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上市公司并购动机研究——以艾迪西收购申通快递为例

上市公司并购动机研究上市公司并购动机研究————以艾迪西收购申通快递为例以艾迪西收购申通快递为例以艾迪西收购申通快递为例2019年03月27日一、引言引言 上市公司的并购行为是资本市场的热点研究内容,并购行为的发生会对资本市场产生较大的影响,可能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并购行为的动机对影响资本市场稳定与投资者利益具有决定性意义,资本市场的监管层以及利益攸关的投资人都非常重视并购行为发生的动机。
提高公司业绩、改善财务现状等积极的并购动机对于投资者利益保护和树立资本市场良性发展都具有较好的示范价值和意义,相反,毫无价值的并购动机不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以及良好资本市场关系的确定。
本文以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为研究对象,结合西方并购动机理论和我国现有的并购研究成果,从股东角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行业现状等方面分析上市公司并购行为的动机。
研究发现,样本案例的并购主要出于考虑缓解质押危机、实现财务业绩、维持上市资格以及公司业务转型等四个方面的动机。
通过研究,希望对资本市场监管、投资者利益保护等提供一定参考。
二、相关文献综述相关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西方国家经历了五次并购热潮,国外学者研究发现,并购的动机主要是外部竞争因素带来的压力和实现内部利润最大化。
Coase(1937)认为并购的动机是避免和减少交易成本,Williamson(1968)、Hart(1986)分别将这一理论进一步深化,形成了垄断动机理论。
Fama 和Jensen(1983)认为并购的动因是为了降低代理成本。
威斯通(1998)对已有的并购理论作出归纳和总结,他认为不管是效率理论、代理理论,还是现金流量假说等因素都是企业并购的动因。
K. D. Brouthers(1999)认为并购动机可分为战略动机、经济动机和个人动机三种,其中,战略动机包括提高竞争力和市场势力等;经济动机包括扩大规模、增加利润和降低风险等;个人动机包括代理人管理权等。
专用申通快递物流服务协议(2024版)精简版

专用申通快递物流服务协议(2024版)精简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协议概述1.1 协议双方1.2 协议范围1.3 协议有效期2. 服务内容2.1 快递服务2.1.1 快递包裹范围2.1.2 快递时效2.1.3 快递费用2.2 物流服务2.2.1 物流货物范围2.2.2 物流时效2.2.3 物流费用3. 服务质量和保障3.1 快递服务质量3.1.1 派送时效3.1.2 派送成功率3.1.3 派送安全3.2 物流服务质量3.2.1 运输时效3.2.2 运输安全3.2.3 货物损坏处理4. 费用结算4.1 费用计算方式4.2 结算周期4.3 付款方式5.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5.1 变更条件5.2 终止条件5.3 终止后的事宜6. 违约责任6.1 双方违约责任6.2 赔偿方式7. 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方式7.2 适用法律8. 保密条款8.1 保密内容8.2 泄露后果9. 其他条款9.1 不可抗力9.2 合同的附件10. 签署日期11. 签署人12. 合同副本数量13. 合同生效条件14. 合同续约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协议概述1.2 协议范围包括快递服务和物流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本协议第二部分。
1.3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 服务内容2.1 快递服务2.1.1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国内快递包裹的收寄、运输、派送等服务,确保甲方包裹安全、准时送达。
2.1.2 快递时效按照乙方的标准快递时效执行,具体时效要求见附件一。
2.1.3 快递费用按照乙方的标准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二。
2.2 物流服务2.2.1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国内物流服务,包括货物运输、仓储、配送等服务,确保甲方货物安全、准时送达。
2.2.2 物流时效按照乙方的标准物流时效执行,具体时效要求见附件一。
2.2.3 物流费用按照乙方的标准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二。
3. 服务质量和保障3.1 乙方承诺提供的快递和物流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保证派送时效、派送成功率和派送安全。
申通快递:关于收购转运中心中转业务资产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公告编号:2020-009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转运中心中转业务资产组的公告一、本次交易概述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中转时效,发挥重点城市中转环节辐射带动作用,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有限”)拟以人民币3,040.89万元收购济南申鑫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申鑫”)拥有的中转业务资产组即为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拟了解资产价值事宜涉及济南申鑫快递有限公司拥有的与快递中转(济南)相关资产组估值报告》(华亚正信沪估字【2020】第0002号)中载明的委估资产组(包括但不限于:中转、运营经营权、转运中心运营服务网络的各项权益等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一”);拟以人民币3,946.40万元收购重庆申重速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申重”)拥有的中转业务资产组即为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拟了解资产价值事宜涉及重庆申重速递有限公司拥有的与快递中转(重庆)相关资产组估值报告》(华亚正信沪估字【2020】第0001号)中载明的委估资产组(包括但不限于:中转、运营经营权、转运中心运营服务网络的各项权益等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二”)。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转运中心中转业务资产组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收购资产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一)出让方一1、济南申鑫快递有限公司(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NXJUU1F(2)法定代表人:陈锦丽(3)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4)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郭店街道郭店三区88号(5)经营范围: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
2024申通快递专属物流合同范本

