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建档工作指 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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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韶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5.22•【字号】韶府〔2015〕23号•【施行日期】2015.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韶府〔2015〕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有关单位:现将新修订的《韶关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档案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2015年5月22日韶关市档案馆接收和征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完整保存和有效利用韶关市档案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广东省档案条例》、国家档案局《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9号)和《广东省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结合韶关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韶关市档案馆是地方综合性的国家档案馆,是保存全市各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市直单位)档案资源的法定机构,是社会各界依法利用档案资料的中心。

市档案馆依法开展档案接收和征集工作。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档案接收与征集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韶关市档案馆接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形成的档案:(一)革命历史档案。

中国共产党地方党组织、革命政权、地方武装和革命群众团体形成的革命历史档案;(二)旧政权档案。

解放前韶关各历史时期的旧政权机关、军队、企业等机构和社会团体、行业组织、民间帮会形成的档案;(三)著名人物的档案。

历代韶关籍或在韶关境内工作活动过的非韶关籍知名人士的档案。

第五条韶关市档案馆接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市直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形成的保管期限为永久和30年以上(含30年)或长期的各门类档案:(一)市委及所属各部门;(二)市人大及其常设机构;(三)市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和单位;(四)市政协及其常设机构;(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六)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文联、市侨联、市工商联、市残联、市贸促会等人民团体;(八)市直属院校和医院;(九)市直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十)市政府派驻国内各地、港澳机构;(十一)被撤并的市直属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破产转制国有企业。

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韶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19•【字号】韶市办联[2008]37号•【施行日期】2008.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韶市办联〔2008〕37号)市辖三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及中省驻韶有关单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韶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6月19日韶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考核办法为了推动全市各有关单位切实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确保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卫工作总体部署和《关于切实抓紧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共性工作的通知》(韶市办联[2007]66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二)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原则;(三)阶段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原则;(四)检查考评与工作指导相结合原则。

二、考核范围(一)重点责任单位: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经贸局、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

(二)其它市直单位及中省驻韶单位。

三、考核内容(一)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抓紧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共性工作的通知》(韶市办联[2007]66号)所列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市创卫创园工作指挥部《2008年韶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整改工作方案》(韶创卫创园[2008]1号)所列任务,以及市创卫创园工作指挥部提出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四、考核程序(一)检查考核按市辖三区、创卫重点责任单位、其它市直单位及中省驻韶单位分类进行。

(二)市创卫创园办组织对各区、各部门及中省驻韶单位的创卫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检查。

XX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建档工作指引(2013年版)【模板】

XX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建档工作指引(2013年版)【模板】

XX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建档工作指引(2013年版)XX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二○一三年目录1.创卫档案资料建档基本要求 (1)2.城区(新区)创卫、爱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3)3. 街道办事处创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8)4. 社区居委会创卫、爱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11)5. 民航、宁铁驻柳办处创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13)6. 医院创卫、爱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14)7.学校创卫、爱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17)8.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创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20)9.专业单位的建档内容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承担的创建任务情况的建档项目 (23)10.公共场所创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41)11.团体、企事业单位爱卫、创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45)创卫档案资料建档基本要求一、创卫档案资料收集时间:从2011年至2013年止(并将这3年创卫总结交创卫办)。

二、创卫档案资料分类要清晰(即按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环境卫生等项目分类)。

三、创卫资料要如实反映历史的真实面貌,是本单位创卫工作情况的真实反映,要实事求是、有可信度,不得弄虚作假。

四、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决定,目前仍在执行的,不受时间限制。

五、装订范围、要求:(一)范围1.市、城区、新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资料分类后,按年度分类装订成册;2.民航、铁路及创卫责任部门的资料分类后分别放入相应的文件盒内;3.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资料分类后分别放入相应的文件盒内。

(二)装订1.有本单位档案资料的总目录;2.包装(档案盒)要规范统一;3.盒面和卷面有标题。

分三级标题,一级标题:XX市市XXXX 单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二级标题:即类别标题如:组织管理或健康教育;三级标题:即卷内或盒内文件内容的反映,如:领导小组、网络、规划、计划、总结。

