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一 最大诚信原则(6课时)
最大诚信原则包含的内容

最大诚信原则包含的内容最大诚信原则(Principle of Utmost Good Faith)是保险合同法中的一个基本原则,指的是在保险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应当以最大诚信的态度进行交涉和行为。
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丰富多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消除信息不对等:最大诚信原则要求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在交涉中提供准确、完整和真实的信息,消除信息不对等的情况。
例如,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需要如实告知个人和风险情况,而保险公司也需要向投保人提供详细的保险条款和风险提示,确保投保人能够全面了解保险合同的内容和涉及的风险。
2.自愿订立合同:最大诚信原则要求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自愿订立合同的,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欺骗、强迫或误导。
保险合同应当是双方当事人在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和风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协议。
3.客观审慎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要求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保持客观和审慎的态度,充分考虑保险合同中各项责任和义务,确保自己的利益受到充分保护。
例如,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的范围和限制,并根据自己的风险需求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
4.诚实信用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要求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保持诚实和信用的态度,如实向对方披露相关信息,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和理赔金额。
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及时、公平、诚实地处理投保人的理赔申请,确保投保人能够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合理的赔偿。
5.保险经纪人的义务:最大诚信原则还要求保险经纪人在履行职责时以诚实、勤勉、谨慎和忠实的态度为投保人提供专业的保险咨询和服务。
保险经纪人应当充分了解投保人的需求和风险,提供适合的保险方案,并在投保、理赔等环节为投保人提供协助和指导。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市场运作的基础,它对于保险合同的订立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约束作用。
这一原则的遵守有利于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确保保险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保险市场也存在一些道德风险和道德灰色地带,例如虚假保险、保险诈骗等问题,这对于保险行业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挑战。
简述最大诚信原则及其内容

简述最大诚信原则及其内容最大诚信原则,指的是在商业活动中,要以最大的诚信原则来做人做事。
这是商业社会中一个基本的道德观念,也是商业合作中最重要的信誉和信任基础。
最大诚信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1. 诚实守信。
做生意要讲诚信,不偷不抢,不欺不瞒,做到言而有信,守信用,才能互相信任,合作得更好。
2. 尊重契约。
任何商业合作都需要签订合同,签署合同就要遵守其中的规定,确保自己的利益,同时也要尊重合约规定,确保对方的利益。
3. 诚实宣传。
通过真实、客观的宣传来宣传自己的产品和服务,避免夸大虚假,以免影响自己的商业信誉和形象。
4. 保密秘密。
商业合作中涉及到的一些商业机密和机要信息,应该妥善保管,不得外泄,避免损害自己和合作方的商业利益。
最大诚信原则对于商业合作,特别是跨国企业或者大型公司之间的合作,其作用更加明显。
如果合作方都能够遵循最大诚信原则,那么合作双方的关系会更加稳定,并且能够建立起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良好关系。
相反,如果其中一方缺乏诚信,那么合作关系就难以长久维持。
在商业社会中,最大诚信原则是一种无形的财富,是维护商业合作的基石。
只有坚守最大诚信原则,才能构建信任、合作的团队,开创更加美好的明天。
最大诚信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定义
最大诚信原则就是指:“保险双方 当事人,在订立与履行保险合同的整个 过程中,要做到最大化的诚实守信。”
一、最大诚信原则定义
用标准的学术语言可以表述为:
“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 险合同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应 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是否作 出缔约及其缔约条件的全部实质 性重要事实。”
(一)告知的定义
2、狭义:投保方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将保险标 的重要事实向保险人进行口头或书面陈述。
3、保险实务中:指的是狭义的告知,保险合同 订立后标的危险变更增加或保险事故发生时告知, 一般称为通知。
(二)告知的时间
1、订立保险合同时的告知 2、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的告知 3、保险事故发生后的告知
(三)告知的方式
自主学习:
请同学们自学必 须告知的内容和无须 告知内容!(P27)
三案、例案例分析
万兴公司2010年在其债权人的要求下投保保 证保险,2012年万兴公司因经营困难而无法偿付 债务,随即向保险公司请求代为支付债务。保险 公司在仔细审查双发签订合同时万兴公司交到保 险公司处的会计资料后,发现万兴公司曾大量投 资风险极大的金融衍生品,随即以万兴公司没有 履行告知义务为由断然拒绝。
被保险人手里 (二)保险合同属于符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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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大诚信原则之“告知”
