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28修订版三%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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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反规定的处理方案

员工违反规定的处理方案

员工违反规定的处理方案一、处理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对待所有违规员工应一视同仁,不偏袒、不歧视,依据事实和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处理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2、教育为主原则处理违规行为的目的不仅是惩罚,更重要的是教育员工认识错误,改正行为,防止再次违规。

3、及时处理原则一旦发现员工违规,应尽快进行调查和处理,避免问题拖延和扩大化,减少对组织的不良影响。

4、证据确凿原则处理违规行为必须有充分、确凿的证据支持,不能仅凭猜测或主观判断。

5、适度处罚原则处罚的力度应与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相适应,既要起到警示作用,又不能过度处罚。

二、违规行为的分类1、轻度违规如迟到、早退、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较短时间、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等。

2、中度违规包括旷工、虚报工作业绩、泄露公司内部信息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违反工作流程导致一定损失等。

3、重度违规例如盗窃公司财物、贪污受贿、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造成重大损失等。

三、处理流程1、违规发现与报告任何员工发现其他员工有违规行为,都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或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2、调查核实接到报告后,相关部门应迅速展开调查,收集证据,核实违规事实。

3、与员工沟通在做出处理决定前,应与违规员工进行沟通,听取其陈述和解释。

4、决定处理方式根据违规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结合处理原则,确定具体的处理方式。

5、通知与执行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违规员工,并按照决定执行相应的处罚措施。

6、存档记录将整个处理过程的相关资料进行存档,以备后续查阅和参考。

四、处理措施1、轻度违规处理措施(1)口头警告对初次发生轻度违规行为的员工,由直接上级进行口头警告,提醒其注意遵守规定。

(2)书面警告对于多次发生轻度违规行为的员工,给予书面警告,明确指出其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2、中度违规处理措施(1)绩效扣分根据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对违规员工进行绩效扣分,影响其绩效奖金。

(2)停职检查让违规员工暂时停止工作,进行自我反省和检查,期间停发工资。

关于员工违规的情况处理意见

关于员工违规的情况处理意见

员工违规的情况处理意见一、背景近期,公司内部出现了一些员工违规行为,给公司的正常运营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和秩序,现就员工违规的情况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二、员工违规行为的类别与原因分析1. 迟到早退:部分员工不遵守公司规定,经常迟到早退,影响工作氛围。

原因可能是个人时间管理不当或对工作不够重视。

2. 工作态度不端正:部分员工在工作中态度消极,缺乏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原因可能与员工个人职业素养、职业道德有关。

3. 私自兼职或从事副业:部分员工私下从事其他兼职工作,影响本职工作。

原因可能是员工对现有工作不满或追求个人利益。

4. 泄露公司机密:个别员工出于个人目的,泄露公司机密信息,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此类行为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三、处理意见1. 对于迟到早退的员工,进行口头警告,并责令其按照公司规定准时上下班。

对于屡教不改的员工,考虑扣罚绩效奖金或予以纪律处分。

2. 对于工作态度不端正的员工,首先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了解其态度消极的原因。

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培训、辅导或调整工作岗位。

若仍无法改善,考虑终止劳动合同。

3. 对于私自兼职或从事副业的员工,首先进行警示教育,强调员工行为准则。

对于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员工,按照公司规定予以处理,必要时解除劳动合同。

4. 对于泄露公司机密的员工,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机密进一步泄露。

同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必要时报警处理。

加强公司内部信息安全培训和监管,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四、预防措施1. 完善员工行为准则和奖惩制度,明确违规行为的界定和处理方式。

2. 加强员工入职培训和日常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3.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员工的工作状态和心理动态,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4. 强化公司内部监管和安全措施,确保公司机密和信息安全。

五、结语以上处理意见仅供参考,具体实施需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通过严肃处理违规行为,旨在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和员工的职业道德水准。

申通快递规章制度范本

申通快递规章制度范本

申通快递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申通快递公司的运营管理,保障快递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申通快递公司全体员工。

各级领导和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做到知行合一,严格执行。

第三条申通快递公司领导层要强化制度意识,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确保全员知晓并遵守。

第四条公司各级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规章制度,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做到规范管理,有序运行。