盒脊要求:只用二级标题和三级标题。

标题字号要求:一级标题字号黑体粗号、小初;二级标题字号黑体、一号;三级标题字号黑体、二号;日期字号黑体、三号。

巩固国卫工作制度

巩固国卫工作制度

巩固国卫工作制度一、背景及意义国家卫生城市(简称国卫)是我国对城市卫生状况的一种最高评价,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我国各地市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城市环境、居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改善和提升。

然而,国卫创建工作并非一劳永逸,要保持国家卫生城市的荣誉称号,需要不断完善和巩固国卫工作制度。

巩固国卫工作制度,对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组织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健康教育等多个方面,探讨如何巩固国卫工作制度,为我国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组织管理1.建立健全国卫工作组织体系。

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国卫工作。

2.明确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国卫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定期汇报、督查考核、问题整改等工作机制,确保国卫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三、基础设施建设1.加强市政设施建设。

加大对城市道路、供水、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

2.提升公共卫生设施。

加强公共卫生间、垃圾箱、公共健身器材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3.优化生态环境。

加强绿化带、公园、广场等休闲场所的建设,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四、环境卫生1.加强市容市貌管理。

加大对占道经营、乱贴乱画、乱丢垃圾等现象的整治力度,保持城市整洁有序。

2.提升环卫保洁水平。

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垃圾运输、垃圾处理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提高环卫保洁水平。

3.加强农贸市场管理。

严格落实农贸市场主体责任,规范市场摊位摆设,加强卫生监管,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

五、健康教育1.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

通过各类媒体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提高市民的健康素养。

2.深入开展健康促进活动。

积极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创建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韶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韶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韶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韶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1.09•【字号】2023-11-20•【施行日期】2023.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韶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韶府规〔2023〕8号《韶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韶府规审〔2023〕7号)已经2023年10月18日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十五届6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韶关市人民政府2023年11月9日韶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收集与整理第三章移交与接收第四章保管与利用第五章信息化建设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规范城建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接收、保管、利用以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纸质、电子文件和其他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城建档案管理工作遵循统一标准、分级管理、集中保管、信息共享的原则,确保城建档案规范收集、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城建档案事业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保障城建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六条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我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并对各县(市、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韶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韶关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

韶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韶关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

韶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正文:---------------------------------------------------------------------------------------------------------------------------------------------------- 韶关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韶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5月13日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十一届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徐建华二○○五年六月八日韶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清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市,是指按照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

未设镇建制的独立工矿区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市容和环境卫生,是指由城市道路、建(构)筑物、施工现场、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广告标志、户外灯饰、集贸市场、公共场所、河道水面和居住小区等构成的城市景观和环境卫生。

第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把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建设与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韶关市城市管理局主管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建设、规划、工商、公安、环保、卫生、交通、旅游、文化、民政、教育等行政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以及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实施。

第五条市、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按照职责分工和区域划分,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执法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和规劝、检举损害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的权利。

第七条城市道路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道路平整、完好、无积水、无沉陷;(二)排水沟(管)畅通、无溢水、无堵塞,水隔栅等无破损、移位或缺失,临街各类建筑物的落水管、污水管、空调排水管与地下管接通,无污水溢流;(三)交通标志、标线完整、清晰,交通隔离护栏、隔离礅、绿化带护理保持完好、整洁;(四)城区不得新设架空电话线、电缆线及其他管线,已架空的各类管线应当逐步移入地下;(五)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停车场(点),如确需设置临时占道停车场(点)的,应当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规范设置标牌和标线,做到车辆停放有序;(六)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街道、公园进行宣传、咨询、促销、饮食烧烤等经营活动,确需临时占用城市主次道路、桥梁、广场、街道、公园举办宣传、咨询、促销等活动的,必须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七)不得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街道进行麻将、棋牌等活动。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韶关市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韶关市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韶关市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韶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7.24•【字号】韶府办[2003]124号•【施行日期】2003.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韶关市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03]1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卫生局《韶关市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O三年七月二十四日韶关市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卫生部等11个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加快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发展,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合理分工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和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大卫生观念,以家庭为单位,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为重点,融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于一体,为社区居民提供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卫生服务,为韶关经济建设服务。

