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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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经理层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

2017年经理层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

2017年经理层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公司经理层的规范履职,建立与公司经营活动及其成果相匹配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以更好的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更好的体现责任、风险与利益相一致,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经理层人员。

经理层人员是指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1、全面性原则: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评价;2、战略性原则: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确保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3、效益优先原则: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及其成果和经理层人员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第四条考核主体为: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委员会根据《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拟定并执行《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人员薪酬及考核执行细则》(以下简称“《执行细则》”)。

第五条经理层人员年度薪酬由标准薪酬和董事会奖励构成。

其中,标准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基数的比例为6:4,绩效年薪=(基本年薪÷0.6×0.4)×绩效系数。

委员会按照《执行细则》判定绩效系数,绩效系数取值区间为0—1.5。

第六条经理层人员在考核年度内完成下列项目,可获得特别奖励:1、当年度完成直接融资或适当量级的资产置入等;2、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新产品下线,实现销售并盈利;3、公司技术、产品获国家级或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4、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奖励。

第七条委员会根据经理层人员的职责范围、外部薪酬行情、任职人员能力资历等因素拟定基本年薪数额,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涉及董事、监事的基本年薪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八条经理层人员有双重以上任职的,只计发其本人单一高阶薪酬。

2017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2017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2017薪酬福利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对于员工薪酬和福利管理制度也越来越注重。

合理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不仅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干劲,提高企业的整体绩效,还可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吸引力,促进员工的长期发展和忠诚度。

本文将对2017年薪酬福利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希望对企业管理者和员工都能有所帮助。

二、薪酬管理制度1. 薪酬结构(1)薪酬组成:企业的薪酬结构应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补贴、高温津贴等,各项薪酬应该有明确的标准和范围。

(2)薪酬比例:不同岗位的员工薪酬比例应该合理,不能出现薪酬严重不平衡的情况。

一般来说,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比例可以高于普通员工,但也不能过于夸张。

(3)薪酬调整:企业应该定期对员工的薪酬进行调整,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市场行情做出相应的调整。

2. 绩效管理(1)绩效评估:企业应该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根据员工的实际表现和贡献进行评定,对绩效好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对绩效差的员工提出改进建议。

(2)绩效激励:企业可以通过发放绩效奖金、晋升提拔等方式激励员工的绩效,让员工感到自己的努力得到了认可和回报。

3. 福利管理(1)员工福利:企业应该建立全面的员工福利制度,包括带薪年假、医疗保险、住房补贴、节日福利等,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生活保障和发展空间。

(2)员工关怀:企业应该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建立健康促进项目和心理辅导服务,帮助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幸福感。

4. 风险管理(1)职业安全:企业应该加强职业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的职业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风险监控:企业应该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风险问题,保障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5. 管理运作(1)规范运作:企业应该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程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

(2)透明公正:企业应该公开薪酬福利政策和标准,让员工了解管理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增强员工的信任和归属感。

北京农商银行负责人2017年度薪酬情况

北京农商银行负责人2017年度薪酬情况

应付薪酬 (1)
其他货币性收入 (2)
社会保险、企业年 金、补充医疗保险 及住房公积金的单 位缴存部分(3)
是否在股东单位 或其他关联方领
取薪酬
在关联方领取的 税前薪酬总额
(万元)
84.39

15.87

0
2015.02-2017.01
7.03

1.28

0
2007.10-2017.10
56.02

13.13

0
2014.04-2017.11
49.26

14.50

0
2014.11至今
74.08

15.77

0
2005.11-2018.07
74.08

15.77

0
2009.07-2018.12
72.83
无15.77Fra bibliotek否0
2009.07至今
74.08

15.77

0
2013.02至今
72.83

15.77

0
2015.08至今
74.08

15.77

0
2015.08至今
74.08

15.77

0
备注:上表披露信息为我公司企业负责人2017年度全部应发税前薪酬,按国家规定由单位缴存各种社会保险等。
北京农商银行负责人2017年度薪酬情况
姓名
职务
王金山 张健华 龚莉 李印泽 杜淑华 付东升 于辉 白晓东 曾林峰 崔钧 李保旭
党委书记、董事长 党委副书记、行长 党委副书记、监事长 党委副书记(保留原级别)

