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法律和道德
浅谈市场经济对社会主义道德形成的影响

浅谈市场经济对社会主义道德形成的影响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运行方式,它以市场供求关系为基础,通过竞争机制调节资源配置,实现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市场经济的发展对社会主义道德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剧了人的自私自利心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体追求经济利益和物质享受的动机日益增强,人们容易变得功利主义,追求最大化的经济利益。
这种自私自利的心态容易导致人陷入道德沦丧的困境,忽视社会责任和集体利益,导致社会道德观念的淡化。
市场经济的发展削弱了社会的公共利益意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和个人更加注重个体经济利益的追求,而忽视了社会的整体利益和公共利益。
这种现象不仅在经济上体现,也在社会道德方面产生了负面影响,导致了社会公德观念的淡化和虚化。
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剧了贫富分化,导致社会道德观念的扭曲。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日益扩大,这导致了对社会道德观念的失望和不信任,使人们对社会主义价值观的理解和接受程度产生了质的变化,从而对社会主义道德形成产生了负面影响。
市场经济的发展对社会主义道德形成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和挑战。
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新的经济、社会和生活方式,使社会主义道德观念面临新的考验和困境。
社会主义道德观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可能陷入困境,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从而导致社会主义道德观念的淡化和虚化。
尽管市场经济对社会主义道德形成产生了一系列消极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道德完全冲突。
相反,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道德相辅相成,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社会主义道德的形成和发展。
市场经济的发展也能够激发社会主义道德观念的积极价值。
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个体更加注重自身素质和道德修养,在竞争中提高自己的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这有利于社会主义道德观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更好的普及和传承,促使社会主义道德观念更好地在社会中实践和发展。
市场经济对社会主义道德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按马克思主义得观点,法律就是统治阶级用以统治得一种工具,它必须同经济政治道德等诸因素紧密联系相互适应。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得思想,就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实践得基础上,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得规律性再认识。我国市场经济下得法律与道德在实质上就是一致得,有着共同得经济、政治与思想基础,法律得基本原则与内容体现了不同层次得道德要求,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都就是对人们行为得约束力量与鼓励力量,并且通过பைடு நூலகம்人们行为得约束与鼓励而具有指引人们应该怎样行为得功能,实现它为一定得社会经济基础与一定得阶级利益服务,对社会得发展起推动作用。遵纪守法成了社会生活得基本道德要求,法律具有崇高得道德价值。法治与德治就是人类管理社会与阶级社会实现阶级统治得两种重要手段,就是两种性质不同而又关系密切得社会现象。其中,法治就是对道德中重要问题得调整,就是对道德力量得强化,道德法律化把人类得理念铸化为法律;德治既就是对法治内化,把法律内化为人们得品质,同时也就是对法治得重要补充,把法律之外得社会关系纳入自己得管辖范围。法律道德化与道德法律化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就是一个交互演进得过程。法律就是传播道德得有效手段,“法律肩负着维护社会共同道德得任务。”
二、法治与德治得差别
法治与德治虽然具有一致性,但两者始终就是两种不同得治理国家与社会得方式,二者不能混淆。其区别可以从法律与道德得区别中瞧出,即二者产生得条件不同,表现形式不同实施方式不同,调整范围不同。“法律与道德得区别非常明显:法律由国家制定与实施,道德则通过人得内心信念、信仰及社会舆论来实现;法律具有确定得、强制性得制裁力,道德得惩罚方式则主要依据公共舆论、不赞成、嘲笑与摒弃于某一特定得社会团体之外。……法律与道德在客观性及执行方面得区别表现在:法律着眼于行为,而道德着眼于意志与感情;法律规则得效力具有普遍性与绝对性,道德准则则因人、因环境而异。”
浅谈道德、法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关系

国家的根本 利益 关系到 进一步深 化改革 开放顺 利进行 的重大 地 产 生出来 这 同工人 运动不会 自发地 产 生马克思主义是 同样
问题 也是 摆在我们 面前 的一项紧迫 的重要 任务
一
的道理 。 方面 由于社会主 义市 场经济 仍然需要市 场调 节 , 一 仍 然要按 照价值 规律运 作 仍然不 能完全避 免其 自发性 、盲 目性
、
道德是建 立 良好 社会主义 市场经 济秩序之 根本
市 场经 济可 为资 本主义所 用 也可 以 为社会 主义所 用 但 和滞 后性等 弱点 因而不能 完全 排除 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 中的负
