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重要合同公告 20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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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

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

台账使用说明1.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统计台账是保管和积累统计资料的重要工具,是填报统计报表的依据。

因此台账资料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的统计口径认真进行登记,台账数字要与原始记录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2.本台账涉及的指标解释,依照北京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执行。

3.本台账列入统计执法检查范围,企业在接受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应主动出示本台账,接受执法人员的检查。

4.本台账由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监制并负责解释,北京市京信统计师事务所总经销。

任何单位不得翻印。

台账经管、交接、检查记录目录企业基本情况变更 (4)企业基本情况 (5)企业经营情况 (6)资产负债 (8)损益及分配 (10)工资、福利费、增值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4)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填写指标 (18)上市公司填写指标 (20)主要能源和水消费 (22)企业经营情况指标解释 (26)财务状况指标解释 (27)主要能源和水消费指标解释 (31)补充台账 (32)企业大事记 (37)企业基本情况变更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经逻辑关系:01=02+03+04+05;03+04≥06;03+04≥07;03+04≥10。

营情况资产负债单位:千元损益及分配单位:千元第二季度损益及分配单位:千元第四季度工资、福利费、增值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单位:千元第二季度工资、福利费、增值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单位:千元第四季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填写指标第二季度准则》企业填写指标第四季度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填写指标第二季度填写指标第四季度主要能源注:能源消费计量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惯用计量单位填写,上报年报时再根据报表要求统一折算;也可采用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非工业主要能源消费”表上规定的计量单位填写。

调整量为季度末根据实际消费量,对已计入台帐的数据的调整。

下一个季度以调整后的数量为基础数据计算累计量。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000606)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选举许正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审议通过《公司董(监)事、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津贴方案》的议案。

(000035)ST科健:1月29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2: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2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30)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000676)思达高科:重大诉讼事项持续披露2010年1月12日,思达高科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郑民四初字第33-1号民事裁定书,就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借款一案裁定如下:准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撤回起诉。

目前,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借款已到期归还,本息结清,借款额度正常循环使用,公司资金周转正在恢复正常。

(000100)TCL集团:1月28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深圳市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8日上午10点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1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000100)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郭爱平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通知召开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2010年第1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2010年第1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2010年第1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0年第18次会议于2010年5月28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有条件通过
上市公司监管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结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2010年第1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10.05.28
施行日期
2010.05.28
文号
主题类别
证券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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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并购与反并购的实践策略案例分析

解析并购与反并购的实践策略案例分析

解析并购与反并购的实践策略案例分析(一)解析并购与反并购的实践策略假如说资本市场是一个由各家上市公司群雄逐鹿的战场的话,那收购与反收购、举牌与反举牌则是这个战场上进行的最猛烈的战役。

早在几十年前,在恶意收购浪潮席卷中的美国华尔街精英们,在无数并购战役后便总结与发明了多项并购策略进行博弈。

而如今的国内资本市场,上市公司在收购与反收购中又是采取什么方式争取公司的操纵权,又运用了什么策略?案例一 ST景谷(云投集团VS中泰担保)简介由于业绩不佳,ST景谷的原控股国有股股东景谷森达计划将其股权无偿划转给云投集团并由云投集团实施重组计划,二股东中泰担保认为此举会损害其大股东地位,因此先让自然人吴用(先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并在几日之内与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并计算持有股份后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并获得操纵权。

分析本案中,为了防止云投集团通过受让划转股份取得控股股东资格,中泰担保通过与突击入股的公司股东签订一致行动协议而在股权划转审批完成前取得了公司的控股权,以此取得了日后重组谈判中更大的话语权。

在大股东股权优势不明显时,一致行动协议是短时间夺取操纵权的有力武器。

案例二 ST九龙(海航集团等VS李勤夫)简介海航置业、上海大新华实业、海航集团三家企业(下列简称“海航系”)向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下列简称“九龙山”)原股东购买股份,合计占九龙山总股份的27.63%,并于2011年3月7日过户登记成为第一大股东。