2017年经理层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

2017年经理层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

2017年经理层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公司经理层的规范履职,建立与公司经营活动及其成果相匹配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以更好的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更好的体现责任、风险与利益相一致,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经理层人员。

经理层人员是指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1、全面性原则: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评价;2、战略性原则: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确保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3、效益优先原则: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及其成果和经理层人员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第四条考核主体为: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委员会根据《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拟定并执行《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人员薪酬及考核执行细则》(以下简称“《执行细则》”)。

第五条经理层人员年度薪酬由标准薪酬和董事会奖励构成。

其中,标准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基数的比例为6:4,绩效年薪=(基本年薪÷0.6×0.4)×绩效系数。

委员会按照《执行细则》判定绩效系数,绩效系数取值区间为0—1.5。

第六条经理层人员在考核年度内完成下列项目,可获得特别奖励:1、当年度完成直接融资或适当量级的资产置入等;2、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新产品下线,实现销售并盈利;3、公司技术、产品获国家级或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4、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奖励。

第七条委员会根据经理层人员的职责范围、外部薪酬行情、任职人员能力资历等因素拟定基本年薪数额,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涉及董事、监事的基本年薪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八条经理层人员有双重以上任职的,只计发其本人单一高阶薪酬。

湖南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2017年度薪酬情况

湖南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2017年度薪酬情况
湖南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2017年度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姓 名
职 务
2017年度从本企业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
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4)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薪酬
在关联方领取的税前薪酬总额
(5)
应付年度薪酬
任期激励收入
(2)
其他货币性收入
1
吴友云
党委书记、董事长
2.我公司负责人薪酬,严格按照湖南省有关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执行。
29.497
8.849
0
4.82

0
2
胡俊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9.497
8.849
0
4.96

0
3
毛剑锋
党委委
4.55

0
4
刘睿懿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6.548
7.964
0
2.01

0
备注:1.上表披露薪酬为我公司负责人2017年度实际任职期间全部应发税前薪酬(不含2017年度发放的以往年度绩效年薪)。

企业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

企业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

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深入推进“两个转变”,促进公司科学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分类分级管理。

建立与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方法,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管理,各级企业负责人薪酬均实行年薪制。

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千人计划引进的企业负责人薪酬按聘用合同执行。

公司核定省公司级单位负责人薪酬,省公司级单位核定地市公司级、县公司级单位负责人薪酬。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

建立与业绩考核结果紧密挂钩、与承担风险和责任相匹配的薪酬机制,充分调动企业负责人积极性。

(三)坚持统筹兼顾。

企业负责人薪酬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职工工资总额、人均工资增长相协调,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

(四)坚持依法合规。

严格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薪酬管理规定,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支付管理,严肃薪酬管理工作纪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分部、所属各级全资和控股单位企业负责人。

公司代管单位和集体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总部:(一)负责制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二)负责确定省公司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薪酬标准,审批省公司级单位其他负责人年度薪酬方案;(三)负责指导省公司级单位规范所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作;(四)负责组织开展各级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公司所属各级单位:(一)负责贯彻落实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二)负责向上级单位申报本单位负责人薪酬方案,执行上级单位确定的负责人薪酬标准;(三)负责建立本单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台账,设置明细账目,详细记录企业负责人薪酬提取和支付情况,并与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系统信息对应一致;(四)负责确定所属单位负责人年度薪酬方案,并报上级单位备案。

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17-10)

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17-10)

XX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省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经营层领导班子考核方案制定,公司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审核,公司薪酬调整方案审核,年度特殊贡献奖审核,特殊人才的特殊薪酬待遇审核等工作。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成员:主任:副主任:委员:第四条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薪酬绩效考核办公室及项目经营责任考核办公室。

第五条薪酬绩效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部部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具体事务由人力资源部承担,具体负责公司薪酬绩效考核工作。

第六条项目经营责任考核办公室主任由合约招标部部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具体事务由合约招标部承担,具体负责项目公司经营责任考核工作。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七条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职责:(一)研究和决定公司薪酬管理的重大事项。