两者 的性质是不 同的 。资本主 义市 场经 济是与 资本主义 基本制 面 的东西 另一 方面 则由于我 国现代 化建设 尚处在 发展过程 度联 系在一起 的 , 建立在 资本主义 生产 资料 私有制 基础上 的 是 中 以及 我 国发展社 会主义市 场经济是 自觉地 自上而 下的改革 市场经 济 。我国 的社 会主义市 场经济是 同社会 主义基本 制度结 的结 果 这 也就 必然造 成多种社 会矛 盾的错综交 织。诸 如传统 J 、 中突 新 旧体制 的胶 着与 摩 合一起 的 我 国改革 开放和 建立发展社 会主义 市场经济 的实 践 / 生产及其 习惯 势力 同现代文 明的; 表 明 , 立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 , 建 发展 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 , 是 擦 ,中西 文化 的碰撞 与交融等等 ,必 然使 人们的思想 处于剧 烈
人 我们 要坚持社 会主义 的价值 观 、 人 如 果我们对市 场经济 的缺 陷估计不足 对市场经 济负面影 响 的 的价值 观 、 生观和 道德观 。 应 对举措不 力 .往 往可能会 引起社 会道德 滑坡 、精神追 求淡化 生 观和道德 观 也必 须从坚持 社会 主义义 利观入手 通过 坚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法制与道德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法制与道德地沟油,下水道里掏出油污、油垢,经过简单加工再回到市民餐桌;“杀人奶粉”,女婴食用后,身体严重变形,干裂的皮肤就像老太婆一样;“人造奶”,破皮鞋竟然拿来制“牛奶”;豆芽加工黑窝点,“毒气”熏人,过期药剂和漂白粉随处可见,随意添加各种有害物质以及“毒校服”、欧典地板、氧立得系列多用途便携式制氧器等等。
这些事件除了暴露出政府监管部门打击力度不够之外,更重要的应该是暴露出人们道德理念的缺失,严重缺乏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不顾消费者的健康与权益,违章违法地进行生产和销售,这都说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需要法制,更需要道德。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是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个重大贡献。
市场经济体制利用价值规律自发调节,通过经济活动主体之间的等价交换、公平竞争等方式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也就是通过利益驱动,鼓励人们创造财富,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的快速进步。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运转过程中,必须以法律的形式来维护和强调每个经济主体的平等地位和竞争机制;平等的经济主体之间的竞争需要以法律的手段建立一套公平竞争的规则并打击不当的竞争行为;经济主体之间的等价交换以合同作为主要形式,从而要求以法律确认契约的效力并确保契约的履行;同时市场经济更迫切地要求完善法制体系打击经济领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并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
这说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但在市场经济追逐利益的过程中,仅仅依靠法制强制,缺乏道德约束,就很可能会陷入见利忘义、损人利己、尔虞我诈的道德沦陷之中,最终将导致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混乱,无法正常运行。
道德是法律中不可少的重要因素。
市场经济法律条文中最基本的一条准则就是诚实和守信。
如果没有诚实这一品德,社会中基本的财产制度就不可能形成,各种物质财富就不可能被拥有、使用和保持,也就不可能形成必要的生产和分配;如果没有对承诺的履行,就不会有任何协议,从而也就不会有任何联合的事业和系统的合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关系

浅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关系————————————————————————————————作者:————————————————————————————————日期:2浅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关系我记的邓小平同志有这样一句话“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
”所谓风气就是说的思想道德建设,所以说如果思想道德建设搞不好,那么市场经济就会受到影响。
因此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的。
下面将从三方面理解它。
(一),社会市场经济建设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
一方面,作为市场经济,它同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在运行规则上有相通或相似之处。
现代市场经济的共同属性和一般规律,是我国社会市场经济必须遵循的。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结合起在一起的,它要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2),市场经济只是一种手段,它可以为资本主义服务,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
过去,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它是为资本主义服务并同资本主义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的。
但是我们的市场经济建设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1),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人际关系的客观要求。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强调重视和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
