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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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3]293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3]293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3〕293号)各区县教委: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市教委每三年对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进行重新评审和认定的相关要求,市教委定于2013年10月至12月对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以下简称“市级示范校”)进行评审和认定。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北京市十二五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促进市级示范校的规范化建设和科学性管理,培养和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科学素养,大力发展现代科技教育。

二、组织机构市教委成立市级示范校评审及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统筹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三、评选条件(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校重视科技教育工作并纳入整体工作之中,具有较高的办学水平。

(二)学校高度重视科技教育工作,设有科技教育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切实可行的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三)学校能够将科技(类)校本课程纳入选修课或必修课中,且至少在一个年级开设,并有正式的校本教材或读本。

学校特色科技项目社团有稳定的、高水平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学校重视科技教育的教科研工作,有研究、有成果,有总结。

(四)学校开展科技教育工作有场地、有时间、有经费、有人员,有效果。

(五)学校科技教育工作特色突出且鲜明。

学校科技教育活动有特点,能够在全市中小学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北京市教委“高参小”美育项目

北京市教委“高参小”美育项目

北京市教委“高参小”美育项目北京市教委“高参小”美育项目,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在推动美育事业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创造力的为学生提供更多艺术教育机会而设立的项目。

通过“高参小”美育项目,北京市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艺术修养,打造更多的具有创意和创新精神的学子,为国家的文化事业和艺术事业培养更多的人才,收获更多的优秀的艺术成果。

现如今,中国正处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时代,更需要具有高度文化素养和创新意识的优秀人才,北京市教委“高参小”美育项目的推出无疑是在培养这方面的人才做出的积极探索和努力。

“高参小”美育项目的推出,为北京市的学生们提供了更多学习艺术的机会,不仅能够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也为学生们培养了更多的审美能力和创造力。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美育活动,可以增强学生们的文化自信,让学生们更加了解和热爱中国传统文化和民族艺术,培养学生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同时也为学生们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平台,让学生们能够更好地展示自己的艺术天赋和创新能力,进而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和勇气。

“高参小”美育项目的实施,也为学校教育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通过不断丰富和完善相关的美育教育课程和活动,可以激发学校教育的活力,提高学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和创造力的全面发展。

同时还为学校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学习和成长的机会,也激发了学校美育教育事业的发展潜力,提高了学校美育教育的整体水平和质量。

在实施“高参小”美育项目中,北京市教委注重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来推动美育事业的发展。

通过开展美术、音乐、舞蹈、戏剧、影视、书法等多种形式的艺术教育活动,让学生们能够更全面、更多角度地了解和参与到美育教育中来。

同时还注重通过学校、家庭、社区、乡村等多种环境和场所,让学生们能够更广泛地接触到艺术的魅力,拓展学生的视野和眼界。

值得一提的是,在“高参小”美育项目的实施中,北京市教委还注重了美育教育的整体规划和资源整合。

通过充分整合各类教育资源,提高了美育教育的整体质量和水平,让学生们能够得到更多优质的美育资源和服务。

辽阳第十一中学怎么样

辽阳第十一中学怎么样

辽阳第十一中学怎么样北京市第十一中学(beijing no.11 high school)是一所由北京市东城区教委主管的全日制公立完全中学,也是北京市示范性普通高中。

学校创办于年,是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在北京建立的第一所公立完全中学。

年4月26日,北京市第十一中学入围北京市第二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合格学校。

年5月,入围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点学校名单。

办学条件硬件设施学校分东西两个校区,东校区古朴典雅,西校区现代恢宏。

学校环境优美,设施齐全,设备先进。

建有现代化、多功能的'图书馆及学习活动中心、学习实验室;建有室内乒乓球馆、篮球馆、跆拳道场及特色独具的楼顶操场;建有包括北京城市与区域生态重点开放实验室、组培实验室、气垫导轨实验室在内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各类实验室和专业教室33间;建有p4学生机房和现代化的数字语音实验室;还有能容纳人的礼堂等;学校教室内都装有电子白板、实物展台、音响等多媒体设施;学校办公系统现代化。

办学规模学校有高中教学班20个,初中教学班24个,在校生近人。

学校已开设了70多门自主选修课,形成了自主阅读、生涯规划、国际跳棋、名人讲堂、体育套餐式自选课程等精品特色课程。

学校还建有民乐队、舞蹈队、合唱团、戏剧社、机器人分团等富有特色、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的多种社团,设有读书节、合唱节、体育节、艺术节等多种活动平台,为学生提供了充分展现自我、自主发展的空间,促进了学生健康人格的塑造和全面发展。

