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规章管理制度
劳动管理制度手册(7篇)

劳动管理制度手册(7篇)想要制定合理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那就要参考职业的工作情况与自身的发展情况。
那么,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劳动管理制度手册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管理制度手册(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务用工在公司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选人,宁缺毋滥”的原则,努力提高整体绩效。
第三条公司鼓励项目部对一些成建制的活动实行劳务分包,选有资质的单位或由分包人挂靠法人实体签劳务分包协议。
第四条办制度用于公司所有劳务用工。
第二章工程(或期任务)劳务分包第五条各单位工程施工要采取劳务或工程等多种合作形式,如沥青前场摊铺、沥青拌和场生产、板梁预制、拌和料运输、起重班组等。
要与有资质的正规单位合作,并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必须明确其所用人员不和公司或项目部发生或存在劳动关系,是分包单位人员或承包人个人雇佣,承包费用不得以工资表形式出现。
第三章劳务用工管理第六条本制度所指劳务用工指集团内各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承包用工(劳务发票人员)、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条使用程序(1)各项目经理部、分子公司需使用劳务工,由项目经理部、分子公司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劳务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内容)。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协助办理用工手续,然后进行统一调配;(2)特殊情况下,如需紧急使用的劳务工,应由项目经理部、分子公司负责人事先与人力资源部电话联系商定,并补办劳务用工申请手续。
第八条劳务用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审批,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核定的劳务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用、安排劳务工,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劳务用工进行检查,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发生劳动纠纷的,公司追究相关人责任,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经理(项目经理)承担。
企业常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常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劳动管理行为,建立健全劳动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凡进入本企业工作的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企业的领导干部应当做出表率,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定,不得以身试法。
第四条企业将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员工,将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五条员工在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还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我学习,不断提高自我素质。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六条员工应当按照企业规定的工作时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早退、迟到或者无故缺席。
第七条员工应当按照企业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敷衍塞责,虚报工时。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不得出现怠工现象。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岗,如需临时外出应当经过领导批准。
第十条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私人活动,不得在工作期间使用手机、玩游戏等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
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越权处理事务。
第三章薪酬制度第十二条企业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企业的经济状况进行薪酬的发放。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按照企业规定的薪酬发放时间和方式领取工资,不得随意提前或者拖延。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确保领取工资时的真实身份,不得冒领他人的工资。
第十五条员工在领取工资时如发现有错误或者疑问应当及时报告财务部门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得发生贪污、挪用企业资金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假期制度第十七条员工应当根据企业规定的休息制度及时休息调整,保证身心健康。
第十八条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领导请假,并经过批准方可离岗。
第十九条员工应当根据企业规定的年假制度享受年假,不得擅自放弃或者延后休假。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5篇)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管理和员工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推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提供劳动安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享有生产经营决策、劳动用工、工资奖金分配、依法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等权利。
第二章对员工的基本要求第五条行为准则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热爱企业,乐于奉献,恪守职责,自觉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时刻维护企业的利益,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3、勤奋工作,扎实履职,雷厉风行,精益求精;4、团结同事,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共同完成企业的各项生产工作任务;5、积极学习,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六条员工职责1、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顾客就是____”)的理念,严格贯彻执行产品质量体系(商业职业道德),并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促进产品(服务)质量稳步提高;2、严格遵守产品工艺规程和工艺规程,保守企业生产经营信息、产品工艺与技术研发等商业____;3、爱护企业公共设施,节约使用水、电、气和办公用品,养成节能减耗为荣、奢侈浪费为耻的良好风尚;4、自觉接受安全卫生教育,切实提高安全卫生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错误指挥,每个员工有权予以抵制;5、每个员工要保持个人良好仪表仪容,保持生产、经营、服务、办公等工作场所整洁,营造优美工作环境;6、明确自身工作岗位职责,具备岗位基本文化与技能要求。
7、严格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自觉服从企业的管理,以主人翁的姿态从事企业的生产和工作活动。
