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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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生物安全管理是保护生物资源和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制定和实施科学有效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对于预防和控制生物灾害、保障生物安全至关重要。

在建立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时,需要综合各方因素,包括法律法规、国际标准、行业实践等,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规性和可操作性。

下文将以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为主题,结合相关要求和指南,提供一个参考模板。

一、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制度的制定目的是确保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地开展,以预防和控制生物灾害、保障生物安全为目标。

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2. 生物材料的采集、存储、处理和运输;3. 生物安全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4. 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

二、生物安全管理职责1. 领导责任:确定生物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提供资源和支持;2. 监督责任:负责制定和监督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3. 负责人责任:指派生物安全管理负责人,落实管理责任;4. 员工责任:要求员工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履行个人安全责任。

三、生物安全管理要求1. 环境安全:对生物实验室进行环境分类和分级,并提供适合的生物安全设施和设备;2. 输送安全:确保生物材料的采集、存储和运输过程中不会造成泄漏、释放和交叉污染;3. 操作安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遵守并使用个人防护装备;4. 废弃物处理:按照相关要求对生物废弃物进行安全处理,避免对环境和健康造成威胁;5. 预防性检测:定期进行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和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6. 应急预案:制定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确保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7. 培训教育:开展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素养。

四、监督和评估1. 监督检查:定期进行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跟踪整改;2. 外部评估:定期请专业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估,评估结果做为提升管理水平的参考;3. 数据分析:对生物安全管理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和总结,为制度的改进提供依据;4. 经验分享:建立经验共享机制,促进各单位之间的交流和分享。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物实验室的运营,保障实验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预防生物实验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生物实验室内的所有实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物材料的处理、试验动物的饲养、实验设备的操作等。

第三条生物实验室应当配备专门的生物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生物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提高。

第五条实验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并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环境第六条生物实验室应当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和通风,确保实验环境卫生和安全。

第七条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当做好防护措施,包括佩戴口罩、手套等,确保自身安全。

第八条生物实验室应当配备足够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应对实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第九条实验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身的生物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生物材料的管理第十条生物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生物材料管理制度,对生物材料的采集、保存、处理等环节进行规范。

第十一条生物材料的采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采集过程的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生物材料的保存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定期进行检测和更新。

第十三条生物材料的处理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交叉感染和生物危害。

第十四条实验人员在进行生物材料操作时应当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第四章实验动物的管理第十五条生物实验室应当配备专门的实验动物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动物的饲养和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实验动物的饲养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保证实验动物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七条实验动物的使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确保实验过程的合法性和道德性。

第十八条实验动物的处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避免对实验动物造成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

第五章实验设备的管理第十九条生物实验室应当配备适当的实验设备和仪器,确保实验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一、引言生物安全是指对由现代生物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所产生的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潜在威胁所采取的一系列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

随着生物技术的迅速发展,生物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成为保障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任务。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涉及生物材料、生物实验、生物制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管理原则1、预防为主通过风险评估、预警监测等手段,提前预防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2、分级管理根据生物安全风险的程度,对不同的生物活动进行分级管理。

3、全程管控对生物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包括源头控制、过程监管和终端处置。

4、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生物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

四、组织架构与职责1、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生物安全政策、规划和监督生物安全工作的执行。

2、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生物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度的制定、培训、监督检查等。

3、相关部门职责实验部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安全;后勤部门负责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障;安保部门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等。

五、人员管理1、人员培训所有参与生物相关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生物安全培训,包括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2、健康监测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与生物活动相关的健康问题。

3、人员准入严格控制人员进入生物安全关键区域,只有经过授权和培训的人员方可进入。

六、生物材料管理1、采购建立严格的采购审批制度,确保所采购的生物材料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2、储存根据生物材料的特性,选择合适的储存条件和设施,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

3、使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生物材料,记录使用情况和剩余量。

4、废弃物处理对生物材料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包装和处置,防止造成污染和传播。

七、生物实验管理1、实验项目审批开展生物实验前,必须经过严格的项目审批,评估实验风险和安全措施。

生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生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防止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生物技术研究、开发、生产、应用、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生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三)依法管理、责任到人;(四)科学决策、持续改进。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单位应当设立生物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生物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物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二)组织制定和实施生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负责生物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四)负责生物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验收和使用;(五)负责生物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六)负责生物安全监管和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七)其他与生物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第六条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生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生物安全设施第七条生物安全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设施设计、建设和验收标准。

第八条生物安全设施包括:(一)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二)生物制品生产设施;(三)生物产品储存、运输设施;(四)其他生物安全设施。

第九条生物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设施应当具备必要的隔离、消毒、通风、排水等功能;(二)设施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三)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物安全等级要求;(四)设施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操作规程。

四、生物安全管理第十条生物安全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生物安全风险评估;(二)生物安全措施制定;(三)生物安全培训;(四)生物安全监督检查;(五)生物安全事件处理。

第十一条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应当根据生物种类、数量、活动范围、潜在风险等因素进行。

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生物安全管理,预防生物安全事故,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生物实验室、生物制药室、生物制品室、感染病区等涉及生物安全的场所和部门。

