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行政法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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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法--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2006,70.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 政职责的一部分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 来行使的法律行为。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属于行政授权的是( )。
A.《植物检疫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 业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行使植物检疫权
B.某县政府文件规定,县自来水公司行使节约用 水、计划用水的行政执法权
二 行政委托
是行政主体将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 织的法律行为。如个人所得税的代收
《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 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 罚。
三 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的特征和区别 1 依据方面的特征和区别 2 方式上的特征和区别 3 法律后果上的特征和区别
第四节 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
一 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是指行政行为的作出或者形成。 ——确定行为在何种情况下已经完成或者作出
(1)主体要件: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 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 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
(2)主观要件:行为主体有凭借国家行政权力产 生、变更或消灭某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意图,并有追 求这一效果的意思表示。
生的具体影响,也就是对相对方的权利义务 作出某种具体处理和决定。
归纳起来,包括以下几个 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 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变更法律地位 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2 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成立便对相对方和行政主体等产
生法律上的效力。 一般有下列效力:P120-122 具有公定力 具有确定力——对相对方/对行政机关 具有拘束力 具有执行力
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

第二章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案例

第二章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案例

第二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案例1、案例被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原告:某市B区冻肉厂被告:某市B区卫生检查队某市卫生局某市B区冻肉厂被位于A区的市卫生局委托的人员组成的B区卫生检查队现场查出5吨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猪肉,卫生检查队便以市卫生局的名义对该厂罚款1万元。

市卫生局知情后,又对该冻肉厂作出责令停业一个月的处罚决定。

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冻肉厂要求举行听证的要求被驳回。

冻肉厂不服,便以B区卫生检查队和市卫生局为被告向B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请问人民法院是否应受理此案?被告是否正确?答:1、B区人民法院不能受理此案。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该案件,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位于A区的市卫生局,据此,此案应由A区的人民法院管辖。

B区人民法院应当告诉冻肉厂,应以市卫生局为被告,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

2、此案被告不正确,B区卫生检查队不能成为本案被告。

相对人对受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卫生检查队是由市卫生局委托的人员组成的临时性工作组织,它不能成为行政主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而只能以市卫生局的名义进行行政执法活动,其执法活动的后果由市卫生局承担。

所以本案被告应为市卫生局。

2、案情介绍:某公安局民警李某,开车执行公务。

在返回单位途中,路过其小孩正在读书的学校,临时决定先接其小孩回家,然后再回单位。

就在其接上小孩回家的路上,李某违章驾驶,撞伤一老太太。

该老太太打算去法院提起损害赔偿之诉,但她应当以李某个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赔偿之诉呢,还是以李某所属的公安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赔偿之诉?为此,她前来一家律师事务所请教。

律师事务所中的律师们在讨论中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主张,应当以民警李某所属的公安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理由是:1.李某是民警,属于国家公务员;2.李某发生撞车时使用的车是公务车,而不是私家车;3.虽然接送自己的小孩不属公务,但它发生在整个公务的时间段之内(即回到单位之前而不是之后)。

行政法学 第二章 行政主体

行政法学 第二章 行政主体

Hale Waihona Puke (二)行政主体的特征1.行政主体必须是承担行政职权,实施行政活 动的组织。 2.行政主体必须是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 动的组织。 3.行政主体必须是能够承担行政活动的法律效 果(主要是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的组织。 4.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 组织。
二、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一)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二)行政主体与公务员 行政主体必须是组织并且是以自己 名义对外行使行政权的组织;公务员只 能是自然人,并且必须以行政主体的名 义才能对外行使行政权。 (三)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
一、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
(一)行政授权 (二)行政委托 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体将其职 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 或个人来行使的法律行为。 (三)行政委托与行政授权的区别
(一)行政授权
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或规章直接 规定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 部分或全部授予某个组织,或者法律、 法规规定由特定的行政主体,通过法定 方式,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 一部分或全部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
第二节 国家行政机关
一、行政机关的概念 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 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国家 机关。 二、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国家行政机关 (一)中央行政机关 (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一)中央行政机关
1.国务院 2.国务院各部委 3.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4.国务院各部、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 5.国务院的办公和办事机构
第二章 行政主体
第一节 行政主体概述 第二节 国家行政机关 第三节 被授权的组织和受委托的组织 第四节 公务员 复习思考题
第一节 行政主体概述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二、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三、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 四、确立行政主体概念的意义

