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现状及对策(doc 8)_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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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领域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

安全生产领域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

安全生产领域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
1.执法监督力量不足:目前,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力量相对薄弱,执法监督人员数量和素质还不能满足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监管的需要。

2.执法监督手段单一:现有的执法监督手段比较单一,主要以现场检查为主,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和法律手段,导致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难以被及时发现和处置。

3.执法监督效果不显著: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存在走过场、形式主义等问题,缺乏实效性和针对性,导致一些安全隐患长期存在,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风险。

4.执法监督信息化程度低:目前,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的信息化程度相对较低,缺乏有效的信息化手段和数据分析方法,导致信息不畅通、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5.执法监督协同机制不完善:安全生产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需要建立完善的协同机制。

然而,目前在一些地方,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还不够顺畅,导致一些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执法监督,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执法监督力量建设、完善执法监督手段、提高执法监督效果、加强
信息化建设、完善协同机制等。

同时,还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律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现状以及及对策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现状以及及对策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现状以及及对策浅谈————————————————————————————————作者:————————————————————————————————日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现状以及对策浅谈襄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胥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必须警钟长鸣,切实增强责任心,真正将“安全为了发展、发展必须安全”的理念落实到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各项部署、各项工作中去。

胡锦涛总书记曾在党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进一步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这是安全发展理念第一次写入党的十七大报告,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安全生产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工作者肩负着重大政治责任和光荣历史使命。

近年来,襄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全区的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上呈现出相对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等安全生产主要控制指标逐年下降。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全区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领域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根本解决,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与襄州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富裕民主开放和谐襄州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企盼相比,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和较多的问题,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当前襄州区安全生产监管的现状。

当前,影响襄州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主要问题是,综合监管部门的主导地位没有得到充分维护,主导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监管权威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表现在安全生产监管各方面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协调制度不完善,一些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展不平衡、监管的力度和深度还不够。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现状及对策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现状及对策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现状及对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通过对企业的生产过程和安全措施进行监督和执法,可以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然而,目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不够。

当前一些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着问题和隐患,但监察部门未能充分发挥执法职能,对于违规生产行为处罚不力,致使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解决,给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潜在风险。

其次,执法监察手段不完善。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应该发挥科技手段的优势,加强对企业的监控和检测,提高执法效率。

然而,现实中部分监察部门缺乏先进的监控设备和技术手段,难以全面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也无法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

另外,执法监察人员水平不高。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辨别和处理安全事故的能力。

然而,部分监察人员缺乏相关知识和经验,对于企业的生产过程和安全措施了解不深,执法能力有限。

为了改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现状,应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加大监察力度。

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监察力度,增加执法频次,严格执法程序,对违规企业予以严厉处罚,形成震慑力,推动企业重视安全生产问题。

二是提升监察手段。

监察部门应加大投入,引进先进的监控设备和技术手段,建立全面的监察网络,实时监控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对有风险的企业加强检测和跟踪,确保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是加强监察人员培训。

监察部门要注重人才培养,加大对监察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

同时,要建立健全监察人员的考核激励机制,激发他们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总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现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但通过加大监察力度、提升监察手段和加强监察人员培训,可以改善现状,提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效果和水平,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安全生产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也是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现状及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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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现状及对策近年来,平邑县以完善执法监督网络为抓手,以增强执法监督效能、确保安全生产和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为目标,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建设,不断创新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新思路。

推进了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范化进程,有效避免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至今已连续四年没有重大事故发生。

1。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现状(一)平邑县安全生产和队伍建设基本情况平邑县位于山东省中南部沂蒙山区腹地。

蒙山主峰位于其境内,占地1825平方公里,人口98.7万平邑县矿产资源丰富,品种多,储量大。

目前,已开发利用了金、石膏、铁矿石、花岗岩和石灰石等26种矿产资源。

全县有360多个经过认证的非煤矿山,占全市的三分之一。

地下矿山有20多个,占全市的3/5。

森林面积为89万亩。

711座水库和堤坝;1000多个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10万多辆机动车安全生产监管单位数量多、范围广、数量大,任务重。

从1996年到2002年,连续7年发生不同类型的重大安全事故。

自2002年县安监局成立以来,历次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都发现了许多事故隐患和隐患整改不力等问题。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

这引起了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领导的关注。

经过反复研究分析,认为这主要是由于思想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薄弱,特别是执法力度不够平邑县委、县政府和县安监局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执法监察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

首先,2004年11月,平邑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在全市成立,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宣传,这是一个隶属于县安监局的全额拨款机构。

该大队有15名工作人员,由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三个综合单位级执法和监督中队组成,与安全监察局的部门处于同一级别。