第三条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评估、分类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生物安全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生物安全管理机构应由分管领导、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实验室负责人、医务人员等组成。

第六条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的落实。

第八条医院应定期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和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

第三章生物安全风险评估与分类管理第九条医院应根据生物危险因素的性质、数量、潜在危害和风险程度,对涉及生物安全的场所和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并实施分类管理。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生物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医院应根据生物危险因素的性质、数量、潜在危害和风险程度,对实验室进行生物安全分类,并采取相应的生物安全措施。

第四章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第十二条实验室应建立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生物安全应急预案等。

第十三条实验室应配备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第十四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的落实。

第十五条实验室人员应按照生物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好个人防护,防止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生物安全药品和生物制品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生物安全药品和生物制品管理制度,对生物药品和生物制品的储存、使用、废弃等进行管理。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一、背景介绍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护生物资源、防止生物危害事故发生,确保生物实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本文旨在全面介绍和解读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完整版。

二、管理责任1. 生物安全委员会的设立:组建专门机构,由专业人士组成的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监督和评估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 领导责任:各级管理者要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并加强管理检查,确保生物实验过程中的安全。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1. 实验室规范:确保实验室满足基本安全要求,包括环境、设备、仪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2. 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必要时建立生物安全防护设施,例如生物实验室、无菌室等,确保实验操作过程中生物制品和试剂不外泄。

四、实验人员安全1. 人员培训:对从事生物实验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技能和知识的更新培训。

2. 个人防护措施:规定实验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实验服、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五、实验材料和设备管理1. 实验材料采购:要求从正规渠道采购实验材料和试剂,确保质量可靠。

2. 设备维护保养:加强对实验设备的维护保养,避免设备故障对实验过程和结果的影响。

六、生物危害事故应急处理1. 应急预案:建立生物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应急响应流程。

2. 事故处理:及时调查和处理生物危害事故,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并建立相关档案记录。

七、监督与评估通过定期的内部和外部审核,评估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和整改。

八、总结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完整版,涵盖了管理责任、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人员安全、实验材料和设备管理、生物危害事故应急处理、监督与评估等多个方面。

只有全面、有效地执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才能确保生物实验的安全,保护工作者的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生态安全。

以上是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卫健局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健局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健局所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构以及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其他单位。

第三条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依法管理,科学防控;(三)明确责任,严格监督;(四)信息共享,协同应对。

第二章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第四条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生物安全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设立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生物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生物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

第七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生物安全责任。

第三章生物安全管理内容第八条生物安全风险评估(一)开展生物安全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生物安全风险;(二)制定生物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确保风险可控。

第九条生物安全培训与教育(一)对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生物安全意识;(二)定期开展生物安全教育活动,普及生物安全知识。

第十条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一)严格执行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二)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防止生物安全事件发生。

第十一条生物安全设备与设施(一)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设备与设施,确保生物安全;(二)定期检查、维护生物安全设备与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生物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一)建立健全生物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生物安全事件;(二)制定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生物安全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对生物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加强实验室科研管理,是实验室科学研究贴合生物安全规范,对实验室师生身体健康负责,根据卫生部“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南京医科大学生物安全管理办法》等,参照国际公认的生物安全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中所述“生物安全”包括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品及相关废弃物等可能导致安全损害的资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各课题组负责针对实验室的特点制定、维护和监督有效的实验室安全计划。

第四条:实验室负责人对所有研究人员和实验室来访者的安全负责。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五条: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课题组负责人人应按照“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材料等贴合有关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更新,确保不降低其设计性能;及时阻止不安全的活动。

第六条:实验室员工安全管理所有人员上岗前均应系统地理解有关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培训。

要求所有人员根据可能接触的生物理解免疫以预防感染。

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及免疫应包括运输和清洁员工的特殊工作人员。

第七条:实验环境的安全标记及要求实验室内应系统而清晰地标示出危险区,且适用于相关的危险;在某些状况下,宜同时使用标记和物质屏蔽标识出危险区;应清晰地标识在实验室或实验设备上使用的具体危险材料;通向工作区的所有进出口都应标明存在其中的危险。

应使涉及的非实验员工(如维修人员、合同方、分包方)明白其可能遇到的任何危险。

实验室的每个出口和入口应可辨别,入口处应有标记,标记应包括国际通用的危险标志(如:生物危险标志、火线标志和放射性标志)以及其他有关的规定和标记。

应设紧急出口并有标记以和普通出口区别。

应急撤离路线应有在黑暗中也可明确辨认的标识。

实验室入口应有可锁闭的门。

门锁应不妨碍紧急疏散。

第八条:实验室运作的管理程序实验室须根据实验对象、生物危害程度评估、研究资料、设施特点、设备具体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1)员工的健康监护;2)实施危害评估,采取措施的安排;3)化学品和其他危险物品的确认(包括适当的标识要求)、安全存放与处置及监控程序;4)操作有害材料的安全行为的程序;5)防止高风险和污染材料失窃的程序;6)确认培训需要和教材的方法;7)获得、维护和分发实验室所有使用材料之安全数据单的程序;8)实验室设备安全去污染和维护的程序;9)紧急程序,包括漏来源理程序;10)事件记录、报告及调查;11)废弃物处理和处置。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生物安全1.个人防护(1)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

