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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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在医疗领域中,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是一种重要的协作机制,旨在为医生提供多方位的专业意见和治疗方案。

本文将介绍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的定义、作用、流程以及其在提高医疗质量方面的优势。

一、定义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是指在诊疗过程中,医生将遇到的疑难病例提交给多位专家进行讨论、评估和提供治疗建议的一种机制。

通过此制度,专家可以共同研究病例资料,进行集思广益,共同解决病人的疑难问题。

二、作用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可以发挥以下几方面的作用:1. 提供多方位的专业意见:通过疑难病例会诊,医生可以得到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拓宽了诊疗思路和治疗选择。

2. 提高诊疗质量:专家们可以针对病例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讨论,减少个体医生的主观性和片面性,降低诊疗错误的风险,提高整体的诊疗质量。

3. 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为专家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和学习的平台。

通过集思广益,不同专家可以互相学习和借鉴,促进学术上的合作与进步。

4. 提供患者更好的治疗方案:通过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医生可以得到不同专家的多种治疗方案,提供患者个性化的治疗方案,最大限度地满足病人的需求。

三、流程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提交病例:医生将遇到的疑难病例的相关资料,如病史、体检结果、影像学资料等提交给专家组。

2. 专家讨论:专家组对病例进行讨论和评估。

他们可以分析病情、共享经验,并提供治疗建议和解决方案。

3. 制定治疗方案:专家组根据讨论和评估结果,为病人制定最佳的治疗方案和管理策略。

他们可以提供药物选择、手术方案、康复计划等建议。

4. 结果汇报:专家组将讨论结果书面汇报给主治医生,以便主治医生能够更好地向患者解释治疗方案,并进行后续的治疗和管理。

四、优势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具有以下几个优势:1. 综合性:通过多位专家的参与,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可以提供多方位的专业意见,最大限度地发挥专家的优势。

医院会诊制度(3篇)

医院会诊制度(3篇)

医院会诊制度一、门诊、急诊会诊实施细则(一)门诊会诊细则1.首诊医师应在以下情形请其他科医师对患者进行会诊(1)首诊为经治医师,综合病史、查体、辅助检查,考虑排除本科疾病,或合并患有他科疾病,先请本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考虑非本专科疾病,请其他科会诊;(2)首诊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经问诊、查体或辅助检查后,考虑患者非本专科疾病,或合并他科疾病,可直接请他科医师会诊。

2.会诊前,首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1)规范书写门诊病历,标明会诊的科室及会诊目的;(2)必要的辅助检查;(3)向患者或家属解释清楚,告知到他科会诊的程序,取得理解与配合;(4)患者为慢诊,一般状态较好,可自行前往他科会诊;(5)患者为慢诊,一般状态差,可由导诊员护送到他科会诊;(6)患者为急诊,且可以转送,应陪送到急诊科,与接诊医师交待清楚再返回;(7)患者为急危重患者,不宜立即转运,应请相关专科医师到场会诊,并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后交给相关专科医师。

3.会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1)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查体,提必要的检查,综合分析,明确诊断,予以治疗;(2)接诊医师为经治医师,患者病情较复杂,应请本专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3)接到他科医师前往会诊请求时,会诊医师应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应先向本科其他出诊医师交待工作,然后前往;(4)到他科诊室会诊,患者病情均较复杂,以本科疾病为主的,应收入院治疗,若病情危重,则先实施救治,待适于转运时,护送到病房。

4.门诊多科会诊(1)首诊科室报告门诊部,门诊部主任到场,或委派专人到场,____会诊;(2)门诊部主任或主任委托人向患者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3)对重危患者先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按主病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

(二)急诊科会诊细则1.急诊患者出现以下情形需要急诊室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1)经过问病史、查体初步排除本专科疾病;(2)依据病史、辅助检查基本排除本专科疾病;(3)患者合并其它专科情况,需要综合治疗;(4)患者病因难以明确,如发热、昏迷、腹痛等病症;(5)危重患者抢救需多学科医师共同完成的情形。

病理疑难病例会诊制度优秀18篇

病理疑难病例会诊制度优秀18篇

病理疑难病例会诊制度优秀18篇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一、为规范公民死亡证明书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统计工作的。

质量,根据《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要求,特制订本院死亡证明报告制度。

二、公民死亡证明书是判断死者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同时也是进行死亡原因统计的基本信息来源,是研究人口自然变动规律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凡在我院发生的死亡(包括来院已死,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我院应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四、《死亡医学证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必须由诊治医师认真如实填写,不得缺项和涂改,不得使用铅笔及红色笔填写。

死亡主要疾病诊断要准确,勿填写症状体征,对死亡原因不明者,应填写《公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调查记录。

五、所有《死亡证明书》必须有诊治医生签名,盖本人印章,加盖我院预防科专用章。

六、诊治医师必须在死亡后3日内开具证明书,第一联由医疗机构长期保存,第二联由预防科网报后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期保存,第三联由公安部门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后,由公安部门保存,第四联用于办理尸体火化手续后,由殡仪馆保存。