行政法主体和行政行为主体

行政法主体和行政行为主体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行政主体从形式上分,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具体如下:一、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属于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

根据职权管辖范围,可将行政机关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办事机构。

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要注意的是派出机关包括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此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也属于派出机关。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并不是一级人民政府,但实际上却履行着一级人民政府的职能,在一定区域内依法行使对所有行政事务的组织和管理权,能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因而它们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体可分为:1、行政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因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置的,具体处理和承办各项行政事务的内部组织、派出组织和临时组织。

(1)内部机构:行政机关的某些内部机构在得到法律、法规授权情况下,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如工商总局内设的商标局(《商标法》授权)、国家专利局内设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法》授权)等。

(2)派出机构:是指政府职能部门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置的,代表该职能部门管理某项行政事务的派出工作机构。

如审计署驻各地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财政所等。

(3)临时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设立的,协助其处理某项临时性行政工作的组织。

如国务院就曾设有国家防汛救灾指挥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等。

行政法主体

行政法主体

行政组织法:包括行政机关组织法、行 政编制法、公务员法; 行政组织法的内容: 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及结构; 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 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立、变更、撤销的程 序; 国家行政机关的基本活动原则和制度;

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内容 3.行政法律关系客体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化 1.变化形态:产生、变更、消灭 2.变化的原因:法律事实— 法律事件、 事实行为
二、行政主体 (一)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主体理论 法国: 行政主体是法律创设的主体,是指享有 实施行政职务的权力,并负担由于实施 行政职务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主 体。行政主体是法人— 公法人(根据公 法成立的,并以公共事务为成立目的)。 德国: 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上享有权利,承担义 务,具有统治权并可设置机关以便行使
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务院机构编制 机关提出方案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 论通过,总理提请 全国人大或常委决 定 国务院决定
国务院直属机构;办 国务院机构编制 事机构;国务院组成 机关提出方案 部门管理的行政机构; 议事协调机构;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 国务院机构编制 级内设机构 机关审核方案
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 国务院行政机构 级内设机构 决定
六、行政相对人 (一)概念 是指行政管理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 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 个人、组织。 (二)法律地位 行政主体行政管理的对象;也是行政管理的参 与人(听证、信访);可以成为监督主体; (三)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1.申请权 抚恤金、补助金、救济金、申请办理许可证等 等;

2第二章行政主体

2第二章行政主体

(三)与行为主体


直接、具体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和个人。 一是受委托的机关、团体; 二是行政人、公务员。
第二节 行政主体的类型和地位




一、类型 (一)依实施行政职权的范围:外部行政 主体(按地域对社会相对人)和内部行政 主体(按隶属关系对内部相对人的管理) 各级政府内外兼具; 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内部行政主体。 意义在于确定行政行为的有效性和行政行 为的被告。
7、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是地方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承担某一方面行政事 务的组织与管理职能的工作部门。职能部门依照 有关法律规定独立享有并行使行政职权,以自己 名义作出决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对 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有行政主 体资格。 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的法定职权主 要有: 1.决定和命令的发布权。 2.主管行政事项处理权。
二、认定方法



区分(1)行政主体与非行政主体 (2)内 与 外 方法(1)按行政职权确认 (2)按行为性质确认
三、特殊情况的认定



1、在行政职权的法律关系中的主体问题:一是依法律法 规设立;二是依行政授权。授权方主体授权,使被授权主 体成为行政主体。 2、行政委托 3、行政联合 4、行政派出关系 5、临时行政机构的主体 6、越权 7、假象行政主体 8、作为相对人的行政机关 9、党组织
一、行政机关的概念和特征

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 家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 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设置、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 政事务的机关。也叫国家管理机关,简称政府,是国家机 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法最主要的主体。 我国的行政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是国家权力 机关的执行机关。它对国家权力负责,接受国家权力机关 的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具有以下特征: 1、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 2、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 3、国家行政机关是按照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 并按照科学方法依法进行活动的组织。 行政机关与行政组织、行政机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简述行政法主体及其分类

