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自治与容忍义务
业主及其相关组织的权利与义务

业主及其相关组织的权利与义务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房产,成为业主。
作为业主,我们不仅享有一定的权利,也有相应的义务。
同时,业主还可以通过相关组织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作为业主,我们享有的权利包括:对自己的房产进行自由支配、享有公共设施和服务、参与业主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监督物业服务等。
这些权利是我们购买房产的基本保障,也是我们作为业主的基本权利。
作为业主,我们也有相应的义务。
首先,我们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除了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外,业主还可以通过相关组织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例如,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的重要组织,它可以代表业主行使权利,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委员会可以参与物业服务的管理和监督,协调业主之间的关系,促进业主自治的发展。
但是,业主组织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业主委员会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同时,业主委员会需要积极履行职责,代表业主行使权利,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委员会还需要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协调业主之间的关系,促进业主自治的发展。
作为业主,我们不仅享有一定的权利,也有相应的义务。
同时,业主还可以通过相关组织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只有业主和业主组织共同努力,才能实现良好的业主自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业主的自治管理制度

业主的自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主自治管理行为,维护小区和谐稳定,促进业主共同利益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所有业主,包括个人业主和单位业主。
第三条业主自治管理原则上应当实行充分民主、协商一致和自愿互助的原则,依法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是小区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负责协调、监督小区内各项管理事务的开展。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内的业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期满可连任。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名称为“XX小区业主委员会”,并在小区内张贴、公示。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业主自治管理的具体内容、程序和责任。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加强与物业管理公司、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推动小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向业主通报小区内各项事务的进展情况,并接受业主监督。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定期组织业主大会,听取意见建议,总结工作,发布决议。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业主合法权益,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对小区内的业主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业主自治意识,增强业主凝聚力。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意见,维护业主的利益。
第二章业主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业主有参与小区事务管理的权利,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行使自己的权利。
第十五条业主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可以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业主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和公共维修基金的义务,保障小区内的基础设施和服务正常运作。
第十七条业主有遵守小区管理规定的义务,不得干扰小区正常秩序,损害其他业主的权益。
第十八条业主有爱护小区环境的义务,不得乱扔垃圾、涂鸦等行为,保持小区的整洁卫生。
第十九条业主有维护小区和谐稳定的义务,不得制造事端、传播谣言,影响小区的正常生活。
物业管理中的业主参与与自治

物业管理中的业主参与与自治在现代社会的大城市中,物业管理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物业管理负责维护和提升小区的整体品质,保障业主的生活质量和权益。
然而,在物业管理中,业主的参与和自治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一、合理设立业主参与机制为了更好地实现业主参与与自治,物业管理需要建立合理的机制。
首先,可以运用业主委员会制度,选举出代表业主的委员,参与管理和决策。
其次,可以开展定期的业主大会,对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
这样可以确保业主有参与和决策的权力,同时也提高了小区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推动业主自治的重要性业主自治是指业主对小区事务的管理和决策,通过自我管理和监督来提升小区的整体管理质量。
业主自治的重要性在于可以更好地满足业主的需求,提升小区的整体品质和生活环境。
在业主自治的指导下,业主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制定规章制度,制定公平合理的费用分摊方式,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
三、促进业主参与的方式和渠道除了机制的落实外,物业管理部门还应积极创造条件,为业主提供参与的方式和渠道。
可以通过建立业主服务中心,提供便捷的咨询和投诉渠道,以及定期开展业主培训和交流活动,增进业主的参与意识和管理能力。