根据对公司董事会的考核结果,制订公司经营层班子成员考核方案。

(二)定期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听取公司薪酬管理情况汇报,研究、制订公司薪酬制度。

(三)研究制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四)研究制订公司子公司资产经营责任制管理办法、兑现方案。

(五)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对公司有突出经营业绩、创造突出效益、做出突出贡献等行为的组织或个人决定单项奖励额度和分配方案。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薪酬绩效考核办公室职责(一)根据公司上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本年度经济指标目标,结合职代会精神,制定公司薪酬制度及绩效考核制度,制定薪酬调整方案,提交薪酬与绩效委员会审核。

(二)负责公司本部各部门的季度、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形成绩效考核资料,提交薪酬与绩效委员会审核。

(三)审核项目公司人员编制报告,对项目公司薪酬进行备案管理。

江西省联社关于本企业负责人2017年度薪酬情况的公告

江西省联社关于本企业负责人2017年度薪酬情况的公告

江西省联社关于本企业负责人2017年度薪酬情况的公告
根据《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披露办法》,现将本企业负责人2017年度薪酬情况披露如下:
2017年度从企业获得的税前报酬及福利性待遇情况 是否在股东 在股东单位或 社会保险、企业年 单位或其他 其他关联方领 金、补充医疗保险 其他货币性收 合计(1至 关联方领取 取的税前薪酬 及住房公积金的单 入(注明具体 3栏之和) 薪酬 总额(万元) 位缴纳(存)总额 项目并分列) (万元) 时间 应付税前薪 酬(万元)
孔发龙 叶 磊
党委书记、理事长 党委副书记、主任
2015年1月至今 2015年4月之间
82.57 82.57
5.62 5.35
0.00 0.00
88.19 87.92
否 否
0 0
备注:组织任命的副职负责人按本社主要负责人薪酬的0.6至0.9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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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
专项审计报告
(模板)
一、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
企业类型包括:1.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境内金融子企业;3.境外子企业;4.企业管理事业单位;
5. 事业单位;
6.基建项目;
7.其他。

(说明:如本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围与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不一致,说明差别及具体情况,另按经营业绩考核范围以及上表的内容列出子企业基本情况,如变动范围仅限于二级子企业,只需列示二级子企业基本情况,如变动范围为二级以下子企业,则按级次依次列示子企业基本情况。


(二)本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动及理由
(说明:披露与上年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对比本年合并范围的变动内容及变更原因,含所有子企业。


二、主要经营规模指标
范围不一致,另按经营业绩考核范围以及上表的格式披露经营规模指标。


三、人员及工资情况
本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内集团公司(含本部及子企业)人员及工资情况:
注:人数含企业负责人人数;工资总额含企业负责人的货币性收入。

(说明:企业负责人全年实际获取的货币性收入指企业负责人从集团公司本部及子企业获得的货币性收入(含税,本专项说明所涉及的企业负责人货币性收入及薪酬等数据均指含税收入),不含从本企业以外单位,如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参股企业等获得的货币性收入。

上年退休或调离,在本年领取上年绩效年薪的企业负责人也列入本表填报范围。

年人均工资指剔除企业负责人全年实际获取的货币性收入后计算的年人均工资。

如本年数据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化幅度超过15%,应说明原因。


范围不一致,另按经营业绩考核范围以及上表的格式披露人员及工资情况。


四、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情况
(说明:按任职时段列示分配系数,不实行经营业绩考核和年薪制管理的企业不需填列分配系数。

)
(说明:不实行经营业绩考核和年薪制管理的企业不需填列分配系数。

)
1.本年度企业负责人获取的由集团本部支付的货币性收入情况
(说明:不实行经营业绩考核和年薪制管理的企业不需填列4-14列。

)
关注以下事项:
①2017年退休或调离,在2017年领取2016年绩效年薪的企业负责人也列入本表填报范围;
②除国资委规定外另向企业负责人支付其他货币性收入的,对具体情况进行详细披露,包括支付依据、支付时间、支付额度等;
③按钦州市国资委要求或其他原因需在本年度扣减企业负责人薪酬的,也应对具体情况进行详细披露,包括扣减依据、扣减时间、扣减额度、扣减后实际支付的薪酬额度等;
④企业负责人退休后,如国资委及有关部门对其待遇有文件规定的,应披露文件内容及文件名称及文号;
⑤2017年调离的企业负责人,需按照任职时段计算应付薪酬。