今年,县财政又拨款10万元用于执法监察机构的设备建设。

到目前为止,该大队所有人员都已到位,目前有2辆特别执法车辆,配有办案和办公工具,如笔记本电脑、电脑、数码相机、照相机和记录笔。

其次,去年年初,县委书记王林山、县长陈亲自听取了县安监局关于成立乡镇执法监察中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专题汇报。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日期:浅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大兴安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是法律赋予安监部门的重要职责,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尊严、政府的权威和安监部门的形象。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依法治“安”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但基层的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

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就目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一些粗浅的体会和看法。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基础相对薄弱目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执法人员缺乏对行政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凭经验机械片面地理解适用法律法规的条款,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难免出现误差;二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够规范,立案、备案、听证、复议、结案等程序不到位,甚至有一定的随意性;三是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理解重视不够,多数模式上习惯于重检查而轻监察,重行政手段而轻执法手段,行政执法中也是重实体而轻程序,重结果而轻过程。

四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相对滞后,对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执法不严谨,程序不到位等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

要解决上述问题:一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要积极主动更新法律知识结构,对法律法规的掌握要全面系统,除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外,更应学习和掌握《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立法法》等基本知识;二是安监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廉政制度,使行政执法立案、备案、行政复议、应诉、结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规定;三是健全法制机构或落实专职人员。

基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现状与对策

基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现状与对策

基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现状与对策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是安监部门实施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推手。

我县虽然对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有益的尝试,加大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各类事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在工作实践中也深深体会到“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在监察执法中确实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进程和监察执法的效果。

现就我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浅析,谈谈个人的想法,与大家共勉。

一、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现状监察执法队伍基本情况1.监察执法大队变迁。

2006年4月,县编委批复建立“平武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为县安监局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

2008年9月,县编委下文设立平武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的副科级行政执法机构,核定行政执法编制6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

2011年6月,县委编委办公室批复同意增加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事业编制5名,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事业编制共11名。

2.监察执法大队人员配置。

目前,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在编人员4人,其中:2人在县安监局股室工作,1人抽调县委组织部工作,实际在岗人员1人。

3.监察执法大队经费及装备。

经费由县安监局统一运行。

交通工具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装备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得到了逐步完善,配备了摄像机、照相机、测风仪、电筒等取证工具,配备了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台式打印机、便携式打印机等日常办公用品,执法人员配备了安全帽、护目镜、防尘口罩、防静电服、防砸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监管监察对象基本情况目前,全县有非煤矿山企业14家,探矿备案企业30家,尾矿库7座;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6个;重大危险源3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经营网点140个;客运企业5家;建筑企业3家;水电企业8家;其它企业10余家。

二、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取得的成效抓培训教育,促进队伍素质。

安监部门行政执法面临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安监部门行政执法面临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安监部门行政执法面临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第一篇:安监部门行政执法面临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安监行政执法是安监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律法规体系地不断健全和完善,特别是《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地出台,有力地推动了法制安监进程,使安监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

由于安监行政执法是一新后事物,产生了执法扰民、重权轻责、以权谋私等问题,严重影响安监法制建设的进程和安监部门三个文明建设,甚至引发了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一、存在问题一是认定违法事实错误或不准确。

主要有随意认定、错误认定和曲解法规原意认定三种类型。

这些错误往往被有的领导或从事法制工作的同志认为是适用法规依据不准确而淡化其错误的严重性。

二是错误适用行政处罚程序。

常见的案例有:简易程序卷宗内附有证据登记保存清单,这说明执法人员不是在当场处罚的;简易程序处罚数额超过《行政处罚法》“公民50元以下、法人及其它组织1000元以下”的规定标准;询问笔录制作太简单,不能说明该违法事实应属于一般程序处罚等。

三是执法随意性大。

如有的地方运政执法人员开具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后,既无处罚结果,也无配套使用文书;有的地方随意降低处罚标准,但减轻处罚不仅无依据而且不履行报批手续;有的地方自由裁量权运用畸轻畸重现象严重,不能做到“过罚相当”;有的地方行政许可程序实施不严谨,该按时答复不按时答复,甚至有些应处罚后再审批的却未处罚就办理了许可手续。

四是只处罚不纠正违法行为。

五是一般程序文书制作不规范。

主要有适用一般程序的调查报告制作简单化、形式化,文书大多只填写几句套话,缺乏实际调查手段和记录;《违法行为通知书》制作不严谨,未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时限;超过执法委托书规定的处罚金额却不报批或处罚后补办报批手续等。