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3篇)

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供参考)一、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的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二、劳动合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____个月以上不满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____个月;劳动合同期限____年以上不满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____个月;____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____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____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有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____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四十条第二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4篇)

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是一份用人单位内部制定,用于规范劳动者劳动行为和管理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重要法规文件。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用人单位的管理效率。
下面是关于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的详细内容,总共约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关系,维护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用人单位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
第六条用人单位与员工应当相互尊重,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二章入职管理第七条入职前,应当通过面试、考试等方式择优录取员工。
第八条入职时,员工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个人信息。
第九条入职时,员工应当接受岗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入职时,员工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入职时,员工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安排。
第十二条入职时,员工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保密要求,保护商业秘密。
第三章劳动合同第十三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应当包含双方的基本信息,劳动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休假假期等内容。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可以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进行续签、变更或解除。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支付工资,不得拖欠员工工资。
第四章工时管理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时制度安排员工工作时间。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和休假假期。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不得强迫员工加班。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工资计算方法,确保加班工资的合法支付。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员工的轮班、倒班、休假等工作安排,合理调整员工的工作强度。
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当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若存在冲突,则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妥善保存本规章制度,劳动者有权查阅并了解相关内容。
第二章入职与相应权益第五条员工应当通过正当途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的入职材料。
第六条员工在入职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员工入职后,享有法定的劳动保障权益,包括工资、工时、休假、加班、社会保险等。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员工支付合法的工资,不得拖欠或强制员工无偿加班。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第三章岗位职责与考核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为不同岗位制定明确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并向员工进行合理的培训和指导。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对岗位职责明确、工作出色的员工,应当给予嘉奖和晋升的机会。
第四章纪律与处分第十三条员工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私自离岗等。
第十四条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进行纪律处分,并书面通知员工。
第十五条纪律处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根据违纪情节的严重程度予以决定。
第十六条员工对用人单位的纪律处分有异议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第五章劳动关系解除与离职第十七条员工可以根据个人意愿提出辞职申请,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通知。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有权根据业务需要或员工不适应岗位要求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9篇)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9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篇1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
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
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
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
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
关于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10篇)

关于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10篇)关于最新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10篇)相关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最新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最新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篇1一、不迟到、不早退。
上班时间不经批准不能离开幼儿园。
