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期和定额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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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定额和工期计算

工期定额和工期计算

工期定额和工期计算第一节概述一、工期定额的编制工期定额是指在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在一定时期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工程项目建设消耗时间标准。

工期定额具有一定的法规性,对确定具体工程项目的工期具有指导意义,体现了合理建设工期,反映了一定时期国家、地区或部门不同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工程工期同工程造价、工程质量一起被视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三大目标。

工期是影响发承包价格的主要因素之一,为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于1985年颁发了《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对加强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缩短施工工期、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管理水平的提高,建设部组织有关方面进行了修订。

于2000年2月颁发“关于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建标[2000]38号)(以下简称工期定额),自2000年2月16日起施行。

(一)编制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时制实施办法。

2.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3.建设部关于修编工期定额的文件:建标11998]10号文件《关于修订建安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

4.现行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基础定额。

5.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设计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安装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

6.已完工程合同工期、实际工期等调研资料。

7.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修订工期定额的调研、测算资料。

8.其他有关资料(二)编制原则工期定额的编制遵循以下原则:1.工期定额的修订从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有利于市场竞争以及当前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的实际出发,既要坚持定额水平的合理性,又要考虑各地区自然条件等差异对工期的影响。

2.地区类别划分的原则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条件差别较大,同类型工程在不同地区的实物工程量和所采用的建筑机械设备存在差异,所需的施工工期也就不同。

为此,工期定额按各省省会所在地近十年的平均气温和最低气温,将全国划分为1、2、3类地区。

工程合同工期怎么套定额

工程合同工期怎么套定额

工程合同工期怎么套定额r一、工程合同工期的确定工程合同工期的确定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施工条件等。

为了公平合理地确定工期,通常需要参考以下几个步骤:1. 评估工程量和施工难度: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关文件,评估整个工程的工作量和施工难度,这是确定工期的基础。

2. 参考历史数据和标准:利用以往类似工程的数据和行业内的标准工期作为参考,这可以帮助双方对工期有一个基本的预期。

3. 考虑施工条件:施工地点的气候、地理环境、物资供应情况等都会影响工期,需要在确定工期时予以充分考虑。

4. 预留风险时间:考虑到不可预见的因素,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动等,工期中应适当预留一定的风险时间。

二、套用定额的方法定额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使用和费用的标准。

套用定额是计算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具体方法如下:1. 确定适用的定额:根据工程的具体类型和特点,选择适用的国家或地方定额标准。

2. 计算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纸和定额计算规则,准确计算出各项工程的工程量。

3. 套用定额计算费用:将计算出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的定额单价,得出各项工程的费用。

4. 汇总总费用:将各项工程的费用汇总,加上其他直接费用和管理费用等,得出工程的总造价。

5. 调整和优化: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变化,对套用定额的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优化,确保造价的合理性。

三、注意事项在确定工期和套用定额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双方协商一致:工期和定额的确定应该是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的结果,避免单方面强加给对方不合理的条件。

- 明确条款:合同中关于工期和定额的条款应该明确具体,避免因模糊不清而产生争议。

- 灵活应对变化: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预料之外的情况,合同中应有相应的条款来应对这些变化,如工期的调整、费用的增减等。

各种措施费定义-广联达

各种措施费定义-广联达

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夜间施工增加费=(1-合同工期/定额工期)X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合计/平均日工资单价X每工日夜间施工费开支。

费用分步分析编辑把上面公式分为3个部分进行分析、理解(1—合同工期/定额工期)*(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合计/平均日工资单价)*每工日夜间施工费开支=“节约工期比率”*“工程综合工日”*“夜间施工费单价”1、(1—合同工期/定额工期)=(定额工期—合同工期)/定额工期,也就是说节约工期的比率。

如计划工期10天,实际工期7天,则节约工期的比率为30%;或者说需多付节约工期30%的施工费。

夜间施工加班数与定额工期总班数的百分比,即合同工期与定额工期比较,减少的定额工期数量就用到夜间施工加班中了。

2、(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合计/平均日工资单价),“人工费”除以“工日单价”其实就等于“综合工日”。