六是滥用证据保存措施。

常见的有:执法人员随意采取证据保存措施,且开具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时不考虑有无法定依据或适用依据是否得当;不该作为证据保存的也经常作为“扣留”手段滥用。

安监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安监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安监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安监行政执法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适用于特定对象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途径。

随着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颁发,各级安监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制订了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各项规定,狠抓了规范执法,严格依法行政,执法质量和服务水平都有较大幅度地提升。

但其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监督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以言代法,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本文就当前安监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简要的探讨:一、当前安监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行政干预。

部分地方政府重经济效益、轻生产安全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先上车、后买票导致一些不合格的项目匆匆上马,甚至个别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仍然生产或营业。

由于受到政府的干预,应当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或应给予的处罚无法执行,致使许多单位出现安全隐患时直接去寻求政府的支持,而忽视了对安全隐患的整改。

(二)滥用职权。

滥用职权在安监行政执法中主要表现为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极个别执法人员出于不正当目的的考虑,利用行政处罚幅度较大的特点,在处罚时故意抬高处罚的额度,事后又无原则的降低处罚标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同样的违法事实和情节,处罚畸轻畸重,造成违法情节轻重与行政处罚力度不相当。

另一种行为是将执法行为与经济指标挂钩,个别安监部门内部制定罚款指标,将罚款收入与执法人员的工资收入、福利分配挂钩,严重损害安监执法部门的形象。

(三)消极执法。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一部分安监执法人员应作为而不作为,或者是有作为但没有完全作为,没有合理作为;对一些执法难度大、取证不易,执行也不容易到位的违法案件,往往不愿办理,对容易引起争议的执法工作,缩手缩脚、推诿扯皮。

(四)以罚代改。

一些安监部门对于查明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管其性质有多恶劣,后果会多严重,都不予考虑,似乎只要罚了款,走完处罚程序,就万事大吉了,结果是隐患并未整改,危险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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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现状及对策(doc 8)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现状及对策
近年来,平邑县以完善执法监察网络为抓手,以增强执法监察实效,确保安全生产和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为目的,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建设,不断创新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新思路,推动了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进程,有效避免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到目前已连续四年无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现状
(一)全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及队伍建设情况
平邑县地处鲁中南沂蒙山区腹地,蒙山主峰在其境内,占地1825平方公里,人口98.7万人。

平邑县矿产资源丰富,品种多、储量大。

现已开发利用黄金、石膏、铁矿、花岗石、石灰石等26种矿产资源。

全县有证非煤矿山360多家,占全市的三分之一;地下开采矿山20多家,占全市的五分之三;森林面积89万亩;水库塘坝711座;1000多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0多万台机动车辆。

安全生产监管单位点多、面广、量大,任务十分繁重。

1996年至2002年曾连续7年发生过不同类型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自2002年成立县安监局以来,在历次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中,都会发现许多事故隐患和隐患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也时有发生。

这引起了县委、县政府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经反复研究分析认为,这主要是
由于思想重视不够,安监力量薄弱,特别是执法力量不足造成的。

平邑县委、县政府、县安监局主要领导极为重视执法监察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首先是于2004年11月份,在全市率先成立了隶属于县安监局的副科级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平邑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并在全县范围内挂牌宣传。

大队人员编制15名,下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综合三个与安监局机关科室平级的股级执法监察中队。

今年,县财政又专门下拨了10万元经费,用于执法监察机构装备建设。

到目前,大队人员已全部到位,现有专用执法车辆2台,手提电脑、电脑、数码摄像机、相机、录音笔等办案、办公工具一应俱全。

其次是去年初县委书记王林山、县长陈一兵又亲自听取了县安监局关于建立乡镇执法监察中队重要性与迫切性的专题汇报。

随后,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乡镇执法监察中队机构、队伍建设具体事宜,要求各乡镇在2003年成立乡镇安监站的基础上组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

每个乡镇在原安监站3-5人编制的基础上,再增加3-5人。

各乡镇按照县里的要求在乡镇党政及事业身份干部中,通过公开招考,层层筛选,选拔了41名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有执法经验,年富力强的青年干部充实到执法监察队伍中,并由一名乡镇安监站副站长兼任监察中队长。

2005年,在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明确要求“乡镇安监站、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机构、人员到位,有2间以上独立的办公场所、人口5万以上的乡镇保障5万元以上的专项经费、人口5万以下的乡镇保障3万元以上的专项经费,至少一台执法车辆、至少一部固定电话、一部手机、一台微机”。

队与各科室之间,与各乡镇中队之间在具体工作中因职责和业务范围不明确产生了一些摩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

