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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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公司各专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设计公司各专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设计类)一、项目负责人职责1.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设计的组织者,指挥者,责任者,暂由公司管理层担任,对总经理负责.对外代表公司开展工作,对内负责全面跟进所负责项目各专业的设计质量及进度.2.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设计和统筹的对外接口人,负责对外统一协调相关的进度计划和质量控制;开展项目协调工作时,如相关专业负责人不在场,应在内部沟通协调后再统一回复甲方.3.熟悉合同,掌握合同中所签订的设计内容和设计范畴,如甲方有超出合同范畴的设计要求时,应提醒甲方和公司管理层,签订合同补充协议.4.协助方案专业负责人与甲方沟通,建立与甲方相关人员的接口并保持联系,掌握甲方的相关进度计划,掌握甲方对设计工作、施工配合的意见.5.协调与甲方相关人员的关系,主动沟通以解决相互之间的分歧。

当遇到需公司层面出面解决的问题时,向所长反映并清楚阐述有关情况6.在设计各阶段与各专业负责人共同制定工作进度计划,监控工作进度计划的各节点执行情况,保证各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按计划完成,遇到进度上的困难时应及时向所长反映并配合寻求解决途径。

同时根据甲方对项目的整体进度要求跟踪属于甲方工作范畴的进度,使其不置影响我司的设计工作进度。

若甲方某环节出现延误应及时书面知会甲方,说明该延误对我司相关工作进度的影响及使我司工作进度相应后延。

7.于设计各阶段组织各专业负责人根据各政府部门的审核意见修改设计并达至符合要求。

8.于设计各阶段组织各专业负责人根据甲方确认后的合理要求修改设计并监督完成情况;当甲方有跨阶段的方案性修改要求时,负责组织各专业负责人统计修改工作量,根据公司对设计修改的有关规定程序呈报各有关方面,并负责跟进相应的确认及组织修改工作。

每阶段工作完成后,以公函形式要求甲方确认。

下一阶段工作开始时,取得甲方对我司上一阶段工作的确认函作为我司在此基础上进行下一阶段设计的设计依据。

9.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通知生产质量部门及计划经营部门,及时填报有关进度表单;每一阶段的政府部门批文应及时抄送各专业所长和计划经营部门。

《【怎样当好结构负责人】 如何当好负责人》

《【怎样当好结构负责人】 如何当好负责人》

《【怎样当好结构负责人】如何当好负责人》怎样当好建筑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陈继淮编(xx.5)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专业项目负责人)是工程设计项目的专业技术第一负责人,需要由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在施工图文件盖有注册号的执业印章。

其工作贯穿于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从建筑方案开始即应介入直至竣工验收。

1.建筑方案阶段方案设计文件是用于投标的必要内容,不仅仅是建筑专业图纸和说明,各专业也应融合其中,尤其是高层建筑和复杂的大型公共建筑,必须有明确的结构方案。

项目负责人在深入了解工程项目的规模、使用性质、设计标准和投资情况后,根据是否抗震设防和结构设计概念、工程经验,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结构方案。

方案说明宜简要、通俗,说明其可行性、合理性,有独特创意的亮点着重阐述,经得起评委的责问和评议。

结构体系应根据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建筑高度、地场条件、地基、结构材料和施工条件等,经技术、经济和使用条件综合比较确定。

建筑设计应符合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不规则的建筑方案应按规定采取加强措施;特别不规则的建筑方案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特别的加强措施;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建筑方案。

(gb500113.4.1)高层的框架结构不应采用单跨框架结构,多层框架结构不宜采用单跨框架结构。

(gb500116.1.5)。

砌体房屋的高度限制,是十分敏感且深受关注的规定。

基于砌体材料的脆性性质和震害经验,限制其层数是主要的抗震措施,不得突破。

同一结构单元中,不应采用部分框架结构部分由砌体承重之混合形式。

框架结构与砌体结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构体系,其抗侧移刚度、变形能力等相差很大,将这两种结构在同一结构单元中混合使用,而不以抗震缝将其分开,对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将产生很不利的影响。

在高层建筑中,抗侧力结构体系的选择与组成成为首要考虑及决策的重点,抗侧力体系确定后,水平构件体系的大格局已经确定,楼盖布置的细节还可以进一步推敲,也有可能反过来影响抗侧力体系。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10]23号)、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企业负责人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第三条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在施项目。

第二章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第五条公司建立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负责制:1、负责建立公司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具体落实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工作。

对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工作内容1、传达贯彻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各级管理要求,对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组织相关人员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巡视检查,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管理状况;3、检查项目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化和绿色施工情况;4、当施工现场进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搭设、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吊装及按拆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时,项目要及时上报公司。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因故不能到场,可委托公司安全负责人带班检查;5、当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进行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并安排相应的部门督促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或进行下一道工序。

