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花卉协会章程_6901
花卉协会章程

花卉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规范花卉协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促进花卉产业的发展而制定的基本规范。
1.2 花卉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行业组织,旨在加强花卉行业内各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行业共同发展。
二、组织结构2.1 花卉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2.2 会员大会是花卉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味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2.3 理事会是花卉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协会日常事务的决策和执行。
2.4 秘书处是花卉协会的管理机构,由理事会礼聘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行政、财务和会务工作。
三、会员权益与义务3.1 会员权益包括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参预行业交流与合作等。
3.2 会员应当按时缴纳会费,并积极参预协会的各项活动,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3.3 会员有权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协会的工作,有权参预协会的选举和决策。
四、会费管理4.1 会费按照会员的不同类别和规模进行划分,由会员大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
4.2 会费应当按时缴纳,逾期未缴纳的会员将被暂停享受协会的各项权益,逾期超过三个月仍未缴纳的会员将被取销会员资格。
五、会员大会5.1 会员大会是花卉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每年召开一次。
5.2 会员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决定协会的发展方向和重大事项、选举理事会成员等。
5.3 会员大会的决议由出席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允许通过,对于涉及重大事项的决议,需经过全体味员的投票通过。
六、理事会6.1 理事会是花卉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6.2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组织和协调各项活动、管理协会的资金和财务等。
6.3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理事会主席或者半数以上理事提议召集。
6.4 理事会的决议由出席理事的半数以上允许通过,对于涉及重大事项的决议,需经过全体理事的投票通过。
花卉协会章程

花卉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花卉产业的发展,增强花卉从业人员的交流与合作,提高花卉行业的整体水平,特设立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花卉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花卉从业人员,加强行业内部的合作与交流,推动花卉产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组织花卉展览、研讨会和培训活动;开展市场调研和信息交流;推动行业标准和规范的制定与执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等。
第五条协会的会员分为以下几类:普通会员、企业会员和荣誉会员。
会员资格的申请和退出均需经协会理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协会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赞助和其他合法经营活动的收入。
第七条协会的管理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最高决策机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第八条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协助理事会的工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九条协会的组织结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十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和通过协会章程的修改、选举理事会成员、审议和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报告等。
第十一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工作计划、决定会费和收费标准、审议和批准会员的申请和退出、选举协会主要负责人等。
第十二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组成。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包括:协助理事会的工作、组织协会的各项活动、处理会员的咨询和投诉等。
第三章会员权益和义务第十三条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花卉展览、研讨会和培训活动等;2. 参与行业标准和规范的制定与执行;3. 获得协会提供的信息和咨询服务;4. 参与协会内部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花卉产业的发展。
第十四条协会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2. 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3. 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4. 定期缴纳会费。
花卉社团规章制度

花卉社团规章制度
一、有热情饱满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动脑动手能力强,对分配的工作能够认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
二、团活动时,社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苦有事有病,须向组长、老师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3次者,予以处理。
三、养社员意识,全面了解社团,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
四、责全校花卉栽培与管理的全面工作。
五、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上报给老师。
六、周五一次集体活动,及时参加。
七、体成员都要对室内物品进行管理保管。
八、立考勤制度,每次活动签到。
花卉社团活动总结
本学期即将结束,我纶卉小组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各位指导老师、其他社团的关心帮助,在全体成员的努力下,取得了不小的进步和可喜的成绩,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花卉小组正朝着一个健康、有序、良好的方面发展。
当然,作为一个社团组织,在我们的日常工作和运转中,不可避免的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而这一切都是必须引起注意和不断完善的。
在这半年里,我们组织了花卉的栽培,剪枝修整等,教师讲解了养花的基础知识,各小组进行了比赛,学生在活动中学习,在学习中活动,每周五第八节都在室内进行活动。
组织社员多实践、多动手,得到了校领导的充分肯定。
在我们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室内、走廊的花长势良好。
以上所有成绩的取得离不开领导、老师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位社员的积极努力。
在此,我向所有支持我们的领导、老师、全体社团成员表示由衷的感谢,大家辛苦了!
今后要继续努力,在发挥活动特色之外,要更加有创意。
花卉协会章程

花卉协会章程一、总则1.1 协会名称:花卉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1.2 协会性质: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协会章程。
1.3 协会宗旨:协会的宗旨是促进花卉行业的发展,提升花卉产业的品质和形象,推动花卉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增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为会员提供服务和支持。
1.4 协会地址:协会的注册地址为XX市XX区XX街XX号。
二、会员管理2.1 会员资格2.1.1 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2.1.2 普通会员:任何合法经营花卉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以及花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均可申请成为普通会员。
2.1.3 荣誉会员:对花卉行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或者机构,由协会理事会推荐并经会员大会通过,可授予荣誉会员资格。
2.2 会员权益2.2.1 会员享有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会议和培训的权利。
2.2.2 会员享有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展览、交流会和研讨会的优先权。
2.2.3 会员享有协会提供的相关咨询、信息和服务的优先权。
2.2.4 会员享有参预协会组织的相关项目和合作机会的优先权。
2.3 会员义务2.3.1 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和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2.3.2 会员应积极参预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为协会的发展和行业的繁荣贡献力量。
2.3.3 会员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并及时缴纳会费。
2.3.4 会员应保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不得伤害协会的形象和利益。
三、组织架构3.1 会员大会3.1.1 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全体味员组成。
3.1.2 会员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协会理事会召集和主持。
3.1.3 会员大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和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会成员,审查和批准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等。
3.2 理事会3.2.1 协会设立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3.2.2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会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花卉协会章程

