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

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指挥信号不明确可能导致操作人员无法理解指
令,从而引发操作失误。
2.超负荷不吊:设备或货物超过额定负载,可能导致设备损坏或事故。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货物捆绑不牢可能使货物在吊起或移动过程中掉落,造
成危险。
4.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如果设备的安全装置失效,那么在操作过程中可能无法
起到保护作用,从而引发事故。
5.重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重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可能划伤吊绳或设
备,造成事故。
6.埋在地下物件不吊:无法确定地下物件的具体情况,如果强行起吊可能造成
危险。
7.发现吊物上站人不吊:有人站在吊物上会增加额外的重量,并可能对操作人
员造成危险。
8.六级以上强风、大雾天看不清不吊:在强风和大雾天气中,视线受阻,强行
操作可能引发事故。
9.散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散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可能使货物在吊起
或移动过程中散落,造成危险。
10.违章作业不吊: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不应被允许。
以上就是起重作业“十不吊”的具体内容,请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操作安全。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作业前,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起重作业方案,包括技术要求、工作步骤、安全措施等,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2. 起重机械及其周围环境应当保持清洁,机械的各部位、各机构、各部件必须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3. 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包括行程限位器、重量限制器、联锁开关、信号装置、紧急断电开关等,并应定期检查、调整,确保其正常工作。
4. 起重作业中,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起重机械及其辅具、吊具、索具、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必须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 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 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 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
5. 作业中,作业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 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并应佩戴安全帽。
- 起重指挥信号应简明易懂、准确明了。
- 在起吊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或与他人交谈。
- 在起吊过程中,应时刻注意被吊物体的状态,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车。
- 在起吊过程中,应避免与其他物体碰撞或接近其他物体。
此外,在起重作业中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如GB 6067.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等。
起重作业安全规定(5篇)

起重作业安全规定1、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设专人负责,明确工作内容和施工步骤,统一号令。
2、各单位必须对所属在用的起重机具进行妥善保管,及时维修,保持起重机具性能完好,安全附件齐全,并应在起重机械的明显部位标明最大起重量,保存好技术资料,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
每次使用前必须安排专人认真检查所需用的起重机具是否完好,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新安装、自制自用以及经过大修改造的起重机械,必须经过安全、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根据所需起重物品的结构、重量及起吊场所的环境合理选择吊运方式和适当的起重机具,所选用起重机具的额定起吊能力应大于被起吊物重量的1.2倍以上,起吊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一般不小于6,起吊链环的安全系数不小于8。
4、施工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运路线等相关情况,清理工作现场的杂物。
5、大件设备吊运时应进行合理拆分,分别做好标记,编号装运。
6、起重时,施工人员不得站在重物下方、起重臂下、重物运动前方及重物可能倾斜的方向等不安全的地方,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吊具。
禁止在吊运的重物上站人。
不许吊着的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在特殊情况下如需暂时停留,应禁止一切人员在重物下站立或通过,且起吊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7、在输电线路附近进行起重作业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起重机械、装备、物体的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与输电线路的最近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应适当放大;雷雨天气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8、有电机车架空线的巷道中起重运输大型物件时必须采取停电等可靠的防触电措施。
9、禁止吊拨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及设备上的物件。
10、使用三角架起吊时,三角架应放置平稳,支腿与地面的夹角应保持在50-60之间,并应采取有效防滑、防陷措施。
起吊过程中要密切注意被起吊物重心变化及起吊机具的稳固情况。
11、用人力抬搭大件重物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互叫互应,同起同落,必要时应设专人监视,防止伤人或设备。
起重机作业安全技术规定

起重机作业安全技术规定1.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损伤,各紧固螺钉是否松动及皮带松紧程度。
2.作业地面应坚实平整,支脚必须支垫牢靠(轮胎均需离开地面),回转半径及有效高度以外5m内不得有障碍物。
3.工作前必须发出信号,空负荷运行5min以上,检查工作机构是否正常,安全装置是否牢靠。
4.起重机驾驶员、起重工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不得各行其事,工作现场只许由一名指挥人员指挥。
5.吊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cm左右,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
6.经常注意架空电线,工作场地应尽量远离高压网线,如必须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与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如下数据:7.输电线路电压1kv以下,最小距离为1.5m。
8.输电线路电压1-35kv,最小距离为3m。
9.输电线路电压60kv,最小距离为[0.01(V-50)+3]m。
10.不准让起吊的货物从人的头上、汽车和拖盘车驾驶室上经过。
工作中,任何人不准上下机械,提升物体时,禁止猛起,急转弯和突然制动。
11.吊重行走时,上吊部分应全部制动,吊杆应置于起重机正前上方,起吊量轮胎式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60%、履带式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路面要平整、坚实,防止吊物或起重机与其它任何物体碰撞。
12.起重物不准长时间滞留空中;起重机满负荷时,禁止复合操作;风速大于10m/s时,不准起吊任何物体。
13.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升降应同步,各台起重机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14.两台或多台起重机联合工作时,起吊重量轮胎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允许起重量之和的75%、履带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允许起重量之和的70%,每台起重机的负荷不得大于该机允许重量的80%。
15.起重物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起吊物吊在空中时,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
16.起升和降下重物时,速度应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机舱起重作业的安全规定(5篇)