2), 坚持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富裕”的根本要求的反映。
为建设社会主义,我们必须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思想,把发展、扩大和巩固集体利益作为我们道德建设的重要目的。
3),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所提出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原则及其基本要求和一系列规定,正是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出现的新问题出发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道德教育

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人无信不立 、 企无信不 强 ,企业 兴衰的无数事实证明 , 信用是一个 企业的无形财富 ,是企业进入市场 ,尤其足 进人 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企业要生存 、 要发 展 ,就必须拥有 良好的信用 , 才能在社会交 往和商品交换中处于有利地位 , 最终得 以发
展壮大 。
方 面 来 强化 :
统 一 的 整 体
经济关系决定道德关系 , 道德观念植根 于经济关系中 , 经济 的发展变化决定道德的 发展变化。经济是道德 的基础 , 道德的功利 性 和经济行 为 的逐 利性二 者既有 联 系又有 区别 , 它要求人们的经济行为要符合道德 的 要求 ;同时,道德又规定 和制约着一定 的生 产 关系下 人们 的行 为规 范和价 值导 向 。所 以, 独立于经济道德之外是市场经济是无立 足之地 的。
思政教育 2 0 1 " 4 年 1期 ( 中)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道德教育
刘立 贞
( 江 西 师 范 大 学 , 江西 南 昌 3 3 0 0 2 2)
摘要 :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充分认识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与经济道德教育的关 系和相互作 用,深入 了解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因素,并针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时出现的 问题强化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道德 的培 育和建设。 关键词 :市场经济;道德经济 ;道德教育
社会 主义市 场经 济 与道德 教育 的 关系 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就是 在坚 持社会 主 义基本制度前提下 的市场经济 , 就是社会 主 义条件下 的市场经济 。从计划经济转变到市 场经济 ,我国取得 了举世瞩 目的成就。道德 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 ,它是依靠社会舆论 、 人们 的内心信念和传统 习惯调节人与人 、 人 与 自然 、人与 自身之间的伦理关 系的行为原 则 、规范 的总和。 ( 一) 经济与道德 的相互作用 “ 人们 自觉地或不 自 觉地 ,归根到底 是 从他们 阶级地 位所依 据的实 际关 系 『 十 1 一一 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 的经济关 系中,吸取 自己的道德观念 。 ”马克 思主义这一决定 论 思想科学地揭示 了经济 与道德 的基本关 系。 道德 是经济 的,可 以为经济发展 注入活力 、 提供 观念规范的基础。一方面 ,道德在市场 经 济领域 中,通过评价 、教育 、指导 、沟通 等方式 和途径 ,调节个人 与社会 、与他人的 关 系和 行为 。另一方 面是从 个人 和社会 整 体 、他人 的义务或利益关 系,来反映 当时的 经济关系状况 ,并借助道德观念 、理想等形 式来表达其反映的成果 。 ( 二) 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与道德是一个
德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设

第一, 必须努力确立社会主义道德。 社会主义道德和公 有制经济成分相适应的, 公有制经济成分占主体, 它在整个 社会道德领域占主体地位, 起主导作用, 它规范和引导着我 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性质和方向。 1996年10月10 日 中共 《
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 明建设若干重要 问题的决
议》 明确指出: “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以集体主义为原则 , 五爱’ 以‘ 为基本要求, ……” 这些规定 是我国新时期“ 社会道德体系” 的总框架 , 是由我国社会主 义制度生产关系即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所产生。 第二, 提倡共产主义道德。 共产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道 德一样, 都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自己经济基础的。 既然 社会主义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那么就为提倡共产主义道 德创造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条件。共产主义道德又是人 类崇高的道德 , 我们也要在全社会认真提倡。 第三,要注意克服和防范非公有制经济基础上产生的 非社会主义道德。 明确区分制度生产关系, 对发展和巩固社 会主义道德, 消除对社会主义道德的各种错误认识, 抵制各 种非社会主义道德都有很重要意义。 (二)从组织生产关系的角度确立“ 市场经济道德体系’ , . 所谓组织生产关系就是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 人 们在具体生产 、 交换 、 分配 、 消费过程中的人与人之间的生 产关系。目前, 我国已初步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 组织生产关系, 是组织经济如何运行的一种手段。 社会主义