花卉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花卉产业的发展,加强花卉从业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花卉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花卉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以会员为基础,依法注册成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独立开展活动。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花卉从业人员,促进花卉行业的发展,提高花卉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推动花卉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任务是:1. 组织开展花卉行业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展览展销等活动;2. 提供花卉行业的信息咨询、技术支持和政策指导;3.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会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4. 积极参预社会公益事业,推动花卉行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五条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企业会员两类。
个人会员主要包括从事花卉种植、研究、销售等相关工作的个人;企业会员主要包括从事花卉种植、研究、销售等相关工作的企业。
第六条加入协会的会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花卉行业相关从业经验或者专业知识;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3. 积极参预协会的相关活动。
第七条会员加入协会的程序如下:1. 申请入会:个人或者企业填写入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2. 审核入会:协会成立入会审核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3. 缴纳会费: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按规定缴纳会费;4. 颁发会员证书:会费缴纳确认后,协会颁发会员证书。
第八条会员权益和义务:1. 会员享有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展览展销等活动的权益;2. 会员有权参预协会的决策和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3. 会员需遵守协会的章程和相关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4. 会员需按时缴纳会费,并积极参预协会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九条协会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分别负责协会的决策和日常运营。
第十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第十一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1. 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2. 审议并通过协会的重要事项,包括章程的修订、会费的调整等;3. 选举产生协会的主席和副主席;4. 审核并批准协会的财务报告。
花卉协会章程

花卉协会章程一、总则花卉协会章程旨在规范花卉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益、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促进花卉产业的发展,提升花卉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二、组织结构1. 花卉协会设立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位组成,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 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涵盖花卉种植、花卉设计、花卉销售等领域,由会员自愿参与,负责相关领域的研究和推广工作。
3. 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由协会全体会员组成,定期召开,讨论重要事务,决定协会的发展方向和政策。
三、会员权益1. 协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包括培训、研讨会、展览等。
2. 协会会员有权利参与协会的决策过程,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
3. 协会会员享有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项目和合作机会的权利。
4. 协会会员享有协会提供的相关资源和信息的权利。
四、管理制度1. 协会会员需遵守协会的章程和相关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2. 协会会员应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和项目,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行业影响力。
3. 协会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确保协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4. 协会会员应互相尊重,遵守职业道德,共同维护花卉行业的良好发展环境。
五、协会活动1. 协会定期组织培训、研讨会、展览等活动,提升会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协会组织会员间的交流和合作,促进行业内各方的合作与发展。
3. 协会组织参与国内外花卉展览,推广协会会员的产品和服务。
4. 协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提升花卉行业的社会形象和责任感。
六、章程修改1. 花卉协会章程的修改需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会员大会的审议和表决通过。
2. 章程的修改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协会的发展需要,确保协会的正常运作和发展方向的一致性。
七、附则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与协会会员签订的相关协议和合同应遵守本章程的规定。
如有需要,协会可制定相关细则和规定,以便更好地实施本章程。
以上为花卉协会章程的内容要点,旨在规范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益、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花卉协会章程

花卉协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花卉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1.2 目的:本协会旨在促进花卉产业的发展,提升花卉企业的竞争力,加强行业内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花卉市场的健康发展。
1.3 性质:本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自愿性的行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接受政府的管理和指导。
二、会员管理2.1 会员资格:协会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
企业会员必须是合法注册的花卉企业,个人会员必须是从事花卉相关工作的个人。
2.2 入会程序:申请入会者需填写入会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协会理事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被接受为会员。
2.3 会费管理:会员需按照协会规定缴纳会费,会费用于协会的日常运营和活动组织。
2.4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会议和培训的权益,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参预协会决策,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三、组织结构3.1 理事会: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监督协会的运营。
3.2 秘书处: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包括会员管理、活动组织、会务协调等工作。
3.3 专业委员会: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由会员自愿参预,负责协会内专业领域的研究、交流和推动行业发展。
3.4 会员大会:协会定期召开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协会会员的最高权力机构,审议并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
四、协会活动4.1 行业交流:协会组织定期的行业交流活动,包括研讨会、座谈会、展览会等,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4.2 培训与学习:协会组织花卉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匡助会员提高专业素质和竞争力。
4.3 市场推广:协会组织市场推广活动,包括花卉展销会、品牌推广等,匡助会员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品牌知名度。
4.4 政策倡导:协会代表会员向政府部门提出行业发展的建议和诉求,推动政府出台有利于花卉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花卉协会章程