但随后原股东“平湖九龙山公司”向海航系三家公司发出催款通知,以股权纠纷提起诉讼,申请冻结海航系所持九龙山股份(此后由法院完成诉前保全手续),海航系随后提起反诉,向法院请求原股东“平湖九龙山”支付违约金500万元,与赔偿费2.3亿元人民币,法院对上述案件均做出判决。

2011年至2012年间海航系多次向九龙山董事会提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均遭拒绝,遂于2012年12月5日公告由股东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罢免九龙山现任董事会并选举新一届董事会。

定向增发事件对股价波动影响的研究

定向增发事件对股价波动影响的研究

金融观察Һ㊀定向增发事件对股价波动影响的研究曾㊀瀑摘㊀要:2016年定向增发融资额已经超过IPO成为A股最重要的融资方式ꎮ定价型定向增发参与者主要为上市公司原有股东㊁被收购公司的换股股东等ꎬ具备较长的锁定期ꎬ 内部人 优势明显ꎮ通过根据定向增发的发行日对定向增发个股前后价格时间序列进行分割并对分割后两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非参数方法的检验ꎬ可判断定向增发事件本身并未对股价的波动模式具有长远影响ꎬ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判断市场并不存在较强的 内部人 效应ꎮ关键词:定向增发ꎻ符号检验ꎻ秩和检验中图分类号:F832.48㊀㊀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㊀㊀文章编号:1008-4428(2018)11-0171-02㊀㊀一㊁引言定向增发是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ꎬ经过十余年的发展ꎬ该方式已经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最重要的手段ꎮ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完善ꎬ定向增发发展十分迅速ꎮ根据同花顺iFind的统计(如表1)ꎬ从2006 2016年11年间ꎬ定向增发年实际募资规模从912.39亿元增长至17211.92亿元ꎬ年增发公司数量从50家增长至803家ꎬ占股市募集资金总规模的比例从38%增长至91%ꎮ可见定向增发已经成为上市公司融资的最主要手段ꎮ表1㊀定向增发㊁IPO和股市募集资金总额统计数据股票募集金额合计(亿元)IPO统计定向增发年度募集资金数量(家)募集资金(亿元)数量(家)募集资金(亿元)2016年18ꎬ883.932271ꎬ496.07880317ꎬ211.9172015年14ꎬ322.532231ꎬ694.93382712ꎬ469.9752014年7ꎬ723.71125668.8894756ꎬ895.9102013年4ꎬ124.4820.0002753ꎬ597.0972012年4ꎬ752.731551ꎬ057.2051503ꎬ345.6172011年7ꎬ074.052822ꎬ824.4301753ꎬ478.8752010年10ꎬ075.493494ꎬ910.6361603ꎬ300.0902009年5ꎬ006.54991ꎬ878.9781182ꎬ728.0182008年3ꎬ453.37771ꎬ034.3801071ꎬ655.0292007年8ꎬ296.121264ꎬ894.8431432ꎬ435.1262006年2ꎬ402.92651ꎬ341.69650912.385㊀㊀资料来源:同花顺iFind/股票/专题统计/一级市场/证券发行统计(同花顺统计)ꎮ参与定向增发的投资者不能超过10名ꎮ定向增发可根据公司原有股东或被收购公司换股股东是否参与分为定价型定向增发与竞价型定向增发ꎮ对于公司原有股东或被收购公司换股股东参与的定价型定向增发ꎬ发行价格在发行前已经确定ꎬ且锁定期一般长于12个月ꎬ大多为36个月ꎻ竞价型定向增发在预案中规定增发底价ꎬ合格的投资者通过竞标方式ꎬ根据 