最大诚信原则: (一)告知 (二)保证 (三)弃权 (四)禁止反言
二、最大诚信原则之“告知”
(一)告知的定义 (二)告知的时间 (三)告知的方式 (四)什么是“重要事实”
(一)告知的定义 1、广义:订立保险合
同时,投保方必须就保险 标的危险状态等有关事项 向保险人进行口头或书面 陈述,并于合同订立后, 将标的的危险变更增加或 事故的发生通知保险人。
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

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
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
1. 诚实守信:讲真话,做实事,守信誉,信守承诺,不欺瞒顾客、合作伙伴等任何人。
2. 公平竞争:遵守市场规则,尊重竞争对手,不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
3. 尊重法律:依法经营,尊重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等。
4. 保护隐私:尊重消费者和员工的权利,严格保护客户和员工的个人隐私。
5. 诚信服务:秉承客户至上、服务第一的理念,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重视客户反馈,及时解决问题。
6. 社会责任: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关注环境保护、社会公益等社会问题。
7. 诚信守约:遵循商业道德和契约精神,履行合同和承诺,不出尔反尔。
最大诚信原则是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基本准则,标志着企业的诚信度和声誉,是企业良好形象和信誉的基石。
最大诚信原则的名词解释

最大诚信原则的名词解释1. 最大诚信原则呀,简单来说就是在保险等领域,双方都要超级诚实,不能有一点隐瞒!就好比你和朋友约定一起做一件重要的事,你肯定得毫无保留地告诉他一切相关信息呀!比如买保险时,你得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不然出了问题可就麻烦啦!2. 嘿,最大诚信原则就是要求大家在特定关系中要绝对的真诚!这就像两个人谈恋爱,得坦诚相待,不能有任何欺骗,不然感情怎么长久呢?比如在保险合同里,投保人必须如实交代所有情况,不能有任何假话!3. 最大诚信原则啊,就如同人与人之间信任的基石!你想想,要是你和别人合作做事,你不诚实,别人还能信任你吗?就像买保险,被保险人得诚实地告知过往病史,不然以后理赔可能就有大问题!4. 最大诚信原则可是非常重要的哦!它就像是一座桥梁,连接着双方的信任!好比你和伙伴准备一起创业,你可不能隐瞒自己的问题,对吧?在保险中也是一样,要如实申报自己的情况,不能有任何水分!5. 哎呀呀,最大诚信原则不就是要我们真心实意嘛!就好像你向家人倾诉,肯定是毫无保留呀!比如在保险业务里,保险公司也得把条款都讲清楚,不能有任何含糊的地方!6. 最大诚信原则,这可是不能忽视的呀!它就像朋友之间的承诺,必须说到做到!比如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双方都要严格遵守诚信原则,如实告知和履行义务,不然不就乱套啦!7. 最大诚信原则,简单讲就是要毫无虚假!这和同学之间真诚相待是一样的道理呀!在保险活动中,投保人必须准确地提供自己的信息,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欺骗哟!8. 最大诚信原则啊,其实就是要求绝对的坦诚!好比你和老师交流,肯定要实话实说嘛!在保险方面,被保险人对自己的风险情况不能有任何隐瞒,否则后果可能很严重哦!9. 最大诚信原则,就是让我们在特定情境下保持最纯粹的诚实!就像和最好的朋友分享秘密,要毫无保留呀!比如在保险交易中,各方都要严格遵循,不能有任何不诚信的行为!10. 最大诚信原则可是很关键的呢!它就像是一把尺子,衡量着双方的诚信度!就如同你和伙伴约定好的事情,必须要做到呀!在保险里,如实告知和诚信履行义务是必须的,不然怎么能行呢!我的观点结论:最大诚信原则在各种关系中都极其重要,只有双方都做到诚信,才能保障事情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最大诚信原则

构成弃权必须具备两个要件:首先,保险人须有弃权的意思表示。其次, 保险人必须知道有权利存在。除非保险人知道存在违背约定义务的情况 及因此而可享有抗辩权或解约权,否则,作为或不作为均不得视为弃权。
2.禁止反言(也称“禁止抗辩”)是指保险合同一方既然已放弃他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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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 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1. 保证,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担保对某一事项
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某一事项的真实性。 2. (1)明示保证是以书面的形式或者以特约条款的形式附加于保单之内,
这种条款一般是保单的一部分,被保险人必须遵守,否则保险人可以据 此宣告保单无效。明示保证又可分为确认保证和承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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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 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在保险合同关系中对当事人诚信要求程度要比一般民事活动严格,主要
一是在保险经营中,无论是保险合同订立时还是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 人与保险人对有关保险的重要信息的拥有程度是不对称的。
二是保险合同的附合性与射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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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 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1. 狭义的告知仅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订约前与订约时,当事人双方互相据