第五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予以约束。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由申通快递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规章制度同样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二章服务规范第七条快递员工作岗位责令性要求:快递员工作岗位要求服从调度命令,不得擅自请假、早退、晚归等行为。

第八条快递员服装统一要求:快递员工作服必须干净整洁,不得穿拖鞋、短裤等不符合要求的服装。

第九条快递速度要求:快递员在派送快件时要按照规定时间限制进行派送,不得擅自拖延。

第十条快递员礼仪要求:快递员在派送快件时,应该有礼貌待人,不得有不文明行为。

第十一条快递员安全规定:快递员在派送快件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严禁越级送达、违章操作等行为。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十二条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要求:对于全体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合理分配。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制度:公司建立全员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做到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奖惩机制:对于表现出色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并对表现不好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岗位晋升机制:公司建立岗位晋升机制,鼓励员工不断学习提升自我,争取更高的岗位。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安全意识培训:公司对全员进行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

第十七条火灾防范措施:公司建立健全的火灾防范措施,保障员工及快件的安全。

第十八条感染疾病预防:员工患有传染病应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所在部门。

第十九条油品灼烫防护:在工作中接触易燃易爆物品时,员工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

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处理与纪律管理

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处理与纪律管理

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处理与纪律管理快递行业作为现代物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扮演着连接买家和卖家之间的桥梁角色。

然而,由于行业竞争激烈和工作压力大,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这些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快递行业的声誉,因此违规行为的处理与纪律管理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类型、处理方法以及纪律管理措施。

一、违规行为的类型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 擅自拆封或篡改包裹:工作人员在处理包裹时,未经授权擅自拆封或篡改包裹内物品的行为被视为严重的违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客户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快递公司的信誉。

2. 偷窃或侵占客户物品:少数不良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盗窃或侵占客户的物品。

这种行为不仅损失了客户的利益,也破坏了整个行业的形象。

3. 故意延误派送: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或利益,一些工作人员故意延误派送客户的包裹。

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客户的时间和金钱,也严重影响了快递行业的服务质量。

4. 虚假签收:工作人员在没有经过客户同意的情况下,以客户的名义签收包裹。

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客户的权益,也严重影响了快递服务的可信度。

二、违规行为的处理方法为了保护客户的权益和维护行业的正常运营,快递公司需要采取有效的处理方法来应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1. 立案调查:快递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投诉管理制度,对客户的投诉立即进行调查和处理。

对于被指控的工作人员,应及时收集证据,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 公开处理结果:对于被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快递公司应公开处理结果,向客户通报。

这不仅增加了公司的透明度,也提醒其他工作人员遵守规章制度。

3. 合理处罚措施: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快递公司应采取合理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职、降职甚至开除等。

这些处罚措施将起到震慑作用,提醒其他工作人员遵守纪律。

三、纪律管理措施为了加强对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的纪律管理,以下几个措施可以被采纳。

快递员工惩罚规章制度范本

快递员工惩罚规章制度范本

快递员工惩罚规章制度范本一、前言为了规范快递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旨在对员工进行严格要求,确保员工在工作中遵守规定,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惩罚制度1. 迟到、早退(1)员工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给予警告处罚。

(2)员工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5次,给予记过处罚。

(3)员工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次,给予严重警告处罚。

2. 工作纪律(1)员工在工作时间私自离岗、串岗、聊天、打瞌睡等影响工作秩序的行为,第一次给予警告处罚,第二次给予记过处罚,第三次给予严重警告处罚。

(2)员工违反工作规定,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3. 服务态度(1)员工对待客户态度恶劣,服务水平低下,第一次给予警告处罚,第二次给予记过处罚,第三次给予严重警告处罚。

(2)员工严重违反客户服务规定,导致客户投诉并影响企业声誉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4. 工作质量(1)员工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工作质量不合格,第一次给予警告处罚,第二次给予记过处罚,第三次给予严重警告处罚。

(2)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5. 违反公司财物规定(1)员工侵占、损坏企业财物,第一次给予警告处罚,第二次给予记过处罚,第三次给予严重警告处罚。

(2)员工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 违反法律法规(1)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警告处罚。

(2)员工违法行为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处罚措施1. 警告:书面警告,记录在案,警告期为一个月。