价格优先㊁数量优先 的原则进行招投标ꎬ进而确定最终参与定向增发的投资者名单ꎬ其锁定期往往为12个月ꎮ不过随着监管的不断变化ꎬ无底价的竞标型定向增发也逐步增多ꎬ甚至 市价发行 溢价发行 等发行结果也屡见不鲜ꎮ在定向增发的过程中有董事会预案公告日㊁股东大会通过日㊁发审委审核通过日㊁证监会核准日㊁发行日㊁解禁日等多个时间节点ꎮ首先董事会提出定向增发预案并公告ꎬ如果预案经过股东大会通过则上报证监会ꎬ发审委㊁证监会在对定向增发进行审核后ꎬ如该项增发符合政策要求ꎬ发审委会通过该增发事项ꎬ随后证监会下发核准批文ꎮ上市公司应在批文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定向增发发行ꎬ发行成功后公司原有股东㊁被收购公司换股股东或者其他投资者需要持有一定的锁定期后才可以解禁卖出ꎮ因此ꎬ在上述时间节点分割的每一个时间段内ꎬ市场的主要参与者㊁被收购公司换股股东以及公司原有股东都会有不同的表现和博弈ꎬ从而有可能促使股票价格表现出某些特点ꎮ在上述时间节点中ꎬ定向增发发行日标志着定向增发的成功发行以及资金募集或者换股收购的最终成功ꎬ因而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ꎮ定向增发成功后ꎬ由于公司换股收购新的子公司或者募投项目的逐渐进行㊁投产ꎬ公司的基本面甚至主营业务与以往相比往往会有一定的变化ꎮ此外ꎬ由于定向增发具有 内部人 小范围 ꎬ较高的资金门槛以及涉及公司原有股东㊁被收购公司换股股东㊁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动态博弈等特征ꎬ导致了定向增发后公司原有的管理格局㊁股东激励发生了一定变化ꎮ因此ꎬ定向增发之后公司的股价波动模式可能会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ꎮA股市场也有一定数量的公募基金㊁私募基金采用以市场价构建定向增发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ꎬ以期获取超额收益ꎮ本文采用非参数的方法检验定向增发发行后价格时间序列是否发生了显著的变化ꎮ二㊁研究方法由于定向增发个股和指数并不满足正态分布的假设ꎬ无法采用传统的t检验方法ꎬ故我们采用符号检验㊁秩和检验等方法判断定向增发发行日分割后的两组价格时间序列是否在统计上存在显著差异ꎮ本文选取2013 2016年定价型定向增发发行成功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已经解禁的278个个股的价格时间序列并判断定向增发成功发行是否对股价的波动模式具有显著的影响ꎮ(一)符号检验符号检验是一种常见的非参数检验方法ꎬ可以用来检验某个样本是否来自一个总体ꎬ也可以用来检验两个样本是否171有明显的差异ꎮ在检验一个样本是否来自某个总体的过程中ꎬ首先假设该总体分布的中位数M0ꎬ检验的零假设H0就是样本的中值M=M0ꎮ首先用样本观测值与M0进行比较ꎬ大于M0的为正ꎬ小于M0的为负ꎮ如果M=M0ꎬ则正号与负号出现的概率应该均为50%ꎮ如果样本容量为nꎬ可以利用二项式分布公式P(ξ=k)=Cknpk(1-p)(n-k)计算观测值出现的概率ꎮ其中ꎬξ为负号出现的次数ꎬp为负号出现的概率ꎬ即0.5ꎮ根据该公式可以做出在一定显著性水平α下接受或者拒绝零假设的决策ꎮ对于两个样本是否存在显著差异的检验与上述过程类似ꎮ不过要先对两个样本的对应观测值分别求差ꎮ例如两个样本容量均为n的样本X和Yꎬ零假设为两个样本的中值相等ꎮ接下来计算xi-yi(i=1ꎬ2ꎬ3ꎬ ꎬn)ꎬ如果xi>yiꎬ则取正号ꎻ如果xi<yiꎬ则取负号ꎮ如果两者分布没有显著差异ꎬ正号与负号出现的概率应当均为50%ꎮ观测值符合二项式分布ꎬ从而可以作出在一定显著性水平α下接受或者拒绝零假设的决策ꎮ(二)秩和检验Wilcoxon秩和检验是一种常见的非参数检验方法ꎬ将两组时间序列的差异情况用秩和进行代表并做显著性检验ꎮ在秩和检验中ꎬ假设序列x1ꎬx2ꎬ ꎬxm和y1ꎬy2ꎬ ꎬyn为两个相互独立的简单随机样本ꎬx~F1(x)ꎬy~F2(x)检验的具体方法如下:零假设H0:F1(x)=F2(x)ꎮ1.