德治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 下 的社会主义道德体 系建设
孙冬梅 张俊红
(西南大学 政法学院, 重庆 400715)
摘 要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道德的有机结
问题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建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建设【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道德观念、政府、企业、个人和法律法规对道德建设的影响等方面展开分析。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道德观念不仅是人们行为准则的指导,更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
政府在道德建设中承担着重要作用,引导和规范行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和实践。
企业也应当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维护商业道德的尊严。
个人的自觉性和道德修养同样至关重要,塑造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地维护社会和谐发展。
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为道德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规范。
文章总结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展望了未来的道德建设发展方向,以及道德建设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积极影响。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建设、道德观念、政府、企业、个人、法律法规、重要性、发展方向、影响。
1. 引言1.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建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建设,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加强道德观念的宣传教育和规范引导,促进社会成员形成正确的道德理念和行为准则,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和实践,实现全社会的道德进步和和谐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建设旨在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使命。
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在于资源的多元化配置和效益导向,这为人们的自我利益诉求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也给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带来了挑战和考验。
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道德问题和伦理风险愈发突出,不良行为和失信现象频发,道德观念的淡化和侵蚀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建设,不仅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稳定有序的经济秩序,更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内在要求。
2. 正文2.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道德观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观念的建设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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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法律和道德崔涌(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上海 200240 )摘要:对人们的行为规范进行调整的法律和道德,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都相当重要。
在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活动中,法律和道德之间完全可以取长补短,形成和谐统一的互动,共同为市场经济服务。
关键词:规范和谐市场经济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以前,我们有过一段曲折和混乱的过程。
传统上关于市场经济的理解有两种,一种观点是从资源配置的意义上来谈论市场经济;另一种观点从经济运行机制的意义上来谈论市场经济,这里它被定义为完全或主要由市场调节的经济。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把市场经济当作资本主义的特征,在经过了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的全面和系统认识之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向我们展开了一幅壮丽的图景。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综合而平衡的建设过程,需要政治、经济、文化的协调发展,这其中法律和道德规范所起的作用也是至关重要的。