2. 记过:书面记过,记录在案,记过期为两个月。

3. 严重警告:书面严重警告,记录在案,严重警告期为三个月。

4. 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物流员的工作纪律和违规处理制度

物流员的工作纪律和违规处理制度

物流员的工作纪律和违规处理制度物流行业是现代社会经济运行的重要一环,物流员作为承担着货物运输、仓储和配送等关键工作的人员,对于保障物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顺利交付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维护物流行业的良好秩序和高效运作,建立科学的工作纪律和违规处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分析物流员的工作纪律以及针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制度。

一、物流员的工作纪律物流员作为物流行业的从业人员,他们承担着货物的收发、仓储和配送等工作,对于按时交付货物和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物流员需要遵守一定的工作纪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准时到岗上班:物流员需要按时到岗上班,准时完成交接班手续,保证物流工作的正常进行。

2. 服从指挥调度:物流员需要服从物流公司的指挥和调度,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要求,高效完成各项工作。

3.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物流员需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作业,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完整。

4. 维护良好的仓储管理:物流员需要按照仓储管理制度,合理摆放货物、定期检查货物状况,并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5. 保持礼貌和专业态度:物流员在与客户接触时需要保持礼貌并展现专业态度,积极帮助客户解决问题,提升客户满意度。

二、违规行为的处理制度物流员作为物流行业的从业人员,他们必须明确违规行为的界限,并且了解相关的处理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违规行为及相应的处理制度:1. 迟到早退:对于物流员迟到或早退的行为,物流公司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绩效奖金等措施进行处理。

严重迟到或早退的情况下,甚至可能会导致解雇。

2. 不服从调度:物流员如有不服从物流公司的指挥和调度,严重影响工作进度和客户满意度的,物流公司可以进行批评教育、书面警告、降薪等处理。

3. 违规操作:物流员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的行为,可能导致货物损坏、事故发生等不良后果,物流公司可以采取口头警告、罚款等处理措施,并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

4. 不善言辞:物流员在与客户接触时,如有不礼貌、不友善的言行举止,可能会影响客户关系和口碑,物流公司可以进行批评教育、警告等处理。

快递公司的处罚规章制度

快递公司的处罚规章制度

快递公司的处罚规章制度一、总则快递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的快递服务机构,为了维护公司形象、保障客户利益、提升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处罚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并严格执行。

二、处罚对象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都是处罚对象,无论职位高低或部门不同,一视同仁。

任何人若发现有违反规章制度或影响公司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三、处罚内容1. 轻微违规: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并作出检讨和改正。

2. 中级违规:记过处分,并限制晋升机会。

3. 严重违规:记大过处分,直接影响职位晋升。

4. 重大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并永远不得再录用。

四、违规行为1. 不履行工作职责,玩忽职守,导致客户服务不及时。

2. 私自篡改快递信息,挪用快递物品。

3. 对客户不礼貌,态度恶劣,影响公司形象。

4. 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泄露公司信息。

5.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冒用他人身份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6. 不服从上级安排,恶意拖延工作进度。

7. 怠于学习和提升自身能力,消极怠工。

8. 涉嫌贪污受贿,违法乱纪,损害公司利益。

五、处罚程序1. 接到违规举报后,由相关部门进行核实调查。

2. 根据调查结果,公司纪律委员会作出处罚建议。

3. 经公司领导审批,执行相应的处罚。

六、处罚执行1. 处罚决定书必须书面下发,并告知当事人。

2. 当事人有权对处罚决定提出申诉,公司组织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

3. 处罚执行期限为一个月,逾期未执行将采取进一步处罚措施。

七、处罚效果1. 处罚的目的是教育和惩罚,希望员工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及时改正。

2. 针对不同情节,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处罚力度,确保公平公正。

3. 违规行为若屡教不改,公司将采取更严厉的措施,维护公司形象和客户利益。

在这份处罚规章制度下,希望每位员工都能遵守公司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一个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员工,共同推动公司快递服务事业的发展。

快递员工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快递员工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快递员工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快递员工作秩序,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快递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影响服务质量和公司形象。

第三条快递员工作管理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互动。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快递员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五条快递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尊重客户,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客户信息。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快递员的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第七条快递员应当遵守员工纪律,服从管理,接受监督。

第八条公司应当及时对快递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激励快递员积极工作。

第九条快递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满足市场需求。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快递员的奖励和处罚机制,严肃对待违规行为。