将序列x与序列y合并为新的序列并按照递增的顺序进行排列为序列zꎬ即满足z1ɤz2ɤ ɤzm+nꎮ对于zk而言ꎬk为zk在混合样本中的秩ꎮ不妨假设x序列为样本容量较小的序列ꎬ则x序列的秩分别为r1ꎬr2ꎬ ꎬrmꎮ2.计算秩和:Rmn=ðmi=1ri3.对于给定的显著性水平αꎬ当mꎬn充分大时ꎬ计算统计量uꎬu近似服从正态分布ꎮu的计算方法如下:u=Rmn-m(m+n+1)/2mn(m+n+1)/12ꎬu~N(0ꎬ1)4.查正态分布表ꎬ确定两组序列是否存在差异ꎮ三㊁研究结果根据上述研究方法ꎬ我们分年度计算了定价型定向增发通过符号检验和秩和检验的个数及比例ꎮ结果如下表2所示ꎮ表2㊀定价项目定向增发发行日区分两组时间序列的符号检验和秩和检验结果符号检验秩和检验未通过检验数检验总数未通过比例未通过检验数检验总数未通过比例201311120.89%71126.25%201491187.63%71185.93%20151303.33%103033.33%20160180.00%21811.11%总和112783.96%262789.35%㊀㊀符号检验中ꎬ在显著性水平α=5%的情况下ꎬ上述共计278个数据样本中有11个数据样本没有通过符号检验ꎬ占总体的3.96%ꎮ通过检验意味着ꎬ在95%的置信概率下ꎬ两组时间序列的差序列满足零中值假设ꎬ两组数据不存在显著差异ꎮ从年限来看ꎬ2013年至2016年的检验总数分别为112个增发案例㊁118个增发案例㊁30个增发案例和18个增发案例ꎬ分别有1个㊁9个㊁1个和0个增发案例未通过检验ꎬ未通过检验的比例为0.89%㊁7.63%㊁3.33%和0.00%ꎬ未通过检验的比例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波动ꎬ但未呈现出明显的规律性ꎮ在秩和检验中ꎬ在显著性水平α=5%的情况下ꎬ上述共计278个数据样本中有26个数据样本没有通过秩和检验ꎬ占总体的9.35%ꎮ通过检验意味着ꎬ在95%的置信概率下ꎬ在增发日前后的两组时间序列秩和差异较小ꎬ两组数据不存在显著差异ꎮ从年限来看ꎬ2013年至2016年的检验总数分别为112个增发案例㊁118个增发案例㊁30个增发案例和18个增发案例ꎬ分别有7个㊁7个㊁10个和2个增发案例未通过检验ꎬ未通过的比例为6.25%㊁5.93%㊁33.33%和11.11%ꎮ未通过比例数据出现了较大的波动ꎬ尤其是在2015年ꎬ无论是未通过比例还是未通过总数都达到了峰值ꎬ分别为33.33%和10个ꎬ即便考虑到当年样本数较少ꎬ较大的绝对数值依然表明当年情况比较异常ꎮ从总体来看ꎬ仅有3.96%和9.35%的个股未能通过符号检验和秩和检验ꎬ可见从统计上来讲ꎬ大部分定向增发项目发行日前后的价格时间序列没有显著差异ꎬ在一定程度上不能认为定向增发事件本身造成了个股价格时间序列的分布情况发生显著变化ꎮ但是未通过检验的比例在年度间存在一定波动ꎬ尤其是在2015年大牛市转熊的过程中ꎬ相当比例的定价型定向增发项目未能通过秩和检验ꎮ四㊁结论根据上述研究ꎬ我们可以看出定向增发市场尽管带有种种 内部人 小范围 的印记ꎬ但定向增发事件本身未能对增发个股前后两个时期价格时间序列的统计特征造成较大的影响ꎬ 内部人效应 有限ꎮ定向增发超额收益更多可能来源于定向增发发行机制中的增发价与市场价之间的折扣ꎬ通过以市场价构建定向增发组合的投资策略未必能带来较明显的超额收益ꎮ参考文献:[1]田文涛ꎬ刘雷.定向增发与其他股权再融资方式的比较分析[J].东方企业文化ꎬ2010(10).[2]孙慧钧.符号检验在经济指数中运用的探讨[J].统计研究ꎬ2006ꎬ23(6).作者简介:曾瀑ꎬ河南郑州人ꎬ中江国际信托北京资本运作信托部总经理助理ꎮ271。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