相当于工程实际发生的综合工日,因夜间施工费测算是按单位某一会计周期或定额测算周期进行计算的,所以我标识为“相当于”,应该有助于理解。

例如某个工程综合工日为100工日。

3、每工日夜间施工费开支=夜班费单价,也就是说每个夜班30、50或100元的啦。

例如夜班费单价50元。

帮助理解公式编辑夜间施工增加费=节约工期比率*工程综合工日*夜间施工费单价。

例如:定额工期10天、实际工期7天,工程综合工日为100工日,夜间施工费单价为50元;也就是说节约30%的工期,就要有30%的工人进行加班(或需30%数量的工人加班),因此需对这30%的工人支付夜班费。

(10-7)/10*100*50=1500元冬季施工增加费:在冬季进行施工的过程称为冬季施工。

冬季气温下降,不少地区温度在0°C之下(即负温),土壤、混凝土、砂浆等所含的水分冻结,建筑材料容易脆裂,给建筑施工带来许多困难。

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3d稳定低于5°C即进入冬季施工,冬季气温下降,不少地区温度在0°C之下(即负温),土壤、混凝土、砂浆等所含的水分冻结,建筑材料容易脆裂,给建筑施工带来许多困难。

教你理解夜间施工增加费公式

教你理解夜间施工增加费公式

教你理解夜间施工增加费公式1合同工期/定额工期)*(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合计/平均日工资单价)*每工日夜间施工费开支二、分步分析:把上面公式分为3个部分进行分析、理解(1合同工期/定额工期)*(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合计/平均日工资单价)*每工日夜间施工费开支=节约工期比率*工程综合工日*夜间施工费单价1、(1合同工期/定额工期)=(定额工期合同工期)/定额工期,也就是说节约工期的比率。

如计划工期10天,实际工期7天,则节约工期的比率为30%;或者说需多付节约工期30%的施工费。

2、(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合计/平均日工资单价),人工费除以工日单价其实就等于综合工日。

相当于工程实际发生的综合工日,因夜间施工费测算是按单位某一会计周期或定额测算周期进行计算的,所以标识为相当于,应该有助于理解。

例如某个工程综合工日为100工日。

3、每工日夜间施工费开支=夜班费单价,也就是说每个夜班30、50或100元的啦。

例如夜班费单价50元。

帮助理解的公式:节约工期比率*工程综合工日*夜间施工费单价。

例如定额工期10天、实际工期7天,工程综合工日为100工日,夜班费单价50元;也就是说节约30%的工期,就要有30%的工人进行加班(或需30%数量的工人加班),因此需对这30%的工人支付夜班费。

(10-7)/10*100*50=1500元。

补充2点:1、考试教材里说一般情况下规定:合同工期定额工期的20%时,应计取赶工措施费,以及夜间施工增加费等。

实际工作中大部分专业性不高的工程大多是测算估列,为了要确保投标竞争性啊。

2、实际部分定额中,已将夜间施工增加费换算成措施费比例。

这与教材里是不同的,教材里主要介绍定额是如何编制的,包括取费标准、取费依据、计算基数等,与实际工作套用定额、清单计价是不一样的。

定额工期与合同工期

定额工期与合同工期

定额工期与合同工期定额工期与合同工期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概念。

定额工期是指完成一项工程所需的标准时间,而合同工期则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完成工程的时间。

定额工期与合同工期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和差异,它们对工程项目的进展和质量都有着直接的影响。

首先,定额工期是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规模进行计算的,它是一个相对准确的时间指标。

定额工期的计算需要考虑到材料准备、施工工序、设备安装和工人数量等因素。

通过合理的定额工期设置,可以提高工程的施工效率,保证工期的准确性。

定额工期能够为工程项目提供一个明确的时间基准,有助于项目管理者进行合理的工期安排和工程计划。

然而,定额工期仅仅是一个理论上的时间,它没有考虑到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和难点。

因此,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双方通常会约定一个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是在定额工期的基础上考虑到实际情况和风险因素后确定的。

合同工期能够为项目管理者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施工时间,有助于项目的进度控制和风险管理。

定额工期与合同工期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首先,定额工期是一个相对固定的时间,而合同工期则是经过双方协商后确定的一个相对灵活的时间。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会考虑到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如工程难度、进度风险、工期延误的影响等因素,从而决定一个合理的工期。

其次,在工程施工期间,定额工期通常是固定不变的,而合同工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如果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双方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谈判和协商,从而对合同工期进行相应的调整。