七、网络直报人员在死亡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及网络直报工作。

八、病案室做好原始医学证明书的保存和管理,协助市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九、预防科对每张报告卡片都要进行先审核后登记而后录入,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每月对网络直报和登记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如有5岁以下儿童死亡,应分别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儿童死亡卡,在网络直报后应报交我县妇幼保健站和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一、对不履行职责,有死亡病例漏报者,按医院有关奖惩办法予以考核。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2一、凡儿科、儿童保健科住院及门诊病人,由于本院诊疗设备及技术条件限制而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需转至外院诊治者,由科内讨论或科主任提出,报医务科批准。

门诊病人需转外地治疗者由科主任同意签字后,由医务科盖章。

二、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不宜转院,应暂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转院。

医院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医院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医院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1、门诊病人就诊,须经治医师详细检查后仍不能明确
诊断,或因病情危重、疑难复杂而不能立即确诊及处理的,应提出会诊要求。

2、经治医师应遵循“首诊负责制”原则,在完成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书写较详细的门诊病历和初步诊断后,才能提出会诊要求。

3、应邀科室的会诊医师,在复核申请科室的病史、检查资料后提出会诊意见00,完成对病员的诊疗和处理,严禁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4、对病情危重、疑难复杂,或有多种疾病,涉及多个专业的,应邀请相关专家或专家组共同会诊,在复核申请科室的病史,检查资料后提出对病员的诊疗和处理的会诊意见。

5、到应邀科室会诊的病人,不需要重新挂号。

医院会诊制度范本(五篇)

医院会诊制度范本(五篇)

医院会诊制度范本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科间会诊。

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

一般会诊应邀医师要在____小时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会诊医师必须由主治医师及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会诊时必须对病人进行体检及查看相关检查报告。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以避免专业设备仪器搬运。

三、急诊会诊。

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院内医师必须____分钟内到达。

四、科内会诊。

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五、院内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股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股要有人参加,并报告分管院长,提出最后处理决定。

六、院外会诊。

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填写申请单,经医务股同意,并派员参加,必要时并报院领导批准,由医务办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会诊由申请科主任负责____。

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

个别情况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七、科内、院内、院外的____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

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由医务股____,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____实施。

医院会诊制度范本(二)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科间会诊。

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

一般会诊应邀医师要在____小时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会诊医师必须由主治医师及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会诊时必须对病人进行体检及查看相关检查报告。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以避免专业设备仪器搬运。

三、急诊会诊。

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院内医师必须____分钟内到达。

四、科内会诊。

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五、院内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股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股要有人参加,并报告分管院长,提出最后处理决定。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疑难病例范围疑难病例是指入院三天未能确诊,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或治疗效果不佳,或家属对治疗有异议,或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或疗效极差的疑难杂症,或住院时间超过30天、花费较高,或涉及重大疑难手术,或非计划再次手术治疗,或可能涉及医疗纠纷的病例。

(二)疑难病例讨论的组织1、门诊疑难病例,应当由主治医师以上进行诊察。

必要时请相关专家进行讨论。

2、一般住院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主持,科室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诊疗方案,并做好讨论记录备查。

3、重大疑难病例可报请医务部通过院内外会诊形式进行。

讨论前申请科室做好充分准备,讨论应先印发病情摘要,供参加讨论人员了解。

疑难、危重病例经治医师应将有关资料(如病史、各种化验单、检查单、影像资料、报告等)加以整理,报告病史、介绍病情和各种检查检验结果及诊疗经过,存在的问题,初步诊断,提出讨论目的、要求、治疗意见。

科室或病区主任作为讨论主持人,与会者充分发表意见、各抒己见,结束时主持人应做总结性发言。

(三)疑难病例讨论记录1、疑难病例讨论时科室应指定专人进行记录,病历中需新建病程,患者基本信息、讨论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讨论结果。

详细的讨论记录实行专册管理,不再纳入病历归档。

2、专册管理要求:科室建立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文件夹,讨论内容详细记录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单》中。

打印后由记录人及主持人签名,一式两份。

一份由科室另册管理,一份交至医务部备案专册存档,科室专册保存时限为3年。

(四)其他要求1、疑难病例讨论可以一个科室进行,也可以几个科室联合进行讨论。

2、疑难病例讨论时不允许患者、家属或其他委托人参加。

若家属或委托人要求了解讨论结果,应由科室指定专人给予解答,解答内容应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包括家属或委托人姓名,其他参加讨论的人员不得私自回答。

XXX人民医院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单。

某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及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某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及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某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及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疑难病例是医学领域中的一大挑战,对于传统的临床诊疗方法来说,解决疑难病例是一项繁琐而且充满挑战的任务。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某医院开展了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和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从而提高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水平。