针对这一情况,按照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相分离的原则,县局制定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职责,明确了监察大队和业务科室的职责,杜绝了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形成了监管合力,提高了整体监察效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要求乡镇执法监察中队要围绕乡镇安监站和县执法监察大队的中心任务,在县执法监察大队统一领导和授权下开展工作。

乡镇执法监察中队隶属各乡镇安监站的领导,业务上受县执法监察大队的委托和管理。

县执法监察大队每月召开一次中队长会议,安排部署下月工作,听取当月工作汇报,及时总结执法工作情况,讨论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

借鉴外地经验,创新执法模式。

2005年10月,县安监局行文下发了《关于委托乡镇安监站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政执法权的通知》,依法委托乡镇安监站执法监察中队在本辖区内行使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权、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权、紧急情况下的临时处置权和轻、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权,安全生产来信来访和举报的受理和查处权等,较好地解决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监管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扩大安监工作的覆盖面,提高安监工作的时效性。

同时,很好地解决乡镇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有责无权的问题,充分调动县乡两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全县安监工作更加协调一致,提高了安全生产工作效率。

解决了乡镇安全执法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和气不壮,腰不硬的问题。

《中国安全生产报》对此进行
了宣传报道。

严格执法程序,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在县安监局委托行使部分执法职权后,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详细的执法程序,进一步明确了执法监察中队的执法范围、对象、内容和主要任务。

制定了包括日常管理制度、岗位工作责任制度、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廉政制度、告诫制度、限时办案制度、执法文书案卷管理制度、执法回避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在内的29项工作制度,并狠抓落实,严格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

同时借鉴公安“网络化管理”经验,利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网络,在全县形成了一片“上下联动,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管网络。

二、问题及对策
在执法监察工作中,安全生产监察员也存在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学得不深不透,执法不严,只罚款不服务等问题。

为此,我们要按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专业化”的指导思想,加强学习,严明纪律,文明执法,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服务热情、特别能战斗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

要坚持热情服务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以服务促管理,以执法促规范。

通过严格的执法,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进程。

加强学习,提升执法水平和能力。

针对安监执法监察人员增加快、新人多,再加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充实完善的也快,为适应工作需要,要建立和完善周五学习,每月末考试制度,要求各中队利用每周五下
午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

通过强化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为依法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

转变执法理念,确保执法到位。

针对个别中队出现的执法不严,适用法律不准,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欠缺等针对性强的问题,要一方面转变执法理念,变“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热情服务,严格执法”。

突出热情服务在对企业安全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指导思想,积极为企业提供安全服务,全面保障企业安全发展。

另一方面转变执法认识,由“执法就是处罚”向“执法就是服务”的工作观念转变。

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监察的根本目的,在于监督、指导、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增强企业抵御风险能力。

在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中,要求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寓执法于服务中”,以查隐患、促整改、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为重点,正确处理安全监管、执法监察与发展经济的关系,促进辖内经济“安全发展”。

突出“四项监察”,确保执法成效。

针对执法点多面广的现状,要对辖区内各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省里的安全生产规定逐一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出存在的隐患,摸清全县企业安全生产的底子。

在此基础上,要突出抓好日常监察、重点监察、专项监察、联合监察等四个方面的工作。

日常监察:乡镇中队负责辖区内企业日常监察。

在监察中,各执法监察中队要对辖区内非公有制小企业建立了企业档案,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重点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新模式,壮大监管网络,实现无缝隙管理。

重点监察:主要是由县大队根据执法人员排查确定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重点检查化工、矿山、烟花爆竹、冶金、建材等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易发生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省、市、县重点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查处群众举报和新闻媒体曝光的案件。

专项监察:主要是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及工程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监控和整改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在保持安全生产条件以及节假日、汛期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

联合监察:主要是充分发挥和借助法院、检察院、公安、经贸、建设、国土资源、工商、交通、教育、质监、药监等部门在执法检查、强制执行、吊销证照、停供火工品及停止供电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增强执法监察的力度和有效性。

突出难点、重点,确保重大隐患及时整改消除。

隐患时时存在,但能不能及时整改消除,关系到能否确保安全生产。

基于此,在执法监察中,特别注重隐患整改工作。

根据执法检查记录,县执法监察大队、乡(镇)执法监察中队要完善隐患排查档案,将所查隐患全部建档立册,并明确整改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间,定期公布,确保整改到位。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工业化进程中的安全生产,既是一项紧迫现实的工作,又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

全民安全意识的增强,企业和公共安全基础条件的彻底改善,重特大事故的有效遏制,重点行
业领域以及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都要经过一个持续努力、循序渐进的过程。

我们必须坚决防止和纠正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等不健康情绪,警示高悬、警钟长鸣,居安思危、言危思进,更加认真扎实地做好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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