长发应束在脑后,禁止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

(2)在实验室里工作时,要始终穿着实验服,实验室外禁止穿防护服。

皮肤受损时应以防水敷料覆盖。

(3)当有必要保护眼睛和面部以防实验对象喷溅,或紫外线辐射时,必须佩戴护目镜,面罩(戴护目镜的面罩)或其他防护用品。

(4)实验室工作区不允许吃、喝、化妆和操作隐形眼镜,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贮存人用食品及饮料。

(5)实验室防护服不应和日常服饰放在同一柜子。

个人物品、服装和化妆品不应放在有规定禁放的和可能发生污染的区域。

2.洗手(1)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际或可能接触了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应立即洗手。

(2)摘除手套后、使用卫生间前后、离开实验室前或吸烟前、接触每一患者前后应例行洗手。

(3)实验室应为过敏或对某些消毒防腐剂中的特殊化合物有其他反应的工作人员提供洗手用的替代品。

(4)洗手池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在限制使用洗手池的地点,使用基于乙醇的“无水”手部清洁产品是可接受的替代方式。

(5)当实验过程可能涉及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有传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动物时,必须要戴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必须洗手。

(6)实验人员在操作完有感染性的材料或动物后,离开实验室工作区之前必须进行“七步法”洗手。

1(7)每日工作完毕,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架必须擦拭、消毒。

3.操作准则(1)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戴手套。

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马上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

(2)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肤。

不得戴手套离开实验室或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3)严格禁止用嘴吸液。

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

禁止舔标签。

(4)所有样本、培养物和废弃物应被假定有传染性,应以安全方式处理和处置。

(5)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或气雾的形成控制在最低程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实验室生物安全小组每月组织一次生物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周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输出。

7、将自查结果上报医院相关部门。

8、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二」一、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二、范围适用于进入实验室检验科、病理科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1.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2、进入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在身体状况良好穿戴好防护服(白大褂)的情况下方能进入实验室的工作区域工作。

但当身体出现较大的开放性损伤和处于较重的疾病感染状态或中毒疲劳状态不得进入。

四、制度要求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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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
1.科室主任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2.实验室除辅助工作人员外,从事实验室活动的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正规院校学或生物学教育经历,具有医师或技师等专业技术资格。

3.必须经过较系统的生物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并经实验室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4.实验室要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

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穿着工作服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不应穿着实验室工作服离开实验室。

(二)环境、设施管理
1.在实验入口处应粘贴“生物危害”警告标志,注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和负责人电话。

未经许可,非授权人员不应进入实验室,实验室门应保持关闭状态。

2.实验室必须是独立的实验区域,实验室内严禁设立生活区和办公区。

3.实验室出口处应设立专用的感应式或手柄式开关的洗手池、干手器。

4.实验室内应设有适当的空气消毒装置,可进行良好的通风换
气;配备合格并满足实验室需要的生物安全柜;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并按期检查验证合格。

5.实验室需配有专用的工作服,常备乳胶手套,消毒剂。

6.实验室需配备专用于保存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保存明确含有病原微生物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需配备双锁。

(三)病原微生物的分类、采集、运输管理
1.实验室按照《人间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进行病原微生物分类。

根据实验室活动的性质、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种类,从事与本实验室相当的实验活动。

2.病原微生物的才具应当具有:①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的生物安全相当的防护水平;②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③有效地址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措施;④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⑤采集过程中应当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并对样本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做详细记录。

3.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在取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转运证》后方可运送,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运转。

(四)操作管理
1.实验室应围绕生物安全管理中病原微生物标本的接收、登记、保存、实验操作、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汽灭菌器的使用与维护,菌(毒)种运输、保存等环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技术规范、应急预案。

2.指定专人对涉及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标本、菌(毒)种的一切实验活动进行如实的、可溯源的记录。

记录内容应使用客观计量指标,
记录者签字确认。

3.严格执行微生物实验室技术操作规范、规程,自觉参加有关知识培训,及时更新知识。

4.微生物室标本接种、培养、鉴定等有传染性风险操作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戴手套,穿隔离衣,戴口罩,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

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马上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

6.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睛、鼻子或其他暴露的粘膜或皮肤。

不得戴手套离开实验室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7.严格禁止用嘴吸痰。

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

禁止舔标签。

8.所有样本、培养物和废弃物应被假定有传染性,以安全方式处理和处置培养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应严防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微生物实验室的废弃物必须高压灭菌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9.防治接触用于培养的塞子和胶带等可能含有高浓度的致病菌的一切物体。

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

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10.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

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锐器盒内。

锐器盒应在内容物达到3/4前置换。

11.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时立即按生物安全事故处理预案执行。

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
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

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

12.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每天的工作结束后,应消毒工作台、生物安全柜台面。

13.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使其达到生物安全水平。

14.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时,必须立即封存标本及培养物,向院内感控处报告。

15.在进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以及其他有潜在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时应戴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以及离开实验室前都应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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