定额工期和合同工期的设置对于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控制非常重要。

合理的定额工期能够提高工程项目的生产效率和质量,保证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而合同工期则能够为项目管理者提供一个相对稳定和灵活的施工时间,有助于项目的进度控制和风险管理。

两者之间的差异要求项目管理者要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以便能够合理地安排工期并有效地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综上所述,定额工期和合同工期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概念。

工期定额与工期计算_secret

工期定额与工期计算_secret

工期定额和工期计算第一节概述一、工期定额的编制工期定额是指在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在一定时期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工程项目建设消耗时间标准。

工期定额具有一定的法规性,对确定具体工程项目的工期具有指导意义,体现了合理建设工期,反映了一定时期国家、地区或部门不同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工程工期同工程造价、工程质量一起被视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三大目标。

工期是影响发承包价格的主要因素之一,为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于1985年颁发了《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对加强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缩短施工工期、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管理水平的提高,建设部组织有关方面进行了修订。

于2000年2月颁发“关于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建标[2000]38号)(以下简称工期定额),自2000年2月16日起施行。

(一)编制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时制实施办法。

2.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3.建设部关于修编工期定额的文件:建标11998]10号文件《关于修订建安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

4.现行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基础定额。

5.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设计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安装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

6.已完工程合同工期、实际工期等调研资料。

7.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修订工期定额的调研、测算资料。

8.其他有关资料(二)编制原则工期定额的编制遵循以下原则:1.工期定额的修订从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有利于市场竞争以及当前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的实际出发,既要坚持定额水平的合理性,又要考虑各地区自然条件等差异对工期的影响。

2.地区类别划分的原则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条件差别较大,同类型工程在不同地区的实物工程量和所采用的建筑机械设备存在差异,所需的施工工期也就不同。

为此,工期定额按各省省会所在地近十年的平均气温和最低气温,将全国划分为1、2、3类地区。

定额工期详解

定额工期详解

定额工期详解目录一、基本概念 (3)1.1 定额工期的定义 (3)1.2 定额工期的组成 (4)二、定额工期计算依据 (5)2.1 工程量清单 (6)2.2 施工图纸 (7)2.3 施工组织设计 (9)2.4 其他相关文件 (10)三、定额工期确定方法 (11)3.1 工作日计算法 (12)3.2 工期定额法 (13)3.3 指标估算法 (14)3.4 综合估算法 (16)四、定额工期与合同工期的关系 (17)4.1 合同工期的约定 (18)4.2 定额工期与合同工期的对比分析 (19)4.3 定额工期与合同工期的调整策略 (20)五、定额工期的应用 (21)5.1 在项目投标报价中的应用 (22)5.2 在项目进度计划制定中的应用 (23)5.3 在项目成本控制中的应用 (24)5.4 在项目质量管理的应用 (26)六、定额工期优化策略 (27)6.1 提高工作效率的策略 (28)6.2 优化施工工艺的策略 (30)6.3 强化现场管理的策略 (30)6.4 加强风险管理策略 (32)七、定额工期案例分析 (33)7.1 案例一 (34)7.2 案例二 (36)7.3 案例三 (37)八、定额工期相关法规与标准 (38)8.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40)8.2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41)8.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41)8.4 其他相关行业标准 (42)九、定额工期争议解决途径 (44)9.1 争议协商解决 (44)9.2 调解解决 (45)9.3 仲裁解决 (46)9.4 诉讼解决 (47)十、总结与展望 (49)10.1 文档总结 (49)10.2 发展前景展望 (50)一、基本概念定额工期是指在一定的工程条件下,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劳动定额,完成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时间。

它反映了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和技术要求,是工程预算、计划和进度控制的重要依据。

定额工期是根据设计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文件,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制定的。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定额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定额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定额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一定规模、一定复杂程度的建设工程所需时间的标准。

它是建设单位确定工期目标、招标工期的依据,也是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调解处理施工工期纠纷的依据,同时也作为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一、工期定额的编制原则1. 科学性原则:工期定额的编制应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因素,确保定额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2. 实用性原则:工期定额应具有广泛的应用性,既能满足大型工程的需要,也能适应小型工程的要求。