师资力量教师主体为博士、硕士研究生,中高级教师占教师总数70%以上,共有市区骨干教师34名,市区骨干教师人数在全区位居前茅。

办学成果学生成绩在年的基础上分后以上人数及重点率为均提升了10个百分点;全校重点率达到80%;二本率近%;文科分以上人数超过文科总数的65%。

教师成果学校先后涌现出了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教师、市先进教育工作者、市优秀教师、市“紫禁杯”班主任一等奖、市师德之星、市岗位能手、市三八红旗手、市青年文明号等一大批先进教师。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报送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报送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报送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公布日期】2022.03.02•【字号】京教评测〔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报送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计划的通知京教评测〔2022〕3号各有关本科高等学校: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计划的函》的要求,依照《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报送评估类型和时间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选择评估类型。

请各高校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合理选择评估类型。

凡选择第一类审核评估申请的高校,学校章程和“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应明确世界一流办学目标,具有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能培养一流拨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除选择第一类审核评估申请的高校外,按照《北京市属公办本科高校分类发展方案》(京教组发〔2020〕4号),原则上其他高校选择如下: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高水平特色型大学和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分别选择《方案》第二类第1种、第2种和第3种。

首次参加审核评估的高校,选择第二类第4种。

二、科学规划评估时间。

本轮审核评估时间为2022—2025年。

各参评高校要科学规划评估时间,根据已报送的预申报时间和学校实际情况,再次确认审核评估时间。

三、及时填报相关材料。

各高校需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申请报告》(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报告》)。

在填写《申请报告》首页“评估类型”时,请申请第二类第2种和第3种审核评估的高校选择“2”,申请第4种审核评估的高校选择“3”。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参加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参加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参加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26•【字号】京教函〔2021〕428号•【施行日期】2021.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参加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京教函〔2021〕428号各区教委,北京市少年宫:教育部将于2022年4月举办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我市将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1〕1号)要求,在举办北京市学生艺术节活动的基础上组织选拔参加全国展演。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展演内容围绕教育部“阳光下成长”的主题,组织推荐我市中小学师生代表参加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展演活动,全面展现新时代首都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4。

二、活动原则(一)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二)坚持面向人人。

健全完善面向全体师生的美育展示展演机制,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让所有学生都参与其中,享有公平、普惠、优质的学校美育,鼓励特色发展,形成“一校多品”的学校美育发展新局面。

(三)坚持改革创新。

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遵循美育育人规律和青少年成长成才规律,健全协同机制,强化资源统筹,优化展演平台,杜绝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形成充满活力、多方协作、开放高效的美育展示展演常态化机制。

(四)坚持北京特色。

充分发挥北京的资源优势,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高水平学生艺术社团的引领示范作用,充分挖掘北京地方特色文化,让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北京市中小学应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的建议

北京市中小学应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的建议

北京市中⼩学应加强课后服务⼯作的建议9⽉1⽇,全国的中⼩学已全⾯开学,⼩学⽣课后托管⼀直是群众最关⼼、最直接、最现实的民⽣问题之⼀。

⼩学下午普遍3点⾄4点放学,接孩⼦放学⼀直是家中⾯临的巨⼤⽣活难题。

由于放学较早,⽗母接孩⼦势必影响⼯作,由上⼀辈⽼⼈接孩⼦⼜存在⼀定安全隐患和家庭⽣活问题。

为此,今年2⽉24⽇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中⼩学⽣课后服务⼯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开展中⼩学⽣课后服务,是促进学⽣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步增强教育服务能⼒、使⼈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程。

⽬前很多省市已出台相关举措,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如吉林省长春市全⾯实施⼩学⽣课后免费托管服务“蓓蕾计划”;江苏省南京市要求所有公办、民办⼩学实⾏“弹性离校”制度,为⼩学⽣免费提供延时照顾服务。

2014年1⽉,北京市教委曾下发《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推⾏中⼩学⽣课外活动计划的通知》明确要求各中⼩学在星期⼀⾄星期五下午放学后的3点半⾄5点这段时间安排课外活动,财政部门将按照学⽣⼈头给予补贴,拟投⼊5亿元左右。

2016年9⽉,北京市教委曾下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教育服务的实施⽅案》(试⾏),对中⼩学课外教育服务有过较为完善的采购规定,是对由市场解决中⼩学课外活动进⾏了详细的规范和指导。

但今年开学季,我通过调查发现,北京市中⼩学中,仍有⼤部分学校未实施课后课外活动和相关服务,很多家长不得不给孩⼦报了社会机构举办的托管班或培训班,但⼀些⿊托管“乘虚⽽⼊”也埋下诸多隐患。