二、工作目标2003年基本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框架建设,2005年,包括县级市城区基本建成配套政策落实,服务网络健全,人力配置合理,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规范,筹资渠道畅通,适应社会需要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城市人口60%,为到2010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社区卫生覆盖城市人口80%以上奠定良好基础。

三、基本原则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投资,非营利医疗机构为主导;坚持预防为主,健康促进,综合服务为主体;坚持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引进竞争机制,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坚持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发展相结合,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坚持低成本,广覆盖,高效率,优质服务方便群众。

巩固卫工作实施方案

巩固卫工作实施方案

巩固卫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在一些地区和领域,卫生工作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巩固卫生工作成果,提高卫生服务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设定。

1. 提高卫生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2. 加强卫生监督,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维护全民健康。

3. 推动卫生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4. 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三、具体措施。

1. 完善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高基层医护人员技术水平。

2. 加强对传染病和慢性病的监测和防控,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

3. 加大对卫生人才的培训力度,提高卫生服务队伍整体素质。

4. 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公众健康素养。

5. 加强对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四、实施保障。

1. 建立健全卫生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对各地区和单位的卫生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2. 加大对卫生工作的投入,确保卫生服务设施的完善和医疗设备的更新。

3. 加强对卫生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激励,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4. 加强卫生宣传教育的资金支持,鼓励各地开展创新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预期效果。

1. 卫生服务质量得到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2. 传染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控制,全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

3. 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满足。

4. 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得到提高,健康教育成效显著。

六、总结。

本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巩固卫生工作成果,提高卫生服务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

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本方案,努力实现各项工作目标,为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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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建档工作指引韶关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二〇一三年三月目录1、巩卫档案资料建档基本要求 (1)2、单位共性巩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5)3、市、区爱卫办巩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7)4、街道办(镇)巩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11)5、社区居(村)委会巩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16)6、责任单位巩卫资料建挡工作指引 (18)7、学校巩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36)8、医院巩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39)9.公共场所巩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43)巩卫档案资料建档基本要求一、资料归档时间从2010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止。

2013 年1 月后的档案资料继续收集、归类、整理。

二、档案资料分类巩卫档案资料分类要清晰(即按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环境卫生等项目分类),以项目进行收集整理,如组织管理类别的计划总结项目,按建档时间要求,将2010-2012年的计划总结先后排序整理,其它项目亦如此收集整理。

三、档案资料要求巩卫建档资料要如实反映历史的真实面貌,是本部门单位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情况的真实反映,要实事求是、有可信度,不得弄虚作假。

四、档案资料的装订与包装盒要求㈠编制本单位档案资料的总目录。

㈡档案分类后进行装订;卷内文件要有目录(每个项目一个总目录,如组织管理目录、病媒生物防制目录),编码,并打上页码;每卷装订厚度不超过2公分。

㈢采用档案专用的牛皮纸作封面进行装订,要统一档案盒按序排放。

㈣盒面和卷面标题(分三级标题)。

1、一级标题:韶关市XX单位巩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2、二级标题(类别标题):如组织管理或病媒生物防制。

3、三级标题:即卷内或盒内文件内容的反映,要求用主题词文字标示,如,领导小组、计划、总结等。

4、盒脊要求:用二级标题和三级标题,年度及盒的编号。

5、标题字号要求:一级标题字号比二级标题字号大二级标题字号比三级标题字号大。

字体字号要求:统一用宋体加粗,一级标题小初号字,二级标题一号字,三级标题小二号字,编号用三号字。

6、以盒为单位按项目分别编流水号,如组织管理1、2、3……;病媒生物防制1、2、3……。

盒内按卷数编号,如组织管理1-1(表示组织管理第1盒第1卷)。

五、声像资料要求㈠收集内容:每年开展的爱卫月、周五活动日、世界无烟日、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等大型活动,召开的工作会议,大型宣传咨询活动,业务培训等与爱卫、巩卫有关的照片。