第七条公司制定领导带班检查工作计划,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工作日的25%。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的解读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的解读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的解读范春雷摘要: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亮点包括:明确五方责任主体,以“具体、明确、管用”为原则,明确了质量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方法。

很多人对《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条文理解不是很到位,认为这个文件的形式大于内容,其实不然,这个文件有很多内容是做了最新的阐述和明确的规定。

1.明确责任主体,共五方,这五方的项目负责人对建筑工程质量服终身责任,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规定: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社会上有人认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也应承担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就把责任推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际上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原因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是责任主体单位,质量监督部门不是具体工程的验收单位,只是对具体工程的责任单位的验收程序进行监督,监督参与验收各方的验收程序的规范性,简称监督验收,对实体的检查是随机的抽查抽测,不参与具体质量问题的技术处理,质量监督部门是受政府的委托对所属地域建设项目的质量进行宏观的质量管控,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一部分,其行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就质量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明确是五方责任主体,不是以单位强势或弱势划分责任,明确是这五方责任主体,早期的时候有的地方规定是七方责任主体,还包括检测单位,图纸审查单位,更有甚者有的地方还要加上相关的材料供应单位,其实这几家单位都不是直接责任主体,而是由合同控制或其他法律规定控制的间接的责任人,算是参与单位,这几家单位不是直接责任的所在,如果把这几方通通作为责任主体,那么责任的划分反而不清晰、不明确。

2.该条例以“具体、明确、管用”为原则,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强化个人质量责任追究,建立重大质量问题报告制度,着力构建企业自控、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工程质量治理机制。

工程项目质量保障措施

工程项目质量保障措施

工程项目质量保障措施一、质量方针、目标、标准1、质量方针科学管理、质量第一、信守合同、争创一流。

2、质量目标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及国家颁布的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精心组织施工,并严格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规定进行评定。

严格按照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来控制整个工程的全过程质量,并以此指导项目施工的各项管理工作,保证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转,确保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100%,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工程的标准。

3、质量标准《城市污水处理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02)、《给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等现行规范标准。

二、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1、项目质量管理体系(1)我公司将对本项目工程质量实行“领导班子监督、项目部管理、质检部控制”的监督管理体系,同时接受公司工程技术部和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监理和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

(2)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下,项目部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项目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整个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设计部门和各施工单位也将成立相应质量管理机构,协助我公司搞好质量控制工作。

由此,形成各参建单位参加的质量责任落实的网络化质量管理体系,整个体系协调运作,从而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3)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开展全面质量检查和质量问题分析会,各施工单位定期向我公司提交质量月报表,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应用科学的数理统计分析方法,分析工程质量发展趋势,通过利用组织、技术、合同、经济的措施,达到“人、机、料、法、环”五大要素的有效控制,保证工程的整体质量。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5篇)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5篇)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负责人(总公司、分公司)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

第四条总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____个工作日。

第五条分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分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主任总工程师。

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____个工作日。

分公司总经理为落实本级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____%。

负责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第二章职责第八条公司带班领导职责:1、法定代表人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2、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计划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工程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检查分公司、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九条工程部职责:1、做好集团领导带班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对带班情况实施考核。

第十条分公司带班领导职责:1、认真做好带班检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本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执行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考核。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1、目的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责任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建项目部施工现场。

3、术语,定义.3。

1 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总经理。

3。

2 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工程师、安全员、等领导成员。

3。

3 施工现场:指我公司在建项目的施工现场。

3。

4 带班生产: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生产活动。

4、带班职责及工作内容4。

1 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4.2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案。

(记录表附后)4。

3 项目负责人每日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管理。

4。

4项目部负责人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4。

5工程项目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附表)。

4。

6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安全生产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

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项目负责人的职责之一,是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的关键角色。

本文将围绕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重要性展开阐述。

一、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定义和职责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接负责项目安全工作的人员。

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设定安全目标和安全文化: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确定项目的安全目标,并积极倡导和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项目参与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2.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

确保项目参与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并及时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控制。

3. 组织实施安全措施: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组织项目参与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并加强对施工现场、设备和材料的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同时,积极引进和应用安全技术和管理手段,提升项目的安全水平。

4. 掌握项目安全管理情况: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及时了解项目安全管理的实施情况,随时对安全工作进行监管和检查。

确保项目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及时纠正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5.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项目参与人员进行演练。

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组织救援,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二、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重要性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着项目安全的重要责任,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人员生命安全: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行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护参与项目的人员的生命安全。

2. 保障项目顺利进行: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安全措施,可以提高项目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避免因安全问题导致项目延期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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