2024申通快递专属物流合同范本本合同目录一览1. 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委托方)1.2 乙方(受托方)1.3 合同标的1.4 合同价格2. 服务内容2.1 快递服务2.2 物流服务2.3 仓储服务3. 服务期限3.1 起始日期3.2 终止日期4. 服务质量4.1 快递时效4.2 物流跟踪4.3 货物损坏及丢失5. 费用与支付5.1 服务费用5.2 额外费用5.3 支付方式5.4 支付时间6.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6.1 变更条件6.2 解除条件7. 违约责任7.1 甲方违约7.2 乙方违约8. 争议解决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仲裁解决8.4 法律途径9. 保密条款9.1 保密内容9.2 保密期限9.3 泄露后果10. 合同的生效、终止和续签10.1 生效条件10.2 终止条件10.3 续签条件11. 其他条款11.1 不可抗力11.2 法律适用11.3 合同附件12. 甲方(委托方)签字13. 乙方(受托方)签字14. 签字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合同主体及定义1.3 合同标的:本合同项下的快递、物流和仓储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见合同第二部分。
1.4 合同价格: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数量,计算出的总服务费用,具体金额见合同第五部分。
2. 服务内容2.1 快递服务: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甲方指定的货物从甲方指定的地点通过快递方式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
2.2 物流服务: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甲方指定的货物从甲方指定的地点通过物流方式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
2.3 仓储服务:乙方负责在合同约定的地点为甲方提供仓储空间,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货物进行仓储管理。
3. 服务期限4. 服务质量4.1 快递时效:乙方应保证货物自发出之日起,在正常情况下到达目的地所需的时间不超过____个工作日。
4.2 物流跟踪: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实时跟踪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出发地、目的地、运输状态等。
2024年度申通快递物流承运协议

2024年度申通快递物流承运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协议概述1.1 协议双方1.2 协议范围1.3 协议有效期第二条货物承运2.1 货物种类2.2 货物数量2.3 货物包装第三条运费及支付3.1 运费标准3.2 支付方式3.3 支付时间第四条运输时效4.1 预计送达时间4.2 特殊情况下送达时间调整4.3 延误赔偿第五条货物保险5.1 保险范围5.2 保险费用5.3 保险理赔第六条货物损坏或丢失6.1 损坏或丢失的处理流程6.2 赔偿标准6.3 索赔期限第七条运输工具和人员7.1 运输工具的要求7.2 人员资质要求第八条保密条款8.1 保密信息范围8.2 保密期限8.3 泄露保密信息的处理第九条违约责任9.1 违约行为9.2 违约责任承担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2 争议解决地点10.3 适用法律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1.1 变更条件11.2 解除条件第十二条合同的继承和转让12.1 继承条件12.2 转让条件第十三条合同的附件13.1 附件内容13.2 附件的有效性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通知机制14.2 合同的完整性和独立性14.3 合同的签署日期和地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协议概述1.1 协议双方1.1.2 甲方是指需要将货物运输至指定地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1.3 乙方是指承运甲方货物并提供运输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2 协议范围1.2.1 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运输、配送、仓储、装卸、包装、配送信息跟踪等服务。
1.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货物安全、及时、准确地送达指定地点。
1.3 协议有效期1.3.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3.2 如双方同意续约,应签订书面续约协议,并明确续约期限。
第二条货物承运2.1 货物种类2.1.1 甲方托运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运输安全规定及乙方运输能力要求。
快递行业借壳上市风险防范的探讨——以顺丰为例