同时,物业管理部门应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业主公布重要管理信息和决策结果,增加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四、加强业主教育和培训为了促进业主参与和自治,业主教育和培训也是非常重要的。
物业管理可以通过组织业主培训班、讲座等方式,提升业主的法律意识、管理意识和协商能力。
通过培训,业主可以更加了解自身的权益和义务,学习与物业管理机构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从而更好地参与和自治。
五、加强业主沟通和协商业主参与与自治的关键在于与物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商。
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业主的倾听和理解,积极回应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业主也应提高自身的沟通和协商能力,与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有效的互动。
只有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商,才能共同解决问题,实现良好的物业管理。
业主自治管理的概念

业主自治管理的概念业主自治管理是指由业主自行组织和管理小区或某一团体的行为。
它的核心原则是以居民为主体,发扬民主自治、法治原则,通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等形式,依法决策,共同管理和维护小区的公共事务。
首先,业主自治管理以居民为中心,追求公平公正。
在传统的物业管理模式中,业主的诉求和需求常常被忽视,物业公司往往单方面决策,导致业主利益受损。
而在业主自治管理下,业主可以通过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方式,直接参与管理决策,保障了业主利益的公正性。
其次,业主自治管理强调民主自治和法治原则。
业主自治是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实施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运作都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
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负责制定小区的管理规章制度,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确保小区内部的秩序和权益得到保障。
再次,业主自治管理注重居民参与和共同管理。
居民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渠道,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小区事务的决策,共同制定和执行公共事务的规章制度。
居民可以通过书面、投票等形式表达意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体性。
此外,业主自治管理还可以促进社区共建共享。
居民通过自治管理的方式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可以更好地加强居民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增进邻里关系,提升小区整体的安全和环境质量。
通过共同管理,居民可以共享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资源,提高小区居住质量。
然而,要实现良好的业主自治管理,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业主之间的理念不一致可能导致管理决策的推进困难,需要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商解决。
其次,业主自治管理需要各方共同承担责任,特别是需要业主对小区事务的主动参与和合作。
再者,业主自治管理也需要政府的支持和监督,确保管理过程的合法合规。
要实现良好的业主自治管理,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加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提高他们参与自治管理的积极性。
其次,建立健全的机制和程序,确保居民的意见能够得到充分的表达和反映。
再者,加强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素质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和责任意识。
业主自治管理物业规章制度

业主自治管理物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共同利益,加强社区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业主必须遵守本规定,维护物业管理秩序。
第四条物业管理委员会是物业管理的组织机构,由业主组成,并负责监督和协调物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管理公司是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的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小区内的公共区域、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第二章业主权利和义务第六条业主有权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服务进行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七条业主有义务保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服务,不得损坏公共财产。
第八条业主有义务按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并配合物业管理工作。
第三章物业管理工作第九条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内公共设施、服务的维护和保洁工作。
第十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小区内的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小区内存在安全隐患时,物业管理公司应立即处置并通知业主。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章物业管理费用第十三条物业管理费用由业主按照面积比例分摊支付,具体标准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费用主要用于小区内的设施维护、保洁和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费用应定期结算,逾期未交费的业主将被追加滞纳金。
第五章紧急处置第十六条发生紧急情况时,物业管理公司应立即组织处置,并通知业主。