上班时间安心、专心、不聊天、不串班、不做私事。
二、工作人员严禁使用幼儿物品及公物。
不在幼儿园内存放私人无关用品。
三、尊重幼儿,坚持正面教育,要求幼儿做到的__自己要先做到。
严禁体罚或恐吓、讽刺、挖苦幼儿。
四、同事之间互相尊重,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不传闲话,不恶意对人。
五、不能强求家长为个人办事。
六、穿着要整洁大方,不浓妆艳抹,举止端庄、谈吐文雅。
带班时间不穿高跟鞋,不梳披肩长发,不留长指甲。
七、进入幼儿园严禁吸烟、随地吐痰。
爱护园内花草树木,不随便私自采摘。
最新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篇2一、教职工在上班期间,不准打牌、下棋,晚上娱乐也不得超过去10点种,禁止赌博,甚至耽误工作,违者学校作严肃批评教育,教育不改,造成社会后果,责任自负。
二、实行弹性坐班制,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为坐班时间,该时间内教师无特殊原因必须到办公室坐班,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三、教职工在上班时间不准钓鱼,星期天、节假日钓鱼只能属娱乐性质,不能以获利为目的,更不能加重学生家长的负担。
四、醉酒有损教师形象,在上班期间教职工一律不得喝酒。
如果酒醉不能上课,一律按旷工处理;酒后闹事或酒后失职,先罚款20元,待酒醒后再根据情节轻重作进一步纪律处理。
五、教师不得任意将学生喊出教室或默退学生,剥脱学生的学习权利,故意违犯义务教育法,违者学校点明批评,造成学生流失作每期一人罚款10元处理,并依法将其流失的学生请回来,执意不请,学校将其上报主管部门,执行上级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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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规章管理制度•相关推荐1.人事行政部负责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手续,并进行人力需求调查及薪资调查工作,向总经办报送分析报告;2.各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核;3.总经理负责签署经考核合格者的求职表。
第三条招聘原则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择优录用人才。
1. 回避原则1.1亲戚朋友不能有直接上下级关系;1.2同一部门同一地区人员分布适宜,避免过分的老乡关系和裙带关系出现。
2. 不能录用原则2.1在集团各公司服务并解聘的(特别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可录用);2.2未满16周岁的人员;2.3体检不合格者;2.4精神和心理不健康者;2.5有违法犯罪行为正被公安机关通缉者。
第四条招聘条件及招聘需求批准程序1. 招聘类型1.1新增岗位是指岗位空缺的补充将造成企业总体人数增加;1.2补员是指空缺岗位的招聘不影响企业总体人数的构成。
2. 招聘条件2.1公司扩大规模需增员时;2.2公司组织结构调整需增加人员时;2.3新项目组建或增加编制时;2.4公司需储备人才时;2.5公司原有职位空缺需补员时;2.6其他人力资源需求。
3. 招聘需求审批程序3.1补员招聘:用人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根据需求情况填写《招聘申请表》,经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申请,送总经办审核属实后,于每月25日前递交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3.2新增岗位招聘:用人部门负责人在《招聘申请表》上详列新增原因、职责范围和资历要求,报总经办组织岗位评估,报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核准同意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招聘;未通过核准的,由人力资源部反馈给申请部门。
4.招聘及录用流程人事行政部初试并筛选——部门主管复试——总经理审核——人事行政部通知试用——试用期结束合格者转正4.1招聘流程4.1.1人力资源部自接到《招聘申请表》之日起,拟定当月招聘计划,报总经办审批后,组织招聘。
一般岗位招聘周期为两周-四周;个别岗位由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视情况协商延长或缩短周期;4.1.2应聘人员应聘时需填写《应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检验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明等,从事技术工种的还需有技术等级证,且提供之证件必须为原件),并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初试”栏内签字确认,合格后,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专业考核;4.1.3考核后,用人部门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复试意见”内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关考核资料,合格者,交由人力资源部;4.1.4总经理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面谈,内容包括薪资福利待遇、工作制度等;4.1.5面谈合格后,总经理告知人事行政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
4.2录用流程4.2.1录用者办理入职手续前,需向公司递交体包头市市级医院进行的肝功能和肺部体检报告一份。
4.2.2录用者报到时须带上个人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职业等级证、特殊岗位需有从业资格证件及免冠近期1寸彩色照片两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维修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入职需提供原单位的《任职证明》。
4.2.3员工入职时应签订《员工试用期协议书》、部分岗位签订《担保书》。
4.2.4领取员工工牌;录考勤;领取工服。
4.2.5 人力资源部进行一天入厂培训,接受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岗位相关知识等培训。
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送部门进行岗位培训。
4.2.6到岗参加上岗培训,由部门负责安排,培训时间为七天;内容为岗位工作程序、岗位相关技能等。
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部门工作;由总经办经理进行培训跟踪及督导工作。
4.2.7新员工入厂七天内为适应期,因其技能及其它因素被辞退或离职者,公司不予计发报酬及其它经济补偿。
4.2.8录用员工后,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建立新的人事档案,并将员工入职后的相关资料全部纳入档案中集中管理。
4.3转正流程4.3.1试用期结束前一周,人力资源部将该员工入职时部门填写的《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发放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表现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填写完整后交人力资源部;4.3.2试用合格者,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予以录用,合同期限为壹年;不合格者,用人部门可根据情况延长试用期(最多延长三个月)或退回人力资源部;4.3.3人力资源部视被退回员工基本情况可调换岗位另行试用或予以辞退。
第二章员工离职第一条离职类型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2.按劳动关系终止原因把离职类别分为:终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和开除。
2.1劳动合同到期而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的称为终止劳动合同;2.2试用期满后员工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后离职称为辞职;2.3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累计旷工一个星期以上称为自动离职;2.4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工作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公司工作安排的,公司提前通知其离职称为辞退;2.5凡违法犯罪、职业道德缺失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即令其离职称为开除。