第二章快递员的招聘与录用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情况,合理安排快递员的招聘计划。

第十二条快递员应当符合公司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职业操守。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对快递员进行面试和专业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快递员的录用需要经过公司审核和确认。

第十五条快递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对快递员进行入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工作态度。

第三章快递员的工作规范第十七条快递员应当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流程。

第十八条快递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积极主动为客户服务。

第十九条快递员应当尊重客户,妥善保管客户物品,确保安全交付。

第二十条快递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保障货品完好。

第二十一条快递员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及时处理客户投诉。

第二十二条快递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章快递员的管理与考核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制定快递员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合理分配工作量。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快递员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价,及时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快递员的培训和发展,提高其服务水平。

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当对快递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建立档案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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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管理人员违规违纪处理办法(修订版三)第一条、为持续强化管理人员的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树立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及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确保公司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总公司各部门、直属转运中心、片区等所有管理人员(含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一)管理人员在行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公司财产被侵占或遭受损失的;(二)管理人员在行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网点公司、合作伙伴或他人贿赂、回扣等;第四条、对违规违纪及渎职行为的处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二)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三)处分与责任相适合;(四)领导管理责任处罚;(五)适用处分一律平等。

对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调查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五条、处分的种类为: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留职察看;6、降职;7、撤职;8、解除劳动合同;9、移交司法机关。

第六条、受处分的期限:(一)警告、严重警告,6个月;(二)记过、记大过,12个月;(三)降职, 12个月;(四)留职察看, 12个月;(五)撤职, 24个月。

第七条、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经济处罚详见第九条);由于工作不负责任,渎职失职而造成公司的经济损失,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以下处理:1-3万元警告、记过3-5万元留职察看5-10万元降职、撤职10万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50万元以上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受到处分的管理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评选先进,不得列为储备干部,不得晋升职务(含技术职称),不得提高级别和薪酬档次。

受降薪处分的,降低一个薪酬档次;受降职处分的,降低一个职级以及相关待遇;受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两个职级以及相关待遇。

受处分的管理人员(不包括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在受处分期间表现优秀,并且没有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管理人员受处分期满后,表现优秀,并做出一定成绩的,由部门领导推荐,经主管部门综合测评后,评选先进、推荐后备干部、晋升职务、提高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受降薪、降职、撤职处分的,受处分期满不得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给公司资产造成损失,或者对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而受到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加入公司黑名单,一律不得招聘录用。

第八条、管理人员违规违纪应当受到撤职处分的,在决定给予其撤职处分时,本人已调任其他职务的,应当撤销其现任职务;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在给予其撤职处分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

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的,应当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

第九条、受处分人员的经济处罚。

(一)警告、严重警告,6个月;扣除2个季度的绩效考核工资;(二)记过、记大过,12个月;扣除一年的绩效考核工资;(三)降职、12个月;扣除一年的绩效考核工资;(四)留职察看期限为12个月。

其中受留职察看人员,其所担任的一切职务自然撤销。

留职察看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同时安排临时性工作,留职察看期满以后,经相关部门考评合格后,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薪酬)等级;不合格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五)撤职处分期限为24个月,扣除2年的绩效考核工资。

第十条、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管理人员,则加入黑名单,终身不得招聘录用。

第十一条、有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管理人员,在处分决定作出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处分。

但根据本办法受到降薪、降职、撤职、留职察看、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第十二条、两人以上(含两人)共同违规违纪应当给予处分的,根据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第十三条、一人违反本办法中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当合并处理,按违规违纪行为中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第十四条、管理人员违规违纪证据确凿的,自立案审查时到处理结果未出来时只发给基本工资。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一)主动交代本人违规违纪问题的;(二)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的违规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三)主动上交违规违纪所得或者赔偿损失的;(四)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一)在共同违规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二)拒不退还违规违纪所得或者拒绝赔偿损失的;(三)强迫、唆使他人违规违纪的;(四)伪造、销毁、隐匿、转移证据材料的;(五)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六)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检举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七)有其他干扰、妨碍调查行为的。

第十七条、受处分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监察部提出申诉,监察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受理。