㈡整理要求:用4R照片及相册(档案局规定的照片档案册),每组活动照片不能少于3张,每组照片一个总说明,每张照片一个简要说明。

㈢封面要求:(四)侧脊要求:只体现出年度和编号即可。

单位共性巩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一)基本情况各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二)组织管理1、单位爱卫、巩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分工文件;2、爱卫、巩卫网络(有下属单位的部门)表和专兼职人员花名册;3、年度计划、总结;4、上级爱卫、巩卫发文资料;5、本单位爱卫、巩卫发文(有下属单位的部门)资料。

(三)健康教育1、计划、总结(可在爱卫、巩卫年度计划和总结中反映);2、单位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健康教育网络或专(兼)职人员花名册;3、职工健康档案和有关文件资料;4、健康教育工作记录,包括4项内容:有宣传栏出版记录(附照片);有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疾病预防、营养卫生和吸烟有害健康等保健知识讲座记录;有保健知识书刊、宣传资料;有文体活动记录等等;5、控烟工作情况:有控烟制度及措施;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

(四)病媒生物防制1、病媒生物防制年度工作计划、总结;2、单位病媒生物防制领导小组名单;单位负责病媒生物防制专(兼)职人员名单。

3、病媒生物防制承包合同书、经费开支情况和消杀公司资质证等有效证件;4、定期开展除“四害”消杀记录及用药登记;5、本单位及系统“四害”孳生地本底调查资料及防制措施情况(安装及维护“四防”装置、明渠改暗渠、灭鼠屋、清除鼠迹、堵塞鼠洞等);6、病媒生物防制宣传资料(包括照片等)。

(五)环境卫生与食堂管理1、环境卫生管理人员名单;饭堂的各项管理制度齐全;2、各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由保洁公司承包保洁工作的,应提供承包合同书;3、饭堂有有效证件和年审资料记录,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两证(培训证、健康证)上岗的资料记录;4、食药部门检查资料;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的资料。

市、区爱卫办巩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一)基本情况1、概况:成立时间、面积、常住和外来人口数、街道等数量;爱卫、巩卫工作取得的成绩。

2、市、区的区域地图。

3、本底资料:包括街道办事处、城郊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学校、幼儿园、医院、宾馆、酒店、餐饮业、窗口单位、公园、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市场、公厕、工地名册等。

(二)组织管理1、市、区领导任爱卫会主任文件和变更文件;2、市、区爱卫会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相关文件;3、市、区“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4、市、区每年政府工作报告;5、市、区人大政协对爱卫工作检查的有关文件;6、市、区编委对爱卫机构设置的相关文件。

7、爱卫办组成和责任分工的有关文件。

8、爱卫、巩卫工作网络图、网络名单(市收集区爱卫会、巩卫指挥部、责任单位、窗口单位、委员单位、市机关、中省驻韶单位、部队、企业;区则收集街道、镇、社区居(村)委会、辖区内有关部门);9、爱国卫生管理法规;有市、区爱国卫生工作“十二五”规划;10、市、区爱卫工作年度计划、总结;11、每年爱卫工作经费、专项经费申请批复等相关文件;12、每年爱卫会、爱卫办文件、表彰文件通知、工作简报等资料;13、每年“爱卫月”活动计划、总结及相关资料;14、每年开展各项业务培训相关资料;15、每年爱卫工作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爱卫工作大事记;16、爱卫、巩卫工作照片(会议、大型活动、日常工作如拆旧变新的前后对比等);17、受理市民群众投诉情况和处理情况(包括每年接受电话、来信投诉数量、处理数、处理率、整改数、整改率等)。

(三)病媒生物防制1、本底资料:收集辖区内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饮食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厂、粮库、粮店、医院、机关、学校、百货商店、建筑工地、公园、绿地、河湖、铁路单位名册等资料(具体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内容);2、市、区病媒生物防制领导小组、分工等有关文件;3、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网络(包括协会、消杀公司、消杀队);4、病媒生物防制管理规定;5、每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检查通知、方案、总结、记录;6、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经费有关文件;7、病媒生物防制年度工作计划、总结;8、市、区疾控部门“四害”监测资料;市、区爱卫部门监测资料;9、病媒生物防制人员培训情况;10、“四害”种类调查及抗药性调查等情况;11、“四害”孳生地调查、检查处理情况;12、灭鼠综合防制资料(包括达标申请、考核结果和巩固情况);13、灭蝇综合防制资料(包括达标申请、考核结果和巩固情况);14、灭蚊综合防制资料(包括达标申请、考核结果和巩固情况);15、灭蟑综合防制资料(包括防制措施及处理情况等);16、病媒生物防制宣传资料。