第二条离职结算办法1. 终止劳动合同自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工资等经济结算手续;2. 辞职2.1按规定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经批准离职前的工资照付。
2.2 30天内(试用期三天内)办完离职手续,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与部门商定。
从递交离职申请到公司批准离职之日必须服从公司之安排,否则按自动离职论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照价赔偿。
2.3人力资源部同用人部门根据离职员工岗位之需及时安排(招聘)人员跟班,在一个月内完成交接手续,经主管确认交接手续完毕后,签批辞职报告,办理离职手续。
3. 自动离职不作任何结算。
4. 辞退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结算。
5. 开除不作任何结算。
第三条离职结算程序1.员工获得离职通知后,持厂牌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程序记录表》,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完成工作交接后;人力资源部确定出勤天数及补助项目。
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结帐。
2.凡离职员工,自通知之日起二天内办完有关离厂手续,逾期不办或有意拖延时间者按自动放弃结算论处,不给予补办任何手续。
3.离职人员结算完毕后不准进入车间活动。
4.出纳及会计离职时,自辞职报告上交之日起,工资暂停发放,由审计部门先行查账,账目清楚且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5.业务人员离职须将客户电话、资料等上交部门主管。
第三章劳动关系第一条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公司及员工双方的约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合同签订范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员工。
2.合同期限:一年期。
3.合同解除员工如有正当理由欲辞职,可以提前写出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试用期满后须提前30天),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3.1.解雇:如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合同规定,公司可解雇该员工。
3.2.开除: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制度,公司可予以开除。
3.3.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内由于特定原因,公司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4.自然终止:在合同到期前十天,公司如通知员工不予续约,合同自到期之日起,自然终止。
4.违约赔偿4.1.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含未按规定的离职日起提前离职的)员工,将其未结算工资及其他应付款项作为违约赔偿金。
4.2.对合同自然终止的员工,如不按时交接工作,故意拖延时间拟造成事实合同者,在合同到期之日均应勒令其离职。
4.3.对因严重违纪而开除的员工,公司将根据该员工违纪情节轻重或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向其索取赔偿,赔偿金额由公司据实订立。
4.4.对批准离职的员工(含辞职、辞退、开除)须于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不按规定日期办理手续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合同管理5.1.行政部将各部门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及合同期限统计后,抄送一份由各部门经理/主管保存。
对合同到期的员工各部门主管应提前二十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应在五日内告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审查后,决定该员工去留。
并由行政部在合同到期前十日正式通知员工去留。
5.2.对拟与之续签合同的员工,行政部应及时办理新的劳动合同。
5.3.对不按上续程序办理员工考评的主管而造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的,应由该部门主管承担经济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5.4.《员工劳动合同》由行政部保管,不经主管批准,一律不予借阅。
第二条人事档案管理1.员工人事档案收集和保存员工的各类人事资料,属公司商业秘密,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阅览。
2.员工人事档案包括: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学历证复印件;③健康证明;④技术职称证复印件;⑤个人简历;⑥应聘登记表;⑦应聘程序记录表;⑧面试考试题;⑨试用期间考核表,调薪表等。
3.员工人事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
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开始建立该员工人事档案。
4.在职员工档案按部门或工号顺序排列,由人力资源科统一保管,副主管级以上员工档案由人事行政部保管。
5.员工离职后,人事档案连同离职申请(决定)和离职程序记录一同转为离职人员档案。
6.离职人员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存。
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时间:6.1主管级以上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3年。
6.2辞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2年。
6.3解雇人员、自动离职人员、被开除人员档案保存期为1年半。
满保存期档案经呈报总经理批准后统一销毁。
7.查阅员工人事档案需办理查阅手续。
7.1查阅主管级以上级别(含副主管)员工人事档案,需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7.2查阅一般员工人事档案需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7.3借阅员工人事档案时间不得超过1天。
第三条保密制度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公司商业、技术资料的安全和人事资料的保密可靠,制订本制度。
1.公司档案资料分一般资料和保密资料两种,保密资料包括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市场资料、客户资料、供应商及供货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除此之外的资料为一般资料。
2.员工有义务和责任为公司保护一切保密资料的安全与保密,保证信息不外泄,资料不外流,具体规定如下:2.1.未经部门经理和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摘抄、复印任何保密资料,违者以违反工作纪律论;2.2.收发、传递或经批准携带保密资料外出的,由经手人负责该资料的安全与保密,如发生泄密,以玩忽职守论;2.3.掌握公司保密资料的员工,如经手人、保管人等,不允许在公司大范围内谈论所掌握的资料,更不允许对公司以外的无关人员,特别是公司竞争对手提及相关资料,如发生以上行为,将以泄密论处;2.4.掌握公司保密资料,特别是技术及市场资料的员工,如与公司竞争对手勾结,窃取公司机密,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前来公司访问或服务的客户或其他外来人员,前台接待员给予对方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后,电话通知受访人,由受访人引导方可进入公司办公区域。
进入软件技术开发区域,还必须事先征得技术总监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