第十七条业主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小区内的安全。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对紧急事件的处理进行评估和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属于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或补充,需经物业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最新的业主公约范本

最新的业主公约范本尊敬的业主朋友们:大家好!为了更好地规范小区物业管理,保障业主权益,促进邻里和谐,特制定本业主公约,以期达到小区共建共享,共同营造幸福美好的居住环境。
一、守法自律1. 业主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小区社会秩序。
2. 业主应当尊重他人权益,不得干扰其他业主正常生活。
3. 业主不得利用小区物业设施从事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赌博、贩毒等行为。
二、文明生活1. 业主应当注重个人卫生,不乱扔垃圾,对公共设施要保持整洁,共同打造干净整洁的小区环境。
2. 业主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在小区内大声喧哗、放音乐、乱吵乱闹,尤其在晚间时间要控制噪音。
3. 业主应当关心环保,节约用水用电,倡导绿色出行,鼓励步行、骑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三、共建共享1. 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管理,遵守物业公司的规定,及时缴纳物业费用,共同维护小区设施设备。
2. 业主应当团结邻里,互相帮助,形成良好的邻里关系,共同打造温馨和谐的小区氛围。
3. 业主应当加强安全意识,确保户门、窗户的安全,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共同维护小区安全。
四、文明养宠1. 业主如需养宠物,应遵循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宠物管控,确保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2. 业主应爱护、照顾好自己的宠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虐待宠物,对宠物的排泄物要及时清理。
五、社区活动1. 物业公司将定期组织小区活动,业主应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增进邻里情谊,共同建设美好社区。
2. 业主也可以自愿组织邻里活动,发挥自己的特长,展示个人才艺,促进邻里交流,丰富小区文化生活。
六、公约执行1. 物业公司将专门设立业主服务中心,处理业主投诉与建议,确保公约得到有效执行。
2. 如有业主违反公约,物业公司将依照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可向有关部门报告。
最后,请各位业主朋友们真心遵守本公约,共同为小区的和谐、幸福努力奋斗,让我们的小区成为一个温馨而美好的家园!业主公约签署人:。
业主 法律 法规 规范

业主法律法规规范业主法律法规规范一、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作为一个业主,你不仅享有一定的权利,还有一些义务需要遵守。
以下是业主的一些基本权利和义务:1. 业主的权利- 产权权益:作为业主,你享有产权权益,包括对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 参与管理:你有权参与小区的自治管理,包括参加业主大会、选举物业管理委员会等。
- 知情权:你有权了解小区的规划、管理费用使用等相关信息。
- 维权权益:如果你的权益受到侵害,你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业主的义务- 遵守规章制度:你需要遵守小区的规章制度,包括遵守小区的安全和卫生规定。
- 按时缴纳费用:作为业主,你需要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
二、相关法律法规在业主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也有一些法律法规与之相关,下面是一些与业主相关的法律法规:1.《物权法》- 根据《物权法》,你作为业主享有房屋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 该法规明确了产权登记、共有物业管理和抵押物等相关事宜。
2.《业主大会暂行条例》- 该条例规定了业主大会的组织方式、议题的决策程序、选举和罢免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
3.《物业管理条例》- 根据该条例,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为业主提供相关服务。
- 该条例明确了小区秩序的维护、公共区域的管理、费用的收取等核心内容。
4.《房地产管理法》- 该法规规定了开发商的权益保护、商品房买卖、物业管理等重要内容。
- 这也是购房者和业主保护自身权益的一个重要法规。
三、规范的重要性业主规范的遵守对于小区的和谐稳定和业主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
以下是遵守规范的一些重要性:1. 维护小区秩序:遵守规范可以帮助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保持小区的整洁和安全。
2. 促进业主交流互动:通过规范,业主之间可以相互尊重,促进交流和互动,形成和谐的社区氛围。
3. 保护业主权益:规范的遵守可以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防止不法分子侵害业主的权益。
4. 提高小区价值:小区的良好规范管理可以提升小区的品质和价值,增加业主的投资回报。
物业管理中的业主权益与责任义务

物业管理中的业主权益与责任义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物业管理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既关乎居民安全、生活品质,又涉及业主权益与责任义务的平衡。
本文将从业主权益和责任义务两方面进行探讨。
一、业主权益1. 财产权益作为物业的购买者,业主享有对该物业的合法使用、支配、收益乃至转让的权益。
业主有权享受物业的使用权,可以合理安排自身的住宅生活,并可依法签订租赁协议等。
2. 共用权益业主享有物业共用设施和公共区域的使用权益。
这些设施和区域包括电梯、停车场、楼道、花园等,业主可以自由进出并使用。
3. 参与权益业主具有参与物业管理的平等权益。
他们有权参与物业管理方面的讨论、投票和决策,可以通过业主大会等途径直接参与物业管理的事务。
4. 信息权益业主有权获得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信息,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维修计划、管理规定等。
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公示这些信息,并为业主提供查询渠道,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二、责任义务1. 缴纳物业管理费用业主有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这些费用用于物业的日常维修、设施更新、公共区域的清洁等,是维持物业运营的重要资金来源。