行政法主体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行政法主体进行分类:
1. 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行使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

2.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3. 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即受行政机关管理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 行政第三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均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 其他行政法主体:包括国家公务员、行政委托组织、行政协助组织等。

以上是行政法主体的分类,不同类型的行政法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不同的权利和承担不同的义务。

在行政活动中,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是最基本的行政法主体,其他行政法主体则是在特定情况下参与到行政法律关系中的。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 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委托乡政 府对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做出罚款裁决,尔后 发现处罚违法或失当,补救责任应由委托的公安 机关承担。这说明乡政府不是治安处罚主体。
二、行政主体与相关主体的关系
? 行政主体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 行政主体与行为主体 ? 行政主体与公务员
? 职权行政主体与授权行政主体划分的意义 在于:由于职权行政主体与授权行政主体 的职权来源方式不同,因而对其行政行为 合法性审查的角度也将有所区别,对授权 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应首先 审查“授权关系”是否合法成立。
3、中央行政主体与地方行政主体
? 根据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的不同,行政主体可以分为中央 行政主体和地方行政主体。
? 外部行政主体与内部行政主体的划分以外部行政与内部行 政的划分为基础。由于行政法主要是公共行政法,因而在 大多情况下,行政主体限于外部行政主体。
外部行政主体与内部行政主体划分的意义:
一方面,有助于确定行政行为的有效性。内 部行政主体不能进行外部行政行为,否则该行政 行为不具有不具有法律效力。
另一方面,有助于确定行政诉讼中的被告。 内部行政主体不能成为行政诉讼中的被告。
(2)行政主体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
? 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但并不是所有的组织都是行政主体。国家权力 机关行使立法权和监督权,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检 察权,因此它们都不是行政主体。只有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的组 织,才是行政主体。
? 所谓“依法拥有”行政职权,系指这种组织的行政职权或者是由法律、 法规设定(行政权的法律设定)的,或者是由有关机关通过法定程序 授予(行政授权)的。
2、职权行政主体与授权行政主体
? 根据行政职权的产生方式,行政主体又可被划分为职权行 政主体和授权行政主体。

第二章 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的地位是指由依法享有行政职权和 依法履行的行政职责确定的行政主体在行政法 律关系中所处的位置。
1、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是指它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地位。 2、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取决于其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 3、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通具体的权利和义务来表现。



(二)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地位与 行政主体1、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地 位与性政治主体本身三者之间的关系。

(四)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1)行政主体主要由行政机关构成,但行政 机关之外的社会组织和行政机关内部的行政机 构在其特定的条件下也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2)行政机关虽然都可以成为行政主体,但 并非在任何场合都是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只有 参加到行政法律关系中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时, 才能成为行政主体。


职权确认的本质就是确认职权的来源问题,对 职权主体,应该核实其产生职权法律的内容; 对于授权行政主体,应该审查授权的合法性。 通过行政主体行为的性质确认也是一种途径。 如行政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不能称为行政主 体,只能称之为机关法人;只有从事行政活动, 实施行政职权时,才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属 于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不同
中央行政主体和地方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的性质和法律来源
职权行政主体和授权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管辖的对象不同
地域行政主体和公务行政主体


(一)外部行政主体与内部行政主体
外部行政主体是指依法对行政主体之外的行政 相对人实施行政管理的行政主体; 内部行政主体是指依法对本行政主体的组成机 构、公务员或隶属于本行政主体的其他组织实 施行政管理的行政主体。 内部行政主体的类型:行政机关、领导机构、 办事机构、内部事务管理机构。

行政法主体


职权性行政主体资格,即各类行政机关— —《宪法》和《组织法》 授权性行政主体资格——其他法律、法规、 规章

第二节
一、概念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是指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 而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对国家各项 行政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机关。

其特点是:
其一,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 其二,行政机关完成一定行政职能。 其三,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和组织法而设置。
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直属事业机构单位

国务院的组成;包括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 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中国人民银 行行长和秘书长(八大金刚)组成。 国务院部委(25个) 外交部 国防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安全部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事和劳动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 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与人口计生委 人民银 行 审计署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部