无论什么样的经济形式,都不能脱离作为主体的人的存在,经济的最终作用是为人服务的,这样个体和人们的自律以及他律就显得格外重要。
作为调整人们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法律和道德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不可缺少的,但两者之间的差异也很突出。
法律与道德规范两者不可偏失,任何只对某一方面的拔高和看低也都不可取,应该把两者统一起来,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一、法律与道德的相异性道德的产生比法律的时间要早,古今中外对道德的兴趣也是一个万古常新的话题。
何谓道德,至今仍是伦理学的难题。
按照人们习惯的认识,“道德是社会以善恶评价方式、依靠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以及社会舆论来调整的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
”①道德这种概念的使用,其表现有三种:它可以指道德观念;可以指人们交往中处理相互关系所应遵循的准则、规则;它还可以指个人的道德品质。
从法的本源来看,对法的定义有神意论、公益说和权力说的不同表达。
各种学说纷纭繁杂,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法律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体现国家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合。
研究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首先要确定二者的不同点。
西方法学史上坎特诺维茨和凯尔森曾试图从法律和道德的调整范围、规范结构等把法律和道德从根本上区别开,比如法律仅指示外部行为,道德仅指示内部行为;法律中既有权利又有义务,而道德中只有义务。
这种以一条警戒红线来划分道德与法律是片面的,很多规则本身是有模糊性的,像“切勿偷盗”这样的要求既是法律规则又是道德规则。
在那些己成为法律一部分的道德原则与那些处于法律范围之外的道德原则之间有一条不易确定的分界线:在一定限制范围内某些普通的道德与礼仪规范可能会转入强制性法律的范围,反过来,某些过去曾需要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被划出法律领域而被纳入个人道德修养的范围。
在人类历史早期,法律与道德是没有界限的。
古代东方的法律也常常同道德混在一起。
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从产生的条件、起作用的方式、表现形式、评价的角度、、调节社会关系的功能、适用范围、主体和规范之间的关系、权利和义务、鲜明性和不明确性、统一性和多样性等方面来区分法律和道德。
有种观点认为法律是道德进化的产物。
道德是一种不完善的法律,有行为规范的要求,却没有对违规行为的硬性制裁;而法律是一种完善的道德,它可以在道德的基础上加上一个强力制裁。
但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道德规范最终都要转化成相应的法律规范,也不意味着会有一天只有法律规范,不再有道德规范。
“法律与道德代表着不同的规范性命令,其控制范围在部分上是重迭的。
道德中有些领域是位于法律管辖范围之外的,而法律中也有些部门几乎是不受道德判断影响的。
”②从“人之为人”的根基来看,道德和法律都是对人生命活力的活动空间以束缚和压制,它们都强调社会生活中的秩序和规则作用,但是道德给人们的活动空间更大,和法律比,道德显得宽容和人性化些,它给人的本性留下的烙印也比法律浅淡的多。
如果说将来有一天两种规范会合为一种规范的话,那么最后剩下的会是道德规范,而不是法律规范,因为逻辑的推理和强制力的惩戒只是外在于人的一种隔离,而这恰恰是人们最不愿意面对而又不舍离弃的外在力量。
从本质上看,法理和道德都是调整人们活动的一种行为规范。
它们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功能性和调整方法上,法律与道德的内在结构在某种意义上是由其功能决定的,其差异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评判。
从调控对象的差别来看,法律着重指向的是人们的外部行为,单纯的思想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而道德虽然要求人们外部行为的完善,但道德规范的外在要求只能通过内在的信念〔个人良心)起作用,社会舆论、传统习惯等外界道德压力只有被个人良心所接受才能引起共鸣、造成压力,内心动机往往决定行为的道德性质。
正如意大利法学家密拉格利亚所指出的“在法律及法令之消极的和禁止的教训之中,道德的精神是积极的,以求达到教育的高尚目标。
法律只对表现于行为之中的动机加以考虑,并且不像道德那样,讨论它的本身。
”③从调控方式的差别来看,大部分法律是由国家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的正式程序和方式制定的,它的实施必须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以国家机器为后盾,通过外在的强制(法律制裁)来强迫人们遵守。
道德则在主要是依靠个人的良心、道德认知等主体因素,以及社会舆论、传统习惯等客观力量来维持。
道德的强制主要是一种精神上的强制,道德是在漫长的岁月中形成的行为规范,它不凭借国家强制力来实施。
从调控角度和范围来看,法律着重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去调节人们的各种关系和活动,法律以“必须怎样”的法律准则为尺度,强行调控对社会生活秩序具有较高价值的社会关系,特别要保证统治阶级的利益和基本的社会秩序不受侵犯或破坏,它不追究缺德但不违法的行为:道德以“应当怎样”的道德准则为尺度调节人们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它干预涉及人际关系的一切行为,因此道德规范对人们行为的调节的深度和广度都远甚于法律规范。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道德和法律的和谐统一道德和法律的功能性差异不是对立的,这是由两者的固有属性以及运作方式所决定的,在不同的社会生活中,它们打上了各自社会的印记并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着实际上的服务功效。