2. 遵守管理规定业主有责任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安全,例如禁止在公共区域乱丢垃圾、禁止在楼道放置障碍物等。
3. 物业维护责任作为物业的产权人,业主有义务对自己的住宅进行维护和修缮。
这包括定期检查住宅内的设备设施、保持卫生环境等,确保物业的安全和居住品质。
4. 参与管理事务业主有责任参与物业管理事务,如参加业主大会、关注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进展等。
他们可以积极发表意见、建议,并参与物业管理政策的制定与讨论。
5. 合理利用共用设施业主有责任合理利用物业的共用设施,如电梯、停车场等,并不得滥用或私自占用。
他们应尊重其他业主的使用权益,并共同维护这些设施的正常运行。
结语物业管理中的业主权益和责任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只有业主积极行使自己的权益,承担自己的责任,才能建立和谐、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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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天法>业主自治与容忍义务X陈玲1,张稷锋2,刘成伟3,黄琴4(1.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401147; 2.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深圳518055;3.中共佛山市委党校,广东佛山528300;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518040)摘要:业主自治与容忍义务是一对辩证的概念,尽管5物权法6第七十八条已将这对概念有机联系起来,但由于尚无明确的责任规范和措施,造成其实施的弱效性。
因此有必要从确定业主自治机构的法律人格、完善业主规约制度、培养业主参与意识等方面加以完善,以利于5物权法6的良好实施。
关键词:业主自治;业主容忍义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体制缺失;约束措施中图分类号:D92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0924(2007)10-0096-04Proprietor Autonomy and Tolerance ObligationCHEN Ling1,Z HANG J-i feng2,LI U Cheng-wei3,HUANG Qing4(1.Chongqing No.1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Chongqing401147,China;2.Shenzhen Vocational and T echnical College,Shenzhen518055,China;3.Party School,CPC Foshan Committee,Foshan528300,China;4.Mechant.s Bank Company Ltd.,Shenzhen518040,China)Abstract:Proprietor autonomy and tolerance obligation are a pair of dialectic concepts.Clause No.78in the La w of Property has connected the two concepts.However,their imple mentation is weakly effec tive be-cause there have not been specified responsibility domain and measures.Therefore,in order to well imple-ment the Law of Property,it is necessary to improve them from the aspects of establishment of the legal char-acter of proprietor autonomy organization,perfection of proprietor rules and re gulations,cultivation of propr-i etor.s participation a wareness,etc.Key words:proprietor autonomy;proprietor.s tolerance obligation;division of ownership of buildings;lack of system;restricting measure当代中国,大多数城市居民的居住形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房子不再是公家分配的,而是自己花一辈子积蓄或透支将来几十年的收入买来的,邻居不再是世交熟人,而成了互不来往的/业主0。
按照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6(下称5物权法6)第七十条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一般认为,业主自治是指业主为维护和增进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依照法律规定和共同约定,并通过业主团体对共有物业管理、经营秩序、本社区内部的第21卷第10期Vol.21No.10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Chongqing Insti tute of T 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2007年10月Oct.2007X收稿日期:2007-06-30作者简介:陈玲(1967)),女,重庆垫江人,硕士,一级法官,主要从事民商法学、政治学研究。
社会和文化事务等公共事务,实行统一、民主管理的制度。
业主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物权的一个类型,自治是物权的应然属性,自治的原因在于业主对其房屋和建筑物利用的需求,尽管需求的核心是一致的,都是以居住为基本目标,然而不同业主需求的多样化也极有可能带来分歧。
安全的需求、安静的需求、卫生的需求,大量个性化需求所带来的分歧摆在人们面前,可能演变为一次次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冲突,以及业主之间的争执。
一次次冲突的内耗,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一物权行使的必要成本,还是对选择绝对个性化自治的惩罚?笔者主张,在单个业主的意思与大多数业主的主张难以统一的情况下,少数业主必须妥协,这种物业小区内的妥协和民主社会的妥协具有同质性,这种大多数人意见一致的妥协,应该对/地缘共同体0中的全体成员产生约束力,这种约束力对于不具有一致意见的成员而言是一种强制,也就是我们所讲的容忍义务。
1业主自治与容忍义务的法理对应1.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业主自治的基本理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是物权法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5物权法6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0专门对这一制度加以规范。