(四)区健康教育(市级由市健康教育所负责)1、对基层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培训情况;2、健康教育讲座记录;健康教育宣传资料;3、健康教育工作活动记录;4、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数和情况记录以及底稿或照片;5、对各种人群健康知识、行为调查资料;6、开展控烟工作的相关文件和管理制度;7、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资料。

(五)社区和单位卫生1、社区、物业小区、单位名册及卫生标兵单位、卫生先进单位、花园式单位、绿色单位、绿色小区、文明单位等资料;2、社区、单位卫生管理指导性或规范管理文件;3、卫生先进、标兵单位活动有关文件和资料;4、各项卫生检查评比的有关资料(通知、检查记录、小结、表彰情况);5、创建卫生镇、卫生村情况;6、辖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卫生厕所普及率;7、公共厕所数量分类情况;8、社区卫生服务站一览表。

(六)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1、本底资料:名称、数量、面积、户籍人口、外来人口、公厕、市场、环卫设施、基础设施等;2、对城中村道路、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投入等文件及有关资料;3、对城中村“六乱”专项整治方案及资料;4、对城中村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人员配置、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工作情况;5、城中村环境卫生、公厕卫生管理制度;6、城中村“五小”和无证照经营整治资料;7、城中村违章建筑、乱搭建整治资料。

街道办(镇)巩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一)基本情况街道(镇)成立或变更的时间、辖区面积、户数、常住和外来人口数、辖区内机团单位、居(村)委会、学校、医院、公共场所、饮食店、物业小区等数量;爱卫、巩卫工作取得荣誉,如:获得市、区爱卫的称号,辖内的“卫生标兵单位、卫生先进单位、绿色社区、绿色学校、文明单位、无烟单位等。

(二)组织管理1、成立或变更爱卫、巩卫领导小组文件,成员包括:有关职能部门(如城管、卫生、工商、林业、园林、食药、公安等)、辖区内部分大单位(要求规范办文:红头、印章、内容规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注明单位及党政职务);2、制定巩卫工作方案,有具体任务分工、任务分解到部门、工作安排落实、部门有负责人具体落实等;3、街道(镇)、社区居(村)委会领导干部爱卫、巩卫分工文件;4、爱卫、巩卫工作网络图。

网络覆盖辖区内各行业,如工青妇组织、机团单位、工厂、学校、医院、部队、社团组织、街道(镇)、社区居(村)委会等,用附件说明负责爱卫工作人员名单、联系电话;5、街道(镇)爱卫、巩卫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爱卫、巩卫工作文件通知;6、街道(镇)宣传发动:派发的宣传资料;宣传栏、墙报的图片和文字材料;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讲座等活动的照片和文字材料;7、爱卫、巩卫经费开支情况及凭证(制定经费总表,项目有: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如购买设备、药物费、培训费等;环境整治,如卫生专项整治、道路建设、下水道建设等专项经费);8、会议制度和会议记录。

主要内容有:街道(镇)领导研究爱卫、巩卫工作会议记录,或形成会议纪要;主管部门研究爱卫、巩卫工作的会议记录(可提供原始会议记录本);联席会议记录(包括会议通知、签到表、原始记录本);大型会议资料(包括会议通知、签到表、领导讲话等);9、大事记:包括街道(镇)组织大型活动、上级组织街道(镇)参与的大型活动、领导视察、上级检查等,要求时间、地点、人物、事由清楚;10、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工作记录,专项整治方案、总结等资料;11、上级文件:先按省、市、区分类整理,再按文件的时间先后排序;12、市、区表彰资料(主要指:奖状、光荣册等);13、处理群众投诉处理情况的有关资料(每年接受电话、来信投诉数量、处理数、处理率、整改数、整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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