“七匹狼”诉商标评审委员会

原告: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第三人:四川省大邑县大庄园酿酒总厂 原告因不服被告于2008年6月4日做出的《关于第 1408898号“七色狼”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其 中维持了对四川省大邑县大庄园酿酒总厂提出的 “七色狼”商标核准注册)而向北京市一中院起 提起诉讼。
行政机构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关键在于其是否通过行政授权而取 得了独立的行政职权和职责。我国目前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构 主要有三种: 1、行政机关的某些内部机构。如公安局的交警大队 2、政府职能部门的某些派出机构。如公安派出所在法律规定的条件 下是行政主体。 3、行政机关中依行政授权设立的专门机构。如商标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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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烟草法》14条:全国烟草总公司根 如:《烟草法》14条:全国烟草总公司根 据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的年度总产量计划 向省级烟草公司下达分等级、分种类的卷 烟产量指标。省级烟草公司根据全国烟草 总公司下达的分等级、分种类的卷烟产量 指标,结合市场销售情况,向烟草制品生 产企业下达分等级、分种类的卷烟产量指 标。
四、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 (一)行政职权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法律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 理活动的资格及权能。其内容主要有:制规权、行政许可权、行政确 认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奖励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 (二)行政职责 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依法必须承担的义务。 1.积极行使行政职权以有效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等行 政任务的职责; 2.积极履行行政职责促进经济、文化等事业发展、保障和发展社 会福利、切实做到行政服务于民的义务; 3.依法、合理行政的义务; 4.接受各种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义务; 5.对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侵害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行政公署——省政府派出机关。贵州省毕节地区、 行政公署——省政府派出机关。贵州省毕节地区、 内蒙古兴安盟行政公署、大兴安岭行政公署、贵 州铜仁行政公署、新疆哈密地区行政公署等。 区公所——县政府派出机关。最高行政官员称谓 区公所——县政府派出机关。最高行政官员称谓 “区长”。“区”的权力高于乡,一个区平均管 区长” 辖4~5个乡、镇,少的2~3个,多的5~8个。 个乡、镇,少的2 个,多的5 街道办——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经上级政府批准 街道办——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经上级政府批准 设立。 相同点:设立都必须经过上级机关的批准,其并 相同点:设立都必须经过上级机关的批准,其并 非一级人民政府,但实际却代表一级政府在该区 域行使行政职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三、其他行政主体 1.行政机构。 行政机构是行政机关根据行政工作的需要,在行政机 关内设立若干工作机构,以协助或按照内部分工委托 办理该机关的各项行政事务。 行政机构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关键在于其是否通 过行政授权而取得了独立的行政职权和职责。我国目 前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构主要有: (1)行政机关的某些内部机构。如公安局的消防机构 (2)政府职能部门的某些派出机构。如公安派出所在 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行政主体。 (3)行政机关中依行政授权专门设立的行政机构。如 商标评审委员会 、综合执法机构。
(二)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 2、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行政机关都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但行政机关并不等同于行政主体, 但行政机关并不等同于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可以不是行政机 关。 3、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人、公务法人、公法人 行政法人:日本, 行政法人:日本,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投资设立的公共团 体法人, 体法人,如国有公司、国库、金库、基金等,具有公共财团 法人性质。 公务法人:法国,以实施公务为目的而成立的具有独 立人格的公务机关。 公法人:英国,从事特定公共事务的独立行政机构。
1、 社会团体 、 社会团体——基金 基金 会,律师会计师协会等 2、行业性行政公司 、
(烟草公司、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 烟草公司、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 烟草公司 3、事业单位 (如学校、医院等 如学校、 、 如学校 医院等)
4、群众性自治组织 、
授权的条件 1、授权的主体(立法及行政立法之主体) 2.被授权组织的条件: (1)被授权组织自身的活动与授权的内容有某 (1)被授权组织自身的活动与授权的内容有某 种联系——卫生防疫站,卫生监督所与疾控中心 种联系——卫生防疫站,卫生监督所与疾控中心 ; (2)必须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的正 式人员; (3)必须具有与承担的行政职务相应的技术及 设备条件; (4)能独立承担因自己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三)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的关系 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共同构成了行政法上 行政主体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行政权 是权也是责,是权力与职责的结合体,有 行政职权必然同时有行政职责,法律不允 许有权无责,也不允许有责无权,这是行 政职权与行政职责的不可分割性。同时二 者还具有密切的对应性,即有多少行政职 权,就应该有多少行政职责,反之亦然。
依法授权的 行政机关内部机构 行 政 机 构 政府职能 部门的派出机构 专门设立的机构
《商标法》第二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 商标法》 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 商标争议事宜。 第三十二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 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 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 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 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 治安管理处罚法》 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第二章 行政法的主体
第一节 行政主体(6学时) 行政主体(6