⼀些学校⽼师和家长反映,学校之前曾开展过相关课后服务,但由于课外活动内容设置不合理,有些课后服务演变为补课班,在收到家长反对后被取消。

以⾄于⼀些学校在课后服务⽅⾯⽐较消极,取消了课后服务。

为了解决中⼩学课后延时服务存在的问题,我建议:⼀、北京市教委应继续完善细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教育服务的实施⽅案》(试⾏),明确购买服务范围和社会教育机构的资质要求,细化服务项⽬和价格体系,为有效实⾏创造条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9.29•【字号】京教函〔2020〕416号•【施行日期】2020.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0〕416号各区教委,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为促进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规范化、体系化、科学化管理,发挥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的引领辐射作用,带动全市中小学美育工作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和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体艺〔2014〕22号)中“每三年对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进行验收和申报”的相关要求,市教委定于2020年11月对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以下简称“金帆团”)开展评审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金帆团评审工作由市教委总体统筹,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区教委负责落实,各承办学校全力配合。

市教委指导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开展评审认定的组织协调,完成评审标准的修订等相关工作。

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建立评审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市评审工作办公室,制定评审工作方案、完善评价标准、确定评审方式,向各区解读评价标准,明确工作要求,督促各区按照要求完成相关自查自评和评审认定工作。

各区根据本区实际细化评审认定实施方案,统筹指导区域内各学校完成自查自评和评审认定工作,配合市评审工作办公室开展抽检工作,并按时报送区级评审认定结果。

各承办学校按照评审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同时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档案,全力配合市区级专家组的评审认定工作。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优质引领。

严格执行金帆团评审认定标准,对于学校美育工作效果突出、学生艺术社团区域影响力较大、学生艺术素养整体较好的学校作为金帆团承办校遴选对象,以确保金帆团的引领性和代表性。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新增专业申报及拟招生专业信息备案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新增专业申报及拟招生专业信息备案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新增专业申报及拟招生专业信息备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0.18•【字号】京教函〔2021〕546号•【施行日期】2021.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新增专业申报及拟招生专业信息备案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1〕546号各区教委,各职业院校、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京教职成〔2020〕7号)有关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41号),现就2022年职业教育新增专业申报及拟招生专业信息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按照教育部中职、高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新版《目录》)、《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学管理通则》等要求,围绕北京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调整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需求,健全招生、就业、专业设置的联动机制,扎实做好新增专业与产业契合度的调研,结合自身的办学优势,精准调整优化职业教育专业布局结构。

二、工作要求(一)中职专业设置各学校要按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职成厅〔2010〕9号)和2020年《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控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2022年中职专业设置工作。

1.新增专业申报(1)学校提交《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备案表》(附件1)以及相关的支撑材料,分别单独成册。

职业高中由区教委职成科审核盖章,中专学校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学校提交《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调整一览表》(附件2),学校盖章。

专业方向的调整仅需填写此表。

(3)以上材料纸质要求各一式一份,附件1要求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电子版,附件2要求Excel电子版,两文件电子版统一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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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11.13
•【字号】京教函〔2022〕554号
•【施行日期】2022.1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
色学校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2〕554号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学校美育的办学特色,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着力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均衡、优质发展,市教委决定开展2022年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以下简称“特色校”)评审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及分工
特色校评审认定工作由市、区两级组织实施,今后每三年开展一次。

(一)市教委成立特色校评审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总体部署。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少年宫,负责落实市教委布置的相关工作。

(二)区教委按照要求,统筹实施各区的评审工作,并指导学校开展自评和申报,上报评审结果。

二、范围及名额
(一)评审范围
学校美育工作成效显著、特色突出,且按照《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评价表》(见附件2)自评分数达到90分及以上的各中小学、职业高中(含民办学校),可进行申报。

(二)评审方式
各区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和标准自主开展评审,报市教委认定。

(三)名额
根据最新北京教育事业发展统计,按照各区中小学、职业高中总数的10%分配名额(有小数点的均进1取整数)。

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北京市学生金帆书画院承办学校可直接认定为特色校,不占用各区名额。

具体名额见分配表(附件1)。

三、程序及安排
(一)12月10日前,各区组织学校自评、申报,完成本区评审工作。

(二)12月15日前,各区确定申报学校名单,并将《2022年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评价表》《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见附件3)、《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汇总表》(见附件4),四个文件的电子版及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拟于12月底,市教委公布特色校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特色校评审和认定工作是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区要高度重视,按照“区级评审、市级认定”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区教委要成立特色校评审工作小组,由主管领导牵头,负责本区特色校
的申报及评审等工作。

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认真评审,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

(三)各区、各中小学校要以此次特色校评审认定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强化学校美育特色,不断提高本区中小学美育工作水平。

五、联系方式
(一)市教委体卫艺处
联系人:李铮联系电话:51994865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祁国章、缪然联系电话:87550372、87550365
邮箱:*****************
地址:北京市少年宫艺术活动部
(东城区龙潭湖百果园路3号,6号楼2层205室)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名额分配表
2.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评价表
3.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4.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汇总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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