【发布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1号【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1-11【生效日期】2010-1-11【法规效力】有效【失效日期】N/A【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所属行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1号2010年1月11日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

上市公司自2009年年度报告起应按照本规则要求编制并披露。

拟上市公司的申报报表审计截止日为2009年12月31日及之后的适用本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证券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披露年度财务报告或需要参照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有关财务信息时,应遵循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是对财务报告披露的最低要求。

不论本规则是否有明确要求,凡对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财务信息,公司均应予以充分披露。

第四条由于商业秘密等原因导致本规则某些信息确实不便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可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已经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可以不予披露。

公司应当在相关章节说明未按本规则要求进行披露的原因。

上风高科: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010-10-14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上风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0-040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公司(或“本公司”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威奇电工:佛山市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美的电器: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1、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详见公告2010-07号,刊载于2010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2、现因业务发展需要, 2010年控股子公司佛山市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与美的电器关联交易发生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1 条第(三)款的规定,现对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度部份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如下调整:年初预计发生额预计增加金额调整后金额 2009年发生金额关联交易类别 产品或劳务 关联人(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销售成品 漆包线 美的电器 60,000800068,000 37,7283、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剑锋先生、于叶舟先生、方继斌先生、杨力先生回避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2.4 条和第10.2.5 条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1、各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关联方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企业性质 注册地址美的电器 家用电器、电机、通讯设备及其零配件的生产、制造与销售,上述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汽车货运、自制模具、设备,酒店管理。