一、概述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 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能独立承担因该活动而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组织。对此从这样三个方面来理解: 其一,名。行政主体资格的获得必须有法律依据。 其二,权。行政主体是承担着行政管理职能的主 体。 其三,责。行政主体是具备行政法上人格主体的 组织,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并能 独立承担因该活动而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行政机关 (一)概念 行政机关,是指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 而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对国家各项 行政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机关。 其特点是:其一,行政机关是为完成一定行政 职能而专门设立的国家机关。其二,行政机关 在成立之时即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其三,行政 机关具有一定的行政机构及公务员编制。 三种社会地位:1 三种社会地位:1、行政主体 ;2、民事主体 3、行政管理相对人
2.社会组织。经过法律、法规特别授权规定,某些 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也 可获得某项或某方面授权而成为行政主体。 其有以下特征: 1.被授权的组织自身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体系, 性质上是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不能是个人); 2.被授权的组织其行政权力来源于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明确授予; 3.被授权的组织依法享有行政职权,同时也依法 承担行政职责。
1、专门机构 、
(如专利局设立的专利复审委员会 如专利局设立的专利复审委员会) 如专利局设立的专利复审委员会
行政 机构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规章授权的 组织
2、内部机构 、
(如交警大队、消防大队) 如交警大队、消防大队 如交警大队
3、派出机构(如派出所 、 如派出所) 如派出所
其他 社会组织
五、行政委托 五、行政委托 (一)行政委托的含义与特点 行政委托,是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将其行政职权 或行政事项委托给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受 委托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和行使职权,并由 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行政委托特征有: 第一,行政委托的职权来源是行政机关的委托行为。 第二,行政委托不发生职权、职责、法律后果及行政主体 资格的转移。 第三,受委托组织必须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 第四,行政委托对象应当是符合法定条件的有关主体。如 《行政处罚法》第19条明确规定了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 行政处罚法》 19条明确规定了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 的组织应当具备一定条件。
《高等教育法》第二十条 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 高等教育法》 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 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 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 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接受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 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发给相应的结业证书。 结业证书应当载明修业年限和学业内容。 《工会法》第二十五条 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 工会法》 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 位应当予以协助。
行政主体的范围 行政主体范围,行政法学界一般认为包括行 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1、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 门。 2、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行政主体范围示意图
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各级人民政府
各级人民政府的作部门
(三)行政主体资格的构成要件 1.依法成立的组织。2.应当具备一定的组织机构、职位 .依法成立的组织。2 和人员编制。3.拥有法定的独立职权与职责。4 和人员编制。3.拥有法定的独立职权与职责。4.能以自 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和承担法律责任。 (四)行政主体的法律意义 1.行政主体可以区别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权力主体与非 行政权力主体的身份性质。 2.行政主体可以确定公务员及受托组织实施的行政活动 行为的效力与责任归属。 3.行政主体是判定行政诉讼被告、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和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前提和基础。
国务院直属机构(16个 国务院直属机构(16个)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 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体育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统计局 林业局 知识产权局 旅游局 宗教局 参事室 国管局* 国管局* 国家预防腐败局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1个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1个) 国资委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14个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14个) 新华社 中科院 社科院 工程院 发展研究中心 行政 学院 地震局 气象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电监会 社保基金会 自然科学基金会
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国务院的组成;包括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 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中国人民银 行行长和秘书长(八大金刚)组成。 国务院部委(27个 国务院部委(27个) (27 外交部 国防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国家民 委 公安部 安全部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事和劳动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铁道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 部 卫生部 人口计生委 人民银行 审计署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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