一、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某医院建立了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旨在通过多学科协作的方式解决疑难病例。

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1. 阶段一:病历收集阶段当医生接收到疑难病例患者时,首先要全面收集患者的病历资料,包括既往病史、现病史、检查结果、治疗经过等。

同时,医生需要详细记录患者的症状、体征及相关检查结果。

2. 阶段二:案例评估与讨论阶段在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中,医院将邀请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讨论小组,共同对疑难病例进行评估和讨论。

专家小组将通过讨论病情资料、排除可能性和提出诊疗方案等方法,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

同时,专家们还可以就病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共同找出最佳的解决方法。

3. 阶段三:提出诊疗方案疑难病例讨论小组在评估和讨论阶段后,将提出最佳的诊疗方案。

这个方案会在综合考虑病例特点、专家意见、最新的医学研究成果等的基础上制定出来,并由专家小组主持人进行总结和落实。

二、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除了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之外,某医院还积极实施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通过开展会诊活动提高疑难病例的诊治效果。

该制度具体操作如下:1. 患者转诊流程当一名疑难病例患者来到某医院门诊时,首先由经优化的医师接诊并进行初步的判断与分析。

如果这位医师对患者的病情有所困惑或需要其他专家的协助,会及时安排患者进行疑难病例会诊。

2. 专家会诊门诊疑难病例会诊时,会邀请多个专业领域的专家参与会诊,涵盖内科、外科、放射科、病理科等。

专家们会围绕患者的疾病,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讨论和评估,以期获得更准确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3. 会诊结论专家会诊结束后,会在会诊报告中汇总讨论的结果,包括对病情的评估和提出的诊疗方案等。

医院疑难病例会诊与转诊制度

医院疑难病例会诊与转诊制度

医院疑难病例会诊与转诊制度医院疑难病例会诊与转诊制度是现代医疗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之一。

当临床医生面对病例复杂、诊断困难或治疗方案不确定的情况时,通过疑难病例会诊与转诊制度,可以借助多学科和多领域的专家智慧来共同解决问题,提高诊断和治疗水平。

本文将探讨医院疑难病例会诊与转诊制度的意义、流程及其运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医院疑难病例会诊制度疑难病例会诊指的是医生在诊断和治疗某一特定疾病时,遇到难点或疑问,需要借助其他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疑难病例会诊可以通过现场讨论、书面咨询、电话会议等形式进行。

医院疑难病例会诊制度的建立主要目的是提高临床医生对疑难病例的处理能力,提供患者更好的诊疗服务。

流程上,医院疑难病例会诊制度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临床医生将病例摘要、临床表现、检查结果等相关资料整理成会诊申请;然后,通过医院的内部平台或邮件系统提交申请到相关专家;专家收到申请后,会进行病例分析、诊断意见的形成并反馈给临床医生;最后,临床医生根据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治疗计划,与患者共同决定后续治疗方案。

在医院疑难病例会诊制度中,临床医生的角色是主导者,负责病例的管理和诊疗方案的制定。

专家则是提供意见和建议的支持者,起到指导和辅助的作用。

通过专家的参与,可以增加多学科的交流与合作,从而提高治疗效果。

二、医院疑难病例转诊制度医院疑难病例转诊制度是指当临床医生在处理疑难病例时,由于自身技术或资源限制,需要将患者转诊给其他医院或科室进行进一步诊治。

医院疑难病例转诊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更好地利用医疗资源、提供综合治疗方案以及提高病患的生存率。

医院疑难病例转诊制度的流程相对复杂,需要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的协作。

首先,临床医生判断病例需要转诊,并征得患者及其家属的同意;然后,医生提交转诊申请,包括病例资料、病情描述、已尝试的治疗方案等;下一步,医院内部转诊管理部门会对病例进行审核,并选择合适的医院或科室进行转诊;最后,患者及相关资料被转交给接收医院或科室,接收方在接收后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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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一)会诊对象
1. 一般情况下,门诊病人就诊三个专科或在一个专科就诊三次以上尚未明确诊断者。

2. 门诊病人所患疾病诊断较为明确,但病情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治疗者。

(二)会诊申请
1. 首诊科室接诊医生认为有必要进行会诊,在征得病人或其家属同意后,向门诊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会诊单,病人或其家属持会诊单到门诊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 病人或家属认为只有专家会诊才能解决诊疗问题的,病人或其家属也可直接向门诊服务中心提出会诊要求。

3. 门诊服务中心设专人负责疑难病例会诊工作,根据患者的病情及要求,负责确定会诊时间与会诊专家。

(三)会诊要求
1. 本着“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结合医院具体情况,会诊应在接受申请后一周内完成。

2. 由门诊服务中心指定会诊专家人选。

3. 参加会诊的专家职称要求在副主任医师以上,每例会诊专家数量不得少于三名。

专家接到会诊通知后,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会诊。

4. 会诊病人须携带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全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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