作为,而除外责任是在保险单中注明不予承担的风险,因此,两者的含 义及实质内容不同。如果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保险人的责任自被保险人 违约之时解除,不论损失是否与保证有关概由被保险人自行负责。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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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 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前面的告知和保证等因素,主要是用来约束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另一
实申报、陈述。广义的告知指合同订立之前、订立时及在合同有效期内, 投保方对已知或应知的与风险和标的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据实向保险 方作口头或书面申报;保险方也应将与投保方利害相关的实质性重要事 诚实信用原则中所言告知是广义的告知,告知并非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但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之一。
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1、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即在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作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遵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
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按民事立法规定可以此为由宣布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而受到的损害还可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2、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保险经营中信息的不对称性、保险合同的附合性与射幸性。
3、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
4、告知形式:投保人的告知形式有无限告知和询问回答告知两种。
在我国,保险立法要求投保人采取询问回答的形式履行其告知义务。
保险人的告知形式有明确列明和明确说明两种,在国际保险市场上,一般只要求保险人做到明确列明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我国则对保险人的告知形式采用明确列明与明确说明相结合的形式,要求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尤其是责任免责条款不仅要明确列明,还要明确说明。
5、保证指保险人和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担保对某种特定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其真实性。
课件,保险合同保证义务的履行主题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6、保证通常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
明示保证是在保险单中订明的保证。
明示保证通常用文字来表示,以文字的规定为依据。
明示保证又可分为确认保证和承诺保证。
默示保证则是指一些重要保证并未在保单中订明,但却为订约双方在订约时都清楚的保证。
默示保证不通过文字来说明,而是根据有关的法律、惯例及行业习惯来决定。
默示保证和明示保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被保险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例如,在海上保险合同中通常有三项默示保证:船舶的适航保证、不改变航道的保证、航行合法的保证。
7、弃权是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放弃他在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
通常是指保险人放弃合同解除权与抗辩权。
构成弃权必须具备两个要件:首先,保险人必须有弃权的意思表示;其次,保险人必须知道有权利存在。
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

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在人际交往以及事务处理中,诚信是一种基本的道德原则。
以最大诚信原则为准则,我们应该遵守以下基本内容:1. 真实守信真实守信是诚信的核心要求之一。
我们要坚持言出必行,信守承诺。
在与他人交往中,我们要说到做到,不言而喻。
无论是私人承诺还是商业契约,我们都应该遵守约定,不轻易违背。
只有真实守信,我们才能树立良好的信誉,赢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
2. 公平公正公平公正是最大诚信原则的重要内容。
我们应该对待每个人都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
在决策和处理事务时,我们应该客观公正,不受个人好恶或私利驱使。
我们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做偷欺行为,追求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的公平秩序。
3. 尊重他人尊重他人是诚信的基本表现之一。
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人格、意愿和权益。
在与他人交往中,我们要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尊重他们的选择和决策。
我们不应该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恶意中伤,而应该保持友善和谦逊的态度。
只有尊重他人,我们才能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实现共赢。
4. 诚实守信诚实守信是最大诚信原则的基石之一。
我们要坚持真实、诚实,不说谎、不欺骗。
无论是与他人交流还是处理事务,我们都应该保持真实的态度。
如果犯了错误或失信,我们应该勇于承认并及时纠正。
只有诚实守信,我们才能树立良好的信誉,赢得他人的信任。
5. 责任担当责任担当是最大诚信原则的体现之一。
我们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和后果。
在工作中,我们要尽职尽责,对自己的工作负责,不推卸责任。
在生活中,我们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对家庭和社会负责。
只有责任担当,我们才能成为值得依赖和尊敬的人。