3. 合理性原则:工期定额的编制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合理性,确保工期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 灵活性原则:工期定额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不同地区、不同工程的特点和需求。

二、工期定额的编制方法1. 数据收集:通过对同类工程的历史施工数据进行收集和整理,分析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因素,为工期定额的编制提供数据支持。

2. 统计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找出施工过程中的规律性和特点,为工期定额的编制提供依据。

3. 经验总结:结合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总结出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控制点,为工期定额的编制提供参考。

4. 制定工期定额:根据数据收集、统计分析和经验总结,制定出各类工程的工期定额。

5. 审核修订:对制定的工期定额进行审核和修订,确保工期定额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三、工期定额的应用1. 工期目标的确定:建设单位根据工期定额,结合工程的特点和需求,确定合理的工期目标。

2. 招标工期的确定:建设单位根据工期定额,确定招标工期,确保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3. 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双方根据工期定额,确定合同工期,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内容。

4. 工期纠纷的处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工期纠纷,双方可依据工期定额进行调解和处理。

5.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投标人根据工期定额,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和施工进度。

四、工期定额的优点1. 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工期定额为工程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时间标准,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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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佳答案定额工期是用来作为标准参考的。

比如一栋楼按定额工期来讲,需要300天,如果建设单位要求你200天内完成(这个就是合同工期了),压缩工期到一定的比率,按相关规定是可以要求计算赶工措施费用的。

这个比率各个地方不同规定也不完全相同吧关于定额工期和合同工期的问题,先说定额工期,其之所以加上定额二字,从字面上理解应该是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条件下完成某个项目所需消耗的时间。

带有普遍性,即是说只要有这么长的时间,按目前社会生产力条件,完成某个项目建设是没有问题,工期长短测评的依据是整个社会的生产水平,社会生产力水平越高,工期定额中规定的工期天数则越短。

再说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是开发商或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及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出来的生产周期要求,制订的本身就包含了对承包商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等综合素质的要求,其范围不一定具有普遍性,对某个同样的项目不同的承包商的施工周期不一定相同,这也是投标时施工单位显示竞争力的重点之一。

合同工期一般情况下不会等于定额工期也不可能走出定额工期,定额工期对某个项目的甲乙双方而言不一定有约束力,合同工期则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定额工期可以是确定合同工期的参考依据之一,却不是必须遵守的法则。

作为开发商当然希望会选择一个能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工作的承包商,而不会选择一个只能以定额工期来完成的承包商,只要合同工期制订合理并经双方认可后写入合同,则对双方形成工期奖罚及赶工措施费用计算的依据,而不是定额工期。

随着我国经济、科技等综合国力不断增长,社会生产力日新月异地提高,新技术在建筑领域不断应用,老的工期定额已经不一定适用于当前的项目建设,若以定额工期来僵化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则显得教条了,项目建设中有关工期方面的索赔奖励等费用计算依据应该是合同工期,如果甲乙双方有了关于工期奖罚的合同约定,发生了的赶工措施费计与不计恐怕还有商权的余地罢。

2.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是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由建设部行政管理部门下发的建筑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验收所需消耗的时间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是依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结合各施工条件,本着平均、经济合理的原则制定的,工期定额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施工计划和考核施工工期的依据,是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标书和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依据。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是按各类地区情况综合考虑的,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有15%以内的定额水平调整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上述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建设部备案。

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

I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重庆、海南。

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再划分类区,报建设部批准后执行。

设备安装和机械施工工程不分地区类别,执行统一的工期定额。

定额项目包括民用建筑和一般通用工业建筑。

凡定额中未包括的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制定补充工期定额,并报建设部备案。

前者以建设项目为对象、工期以月计;后者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工期以天计。

一、工期定额的选定:发包方将全部内容进行发包,应执行单项工程工期;若发包方将工程的结构、装修等分段进行发包时应执行单位工程工期。

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

单位工程分结构工程和装修工程:其中±0.00以下结构工程工期包括:基础挖土、±0.00以下结构工程、安装的配管工程内容;±0.00以上结构工程工期包括:±0.00以上结构、屋面及安装的配管工程内容。