机舱起重作业的安全规定1、进行起重作业前首先检查行车、葫芦、钢丝绳、吊钩、制动器和行程开关等部件,并进行升降、停车试验。
确认无故障且周围无障碍物方可使用。
必须统一指挥信号和盘车机的操纵信号。
2、在吊重物或大部件作业前轮机长或轮机员必须到现场组织指挥,并对起重用钢丝绳、属具进行检查,核对负荷严禁超载。
要严格控制起吊速度,钢丝绳应缓慢受力,切勿突然受力和急顿、斜拉。
起吊后的物体下严禁站人。
3、当重物悬吊时切勿无人看管操纵器。
无论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操纵者都应立即停车。
4、吊运作业要始终保持平稳,不得突然改变吊运方向和速度。
5、船舶晃动、倾斜时进行吊装作业必须做好防护措施,所吊物体必须使用两根以上足够强度的止荡索。
6、使用手拉葫芦作业前也应核对葫芦的负荷;检查吊钩、链条、钢丝绳及轮轴等是否完好;传动、制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悬挂的固定点是否有足够强度。
机舱起重作业的安全规定(2)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起重设备的选择和检查:选择符合要求、经过检验和维护的起重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培训和操作资质要求:为所有参与机舱起重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操作资质,并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机舱起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项工作的步骤和要求,并确保所有人员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4. 预防事故和风险评估:在进行机舱起重作业前,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5. 使用有效的信号系统:确保在起重作业过程中,使用有效的信号系统进行指挥和沟通,避免误解和事故的发生。
6. 防止超载和不稳定:严格遵守起重设备的额定载荷,并确保货物的安全固定,避免超载和不稳定现象的发生。
7. 安全防护和个人保护: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人保护装备,确保人员的安全,并推行必要的防护措施。
8. 紧急应变和救援措施:制定紧急应变和救援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能够迅速应对和处理突发情况。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定(四篇)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定起重吊装作业是指使用吊车、起重机械等装置进行货物、设备等物体的起升、悬挂和搬运工作。
为了确保作业安全,以下是一些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定:1. 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起重吊装操作证书,并接受过相关培训。
2. 在进行起重吊装作业前,需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3. 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保持清晰的通道,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 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应进行适当的封锁和隔离,确保其他人员不会进入危险区域。
5. 搬运的货物或设备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重量、稳定性和尺寸符合起重吊装设备的承载能力。
6. 吊钩、吊具等起重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7. 在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载、超高或超范围使用起重设备。
8. 在起重吊装作业过程中,禁止无关人员或其他人员站在负载物下方,以免发生意外。
9. 操作人员必须保持集中注意力,严禁操作时喝酒、吸烟、玩手机等行为,确保作业安全。
10. 在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归位起重设备,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以上是起重吊装作业的一些安全规定,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以确保作业安全。
同时,在作业过程中,如果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相关部门。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定(二)____起重吊装属于特种作业,起重工是特种作业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经劳动局考试合格后,取得合格证,方能上岗作业。
____起重吊装作业时,应用专人指挥。
指挥人员所用于手势信号,音信号、旗语信号等起重吊运指挥语言,都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统一标准。
____起重机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安全保护设施必须齐全好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具。
4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要明确分工,统一听从指挥员的命令,严禁各行其事和多头指挥。
____起重时做到心中有数,绳索、吊钩等机具要符合安全规定,不许超负起吊,起吊____吨以上的物体或环境比较复杂时,要有专门起吊方案,经设备部、安全环保部批准后方可起吊,较重大的起吊方案必须经分管副总审批。
起重工应遵守的安全规定(5篇)