6. 恪守承诺恪守承诺是最大诚信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们要言出必行,守信如山。
在与他人交往中,我们应该遵守承诺,不轻易违约。
无论是对朋友的承诺还是对客户的承诺,我们都应该信守诺言,不辜负他人的期望。
只有恪守承诺,我们才能树立良好的信誉,赢得他人的信任。
最大诚信原则是人际交往和事务处理中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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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与保证的区别
与告知相比,保证显得非常严格,两者的区别是:
保证的目的是控制风险,而告知的目的在于保险人正确估 计危险发生的可能和程度。
保证在法律上推定为重要事实,违反即足以影响合同的效 力;而告知则必须取证证明其确属重要事实,才能作为解 除合同的理由。
保证内容必须严格遵守,而告知仅须实质上大体符合即可。
因此,法律信赖保险人的专业知识,授权其指定询问内容。 在询问内容之内的内容推定为重要内容,投保人应如实告
知,对于询问之外的内容推定为非重要事项,不作为投保 人依法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范围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指导意见( 试行)》中明确规定:“保险人在投保单询问设计表中设计 其他等字样的兜底条款,违背了有限告知原则,应当认定为 无效”
按照人寿保险的一般经验,已婚者和未婚者之间的风险是不一样的, 在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 已婚者的危险性小于未婚者, 保险公司对未 婚者收取的费率是要高于已婚者的。现在甲已婚却谎称未婚,而且他的 说明已经列入了保证条款。当甲死亡后,其受益人向A请求保险金给付, A是以甲违反保证条款为由而拒赔, 初审法院支持了甲的受益人的请求, 判令保险公司A应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A不服,上诉至联邦最高法 院,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A胜诉。
任务一 最大诚信原则及应用
知识点2 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保证
明示保证
在保单上载明,要求投保人保证的“以上的询问和回答,是保险合 同的基础”
明示保证又分为两种形式: 确认保证:投保人对过去或现在的事实存在与否作出的保证 承诺保证:投保人对将来某事件作出做与不做的保证
案例分析:是确认保证还是承诺保证?
案例分析:说明义务的内容是什么?
2015年12月20日,汪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两全保险,保险条款中约定 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该条款第6条第1款称,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该向投保人明确说明 本合同的条款内容。该条款另就部分名字如“周岁”、“手续费”等 进行了解释,而未对“现金价值”这一专业术语进行释疑。
任务一 最大诚信原则及应用
知识点2 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说明
保险人说明的内容是保险合同的条款 对一般合同条款履行的是一般说明义务 对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履行明确说明义务
案例分析:对免责条款应履行明确说明义务
2017年1月8日,投保人史某以其妻王某为受益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一份 两全保险合同。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给 付保险金10万元。2017年5月25日,史某因病死亡,王某向保险公司要 求支付保险金。
判词中写道:甲的谎言虽然对保险公司有利,但是以其有利而承认合法, 就会违背法律重视诚信的精神,这样的法就不是“善法”。甲已婚却谎 称未婚, 与本案虽不重要, 但如果是未婚而谎称已婚, 就至关重要了。 问题的重要性在于, 对保险公司的询问,作出正确的回答,是保险公司 赖以决定是否承担危险责任的依据。况且,此次询问又已列入保证条款, 被保险人就应严格遵守。现在被保险人有不诚实之处,因此无论其结果 是否对保险公司有利,A均可据此解除合同。
公司已对保险条款(包括免责条款)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王某称保险 公司营销员并未就免责条款向史某说明,且在案件诉讼过程中,王某 提供了保险公司营销员承认未对免责条款进行说明的录音证据。法院 判决上述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8月24日,龚某经同事吴某推荐,与其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了 保,办妥有关手续。龚某在填写投保单时没有申报身患癌 症的事实。
2017年5月,龚某旧病复发,经医治无效死亡。龚某的妻子 以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 公司在审查提交有关证明时,发现龚某的死亡病史上,载 明其曾患癌症并动过手术,于是拒绝给付保险金。
请你思考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如实告 知影响了保险人的承保决策,
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案例分析:告知内容与发生事故的关系
张某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以自己为被保险人的人寿保险合 同。在健康告知栏中均填写为“无”,在保险合同有效期 间内,张某因患尿毒症而死亡。
张某的保险金受益人赵某,向该保险公司提出支付保险金 的请求。但是,保险公司在理赔的过程中发现,张某在投 保时隐瞒了患有梅毒性脊椎炎的既往病史,违反了投保时 必须如实告知的义务。保险公司因此以张某违反告知义务 为由,解除了保险合同,拒绝向赵某支付死亡保险金。
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指交易中的各人拥 有的信息不同。一般而言,卖 家比买家拥有更多关于交易物 品的信息,但反例也可能存在。
关于信息不对称问题最早来自 于“柠檬”市场的研究
案例导入:二手车市场
假设市场中好车与坏车并存,每100辆二手车中有50辆质量 较好的、50辆质量较差,质量较好的车在市场中的价值是 30万元,质量较差的价值10万元(尽管经过维修,换新 后)。
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保险人
投保人
保险合同条款 保险公司经营
保险标的的状 况和风险情况
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具有双重性
请你思考 怎么解决保险市场的
信息不对称?