我们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完全可以在承认两者的差异性同时利用它们的“同”的一面,把两者有机统一起来,为经济建设服务。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是法制经济,而且是道德经济。
市场经济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不同。
在计划经济中,生产、流通、分配与消费之间基本上是靠计划指令联结起来的,而在市场经济中则是靠自主的市场主体间的契约联结在一起的。
为了保证这些契约的公正和得到遵守,就需要有完备的法律规范作保障,在这个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
所谓法制经济,是指国家在宪法的基础上,制定完备的市场经济法律,并保证在实际生活中得到严格的执行和遵守,以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有效运行。
因此说,法制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具有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
市场经济需要健全的法制。
这是人所共知的,而法制又需要道德教育的辅助。
市场经济要求相应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的规范,用道德来引导和保障其正常、有序的运行。
道德规范存在于人们的社会意识之中,存在于社会传统观念和内心信念之中。
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规范都是有限制的。
在法律之外还有大量的行为空间需要道德来加以补充。
所以,道德规范对人们行为调整的范围,要比规律规范广泛得多,法律不能干预的范围,道德却可以起作用。
用特定的道德准则、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来引导、监督、约束、规范市场经济主体和执法、司法、经济管理等部门以及其他从事市场经济的活动者,使他们能自觉意识和区分市场经济中的真理与谬误、善与恶,是十分重要的。
道德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道德规范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第二,法制与道德规范能够统一的原因在于市场经济需要法制,也需要道德规范,但二者不能各行其事,必须统一起来,而这种统一也是可能的。
首先,道德和法律有着共同的本质。
恩格斯在讲到道德的起源时指出:“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
”④同样,法的产生也不能离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马克思在谈到法的本质时指出,它是“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从“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总和”⑤中去寻找。
又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的,那是法学家的幻想。
相反地,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
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的个人恣意横行。
”⑥可见,道德和法律都是由一定社会生产方式决定的,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反映。
其次,道德与法制的内涵是一致的。
一方面是法中有德,例如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就贯彻了平等的道德观;《反不正当竞争法》、《专利法》则贯彻了公平的道德观;法人和执法人员必须具有道德素质等等。
另一方面是德中有法,例如道德观念的规范,形成一定的道德戒律,实际上是道德的法制化;维护共有财产的集体主义观念,是我国宪法明文规定的;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可以增强法制观念等等。
道德与法制的内涵上的一致性,必然具有相互牵制作用。
再次,从方法论角度讲二者是辨证统一的。
当我们强调法制因素投入大量的精力进行普法宣传和立法、执法活动时,所起的作用是明显的同时又是暂时的,因为法律不能解决全部问题。
法律是针对行为结果的,但人的行为之前都是有动机的,所以要有和法制教育相配套的道德教育。
德国哲学家康德说过:道德管行为动机,法律管行为结果。
行为动机和结果是辨证统一的。
道德与法制在行为的一前一后,相互支持和呼应。
法主要针对的是人们的负面行为,主要靠威慑。
而人们平时最大量的社会行为是正面行为,主要靠倡导。
两者都是适应社会制度稳定的历史要求,主要起稳定作用。
最后,从道德和法的产生及其发展趋势看,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转化。
在历史上道德的产生比法早得多,许多法律条款本身就是由道德习俗提升而来的。
在我国封建社会里,统治阶级为了政治统治的需要,直接把“三纲五常”的封建道德规范写进法律条文,而我们现在的《著作权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范也都贯穿着道德的内容。
从发展趋势看,有的规律规范将最终消失,有的将被道德规范所代替。
社会生活是一个流动的过程,法制与道德规范也是变动不居的,它们统一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整个过程中。
经济的发展,政治的变革,文化的提升是一个全面系统的过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构建中,需要全方位的整合各种利益的冲突,作为人们行为规范调整的道德和法律也会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如何将道德和法律有机的和谐统一而不是各自为政,其重要性日渐凸现。
从总体来看,法律注重强制性,道德提倡引导性。
自古以来,中国的思想家对这个问题的兴趣就是很大的。
儒家思想强调道德的作用,主张德治,但却轻视法制;而法家则注重法律的强制性惩戒,主张法治,却忽略道德的价值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