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涵和构成,有一元论、二元论、三元论等学说。
德国贝尔曼教授所倡导的三元论最具合理性。
该说也称/最广义区分所有权说0,认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专有部分所有权、共用部分所有权和因共同关系所生之构成员权。
其中专有部分所有权又称特别所有权,公用部分所有权又称共有权,因共同关系所生之构成员权又称社员权。
上述3部分所构成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须视为一个整体。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由物权法这一纯粹的私法所创设,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内容大多属于私法的内容,从区分所有权人对专有部分享有排他所有权的角度看,更是如此。
私法自治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作为私法权利人的区分所有权人可以排他地对专有部分进行直接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因上述行为所需的成本也完全由区分所有权人承担。
同时,上述排他权利的行使,以不妨碍建筑物整体使用和其他区分所有权人正当权利行使为限。
另外,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管理权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每个区分所有权人均有权参与管理,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必须符合全体区分所有权人的共同意志,则共同管理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区分所有权人应当履行承担管理费用等义务[1]。
除了对建筑物的管理外,业主自治还涉及对业主生活秩序的维护,对于业主自治机构的建立和运行,同样需要遵循私法自治的原则,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业主自治的实现。
业主自治的目标是提高财产的利用效率,因此业主自治必须将效率原则放在首位,以区分所有权人决议机制、执行机制、保障机制的高效运行为条件。
另外,业主自治在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的同时,必须强化集体决策和强制参与机制。
集体决策通常以多数决为原则,一致决为例外。
强制参与要求,即使区分所有权人有不同意见,但经合法程序形成的业主规约、合同等文件,对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有效。
1.2业主容忍义务与业主自治的关系1.2.1业主容忍义务是业主的第一义务。
社会发展带来现代社会高密度的居住形态,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也由此而生。
前已述及,业主居住在建筑物内产生的共同需求为妥协奠定了基础,这种只需大多数人形成一致的妥协足以对全体业主产生拘束力,甚至延及业主的继承人。
在不可避免的高密度居住条件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必然会/市场广阔0,这种对财产关系的规范,是业主群体追求和谐生活的选择[2]。
为了保障这一选择的时效,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区分所有权人的互惠性权利,这一妥协又成为了对全体业主的强制。
选择与强制这对看似矛盾的命题,是业主容忍义务的完美阐释,业主容忍义务是区分所有权人,这是业主的第一义务。
1.2.2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复合型权利。
业主自治的基础来源于作为私权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种复合型权利,是一个特殊的物权类型,这种物权不是完全绝对和排他的,权利的实现往往需要全体区分所有权人的合意。
而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过程中,少数人必须为权利的互惠性让步,实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合意不再要求全体权利人意思表示的完全一致,这是一种多数人的合意,是多数人合意对少数人的约束,是少数人必须妥协的合意。
1.2.3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具有互惠性。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多数人合意的权利实现模式,已经超越了民法的范畴,而更具有政治民主的特征,这又带来一个/反多数0的问题,而这一问题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带来区分所有权人之间矛盾的升级,从而破坏业主自治的和谐初衷。
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可以借鉴罗尔斯的/统合性学说(compre-hensive)0,将社会理解为一种公平的合作体系,强调为了相互利益的合作冒险。
罗尔斯承认妥协在达成反思性均衡以及判断正当化方面的重要作用,其认为通过反复调整的试错过程可以使道德原理和道德判断达成一致,在复数的价值体系之间实现重叠式合意,最终将互惠性的关系升华为公共理性(public reason)。
因此,业主容忍义务,从根本上是服务于区分所有权的互惠性特征的,这使得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突破了法治主义的完全客观化标准,成为一种具有合作关系的增值博弈。
1.3业主容忍义务的内容容忍义务是业主的第一义务,容忍义务以满足维护共有财产的合理利用为限,其目的在于保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保障业主在特定区域内生活的可持续性。
容忍义务来源于共同生活的必然需求,其作为一种民事义务,应当具有相对明确性和可预见性,因此容忍义务的产生必须以法律规范和业主规约为依据和指引。
具体而言,容忍义务包括以下4方面内容:1)权利无害化的义务。
民事权利的行使是有界限的,97陈玲,等:业主自治与容忍义务业主容忍义务的首要内容即业主行为对建筑物整体的维护和对其他业主的尊重。
首先,业主在对专有部分和约定专有部分行使权利时,不得有危及建筑物安全的行为,不得影响建筑物结构及外观的完整统一,例如不得擅自变动建筑物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更改建筑物外立面、不得擅自设置广告物等。
其次,业主在对专有部分和约定专有部分行使权利时,不得妨害其他业主的安全、安宁和卫生,如不得擅自将居民小区的物业出租给可能带来噪音污染的商业租户、不得擅自在建筑物外设置电网等。
2)同意义务与补偿原则。
由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殊性和互惠性,业主在行使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时,可能需要利用其他业主的专有部分或约定专有部分,此时,业主容忍则包括了其他业主的同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