装修工程工期包括:内装修、外装修及相应的机电安装工程。

二、工期计算方法:无地下室工程: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0.00以下工程:有地下室工程:按地下室建筑面积总和计算;±0.00以上工程:按±0.00以上部分建筑面积总和计算;总工期:按±0.00以下与±0.00以上工期之和计算;影剧院、体育馆工程:不分±0.00以下、以上,按整体建筑面积总和计算;装修工程工期:不分±0.00以下、以上,按装修部分建筑面积和计算。

三、定额工期的调整:[省建设厅苏建定(2000)283号文]单项工程:±0.00以下工程按2000年国家定额工期调减5%;±0.00以上工程中,住宅、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医疗、门诊楼、图书馆均按2000年国家工期定额执行,不作调整;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馆按定额工期调减15%。

单位工程:±0.00以下结构工程,按定额工期调减5%;±0.00以上结构工程、宾馆饭店及其他建筑的装修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10%。

四、工期定额对群体工程的规定: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2个以上(含2个)单项(位)工程时,工期的计算:以一个单项(位)工程的最大工期为基数,加其他单项(位)工程工期总和乘相应系数计算:加一个乘0.35系数;加2个乘0.2系数;加3个乘0.15系数;4个以上的单项(位)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五、临界工期的确定:住宅工程:定额总工期×80%高层建筑工程:定额总工期×75%一般框架、工业厂房等其他工程:定额总工期×80%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

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1989年4月1日、1991年5月1日和1993年6月1日发布试行。

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特作如下规定:一、总则1.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

2.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制定工资和考核工期的依据。

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依据确定工程总工期。

二、管理1.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2.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1)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

(2)要将工期定额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转发市政公用工程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银行等单位,必要时可召开交底会或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3)监督、协调工期定额的实施。

三、实施1.在某些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合同工期需要变动时,施工企业要有正式报告,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总工期。

如有争议,由主管部门裁定。

2.对于需要压缩工期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审定,在确认有保证质量、安全施工和必要的工程措施费用后,方可签订合同工期,由于不适当地压缩工期,造成质量下降或出现质量与安全事故时,必须追究签约人的责任。

3.对于两项或两项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同时交叉施工的工期应以定额为基础,编制综合项目、合理交叉施工进度计划或综合施工网络图,取关键线路工期或工期最长的单项工程工期乘以1.1~1.3的系数。

4.凡在承包工程施工合同中执行经过审定的工期者,可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工期奖惩办法,奖惩标准以合同工期为准,每提前一天或拖后一天,奖或惩金额均为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一至二,但奖惩金额不得超过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三。

四、调整与补充为使定额贯彻执行,凡定额中需要各地主管部门进一步具体确定的量或补充项目,均应逐项加以解决。

1.定额工期是按照一般地区条件编制的,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具体条件对定额工期水平作适应调整。

对定额范围以外而本地常见项目,应自行编制补充定额。

2.关于各种管道工程计算工期的限额长度,定额只给出一个范围,各地应根据本地区施工设备能力,技术力量和实际可能,确定具体的限额长度值,做为计算标准。

3.关于季节补偿工期:定额工期已包含了一般季节影响和常规假日,对于冬、雨季节影响,各地区应根据本地冬、雨季各月份工期损失,确定补偿的日历天数。

作为统一的季节补偿工期标准。

总工期覆盖哪个月份,即可补偿相应工期天数。

4.关于地区补偿工期:定额工期是按照一般城区环境测定的。

总工程处于闹市区,因干扰因素较多,总工期可适当增加5~25%,若工程处于郊区,因干扰因素较少,总工期可适当减少5~15%。

5.对定额项目进行补充调整定额工期水平,应做好调查研究,进行必要的测算和相关项目工期水平对比,经过平衡调整,增补本地区普遍适用的项目,调整不适当的工期水平。

五、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规定和执行定额的需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建设部备案。

六、本规定由建设部城建司负责解释。

具体请参考:建设部2000年2月16日颁布施行的《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但是:合同工期一般情况下不会等于定额工期也不可能走出定额工期,定额工期对某个项目的甲乙双方而言不一定有约束力,合同工期则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定额工期可以是确定合同工期的参考依据之一,却不是必须遵守的法则。

作为开发商当然希望会选择一个能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工作的承包商,而不会选择一个只能以定额工期来完成的承包商,只要合同工期制订合理并经双方认可后写入合同,则对双方形成工期奖罚及赶工措施费用计算的依据,而不是定额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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