缺少流通折扣率估算表

缺少流通折扣率估算表
全部不可流通 折扣率ξ3=1(1-ξ1)×(1-ξ 2)
由不可流通到限制流通折扣率ξ1
序号 代码 名称 类型 进度 股权分 董事会 置实施 预案公 股权公 告日 告日 2005-12-08 2006-01-06 2005-12-29 2006-02-07 2005-11-28 2006-01-06 2005-05-30 2005-06-21 2005-10-19 2005-11-30 2005-09-22 2005-10-26 2006-08-28 2006-09-28 2006-01-19 2006-02-23 2006-02-14 2006-03-29 2005-11-25 2005-12-23 2006-06-27 2006-07-25 2006-05-16 2006-06-08 2006-04-24 2006-06-06 2005-12-28 2006-01-20 2006-03-01 2006-03-27 2005-12-28 2006-01-19 2005-12-28 2006-02-09 2005-12-09 2006-01-07 2006-12-01 2007-01-11 2005-10-29 2005-12-08 2006-02-13 2006-02-28 2006-05-26 2006-06-29 2006-05-22 2006-07-25 2005-12-09 2006-01-12 2005-11-30 2006-01-13 2006-04-01 2006-04-24 2006-02-10 2006-03-24 2006-03-08 2006-04-05 2006-01-04 2006-02-14 2006-06-09 2006-09-26 2005-11-16 2006-01-17 2006-01-24 2006-03-03 2005-09-22 2005-11-24 2005-11-23 2005-12-23 2006-02-22 2006-03-14 2006-05-11 2006-06-03 2005-11-30 2005-12-28 2006-02-20 2006-03-29 2006-07-26 2006-09-05 2006-05-18 2006-06-07 2006-06-28 2006-07-27 2005-11-08 2005-11-25 2006-03-16 2006-04-14 2005-10-19 2005-11-21 2006-06-23 2006-07-26 2005-07-29 2005-08-17 2007-01-17 2007-02-14 2005-07-26 2005-08-17 2006-12-13 2007-01-15 2006-03-16 2006-04-17 2006-11-24 2006-12-22 2005-12-16 2006-01-16 2006-07-04 2006-07-31 2006-04-19 2006-05-18 非流通 股东股 份送出 率(%) 15.93 20 17.17 12.65 18.35 15.51 1.17 19.01 2.69 13.6 15.28 15.56 21 11.32 15 11.29 11.86 14.64 11.58 40.1 20.17 14.74 2.16 14.77 14.7 9.17 4.66 17.16 6.79 6.74 7.57 7.34 13.69 16.9 28.34 38.29 12.19 15.99 21.99 26.5 14.42 24.62 1.76 5.8 6 9.73 12.7 13.82 16.27 13.01 14.85 17.9 13.29 22.62 不可流 通到限 制流通 折扣率ξ1 15.93% 20.00% 17.17% 12.65% 18.35% 15.51% 1.17% 19.01% 2.69% 13.60% 15.28% 15.56% 21.00% 11.32% 15.00% 11.29% 11.86% 14.64% 14.00% 11.58% 40.10% 20.17% 14.74% 2.16% 14.77% 14.70% 16.89% 9.17% 4.66% 17.16% 6.79% 6.74% 7.57% 7.34% 13.69% 16.90% 28.34% 38.29% 12.19% 15.99% 21.99% 26.50% 14.42% 24.62% 1.76% 5.80% 6.00% 9.73% 12.70% 13.82% 16.27% 13.01% 14.85% 17.90% 13.29% 22.62% 开始股 股权执 改日流 年分红 行价格 通股收 派息率 (元) 盘价 (元) 2.700 2.765 0.000% 5.200 5.324 0.079% 6.290 6.439 1.799% 7.190 7.571 3.012% 5.530 5.664 0.889% 7.340 7.513 3.271% 6.140 6.306 1.335% 11.690 11.996 1.775% 6.770 7.697 2.183% 9.300 9.521 2.794% 6.430 6.599 1.859% 21.730 22.300 1.663% 18.880 19.383 3.703% 8.970 9.182 3.025% 17.870 18.352 1.661% 24.240 24.814 0.476% 5.660 5.840 1.017% 6.570 6.720 3.329% 5.560 6.270 17.530 14.150 7.730 8.010 11.600 7.640 6.480 4.470 5.340 4.130 4.520 3.630 4.490 6.960 3.080 2.520 4.310 3.120 8.200 3.240 4.950 7.760 6.300 5.580 3.230 5.020 5.500 3.680 4.960 4.090 5.820 3.700 10.340 8.110 5.705 6.425 17.989 15.380 7.932 8.200 11.875 7.844 6.652 4.589 5.767 4.237 4.626 3.727 4.596 7.124 3.165 2.588 4.653 3.661 8.415 3.330 5.079 7.953 6.465 5.712 3.326 5.421 5.647 3.872 5.089 4.323 5.972 3.787 10.609 9.520 0.095% 0.208% 0.794% 0.449% 0.000% 0.029% 0.868% 4.042% 1.553% 0.000% 2.543% 0.290% 2.766% 1.214% 0.862% 1.412% 0.000% 0.057% 2.936% 0.991% 1.115% 0.423% 1.298% 2.028% 3.402% 2.474% 1.672% 2.928% 0.100% 0.879% 0.818% 1.315% 1.395% 2.520% 3.155% 2.377% 换算为 周的连 续复利 股息率γ 0.000% 0.002% 0.034% 0.057% 0.017% 0.062% 0.026% 0.034% 0.042% 0.053% 0.035% 0.032% 0.070% 0.057% 0.032% 0.009% 0.019% 0.063% 0.002% 0.004% 0.015% 0.009% 0.000% 0.001% 0.017% 0.076% 0.030% 0.000% 0.048% 0.006% 0.052% 0.023% 0.017% 0.027% 0.000% 0.001% 0.056% 0.019% 0.021% 0.008% 0.025% 0.039% 0.064% 0.047% 0.032% 0.056% 0.002% 0.017% 0.016% 0.025% 0.027% 0.048% 0.060% 0.045%

认股选择权协议

股权认购选择权授予协议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乙方:目标公司控股股东身份证号:住所:丙方:目标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鉴于:1.丙方系年月日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丙方的股权结构如下:2.乙方系丙方控股股东,持有丙方%股权。

3.甲方及甲方关联企业为乙、丙两方提供了大量服务,有力的推动了丙方的发展。

为了进一步促进丙方的后续发展,各方拟通过现在或将来在甲方与丙方之间建立股权关系的方式,实现更加紧密的合作。

为此,乙方、丙方同意给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主体(以下简称“认购方”)认购丙方股权的选择权。