快递行业借壳上市风险防范的探讨——以顺丰为例欧阳洋(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 300222)2018年全年,我国规模以上快递业务量达到507亿件,同比增长26.6%;规模以上快递业务收入达到6038亿元,同比增长21.8%。
由于快递行业提供的服务同质化程度比较高,比较难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入行门槛也比较低,于是快递行业竞争比较激烈。
因此只能依靠压低单件快递价格来抢占市场份额。
从2015年起,申通快递率先进行上市,顺丰快递也紧随其后,希望通过这种产权和资产的转换达到上市的目的。
本文通过研究顺丰控股的借壳上市行为,分析顺丰控股在借壳上市的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并试图给出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以供同行业的其他公司作为参考。
关键词:顺丰控股;借壳上市;风险;风险控制一、研究背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京东商城、阿里巴巴、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蓬勃发展,带动着快递行业的迅速崛起。
2018年,仅淘宝一家在双十一时的销售额就达到2135亿,这给快递行业注入了强劲的发展动力。
同时快递行业谋求发展也需要更多的资金,面临着银行借款财务风险大、限制条件多、数量有限的众多瓶颈,快递行业将筹资眼光放在了股票市场。
其中企业的上市分为直接上市、借壳上市和MBO等。
由于在上市途径上,政府加强了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和筹资活动的要求,发布了一系列限制的政策法规,相较之下借壳上市有着程序简易,条件限制较少的优势,于是许多企业选择了借壳上市。
为了能谋求更多资本支持,兼并重组就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以三通一达为首的民营快递公司率先尝试了借壳上市的方法。
虽然方法可行,但我们不能忽略的是借壳上市的流程都是存在风险的,为了妥善处理相应的风险,不让上市失败,维护资本市场秩序,本文希望通过对顺丰快递的借壳上市进行探讨,提出些许建议从而让快递行业通过借壳上市能得到更稳妥的发展。
二、借壳双方基本情况及借壳动因分析(一)顺丰控股概况1. 顺丰快递公司概述2017年2月24日,顺丰快递正式更名为顺丰控股,股票代码002352。
600797 _ 浙大网新关于股东股份质押情况的公告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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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3-030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集团”)通知,对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具体如下:
一、解除质押情况
2013年6月6日,网新集团将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2%)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办理质押情况
因经营资金需要,网新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31%)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上述质押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13年6月6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网新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额为135,196,05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6.06%,其中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133,4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5.89%。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
快递点转让合同范本(精选10篇)

快递点转让合同范本(精选10篇)快递点转让合同范本精选篇1甲方(出让方):身份证号:乙方(承接方):身份证号:兹有甲方需转让本人承包的申通快递业务,经申通快递公司同意,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一、转让日期:年月日。
二、转让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
三、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店内所有业务、设施及面包车、三轮车各一辆归乙方所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乙方有业务操作方面的问题需要请教,甲方应及时给予解答。
四、双方约定,转让前有关甲方经手的快递业务及有关问题、纠纷由甲方负责完成,乙方不承担此责任;转让后有关快递业务及问题、纠纷等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交待、乙方认可的遗留问题除外)。
五、甲方滞留的快件有件,单号分别为:。
六、此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申通快递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快递点转让合同范本精选篇2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韵达快递业务转让事宜达成以下以协议:一、甲方承诺将分部的全部业务转让给乙方经营;转让日期:__月__日。
二、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上属费用包括全部业务及相关设备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费用。
甲方提供的硬件设备:金杯车一辆、电动三轮车三辆、扫描把枪两把、电子称一台,电脑一台三、甲方至__月__日前,结清该院街分部及其下属一个寄存点的所有费用。
四、双方约定,转让前有关甲方经手的快递业务及有关问题,纠纷由甲方负责完成,乙方不承担此责任;转让后有关快递业务及问题、纠纷等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交待、乙方认可的遗留问题除外)。
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院街分部全部业务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乙方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邮政管理局对快递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合法经营,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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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公告编号:2020-010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殷控股”)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以下简称“德殷德润”)、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恭之润”)分别持有本公司的股份457,709,848股、246,459,149股,本公告中披露的德殷控股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均是按照德殷控股直接持股的股份数量计算的。
2、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德殷德润、恭之润、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通信托·紫金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国通信托·紫金10号”)、陈德军先生、陈小英女士(以下合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0,557,733.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13%,占公司总股本的0.69%,对应融资余额为8,015.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0,557,733.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13%,占公司总股本的0.69%,对应融资余额为8,015.00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德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
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德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未出现因股份被质押事项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上述人员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追加担保物、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后续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