花卉协会章程引言概述:花卉协会章程是组织内部规定的一系列准则和规范,旨在确保花卉协会的运作和发展能够顺利进行。
本文将详细介绍花卉协会章程的五个主要部分,包括会员资格、组织结构、会议程序、财务管理和纪律处分。
一、会员资格:1.1 会员资格的申请:任何对花卉感兴趣的个人或组织都可以申请加入花卉协会,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2 会员资格的审批:协会成员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根据协会章程的规定进行评估。
审批程序应公正、透明,确保符合协会的宗旨和要求。
1.3 会员权益与义务: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提出建议和投票等权益,同时也需要履行缴纳会费、遵守章程和协会规定等义务。
二、组织结构:2.1 协会理事会: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2 分支机构:根据需要,协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应符合协会章程的规定。
2.3 职务设置:协会设立主席、副主席、秘书、财务等职务,职务的任免应按照章程程序进行,并确保职务人员的能力和责任。
三、会议程序:3.1 年度会员大会:协会每年召开一次年度会员大会,会议内容包括工作报告、财务报告、选举等,会员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
3.2 理事会会议: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协会的重要事务和决策,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3.3 会议程序:会议应提前通知会员,确保会员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参与。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并及时通知会员。
四、财务管理:4.1 财务制度:协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费收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查等,确保协会的财务状况透明和规范。
4.2 资金使用:协会的资金应合理使用,用于协会的日常运作、活动组织和会员福利等,避免滥用和浪费。
4.3 财务审计:协会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保证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并接受会员的监督和检查。
五、纪律处分:5.1 违反章程和规定的处理:对于违反协会章程和规定的会员,协会应根据纪律处分的程序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会籍或开除会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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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花卉协会章程
沭阳县花卉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团体的名称:沭阳县花卉协会。
第二条沭阳县花卉协会(以下简称本会)的性质:是以花卉科技人员及花卉产销大户自愿结成的、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的群众团体;是本县进行花卉研究工作,组织协调我县花卉生产及花卉营销、开展产业化经营的民间社会自治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其它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展示和推广科技成果,通过人员培训、技术咨询等方法来提高我县花卉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技术水平、营销手段和道德水准,促进我县花卉产业持续、高效、健康、稳步发展。
本会的目的为:通过本会的努力,使我县的花卉产品销售到祖国各地,并尽快走出国门、走向世界,为人类的生态平衡与环境美化作出贡献,又能有力地推动我县地方经济的发展。
第四条本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县农林局,在县民政局登记并接受上述两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会址设在沭阳县农林局。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㈠宣传贯彻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花卉产销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我县花卉生产规划和管理措施。
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㈡分析、研究全县花卉生产、流通、管理等有关方面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㈢搜集整理、传递县内外花卉生产、流通、管理等方面的信息,总结交流和推广花卉生产、流通、管理方面的信息与经验。
㈣引进和展示新优特品种和新技术,搞好试验示范,引导广大农民发展优质高效的花卉生产。
㈤对全县花卉生产发展提供产、销一条龙培训、咨询和承包等服务,包括苗木、盆景制作、技术、信息、物资、资金、营销等方面的服务。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种。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㈠拥护本会章程;㈡有加入本会的意愿;㈢在我县从事花卉技术推广的农业科技人员;㈣经验丰富的花农,在本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的花卉、盆景生产和营销大户。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㈠提交入会申请书;
㈡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㈢填写协会会员登记表;
㈣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㈠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㈡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㈢优先在协会刊物上发表文章,介绍经验;
㈣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㈤委托本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㈥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㈠执行本会的决议;
㈡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信誉;
㈢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㈣按规定交纳会费;
㈤向本会反映我县有关花卉盆景产、供、销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㈥认真钻研花卉盆景产、供、销及有关技术、策略,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服务我县花卉生产;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的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三条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员例会,每年年底或下年年初召开一次年会.其它会议与活动临时提前两天通知.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㈠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㈡选举和罢免会长;
㈢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㈣决定终止事宜;
㈤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每届3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农林局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本会理事会由会长和理事长组成,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
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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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㈠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㈡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㈢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㈣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㈤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㈥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㈦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㈧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㈨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㈩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
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决定。
第二十一条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四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㈠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㈡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㈢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㈤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农林局、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农林局、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㈠负责协会全面工作;
㈡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㈢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㈣经理事会通过,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㈠兼任分会会长;
㈡负责所管分会的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㈠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㈡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㈢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㈣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㈤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一条本会经费来源
㈠县财政资助;
㈡接受各友好单位或个人捐赠;
㈢会员的会费;
㈣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㈤利息;
㈥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三条本会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五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六条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团体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人代表之前必须接受农林局、民政局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条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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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一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农林局审查同意,并报民政局登记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二条本会完成宗旨后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三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农林局审查同意。
第四十四条本会终止前,须在农林局、民政局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本会经民政局办理清算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六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农林局、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经2002年12月31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自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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