4.为此,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上述甲方认购丙方股权的选择权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股权认购选择权1.1 各方同意,授予甲方购买乙方持有额丙方股权或向丙方增资的权利,具体为:(1)甲方有权自行决策,受让乙方持有的丙方股权或向丙方增资(以下简称“股权认购选择权”)。

(2)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份额、步骤及行权期限,行使上述股权认购选择权。

(3)甲方可以自行行使上述认购选择权,或指定第三方行使。

甲方指定第三人行使股权认购选择权的,该等第三人可以是甲方的关联公司,也可以是与甲方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该第三方将享有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全部权利与义务,如同该等第三人是本协议的甲方一样。

第二条股权认购选择权的份额2.1 甲方行使股权认购选择权获取的丙方股权份额如下:(1)受让乙方所持的丙方 %股权;或(2)通过向丙方增资,取得丙方增资后 %股权。

2.2 行权期内,如丙方拟增加注册资本金额,应当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相应调整上述份额,否则该份额应保持不变。

2.3 在行权期限内,丙方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第三条行权价格3.1 价格基数行权期内,丙方100%股权价格为甲方行权前最近一轮已完成的股权融资的投后估值。

3.2 行权价格计算方法甲方的行权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行权价格=股权认购选择权份额 × 价格基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廖国沛

2017年12月行政处罚案例汇总●内幕信息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9号(应燕红) (3)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6号(张艺林) (6)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4号(吉林信托、高福波) (8)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号(曾祥颖) (13)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曹良继) (16)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8号(胡鸣一) (19)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号(胡建东) (21)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号(林安) (23)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林竹兰) (26)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号(刘小萍) (28)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6号(池勤波) (31)●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7号(佳电股份、赵明、梁喜华等23名责任人员) (34)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2号(雅百特、陆永、顾彤莉等21名责任人员)41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3号(任子行、景晓军) (49)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号(华宏医药、盛龙才、况清娟) (53)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4号(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梁健锋、王旭东) (56)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7号(海龙精密、张陈松娜等四人) (58)●操纵市场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8号(廖国沛) (61)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6号(吴峻乐) (67)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0号(易所试、中泰证券、章源等8名责任人员) (70)●短线交易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号(郭庆) (76)●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9号(陆茜) (78)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8号(蒋政) (80)山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05号(李大伟) (82)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7〕5号(杨康华) (84)●中介机构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1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郭晋龙、夏斌)86●私募机构违规经营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号(中城银信、张佩宏、申巧玲) (95)●超比例持股未披露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5号(广东新价值、钱文彦、卢冬妮) (99)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8号(上海荣利、何学忠、张莉) (102)●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9号(应燕红)当事人:应燕红,女,1976年12月出生,住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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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公告编号:2010—043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合同主要内容
本公司于2010年12月23日接到广汽菲亚特汽车有限公司通知,本公司中标广汽菲亚特汽车有限公司总装设备(长沙交钥匙工程)项目和焊装车间输送系统二个合同,二项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2244.77万元(其中进口部份合同价为527.6864万欧元,汇率按当前汇率中间价8.71折算)。

期后双方公司将签订相关正式商务合同。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广汽菲亚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菲亚特)成立于2010年3月9日,由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集团)和菲亚特集团汽车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菲亚特汽车公司)以50:50的出资比例建立,首期总投资约为50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18亿元人民币。

广汽菲亚特位于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超过70万平方米,主要业务包括乘用车产品的整车、发动机、零部件的研究开发、生产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等。

工厂规划和布局一期形成年产14万辆整车和年产22万台发动机的生产能力;二期计划形成年产25万-30万辆整车的规模。

广汽菲亚特汽车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近三年,该公司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交易行为。

三、项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本项目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09年)营业总收入的36.38%。

二项目合同执行周期近二年,对当期利润无影响,将对公司2011年、2012年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因项目合同执行周期较长,期间受市场变化因素的影响,项目成本会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动,从而影响项目利润,故存在一定程度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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