿还标的应收账款款项,我司采取相应措施对该逾期应收账款进行催告追收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应收账款催收从应收账款到期且买方未按期支付相应款项开始,具体催收方式及催收周期,需要根据卖方的需要、买方的资信情况、双方交易记录及交易关系、行业惯例、区域交易习惯、事态发展情况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而确定。
第二十二条应收账款催收所采用态度的强硬程度,需考虑卖方客户关系维护方面的需要。
在尚有回旋余地的情况下,我司应尽可能避免破坏买卖双方间良好的交易关系,根据《保理业务合同》约定,卖方承担应收账款催收的协助义务,我司可以要求保理申请人协助催收相应的应收账款债权。
第二十三条我司在向买方进行催收之前,应将买方未按期付款的情况通报给卖方,并告知其即将进行应收账款催收及催收的方式。
如卖方企业提出合理解决方案或者建议的,我司可以视情况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