公布信息
任务一 最大诚信原则及应用
知识点1 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 自己应尽的义务,不得隐瞒有关保险活动的任何重要事实,双 方都不得以欺骗手段诱使对方与自己签订保险合同,否则导致 保险合同无效。
龚妻以丈夫不知自己患何种病,并未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抗 辨,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怎样判断重要事实 ——足以影响保险人的承保决策
案例分析:投保人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
2016年12月,白某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人身保险合同,白某 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定期险,并附加住院医疗险三份,附加 险期限为1年。2018年6月9日,白某因患十二指肠溃疡伴出 血住院治疗。至8月7日出院,共住院60天,花去医疗费用 44869.2元。
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 费。 (投保人重大过失不履行告知义务,采用因果关系)
请你思考
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使保 险人拥有了合同解除权,但同
时又增加了投保人的风险?
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请你思考 投保后被保险人的心态 和行为发生了变化怎么办?
任务一 最大诚信原则及应用
保险公司在理赔调查时发现白某曾于2008年在某医院进行 胃镜检查,显示有十二指肠溃疡,因此,保险公司以未如 实履行告知义务为由拒付保险金。
在保险公司出具的格式化人身保险的投保单上,已列举了 数十种要被保险人告知的是否患有的疾病或自觉症状。在 列举的疾病中并未将十二指肠溃疡罗列在内,二是在告知 事项的第j项中有“除上述之外,是否还有其他疾病”的总 括性条款。
(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心理状态确定为“故意”和“重大过失”)
第4款: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 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采用非因果关系)
第5款: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 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
知识点2 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保证 保证是指保险人和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或被保险
人对在保险期限内的特定事项作为或不作为,某种事态的存在 或不存在作出的许诺 保证的目的:控制风险
任务一 最大诚信原则及应用 知识点2 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保证
海上保险的默示保证有三项 船舶的适航性 不变更航道 航程的合法性
合同订立后,汪某分别于2015、2016年交保费2768元,该合同双方履 行至2017年11月时,汪某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申请并交付了有关材料, 但保险公司仅同意退还汪某“现金价值”725元。汪某因不知何为“现 金价值”,未领取某保险公司支付的“现金价值”725元。
2018年2月,汪某向法院起诉,投保人汪某认为:保险公司未能如实说 明何为退保时的现金价值这一专业术语,致使汪某不能了解现金价值 的真实情况,使汪某产生了重大误解,足以影响汪某做出是否决定投 保的真实意思表示,某保险公司对其欺诈行为负责,双倍返还保险费 法院支持原告,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保险公司提出: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公司的责任免除条款中,有一 款规定为“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死亡的,保险 公司不负保险责任”,因此,史某的死亡属于保险公司免责情形,不 予赔偿。
王某声称,保险公司业务人员一直未告诉投保人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保险公司提出,史某在投保单“声明与授权”栏亲笔签名,确认保险
任务一 最大诚信原则及应用
知识点2 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告知 告知是投保人在投保时履行的一项重要义务。它是指投保人把
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如实地向保险人作口头或书面的陈述。
请你思考 什么叫重要事实?
案例分析:是否如实告知
2016年3月,某厂45岁的机关干部龚某因患胃癌(亲属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
告知的形式
我国《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 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该如实回答”。
一般认为,投保人应当承担如实告知义务的事项应是对保 险有实质性影响的重要事项。在重要事项的确定上,保险 人作为专业从事保险活动的机构,比被保险人和投保人更 为专业,对影响其承保决定的事项要比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更为清楚。
某厂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保险,其中保证事项中载明“建筑 物内部吸烟”。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该厂发生火灾,火灾 原因被认定为未熄灭的烟头所致。被保险人提出索赔后, 保险人以被保险人违反保证条款为由拒绝赔偿。
被保险人则认为,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建筑物内不吸烟” 是对订立合同前建筑物内不存在吸烟现象的事实作出确认, 而在订立保险合同之前,该建筑物内确实从未存在过吸烟 的情形,因此,并未违反保证事项。(确认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