申诉期间,不影响原处分决定的执行。

第十八条、监察部对违规违纪行为负有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的职责和权力。

对违规违纪人员的行政处分意见,一般由人力资源部牵头会同主管部门提出,监察部负责审核,对处理明显偏轻或不合理的,监察部有权进行否决,并提出处理建议。

其他业务主管部门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提供相关材料,向监察部报备。

第十九条、对违规违纪管理人员的调查处理,应当执行下列程序:(一)根据管理权限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核实;(二)经初步核实,认为存在违规违纪事实,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办理调查手续;(三)对被调查人员违规违纪事实做进一步调查,包括收集、查证有关证据材料,并形成调查报告;(四)将调查认定的违规违纪事实告知被调查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五)将调查报告、处理报告以及有关建议呈交部门领导或者分管领导集体讨论,提出对被调查人的最终处理意见;(六)对违规违纪人员做出处理后,受处分人员有权向工会组织提出申诉。

(七)将汇总后的处分意见报请具有处分决定权的公司高层,作出处分决定;(八)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有关部门和受处分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九)对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理时间在30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理结果;(十)将处分决定及有关材料存入受处分人档案。

第二十条、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薪、降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职察看、撤职、解除劳动合同处分:(一)违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将勘察设计或者施工任务交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二)违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将工程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三)违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没有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要求施工,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四)在施工、验收工作中,对工程项目没有尽到监督、管理和检查责任,使工程项目存在严重质量隐患的;(五)在工程施工建设中,未能做到因地制宜地对施工项目进行充分论证,而导致工程项目建造的不合理、浪费资源等由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六)在工程项目结算中,弄虚作假,或者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七)在方案决策和设计阶段未严格审核设计方案,造成后期施工过程中重大设计变更,大幅度增加工程量的;(八)在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条款中,由于约定不明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法律纠纷的;(九)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采购的钢筋、水泥等材料未能按照标准验收直接用于施工,使工程项目存在质量隐患的;(十)施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力造成工期延长、工程质量未达标、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十一)竣工验收工作中,未能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和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放任不合格项目投入使用的。

第二十一条、在招投标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薪、降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职察看、撤职、解除劳动合同处分:(一)参与招标的人员向他人透露标底,或者泄露其他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二)参与招标的人员与投标人恶意串通,就标底价格、技术参数、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协商,损害公司利益的;(三)招标部门或者个人违反规定,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或者所有投标人或单位被评标委员会全部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四)按制度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询比价、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招标的,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五)将必须进行公开或者邀请招标的项目分拆、或者延误时间导致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成为应急工程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该条款同样适用于需求部门);(六)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七)在设定投标报名条件或对投标人资格预审过程中,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差别对待刻意刁难,从而变相指定供应商;(八)不提报招标立项申请或需求申请直接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或者直接与指定供应商进行交易;(九)提报的招标需求文件存在明显缺陷或虚假内容,或者进行随意变更,给招标工作制造障碍;(十)合理的变更必须提报变更文件,因不及时提报变更文件导致招标工作延期给公司造成损失;(十一)违反《招标管理办法》规定,需求部门后补招标程序,实质上构成虚假招标的;(十二)违反《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私下接触投标人,私自外泄评标信息的;(十三)向招标人征询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个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投标人的要求;并从中索取、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十四)不如实记录或妥善保管招投标活动的相关资料;(十五)严重影响招标活动的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在采购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薪、降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职察看、撤职、解除劳动合同:(一)不按照规定订立合同,或者不按照规定进行招标的;(二)不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支付预付款项的;(三)采购标的物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相比明显偏高的;(四)采购标的物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五)虚报、瞒报物资(劳务)采购价格的;(六)违反规定购入物资,造成积压、浪费、变质、失效的;(七)授意、指使或者串通进行违规采购的;(八)采购年度或月度报表与明细清单不符金额达到500元以上的;(九)未经调查论证与测试,盲目采购给公司造成浪费、损失;(十)仓库报表及明细清单结存出现盘亏且数额较大,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十一)未建立分库账目,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仓库账目混在一个仓库账中进行登记;(十二)不按照经审批的单据进行出入库发货;(十三)不在出库单或入库单上签字的;(十四)过期或者报废的物品不进行处理,积压在仓库;(十五)盘点表显示账实相符,但是实际上却存在账实不符的,构成虚假盘点及监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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