兼职薪酬处理办法包括:1.兼职企业不支付薪酬;2.兼职企业支付薪酬,转回母公司但不发放给本人;3.兼职企业支付薪酬,转回母公司并发放给本人;4.兼职企业直接将薪酬支付本人;5.其他处理方式。

(说明:兼职企业支付薪酬的,应说明依据,包括兼职企业的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薪酬计算办法、董事会决议等;企业负责人兼职取酬的,应说明是否经钦州市国资委批准;如还存在其他与企业负责人货币性收入有关的特殊情况,另作具体陈述和说明。


3.本年度企业负责人获取的由本企业以外单位(含各级政府部门、事
(说明:对收入来源及依据除在表内作简要提示性说明外,另作具体情况的详细披露。

从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对收入来源及依据除在表内作简要提示性说明外,另作具体情况的详细披露。

从参股企业获取收入的,应说明依据,包括参股企业的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薪酬计算办法、董事会决议等。


(四)以前年度存在违反薪酬管理有关规定,应按钦州市国资委要求进行整改的情况
(说明:对以前年度的企业负责人薪酬领取、发放违反我委有关规定的情况以及整改情况进行详细披露。

不管是否已经整改,都要求披露。

)结论:企业已按照(或未按照)钦州市国资委《》(钦国资发〔20 〕号)的要求进行整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结论
结论:本年度企业按照(或未按照)钦州市国资委规定发放薪酬,企业负责人按照(或未按照)钦州市国资委规定领取薪酬。

(说明:按照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确认和说明。


五、企业负责人薪酬核算情况
结论:企业已按照(或未按照)自治区国资委规定对企业负责人的具体收入与支出设置明细账目,单独核算。

(说明:如未按照规定执行,则进行说明。


六、企业负责人住房公积金、各项社会保险费、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缴纳情况
注:“本年住房公积金缴纳总额”含个人缴纳额度及企业缴纳额度。

(说明:说明企业年金项目实施时间、批准单位。


(五)其他特殊事项
(说明:如还存在其他涉及企业负责人福利待遇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结论:企业已按照(或未按照)自治区、企业所在地有关政策、自治区国资委《薪酬管理实施规定》缴纳企业负责人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

(说明:如未按照规定执行,进行详细说明及披露有关情况。


七、本年度是否存在拖欠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情况。

结论:本年度存在(或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情况。

(说明:如存在拖欠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说明:如涉及企业在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中存在其他违反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政策,需要进行特殊说明的事项。

按各企业具体情况进行详细披露。


2017.12
特别提醒的注意事项
一、任职变动情况
包括:平均值(正职1,副职平均值不能超过0.85)、任职时段、分配系数(按任职时段列示分配系数)
二、企业负责人获取货币性收入情况
1.薪酬构成=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任期未结束,目前企业负责人只能领取两块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

事务所要依据国资委下发的薪酬兑现文件,审核企业负责人薪酬领取情况。

注意:企业负责人不得在企业领取除企业负责人薪酬以外的其他货币性收入,国家另有规定及自治区国资委同意的除外。

如有国家文件批复但不上报国资委批复、备案,该事项也属于违规行为。

对兼职取酬、外单位领取、本年度需扣减以前年度薪酬等具体情况都要进行详细的披露。

2.企业负责人岗企业变动的情况(新任、调离、退休,注意时间节点,要企业提供任职文件)。

做好单位之间的衔接,不能重复取薪、认真核对任职时段、分配系数等情况。

3.属自治区国资委管理,不再担任本企业领导职务,但仍在本企业工作的原企业负责人,其收入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收入的60%。

(只是个别企业存在的现象,对该类情况这个是有国资委下文的,在做薪酬审计时也要将这部分的企业负责人一并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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