起重工应遵守的安全规定为确保起重运输生产过程的完全,起重工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1) 起重工应经专业训练,并经考试合格持有安全企事业证,方能参加起重操作。
(2) 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投入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完好可靠。
(3) 现场指挥信号要统一、明确,坚决反对瞎指挥。
(4) 使用的动力设备必须接地可靠、绝缘良好。
移动灯具使用安全电压。
(5) 工作物必须捆缚牢固,经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6) 使用起重扒杆定位要正确,封底要牢靠,不允许在受力后产生有危险的扭、弯、沉、斜等现象。
(7) 使用缆风绳应不少于3根,并不准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系结。
(8) 起重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
遇6级以上大风,严禁露天作业。
(9) 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被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0) 被吊物悬空时,严禁行人在吊物或吊臂下停留或穿行。
卷扬机和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旁不准站人。
起重工应遵守的安全规定(2)作为起重工,遵守以下安全规定非常重要:1. 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鞋、耳塞、手套和防护眼镜等。
2. 了解并遵守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程序。
这些规程和程序通常包括安全检查、操作流程和风险评估等。
3. 维护和保养起重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并遵循制造商的建议和指南。
4. 确保起重设备的操作环境安全。
清理周围的障碍物,保持工作区域干净整洁。
防止临时电缆和管道等杂物堆放在工作区。
5. 在操作起重设备前,反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工作,确保所有安全装置正常可用。
6. 在操作起重设备时,确保设备的稳定性。
使用适当的支撑和固定装置,以防止设备倾倒或滑动。
7. 合理规划和组织起重作业。
考虑货物的重量、大小和形状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起重方案。
在进行大型起重作业时,必要时应编制起重计划和使用起重工程师的指导。
8. 严禁超载操作。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
第三条对于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吊装必须编制专门的设备吊装方案,并应得到公司HSE管理部门的批准。
对于20T以上的重物和刚结构工程主体的吊装,或吊物不足2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
第四条用于吊装设备的车辆或机具应有使用合格证,参与起重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证书(包括吊机手),驾驶员应有驾驶证。
这些机具和人员施工单位应向HSE管理部提供一份清单,待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施工车辆必须购买了保险。
第五条起重吊装工作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并规定统一的联络信号。
起重机械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各部位的灵敏可靠。
第六条从事起重吊装、校正工作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作业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身体失稳坠落。
第七条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做吊装锚点,未经项目管理部许可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做吊装锚点。
第八条起重重物时要栓溜放绳,吊装构件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构件或机械设备未固定前不得松钩,作业人员不准在起重物上行走操作,严禁将安全带挂在起吊的构件上。
第九条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必须经特殊作业人员专门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作业前须对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等进行详细检查,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检查。
试吊时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场,大型吊装必须有华胜公司项目管理部的安全管理人员在场,经允许后方可起吊;第十条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吊装,吊索具必须进行计算、选择使用;第十一条严禁在起重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大型构件或设备吊装要设警戒区,防止坠物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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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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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作业安全规定1、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设专人负责,明确工作内容和施工步骤,统一号令。
2、各单位必须对所属在用的起重机具进行妥善保管,及时维修,保持起重机具性能完好,安全附件齐全,并应在起重机械的明显部位标明最大起重量,保存好技术资料,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
每次使用前必须安排专人认真检查所需用的起重机具是否完好,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新安装、自制自用以及经过大修改造的起重机械,必须经过安全、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根据所需起重物品的结构、重量及起吊场所的环境合理选择吊运方式和适当的起重机具,所选用起重机具的额定起吊能力应大于被起吊物重量的1.2倍以上,起吊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一般不小于6,起吊链环的安全系数不小于8。
4、施工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运路线等相关情况,清理工作现场的杂物。
5、大件设备吊运时应进行合理拆分,分别做好标记,编号装运。
6、起重时,施工人员不得站在重物下方、起重臂下、重物运动前方及重物可能倾斜的方向等不安全的地方,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吊具。
禁止在吊运的重物上站人。
不许吊着的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在特殊情况下如需暂时停留,应禁止一切人员在重物下站立或通过,且起吊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7、在输电线路附近进行起重作业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起重机械、装备、物体的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与输电线路的最近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应适当放大;雷雨天气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8、有电机车架空线的巷道中起重运输大型物件时必须采取停电等可靠的防触电措施。
9、禁止吊拨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及设备上的物件。
10、使用三角架起吊时,三角架应放置平稳,支腿与地面的夹角应保持在50°~60°之间,并应采取有效防滑、防陷措施。
起吊过程中要密切注意被起吊物重心变化及起吊机具的稳固情况。
11、用人力抬搭大件重物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互叫互应,同起同落,必要时应设专人监视,防止伤人或设备。
12、用滚杠搬运物件时,禁止直接用手调整滚杠的方位;滚杠在坡道上搬运时,应使用拉绳在上方牵制,正下方不得有人,作业人员应在物件上方和两侧工作。
13、使用手拉葫芦起吊重物时,首先应检查悬吊梁(架)的强度和稳定性;利用搭架起吊重物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架腿进行绑扎和观察。
14、使用千斤顶起重时,要将底座垫平找正,底座及顶部必须用木板或枕木垫好,升起重物时,应在重物下随起随垫。
重物升起的高度不准超过千斤顶额定高度,无高度标准的千斤顶,螺杆或活塞的伸出长度不得超过全长的2/3。
同时使用2台及以上千斤顶起重同一重物时,必须负荷均衡,保持同步起落。
15、利用小绞车起吊重物时,小绞车应安装稳固,同时应注意使小绞车提升中心线与实际受力方向一致,若方向不对时,不得用撬棍等撬住钢丝绳导向,可利用滑轮导向。
16、一般不应使用2台设备共同起吊(搬运)同一重物,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用2台或2台以上设备起吊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较小一台起吊设备额定负荷的两倍,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17、汽车起重机工作时,起吊重量接近额定负荷时车尾方向左、右转角不得大于45度,且不得在离地面0.5m以上回转;起吊重物后,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
起吊超过500kg重量时,应用四个架脚支持在地面上。
汽车起重机长距离行驶时,超重臂必须放在托架上,挂好吊钩,不准吊重物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